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使用土地所支付的价格,地租自然是承租人按照土地实际情况所能支付的最高价格。在决定租约条件时,地主试图让留给土地租地人的土地产品的份额,仅足够维持其用来提供种子、支付劳动、购买和维持牲畜以及其他农具的资本,并提供本地区农业资本的普通利润。这一数额显然是承租满意的且不遭受损失的最小份额,地主绝不会多留给他任何东西。超过这一份额的生产物或那一部分产物的价格,地主自然会设法留给他自己,作为地租,这显然是承租人按照土地实际情况所能支付的最高份额。的确,有时候由于慷慨,更多的是由于无知,地主接受比这一数额略低的地租;有时候,虽然比较少见,由于承租人的无知,他愿意按照本地区农业资本的普通利润而言,支付更多或接受略少的地租。但这种比例仍可视为自然地租,或自然会使大部分土地出租的租金。
也许有人认为,地租只不过是地主为改良土地所支付的资本的合理利润或利息。毫无疑问,在某些场合,情况可能部分是这样,但只不过是部分如此而已。对于未改良的土地,地主也要求收取地租,而所谓土地改良所付出的利润或利息,一般只是这种原始地租的附加额。土地改良所需的资本未必总是由地主支出的,有时候,承租人也可以支出资本。不过,在续订租约时,地主通常同样要求增加地租,好像土地改良的资本是由他出的。
有时,地主对完全不能进行人工改良的土地也要收取地租。巨型海藻(kelp)是一种海草,经过燃烧之后,可提供一种制造玻璃、肥皂以及其他用途的碱盐。这种海草生长在大不列颠的几个地区,尤其是苏格兰高水位标志之下的岩石上,每天被海潮淹没两次,所以,生长在这些岩石上的海草绝不是靠人工增多增加其数量的。但是,地主对生长在属于他的海岸范围内的这种海草,也像对待他的谷地一样要求收取地租。
设得兰群岛附近海域的鱼类极为丰富,因此鱼构成当地居民粮食的大部分。但是,居民要想从水产物获利,就不得不居住在近海地带的陆地上。因此,地主收取的地租就不是和农民从土地上获得的利益成比例,而是和他从土地和海上两方面获得的利益成比例。这种地租部分是用鱼缴纳的。地租构成鱼类商品价格一部分的实例很少见,我们在设得兰群岛看到的就是其中的一个实例。
因此,作为使用土地所支付的价格,地租是一种垄断价格。它一点儿不与地主改良土地所支出的资本成比例,或者它不与地主所能收取的地租成比例,而是与农场主所能支付的数额成比例。
经常送往市场出售的土地产品的普通价格必须足够偿还将这些产物送往市场所需垫付的资本,并提供普通利润。如果普通价格超过此数,其剩余部分自然就是地租。若不超过此数,商品虽仍然可以送入市场,却不能给地主提供地租。价格是否超过这一限度,取决于需求。
对土地产物某些部分的要求,总是使它以较高的价格出售,超过将它送往市场的原价;另外的部分则可能或者不可能卖到这么高的价格。前者总是能给地主提供地租,而后者有时可能,有时不可能提供地租,这取决于不同情况。
因此,应当指出,地租构成商品价格一部分的方式与工资和利润是不同的。工资和利润的高低,是价格高低的原因,而地租的高低,却是价格高低的结果。商品的价格的有高有低是因为这种商品上市所需支付的工资与利润有高有低。但这种商品能提供高地租,能提供低地租,或不能提供地租,却是因为这种商品价格有高有低。但商品价格大大超过或稍稍超过足够支付工费及利润的数额,或是仅够支付工资及利润。
本章分为三部分,主要讨论:
然而,最明智的作者认为,远古时代的白银的价值很高,不是根据谷物的低价,而是根据某些其他土地产品的低价。据说,谷物是一种制造品,在未开化时代,谷物比其他大部分商品贵得多。我想,这里所指的是大部分未经制造的商品,如家禽、牲畜以及各种猎物,等等。在贫困和野蛮时代,这些物品无疑比谷物便宜得多。但这种便宜,不是银价过高的结果,而是这些商品价值低的结果。这不是因为白银在那个时代能购入或代表比富裕和进步时代更多的劳动量,而是因为在那个时代,这类商品购入或代表少得多的劳动量。白银在西属美洲必然比欧洲便宜,即在产出国必然比输入国便宜,因为要耗去运费和保险费,由水陆长途运输。但是乌罗阿却告诉我们,不久以前,在阿根廷首都,从四百头牛中挑一头,价格仅二十一便士半。拜伦告诉我们,在智利首都,一匹良马的价格为英镑十六先令。在土壤肥沃而大部分区域又全未开垦的国家,家禽、牲畜和猎物都不难通过极少量劳动获得,因此它们所能购买的劳动极为有限。这类商品在任何地方只能以便宜的货币价格出售这一事实,并不证明那里的白银的真实价值很高,只证明那里此类商品的真实价值很低。
白银及其他一切商品的真正尺度,不是任何一个商品或任何一类商品,而是劳动。我们应当牢记这一点。
但在土地几乎荒芜或人口稀少的国家,自然生产的家禽、牲畜和各种猎物往往比居民的消费量多得多。在这种状态下,供给通常超过需求。所以,在不同的社会状态下,在不同的改良阶段,这类商品便代表极不相同的劳动量,或等于极不相同的劳动量。
无论在什么社会状态下,无论在什么改良阶段,谷物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但各种劳动的平均产量,大体上总是和其平均消费量相适应,也就是说,平均供给大体上总是和其平均需求相适应。而且,无论在什么改良阶段,在同一土壤同一气候条件下,生产同一数量的谷物,平均来说,需要花几乎相同的劳动量,或者说,需要花几乎等量的代价,因为,在耕作改良的状态下,劳动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或多或少要被牲畜(农业的主要工具)价格的不断提高所抵消。因此,由于这些缘故,我们可以确信:在所有社会状态下,在所有改良阶段中,等量谷物比等量其他土地的天然产物更为近似地代表或等于等量的劳动。所以,正如在前面已经说过的那样,在财富和改良的不同阶段中,谷物是比其他任何一个或一种商品更正确的价值尺度。因此,在所有上述不同的阶段中,我们把谷物和白银相比,比起将它和任何一种或一组商品与白银比较起来,就能更好地判定它的真实价值。
此外,谷物或其他为人民所普遍喜爱的植物食物,在每个文明国家,都构成劳动者生活资料的主要部分。随着农业的推广,每个国家的土地所生产的植物食物比动物食物多得多,而劳动者到处都把最便宜和最丰饶的适合卫生的食物作为主要生活资料。除了最繁荣的国家,或劳动报酬非常昂贵的地方,家畜肉在劳动者生活资料中仅占极小部分,家禽占更小的部分,猎物不占任何部分。在法国,甚至在劳动报酬比法国略高的苏格兰,劳动贫民,除非在佳节或其他特殊场合,很少能尝到肉味。因此,劳动的货币价格,在很小程度上,取决于家畜肉或其他土地的天然产物的平均货币价格,而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谷物(劳动者主要生活资料)的平均货币价格。所以,金银的真实价值,换言之,金银所能购入或所能支配的真实劳动量,在极小程度上取决于金银所能支配的家畜肉量或任何其他土地天然产物数量,而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金银所能购入的谷物量。
但是,上述不仔细地观察,也许不会让那么多聪明作者陷入歧途,要不是他们同时受到一种流行观念的影响的话,即当白银的数量在每个国家随着财富的增加而自然增加,其价值随着白银数量的增加而降低。但是,这种观念似乎是毫无根据的。
任何一个国家贵金属数量增加的原因有二:其一,供给贵金属的矿山的储量很大;其二,人民财富的增加,即劳动年产物的增加。前一种原因,无疑必然与贵金属价值的减少有关,但后一种原因,却与其价值的降低无关。
随着更加丰饶矿山的发现,有更大数量的贵金属提供市场,而较大数量贵金属所要交换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在数量上如果和从前一样,那么同一数量金属所换得的商品量必定比从前少。所以,任何一个国家贵金属量的增加,要是起因于矿山丰富程度的增加,那就必然使贵金属的价值有所减少。
反之,当任何一个国家的财富增加时,换言之,当该国劳动的年产物逐渐增加时,需要有更大数量的铸币让更大数量商品流通;人们负担得起,他们有更大数量的商品用来交换,所以他们购买的金银器皿自然会越来越多。他们的铸币数量由于必要而增加,他们的金银器皿量,由于追求虚荣和浮华而增加,而精巧雕像、绘画及其他各种奢侈品和珍奇品,由于同一原因,也必然增加。但是,正如雕刻家和画家在富裕繁荣时比在贫穷和萧条时代所获报酬不会太少一样,黄金与白银在富裕繁荣时的价格不可能比贫穷和萧条时低很多。
如果更丰饶新矿的偶然发现并没有降低金银的价格,那么,由于各国的金银价格随各自财富的增加而增多,所以,不论矿山的状态如何,金银在富国的价格,自然总比贫国的价格高。金银像其他所有商品一样,需要寻找最好价格的市场,而对一切货物都付得起最好价格的国家,通常就是能对金银支付最好价格的国家。必须记住,对于一切货物所支付的代价,归根结底不外乎劳动。在劳动都得到同样良好报酬的国家,劳动的货币价格,与劳动者生活资料的货币价格成比例。然而,金银在富国所能交换的生活资料自然比穷国多,换言之,金银在生活资料丰饶的国家所换得的生活资料的数量自然比生活资料供给不足的国家多。这两个国家若是相距很远,其差异可能也会很大,因为金银虽自然而然地由较差的市场流入较好的市场,但由于距离遥远,很难进行大量金银的运输以使两个国家金银的价格处于相同的水平。这两个国家若是距离很近,那么由于运输容易,上述差额便较小,有时甚至看不出来。中国比欧洲任何国家富裕得多,而中国和欧洲的生活资料的价格差别很大。中国的米价比欧洲各地的米价低得多。英格兰比苏格兰富裕得多,但两地谷物价格的差异却小得多,只是看得出些许微小差别。就数量来说,苏格兰产的谷物价格,一般似乎比英格兰产的便宜得多,然而就品质来说,其价格却肯定比英格兰产的要高些。苏格兰几乎每年都从英格兰得到大量的供给。不论何种物品,其价格在输入国通常总是比输出国高些。因此,英格兰谷物在苏格兰售得的价格必然比英格兰高。可是,就品质,即就谷物所能制成的面粉或饭食的量和质来说,英格兰谷物一般不能以比苏格兰谷物更高的价格在苏格兰市场上出售。
就生活资料价格而言,中国与欧洲有很大差异,而就劳动的货币价格来说,二者的差异则更大。这是因为欧洲大部分地区处在改良进步状态,而中国似乎处在停滞状态,所以,劳动的真实报酬在欧洲比中国高。英格兰劳动的货币价格比苏格兰的高,因为后者虽在不断进步,但不如前者那么快,因而其劳动的真实报酬也低得多。苏格兰人民很多移往国外,而英格兰人民却很少迁移,这足以证明两地在劳动需求上有很大差异。必须记住,不同国家劳动真实报酬的比例,不受该国实际贫富程度的支配,而受该国进步、退步或停滞等状态支配。
在最富裕的国家金银自然有最大价值,而在最贫穷的国家自然只有最小价值。在最贫穷的野蛮的世界里,金银几乎毫无价值。
谷物在大城市总是比在偏远地方昂贵。但这并不是白银实际便宜的结果,而是谷物实际昂贵的结果。把白银运往大城市所需的劳动量并不比将其运往偏远地方的劳动量小,而把谷物运往大城市却需要多得多的劳动量。
在一些很富裕的商业国家,如荷兰及热那亚地区,其昂贵的谷物价格与大城市昂贵的谷物价格出于同一原因。它们不能生产足够维持其居民的谷物。它们富就富在技术工人和制造工人的勤勉与熟练,富在简化劳动和节省劳动的各种机器,富在运输船舶和其他一切运输工具和商业手段。然而,它们缺乏谷物,它们所需要的谷物必须从遥远的国家输入,所以其价格还必须附加上从这些国家运来的费用。把白银运往阿姆斯特丹所需要的劳动量并不比运往但泽少,但把谷物运往阿姆斯特丹却需要多得多的劳动量。总之,白银的真实成本在两地必定是几乎相同的,谷物的真实成本在两地却是悬殊的。现在假定荷兰或热那亚居民数目不变,而他们的真实富裕程度减低了,从遥远国家输入谷物的能力也减低了,那么,伴随着这种衰退而来的必然是银量的减少,银量的减少可能是衰退的原因亦可能是衰退的结果,但谷物的价格不但不会随银量的减少而下降,反而会上升到饥荒时候的价格。当我们缺少必需品时,我们必须放弃一切不必要物品。不必要物品的价值在贫穷困苦时期下降,正如它在富裕繁荣时期上升那样。必需品的情况刚好相反。必需品的真实价格,即它们能支配或购买的劳动量,在贫穷困苦时期上升,在富裕繁荣时期下降。富裕繁荣时期总是物资非常丰富的时期,否则就不能说是富裕繁荣时期。谷物是必需品,而白银只是非必需品。
因此,在十四世纪中叶到十六世纪中叶这段时期内,由于财富增加和改良发展而引起的贵金属数量的增长,不论其增大程度如何,它在大不列颠或欧洲其他任何国家都不可能有价值降低的倾向。所以,搜集往时物价的人,要是根据对谷物或其他物品价格的观察,没有理由推断这个时期内白银的价值降低了,那么他们就更没有理由根据想象中财富的增进和改良的发展来推断出这期间白银价值的降低。
诚然,在本世纪中,大不列颠的劳动的货币价格确实上升了。但这种上升,不是欧洲市场上银价下降的结果,而是因大不列颠普遍的繁荣而产生的对劳动需求增长的结果。法国的繁荣程度不及英国,自从上世纪中叶以来,该国劳动的货币价格随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日渐下降。在上世纪乃至本世纪,法国普通劳动的日工资,几乎始终如一地,大约等于一塞蒂埃小麦的平均价格的二十分之一(一塞蒂埃约为四温彻斯特衡蒲式耳)。前面说过,大不列颠劳动的实际报酬,换言之即付给劳动者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真实数量,在本世纪中已大为增长。其货物价格的上升,似乎不是由于欧洲一般市场上银价的下降,而是由于大不列颠这个特别市场上该国特殊幸运的环境所产生的劳动真实价格上升的结果。
在美洲发现以后的最初一段时期内,白银在欧洲市场上,依旧是以原来的价格或不太低于原来的价格出售。因而,这一时期的矿业利润非常可观,大大超过自然利润率。但此后不久将银输入欧洲的人渐渐发觉了,输入额不能以这种高价全部出售。白银所能交换的货物量正逐渐减少。白银的价格逐渐降至它的自然价格的限度。换言之,银的价格仅够按照自然价格支付其上市所须支付的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及土地地租了。前面说过,秘鲁大部分银矿都须付西班牙国王所课征的相当于总产额十分之一的赋税,因此,土地的地租便全无着落了。这种赋税,最初为总产额之半,不久即降至三分之一,接着又减至五分之一,最后为十分之一,一直继续到现在。在秘鲁大部分银矿中,这似乎就是补偿开矿家资本及支付其普通利润后所剩下的全部了。开矿家的利润曾一度是非常高的,但现今却低到仅能维持开采工作的进行了,而这一事实似乎已得到普遍认同。
西班牙国王对于秘鲁银矿所课征的矿税,在1504年已减为登记银的五分之一,该年即1545年波托西银矿发现之前四十一年。在九十年中,即在1636年以前,这些对西班牙国王纳税的美洲最丰富银矿已经有足够时间去充分发挥影响,使欧洲市场上的银价降低到不能再低的限度。九十年是一个足够长的时间,足以使任何非独占商品的价格降低到其自然价格,或者说,降低到它能继续一面缴纳特种赋税一面仍能在长时期内继续出售的最低价格。
欧洲市场上的银价或许有可能进一步下降,使得税率,不仅要像1736年那样不但必须减低至十分之一,而且还必须像金税一样减低至二十分之一,甚至使得现今尚继续开采的大部分美洲银矿有停止开采之必要。这些情况之所以没有发生,是由于银的需求亦在逐渐增加,美洲银矿出产物的市场亦在逐渐扩大,不仅维持住了欧洲市场上的银价,而且还把银价抬高到稍稍超过上世纪中叶的水平。
自美洲发现以来,美洲银矿出产物的市场都在逐渐扩大。
我将用下面的话结束这冗长的一章:所有社会状况的改良都直接或间接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即增加地主的真实财富,使地主对他人的劳动或劳动产品有更大的购买力。
改良及耕作的扩大,可直接抬高土地的真实地租。地主在产品中的份额,必然随全部生产物的增加而增加。
在土地的天然产物中,有一部分真实价格的上升,最初是土地改良和耕作扩大的结果,接着,又是促进土地改良和耕作扩大的原因。例如,牲畜价格的上升会直接而且以更大的比例提高土地的地租。地主份额的真实价值,换言之,他支配他人劳动的真实能力,会随土地产品的真实价值的提高而增大,而他在全部生产物中所占的份额也会随之增大。这种生产物,在其真实价值升高以后,并不需要使用比以前多的劳动量来取得它。因此,在土地全部生产物中,只须以一小部分来弥补雇用劳动的资本及支付普通的利润。所以,它的大部分必然归地主所有。
劳动生产力的提高都会直接降低制造品的真实价格,进而间接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地主通常用他自己消费不了的天然产物或剩余天然产物的价格(二者是一回事)去交换制造品。凡降低制造品真实价格的事情,均会提高天然产物的真实价格。因为,同量的天然产物等于更多的制造品。于是,地主便能购买更多他所需要的便利品、装饰品和奢侈品。
社会真实财富的增加以及社会所雇用的有用劳动量的增加,都有间接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这种劳动量有一定部分必然属于土地。有更多的人和牲畜从事耕作,土地产品将随投资的增加而增加,而地税又随生产物的增加而增加。
而相反的情况,即对耕作及改良的忽视,土地的天然产物任何一部分真实价格的下降,由于制造技术退步和产业衰落而发生的制造品真实价格的上升,以及社会真实财富的减少等,都会降低土地的真实地租,减少地主的真实财富,使地主对于他人的劳动或劳动产品的购买力变小。
每个国家的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或这种年产物的全部价格(二者是一回事),自然分成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三部分。这三部分构成三个阶级人民的收入,即靠地租为生、以工资为生和以利润为生的人的收入。这是构成每个文明社会的三大主要和基本的阶级。一切其他阶级的收入,归根结底,都来自这三大阶级的收入。
由此可见,这三大阶级中第一个阶级的利益和社会的一般利益密切相关,不可分割。凡是促进或妨碍一种利益的事情,也必将促进或妨碍另一种利益。当公众商讨与商业和政治有关的规定时,土地所有人为本阶级的利益打算,是不可能起到误导作用的,至少是在他们对本阶级利益具有相当认识的时候是如此。的确,他们往往缺乏这种基本认识。他们在上述三阶级中是唯一这样的一个阶级:他们的收入既不用自己劳动,也不用自己操心,仿佛自行来到他们的手中,不靠自己任何计划与打算。这一阶级所处的安乐稳定地位,使他们自然变得懒惰,进而使他们变得无知,而且不会用脑筋去思考。而要预测和理解任何公共规定的效果,思考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阶级即靠工资过活的阶级的利益,也同样与社会利益密切相关。如前所述,劳动工资最高的时候,就是对劳动的需求不断增加或所雇劳动量逐年显著增加的时候。当社会的真实财富处于停滞状态时,劳动者的工资很快就会下降到他仅够赡养家庭或延续劳动者种族的地步。当社会衰退时,其工资甚至会降低到这一限度以下。土地所有人阶级在社会繁荣时的所得或许比劳动者阶级更多,但没有一个阶级比劳动者阶级在社会衰落时所经历的痛苦更大。但是,劳动者的利益虽与社会利益密切相关,但他们没有了解这种社会利益的能力,更没有能力理解本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他们的处境不能让他们有接受各方必要消息的时间,即使有时间,他们的教育和习惯也不能使他们对任何消息作出适当的判断。因此,在公共讨论时,他们的声音很少被人听到或较少受人重视,除非在某些特殊场合。他们的大声疾呼受到其雇主们的鼓励、激发和支持,不是为了达到他们自己的目的,而是为了达到雇主自己的目的。
雇主们即靠利润为生的人构成第三个阶级。推动社会大部分有用劳动的,正是为追求利润而使用的资本。资本使用者的规划和设计支配和指导着劳动者的一切最重要劳动活动,而利润则是这一切规划和设计提出的目标。可是,利润率不像地租和工资那样,随社会的繁荣而上升以及随社会的衰落而下降。反之,它在富国自然低,在穷国自然高,而它总在正迅速走向没落的国家最高。因此,第三个阶级的利益与社会一般利益的关系和其他两个阶级的利益不同。在这一阶级中,商人和制造业者通常是运用资本最大的两个阶层。因为他们最富裕,所以最受人们的重视。他们在整个人生中从事规划与设计,因此通常比大部分乡绅具有更敏锐的理解力。但是,因为他们通常考虑的是他们自己特殊事业的利益,而不是社会一般利益,所以他们的判断,既是基于最大公平作出的(这种判断并不是在每个场合都是公正的),也是取决于前者利益的考虑,而很少取决于社会一般利益的考虑。他们比乡绅高明,与其说是由于他们更理解公共利益,倒不如说是他们更理解自身的特殊利益。由于这种更好的认识,他们往往利用乡绅的慷慨大度,说服其放弃自己的利益和公共利益,这是根据一个非常简单但又诚挚的信念,即他们的利益(而不是乡绅的利益)就是公共利益。然而,不论在商业或制造业的哪个部门,商人的利益在某些方面往往和公众利益不同,甚至是相抵触的。商人的利益总是要扩张市场,缩小竞争的范围。扩大市场通常与公共利益是一致的,但缩小竞争范围总是违背公共利益的,让商人的利润提高到自然水平之上,进而为了他们自己的好处向其余的同胞课征一种荒谬的税。因此,这一阶级所建议的任何新商业法规,都应当十分小心地加以考察。非小心翼翼地抱着怀疑态度作了长期的仔细检查以后,决不应随便采用。因为他们这班人的利益,从来不和公众利益完全一致。一般地说,他们的利益在于欺骗公众,甚至在于压迫公众。事实上,公众也常为他们所欺骗所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