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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玉_雨中杀手

作者:雷蒙·钱德勒 字数:9632 更新:2025-01-09 15:36:32

1.三百克拉翡翠

“紫罗兰”麦基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边抽烟斗,边对着办公室门玻璃上我的名字背面做鬼脸。已经整整一星期没生意上门了。

“大侦探生意如何?”紫罗兰问。他是警长办公室的刑事组探员,“有没有到海滩上逛逛?替人做保镖之类的?”

“只要一块钱,我什么都肯干,”我说,“除了谋杀,那种案子我收三块五。”

“我敢打赌你可以做得干净利落。有份差事,约翰 [1] 。”

他递给我名字、地址和电话号码。一个住在凯斯特马拉名叫林德利·保罗的男人,社交界名流,什么都做,就是不工作,独居,有个日本仆人,开辆豪车。警长办公室不觉得他有哪点不对,就是觉得他日子过得太开心了。

凯斯特马拉位于城市边缘,不过一点都不偏僻,二十来栋大小不一的房子吊在山崖边上,好像打个喷嚏就能把它们全震下来砸烂底下海滩上的野餐盒似的。公路边上有个咖啡馆,旁边耸起一座水泥拱形物,其实是座陆桥,陆桥另一边接着一道白色水泥阶梯,像把尺子似的笔直地指向山侧。

昆尼诺街,林德利·保罗先生在电话里告诉我,是从上数 我 “说得不错。”我说,“我很多年前就说过了。所以你不想破案了?”

“如果我可以信任你,我会告诉你我很想打垮一个狡猾的珠宝抢劫团伙,可是我信不过你。你在哪里——游戏厅?”

“我在床上,”我说,“一直在打电话。”

“那你赶快去洗个热水澡,敷敷脸,然后像个乖小孩一样去睡觉,好不好?”

“不。我宁愿出去杀一个印 酒保正在玩弹球游戏,一个后脑勺上挂顶棕色帽子的男人,坐在高脚凳上读信,酒吧后面的镜子上用白笔写着价目表。

吧台用一块简朴、厚重的木板做成,两端各挂着一把拓荒时期的点四四枪,塞在两个以前的枪手绝对看不上的廉价枪套里。墙上钉了些手写的卡片,提醒客人不能赊账,还有专治宿醉和去除口臭的偏方小广告,以及几张腿不错的美女照片。

这地方看起来好像连保护费都没缴过。

酒保丢下弹球机,走到吧台后面,年龄大概五十多岁,一张臭脸,裤脚绽开,走路的样子像脚上长了鸡眼。坐在凳子上的男人一边读信一边不断发笑,那是一封在粉红色信纸上写绿字的信。

酒保把长满斑点的两只手放在吧台上,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说:“啤酒。”

他慢慢倒酒,用把旧叉子敲敲酒杯。

我小口喝啤酒,左手握着酒杯。过了一会儿,我说:“最近看到卢里德没有?”这样问应该没什么问题,我还没在报纸上读到任何有关卢里德和墨西哥小子富恩特的报道。

酒保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他眼睛周围的皮肤就像蜥蜴皮一样长着小颗粒。他终于用沙哑的嗓音低声说:“不认识。”

他的喉头有道很粗的白色疤痕,因为曾经被刀割伤过,所以才会有那样的声音。

读信的男人突然爆笑,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我非告诉老穆不可,”他大吼,“简直太他妈的精彩了。”

他下了高脚凳,摇摇摆摆走进后面那堵墙的一扇门后。他体型魁梧,皮肤黝黑,看起来没什么特别。那扇门在他身后关上。

酒保用他沙哑的声音低声说:“卢里德?这个名字有意思。这里进进出出的人很多,很多人的名字我都不知道。你是条子?”

“私人侦探,”我说,“你别介意,我只是进来喝杯啤酒。这个卢里德是个黑人小鬼,棕色皮肤,挺年轻的。”

“也许我见过,不记得了。”

“老穆是谁?”

“他?他是老板,穆斯·马贡。”

他把一条厚毛巾浸到水桶里,折一折,把水拧干,然后两手握紧两头沿着吧台推过来。这可以当成一根两英寸厚、十八英寸长的棒子来使,如果你懂得怎么用,可以把人打到隔壁郡去。

拿着粉红色信笺的男人从后门走进来,还在咯咯笑。他把信塞在外套旁边的口袋里,走到弹球机旁——就在我正后方。我开始感到不安。

我很快把啤酒喝完,站起来离开高脚凳。酒保还没替我买单,只是握着那条拧过的湿毛巾缓缓抹来抹去。

“啤酒不错,”我说,“谢了。”

“回见。”他小声说着,将我的杯子打翻。

我的视线因此被吸引了一秒钟,等再抬起头来的时候,我看到后门已经打开了,一个手里拿着一把大枪的大块头站在门前。

他什么话都没说,只是站在那里。那把枪指着我,枪筒看起来像个隧道口。那男人很壮,皮肤浅黑,一副摔跤选手的体格,看起来很剽悍,而且好像不叫老穆。

谁都没说话。酒保和拿大枪的男人只是盯着我瞧。然后我听到外环铁道上开来一辆火车,又快又吵,时机到了。前橱窗的遮帘拉下来,外面看不见里面,火车经过时声音很大,肯定可以淹没一两声枪声。

火车逼近的声音愈来愈大,我必须得在声音大到足够开枪以前先采取行动。

我翻过吧台。

火车怒吼声中传来模糊的撞击声,我头顶上有东西在嘎嘎响,好像是从墙上发出来的,我一直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声音。轰隆隆的声响越来越大,火车呼啸而过。

我撞到酒保的腿部,和他一起摔在肮脏的地板上,他往我脖子上一骑。

我的鼻子撞进一摊走味的啤酒里,一只耳朵贴着很硬的水泥地,头则痛得开始嘶吼。我躺在地上,贴着吧台后一块像铺道板似的板子,左边贴地半侧着身子。我从腰间掏出枪来,很讶异那把枪居然没滑进裤管里卡住。

酒保发出恼怒的声音,热辣辣的东西刺痛了我。那一刻我没听到别的枪声,我没有开枪射酒保,只是把枪管猛地往他身上某个部位一戳。有些人那个地方很敏感,他也是其中之一。

他像只臭苍蝇似的从我身上弹开,他没大喊,不是因为他不想喊。我往旁边一滚,拿枪抵住他的屁眼。“别动!”我对他吼道,“我不想对你动手。”

又有两声枪响。火车已经开远,显然有的人并不在乎。子弹划进木头里,吧台虽然够老够厚重,却还不足以挡住点四五的子弹。酒保在我头顶上叹了一口气,湿热的东西滴到我脸上,“你打中我了。”他低声道,然后开始往下滑,压在我身上。

我及时挣脱出来,挤到吧台尽头最靠近前门的地方往外看。一张戴着棕色帽子的脸就在距离我的脸上方九英寸的地方,处于同一水平线上。

我们互看了不到一秒钟,却仿佛足够让一棵树抽芽长大。其实真的很短暂,我身后的酒保还在半空中挣扎。

这是我最后一把枪,谁也别想拿走。我在和我对望的男人还来不及反应之前,把枪举起来。他没有做出任何动作,只滑向一边,嘴里吐出一团红色的东西。

这声枪响我听到了,响得如同世界末日,响得让我几乎没听见后门砰的关上的声音。我继续沿着吧台末端往前爬,撞到一把掉在地板上的枪。我把帽子沿着木台边缘伸出去一点,没有人开枪。我接着把一只眼睛和一部分脸伸出去。

后门紧闭,门前那块地上空荡荡的。我跪直了身子,竖起耳朵听,又是一记摔门声,车子引擎开始咆哮。

我突然发狂般飞奔穿过房间,撞开门,冲出去。陷阱!他们摔了门,发动引擎,只为诱我上钩。我看见了那只拿着酒瓶往下砸的手。

二十四小时之内,我第三次被敲昏。

这一次我大叫着醒来,鼻子里一股呛人的氨水味。我对着一张脸挥拳,可是却发现使不上力,两只膀子都像四吨重的船锚。我剧烈扭动,拼命呻吟。

眼前那张脸慢慢成形,变成一个穿白制服的男人,是个无趣但心细的急救医生。

“感觉如何?”他咧嘴笑道,“有些人喜欢配药酒喝。”

他拉住我,有东西夹在我肩膀上,针头戳进我肉里。

“小小一针,”他说,“你的脑袋伤得很严重。不能出门。”

他走开了。我转转眼睛,但一片模糊。然后我看到一张女孩的脸,棱角分明,一脸关心,但是没有说话。是卡萝尔·普莱德。

“好吧,”我说,“你跟踪我。”

她微微一笑,走过来,然后手指抚摸着我的脸颊。

“巡逻队的人及时赶到,”她说,“那帮人把你包在地毯里,想用卡车把你运走。”

我的视线有点模糊。一个穿蓝衣服的红脸大汉钻到我面前,手里拿着一把上了保险的枪。有人在远处不知什么地方呻吟。

她说:“他们还包了另外两个人,可是都死了。”

“回家去,”我虚弱地嘟囔,“回家写你的专题故事去。”

“这句话你已经说过了,傻瓜。”她继续抚摸我的脸颊,“我以为你伶牙俐齿,可以说点新鲜的话。”

“都处理好了,”一个新声音尖锐地说:“把这个中弹的家伙转移到可以进行手术的地方,我要他活着。”

雷维斯从一团雾里走近我。他的脸慢慢成形,脸色苍白,神情专注,严厉。那张脸低下来,他大概在我身边坐下了。

“你偏要自作聪明。”他的声音里有点恼火,“好了,说吧。我才不管你的脑袋觉得如何,是你自找的,活该。”

“给我一杯酒。”

模糊的动作,一道强光,酒瓶口碰上我的嘴唇。一股热流流进我喉咙,有些流到了我的下巴上。我把头从酒瓶处挪开。

“谢了。抓到马贡了吗?个子最大的那个?”

“他全身都是子弹,不过还能动。现在正在去市中心的路上。”

“找到印第安人了没?”

“嗯?”他吞了一口口水。

“在灌木丛里。是我开枪打死的,我不是有意的。”

“老天……”

雷维斯又走开了。我脸颊上有指头轻轻摩挲着。

雷维斯走回来坐下。“印第安人又是谁?”他吼道。

“萨克塞恩的保镖。萨克塞恩就是那个灵媒。他……”

“这我们知道,”雷维斯打断我的话,“你已经昏倒一个钟头了。这位小姐已经把名片的事告诉我们。她说都是她的错,可是我不相信。反正一团糟。但已经派了两个人过去。”

“我已经去过了,”我说,“他家。他知道内情,可是我不确定他具体知道什么。他怕我,却没把我干掉。真奇怪。”

“故意的。”雷维斯说,“他想留给穆斯·马贡处理。穆斯·马贡很厉害——直到刚才为止。从这里一直到匹兹堡都有他的犯罪记录……慢点儿喝,这可是临终告解时才能喝的酒,给你真是浪费了。”

瓶口又靠在我嘴唇上。

“听着,”我口齿不清地说,“这个人负责抢劫,萨克塞恩是首脑,林德利负责弄情报。他一定不知道自己哪里惹了他们……”

雷维斯说:“该死。”就在这时电话铃响了,一个声音说:“找你的,副队长。”

雷维斯走开。等他回来时,他没有坐下。

“也许你说得对,”他轻声说,“也许这点你说对了。布兰特伍德高地山顶一栋房子里,一个金发家伙死在椅子上,旁边有个女人在哭。自杀。他旁边的桌上摆了一条翡翠项链。”

“死太多人了。”我说完就昏了过去。

我在救护车上醒来。一开始我以为是自己一个人,后来我感觉到她的手,才知道并不是。我现在什么都看不见,包括光线,是因为绷带。

“医生和司机坐在前面,”她说,“你可以握我的手。我能吻你吗?”

“只要以后别叫我负责就可以。”

她轻轻笑了。“我看你会活下去,”她说,然后吻了我,“你的头发里全是威士忌的味道,你用它洗澡吗?医生说你不能说话。”

“他们用一整瓶酒敲我脑袋。我跟雷维斯提那个印第安人了吗?”

“提了。”

“我有没有告诉他普伦德加斯特太太认为林德利牵涉……”

“你根本没提普伦德加斯特太太的名字。”她接话道。

我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她说:“这个萨克塞恩,他看起来像是很有女人缘的男人吗?”

“医生说我不能说话。”我说。

8.蛇蝎美人

两个星期之后,我开车到圣莫尼卡。我在医院里住了十天治疗脑震荡,花的是我自己的钱。穆斯·马贡那时候住在市立医院里,他们在他身体里挖出七八个弹头,最后还是把他埋了。

此时那件案子几乎已经结案。报纸喧嚣了一阵,挖出些周边新闻,不过到最后这仍然只是一桩因为尔虞我诈而擦枪走火的珠宝抢劫案。正如警方说的,他们早料到会这样。他们并没有找到其他的珠宝,不过本来也没指望能发现什么。他们推测这帮人一次只干一单,大部分帮忙的都是一拍即合又一拍即散,这样永远只有三个人知道全部内情:穆斯·马贡——后来才知道他原来是亚美尼亚人;萨克塞恩,他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打听哪里有合适的珠宝;林德利,由他去筹划,然后通知抢匪何时下手。正如警方所说,他们早该料到。

那天下午天气很好,很暖和。卡萝尔·普莱德住在二十五街一栋漂亮的小红砖房里,外面有一道白篱笆。

她的起居室有块织纹复杂的褐色地毯,几把白色与玫瑰色相间的椅子,黑色大理石壁炉,高脚的铜制木架,嵌在墙里的书架,奶油色的纱帘内层垂着奶油色的粗棉布窗帘。

除了一面全身镜和镜前干净的地板之外,这个房间毫无女人味。

我坐进一张柔软的椅子,头往后靠,小口喝着苏打水加威士忌,眼睛望着她露在高领连衣裙外面的棕色头发。那条裙子让她的脸显得更小,几乎像个小孩。

“我打赌你并非全以写作谋生。”我说。

“我父亲你做警察时从不受贿。”她骂道,“不瞒你说,我们家在普拉亚德雷里还有几栋房子。”

“那里有石油,”我说,“不错。你不用告诉我。所以不要朝我乱吼。”

“你的执照保住了?”

“噢,是啊。”我说,“这个威士忌不错。你一定不想坐老爷车兜风吧?”

“我有什么权利挑车啊?”她问,“洗衣店把你的领子浆得太硬了。”

我对着她眉心中间的那道细纹咧咧嘴。

“我在救护车里吻过你,”她说,“如果你还记得的话,别放在心上。当时我只是觉得你头被打烂了很可怜。”

“我的事业心很强,”我说,“不会在这种事上浪费时间。我们出去兜风吧。我得去比弗利山庄见一个金发女人,我还欠她一份口头报告。”

她站起来盯着我。“噢,姓普伦德加斯特的那个,”她恶毒地说,“装了两条空心木腿的女人。”

“也许是空心的。”我说。

她脸一红,走出房间,然后几乎在三秒钟内又冲进来,身上多了一顶可笑的八角形帽子,前面有粒红纽扣,和一件领子跟袖口都是翻皮的格子外套。“走吧。”她气喘吁吁地说。

普伦德加斯特夫妇住在那种宽阔的、弯弯曲曲的街道上,以房子的大小和它们所代表的财富来看,彼此都挨得太近了些。一位日本园丁正跪在地上修剪大约有几英亩的柔软绿草坪,脸上带着日本园丁惯有的不屑表情。那栋房子有个用英国石板瓦铺的屋顶,一条车道,几棵植得很好的进口树,一株紫茉莉。这里的一切都显得祥和安静。比弗利山庄毕竟是比弗利山庄,连管家都穿着硬领衬衫,操着一口上流社会的英国腔。

他带我们穿过安静的门廊,走进一个暂时无人的房间。房内有几张大沙发椅和几把淡黄色真皮躺椅,围绕着壁炉摆放着。壁炉前是光亮却不打滑的地板,上面铺了一块薄得像丝、旧得像《伊索寓言》时期的地毯。一大盆花放在角落里,另一大盆摆在矮桌上,墙上贴着色彩柔和的羊皮壁纸。安静,舒适,宽敞,怡人,现代和复古极致融合,非常精致的房间。

卡萝尔·普莱德一副嗤之以鼻的表情。

管家打开半扇裹着真皮的门,普伦德加斯特太太走进来。她穿了一身淡蓝色衣服,配着帽子和皮包,俨然一副随时可以出门的样子。淡蓝色的手套轻拍着淡蓝色的大腿。她微笑着,黑眼睛饱含深意,气色极佳,语气里带着一点点优越感。

她朝我们甩出两只手,卡萝尔·普莱德巧妙地躲过她那只,我捏了捏我这只。

“你们能来真是太好了。”她大声说,“能再看到你们俩我真高兴。我嘴巴里现在还有你办公室那瓶威士忌的味道,真可怕,对不对?”

我们全都坐下。

我说:“本来我不需要亲自过来占用你的时间,普伦德加斯特太太。事情进展得很顺利,你也把你的项链找回来了。”

“是啊。那个人真奇怪,他怎么会做那种事呢。我也认识他,你知不知道?”

“萨克塞恩?我想你大概也认识。”我说。

“嗯,还挺熟的。我想必欠你一大笔钱,还有你可怜的脑袋,现在怎么样了?”

卡萝尔·普莱德就坐在我身边。

她从牙缝里轻轻吐出两句话,仿佛在自言自语,又不像在自言自语:“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我对普伦德加斯特太太笑了笑,她回我一个笑容,上面站了一个小天使。

“你一毛都不欠我,”我说,“只有一件事……”

“怎么可能。我一定要给。不过我们先喝一杯威士忌再说好吗?”她把皮包放在膝头上,往椅子下面按了一下说:“威士忌加苏打水,弗农。”然后粲然一笑:“很可爱吧?连麦克风都看不见。这栋房子里全是这样的小玩意儿。普伦德加斯特先生最喜欢了。这个按钮连接管家的房间。”

卡萝尔·普莱德说:“我敢说连接司机卧房的那个按钮也一定很可爱。”

普伦德加斯特太太没听见。管家端着一个浅盘走进来,上面摆着酒水,他端给每个人一杯,然后走出去。

普伦德加斯特太太将杯子举到嘴边说:“你们真好,没告诉警方我早怀疑林德利。嗯,你懂我的意思。也没跟他们说是我叫你去那个可怕的酒吧。你到底是怎么跟警方解释的?”

“很简单。我跟他们说是林德利告诉我的。当晚他跟你在一起,你还记得吧?”

“不过他并没说,是吧?”我觉得她的眼神有点狡猾。

“他几乎什么都没告诉我,这才是实话。当然他也没告诉我是他在勒索你。”

我意识到卡萝尔·普莱德屏住了呼吸。普伦德加斯特太太仍透过杯口盯着我。她的脸露出那种女妖在林间洗澡被人发现时的惊讶表情,但转瞬即逝。然后她慢慢放下酒杯,打开手提包,从里面掏出一条手绢放进嘴里开始咬。一片死寂。

“这,”她低声说,“这话可奇怪了。”

我冷冷地对她咧嘴一笑:“警方就跟报社一样,普伦德加斯特太太,总是因为一些缘故让他们没法利用所有的线索。但这并不表示他们就是笨蛋,雷维斯就不是。他跟我一样,不认为这个叫萨克塞恩的家伙真就是什么珠宝抢劫团伙的主脑。要对付像穆斯·马贡那样的恶棍,他连五分钟都撑不住,相反他们会肆意欺负他,只为了好玩。然而项链的确在萨克塞恩手上,为什么呢?我想那是他从穆斯·马贡那儿买回来的,用你提供的一万美元赎金。在那之前,你出于某种考虑,买通穆斯·马贡去抢劫项链。”

普伦德加斯特太太的眼皮耷拉下来,眼睛都快闭上了,然后她又抬起眼皮微微一笑——很苍白的微笑。我身边的卡萝尔·普莱德一动也没动。

“有人非要林德利死不可!”我说,“事情非常明显。由于拿不准力道,你可能会用短棍失手把人打死,但你可不会把他的脸打烂。如果你只是想教训教训他,你也绝不会打他的脑袋,因为这样他根本不会觉得疼。如果你只想教训教训他,一定希望他感到疼。”

“这……这,”那位金发女子声音沙哑地问,“关我什么事?”

她的脸像张面具,眼里带着痛苦,仿佛喝了毒蜂蜜一样。她的一只手在皮包里摸索了一阵,然后停下来。

“穆斯·马贡会接那种活儿,”我继续说,“只要给钱,他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老穆是亚美尼亚人,所以萨克塞恩或许可以联络上他。萨克塞恩正好是那种碰到美人就发昏、什么事都愿意为她做的男人,甚至愿意去杀另外一个男人,更何况这个男人是他的情敌,而且还是那种专吃软饭,搞不好还会在他和女朋友们快进伊甸园时偷拍照片存档的人。这并不难理解,对不对,普伦德加斯特太太?”

“喝酒吧。”卡萝尔·普莱德冷冷地说,“你说得唾沫横飞,实属废话。其实,根本用不着指着这个女人说她是贱人,她自己心里明白。但她怎么会被勒索?你得要有值得保护的名声,别人才可能勒索你啊。”

“闭嘴!”我呵斥道,“拥有得越少,就越会花大力气去保护。”我看着金发女子的手在皮包里突然动了一下。“省点力气,不用拔枪了,”我告诉她,“我知道他们不会吊死你的,我只是要让你知道,你谁都骗不了。酒吧那个陷阱是你一手安排的,想把我解决掉,因为萨克塞恩吓坏了,是你叫我去送死的!至于其他,现在都过去了。”

但她还是掏出枪,举在淡蓝色的膝盖上,对着我微笑。

卡萝尔·普莱德拿起酒杯扔向她,她往旁边一躲,枪声响起。一颗子弹极有礼貌又安静地钻进贴着羊皮壁纸的墙壁里,声音还没手指滑进手套时响。

房门打开,一个极高极瘦的男人走进房间里。

“对我开枪吧,”他说,“我只不过是你丈夫罢了。”

金发女人看他一眼,有那么几秒钟,我以为她真准备开枪。

可是她只是微微一笑,把枪放回皮包里,伸手去拿自己的那杯酒。“又在偷听?”她冷淡地说,“总有一天你会听到你不喜欢听的事。”

瘦高男人拿出一本真皮封套的支票簿,对我抬高一条眉毛说:“要多少钱能堵住你的嘴,永不提此事?”

我呆呆地瞪着他:“你听到我刚才说的话了?”

“应该是吧,这种天气收听器效果都很好。我相信你刚才在指控我太太跟某人的死亡有关系,不是吗?”

我继续呆望着他。

“你到底想要多少?”他不耐烦地说,“我不会跟你讨价还价,我已经习惯被勒索了。”

“就开一百万吧,”我说,“她刚才还朝我们开枪,再加四万。”

金发女人突然开始狂笑,笑声变成尖叫,最后变成嘶吼。然后她滚到地板上,一边尖叫,一边拼命踢腿。

瘦高男人很快走到她旁边,弯下腰打了她一巴掌,声音清脆得一英里之外都听得见。等他直起身子时,脸色很差,金发女人趴在地板上啜泣。

“我送你们到门口,”他说,“明天你可以到我办公室来。”

“干吗?”我拿起我的帽子,“你在办公室里仍然是个孬种。”

我抓起卡萝尔·普莱德的胳膊,领着她走出房间。我们俩一言不发地离开那栋房子。日本园丁刚刚从草坪上拔起一撮野草,很不屑地把野草举在半空中研究。

我们离开那里,驶向山麓。过了一会儿,比弗利山庄旅馆旁的红灯亮起,我不得不停下车来,坐在那儿双手紧握方向盘。身旁的女孩没有动,也没说话,只是盯着前方。

“我没有得到丝毫快感,”我说,“我没有能教训任何人,没有人会记得这件事。”

“当初她也许并不打算杀人,”她低声说,“她大概只是很生气,有人替她出了个馊主意。像她那样的女人,玩弄男人,玩腻了就想抛弃,男人还拼命想挽留她。或许只是那两个情人——林德利和萨克塞恩——之间的争斗,结果马贡先生玩过头了。”

“是她叫我去那个酒吧的,”我说,“对我来说这就够了。林德利对萨克塞恩早有防备。我知道她打不准……我是指刚才那一枪。”

我一把搂住她,她在发抖。

我们后面来了一辆车,司机拼命按喇叭。我听了一会儿,放开卡萝尔·普莱德,下了车往后走。坐在那辆车方向盘后面的是个大块头。

“这是路口,”他厉声说,“情人道在前面山脚下。再不开走,我帮你推下去。”

“你再按一次喇叭试试,”我挑衅道,“再按一次,然后告诉我你的黑眼圈想长在哪边?”

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枚警徽,然后咧嘴一笑,然后我们俩都咧嘴笑了。今天算我倒霉。

我上车调了个头,朝圣莫尼卡的方向开回去。“我们回家去再喝点威士忌,”我说,“喝你的威士忌。”

注释

[1] 此处侦探易名为约翰·达尔马斯(John Dalmas)。

[2] 约翰·巴里摩尔(John Barrymore,1882—1942年),美国著名戏剧和电影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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