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在能成为科学和知识学以前,首先需要回答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被决断一切的独断论者所遗忘,另一方面怀疑论者则只有冒着被指责为不理智、邪恶,或者二者兼而有之的危险,才敢加以暗示。
如果我不愿肤浅草率地对待某种自以为了解得比较透彻的事情,如果我不愿秘密掩盖和默然回避自己明知存在的困难,那么,我说我的命运就是必须在这些公开的演讲中涉及许多这类几乎还完全没有涉及的问题,而毕竟不可能完全解决它们,甚至还会冒理解不对和解释错误的危险;虽然在这里我乐于对问题穷根究底,但也只能为进一步思考提供一些暗示 ,为进一步教诲提供一些指示 。各位先生,倘若我设想你们当中有许多通俗哲学家,他们丝毫不用费力,丝毫不用思考,单凭他们所谓人类的健全理智,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解决一切困难,那么我登上这个讲座就会往往不无胆怯。
在这些问题之中,尤其有如下两个问题,在它们得到回答之前,是不可能格外有什么根本的自然权利的;这两个问题是:。现在确实还不是这样做的时候,而且我也不知道要经过多少万年或多少万万年才会到达那个境地。这里所说的根本不是把思辨原理运用于生活的问题,而是修正思辨原理的问题。现在虽然不是这样做的时候,但毫无疑问,在人类a priori〔先天地〕标明的前进路程上总有那么一站,到那时所有的国家组成都将成为多余的。到那时,纯粹的理性将会代替暴力或狡猾行为,作为最高仲裁者而得到普遍承认。我之所以说纯粹理性将被承认 为最高的仲裁者,是因为即使到那个时候,人们还会犯错误,从而伤害自己的同胞;但是,他们一定都起码有善良的意志,使自己证实自己的错误,而且一旦证实了这一点,他们就会纠正过来,补偿损失。在这个时候没有到来以前,一般说来我们甚至还不算是真正的人。
综上所述,通过自由所造成的相互作用 是社会的积极的特性。相互作用以自身为目的;行动是按照相互作用完成的,单纯由于这个目的 ,行动才得以完成。但是,说社会就是它固有的目的,这绝不否定相互影响的方式还可以有一种特殊的规律,这种规律将给相互影响提出更明确的目标。
基本意向是发现类似于我们的理性生物或人 。关于人的概念是一种理想的概念,因为作为理性生物的人的目的是达不到的。每一个体一般都具有其关于人的特殊理想,这些理想虽然没有内容上的差别,但毕竟有程度上的不同;每个人都会按照他自己的理想来检验他承认为人的人。每个人都凭着这个基本意向,渴望在任何别人身上找到同这个理想相同的东西;他千方百计地试验别人,观察别人,如果发觉别人低于 这个理想,他就努力把别人提高到理想的程度。在这种智慧生物和智慧生物的斗争中,总是那种属于较高、较好的人的智慧生物取得胜利;这样通过社会就产生了人类的完善 ,同时我们也就发现了整个这样的社会的使命。如果才智较高、较好的人对才智较低的、不发达的人看来没有什么影响,那么,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们的判断迷惑了我们,因为我们往往在种子还没有来得及发芽和生长以前,就期望立刻得到果实,另一部分原因则是由于才智较好的人也许较之不发达的人处于过分悬殊的更高发展阶段;他们相互之间的共同接触点太少,他们相互之间所能发生的影响太少——这是一种非常阻碍文化发展的情况,关于怎样防止这样情况,我们到适当的时候将予以说明。但一般说来,当然总是才智较好的人取得胜利;当他看到光明与黑暗的公开战斗时,这对人类和真理的朋友就是一种令人愉快的安慰。光明最终确实会取得胜利;我们当然不能确定胜利的时间,但是,当黑暗被迫进入公开斗争的时候,这就已经是胜利和胜利在望的保证。黑暗是喜欢昏暗的;如果黑暗不得不接触光明,这就说明它已经失败。
总之,我们迄今全部研究的结果是:人注定就是为社会的;人根据自己的使命(在上一讲阐明的)在自身所应完善的那些技能,也包括社交技能 。
这种为一般社会的使命尽管出自人的本质中最深邃、最纯粹的地方,然而作为纯粹的意向,终究是服从于永远自相一致的最高规律或道德规律,而且必须通过后者进一步得到规定,被列为固定的规则;一旦我们发现这一规则,我们也就找到了社会的人 的使命,而这种使命正是我们现在研究的目的,也是迄今所作的一切考察的目的。
社会意向最初是消极地 决定于这种绝对一致的规律的,它不允许自相矛盾。这个意向的目的就是相互作用、相互 影响、相互 取予和相互 受授,而不是纯粹的因果性,不是纯粹的能动性,好像别人只能对这种能动性采取消极忍受的态度。这个意向的目的是发现我们之外的自由理性 生物,与他们进行交往;这个意向的目的并不像在物体世界里那样,是为了确立主客从属关系 ,而是为了确立平等协作关系 。人们如果不愿意让自己所寻求的自身以外的理性生物成为自由的,那就只有寄希望于自己的理论技能 ,而不是寄希望于自己的自由的实践技能;人们如果不愿意与这些理性生物交往,而是想把他们当做机灵的动物加以驾驭 ,那就使自己的社会意向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境地。然而,我要说,人们为什么要使这种意向自相矛盾呢?与其如此,人们还不如根本没有这种高级意向;在此种情况下,人性在我们身上就还完全没有被培养到很高的程度;我们自己还处在半人性或受奴役的低级阶段。我们自己还没有达到成熟阶段,感觉到我们的自由和自动性,因为不然的话,我们一定会希望看到我们周围有类似于我们的,即自由的生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是奴隶,并且想继续做奴隶。卢梭说,有人把自己看成是别人的主人,但他比别人还更是奴隶;卢梭似乎还可以说得更正确一些:任何把自己看做是别人的主人的人,他自己就是奴隶。即使他并非总是果真如此,他也毕竟确实具有奴隶的灵魂,并且在首次遇到奴役他的强者面前,他会卑躬屈膝。只有这样一种人才是自由的,这种人愿意使自己周围的一切都获得自由,而且通过某种影响,也真正使周围的一切都获得了自由,尽管这种影响的起因人们并不总是觉察到的。在他的眼光里,我们可以更自由地呼吸;我们丝毫不觉得自己受到压抑、阻碍和钳制;我们感到一种成所欲成、为所欲为的非凡乐趣,而这一切并不妨碍我们对我们自身的尊重。
人可以利用非理性的东西作为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但是却不可利用理性生物作为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他甚至不可利用理性生物作为达到理性生物自身的目的的手段;他不可像对待无机物质或动物那样,对他们施加影响,以致不顾他们的自由,而只是利用他们去实现自己的目的 (6) 。他不可能使任何一个理性生物违背自己的意志,而成为有美德的、聪明的或幸福的。这种努力是徒劳无益的;除非靠自己的劳作和勤勉,谁也不可能成为有美德的、聪明的或幸福的;因此这是人所力不能及的——撇开这类事实不谈,即使他能够或以为能够这样,他甚至于连想也不应当这样去想,因为这是不合理的,他会因而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
形式完全自相一致的规律同时也从积极的方面 决定着社会意向,这样,我们就得到了社会的人的真正使命。所有属于人类的个体都是互相有别的;只有在一点上他们完全相同,这就是他们的最终目标——完善。完善只决定于一种方式,即它完全自相等同。假使所有的人都能成为完善的,假使他们都能达到自己的最高的和最终的目标,那么他们彼此之间就会完全等同,他们就会成为唯一的统一体,成为唯一的主体。而在这时,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至少按照自己的概念,力求使别人变得更完善,力求把别人提高到他自己所具有的那种关于人的理想的程度。因此,社会的最终的、最高的目标就在于同社会的所有可能的成员完全一致和同心同德。但是,既然达到这一目标,达到一般的人的使命,是以达到绝对的完善为前提,所以,这一目标就像绝对的完善一样,也是不能达到的,就是说,只要人不停止其为人,不变为神,就是不能达到的。因此,同所有个体完全一致虽说是最终目标 ,但不是社会的人的使命 。
但不断地接近这一目标,无限地接近这一目标,这却是人能够做得到的,而且也是人应该做到的。这种接近于同所有个体完全一致和同心同德的过程,我们可以称为联合的过程。因此,这种在热诚方面应当变得日益坚实,在规模方面应当变得日益广阔的联合过程,就是社会的人的真正使命;但因为人们只是在他们的最终使命方面做到一致和能够一致,所以,这种联合只有靠完善才能办到。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同样的理由说:共同的完善过程就是我们的社会使命,这个过程一方面是别人自由地作用于我们,造成自我完善的过程;另一方面是我们把他们作为自由生物,反作用于他们,造成别人完善的过程。
为了达到这一使命,为了日益达到这一使命,我们就需要有一种只有通过文化才能获得和提高的技能,即需要有一种双重的技能:一为给予 的技能,即把别人作为自由生物而加以影响的技能;一为获取 的技能,即从别人对我们的影响中获取最大益处的技能。关于这两类技能,我们将在适当的地方专门加以论述。特别是,在第一种技能水平已经很高的情况下,大家也必须努力为自己保持后一种技能;不然的话,大家就会停顿不前,向后倒退。很少有人完善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他起码能在某个也许不重要或容易被忽略的方面,几乎不依靠任何别人而得到提高。
各位先生,除了这种全人类对自身的普遍影响,这种永不止息的生命和努力,这种在给予和获取上的热烈竞赛——人所能享有的最高尚的东西,这种以自由为总发条的无数齿轮的相互普遍衔接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美妙和谐,除了这些思想以外,我很少知道还有更为崇高的思想。任何人都可以这样说,不管你是谁,只要你具有人的面貌,你毕竟是这一伟大共同体的一员;不管影响是经过怎样不可胜数的成员传播的,我终究还是由此影响着你,而你也终究由此影响着我;只要谁的面额上带有理性印记,不管它印得怎样粗糙,他对于我来说就不是徒劳无益地存在的。但是我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呵!我们确实有真正为善和日益变好的共同呼声,并且将来总有一天确实会到来那么一个时刻——不管再过几百万年,时间算得了什么!——到那时我将把你吸引到我的活动范围里来,到那时我会为你谋幸福,也能从你那里得到幸福,到那时那种相互自由给予和自由获取的绝佳纽带也会把我的心同你的心联结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