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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谋杀艺术_简单的谋杀艺术

作者:雷蒙·钱德勒 字数:7038 更新:2025-01-09 15:40:28

——论述一则

任何形式的小说,都是想写成现实主义的。从现在的眼光来看,老式的小说装腔作势,矫揉造作,几乎到了滑稽可笑的程度,但当初读到它们的人,并不觉得那样。像菲尔丁 [1] 和斯摩莱特 [2] 那样的作家,在现代意义上之所以能显得是现实主义的,乃是因为他们笔下的人物大部分是一些肆无忌惮的角色,其中有不少人能够抢在警察前头两步。但是简·奥斯丁 [3] 所描绘的以乡绅生活为背景的极其拘谨的人物,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也似乎是够现实的。社会上和感情上的这种虚伪风气,今天仍大量存在。只要再放手加上一些附庸风雅的成分,你就可以大致领略到你所订阅的报纸书评栏的调子和俱乐部里读书小组一本正经、愚昧自满的气氛了。畅销书就是他们这种人制造出来的。所谓的畅销书,其实靠的是宣传推广工作,其基础是一种间接的附庸风雅的心理,有批评界的老手打上的印记做保镖,有某些极有势力的幕后集团的精心爱护、不断浇水。这些集团的本业是推销书籍,但是却希望给你一种他们在推广文化的印象。你只要书款稍许迟付了一些,就可以明白他们的旨趣是何等清高了。

基于种种原因,侦探小说很少能够被宣传推广。它写的往往是谋杀案,因此缺少精神高尚的因素。谋杀是个人意志受挫的表现,因此也是整个人类意志受挫的表现,可能含有大量的社会学意义,事实也确实如此。但是谋杀的事人们早已习以为常,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如果疑案小说多少有些现实主义的成分(实际上很少这样),那么就一定是用一种冷眼看分明的态度写的;否则除了精神变态者以外,谁也不会想去写它或读它。谋杀小说那种不管其他闲事,只管解决自己的难题、解答自己的疑问的风格也是令人沮丧的。剩下来就没有什么可讨论的了,除了它是否写得够精彩、可以算得上是好小说,不过为数五十万的读者反正是不懂这个的。鉴定写作的质量,即使对以此为业的人来说,要在对预约销售量不多加注意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也是够难的。

侦探小说(也许我还是这么叫它为好,因为这一行仍以英国写法为主)必须靠慢慢地渗透才能扩大它的读者面。这种情况的存在,而且以后也会这样顽固地存在,乃是事实。原因何在,值得有心人研究,我则没有这样的耐心。我的论点之中,从来就没有侦探小说是一种重要的有意义的艺术形式这一点。世上没有重要的有意义的艺术形式,有的只是艺术,而且也少得可怜。各国人口的增长丝毫没有带来艺术的增长,所增长的只是可以用来生产和包装艺术替代品的熟练手腕。

尽管如此,即使是最老式的侦探小说,也很难写得好。这门艺术中的好作品比好的严肃小说更是少见。二流作品比大多数传读率高的小说寿命要长,很多根本不应该问世的作品就是不肯去世。它们和公园里的雕像同样经久耐磨,而且同样乏味。

对于所谓有识别力的人来说,这是很讨厌的。他们很不喜欢这样的情况:不久前还是深刻重要的作品,如今被放在他们图书馆里标出“去年畅销书”的专门书架上,除了偶尔有个近视的顾客弯下身子看一眼就匆匆走开以外,没有人会走近它们。而老太太们则在疑案小说书架前你推我挤,想抓到一本书名叫《三重谋杀案》或《平奇波特探长探险记》之类的同一年份的作品。他们也很不喜欢这样的情况:在再版书架上,“真正重要的作品”积上了尘土,而《死亡系上了吊裤带》却印行了五万册,甚至十万册,被摆在全国的报摊上,显然不是为了向大家告别。

老实说,我本人对这种情况也不是很满意。我在不假装正经的时候也写写侦探小说。但是这种长生不老的现象,使得竞争实在有点太激烈。要是高等物理学领域每年有三百篇论文发表,另外还有好几千篇各种形式的论文也已准备就绪,放在那里,有人阅读,那么即使是爱因斯坦也是没有多大用武之地的。

海明威不知在什么地方说过,优秀的作家只同死者竞争。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这种人毕竟有几个)则不仅要同所有没有被埋葬的死者,还要同大批大批活着的人竞争。而且,这种竞争几乎是在同等条件下展开的,因为这种写作的特点之一是,吸引读者阅读这种作品的因素,永远不会过时。那个主人公的领带可能有些老式了,那个探长老头儿可能是坐双轮马车而不是警笛嘶鸣的流线型汽车来的,但是他到了现场以后,所做的事仍是像过去那样核对时间,寻找烧焦的纸片,研究是谁踩踏了书房窗户下长得好好的草莓花圃。

但是,我对这件事产生兴趣,是出于一个不那么自私的动机。我觉得,在这种庞大规模的基础之上写作侦探小说,而它们的作者眼前能得到的报酬却如此微薄,他们对批评界的赞誉的需要又几乎是零,这项工作如果还苛求什么才能的话,那是无法办到的。在这个意义上,批评家的瞠目结舌和出版商的推销次货是完全合乎逻辑的。中等水平的侦探小说大概不比中等水平的小说坏,但是你是从来也看不到中等水平的小说的,因为它们得不到出版。而中等水平的——或者更好一些的——侦探小说却可以得到出版。不仅如此,它们还成批地被卖给了外借图书的图书馆,有人阅读。甚至有少数痴迷者,他们按两元钱的正式零售价格购买这些书,因为它们是新书</a>,封面上还有一具死尸的图片。

奇怪的是,这种中等水平、十分平庸而又枯燥无味的小说,完全是不现实的和机械的作品,同那些被称为这门艺术之杰作的作品,并没有太多的不同。只是它们的情节更拖沓一些,对话更平淡一些,人物的刻画更呆板一些,噱弄读者的手法更加明显一些而已,但货色却是一样的。而好小说则跟坏小说截然不同,它写的完全是不一样的事情。好的侦探小说和坏的侦探小说写的却完全是同样的事情,而且写法很相像(这其中有一定的原因,而原因之中又有原因。要找原因,总是有的)。

我认为,写作传统的或典型的或单纯推理的或逻辑推理的侦探小说,其主要的困难是,要写得十全十美,必须具备各种各样的条件,而这些条件不会为一个人同时具备。那个头脑冷静、善于构思的人,不一定能塑造生动的角色,写出尖锐的对白,掌握步步紧扣的节奏,恰到好处地利用所观察到的细节。那个不苟言笑、擅长逻辑推理的人,制造出来的气氛却不比一块绘画板好到哪儿去。那个注重科学的私家侦探尽管有个非常漂亮的新式实验室,但是抱歉的是我记不起他的脸孔来。能够为你写一篇生动如画、丰富多彩的散文的那个家伙,却不屑花工夫去逐个推理无懈可击的作案时不在现场的证据,因为这项工作实在吃力。

冷门知识的大师从心理学上来说是生活在有裙撑的裙子的时代 [4] 。如果你对陶器工艺和埃及针织艺术的基本知识什么都知道,那么你就会对警察一点也不了解。如果你知道白金不到华氏二千八百度左右不会自行熔解,那么你就不会知道二十世纪的人如何做爱。如果你对战前法国滨海胜地的悠闲生活有足够的了解,且把那儿定为你的故事发生的地点,那么你就不会知道两小粒可以一起吞下的安眠药不仅杀不死一个人——甚至不能使他入睡,只要他不想睡的话。

每个侦探小说作家都会犯错误,当然,没有一个对错误有自知之明。柯南·道尔所犯的错误使他有的故事根本不能成立,但是他是个拓荒者,而夏洛克·福尔摩斯毕竟主要意味着一种态度和几十行令人难忘的对白。真正让我泄气的是霍华德·海克拉夫特 [5] 先生(在他的《供解闷的谋杀案》一书中)所定义的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女士们和先生们。这个时代并不遥远。按照海克拉夫特先生的划分,它始于 但是仍旧有不少人认为,哈米特写的根本不是侦探小说,他写出来的只不过是关于穷街陋巷的赤裸裸的纪事,他在其中随便放进了一些疑案的成分,就像在马提尼鸡尾酒中放进一枚橄榄一样。有这种看法的都是一些大惊小怪的老太太(应该说两种性别的人都有,或者说根本没有性别之分,而且几乎各种年龄的人都有),她们喜欢谋杀案带有郁金香的香味,不喜欢有人提醒她们:谋杀是一件无限残忍的事,即使凶手有时候看上去像个花花公子,或者大学</a>教授,或者头发花白、和蔼慈祥的老太太。

也有少数拥护正规的或典型的疑案小说的人被吓怕了,他们认为要是小说中没有提出一个正式的、明确的难题,环绕着它布置好贴有整齐标签的线索,那就谈不上是部侦探小说。例如,他们会指出,在读《马耳他之鹰》时,没有人会关心到底是谁杀了斯佩德的同伙阿切(这是这个故事中唯一正式的难题),因为读者一直在忙着想别的事情。但是在《玻璃钥匙》中,读者不断被提醒,到底是谁杀了泰勒·亨利,造成的效果完全相同——这是一种充满动作、计谋、矛盾的目的和逐步突出人物性格的效果,反正侦探小说要写的也仅此而已,其余的都是在客厅里练习耐心的游戏。

但是在我看来,这一切(加上哈米特)还很不够。写谋杀小说的现实主义作家所描写的世界中,歹徒可能统治城市,甚至国家。在那里,旅馆、公寓、有名的酒楼餐厅的老板是靠开妓院发财的,电影明星可能是盗匪的眼线,大厅里那个彬彬有礼的人可能是掌管彩票生意的老板。在这个世界里,法官藏有一地窖的私酒,却可能会因一个人口袋里有一瓶酒而送他进监牢;你家乡的市长可能会为了到手的钱财而对谋杀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入夜之后无人敢在街上行走,因为法律和治安是句空话,从来没有得到过执行。在这个世界里,你很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见到有人拦路抢劫,明明看清楚了是谁在作案,但是你会马上躲开,混到人群中去,不愿出来告发,因为抢劫的人可能有朋友为他报复,或者警方可能不喜欢你出庭做证。不管怎样,为被告辩护的恶讼师可以在法庭上对你百般侮辱,因为陪审团里都是他们挑选的低能儿。有党派背景的法官对此除了敷衍一下,不会加以干涉。

这个世界可不是一个香气扑鼻的世界,而是你生活其间的世界。有些心如铁石、冷眼旁观的作家就能够从中找到非常有趣,甚至有意思的材料。一个人遭到了杀害并没有什么意思,有意思的是杀他不是为了什么了不起的原因,他的死是我们所谓的社会文明的印记。所有这一切,仍旧不够。

凡是可以称为艺术的东西,其中都有补救赎罪的因素。如果这是“高调悲剧”的话,则可能是纯粹的悲剧。它也可能是怜悯和讽刺,也可能是强人的粗声大笑。但是总得有个人到这些穷街陋巷去——一个自己并不卑鄙,也无污点或者并不胆怯的人。这种故事里的侦探必须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是英雄,他是一切。他必须是个完整的人、普通的人,却是一个不平常的人。用一种老掉牙的话来讲,他必须是个重视声誉的人——凭本能出发,从必然出发,不假思索,更不用将其挂在嘴上。他必须是他的世界中最优秀的人,对其他世界来说也是够好的。我对他的私生活并不怎么在意,他既不是个阉人,也不是个圣人;我想他可能会诱奸一位公爵夫人,但是我敢说他不会糟蹋一个处女。他只要在某个方面是重视声誉的人,那么在其他所有方面也是个重视声誉的人。

他相对来说是个穷人,否则他就不会当侦探了。他是个普通人,否则他就不可能走到普通人中间去。他爱惜自己的声誉,否则他就不会知道自己干的是什么工作。他不会无故受人钱财,也不会受了侮辱而不予以应有的报复。他是个孤独的人,他有自尊心,你必须待之以礼,否则下次见到他时就会后悔莫及。他说话同他同时代的人一样,那就是出语辛辣诙谐,富有幽默感,厌恶弄虚作假,蔑视卑鄙小气。

故事就是关于这个人为了寻找隐藏的真相而进行的冒险,如果不是发生在这个擅长冒险的人身上,则也不成其为冒险了。他的知识之广令你吃惊,但这是理应属于他的,因为这属于他所生活的世界。如果有足够多的像他那样的人存在,我想这个世界就会是一个可以过太平日子的地方,但是又不免过于沉闷单调,不值得在那里过日子了。

(董乐山 译)

注释

[1] 菲尔丁(Henry Fielding,1707—1754),英国戏剧家、小说家,著有《汤姆·琼斯》(The History of Tom Jones, a Foundling)、《约瑟夫·安德鲁斯》(The History of the Adventures of Joseph Andrews)等作品。

[2] 斯摩莱特(Tobias Smollett,1721—1771),英国小说家,著有《蓝登记》(The Adventures of Roderick Random)、《汉弗莱·克林克历险记》(The Expedition of Humphrey Clinker)等作品。

[3] 简·奥斯丁(Jane Austin,1775—1817),英国女作家,著有《理智与情感》(Sense and Sensibility)、《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等作品。

[4] 指十八、十九世纪。

[5] 霍华德·海克拉夫特(Howard Haycraft,1905—1991),美国推理小说评论家,《供解闷的谋杀案》(Murder for Pleasure)是他的代表作。

[6] A.A.米尔恩(A.A.Milne,1882—1996),英国小说家,小熊维尼系列小说的作者。《红房子疑案》(The Red House Mystery)是他写的唯一的侦探小说。

[7] 亚历山大·伍尔科特(Alexander Woollcott,1887—1943),美国戏剧评论家。

[8] 《笨拙》(Punch),英国政治漫画类杂志。

[9] 《特伦特的最后一案》(Trent''s Last Case),英国小说家E.C.本特利(E.C.Bentley)的作品。

[10] 伊顿公学(Eton College)是英国最著名的贵族子弟中学。

[11] 弗里曼·威尔斯·克罗夫茨(Freeman Wills Crofts,1879—1957),英国侦探小说作家,被称为“不在场证明大师”。

[12] 多萝西·塞耶斯(Dorothy Sayers,1893—1957),英国女侦探小说作家。

[13] 指《东方快车谋杀案》(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

[14] “小小灰色细胞”(little gray cells),指波洛的脑子。

[15] 菲洛·凡斯(Philo Vance),美国侦探小说作家范</a>·达因(S.S. Van Dine)笔下的侦探人物。

[16] 三趾树獭(three-toed sloth),南美洲等地区的一种哺乳动物,栖于森林,行动迟缓。

[17] 瓦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1889—1974),美国专栏作家、政论家。

[18] 克罗齐(Bendetto Croce,1866—1952),意大利哲学家、历史学家,新黑格尔主义的主要代表之一。

[19] 《漫长的周末》(The Long Weekend),英国诗人、小说家罗伯特·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和英国作家阿兰·霍奇(n Hodge)所著的一部社会史作品。

[20] 达希尔·哈米特(Dashiell Hammett,1894—1961),硬汉派侦探小说代表作家,著有《马耳他之鹰》(The Maltese Falcon)、《玻璃钥匙》(The ss Key)等。

[21] 德莱塞(Theadore Dreiser,1871—1945),美国小说家,善于描写日常生活,反映美国人以物质主义为核心的价值观。

[22] 林·拉德纳(Ring Lardner,1885—1933),美国体育新闻记者、幽默作家。为他赢得文学声誉的主要是他的短篇小说,共一百三十篇左右,它们刻画了众多逼真的美国生活场景和人物肖像。

[23] 卡尔·桑德堡(Carl Sandburg,1878—1967),美国诗人、传记作家。

[24] 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1876—1941),美国作家。

[25] 瓦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1892),美国著名诗人。

[26] 苏别顿(Surbiton),英国萨里郡的一个小城。

[27] 博格诺里吉斯(Bognor Regis),英国南部小镇。

[28] 贝莱尔(Bel-Air),好莱坞豪宅区。

[29] 齐本德尔(Thomas Chippendale,1718—1799),英国家具设计师。

[30] 《享乐主义者马利乌斯》(Marius the Epicurean),英国批评家、散文家瓦尔特·佩特(Walter Horatio Pater)的作品。

[31] 珀西瓦尔·怀尔德(Percival Wilde,1887—1953),美国剧作家。

[32] 雷蒙德·波斯特盖特(Raymond Postgate,1896—1971),英国政论家、社会史学家、侦探小说作家。

[33] 肯尼思·费林(Keh Fearing,1902—1961),美国诗人、作家。

[34] 理查德·塞尔(Richard Sale,1911—1993),美国剧作家、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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