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形式和秩序之故,我要在此承认一件事,此事实际上几乎没有人有兴趣知道,如人们所说的,我是下述作品的作者:《非此即彼》(维克多·艾莱弥塔),哥本哈根1843年2月;《畏惧与颤栗》(约翰尼斯·德·希兰提欧),1843年;《重复》(康斯坦丁·康斯坦蒂乌斯),1843年;《恐惧的概念》(维吉利乌斯·豪夫尼恩西斯),1844年;《前言》(尼古拉斯·诺特宾尼),1844年;《哲学片断》(约翰尼斯·克利马克斯),1844年;《人生道路诸阶段》(书籍装订人希拉瑞乌斯,威廉·阿夫海姆,法官,佛拉塔·塔西图诺斯),1845年;《对〈哲学片断〉所做的最后的、非科学性的附言》(约翰尼斯·克利马克斯),1846年;《祖国报》1843年 我的假名或者多重假名在我的人格中并无偶然根据(这当然不是因为害怕法律的惩罚,在这方面我不觉得自己触犯了哪一条法律,在著作出版的同时,印刷商和作为政府官员的新闻检查官总是要被正式告知作者是何许人氏)。(2)相反,这根据本质上就在创作本身,它因对白和心理学层面上形形色色的个性差异之故,诗性地要求不在善与恶、伤心欲绝与欢天喜地、绝望与自大、痛苦与欢愉等等之间做出区分,这些只是从心理学的后果出发以理想的方式做出的界限划分,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人敢于或者愿意涉足现实中的道德界限。所写的东西当然是我的,但只是在这个意义上才是:我用使对白可听的办法,把创作出来的诗性意义上的真实个体的人生观塞到他的口中。这是因为我与我创作的人物之间的关系比诗人的距离更远,诗人创造人物,但他本人仍然是前言中的作者。换言之,我是非人格的或者说以til Hr.Professor Heiberg),该文是对海伯格撰写的《非此即彼》的评论的反讽性回应。
③《祖国报》上署名为Frater Taciturnus(“沉默的兄弟”)的两篇文章一篇发表在1845年12月27日 《公开的写作目标》(Aabenbart Skriftemaal),1842年6月12日第904期,署名S.Kierkegaard。
《谁是〈非此即彼〉的作者》(Hvo er Forfatteren til Enten-Eller),1843年2月27日第1162期,署名为A.F……。
《简短声明》(En lille Forring),1843年5月16日第1236期,署名S.Kierkeg-aard。
《声明及补充》(En Forring og Lidt til),1845年5月9日第1883期,署名S.Kierkegaard。
《略论唐璜中的一个细节》(En flygtig Bem?rkning betr?ffende en Enkelthed i Don Juan),1845年5月19日至20日第1890—1891期,署名A。
(2)根据1799年9月27日颁布的出版自由法案,丹麦并不全面进行新闻检查,但对于批评宪法、政府、国王以及宗教的撰稿人则有一系列相应的惩罚举措。一旦撰稿人被判违反上述法规,其作品将终生受到警察的检查。法案规定,公开出版物不允许匿名,须署全名和真名,防止掩盖不良的写作意图。但这项规定随着时间的推移并未坚持下去,到克尔凯郭尔的时代,无名出版或假名出版著作已相当普遍。
(3)“提词人”原文为法文Souffleur。
(4)《酒中有真言》(in vino veritas)是《人生道路诸阶段》中的开篇作品。
(5)克尔凯郭尔将《哲学片断》的誊清稿送交出版商时署的是自己的名字(写为S.Kierkegaard),但在最后一刻决定以约翰尼斯·克利马克斯作为作者,自己的名字则作为出版人出现在标题页上。
(6)“4年零3个月”的起算时间始于1841年10月25日,当时克尔凯郭尔前往柏林,并在柏林停留期间埋头写作《非此即彼》。
(7)“苏格拉底式的报偿”指苏格拉底不向跟自己谈话的人或者自己的追随者收费任何费用。
(8)克尔凯郭尔将其1843年至1845年间发表的真名著作全部题献给了他的父亲迈克·彼得森·克尔凯郭尔(Michael Pederson Kierkegaard,1756—1838)。
(9)“Firmaet Kts”直译应为“署名为Kts的作者”,指雅各布·彼得·明斯特,Kts是明斯特发表作品时的署名(Jakcob Peter Mynster)。
(10)“新手”原文为Halvbefaren,原指仅航行过18个月、其中包括两次较长行程的水手,故英译为ordinary seaman;泛指缺乏训练和经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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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这个原因,我的名字曾作为出版人首先出现在《哲学片断》的书名页上(1844年),因为这个主题的绝对意义要求在现实中有对责任意识的表达,即由一个有名有姓的责任人来承担现实性所提供的东西。(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