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22:39。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邻人如己。[1]
每一个讲演,尤其是一个讲演的片段,通常都是预设了什么东西作为出发点;如果一个人想要对这讲演或者陈述</a>进行审思,那么如果他首先找到这一预设前提,他因此就做得很出色,这样他就可以从这前提开始了。同样,现在我们上面所宣读的文本包含了一个前提条件,固然它在最后到来,但却是开始。就是说,在“你要爱邻人如己”这句话被说出来的时候,这时,这之中就包含了那被预设出的意思:每一个人都爱自己。于是,基督教绝不像那些高飞的思想家们那样没有预设地开始[2],并且也不是带着一个讨人喜欢的预设开始的。我们是不是敢否认,基督教进行预设的方式就是这样的?但是,另一方面,会不会有人误解基督教,就仿佛它的意义是在于去学习世俗睿智一致同声,唉,但却又分别割裂开地教导的“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最贴近者”[3];会不会有人误解这个,就仿佛基督教的意义是在于让人们认可自爱的权利?相反,基督教的意义其实是在于要把自爱从我们人类这里扭夺走。就是说,这自爱是在于“爱一个人自己”,但是,如果一个人要爱邻人“如己”,那么这一诫命就像一把撬锁的钳具扭开自爱之锁并且也就此将这自爱从人这里扭夺走。如果这关于爱邻人的诫命被以另一种方式表达出来,不使用这同时既容易把握却又有着永恒之张力的小小词句“如己”,那么这诫命就无法以这样的方式来控制自爱。这一“如己”对自己的目标没有任何犹疑,并且以这样一种方式带着永恒之坚定不移审判着地[4]挤进那最内在的隐蔽所,而一个人就在这隐蔽所之中爱着自己;它不为自爱留下任何借口,哪怕是最小的借口,也不允许有任何逃避的可能性开放着,哪怕是最小的逃避可能。多么令人惊奇啊!人们无疑可以就“一个人应当爱其邻人”做出各种长篇的思维敏锐的讲演;而在这样的讲演被人们听到之后,自爱则还是能够翻出借口找到逃避,因为对这事情的思考尚未彻底竭尽,并不是所有的事例都被算计到,因为不断地有着一些被遗忘了的东西或者一些在表达和描述上缺乏足够的准确性和约束力的东西。
但是这一“如己”,——是啊,没有什么摔跤手能够以这样一种方式来缠绕住自己的摔跤对手:这个诫命缠绕住在原地无法移动的自爱。确实是这样,在自爱与这句如此易懂以至于任何人都无须为之绞尽脑汁的话进行了搏斗之后,它必定会了解到,它是与更强者进行了搏斗。正如雅各在与上帝搏斗了之后脚就跛了[5],那么,如果自爱与这句话进行了搏斗,它就会虚弱下来,这句话并不是想要教一个人不应当爱自己,相反,它恰恰是在教他正确的自爱。多么令人惊奇啊!又有什么搏斗会像自爱为捍卫自己而进行的斗争这么持久、可怕而复杂,而基督教则在唯一的一击之下决定了一切。这全部就像翻手一样地迅速,一切都已被决定,如同复活的永恒决定,“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歌林多前书》15:52):基督教预设了人爱自己,然后只是加上了这句关于邻人的话——“如己”。在这前后之间却有着一种永恒之变化。
但是,这真的就该是至高的吗,有没有可能爱一个人高于自己呢?这一诗人热情之说确实在全世界都听得见;是不是也许就是这样:是基督教没有能力飞扬得如此之高,所以它(想来也考虑到它只是面向日常生活中的单纯的人们)就可怜地停留在让人去“如己”般地爱邻人的要求上,正如它不是把那高飞的爱所歌唱的对象“一个爱人、一个朋友”而是把那看上去很不具诗意的“邻人”设定出来,因为,肯定不曾有过什么诗人歌唱过对邻人的爱,同样也没有谁歌唱过“去‘如己’般地爱”;是不是也许就是这样呢?或者我们是不是,由于我们在与那被命令的爱[6]相比较中给予了那被歌唱的爱一种承认,应该对“基督教对生活的所具冷静与理智”进行一下贫乏的赞美,说它更清醒而更有节制地让自己停留在大地之上,也许与俗语“稍稍地爱我并且久久地爱我”[7]有着同样的意味?我们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想法。基督教当然是比任何诗人更明白地知道关于“爱是什么”和关于“去爱”;正因此它也知道那也许是不为诗人所留意的事实:他们所歌唱的那种爱,在暗中是自爱;并且这爱的陶醉性表达“爱另一个人高于爱自己”恰恰可以以此来得到解释。情欲之爱尚不是“那永恒的”,它是无限[8]的美丽晕眩,它的至高表达是神秘之蛮勇;正因此,它还尝试着一个更晕眩的表述“爱一个人高于爱上帝”。这一蛮勇尤其为诗人带来不可估量的愉快;对于他,这是一种悦耳的声音,它为他带来歌唱的灵感。唉,基督教则教导说,这是对上帝的亵渎。
友谊的情形也正是情欲之爱的情形,因为这友谊也是在于偏爱之中:爱这一个人高于所有别人,爱他而使得他与所有别人构成对比。因此,情欲之爱和友谊的对象也就都有着偏爱之名“爱人”、“朋友”,这对象被爱,与全世界构成对比。相反基督教的教义则是爱邻人、爱全人类,所有人,甚至敌人[9],并且不做出例外,无论好恶。
只有一个人,一个带有永恒之真相的人能够高于爱己地爱,这个人是上帝。因此也不是说“你应当爱上帝如己”,而是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10]。上帝是一个人应当无条件地服从地爱的并且一个人应当崇拜地爱上帝。如果有什么人敢以这种方式爱自己,或者敢以这种方式爱另一个人,或者敢允许另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爱他,那么这就是不敬神。如果爱人或者朋友请求你做什么事情,而你恰恰因为你诚实地爱着,所以你担忧地考虑了这事情觉得这事情会对他造成损害,那么,要是你通过“听从”而不是通过“拒绝满足他的愿望”来爱,那你就应当承担一种责任。但是上帝是你应当在无条件的顺从之中去爱的,尽管他对你所要求的东西可能让你看起来对你自己是损害,甚至对他的事业是有害的;因为上帝的智慧[11]相对于你的智慧而言是没有比较性的,上帝的治理[12]相对于你的睿智而言是没有责任之义务的;你所要去做的只是爱着地顺从。相反,对一个人,你则只应当(然而,不,这确实是至高的),这样,爱一个人你只应当如同爱你自己;如果你能够比他更好地洞察到什么是对他最好的,那么,“那有害的事情是他自己的愿望、是他自找的”的说法就不应当是让你寻找借口的根据。如果事情不是如此,那么,我们确实可以谈论关于“爱另一个人高于爱自己”;因为这就会是如此:尽管一个人洞察到“这对他是有害的”,却仍然顺从地去做这事,因为他要求这样做,或者崇拜地去做,因为他想要这样。但这恰恰是你无权去做的事情;如果你做这事,那么你就有责任,正如这另一个人也有责任,如果他想要以这样一种方式来滥用他与你的关系的话。
所以——“如己”。如果那有史以来最狡猾的欺骗者(或者我们当然也可以把他虚构得比他曾经达到过的还要狡猾),为了尽可能使得律法的词句变得多字多词并且变得冗长繁杂(因为这样一来这欺骗者就马上取胜了),年复一年地想要“试探地”[13]询问那“至尊的律法”[14]“我应当如何爱我的邻人”,这时这言简的诫命就不变地继续重复这短词“如己”。如果有欺骗者一辈子在这件事情上以各种各样繁复的说法来欺骗自己,那么,永恒就只需以这简短律法词“如己”来面对他。真的,任何人都不会有可能逃避开这诫命;如果说它的“如己”如此尽可能地逼近自爱,那么,“邻人”则在肆无忌惮之中又是一个对自爱构成最大可能的危险的定性。自爱本身很清楚地认识到,想要从这之中绕出来是不可能的。唯一的逃避也就是当年的法利赛人为了使自己合理化而尝试的:让“谁是一个人的邻人”这个问题变得可疑以便让这邻人从一个人的生命里消失掉[15]。
那么,谁是一个人的邻人呢?这个词很明显的是由“最近者”构成的[16],于是,邻人就是那比所有别人更靠近你的人,但这不是在偏爱性的意义上说的,因为去爱一个在偏爱性的意义上所说的比所有别人更靠近你的人,是自爱,——“异教徒们不是也会做同样的事情?”[17]这时那邻人比所有别人更靠近你。但是,他是不是也比你自己对于你自己而言更靠近你?不,不是的,他恰恰是或者恰恰应当是与你一样近。“邻人”这个概念在根本上是你自己的自我的翻倍;“邻人”是那被思者们称作“他者”的东西[18],自爱中的“那自私的”要在这“他者”之上受考验。就此而言,为了“思想”的缘故,“邻人”就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倘若一个人生活在一个荒岛上,如果他根据这诫命来建构自己的思路,那么,他通过放弃自爱可以说是爱邻人。固然“邻人”就其本身是多样的,因为“邻人”意味着“所有人”,然而在另一种意义上说,为了让你能够实践律法,一个人就足够了。就是说,在自私的意义上,在“作为自我”这一行为上,有意识地作为两个,这是一种不可能;自爱必定是独自地作为自我。也没有必要有三个,因为,如果有了两个,就是说,如果有了另一个人,你在基督教的意义上爱之“如己”,或者说,你在他身上爱着“邻人”,那么,你就爱所有人。但是,“那自私的”所无条件地无法忍受的东西是:加倍,而诫命之词“如己”则恰恰是这加倍。那在情欲之爱中焕发着火焰的人绝不会因为或者依据于这一火焰而忍受这加倍,它会是:如果被爱者要求放弃情欲之爱那么就放弃情欲之爱。因此,爱者并非“如己”地爱那被爱者,因为他是要求者,但这一“如己”则包含了一个对他的要求,——唉,这爱者却还是认为爱另一个人甚至高于爱自己。
这样,“邻人”尽可能地逼近自爱;如果只有两个人,那另一个人就是邻人;如果有一百万个人,那么这之中的每一个都是邻人,而这邻人对于一个人来说比“朋友”和“被爱者”更近,因为后者作为偏爱之对象,渐渐地在一个人身上与自爱团结在了一起。邻人以这样一种方式存在着并且与一个人如此接近;对此一个人在通常也会有所知,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相对这邻人有着各种权利,认为自己可以在这邻人这里要求一些什么。如果有人在这种意义上问,谁是我的邻人,那么,基督对法利赛人的那个回答则只会以一种特有的方式包含这答案,因为在这回答之中,那问题才被转化为反向的问题,由此所表达的是:一个人要以怎样的方式问。就是说,在讲述了关于慈心的撒玛利亚人的寓言之后,基督对法利赛人说(《路加福音》10:36):“你想这三个人,那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人的邻人呢。”法利赛人“正确地”回答了:“是怜悯他的那个人”[19];这就是说,通过承认你的义务,你就很容易明白,谁是你的邻人。法利赛人的回答包含在了基督的问题之中,这问题通过其形式强迫法利赛人做出这样的回答。那个我对之有义务的人是我的邻人,并且在我履行我的义务时,我显示出,我是这邻人。就是说,基督没有谈论“认识邻人”,而是谈论“自己成为邻人”,谈论显示出是作为那邻人,如同那个撒玛利亚人通过自己的慈心将之显示出来;因为通过这慈心他并没有显示出,那被打劫的人是他的邻人,而是显示出他是被打劫者的邻人。利未人和祭司本来在更确切的意义上是被劫者的邻人,但他们不想要对此有所知;撒玛利亚人则相反,他因为人们的偏见而被置于误解之中[20],他却正确地领会了:他是被抢劫者的邻人。选择一个被爱者,找到一个朋友,是的,这是一份麻烦的工作,但邻人是很容易认识的,很容易找到,只要一个人自己想要,——承认自己的义务。
这诫命如此说:“你要爱你的邻人如己”,但是如果这诫命以正确的方式来被领会,它也说了反过来的情形:你应当以正确的方式来爱你自己。因此,如果有人不想从基督教学会以正确的方式爱自己,那么他就也不能够爱他的邻人;也许他能够如言辞上所说的“生生死死”[21]和另一个人或者诸多他人相守,但这绝不是爱邻人。以正确的方式爱自己和爱邻人完全相互对应,在根本上是同一样东西。在律法的“如己”将你扭扯出自爱(悲哀的是基督教不得不预设这自爱存在于每一个人)的时候,你于是就恰恰学会了爱你自己。因此律法说:你应当以你爱邻人的方式来爱你自己,如果你爱他如己。不管是谁,如果他有认识人众的知识的话,他无疑就会承认,正如他常常都想要能够感动他们去放弃自爱,以同样的方式,他也常常会有这样的愿望,希望有可能去教会他们爱他们自己。在忙碌者把他的时间和气力浪费在去致力于空虚无益而毫无意义的事务时,难道这不是因为他没有学会正确地爱他自己?在轻率者几乎是将自己当作一种乌有一样地丢掷进瞬间的丑剧时,难道这不是因为他没有头脑去正确地爱自己?在沉郁者想要抛弃掉生命,是的,要抛弃他自己的时候,难道这不是因为他不想去学会严格而严肃地爱自己?在一个人因为世界或者另一个人背信弃义地使得他被出卖而投入绝望的怀抱的时候,除了“不是以正确的方式爱自己”之外,他的罪过[22]又会是什么呢(因为我们在这里当然不谈及他的无辜的苦难)?在一个人自虐地通过折磨自己来以为自己是侍奉上帝[23]的时候,他的罪除了是这“不愿以正确的方式爱自己”之外,又会是什么呢?唉,当一个人肆无忌惮地自杀的时候,他的罪不就恰恰是这个:他不在“一个人应当爱他自己”的意义上正确地爱他自己?哦,世上有这么多关于背叛和无信的谈论,愿上帝帮助,只是很遗憾这些都太真实了,但我们绝不要因此而忘记:在这之中最危险的叛卖者就是每个人自己心中的那一个。这一叛卖,不管它是在于“他自私地爱自己”还是在于“他自私地不愿意以正确的方式爱自己”,这一叛卖无可否认的是一个秘密。因为它不会引起任何通常在叛卖和无信的情形中的叫喊,也不会引起任何叛卖和无信的情形通常会引起的叫喊。但恰恰因此,反复再三地提醒人们记住基督教的教导就更重要了:一个人应当爱其邻人如己,就是说他应当爱他自己。
这样,那关于对邻人的爱的诫命,以一个唯一的词说</a>:“如己”;关于这爱和关于对自己的爱。现在,这说法的引论就停止在它想要使之成为考虑对象的东西上。就是说,关于对邻人的爱和关于对自己的爱的诫命是同一回事,不仅仅是因为这“如己”,而且也更多的是因为“你应当”这说法。这是我们所要谈论的:
你应当爱。
因为这正是基督教的爱的标志,并且是它的特征,它包含了这明显的矛盾:这“去爱”是义务。
因此,你应当爱,这就是那“至尊的律法”的词句。并且确实是如此,我的听众,如果你能够想象出一个在这句话被说出之前的世界的形象,或者,如果你努力去明白你自己并且去留意那些尽管自称是基督徒但其实却生活在异教文化的各种观念之中的人们的生活和他们的心绪,那么,你相对于这基督教的诫命,正如相对于所有基督教的东西,就会带着信仰的惊叹谦卑地承认:这样的事情是人心未曾想到的[24]。因为现在,既然这诫命被提出了,它贯穿了基督教的一千八百年以及在此之前的犹太教[25],现在,既然每一个人都在这诫命之中得到了教导,并且,在精神的意义上领会的话,就像一个在富有的父母家里得到了教养的人,几乎被安排好了去忘却那日用的饮食是一种恩赐[26];现在,既然这基督教的东西常常被那些在基督教中得到了教养的人们轻视,被认为是及不上各种各样的新事物,正如健康的食物被那从不曾感到饥饿的人轻视,被认为是及不上各种甜食;现在,既然这基督教的东西被预设出来,被预设为是人所熟识的、是事先给定的,被提示——为了继续向前[27]:现在,它确实是被每一个人就这样作为理所当然而说出来的,唉,然而,也许它被人关注,但这却又是多么罕见,也许一个基督徒严肃地带着感恩的思绪踯躅于“如果基督教没有进入这个世界的话他的状态会是怎样”的想象,但这却又是多么罕见!5:“上帝是全知的,并且总是在他的各种决定中有着最佳的意图,同时总是选择最佳的手段去实现这些决定。”在对之的注释中说</a>:“我们能够确定地信,全知的上帝不会不具益用地安排任何东西,并且,所有按着他的意志与我们相遇的事物都是为了有利于我们。”也参看《罗马书》(11:33)。
[12] [上帝的治理] 参看《巴勒的教学书》5:“在生活中与我们相遇的事物,不管是悲哀的还是喜悦的,都是由上帝以最佳的意图赋予我们的,所以我们总是有着对他的统管和治理感到满意的原因。”
[13] [“试探地”] 在新约中有许多法利赛人和文士们跑出来以问题来“试探”耶稣的例子。比如说《马太福音》(22:35):“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他说……”
[14] [“至尊的律法”] 标示邻人之爱的诫命的表述在《雅各书》(2:8):“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15] [当年的法利赛人……让这邻人从一个人的生命里消失掉] 指向《路加福音》(10:29)。法利赛人在希腊罗马时代在犹太教中构成最重要的宗教政治方向之一的群体。他们向人显示出一种要求人们严格遵行摩西十诫的强烈愿望,着重于纯净诫条并强调对复活的信仰。他们常常是作为撒都该人的对立面,后者不信灵魂的不灭、肉身的复活、天使以及神灵的存在,并且藐视口传律法。
[16] [这个词很明显的是由“最近者”构成的] 丹麦语的“邻(n?ste)”可以回溯到古丹麦语n?st?,有着“最近的继承者”的意义。这个词是作为形容词“邻(n?ste)”在“最近的”(“近的”的最高级)的意义上的名词化。
[17] [“异教徒们不是也会做同样的事情?”] 引自耶稣在登山宝训中谈及偏爱,《马太福音》(5:46—47):“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么。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么。”
[18] [“邻人”是那被思者们称作是“他者”的东西] 这里所指向的是黑格尔的逻辑学。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概念的发展导向“存在(Dasein)”范畴,这“存在”则又进一步被定性为“某物”(Noget)。每一个某物都通过去与自己的否定,亦即“他者”(das Andere),发生关系而获得自己的定性,并且只在与“在他者之中得到了反思”的同样的程度上在其自身之中得到反思,正如他者相应地由某物决定;每一个某物都是他者的特定他者。每一个某物都是两个环节的统一,这两个环节也就是一个“自在之在”(An-sich-Sein)和一个“为他者之在”(Sein-für-Anderes)。参看黑格尔《逻辑学》中的“某物和一他物”这一段落,以及《小逻辑》中“本质作为实存的根据”。
丹麦语相关文献有:海贝尔(J.L. Heiberg)的《哲学之哲学或者思辨逻辑的基本特征(Grundtr?k til PhilosophiensPhilosophie eller den spective Logik)》、拉斯姆斯·尼尔森(Rasmus Nielsen)的《思辨哲学基本特征(Den spective Logik i dens Grundtr?k)》和阿德勒尔(A.P. Adler)的《对黑格尔的客观的逻辑的普及讲座(Popire Foredrag over Hegels objective Logik)》。
“他者(det Andet)”有时候也被翻译为“ Jf. Die Geschichten des Herodotos,overs. af F. Lange,bd. 1-2,Berlin 1811,ktl. 1117;bd. 1,s. 18f. og s. 49f.
[51] 由于中文没有过去式的动词形式,所以在这里我以“曾”表示过去发生的事情。
[52] 丹麦语“通过(bestaae)”(考试及格)和“持存(bestaae)”是同一个词,但在中文中则无法使用同一个词,所以我在这里用“通过”。
[53] [标准纯银(Prφve-Sφlv)] 丹麦语从字面组合看直接翻译出来就是“考验银(Prφve-Sφlv)”,表示达到含真银量高于一定程度的铝合金。这银子被检验合格后,被认为符合规定的标准,这样这银子可以盖上一个特定的印章。
[54] “通过(bestaae)”考验,同时也就是“持存(bestaae)”。
[55] [驱逐掉所有恐惧并且使得爱完美] 指向《约翰一书》(4:18):之中谈论上帝的爱和人们相互间的爱:“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
[56] 也就是说,这爱对自己是没有安全感的。
[57] [“得胜有余”] 引自《罗马书》(8:37),在之中保罗就所有想要把我们与基督之爱分割开的苦难和艰苦说道:“然而靠着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
[58] [正如那严肃的人所说的非常到位的一句话:“信仰算出了所有偶然事件”] 来源不明。
[59] [关于舌头所说的“是同一根舌头,我们以之来祝福和诅咒”] 指向《雅各书》(3:9—10),在之中关于舌头这样说:“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神形象被造的人。颂赞和咒诅从一个口里出来,我的弟兄们,这是不应当的。”
[60] 关联到前面句子中的意义,这里的这个“根本”也同时可以理解为“毁灭的深渊”。
[61] [急心症(Iversyge)] 在丹麦语中这个词由“急切”和“病”构成,含有双重意思:一是,急切地想要某物以至于发病,夸张地专注于某物;一是,嫉妒,妒忌。在这里不译作“嫉妒”或“妒忌”而译作“急心症”,正是为了强调这多层含义。
[62] [高热(Hede)] 这里是指不平衡的无法控制的状态:剧烈的情欲爱情,强烈的渴望,熊熊燃烧的激情。
[63] [以一百只眼睛守护着它的对象] 指向阿耳戈斯,百眼巨人,在希腊神话中,宙斯的妻子赫拉把宙斯的情人伊俄变成母牛交给他看管。阿耳戈斯把母牛拴在一棵树上,以一百只眼睛看守着它。参看奥维德在《变形记》中所写的相关故事, Jf. Die Geschichten des Herodotosbd. 2,s. 58.
[68] [你通过习惯得到了这样的耳朵,通过它你听见却听不进去] 指向《马太福音》(13:13—15),之中耶稣就撒种人的比喻对门徒们说:“所以我用比喻对他们讲,是因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
[69] [“那个在这里那里流浪的人,一个在有黑夜的地方到处流窜的武装强盗”] 部分地摘自《便西拉智训》(36:25—26),原本是谈论对妻子的选择:“如果财产没有圈在围墙之内,那么盗贼便会溜进来偷走。如果一个男人没有妻子,那他便是一个唉声叹气的流浪者,人们对一个无家可归的、居无定所的男人的信赖程度,不会超过一个到处流窜的盗贼。”
[70] 见前面关于“一个虔诚者需要上帝,这恰恰是他至高的真实财富”的段落。
[71] “非爱即死”,在丹麦语的这个句子中,这“爱”和“死”都是动词。也可译为:要么去爱,要么去死。
[如果一个人要说“非爱即死”] 也许是指向法国剧作家斯可里布在当时的著名剧作《要么被爱要么死!》(在皇家剧院节目单1:“根据上帝的命令,一个男人应当将自己约束于有着一个妻子的婚姻之中(……)直到死亡分开他们。”第87页。
[80] “人性的安慰依据”就是说,从人的角度出发的安慰依据。与之相对的是“神圣的安慰依据”。
[81] “那纯粹人性的东西”就是说,纯粹从人的角度出发的。与之相对的是“那神圣的东西”。
[82] [你应当爱邻人] 前面有关于“爱人如己”的注脚。耶稣在一个法利赛人试图问律法的最大诫命是什么的时候提出了这个。“爱人如己”,直接翻译出来的意思也就是“你应当像爱你自己那样去爱你的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