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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_形而上学

作者:亚里士多德 字数:7303 更新:2025-01-09 14:32:27

1

我们研究的主体是本体,我们所探求的正是本体之原理与原因。如果宇宙是一个整体,本体就是这个整体的 因此“混沌”或是“暗夜”不是经历无限世间且永存,只是受变化循环的操纵或是遵循着其他的规律,这些事物才得以呈现在宇宙间。因此实现总该是较之潜能为先。这样,如果永恒循环是存在的,某些事物就必须常以同一方式来进行活动。又假如生灭是存在的,这又必是有另外的事物以不同的方式来活动。而这活动的本源必是因己或是另一些事物——或是因为第三个活动原理推至那最终的原始动因。而现在必须论及“第一动因”。如不承认这第一动因,就必须寻求第二或是第三动因为活动原理的事物。因此还是要把这事物作为第一。这就是永恒运动的原因,另一些事物就成为变化的原因,而两者合并说来,明显就是宇宙常在与变化的总的原因。这便是运动在实际中表现出的特征。不过,又为何还要寻求其他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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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1)这是这问题可能的解释,而(2)如果不是,那么世界会由“暗夜”与“所有混合事物”从“非是”中产生并发展,这样难点就算是解决了。这样,就必须有永不停息常为运动的事物,这运动的轨迹就是圆周,不仅理论上如此,实际也是这样。因此第一天必是永恒。也必有引发动变的事物。既然主动与被动的事物中还有间在事物,这就该有某些致动变但自身不被动变的永恒事物,这永恒事物就是本体也是实现。欲望与理性的作用方式也是这样,它们致发事物的动变而自身不动。

欲望与理性的基本对象一样。欲望所求的是虚善,理性所求的是实善。但思想既然是起点,欲望该是后于思想,而思想在先。理性之动来于理知对象,互为对反两列中的一列本身就是理知对象,这列中本体为首,而本体中单纯且实现者为首(一与单纯不同,“一”是计量,而“单纯”是指事物的本性为单纯)。但美好与所有可预想的事物也在同一范畴中,各级别的对反中,位于最先的往往就是最好的,或是可与最好相比的。

不动变的多个实际存在中有一个极因,可以阐明其实际意义而作说明。极因的作用不仅在于至善,更应作为某物的善果而作用。后一层含义应是不同于不动变物,前一层意思则不用于此。极因对其所喜爱产生动变,其他事物则依此动变而进行动变。现在,假定事物有所动变,可不遵循常规。如果此事物的实现仅是空间运动的基本形式,那么这个做空间运动的事物,又为何不能以其他的形式来进行运动——就算不是本体的变化,至少可以不坚守其常规的位置。既然确定了有一自身不动变而致使他物动变的原动者实际存在之后,那么只要是事物动变的,就是不能再抛离致动的常规。空间动变是动变的第一类,圆周运动是其中第一级类,第一主动者引发第一级类的运动。在此,必须有原动者,既然这存在是必须的,那么其作为实际存在的本来要义也必是善,而正由于这样的含义,这就成了第一原理。所谓的必需,应该具备如下的命意:(a)与自然脉动相为对反被外界所强迫不得不如此的,(b)抛离这常规便是不能至善的,以及(c)除此之外再无别的方式,可以得其存在。

于是,自然与众多天体便是依赖于这样的一个原理。而我们纵观这样的宇宙,为此最好的生命而乐,虽然短促(宇宙为常在,此乐及此理亦常在,而我却不能常在其间),而其为实现既是同理,那么其为乐也相同(我因此而觉醒、聆听、思考又希冀、回忆),无不安然自得。而以纯粹理性为活动与实现最佳,思想必是达于事物中境界最高最佳的,因此而引发的思想才算是优秀。思想与所想物相接处,像参于其中,二者合为一。只要能致于理知对象之如何为是的,才成其理性。在思想的须臾也就是正在思想其所持有的所想对象之须臾。而以思想所含之像亦含神明,不如是说持有神明,因此神思为最优,其至乐达善为最高境界。如果说我偶然领悟了这层境界,神则是万古以来无一刻不在此境界中,这不能令人备感惊奇,若说神所处之境界彼此更为佳,那么其所令人惊奇也尤甚。而神确实是处于更为佳处。生命固然是属于神。生命本是理性的实现,而令此实现的就是神,神的天性实现就是至善且为永恒的生命。因此,我们说神是一个至善且永生的实际存在,因此生命及无尽延续以至永恒的时空都属于神,这便是神。

如同毕达哥拉斯与斯彪西波一样的那些人,因为植物与动物的例子,就设想至善尽美不在起始之因中而见于最终之果(1),这观点是错误的。因为种子从另一些个体中来,这些个体的完善先于种子,第一事物是种子,而是实现之后的实际存在,我们应该说,于种子之前有一人,非是人由种子而生,而是种子由人而来。

从上面这些看来,这点就清楚了,于可感事物只有存在一个永恒的、不动变的且为独立的本体。这也显示了,这本体没有任何的度量,没有可为分辨的部分(因为其可以经历无尽的时间创造运动,而所有有限的事物都不能具备无限之能,每一度量既是或为有限或为无限。这一个本体即是有无限之能便是不能具备有限的度量,但无限的度量实际中并未存在,因此这也非是无限的度量),其他所有的动变都在空间变化之后,这又表明了,这个本体必是不受于动变且不能改变的。

8

于是这本体就是如此该是很清楚了。但我们不能忘了这个问题:“这样的本体是一个还是不止一个”,如果不止一个,那么究竟有多少?我们也不得不提,各思想家对这可为说明的本体并未进行说明,其为数是多少更不会有人去注意。理型并不去探讨这问题,理型论者把理型作为数,而他们的是数有时是无限的,有时又限定在10,至于为什么刚好是10,他们没有给出任何确凿的证明。我们必须根据事先拟定的假设与分析,来论述这个问题。第一原理或是基本实际存在创造出第一级类的永恒运动,而自己不会运动,也不附带地运动。但是因为被动之物必有某物使之动,而原动者自身必为不动,永恒且单纯的运动必是由永恒单纯之物创造出来,又因为我们见到了所为不动的原始本体所创造的宇宙单纯的空间运动外,还有其他的空间运动——比如行星运动——那也为永恒(只要是物体做圆周运动的都属于永恒运动,这点我们已经在物学中为之证明),这些运动也必是有一自身不动的本体作为其起始之因。星辰就正是某类的本体,而成为永恒,致发星辰动变的既是必先于星辰且必为永恒的本体。于是照上述理论,这点很明白,必须有与众多星辰为数一样的众多本体,自身不动,永恒且不具备任何的度量。

于是这便明白了,致发动变的众多本体,按照星辰运动的顺序,其中之一就是第一,紧接着是第二,再次就是其他。但,关于动变之数,这问题我们只能于天文学——那是数学中的一门,与哲学颇为相近——的立场探讨。只有天文学的探测在可见且永恒的本体中,其他诸如算术、几何的研究对象都不是本体。天体的运动轨迹较之于运动中的天数数目要多,这点凡是在天文学稍有领略的人都可知道,每颗行星的运行轨迹不止一个。这些运行轨迹究竟有多少,我们现在引用某些数学家的观点,让我在此题上得其确数,至于其他的问题,我们必须一边自己探索,一边向某些学者请教,探讨这问题的人如果与我们的意见相左,我们应该相互尊重其主张且尊奉较为确切的一方。

欧多克索斯推测日月的运动各自依据于三个球体,第一是恒星,第二是黄道的中线圆周轨迹,第三是黄道两边偏斜的圆周轨迹,月球的圆周轨迹较之于太阳的偏斜程度更大。行星的运动轨迹有四个球体,其中的第一和第二与上述的日月相同(恒星之致动球体为总的致动者,与其下的黄道中线圆周轨迹和众多的天体共所依赖),但每颗行星的第三球体的动轴,间在黄道中线所成的圆切面,而第四球体的运动圆周又与第三球体的赤道相偏斜,第三球体的动轴两端,各个行星中金星与水星相同。其余都不同。

卡里普斯(Callippus)(2)对于这些球体的推论与欧多克索斯略为类似,所说的木星与土星的运动轨迹数目也与之相同,但他认为日月应该各增加两个运动轨迹,其余各行星该各自增加一个,才可与众多天体实际测量的相符。

但从这些球体的综合运动来解释众天体的实际测量轨迹时,又必须为每颗行星安排其他的球体来平衡上述的各个球体(每颗行星的平衡球体数量较之原有运动的球体数量少一个),而让每一球体下层中行星得以复回其位,只有如此安排,当所有天体全部运动之时,才可以产生大家所观测到的行星运行现象。这样算下来众行星的所有运动轨迹球体——土星木星共为八,其余共为二十五,这三十三个运动轨迹只有在最下层的轨迹不需要平衡球体,因此平衡两个最外层行星的球体轨迹于数是六,其次四个为数是十六,于是运动球体与平衡球体的总数为五十五。如果日月的运动轨迹不止增加上述的数目,那么运动轨迹球体的总数该是四十七。于是,如果以此为其数目,不动变本体与原理也就有这么多,至于如何定论这些数据,还有待更为严谨精确的思想家判断。

如果无益于星辰运动的其他空间运动都不会有,再说,如果每一实际存在与每一本体可避免变化且可以因己至于善者便该作为一终极,那么除我们上述列举的例子外,便没有其他的实际存在了,而这些就是这些本体的数目。如果另外有其他的实际存在,它们又会为达运动的极因而变化,但除了上述的天体众运动之外,实际上已是不能另有运动。这在被动变者来考虑是合理的,运动属于被动变的物体,每一致发动变的都是为了受动变者而致发,运动非是为了运动自身或是其他的运动,为了有星辰,才有这样的运动。如果运动的目的在另一运动,另一运动又会追溯又一运动,因为不会有这样无止境的序列,因此每一运动的终极目的必是星辰之一为之表现。

世间明显只有一个宇宙。如果天也如人一样多,那么运动的原理也是如人一般,其形式唯一而为数则很多。但所有为数众多的事物都会具备物质,人只有一个共同的定义应用于所有人,而苏格拉底就是这所有人中之一。但基本如何为是者不具备物质,是完全实现。因此不动变的原动者,其数唯一,其定义也唯一,受动者的经常且延续的运动也是如此,因此世间只有一个宇宙。

我们远古的祖先们把他们世代相传的认知以神话的形式传于后世,说这些实体是众神,神将整个自然的秘密封存在众星之中。以后因为维护礼法,劝解民众及其他实际的作用,致使神话形式的传说更为丰富,他们用人或某些动物的形态来比拟众神,他们更因此而继承前人之事且发扬光大,更为附和。但人们如果把后世的这些附会之举删掉,对于揭示最初古老的本意更为有益——他们知道了原始本体就是众神,人们就不会对此感到惊奇,源自灵感的启发,因此才成不朽的传说,并回想起每一学术,每一技艺,代代或废或立,或传或失,而这些思想正像是古老的遗产一样一直为我们保存至今。只有这样的看法,我们才可以明白我们祖先和早期思想家们的观点。

9

理性的本质包含了某些问题,我们注意到了思想是最为神圣的事物,然如果要问思想如何成其神圣,这就会引致更多的难点。因为人若是心无所想,与昏睡有何区别?这便无从论及神圣。然若说这理性在进行思想活动,还要依赖于另一些事物,那么其本体非是思想活动而是一个潜能,这就不能成为完整的本体,正是因为思想活动,理性才能至善。理性的本体究竟是在于思想的功能,还是在于思想活动先暂且不论,试问这所思想的对象是什么?是想它自己又或是别的事物?如果是别的事物,它常常所想的是同一事物,还是不同事物?它若是专门的想象至于善或是随意思想,这有何分别?世间是否还有不可被思想之物?很明显,这该是想到最为神圣宝贵的事物且不为变化,如果可以变化,这就成为可以动变且每经动变则越为低下。因此,首先,理性如果是潜能而非思想活动,这就要设想不停息的延续活动在理性中该是疲劳。其次,这明显该是较理性更为宝贵的事物,以成理性之所思想者。思想并不一定是至善之物,因为从事思想活动的人,过去与现在的思想,也未必不会想到一些不该想象的世俗之物(人们曾看见世间确实有不足为观的事物,也想到过不足为想的事物)。因此若将理性奉为至善,理性便只能想象于神圣的自身,而思想则成了为思想而思想之物。

但是很明显,知识、感觉、观点与理解总是把其他的事物作为对象,涉及自身都是因为偶然之机遇。如果思想与被思想者既是两不相同的,作为思想活动与思想之所得也各有不同,那么心之善者又如何抉择?我们这样回答,于有些事例中,知识是思想对象。在制造学术中,我们暂不管物质,便是把事物的如何为是者作为思想对象,在理论学术中,就是公式或思想活动为思想的对象。于是,这里与非物质的事例上,思想与思想活动没有差别,思想合一于思想的对象。

还剩下另外的一个问题——思想对象是不是组合的,如果是组合,那么思想在经历那个全体之各部分时便是相应改变。我们这样回答,所有的非物质事物都不可分辨,——比如“人心”或是称为组合物种的理性,其思想对象一时为组合,人心只是偶然地反求于己(人心之为善既是与完善有别,因此不能一时想象于不善,只在整个人生之中企求其至于善),只有完善的神心经历万古而单纯以自我为思想。

10

我们也务必要注意,宇宙的天性根据哪种方式来恪守其善及至于善:自然独立于万物之上,或就是万物的秩序。可能两种方式都是,比如一支军队,军队之所以为善,必是因为秩序与领军之人,而因为领军人较多,因为秩序就是出于领军人,而不是领军人出于秩序。而且虽然万物不是同一规律,多少各有其秩序——虫鱼草木都是如此,世上的各物非是各为其善,而是息息相关。所有的一切都是出于一个目的,如在一个房间之中,自由之人最少自由,他不会做出漫无目的的动作,所有的事情或是大部分事情都已经为他制定了全部的轨迹,而奴隶和牲畜大部分则是无心之动,非是为了某些共通之善而努力,这些共通之善,便是人类天性的组成部分,其他的个体也都具备相似的为大家所共通为善的向往目标。

我们不能忽视那些与我们意见相左的观点,其中包含了很多不可解开的谜题,我们也要参考古今思想家们的意见,其中哪些观点是最为迷惑的。大家都认为所有的事物出于对立中。但是“所有事物”与“出于对立”各有其错误之处,这类思想家都没有说明具备对立事物如何由其对立而成,因为对立各为一端,不能相互创造。现在我们提出了第三要素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那些思想家把物质作为两个对立中的一个,比如某些人,把不等作为相等的物质,或是把众多作为单一的物质。然而同一物质作为一组对立的底层不能与某物为对立,这样便是否定了原来的观点。再者,照我们目前正在议论的这类思想家,除元一之外,所有事物都沾染了恶,因为恶便是两对立中的一个。但还有些学派以为,善与恶不能算作原理,但是,在所有的事物中,善实际就是最高的原理。我们先前提到的那个学派把善作为原理是对的,不过他们没有阐明善作为原理,究竟是作为目的还是动因还是形式?

恩培多克勒也有个费解的观点,因为他以友为善,但是友这原理既然是动因(它使事物相结合)又是物因(为混合的部分之一)。如今就算这同一事物同为物质与致动原理,至少二者的实际存在者是不同的。友作为原理究竟是哪方面?说争斗是不灭坏的也很费解,这斗恰又是恶的本质。

阿那克萨戈拉把善作为致动的原理,因他的“理性”可以致一切事物的动变。但动因在致变一物之时必是趋向于某一目的,这目的,必是与动因有别,我们认为善该是极因,按照我们曾说过的另一层含义,那么健康本身就是医生。把“理性”作为善,但理性没有对立,这点也费解。但是所有论及对立之人,若不是我们抓住其缺陷而将其引入彀中,他们便不该应用他们的对立。他们认为所有的现存事物都是出于同一原理,然世间有些事物可灭坏,有些则不是,这原因何在,无人为之说明。再说,有些人认为所有现存之物都是来自非现存之物,还有一些人,为避免引致这样的悖论,就说所有事物都是原本相混为一。

再说,为什么创生常在,原因是什么——也无人进行说明。那些假设创生原理有二之人,必须还得再假设另一更高级的原理,那些以通型为创生之本的人,也该当如此,事物如何参于,又为什么要参于通型中?所有其他的思想家都要面临这样的必然结论。智慧,也就是最高的只是应该有某物作为其对立,而我们,没有这样的结论。凡是具备原始性质的事物都是没有对立面的,因为所有对立性质的事物都是具备物质的,而物质的存在仅是潜在,如果把“无知”作为任意知识相对立的一词,就要引出无知的对象来对立于知识的对象,但是所有原始性质的事物是没有对立面的。

如可感事物之外再无他物,这便是没有第一原理,也无秩序与创生,也无日月星辰,这就如同所有自然哲学家与神学家所说,每一原理必是有其先有的原理。但是,如果通型与数的确存在,它们也不全成为事物的原因,或是至少不是动因。再者,一个延续性的个体,其度量如何从无度量的部分而来?因为数不能作为动因或是形式因来创造延续性个体。只要是事物主要成为一个制造或是动变的原理,它就不会为任何的对立,如果是,它便可能是“非是”,或至少其实现后于其潜能。于是宇宙就不会是永恒。但世间的确是有永恒的实际存在,那么这前提中的一个必然是要被割舍。我们已经说过这些如何成为永恒。

“众数”或是“灵魂与身体”,或是一般“形式与事物”如何而成一,——这也没有进行任何的说明,如有人可为之说明,他便只能照我们所言,“致动者使之成一”。那么主张数为一的人紧接着用数来创造一类又一类的本体,为每一类都赋予不同的原理,他们使宇宙的众多本体仅仅成了一个串联的插曲(因为按他们说来,万物各自存在与不存在,与他物无关),他们授予了我们很多管理的规则,但世界必是会拒绝混乱的管理。

“规则不在于多,有一个就可以治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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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些与种子和胚胎相比更为美。

(2) 天文学家,曾与亚里士多德一道在雅典从事研究。他提出了一年365又四分之一天说,通过引入其他球体,他进一步发展了克尼杜斯的埃乌多克苏斯关于太阳、星宿和月亮运动的理论。

(3) 出自《伊利亚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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