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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城蓝调_雨中杀手

作者:雷蒙·钱德勒 字数:7191 更新:2025-01-09 15:36:35

1.灰姑娘自杀了

那天一定是星期五,因为隔壁大厦之屋咖啡馆的鱼腥味儿浓得简直像堵墙。其实那是个暖和的春日午后,将近黄昏,而我已经一周没接到案子了。电话铃响起时,我正把脚跟搁在桌面的凹痕里,对着一道阳光晒我的脚踝。我把帽子从电话上拿下来,对着话筒打呵欠。

对方说:“我听到了!你真该觉得丢脸,约翰·达尔马斯。奥斯恩的案子你听说了没?”

电话那头是警长办公室的刑警“紫罗兰”麦基。他是个好人,只有一个坏习惯,老喜欢把棘手的案子推给我,搞得我遍体鳞伤不说,赚的钱连二手束身衣都买不起。

“没听说。”

“靠近海滩,在湾城那儿发生的事。听说上次那个小城选市长又闹了一阵子,不过咱们的警长住那儿,我们不想动粗。据说选举的时候,搞赌场的哥们儿提供了三万美元竞选基金,所以现在一进那儿的餐厅,赌马单和菜单就会一起递上来。”

我又打了一个呵欠。

“我又听到了,”麦基生气地说,“你要是没兴趣,我就算把另一根大拇指的指甲咬了,也不管这档子事儿了。那家伙说他准备花几个钱。”

“哪个家伙?”

“梅森,发现尸体的家伙。”

“什么尸体?”

“奥斯恩的案子你真的一点都不知道?”

“我不是说我不知道吗?”

“你除了猛打呵欠,拼命说‘什么’‘哪个’之外,屁都没做。好吧,我们就让那个可怜家伙被人干掉好了,洛杉矶凶杀重案组会操心这件事,反正他人都来了。”

“这个叫梅森的?谁要做掉他?”

“要是知道,他还花钱请侦探干什么?他没出事以前也是干你这行的,现在连门都不敢出,几个拿枪的人老在骚扰他。”

“你过来吧,”我说,“我的左手都酸了。”

“我在值班。”

“我正打算去杂货店里买瓶陈年威士忌。”

“哎,我马上就到。”麦基说。

他不到半小时就来了,大块头,一张讨喜的脸,银发,下巴上有个酒窝,加上一张用来亲小孩子的樱桃小嘴。他穿着一套熨得笔挺的蓝西装,一双擦得晶亮的方头鞋,胸前挂着一条垂着一根麋鹿牙的金项链,几乎垂到了肚子上。

他小心地坐下,胖子都这样。然后他把威士忌瓶盖扭开,用鼻子仔细嗅嗅,确定我没学外面酒吧那招,用九毛八分钱的烂酒倒在空酒瓶里充数。他给自己倒了一大杯,让 “把人揍昏算什么大费周章?”斯宾说,“把枪和皮夹给我。”

矮子犹豫了一下,把东西递过来。斯宾漫不经心地嗅嗅枪口,把它塞进口袋里——靠近我的那个口袋。他翻开皮夹,对着仪表灯看了看,然后也收了起来。他这才发动引擎,在街中间调了个头,很快驶回安古洛大道,在那儿往东转,停在一家有块红色霓虹灯招牌的酒铺前。即使已经那么晚了,那家的店门还是大开着。

斯宾偏过头去说:“进去打电话给值班室,矮子。告诉警佐我们握有布莱顿街凶杀案的有力线索,现在要去逮捕嫌犯。叫他跟局长说他可以发脾气了。”

矮子钻出车外,用力把门甩上,本来想说话,结果还是过街进了商店。

斯宾突然往前开,才过一个街口就已经加速到四十迈。到了下条街,车的时速已达五十迈,他在巷子里转来转去,最后在一所学校前面的一棵胡椒树下停下来。

他侧身拉手刹时,我抢回了枪。他干笑了一声,吐了一口痰到窗外。

“好了,”他说,“我是故意放在那个口袋里的。我跟‘紫罗兰’麦基通过电话。那个小记者从洛杉矶打电话给我。他们找到梅森了,现在正在他公寓里忙活呢。”

我靠上角落,离他远一点,把枪松松地架在膝头上。“我们现在不在湾城的管辖范围内了,警官,”我说,“麦基怎么说?”

“他说是他让梅森去找你的,可是他不确定你们联络上了没有。那个公寓管理员——我没听清楚他叫什么名字——正准备把尸体丢到巷子里,结果被两个巡警撞上。麦基说如果你已经和梅森联络过,听了他那边的说词,一定会来这里惹麻烦,搞不好会被人揍晕,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躺在死尸旁。”

“我没有联络到梅森。”我说。

我可以感觉到斯宾那两道黑色浓眉下的眼睛正盯着我瞧。“可是你已经到这里惹麻烦了。”他说。

我用左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用仪表板上的打火器点燃,右手不离枪。我说:“我觉得你好像是故意赶来这里,根本没人派你负责这个案子,现在你还带着犯人越过市界。你到底有什么打算?”

“惹了一身麻烦,除非我能破案。”

“我也一样,”我说,“看来,我们最好联手把这三桩谋杀案给破了。”

“三桩?”

“没错,海伦·梅森,她老公,和奥斯恩大夫的老婆。三个人都有关联。”

“我把矮子骗了,”斯宾冷静地说,“因为他是个小个子,局长特别偏爱小个子,矮子可以把过错推到我身上。我们从哪里开始下手?”

“可以先去找一个在医生大楼实验室里上班的叫格雷勃的人。我猜测他在奥斯恩命案中做了假报告。万一警察局通缉你怎么办?”

“他们都用洛杉矶的无线电广播,绝不可能用这种方式通缉自己的警察。”他身子往前倾,发动引擎。

“你可以把皮夹还给我了,”我说,“我也好把这把枪收起来。”他粗鲁地大笑,把皮夹还给我。

7.大下巴

化验员住在 奥斯恩医生从椅子上慢慢站起来,斯宾猛然转身拿枪对着他。这个骨瘦如柴的男人缓缓摇摇头,走到墙边靠着。

“是我杀了她,”他有气无力地喃喃自语,“不是海伦杀的,是我杀的。叫警察。”

斯宾的脸部肌肉抽动了一下,弯下腰把那支小手枪捡起来,丢进口袋里。他把自己的警用手枪塞回腋下,在桌后坐下,拉过电话。

“等我升官当刑事组组长吧。”他懒洋洋地说。

9.硬汉

小个子警察局局长脚步轻快地赶来了,帽子挂在后脑勺上,两手插在薄薄的黑色外套口袋里。他的右手在口袋里握了一个东西,又大又重的东西。他身后跟了两个便衣,其中一个是威姆斯,那个跟踪我去阿泰尔街的肥脸大汉。那个被我们在安古洛大道甩掉的矮子,穿着制服跟在最后面。

安德斯局长一进门就停住,不友好地对我笑着说:“听说你在我们小城里玩得很开心嘛。给他戴上手铐,威姆斯。”

肥脸汉子从局长身后绕出来,从左边裤袋里掏出手铐,油腔滑调地对我说:“很高兴再见到你——看你脱裤子!”

斯宾靠在房间门后的墙上,两片嘴皮子玩着一根火柴,不发一言地盯着大家。奥斯恩医生已经回到他的座位上,两手抱着头,盯着光滑的桌面、垫着皮下注射器的毛巾、黑色的小日程表、钢笔座和桌上其他的小玩意。他的脸像石头那样惨白,坐在那儿纹丝不动,让人怀疑他是否还在呼吸。

斯宾说:“你先别忙,局长。这个小伙子在洛杉矶有很多朋友,他们正在办梅森的谋杀案。还有那个记者,他的姐夫是警察,你不知道吧。”

局长的下巴微微一抬。“等等,威姆斯。”局长转向斯宾,“你是说洛杉矶的人已经知道海伦·梅森被谋杀了?”

奥斯恩医生的脸突然抬起来,憔悴干枯。然后他又把脸埋进双手里,这次修长的手指蒙住了整张脸。

斯宾说:“我是说海伦·梅森,今晚——昨晚此时——在洛杉矶被杀害。莫斯·洛伦兹下的手。”

局长一副要把两片薄嘴皮吸进嘴里的样子:“你怎么知道?”

“这名侦探和我一起抓住莫斯。当时他躲在一个名叫格雷勃的人的家里,就是那名处理奥斯恩命案的化验员。莫斯躲在那里,是因为有人想替奥斯恩命案翻案,这样市长就会觉得非同小可,然后捧把鲜花站出来发表演说——如果没人把格雷勃和梅森处理掉的话。梅森夫妇虽然离了婚,却仍同心协力,一起勒索万斯·康里德,所以就上了万斯·康里德的黑名单。”

局长回过头对他的跟班说:“到外面走廊上去等!”

我没见过的那个便衣打开门走出去,威姆斯迟疑了一会儿,也跟着出去了。矮子正伸手去拉门,斯宾却说:“我要矮子留下,矮子是个正派警察,不像那两个最近跟在你屁股后面、专门受贿的人渣。”

矮子放开门,往墙边一靠,偷笑着。局长的脸色通红。“谁派你去管命案了?”他吼道。

“我派我自己去的,局长。电话打进局里一两分钟后,我正好人在那里,就跟瑞德一块儿去了。他还顺便带了矮子,矮子和我当时都已经交班了。”

斯宾咧嘴笑笑,冷峻而慵懒,既不开心,也不得意,只是咧了咧嘴。

局长突然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把大枪,足足有一英尺长,可是他好像握得很顺手。他紧张地问:“洛伦兹人呢?”

“藏起来了,都替您处理好了。我不得不修理他一下,不过他都招了,对吧,侦探?”

我说:“他哼了几声,像‘是’也像‘不是’,不过出声的时机都对。”

“我就喜欢男人这个样子讲话,”斯宾说,“你实在不必费神去管刑事案件,局长。你手下那几个玩具兵,除了跑到单身女子公寓里吓唬娘儿们之外,什么也不会。现在,你只要把我的职位还给我,再派给我八个人,我就让你瞧瞧什么叫办刑事案。”

局长低头看看他的大枪,再看看奥斯恩医生低垂的头。“所以是他杀了他老婆,”他轻声说,“我早知道有这个可能,但一直不敢相信。”

“你现在也不必相信,”我说,“是海伦·梅森杀的。奥斯恩医生心里明白,他替她顶罪,然后你再包庇他。现在他仍然愿意替她顶罪。对某些人来说,爱情就有这么伟大的力量。你们的小城真了不起,局长,一个女人可以在这里谋杀别人,让她的朋友和警方合伙包庇她,然后再回过头来勒索那些帮她忙的人。”

局长咬咬嘴唇,他的眼神不善,但他还在考虑——使劲考虑。“难怪她被干掉了,”他静静地说,“洛伦兹……”

我说:“你再好好想想。洛伦兹并没有杀海伦·梅森。他说是他杀的,可是斯宾把他吓得完全崩溃了,你叫他承认刺杀了威廉·麦金莱 [5] 他都愿意。”

斯宾从墙旁直起身子。他的两只手懒洋洋地插在外套口袋里,一直没拿出来。他两脚分开,站得很直,一绺黑发露出帽缘。

“什么?”他几乎温柔地说,“你说什么?”

我说:“海伦·梅森不是洛伦兹杀的,有几个理由。作案手法太复杂,他的脑袋应付不了,他顶多一枪毙了她,随便把尸体一扔。第二,他不知道格雷勃已经离城,是奥斯恩医生报的信,而奥斯恩医生又从万斯·康里德那儿听到风声,万斯早跑到北部去制造不在场证明了。如果洛伦兹连这些事都不知道,那他绝不可能知道海伦·梅森的事,尤其是海伦·梅森其实根本没找到万斯·康里德。她在烂醉的时候告诉我她想勒索万斯·康里德,这不会是假话。所以万斯·康里德不会蠢到在她自己的公寓里把她干掉,还派个长得那么显眼的打手去,万一邻居看到他怎么办?到洛杉矶把梅森干掉,那是另外一回事,那儿离家远得很。”

局长紧张地说:“万斯·康里德俱乐部就在洛杉矶啊。”

“就法律上来说,是的,”我承认道,“但它的地理位置和客户分布,全在湾城市郊,属于湾城的一部分,而且这对控制湾城大有好处。”

矮子说:“你怎么对局长这样说话。”

“让他说,”局长说,“好久没人跟我说过这种话了。”

我说:“问斯宾是谁杀了海伦·梅森。”

斯宾厉声笑道:“对,当然是我杀的。”

奥斯恩医生把捂住脸的双手拿开,慢慢转过头去看斯宾。他的脸就跟面无表情的壮汉警察一样死气沉沉。然后他伸手打开右边抽屉,矮子掏出枪来对着他说:“不要动,大夫!”

奥斯恩医生耸耸肩,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用玻璃瓶塞塞住的广口瓶,他转开瓶塞,把瓶口送到鼻子下面。“这是嗅盐。”他呆呆地说。

矮子松了一口气,把枪放回身侧。局长盯着我,咬自己的嘴唇。斯宾谁都不看,只一个劲儿地咧嘴笑。

我说:“他以为我在开玩笑,你们都以为我在开玩笑,但我没有。他认识海伦,熟到可以送她一个镶了自己照片的烟盒的地步。我发现了那个烟盒。照片很小,用手工修过,不是很清楚,而我只见过斯宾一次。她告诉我那是个旧情人。后来我想到那张照片是谁,可是斯宾刻意隐瞒自己认识她的事实,而且今晚他在很多方面的表现实在不像个警察。他放我一马,陪我到处转,这并非出于好意。他是想在我被送到警察局审讯室之前,先查出我到底知道多少。他把洛伦兹吓得半死,并不是要洛伦兹说实话,而是要他说出自己希望他说的话,包括承认谋杀海伦·梅森,洛伦兹搞不好根本不知道她是谁。

“是谁打电话到警察局报告那桩谋杀案?斯宾!案发后是谁不请自来,擅自去查案?斯宾!谁妒火中烧,把那个女人抓得遍体鳞伤,因为她为了另攀高枝甩了他?斯宾!谁的右手指甲里全是血迹和表皮组织,可以让化验警官忙上好一阵子?斯宾!你们可以仔细看看,我已经看过好几次了。”

局长慢慢地把头转过去,好像装了一个转轴似的。他吹了声口哨,门打开,刚才那两个人又走进来。斯宾没有动,笑容还挂在他嘴角,像被刻上去似的没有任何含义,十分空洞,仿佛永远不会消失。

他平静地说:“我还以为你是我兄弟。你有些想法还真疯狂,侦探。”

局长厉声说:“没道理。如果她真是斯宾杀的,那斯宾就既是陷害你的人,又是替你解围的人,为什么?”

我说:“听着,你可以查出斯宾是不是认得那个女的,两人关系有多亲密;你也可以查出今晚他人都在哪里,让他自己解释;你还可以查出他的指甲里是不是带有过量的血迹和皮肤组织,是不是那个女人的,是不是在他揍洛伦兹之前就留在指甲缝里的,况且他并没有抓伤洛伦兹。有这些证据就足够了,只差口供——但我相信这份口供你是绝对拿不到的。

“至于陷害我,我猜当时斯宾跟踪那女人去了万斯·康里德俱乐部,或者早就知道她打算去那里,所以自己也跟了去。他看到我跟她一起出来,把她扶进我车里,这让他抓狂。他把我敲昏,那女人怕他,不得不帮忙把我扛进她公寓里。这部分我不记得了,我也很希望自己还记得,但我忘了。他们把我弄上楼,吵了一架,斯宾把她打晕,然后杀了她。他一时想到个蠢主意,把现场布置成像强暴杀人的样子,好让我做替死鬼。然后他就跑了,先打电话报警,接着再来办案,正好碰到我走出隔壁公寓,抓住了我。

“这时,他才明白自己干了一件蠢事,他知道我是洛杉矶来的私人侦探,我和小金凯德谈过,而且那个女人大概也告诉他我去找过万斯·康里德。他很容易就猜到我对奥斯恩的案子感兴趣。好!他就来个弄拙成巧,干脆跟我一起办案,一路上帮我的忙,套我的话,替自己再找一个更合适的替死鬼,把海伦·梅森的谋杀案推得一干二净。”

斯宾平静地说:“待会儿我会好好修理这个家伙,局长。”

局长说:“等等,你到底是怎么开始怀疑斯宾的?”

“他指甲里的血迹和皮肤组织,还有他对付洛伦兹的残暴手段。而且那女人告诉我他是她的旧情人,他却刻意说不认得她。妈的我还需要什么?”

斯宾说:“这个!”

他用从奥斯恩医生手里夺来的小手枪从兜里开始射击。这种开枪方法需要经常练习,而警察没有这类训练。子弹从离我头顶一英寸的地方呼啸而过,我跌坐在地上。奥斯恩大夫很快站起来,抬起右手朝斯宾的脸挥过去——正好是他握着棕色广口瓶的那只手。无色的液体泼到斯宾的眼睛上,冒着烟流下他的脸。换了别人此刻一定会惨叫,但是斯宾只是用左手在空中一阵狂抓,藏在他口袋里的枪又响了三声,奥斯恩大夫往桌旁一瘫,倒在地板上。那把枪还在继续响。

房间里其他的人都跪倒在地上,局长抄起大枪往斯宾身上开了两枪,其实一枪就够了。斯宾的身体在空中扭了一下,像个保险柜似的摔在地上。局长爬过去,跪在他身边静静地看着他,然后站起来绕过桌子,弯腰查看奥斯恩医生。

“这个还活着,”他喊道,“快打电话,威姆斯!”

肥脸大汉绕到桌子的另一头,把电话拉过来开始拨号。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硫酸味和肉被烧焦的味道,很难闻。此刻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小个子局长生气地看我一眼。

“他不应该对你开枪,”他说,“你什么也证明不了,我们也不会让你这么做。”我什么都没说。威姆斯把电话放下,又看了奥斯恩大夫一眼。

“我觉得他死了。”他站在桌子后面说。

局长仍盯着我:“你运气不错,达尔马斯先生。我不知道你在赌什么,我希望你有足够的筹码。”

“我现在满意了,”我说,“本来我很希望在我的客户被杀掉以前跟他汇报,但我对他算是仁至义尽了。该死的是我喜欢斯宾,他是条真正的硬汉。”

局长说:“你想知道什么是硬汉,改天来小城当警察局局长。”

我说:“对。你最好叫人用手帕把斯宾的右手包起来,那里有你需要的证据。”

从安古洛大道远处传来一阵警笛声。声音从紧闭的窗外传来,模糊不清,仿佛郊狼在山顶嚎叫。

注释

[1] 乔治·多尔西(George Dorsey,1868-1931年),美国著名人类学家。

[2] 霍勒斯·格里利(Horace Greeley,1811—1872年),美国著名报人、编辑。《纽约论坛报》的创办者。

[3] 指范妮·布莱斯(Fanny Brice,1891—1951年),美国二十世纪和三十世纪五十年代极富影响力的喜剧演员,其经历后被改编为《滑稽女郎》。

[4] 埃迪·达钦(Eddy Duchin,1909—1951年),美国著名钢琴家。

[5] 威廉·麦金莱(William Mckinley,1843—1901年),美国第二十五任总统,一九〇一年在布法罗被无政府主义者刺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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