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面所说的各种认知的三类关系之中,最容易造成错误的是相似性关系;在我们的推理过程中,事实上,很少有错误的主要根源不是来自于此。相似性认知不仅紧密联接彼此类似,大脑对相似性认知的思考方式也差异不大,以至于我们无法将之区别开来。后一点情况尤为重要。从日常的经验中也不难发现,倘若大脑形成某种认知的方式与另一种相同或者类似,我们就会倾向于将二者弄混淆,将一个认知当成另外一个。这样的例子在本书后文还会出现很多。虽然相似性是所有认知关系里最容易引起错误的,其他两种关系,连续关系与因果关系也会与之遥相呼应。如果举出诗人或演说家为例可以的话,那我们会有充分的例证来证明这一点;不过,考虑到形而上学家们可能会指责这不合乎惯例,也不合理,那为照顾他们的尊严,我就换一种方式。我将借用形而上学家们日常大部分的讨论中所能观察到的一个现象,以此作为论据,那便是:人们常常用具体的词语代替某一认知,并且在推理过程中,用谈论代替思考。我们之所以用词语代替抽象的思考,是因为它们二者之间往往存在紧密联系,因此大脑经常将之混淆。也正是出于如此缘故,我们用既不可见又无法触知的距离认知来代替由特定方式组合的可见的可触知的点所构成的延伸。因果关系和相似性二者共同作用,使得大脑产生这种错误。如前所说, 既然可以假设处于两个物体之间的一个物体突然之间被消灭,同时两边的那两个物体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据此也不难想象,这一物体必然也可以被重新创造出来,同样不会给另外的物体带来变化。现在我们知道,物体的运动与其被创造具有同样的结果。分隔的物体在两种情况下都不会受到一丝影响。因此我们便能做出前面的想象,并证明存在那样一种运动并不是自相矛盾的。接下来我们的经验又告诉我们,处于上述那一状态的两个物体的确拥有容纳物体的能力,而且将不可见不可触知的距离转变成可见的可触知的,不存在任何困难。我们的任何推理与讨论不管看起来如何尽善尽美,如果对其没有相应的经验,便无法确定其真实有效性。
这样看来,我似乎就一一回复了上述的三种反对观点。虽然我知道,很少人会对此表示信服,他们一定会提出新的反驳和异议。或许还有人会说,我前面的这些推理对于这一问题并无帮助,我只是说明了物体刺激感官的方式,而未能阐明物体的本质以及具体是如何刺激感官的。两个物体之间虽然不夹杂有任何可见可触知的第三者,可是经验告诉我们,这两个物体在眼睛看来,与被某一可见可触知的物体隔开这种情形处于同样的方式之下,手在两个物体之间来回运动的要求也一样。我们凭借经验可以发现,这一不可见不可触知的距离同样具备容纳物体,或是转化为可见可触知的距离的能力。以上就是我的全部体系。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按照这一方式将物体分割,并使得物体在不发生撞击或渗透的前提下具备容纳其他物体的原因,我在该体系的任何一部分都未提及。
我对此的答复是,我承认,也愿意认罪。不过我想说的是,我从一开始就不曾想过要探究物体的本质,或是揭露它们作用的深层原因所在。除了这并非是我论说的主题与目的之外,我还隐隐觉得这超出了人类认知的范畴;我们也无法假装不借助于感官所表现出来的外部特性,便可以认识物体。对于那些有意于探究物体本质或揭露其原因的人,我想说,只有当我看到你们至少在一个例子中获得成功,我才会信服,并赞扬你们的雄心。但是在那之前,只能根据经验把握住物体刺激感官的方式以及物体之间的联系,便足以让我心满意足。这便足以成为生活的指导,这也正是我的哲学的主旨所在。我的哲学只想说明我们的知觉,即感知与认知的本质与原因而已。
下面我将以一个看起来有些似是而非的结论来告一段落。根据前面的推理,这个结论在我看来是很自然,也容易说明的。这一似是而非的结论便是:如果把那个不可见不可触知的距离转变为可见可触知的距离的那种能力称为真空,那么虽然延伸与实体是同一的,可二者之间仍存在一个真空。如果不将之视为真空,那么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在一个充实体内,即使不存在无限撞击、循环往复或是相互渗透,运动还是可能存在的。不过不管采用何种观点,我们必须承认:要形成任何具体的延伸认知,我们必须加入一些可感知的物体,并将其组成部分视为可见的或可触知的。
至于有些人认为的时间只不过是实在物体存在的方式这一观点,我们可以发现,这一观点实质上与前面有关延伸的反对观点一样,下面我们来说明这一观点的错误所在。如果说,因为我们在真空认知上进行了争论与推理,所以必然存在真空认知,这一点成立的话,那么根据同样的推理,我们必然有一个不包含任何可变的存在物的认知,因为没有一个比这一话题更频繁更有争论性的了。但我们又可以确定,不存在这样一个认知。那我想请教持前所述观点的人,这一认知是从何而来的呢?是感官感知还是反省的结果?请将之一五一十地告知,让我们了解其本质与特点。如果你无法指出那样的感知,只是想象存在如此认知,毫无疑问,是很荒谬的。
虽然无法指出这一产生不包含可变存在物的时间认知的感知,但不难列出那些使得我们自认为存在那一认知的现象。不难发现,在大脑之中有一连串连续的知觉,时间认知因此才能存在。我们在五点钟思考某一稳定的对象,然后六点钟又加以深思,我们就倾向于以同样的方式将那一时间认知强加于该对象,就像是时间被这一对象的某个具体而且不同的位置或变化加以区别开来,形成各个瞬间。该对象第一次出现和第二次出现在与我们的知觉持续比较之下,似乎产生了区别,就好像那一对象真正发生了变化。此外,经验还告诉我们——不妨将之加上去,前后两次出现之间那一对象,事实上还可以存在许多变化。就和那个不变或者说虚构的持续与感官所能感受到的持续本身一样,都能对性质产生或使之增加或使之减少的影响力。由于这三种关系牵杂,我们很容易把各类认知弄混,然后想象自己能够形成一个不存在任何变化互为断裂的时间认知和持续认知。
第六节 存在认知与外部存在认知
结束讨论前一主题之前,我们不妨先探讨一下存在认知与外部存在认知;与时间和空间认知一样,要把它们解释清楚同样存在难度。我们借助于如此研究,以便于彻底了解在推理过程中会出现的那些具体认知,然后才能更好地考察知识与可能性。
所有我们所能意识到或对之有记忆的感知或认知,都可以被想象为是存在的;很显然,关于存在的最为完整的认知与判断依据就是从这种意识之中演化而来。我们就此可能会陷入一个两难境地,陷入一个再清楚不过、同时极为关键的困境:由于我们记忆起的所有认知或感知都相伴有一定的存在形态,那么存在认知要么是从某一具体的与知觉或所思考的对象联接的感知演化而来,要么它和知觉认知或对象认知一样。
考虑到这一两难困境很明显是每个认知必然存在一个相应感知这一准则的结果,所以我们对此给出的结论无须多疑。完全不存在独立的感知伴随每一个感知和认知,而且我认为所有的感知都不是不可分离的联接着的。当然,在某种情况下,有些感觉会暂时结合起来,但很快我们可以发现,它们同样可以分离,以单独的个体形式存在。因此,我们记忆中的所有感知与认知虽然可被视为存在的,但存在认知并非来源于具体的感知。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存在认知与我们所想象为存在的认知是一致的。我们探究某一具体的对象,与把它当作一种存在来探究,实际上没有区别。存在认知与某一具体对象的认知联合,并不会给存在认知本身增加什么。不论我们想象什么,我们总是想象它是存在的。我们所乐于形成的任何认知都是某一存在的认知,而存在认知也是我们所乐于形成的认知。
所以持反对观点的人,必须指出那一带来实在物认知的具体感知,并证明该感知与我们相信存在的观念不可分离。而这,毫无疑问,是不可能的。
我们在前面有关不具备具体差异的认知仍然可区分开来这一推理,在此处基本无用武之地。那样一种区分,是建立在同一的简单认知与几个不同认知之间可能存在不同的相似关系基础之上。但是,关于存在,不可能会有与某个物体在某一方面相似而同时在其他方面都不同的任何物体,因为所有呈现出来的物体,必然都是存在的。
相似的推论也可以应用到外部存在认知之上。我们可以发现,哲学家们普遍认为而且这一理论本身也不言自明:除了大脑所产生的知觉或感知或认知之外,事实上没有其他东西存在于大脑中;外部对象之所以能被我们认识到,只是借助于它们在大脑中所引起的那些知觉而已。爱、恨、思、触、视都是知觉。
大脑中既然除了知觉以外再无其他东西存在,而一切认知又都是先前呈现于大脑中的某种物体演化而来,因此我们根本不可能想象或形成某一与认知和感知存在具体不同之处的任何认知。让我们把注意力转移到我们自己身外,把想象延伸到天空,或者一直到宇宙的尽头。我们事实上永远无法真正地走出自我的经验与局限,除了出现在我们狭窄的范围之内的知觉以外,我们无法想象任何其他的存在。这便是想象的宇宙,我们置身其中,除了宇宙之间产生的认知,我们再无其他。
关于外部物体,如果假设其与我们的知觉存在种类差异,那么我们在想象他们之时所能达到的最大限度,就是对其形成一个关系上的认知,而不用费心了解那些联接的物体本身。一般而言,我们不假设存在种类差异,而只专注于其不同的关系,联结与持续性。关于这些,之后再予以详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