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渴望自由吗?”——啊,不单是我的精神,我的肉体也无时无刻不渴望着它!如果我的鼻子在香味洋溢的宫廷厨房前告诉我的嘴巴,那里面正在烹调十分可口的菜肴,那么嘴巴在碰到它的干面包时就会感到一种可怕的渴望;如果我的眼睛向胼胝的后背谈起柔软的绒毛,与压得挺硬的稻草比起来在这上面可以惬意地躺下,那么,一种狂怒就勃然而生,如果——我们再也不甘愿受苦了——而你就称这些为一种对自由的渴望?你想摆脱什么而变为自由呢?要摆脱你的军用面包和你的稻草铺位吗?把这一切都抛掉好啦!然而,这样看来对你并没有什么用处。你所想要拥有的自由是享受佳肴盛馔和松软卧榻,人们会给予你这种“自由”,他们能允诺你吗?对此你并不寄希望于他们对人的爱,因为你知道,他们之所思犹如你一样:每个人对他来说总是自己最亲近者!那么,你如何使自己能享受那些菜肴和床铺?你除了使它们成为你的所有物,岂有他哉!
如果你对此经过相当考虑的话,你就对这一能拥有这些美好事物的自由无所欲求,因为即使有了此种自由,你还并没有掌握这些美好事物;你想的就是真正拥有它们,想把它们称之为你的 并作为你的财产 而占有。如果自由不能带来什么东西,那么这种自由对你又有何用?况且你若摆脱一切而自由,那么你就是什么都不拥有;因为自由是毫无内容的。谁不知道利用自由,那么对他来说,自由,这一无用的允诺就是毫无价值的;至于我如何来利用自由,这就取决于我的独自性。
我对自由毋须提出什么异议,然而我希望你高于自由;你不仅要摆脱 你所不欲的东西,你也要拥有 你所意欲的东西,你不仅要是个“自由者”,你也应是个“所有者”。
从什么之中摆脱出来而自由?噢,有什么是不能摆脱的!农奴制、至上权、贵族和王侯等等的桎梏;欲望与情欲的统治;是的,甚至是我的意志、自己意志的统治:最充分的自我否定就是自由,就是从自我规定中、从自我中摆脱出来的自由。而不惜任何代价地把对自由的热望当作是对某种绝对东西的热望,这就使我们失去了独自性:它造成自我否定。然而我愈是自由,更多的强制就愈益在我眼前堆积起来,我就愈益感到我的无力。任何拘束文明人的那些限制,不自由的野人的儿子是感觉不到的:他以为自己比前者还自由。我在多大程度上为自己争取自由,我也在多大程度上为自己制造新的限制和任务;假如我发明了铁路,那么我就会再度感到自己是软弱无力的,因为我还不能像鸟一样在空中飞翔;再如假定我解决了一个使我精神不安的疑惑问题,那么无数其他问题就接踵而来,这些问题之谜阻碍了我的前进,使我的自由目光暗淡,使我痛苦地感到我的自由 的局限。“你们既从罪里得了自由,就做了正义的奴仆 。” [1] 共和主义者在他们广阔的自由之中,不就变成法律的奴隶吗?真正的基督教徒的心是怎样在任何时间渴望着“变得自由”,他们是怎样渴求看到自己解脱“这一地球生活的纽带”;他们注视着自由之国(“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由的,他是我们的母亲。”《加拉太书》 自由于某物只意味着:是不受约束或是超脱的。“他自由于头痛”同时亦即:他摆脱了头痛。“他自由于这一偏见”同时亦即:他从未囿于这一偏见或者说已摆脱了它。在“摆脱”之中我们完成了由基督教所祈求的自由,诸如脱离罪孽、脱离神、脱离道德等等。
自由是基督教的教义。“你们,亲爱的兄弟们是自由的。” [2] “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个律法说话行事。” [3]
因为自由自身表现基督教的理想,我们就一定要将其废弃吗?不,没有什么应当失去,自由也不应失去;然而它应成为我们自己的东西,而它在自由的形式中是做不到此点的。
在自由与独自性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怎样一种差别啊!人们能摆脱 许多东西,然而却摆脱不了一切;人们能自由于许多东西,却不能自由于一切。尽管在奴隶制状况下人们就内心而言可以是自由的,尽管又只是自由于许多东西而不是自由于一切;然而作为奴隶,他们并不会有摆脱主人的鞭子、专横脾气等的自由 。“自由只存在于梦幻的王国”!相反,独自性就是我的全部本质和存在,就是我自己。我自由于我所摆脱的 东西,我是在我的权力 之中拥有的或掌握的 东西的所有者。在任何时间和任何情况下,如果我懂得要拥有自己并不把自己抛给他人的话,我就是我自己 。我不能真正地欲图 自由,因为我不能做到创造它:我只能想望它、追求它,因为它始终是一种理想,一种幽灵。现实的镣铐每时每刻在我的肉体上留下最明显的伤痕。然而我还是我自己 。虽然作为奴隶我被迫服从主人,然而我所想的只是我自己和我的利益。尽管他仍然鞭笞我:我并未由此而自由 ;然而我这样容忍只是为了我的利益 ,这不外乎是为了用容忍的外表来欺骗他,使其安心或为了不致由于抗命而招致对我的恼怒。因为我在我的眼中保持着我和我的利益,故而一旦有好机会我随即就会去消灭奴隶占有者。如果这样我就摆脱了他和他的鞭子而自由 ,那么这只是我以往的利己主义的结果。在这里也许有人会说:我即使在身为奴隶的状况下也是“自由的”,也就是说“本来”或“在内心上”是自由的。然而仅仅“本来”的自由并非是“真正的自由”,而“在内心上”并不等于“外部的”。相反,我整个地无论是内心或外部均是自己的,我自己的。在残酷的主子的统治下,我的肉体并未摆脱拷打、折磨和鞭笞而“自由”。然而我的 骨头在酷刑下呻吟,我的 筋肉在抽打下战栗,我 呻吟,因为我的肉体呻吟。我 叹息与颤抖证明我仍在我这里,我仍是我自己。我的腿并未摆脱主人的棍棒而“自由”,然而这是我的 腿并且是不可予夺的。他打折我的腿并要看看,它还是我的腿不!他在手中拿着的只是我的腿的残骸,它极少与我的腿相仿,就好像一只死狗与狗那样:一只狗有跳动的心脏,一只所谓死狗则没有,故而就不再是一只狗。
如果人们认为一个奴隶在内心上倒是自由的,那么人们在实际上只是说了最无可争辩和最平凡的事。因为谁会声称,某个人是没有一切 自由的呢?如果我是个看颜色行事的仆人,那么我就会因此摆脱不了无数事物诸如摆脱对宙斯的信仰、摆脱对荣誉的欲望等等而自由吗?一个被鞭笞的奴隶为什么也就不能哪怕在内心上摆脱非基督教的心情、摆脱敌对的憎恨而自由呢?在这之后他正好拥有“基督教的自由”,并摆脱了非基督教的东西;然而这样他就是绝对自由、摆脱一切如摆脱基督教的妄想、摆脱肉体的痛苦等等而自由了吗?
在此看来,这个一切所表明的与其说是对事物倒不如说是对名称。然而名称不是无所谓的吗?一个词、一个暗号不是鼓舞着或打扰着人们吗?然而在自由与独自性之间除了单单字面上的差别外,还存在着一种更深的鸿沟。
全世界均要求自由,一切人均渴望他们的自由王国的降临。噢,令人神往的有关繁荣的“自由王国”、关于自由人类的美妙的梦!谁没有梦到它呢?因而人就该变成是自由的,完全自由,摆脱一切强制的自由!摆脱一切强制,真正是摆脱一切吗?他们就不再施强制于自身吗?“噢对了,这不是,根本不是强制!”对了,他们应该摆脱宗教信仰、摆脱道德的严格义务、摆脱法律的不容情、摆脱“可怕的误解!”而自由。那么,他们到底应摆脱什么而自由,不应摆脱什么 呢?
可爱的梦境已经消失,人们醒来擦擦半开的睡眼并凝视着平庸的提问者。“人应当摆脱什么而自由?”——“摆脱盲目的信仰,”一个呼喊道。另一个则嚷道:“什么?一切信仰均是盲目的信仰;他们必须摆脱一切信仰而自由。”“不,不,为了神的缘故,别抛弃你们的一切信仰,否则的话血腥的权力就要闯入。” [2] 《彼得前书》, [3] 《雅各书》, [4] 阿斯塔尔塔:腓尼基神话中的农神与爱神。——译者
[5] 指德意志,作了缩略是由于书报检查之故。——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