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上较远的一种距离,可以带来我们对所观察的对象的爱慕之情;但是,时间方面的距离,所能产生的影响比空间上的要大。我们看重古代的半身像与铭刻,远胜于日本现在制造出来的古香古色的桌子;且不说古罗马人和古希腊人,与现在的中国人和波斯人相比,我们更为敬重古代的迦勒底人和埃及人;我们愿意徒劳无益地去探究前者的具体的历史编年,也不愿跑到现在的中国或波斯,了解那里的人民的性格,那里的学术与政府;后者显然比前者更容易做到。既然谈到这一现象,我想有必要暂时偏题,从其他方面着手,如此才能将之论述清楚。
我们在人性中可以观察到一个特点:如果某种挫折无法完全吓倒、击败我们,那它便可以带来一种相反的作用,以一种天下之大舍我其谁的气概鼓舞着我们激发着我们。我们在集中全力克服那一挫折时,我们便给心灵注入了活力,使其震荡起来、完全不同于往日。而如果我们处于太过安逸的状态,我们的精力便分散开来,使得我们感受不到力量的存在;而挫折便唤醒那种力量,并使之活跃起来。
反过来说也是如此。不仅可以说挫折拓宽我们的视野、洗涤我们的心灵,甚至,在豪情满怀、意气风发之时,我们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还会主动地寻找并接受挫折的挑战。有诗为证:
他渴望,
怯弱的兽群里会出现
一头口吐泡沫的野猪
或者
就让一只褐色的狮子冲下山来吧
所有为情感提供支撑使之充实的,都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而与之相对的,所有使得情感虚弱无力的,都给我们带来不快。挫折具备前一种效果,而顺境具备后一种效果;既然如此,心灵在处于某种心情时,会寻求前者而厌恶后者,这也就不足为怪了。
这些准则不仅可以影响情感,它们同样可以影响想象。为接受这一结论,我们只需研究一下高度与深度对想象的影响即可。所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登高给我们带来一种骄傲感,或者说使得想象产生一种崇高之感;我们身在高处时,总是不自觉地想象要高过下面的人;反过来说也是如此,崇高而强烈的想象便可以传达出一种豪情与快意。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我们将处于高处的物体与好的物体联系起来,将处于低处的物体与恶的物体联系起来。于是,在我们的想象中,天堂是高高在上的,地狱则陷于深渊之中。一个高贵的天才被称作超凡脱俗、卓尔不群。正如古人所说的,“于是乘风而起、拍翅而飞,离开湿漉漉的地面”。而与之相对的,一个琐碎、粗俗的概念,总被视为是低贱或卑鄙的。繁荣可以定义为处于上升的状态,而困境可以定义为处于下降的状态。国王及其子女被视为处于众人之上,而农民与工人被视为是万般下品。这些思维方式以及表达方式,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其实不然,这里边大有深意。
很显然,不管是通过常识还是哲学上的推理,我们可以认识到,高与低并无任何自然与本质的差异;这种差异只不过是重力作用的结果,正是物质的重力,产生了由一者到另一者的运动。地球上的这一头的人们视为是上升的运动,在另一头可能就被视为是下降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乃是因为物体存在一种相反的倾向。我们可以确定,持续影响感官的那些物体的倾向,出于习惯的作用,必然也会在想象中产生一种相似的倾向;在我们想象某个处于高处的物体时,我们对该物体的重量的认知便产生了一种倾向,这一倾向使得它由高处向在其下面的某个位置运动,直到最后接触到地面,这个物体的运动以及我们的想象才停止。出于同样的原因,在想象某个由下往上运动的物体时,我们同样地感觉到一种困难;在由处于低处的物体向处于高处的物体运动时,我们总感觉到勉为其难,仿佛我们的认知受到该物体所施加的重力的束缚一样。为证明这一点,我们不妨以音乐与诗歌中那些称作降调、收音与乐阶为例。事实上,人们对这些已经有过不少研究,这种音调上的流动,可以给予我们下降的认知,与下降的物体产生那种运动一样。
既然想象在其由低到高的转移上,发生了一种内部特质与准则上的对立与抵触;心灵为勇气与欢喜所鼓舞起来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会主动地去寻求那种对立,而且当想象遇上可以得到滋养与应用的场合时,它便以极快的速度投入其中;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结果便是,所有刺激起心灵,为其注入活力的物体,不管是通过唤起情感还是想象,很自然地会给想象传达出一种上升的倾向,并决定该物体与思想和认知原本的流动方向背道而驰。由于想象的这种向上的流动与心灵当前的倾向是相符的,因此那种困难不仅不消除其活力与敏捷性,反而会产生相反的作用,增加其活力与敏捷性。正因为此,我们往往将美德、天才、权力和财富与伟大和崇高联系起来,而将贫穷、奴役、愚蠢和堕落与低贱联系起来。弥尔顿在他的著作中,将天使的下降描绘为是逆行的,没有一定的辛劳与强力,这种下降是无法发生的;由此看来,事物的秩序其实是可以完全颠倒过来的;因为,我们知道,上升与下降就其本质而言,是那种困难与倾向的结果;所以,我们便认定,上升与下降所带来的的所有结果都发源于此。
所有这些不难用于现在我们所探讨的问题之上。为何时间方面的那一种距离比空间方面的那一种距离更能增加我们对某个对象的爱慕之情呢?我们知道,想象由一个时间点转移到另一个时间点,与其在不同空间点上的转移相比,前者更为困难;因为,在我们的感官看来,空间或延伸性是相互联接着的,而时间或接续关系总是破碎的、分裂的。在较短的距离中,这种困难与该距离结合使得想象出现断裂与削弱,但是在较长的距离中,这一结合却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心灵可以因某个对象的宏伟壮阔而振奋起来,也可以因为认知发生转移上出现的困难而更受鼓舞;在那种情况下,心灵不得不尝试从一个时间点转移到另一个时间点,时时刻刻,无限往复;因此,在作时间上的这个转移就与在空间上这个转移相比,由于我们对各个空间点方面的认知能够较为顺利较为方便地流动,所以心灵更能感受到一种活跃、崇高的心情。在这种心情下,我们的想象就从对这一距离的考虑转移到对远隔的对象的观察之上;在我们眼中,古代的遗物远比任何从最为辽远的角落带来的东西珍贵,其缘故便在于此。
我敢断言,第三个现象足以为这点提供充分的证明。时间上的远隔,并不是都能产生尊重与爱戴之情。我们很难想象后代会超过我们,或者想象我们与祖先可以并驾齐驱。之所以说第三个现象更为值得注意,在于下面这一点:处于将来的某个距离,与某个处于过去的同样的距离相比,后者更容易削弱我们的认知。虽然如果这种距离较大的话,过去的这种距离会比将来的同样的距离更能增加我们的情感;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这种距离较短的话,过去的这种距离会比将来的同样的距离更能削弱我们的情感。
在通常的思维方式中,我们总是置身于某个过去与将来的中间地段;想象既然难以往后退,而容易沿着将来的轨迹前行;出于这样的原因,想象就传达出上升的概念,而那种便利性则传达出下降的概念。因此,在我们的想象中,先辈总是在我们之上,而后辈则在我们之下。想象要达到前者的话,需要额外的付出与努力;而要达到后者的话,便较为容易。当那种距离较小时,那种付出与努力就削弱想象的作用;而当它与某个适宜的对象相伴随而存在时,就使得我们的想象得以升华与扩展。与之相对的那一便利性,在距离较小时,可以帮助想象发挥其作用;在距离较大时,便削弱了其力量。
结束本篇这一有关意志的话题之前,我觉得有必要将前面与之相关的阐述梳理一番,以便让读者更为清楚地从大体上把握本篇主题。我们平常所理解的情感,指的是善恶呈现于想象之前时,心灵上的一种较为强烈与敏感的情绪;或者是在一个对象,呈现于想象之前时,借助于我们的感官的原始结构而刺激起某种欲望时,所产生的情绪。至于所谓的理性,指的是与前者性质一致的情绪;不过,此类情绪的作用较为平静,并且不带来任何性情上的混乱;正是这种平静,使得我们在理性上容易犯下错误,将这些情感视作我们物理官能的结论而已。这些强烈的情感与平静的情感都存在相当大的变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所处的具体环境以及当时的心态。总的来说,强烈的情感在意志上所产生的影响更为强大;虽然,在与反思相互作用、与决心相互支持下,平静的情感也足以控制住最为狂乱的情绪。使得一切不那么容易确定下来的原因在于,平静的情感很容易转变为强烈的情感;这一转变可以是因为人的性情发生了变化,也可以是因为对象所处的环境与状况发生了变化,例如由相伴随的情感所赐予的力量、习惯的力量,或是因为想象受到了刺激而产生的力量。总而言之,人们所说的这种情感与理性的争斗,使得人类的生活更为多样化,并使得人们不仅相互区别开来,同时也使得其在不同的时间下呈现出不同的状态。在情感与理性的这种争斗中,哲学只能用以解释一些较为明显较为突出的事件;而无法解释那些较为细微较为隐晦的变化,因为它们所依赖的准则太过琐碎、太过精妙,超出了哲学所能研究的范围。
第九节 直接情感
我们很容易便可以看到,直接情感与间接情感都建立于快乐与痛苦的情感之上;而且要产生任何一情绪的话,只需将善或恶的对象呈现于想象之上即可。一旦将快乐与痛苦移除掉,爱与恨、骄傲与自卑、欲望与厌恶的情感,以及其他大部分的反省感知或次级感知也就随之消除殆尽、不复存在。
由善恶自然产生的那些感知,即欲望与厌恶、悲伤与喜悦、希望与恐惧这些直接情感,完全无须任何准备便可以与意志作用相伴随而存在。心灵借助于某种原始的倾向,趋利避害,即便这些利害只存在于单纯的认知之中,而且我们也知道,它们只存在于未来的某个时间。
但是,假设存在一种直接的痛苦或快乐的感知,该感知产生于某个与我们自身或其他个体相关的对象;但是,所有这些并不阻止喜欢或厌恶以及其他的情绪的产生;而且,在与心灵中某些处于休眠状态的准则的共同作用下,该感知可以刺激起骄傲或自卑、爱或恨等新的感知。将我们驱向与某个对象结合或分离的倾向,除了与感知和认知之间的双重关系而产生的那些间接情感结合之外,仍然发挥着其作用。
这些间接情感要么总是令人愉快的,要么就总是令人不快的,它们给直接情感注入了一种新的附加的力量,并由此而增加了我们对某个特定对象的欲望或厌恶之情。我们一看到一件漂亮的衣服,心醉于衣服的美而产生一种快乐的感觉,这种快乐带来了直接情感或我们对意志与欲望的感知。然后,如果我们知道这些衣服是属我们所有的,此时双重关系便可以为我们带来骄傲的情绪;这一情绪可被视作一种间接的情感;而与该情感相伴随而存在的那种快乐,返回到这一直接情感之上,从而为我们的欲望或意志、快乐或希望增添了新的力量。
当我们如果确定或觉得有可能存在某种善时,快乐便随之诞生;同样地,我们如果确定或觉得有可能存在某种恶时,悲痛或悲伤便随之产生。
当善或恶都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时,害怕或希望便随之产生。善如果是不确定的,我们便心生希望;恶如果是不确定的,我们便心生恐惧。
欲望产生于单纯的善,厌恶产生于恶。当身心的行为足以达到趋利避害的效果之时,意志便发挥其作用。
除了善恶,或者用其他的话说,快乐与痛苦之外,直接情感很频繁地产生于一种自然刺激或直觉之中;而这种刺激或知觉,是我们完全无法解释清楚的。属于这一类的,有使得敌人遭受惩罚的渴望,有使得朋友蒙受福分的渴望;还有饥饿、淫欲以及其他的生理欲望。恰当而言,这些情感本身产生了善恶;而不是与其他情感一样,是由善恶而产生的。
所有的直接情感看起来似乎都不值得我们特别注意,除了希望与恐惧之外;此处我们试图阐述的,正是希望与恐惧的情感。很显然,某一事件如果确实发生的话,那这种确实性便会带来悲痛或快乐;而如果该事件只是可能发生的话,那这种不确定性带来的便是恐惧或希望。因此,为了解为什么这一环境会带来这么一种大的差异,我们必须反思下在前一卷中所作的有关可能性的本质的讨论。
可能性是相对立的机会或原因发生冲突的结果,这种冲突使得大脑无法确定下来,使得其处于左右摇摆之中;在这种状态下,大脑在一瞬间可能认为某物体是真实存在的,在另一瞬间可能又认为该物体并非是真实存在的。想象或认知,不管你是如何称呼,总是在相对立的不同观点之间动摇;虽然,它可能在一定时间内更为倾向于某一边,但是因为对立的原因或机会的存在,想象始终无法确定地驻足在某一边。一个问题正反两面交替出现,大脑如果用相反的准则来观察那些物体,便会发现,这种对立完全摧毁了所有的确定性以及我们前面所建立的观点。
假设某个我们不确定其真实存在性的物体,它是我们欲望或厌恶的对象;由于大脑会将转向于具体的某一边,那必然地,它会感觉到一瞬间的快乐或悲伤的感知。如果该物体是我们所渴望的,在我们思考带来这些物体的原因时,必然会感受到一种满足感;同样地,如果我们作相反的思考时,必然会感受到悲痛或不快感。由于在所有可能性的问题中,认知总是在不同的相反的观点中分离开来,情感必然会在相反的情绪之间出现同样的分别。
现在思考下人类的心灵,我们可以发现,在情感方面,心灵的作用与管乐器的弹奏不同;我们弹奏管乐器的各个音调时,一旦停止吹气,乐器也就随之不再发声;心灵的作用倒是与弦乐器相似,弹奏弦乐器时,我们一曲终罢,还是可以看到弦在振动着,依然保留着那个音调,而且那个音慢慢地才消失。想象是极为迅速、敏捷的,而情感则较为缓慢、消极;正因为此,当某个对象呈现出来,该对象给想象提供了不同的观点,给情感提供了不同的情绪;想象在这种时候虽然可以较为迅速地在不同观点之间转变,但是每一次转变并不产生一个清楚、特征鲜明的情感的调子;相反地,这些个情感总是相互之间混合在一起。如果善的事件较为可能发生,那快乐便在那些情感之中占据优势地位;如果恶的事件较为可能发生,那悲伤便在那些情感之间占据优势地位;所谓的可能性,就其本质而言,是在某个方面投以较为多数的观点或机会,或者是进行同一情感次数较多的重复,当然这两种情况其实是一致的;或者,由于可能性将若干个分散的情感联结起来,使之形成一个整体,这种联结便产生了某种较高程度的情感。换而言之,通过想象的各个对立观点,悲伤与喜悦也就混合在一起,而这种联结便带来了希望或恐惧的情感。
在这一点上,就我们现在所探讨的各种情感的对立上,我们不妨提出一个有趣的问题来。我们可以看到,对立情感的对象一旦呈现于想象之前,它不但可以增加那一占据优势的情感(这点我们在前面已经详细阐述过了,这一情况通常发生于两个对象初次碰撞或相遇),有时候也有可能出现这些现象:两种情感在相隔的一段较短的时间里先后产生,或者二者互相抵触互相消灭,或者二者保持结合在心灵之中。因此,我们接下来要问的是,我们如何解释这些变化及其所依据的一般准则。
当对立的情感产生于完全不同的对象时,这些情感便交替发生;而在认知方面,那种关系的缺乏将各个感知相互分别开来,从而阻止其对立的发生。因此,当一个人因败诉而倍感痛苦,因爱子出生而倍感欣喜,大脑此时由令人愉快的对象转移到令人心生不快的对象,心灵的活动不管如何敏捷,在这一点上,还是无法用一种情绪安抚另一种情绪,也无法保持处于一种中立的、淡然的状态。
如果某个事件是混合的,产生该事件的不同的条件之中如果包含有某种善恶、利害,在这种情况下,心灵就较为容易达到上文所说的平静的中立的状态。因为,此时那些个情感通过彼此的关系相互混合起来,彼此抵触彼此消灭,从而使得大脑处于一种全然平静的状态。
但是,第三,假设那一对象并非是善恶的混合物,我们在任何程度上都将之视作不确定的,即有可能存在,也有可能不存在;在那种情况下,我敢断言,相对立的情感可以同时存在于心灵之上,而不必互相抵触互相消灭;它们可以共存共生,并通过这种结合产生第三个感知或情感。相对立的两个情感并不能够互相毁灭,除非它们相对立的活动正好相遇,而且在方向及其所产生的情感上正好相反。这种精确的相遇取决于情感所由以产生的那些认知之间的关系,根据这一关系的强弱,相应地会有或强或弱的对立。在可能性,或者说不确定的情况下,相对立的两个机会存在那么大的一种关系,以至于足以决定一个同一个对象存在与否。但是,这种关系并非完美的,由于某些机会属于存在的一面,而另外一些属于不存在的一面;而存在与不存在二者是完全不可并容的。我们不可能用同一个观点去看待相对立的两个机会,以及依赖于这些机会而产生的事件;想象必然需要由一个观点转移到另一个观点之上。想象的每一个观点都带来具体的一个情感,该情感的力度会逐渐消散,而且在每一次的转变之后,都会出现一个明显的震动。各个观点的不兼容性,使得情感无法发生一条直线上的撞击;这样说或许有些玄奥,请允许我如此措辞。但是,这些认知之间的关系仍然足以使得它们中的一些较为微弱的情绪混合起来。正是通过这么一种方式,悲伤和喜悦两种对立情感之间不同程度的混合产生了希望与恐惧。
概括地说,对立情感如果是由不同的对象而产生时,它们便交替出现;如果是由同一个对象的不同部分而产生时,它们便相互毁灭;如果是由某一个对象所依赖的对立的、互不相容的机会或可能性而产生时,它们便共存共生、并混合在一起。我们在整个事件中可以看到,认知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影响到整个进程。如果相对立情感所指向的对象是完全不同的,那这两种情感就好比是两个瓶子中的酒一样,彼此并无任何影响。如果它们是紧密联系着的,那相对立的情感就好比碱和酸一样,一旦混合便互相消灭。如果对象之间的关系较为不完全、不确定,由同一对象的不同观点构成,那么那两种情感就好比油和醋一样,二者不管如何混合,始终无法完全混合、相融。
考虑到我们关于希望与恐惧的假设本身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不言自明的,我们的论证与阐释尽可以稍微简练一些。毕竟,少数几个有力的论证远胜过多个无力的论证。
当两边的机会均等,且彼此之间任何一个都不存在任何优势时,恐惧与希望的情感便随之产生。不仅如此,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情感非常强烈;因为,心灵此时缺乏任何可以依据的基础,因此处于左右摇摆的状态,无法确定下来。如果将一个较高程度的可能性赋予悲痛的这一面,你很快就能看到,这一情感扩散开来,最后转变为恐惧。如果将这一可能性再增大的话,悲痛也就因此而增加,那恐惧就更为占据优势;然后随着喜悦不断消减,恐惧慢慢地、不知不觉地转变为纯粹的悲痛。只有进入到这么一种情形之后,你才能根据之前增加悲伤的方式,以同样的方式将之消减;通过减少产生悲伤那一面的可能性,你会发现这一情感在逐渐变得明亮起来,直到悲伤慢慢地、不知不觉地转变为纯粹的希望;而如果以同样的方式增加概然性,从而增加那一组合物的某个部分,希望也就慢慢地转变为喜悦。这显然足以证明,恐惧与希望这两种情感是悲伤与喜悦的混合物,在光学中我们可以看到相似的现象:我们知道,两条太阳光线投射到三棱镜上后形成一条有色的光线;如果你增加或减少那两条之一的数量,该光线在组合中则依据比例占据着或大或小的优势,这便足以证明,这条有色的光线是上面那两条光线的组合物。我确信,无论是自然哲学还是道德哲学中,都没有比此更强有力的证据了。
可能性可以划分为两种,一是对象本身确实是不确定的,要由机会才能确定;一是,虽然对象已经确定下来了,但在与之相关的问题上存在着为数众多的对立的证据,我们无法做出判断。这两种可能性都会产生恐惧与希望;而我们知道,恐惧与希望只能产生于这两种可能性所共有的特性,即因为观点的对立而使得想象摇摆不定、无法确定下来,这是二者所共有的。
如果一种善或恶可能发生时,它一般产生希望或恐惧;因为可能性是一种不确定的、变动的观察对象的方式,它很自然地会在情感上带来相似的混合与不确定。但是,我们可以发现,这种混合不管是产生于任何其他的原因,恐惧与希望的情感还是会出现,即便不存在任何可能性;我们必须承认这一点,并将之视为是现在的假设上一点有力的证据。
我们还可以看到,如果我们认为一种恶只是可能发生时,并不一定就产生恐惧之情;特别是较大的恶,我们如果对其并非是确定的,它有时并不使得我们心生恐惧。一个人联想到极度的痛苦与折磨,即便知道他没有任何遭受到这些的危险,他还是不免要吓得发抖。可能性如果太过微小的话,可以为较大程度的恶所弥补;而如果恶较为可能发生时,我们所感受到的情绪也就同样地活跃。对于前者,即较大程度的恶,我们只需做一次观察,便足以产生与多次对后者,即较小程度的可能性,所做的观察一样的效果。
不仅仅是恶可能发生的时候会产生恐惧,有时候我们明知道恶绝无可能发生,但还是会感受到恐惧感;比如,当你站在悬崖的边缘,虽然知道自已是绝对安全的,因为是否往前踏出那一步完全取决于你。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会不由自主地颤抖。这是因为,那种恶与我们处于一种接近的状态,它影响着我们的想象,就与确定性影响想象的方式如出一辙;但是,一旦我们反思下自己的处境,知道自己绝对安全,那种恐惧感也就随之消退,就与对立的机会所产生的对立的情感一样。
恶的事件如果确实要发生,有时候也会带来恐惧,产生与其可能发生或绝无可能发生一样的效果。因此,一个人囚禁在看守严实的监狱中,如果没有一丝越狱出去的可能,一想到那个绞刑架,就会止不住地颤抖。当然,这只出现在那种确实要发生的恶太过骇人太让人挫败,它持续地作用于我们的思想之上,而我们对其心生抗拒,总试图将这种恐怖排除出去。此时恶是固定的、确定要发生的,但是我们的大脑却无法长久地固定于其上;大脑的这种不确定性、动摇性,也就带来了与恐惧外表一样的一种情感。
但是,不仅是我们对善恶是否要发生不确定时,会产生恐惧或希望的情感;除了其存在与否之外,善恶的种类不确定时同样会产生这两种情感。假设有这么一个人,有一天他向来深信不疑的某个朋友告诉那个人,他有一个儿子突然被杀;那么,很显然,只有在获得了究竟是哪个儿子确定被杀的信息之后,该事件所带来的情感才会转变为确定的、纯粹的悲伤。此处恶的事件确实发生了,但其种类我们尚不能确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感受到的恐惧,丝毫不掺杂有快乐之情;这种恐惧只不过是想象在各个对象之间摇摆不定的结果。不管是问题的哪一方面,它都带来同样的情感;但是该情感并不能确定下来,而只不过从想象之上获得一种颤抖的、不稳定的运动;这一运动及其产生的原因和带来的情绪,即悲伤与快乐的混合和争斗相似。
情感中有这么一个乍看来有些奇异的现象:惊奇倾向于转变为恐惧,所有出人意外的事情总是令人惊恐;我们运用上述的那些准则,不难将之解释清楚。从这点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明显的结论是:人一般而言都是怯懦的,这是人的本性所在;当某个物体突然之间出现,在未观察其本性确定其善恶之前,我们便断定,它是一种恶,由此我们便感受到了恐惧。我敢说,这是最为明显的结论。但是,一旦再予以进一步的观察,我们便可以发现,还有其他方式可以解释这个现象。某个我们所不熟悉的物体,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很自然地,它会扰乱心灵、使之混乱,就像其他任何我们所不熟悉贸然遇上的物体一样。而这种混乱,因为该物体对心灵施加强烈而突然的刺激,很自然地会带来一种好奇心或求知欲;我们因此而感受到一种不快感,这种感觉与恐惧这种情感或悲伤与喜悦这种混合的情感都一样地摇摆不定。恐惧的印象自然会转变为该物体本身,并使得我们产生了一种实实在在的对恶的恐惧;正如大脑总是由当前的心情而非其观察对象的本质而做出判断一样。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各种不确定性都与恐惧存在一种较强的联接关系,即便他们呈现出来之时的对立的观点与考虑并不带来任何情感之间的对立。一个人,如果在其友人重病之时离开,未能守在他旁边;一想到这个,他必然会心生焦虑;虽说,他也知道,他在病床边并无多大裨益,也无法判断病情结果。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焦虑这一情感所产生的主要对象,即友人的生死问题,不论他是否在病床前,都一样是不确定的;但是,一旦知晓友人的具体各个境况与情形,便可以帮助其将认知确定下来,以免出现与恐惧紧密联结着的那种不确定性。的确,不确定性一方面与恐惧和希望都是一样地紧密联系着;因为不确定性也是希望这一情感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它之所以不完全倒向于这一边,乃是因为不确定性本身是令人不快的,与那些令人不快的情感存在着一定的感知关系。
因此,对于某人相关的细节状况的不确定,增加了我们对其生死福祸的担忧。霍拉斯就这个现象就有过诗篇:
雏鸟在巢,羽翼未丰;
母鸟离巢,心何曾安?
心忧长蛇,委然而至;
虽则在旁,何可为也?
但是,我准备将恐惧与不确定性的这种联接原则往前推进一步;并得出这一结论:所有不确定性的因素,不管在任何方面都呈现出好的、令人期待的对象,它们总是会产生恐惧那一情感。一个处女在其新婚之夜,虽则满心期待春宵一刻值千金的缠绵悱恻,而这其实也是她一直以来所期待的,但当她脱衣就寝时,却满怀恐惧与担忧。因为之后发生的事情是她所不曾遇到过的,又是如此之重大,于是希望与快乐两相交叠,让心灵变得混乱,以至于她无法在一种情感上确定下来;这种混乱就带来了心灵的飘忽不定,而后者在某种程度而言是令人不快的,这种不快感很自然地接着又转变为恐惧感。
因此,我们又可以发现,所有在某种程度上令人不快的、产生情感之间的动摇与混合的,总是会使人心生恐惧之感,或者至少是与之相似、几乎无法区别开来的某个情感。
在此处,我将对于希望与恐惧的研究仅限在最为简单、最为自然的情形之内,而暂不考虑因各种观点与反省的混合而产生的变异。恐怖、惊愕、焦虑和其他属于同一类的情感,只不过是不同程度不同种类的恐惧。不难想象,如果所观察的对象处于一个不同的情形或者我们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思考,那必然地,我们的情感与感觉也就随之改变;而这便足以大体上将恐惧与其他情绪的所有特殊种类解释清楚。爱的形式有柔情、友谊、亲密、尊敬、善意以及其他等;所有这些就其本质而言都是一样的情感,产生于同样的原因;虽说彼此之间会有一点较小的、无关紧要的差异,我们没必要逐个解释。正因为此,一直以来我主要探讨的是主要的情感。
同样地,为避免读者觉得我太过啰唆,我省略了对意志与直接情感出现于动物方面的观察;因为,很明显,它们有着同样的本质、发生于同样的原因,与人类方面的这些意志与情感是一样的。因此,我就将这个留给读者,希望读者可以看到,对意志与直接情感出现于动物方面的观察是可以为我们当前所阐述的体系提供一种附加的力量的。
第十节 论好奇心,或对真理的爱
在我们逐个探讨人类心灵的各个部分,以及各个情感之后,我发现我们尚未考虑下对真理(我们所有探讨的最初的根源)的爱;不得不说,这是我们一个不小的疏忽。因此,在结束本篇主题之前,我认为有必要对那一情感稍作思量,并指出其在人性中的根源。对真理的爱这种情感是如此之奇特,如果我们再用探讨上面那些情感时所采用的方式,无疑我们很有可能就会陷入到混乱与模糊之中。
真理有两类,一是发现了各种认知之间的比例,一是确定了我们对物体的认知及其真实存在的相符性。当然,我们之所以追求第一类真理,并不是单纯地因为它是真理;它给我们带来的快乐,也不仅限于那一发现或者说结论的正确性。我们大可以用两脚规、也可以用数学证明来验证两个物体相等与否;二者所得出的结论是一样的;虽然在一种情况下,证明可以认作是理证性的,在另一种情况下,证明又成了感性的;但总的来说,那一结论在两种情况下同样都得到了验证。在数学演算上,我们知道,真理与证明和枯燥的演算其实是出于同样的性质,导出同样的结论;但是,演算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是极小的(如果不将之称作痛苦的话);这便足以证明,我们发现真理而产生的愉快感并不是来自该真理本身,而是出于它身上的某种性质。
要让真理使人愉快的话,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条件是,在探讨真理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运用到自己的天赋与才能。没有人会重视简易的、明显的真理;即便有时该真理本身较为晦涩,如果我们毫不费力便了解了其内容,无须任何思索与判断,那它同样会受人冷落。我们热衷于追溯数学家对某个命题的解析与推理的过程,但如果有人直接将线与角的比例告知,那很显然,虽则我们相信其判断与品行,我们还是不会因此而获得多大愉快感。在后面这种情况下,我们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洗耳恭听了,无须集中注意力,无须发挥任何聪明才智;而发挥人的聪明才智,是心灵的一切活动中最为令人愉快的。
虽然发挥人的聪明才智是我们从科学上所获得的满足感的主要来源,但是我怀疑,只是发挥才智本身其实并不能产生任何重大的愉快感。除此之外,我们所发现的真理也必须是重要的。我们尽可以将代数问题增加到无穷无尽,也可以发现无数个锥线的比例;但是,很少有数学家愿意展开此类研究,他们更愿意思考那些较为有意义、较为重要的问题。那现在我们必须提出这个问题:这种实用性与重要性是如何作用于我们的心理之上呢?在这个问题上,存在有一点困难:不少哲学家为他们认为对于世人而言大有裨益的真理而皓首穷经,不惜以健康与财富为代价积年累月地追求那一真理;但是,我们从其全部的行为上可以看到,他们的所作所为未能体现出为公众服务的精神,也未能体现出对人类福祉的关怀。如果我们可以使他们相信其发现是无关紧要的,那么,他们必然就完全失去了继续研究的兴趣,虽则他们并不因那一研究的结果而喜而悲。不得不说,这一点似乎有些自相矛盾。
为消解这种自相矛盾起见,我们必须看到:有些欲望与倾向其实无法超出想象的范围之外,它们与其说是某种实在的情感,倒不如说只是情感的一种较为微弱的影子与印象。假设有一个人,他观察任意一个城市的防御工事,考虑其天然的地理优势或后天的有利条件,检查棱堡、壁垒、坑道及其他军事工程的安排与设计;很显然,如果这些军事工程可以达成其目的,即防御好这个城市,那他必然相应地会感受到一种快乐与满足。此处的快乐既然是出于观察对象的实用性,而与其形式无关,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认为,那种快乐是对该城市居民的一种同情;因为,所有这些攻防设计、建构技术都是为保障居民的安全而服务的;不管他是一个陌生人还是那座城市居民的敌人,不管他心中对那些居民有无任何好感,不管他是否憎恨着那些居民,他还是会因为那些军事工程而感到一种快乐与满足的感觉。
当然,我可以想到,肯定会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说那么疏远的同情对刺激情感所提供的基础太过薄弱,因此认定我们在哲学家上通常看到的那种勤奋与实用绝无可能来源于如此肤浅的一个根源。为反驳这点,我必须重复下前面我所说的:我们研究任何对象所获得的快乐主要来源于心灵的活动,在于发现或者理解某个真理时发挥了聪明才智与准确的认知。而在某些时候如果需要真理的重要性才足以补充这种快乐的情况,那其实也并非真理的重要性本身增加了我们的快乐,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而是因为我们需要真理以便将我们的注意力固定下来。如果我们处于一种不在意或精神不集中的状态,那同样的认知活动对于我们来说并未带来任何影响,也无法传达我们在另外一种心情中由此可以得到的快乐。
心灵的活动是快乐的主要基础,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除此之外,要产生那种快乐感,还必须在达成目的或者说是在所追求的真理方面取得一定程度的成功。关于此处的这一点,我准备提出一个概括性的解释,这一解释在多个情形下都是适用的:我们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心灵会产生一种情感;该情感虽然并非是由我们这一行为的目的而发生的,它产生于我们对真理的追求与探讨活动之中;但是,情感的自然作用使得我们对那目的也心生关切,因此,我们在追求该目的时如果遇上某种挫折或者失望,便会心生不快。这种情况,其实正是前面我们谈过的情感之间的平行关系与平行方向的作用的体现。
我们不妨举出一个相似的例子,以便将这些进一步地阐释清楚。在我看来,再没任何两种情感如打猎和哲学这两种活动一般类似的了;虽说乍一看来,它们之间似乎完全不具备可比性。很显然,打猎之所以令人愉悦,是因为它活跃了身心,这一快乐在于打猎这一运动,在于集中注意,在于打猎的难度,在于那一结果的不确定性。很显然,那些行为必须伴随一个实用性的认知,以便使之发挥作用。一个家资千万的富人,又不贪财的话,他或许会对猎取鹧鸪和山鸡感兴趣并以此为乐,但是对猎取乌鸦和野鹊,则完全不感兴趣;因为,在他看来,鹧鸪和山鸡是很不错的上桌菜肴,而乌鸦和野鹊却不是。此处,我们确信,实用性或重要性本身并不能真正带来任何情感,我们只需拿它来为想象提供支持;还是上面说的那个富人,他或许在其他方面上忽视十倍大的利益,却会因为几个小时打猎后满载着猎物回家而满心欢喜。为使得打猎与哲学这种平行关系更加完整,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在两种情形下,我们活动的目标本身或许是令人鄙视的,但在该活动处于最为活跃的状态时,我们便高度关切起我们活动的目标;如果遭遇到任何失望,我们便会心生不快;当我们错失猎物或陷入推理上的谬误时,我们便感觉到遗憾。
如果还要给这些情感找另一个平行的例子的话,我们不妨举出赌博的情感来;赌博的情感,出于打猎和哲学一样的原则,给人带来一种愉快感。前面已经说过,赌博带来的快感并不单单产生于金钱利益之上,因为很多人为了赌博而抛弃了必得的利益。这种快感也不单单来源于赌博这一活动本身,因为如果整个参赌过程不涉及任何金钱的话,它也无法给我们带来任何满足感。赌博所带来愉快感是金钱利益与赌博活动二者结合作用的产物,它们如果分开来的话并不能产生任何效果。此处的情况与某些化学作用相似,我们知道,两种清澈、透明的液体一旦混合,可以产生出一种混浊、有色的液体。
赌博活动中涉及的利益关系吸引着我们,没有金钱上的这种得失的话,我们对赌博或任何其他活动并不能产生哪怕是一丝的愉快感。一旦我们为某种活动所吸引,那一活动所带来的困难、变化与突然间财富的转移,就使得我们更为兴致盎然,而我们正是因为这种关切而感到满足。人生是如此之令人生厌,而人类本性又是如此之懒惰贪婪;所有为人们提供娱乐的东西,不管这些东西所凭借的情感掺杂有任何的痛苦,他们还是能感受到一种明显的快感。而且此处的这种快乐又进一步地被那些物体的本质所增加,因为这些物体是可感知的、有限的,我们便容易受到吸引并在想象中产生快意。
用以解释对数学和代数上的真理的爱的那一理论,其实也可以用于道德、政治、自然哲学等其他领域;在这些领域中,我们不仅要探究认知之间的抽象关系,同时也要考虑它们的真实联系与真实存在。但是,人性除了对各种科学中的知识的爱之外,还存在着一种好奇心;好奇心是完全出于另外一种原则而得来的情感。某些人对于了解其左右邻居的私事颇有兴致,对其行为与境况有着一种难以满足的欲望,虽然他们与其邻居并无任何利益瓜葛;而且他们只有完全依靠他人才能获得那些消息,其间并无半点聪明才智的运用或是艰苦卓越的付出。我们不妨探讨下这一现象的原因。
我们在前面已经详细地证明了信念的影响主要在于刺激起想象中的认知,并使之固定下来,防止出现任何犹豫或是不确定性。这两种情形都是有利的。通过刺激起认知的活性,我们使得想象活跃起来,从而产生某种快乐;这种快乐与我们从平静的情感上感受到的快乐性质是一样的,只是程度较小而已。认知的活性可以产生愉快感,因此如果某个认知是确定的,便可以驱除那种不快感;它可以将某个具体的认知固定在大脑中,避免了在选择对象时出现任何摇摆不定的情况。人性之中有这么一个特质,我们在很多场合下都可以明显地观察到其存在,这一特质在身心上都很普遍。我们对突然过于强烈的变化总是会心生不快,尽管我们并不关切那一对象本身,但是它们的变化还是让人感觉到一种不快感。不确定性的本质就在于在使得思想上变动不定,使得我们突然由一个认知转移到另一个认知之上。因此,不确定性必然会带来痛苦。在我们对某个事件的利益关系、重要性或新奇性感兴趣时,这种痛苦感便随之出现。当然,我们并非对任何事件都有着好奇心,希望了解其知识,也并非只限于与我们存在利益关系的事件。如果某个认知以一定的力度刺激我们的心灵,使得我们对其心生关切之情,以至于出现这种情况:该认知的不稳定性与非恒常性使得我们心生不快,此时便足以激发起我们对其的好奇心。初来一地的陌生人或许对该城市的历史与当地居民的故事完全不感兴趣,但是居住过一段时间、与他们有了深入接触之后,便与当地居民一样对这座城市的一切充满了好奇心。我们阅读某个国家的历史时,或许会极力想将其中的某些疑惑与困难澄清;但是如果我们对那些事件的认知,在很大程度上模糊不清的话,我们便不会对那些研究感兴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