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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人类的第二性征——续_人类的由来

作者:达尔文 字数:11165 更新:2025-01-09 13:32:35

关于不同种族的不同审美标准对女子的长期持续的选择所产生的影响——关于文明和野蛮种族中干扰性选择的一些因素——原始时代对性选择的若干有利条件——关于性选择在人类中的活动方式——关于野蛮部落中的女子所拥有的挑选丈夫的某些权利——体毛的缺乏,与胡髭的发展——皮肤的颜色——两章总述。

我们在前一章里已经看到,就所有的未开化的种族来说,饰物、服装和外貌都是受到高度重视的东西。也看到,各族男子对他们的妇女的所以为美,各有不同的判断标准。现在我们有必要探讨一下,这种男子对妇女的美丑之辨,与从而产生的取舍之别,而所取的当然是在男子眼里最美丽的一些妇女,经过了许多世代之后,在各族之中,究竟在妇女一性身上,或男女两性身上,引起了性格上的改变没有。就哺乳动物而言,一般的规矩似乎是,不论哪一类的特征公母两性都是同样地遗传到的;因此,我们可以指望,在人类,男子一方或女子一方通过性选择所取得的任何特征也一般地会被转移到后一代,不分子女。如果性选择确曾这样地引起过任何改变,则几乎可以肯定的情况是,由于不同的种族有着各不相同的美的标准,它们也就不免于发生各不相同的变化。

就人类说</a>,特别是就野蛮人说,许多原因可以干扰性选择在体格或形态方面的活动。文明社会里的男子被女子所吸引,主要是通过她们心理方面一些秀美的特点、通过她们的财富,尤其是通过她们的社会地位。原因是这种社会里的男子看重社会等级,难得和比他自己的阶层低得太多的女子通婚。能娶上更美貌的女子为妻的男子,比起娶上平常些的女子为妻的其他男子来,未必有更好的机会留下一大串的子孙,其中只有要按照长子权的制度来处理遗产的少数男子不在此限。至于与此相对的选择方式,即女子对更为美好的男子所进行的选择,则文明民族的女子有着完全的自由或接近于完全的自由来从事,而半开化种族的女子则不然。然而在有选择自由的女子,当进行选择之际,在很大程度上也要受到男子的社会地位和财富的影响,而此种男子之所以有此地位和财富,多半是凭借了他们自己的智能和精力,或者凭借了他们的先辈的智能精力所产生的成果。在这题目上多作些讨论是用不着请求谅解的,因为,像德国哲学家叔本华(甲587)说过的那样,“一切恋爱公案的目的,无论公案是喜剧性的或悲剧性的,实际上要比人生任何其他的目的尤为重要。原来一桩公案转来转去,终于要转进下一代的组成这样一个问题,而不是比它更小的问题。……其为祸为福,不是任何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人的种族整个前途的问题”。 [1]

尽管如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某些文明和半文明的民族里,性选择,在一小部分成员的体格和形态方面,是引起过某些少量的变化的。许多人肯定地认为,而在我看来也是肯定得有理由的,我们英国的贵族,包括,在这名词之下,一切有财富而长期以来实行长子继承权制的家族,由于许多世代以来一直从一切阶层之中挑选更为美貌的女子为妻,已经比中产阶级变得更为漂亮些了,而所谓漂亮,所据的当然是欧洲人的标准,而事实上中产阶级所处的生活环境是同等地有利于身体的完善发展的。库克说到,“在一切岛屿(太平洋各岛屿)上所看到的当地称为‘伊瑞’(eree)的人,即贵族分子”,在面貌体态上都要优越一些的这种情况“在散得维奇诸岛屿上也可以看到,并不例外”;但据我看来,这主要是由于他们的食物和生活方式更比别人好些。

老资格的旅行家夏尔丹(甲147)在叙述到波斯人的时候说,他们的“血统,由于经常和体貌之美冠绝世界的乔其亚人(Georgian)与式耳加西人(Circassian)那两个民族交相婚配,如今是细腻改进许多了。有地位的波斯男子几乎没有一个不是由乔其亚或式耳加西母亲生下来的”。他又说,这些男子之美所以遗传的“并不是他们原有的祖先,因为如果没有上述的混血关系,这些有地位的波斯人将是纯粹的鞑靼人的后裔,而鞑靼人是奇丑的”。 [2] 下面是更为奇特的一个例子:在西西里的圣纠里亚诺地方(san-Giuliano)古代有座专供埃瑞西那金星女神(Venus Erycina)的庙,在庙里侍应的各个女祭师都是从希腊全境精选出来的美女,她们并不是因供奉香火而守身的童贞女,而据谈到这件事的戛特尔法宜 [3] 说,到现在,西西里岛上的女子,以出生在圣纠里亚诺的为最有美名,画家们都要找她们当模特儿。但所有这些例子所提供的证据是一望而知的靠不住的。

下面一个例子,虽是关于野蛮人的,由于它的奇特,是值得提出的。瑞德先生告诉我说,非洲西海岸一个黑人的部落,交洛富人(Jollof)“以全都长得很好看而引起人们的注意”。他的一个朋友向他们中间的一个人问道,“我所碰到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好看,不但你们的男的好看,女的也好看,这是怎么一回事?”那个交洛富人回答说:“这是很容易说明的:我们一直有这样一个习惯,就是,把我们最难看的奴隶挑出来卖掉。”在一切野蛮人中,女奴隶总要充小老婆,这一层是几乎用不着再有所说明的。不管这个黑人说得对或不对,他把他的部落的所以长得好看归功于对丑陋女子的长期持续的淘汰这样一个看法,细想起来,倒也并不怎么奇怪,因为我在别处指出过, [4] 黑人在繁育他们的家畜的时候,充分理会到选择的重要性,而我从瑞德先生那里还可以在这题目上提供更多的证据。

野蛮人中阻止或限制性选择作用的一些原因 。——主要的几个原因是,[5] ,他们的判断力要比我自己的高明得多,都认为共婚(这名词是受到各式各样的掩饰的)是全世界初元而普遍的婚姻形态,包括兄妹相婚在内。不久以前去世的斯米思爵士生前曾在南非洲做过广泛的旅行,对当地和其他地方的野蛮人的生活习惯知道得很多,他曾经向我表示过一个极为坚决的意见,认为世间绝对不存在把妇女看做大家或社群munity)的公产的任何种族。我认为他这个意见大部分是受了“婚姻”这一名词的含义的影响而得出的。在下文的全部讨论里,我对这名词的用法和自然学者的用法相同。如自然学者说某些动物是一夫一妻的,意思是指一只雄性动物为一只单一的雌性动物所接受,或选上了一只单一的雌性,而少则繁育季节的一季、多则一年和她同居,用自然界唯一的法律,强力的法律占有着她;又如他们说某一物种是一夫多妻的,意思是指公的同不止一只母的生活在一起。我们在这里所关心的只有这一种的婚姻,因为为了性选择得以进行工作,这已经足够了。但我知道上文所引到的一些作家里,有几个用到“婚姻”这一名词时,不是这样,而是把有关部落所要保护的一种被公认的权利包含进去了。

有利于说明从前曾经流行过共婚这一信念的一些间接证据是强有力的,这种论证所依据的是通用于同一部落的成员之间的一些暗示亲属关系的称谓名词,而所暗示的亲属关系或联系所涉及的不是子女和一对父母的任何一方之间,而是个体与整个部落之间。但在这里,就本书范围而言,这题目太大,也太复杂,即便摘要地加以介绍也是有困难的,我只能有限度地说明几句。有一层是清楚的,就是,在这种婚姻里,或夫妇关系很松弛的其他婚姻形态里,孩子和父亲的关系是无法知道的。但孩子和母亲的关系毕竟与此不同,尤其是在大多数的野蛮人部落里,妇女对她们的婴儿要喂上长时期的奶,因此,若说母子关系也竟然会一度被搁置不问,似乎令人差不多完全不能置信。也正因为如此,在许多例子里,世系的推算是仅仅通过母亲一边,父亲一边是受到排斥的。但在其他一些例子里,用作称谓的一些名词只表现了个人和部落的联系,连和母亲的联系都受到了排斥。这似乎说明这样一个可能的情况:一个半开化的部落,到处可以遇到各式各样的危险,同一部落的成员之间,有必要互相保卫,互相帮助,因此,成员与成员之间的联系,比起母亲与孩子的联系来,会显得如此的重要得多,终于促使表达前一种联系的称谓名词成为唯一通行的一套;不过摩尔根先生肯定地认为这看法无论如何是不够的。

世界各地区所使用的表达亲属关系的称谓名词,据刚刚引过的那个作家的意见,可以分成两大类,分类性的和叙述性的——我们自己使用的是后一类。人类最初普遍实行过共婚和其他十分松弛的婚姻形态这一信念正是由前一类、即分类性的称谓体系大力促成的。但据我的愚见所及,单凭这一方面的根据,我们还没有必要的理由使我们相信绝对的乱交曾经存在过,我高兴地发现勒博克爵士的看法也是如此。男子和女子,像许多动物的两性一样,当初,在每一次生育后代的时候,也许曾经达成严格但却短暂的结合,在这样一种情况之下,亲属称谓也未尝不可以发生混乱,而其混乱的程度,比起乱交所引起的来,也没有多少差别。单单就性选择而言,只要父母两方在进行结合之前作过一些挑选的努力,便于事已足,至于结合的久暂,终身也好,只是一季也好,意义倒不大。

除了从亲属称谓方面得来的证据而外,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论据指明共婚曾经在从前广泛地通行过。勒博克爵士就拿共婚或两性的共同主义作为最原始的性交形态这一点来解释 [6] 那奇异而散布得很广的外婚的习俗——外婚者,指男子取妇,不取本部落的女子,而取别一部落的。因此,一个男子除非能从一个旁近而敌对的部落中劫掠到一个女子,他将永远得不到老婆,也因此,这样一个老婆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他所独占而有价值的资产。劫掠而得妻或抢亲的做法大概就是这样开始的,而由于这样的做法有其光彩之处,于是最后有可能变成一种普遍的风尚。根据勒博克爵士的见解 [6] ,我们于是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有必要把婚姻看做对部落礼仪的一个冲犯而要作出赎罪的表示,原来,根据古老的观念,一个人没有权利把属于整个部落的东西占为己有”。勒博克爵士随后又提供了一堆奇特的事例,说明,在古代,淫荡不堪的女子享有高度的荣誉,而据他解释,如果我们承认乱交是部落生活中最原始、因而也是长期受到尊重的习俗的话,这是可以理解的。 [7]

婚姻关系所由发展的方式是一个模糊不清的问题,我们从三个对这个问题作过最细致的研究的专家,即摩尔根、麦克勒南先生和勒博克爵士在若干论点上的意见分歧里就可以得出这样一个推论。尽管如此,根据上文的讨论以及其他方面的证据,我们承认这样一种情况似乎是可能的, [8] 就是,婚姻,作为一种习俗,就其任何严格的意义来说,是逐渐发展出来的;也不妨承认,接近于乱交或高度散漫放纵的性交关系曾经一度在全世界极为普通地流行过。但由于全部的动物界都表现有强烈的嫉妒的感觉,又由于人和低于他的动物,特别是和人最为接近的那些物种,有着无数可以比拟的地方,我不能相信,在过去,在人达到他在动物阶梯上今天的地位以前不久,真正流行过百分之百的乱交。像我所已试图指出的那样,人肯定地是从某一种人猿似的动物传下来的。就现在存活的四手类而言,也就我们对它们的生活习惯所已取得的知识而言,有几个物种的公的是一夫一妻的,但一年之中只有一部分的时间是和母的生活在一起的,猩猩(orang)似乎就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有若干种类的猴子,例如印度的和美洲的某几种,是严格的一夫一妻的,而夫妇是经年地不相分离的。其他是一夫多妻的,例如大猩猩(gori)和几个美洲的猴种,各有各的家族,分开居住。但尽管分居,同一地区之内的一些家族可能有些近乎社会性的活动;例如,有人碰见过,黑猩猩(chimpazzee)是不时以大队出来活动的。还有一些物种也是一夫多妻的,但与上面所说的不同,若干只公的,各自携带了好几只母的,合在一起生活,形同一体,有几种狒狒(baboon,即乙311)就是如此。 [9] 根据我们所知道的关于四手类动物的情况,一则此类动物的公的全都懂得争风吃醋,再则许多物种的公的都备有和情敌搏斗的特殊武器,我们甚至可以得出结论,认为在自然状态以内,乱交是极不可能之事。两性的相配虽未必维持到老,而只以一次生育为限,但如果在同类中最为强壮有力,最能保护或通过体力以外的其他手段而最能帮助他们的妻孥的一些公的动物确能挑取到一些更为美好的母的动物,就性选择来说,也就于事已足了。

因此,如果我们追溯时间的流逝追溯得够远,再结合到人在今日之下的一些社会习惯而作出判断,十分近乎事实的看法是,最原始的人在本地以小群为生活单位,一群构成一个社群,社群之中,每一个男子有个单一的妻子,或,如果强有力的话,有几个妻子,他对妻子防卫得十分周密</a>,唯恐别的男子有所觊觎。另一个可能的情况是,他当时还不是一个社会性的动物,而只是和不止一个的妻子厮守在一起,有如大猩猩一般。因为所有的土著居民“异口同声地说,在一队大猩猩之中,他们所看到的成年的公的总是只有一只,等到幼的公的成长以后,队中就发生争夺霸权的战斗,而其中最强有力的公的,在把其他公的杀死和赶走之后,就自立为社群的首脑”。 [10] 这样被赶走而比较少壮的公的,经过一段时间的流浪之后,会终于成功地找到一个配偶,别成一个社群的起点,而这样,也就避免了在同一家族之内进行过于近密的近亲婚配。

尽管今天所看到的野蛮人是极度放纵的,也尽管它们从前有可能比较广泛地流行过共婚,许多部落却都按照一定的婚姻形态办事,不是这一种形态,就是那一种形态,这些形态要远比各文明民族所履行的为松懈,但毕竟不是没有形态可言。一夫多妻的婚姻,刚才已经说过,则几乎是每一部落中领导人物的普遍惯例。尽管如此,有一些部落,在进化阶梯上几乎是属于最下层的一些,却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婚姻。锡兰的维达人(Veddahs)就是这样,又据勒博克爵士的记述, [11] 他们中间有句谚语:“只有死才能把夫妻分开。”这一个族的住在坎 体毛的缺乏和面部头部须发的发展 ——人的胎儿是全身有毛的,一种茸毛,称为奶毛nugo),人到成熟年龄,全身也会零零落落地长出一些发育不全的毛来。从这些,我们可以推论,人是从某种出生时全身有毛而终生如此的动物传下来的。体毛的失落对人是件不方便之事,并且可能会引起伤害的事,即在炎热的气候里,也没有好处,晴则受烈日的熏灼,阴则容易突然受凉,雨季尤所难免。像沃勒斯先生说的那样,所有各地方的土著居民都乐于披上一些小东西来保护光着的肩背。谁也不认为光秃秃的皮肤对人有任何直接的好处,因此,人的体毛不可能是通过自然选择的作用才脱落的。 [21] 像上文有一章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也没有任何证据,说明此种脱落是由于气候的直接影响,或者说明它是相关发育的结果。

体毛的缺乏,从某种程度上说来,是一个[22]

有几个种族的体毛长得特别地多些,尤其是男子。但我们不该假定,凡是体毛特多的种族,有如欧罗巴人,比起光秃的种族来,有如卡尔默克人或美利坚人(印[1] 而我们也曾看到,在北美洲,有一个酋长,不因为别的,而单单因为他的头发长,才得到了推举。

皮肤的颜色 。——人的皮肤的颜色也通过了性选择而变化成为今天的情况,这方面的最好的证据还很少。因为就大多数的种族而言,两性在这方面没有什么差别,而在有的种族,有差别也不大,这我们在上文已有所见闻。但根据已经提到过的许多事实,我们知道,一切种族的男子都把肤色看成为他们所谓美貌的一个高度重要的因素。因此,像在低于人的动物中间所曾发生过的数不清的例子一样,它也未尝不是可以通过选择而起变化的一个特征。说像墨玉一般的黑人之黑也通过性选择而来,乍然听去,不免有些异想天开,但这一看法可以从动物方面许许多多可供类比的事实得到支持,而我们又知道,黑人是赞赏他们自己的肤色的。在哺乳类动物中,如果两性的颜色不同,公的往往是黑的,或其他要比母的为深一些的颜色,这只是因为这些颜色或其他色泽,在遗传之际,是兼传给后代的两性,或只传给两性之一,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丛尾猴属(乙772)的一个种,叫做魔猴的(乙775),有着漆黑的皮肤、骨碌碌的白眼珠和在头顶上左右平分成为两半的长毛,真像是具体而微的一个黑人,看去令人不禁失笑。

脸部肤色的差别,其在各种猿猴类之间的,要比在人的各个种族之间的大得多得多。而我们有些理由可以依据,认为它们脸上的红、蓝、橙黄、近白、近黑等不同的颜色,即便是两性都有,以及它们体毛的各种鲜明的色泽,和头部作为装饰用的一撮一撮的丛毛,全都是通过性选择而取得了的。生长期间个体发育的次序既然一般也标志着一个物种的种种特征在以往的若干世代里,先后发展和变化所曾经历的次序。而人的各个种族的新生婴儿,在肤色上,又既然没有太大的差别,比起各个种族的成年人的差别来要小一些,尽管在体毛上它们是和成年人一样地光秃——既然如此,我们就有了一些微薄的证据,说明各个种族的肤色是在体毛已经脱落之后的一个时期里取得的,而这是在人的历史的很早的一个阶段里就发生了的。

总说 。——我们可以归结说,男子与女子相比,其身材、体力、勇敢、好斗和精力等特征的更加发达,是首先在原始的一些时期里取得的,到后来,主要是通过为了占有女子而在情敌之间所发生的竞争而更有所加强。男子方面较大的理智的精力和发明的才能则大概可以归因到自然选择,结合上习惯所引起的一些遗传的影响,因为最能干的男子,在保护与养活自己和妻孥方面,也会是成就最大的。许多特征的由来问题是极其错综复杂的,但也还能容许我们作出一些判断,即以男子的须髯而论,看来我们的类人猿一般的男祖先是把它作为一种装饰品、用来取媚于异性或激发异性,而终于取得了的,而一经取得,便又转而传给只是属于男性的后一代。体毛的脱落,显然是由女子一方开始的,也是为了性的装饰之用,但在遗传之际,它成了不同性别的后代所共有的特征,其所传到的程度也几乎相等。不是不可能的一个情况是,女子在其他一些方面,为了同样的目的,通过同样的方法,也取得了一些变化,因此,女子的声音比男子要甜些,而体貌也美些。

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就人类说,在一个很早的时期里,当人刚刚够上人的身份或人的级位的时候,生活情况对性选择在许多方面要比后来的一些时代更为有利得多。因为,我们可以有把握地得出结论,在当时,指导他生活的多半是发乎本能的一些情欲,远见或理性还不很管事。他会更好防卫他的妻子,一个或一个以上,唯恐有人染指。他不会有杀害婴儿的风俗,也不会把妻子只当做奴隶来使用,也不会在婴儿时期就为他们订上婚约。因此,我们可以推论,就有关性选择的一方面而言,人类各个种族的分化而出,主要是很远古的一个时代里的事。这样一个有结论性的看法是有启发的,就是使我们可以看得更清楚,为什么在已经有任何资料可供参考的最古的时期里,人的各个种族已经变得很不相同,而其不同的程度,比起今天的来,相差不多或几乎一样。

这里所提出的有关性选择在人的历史上所曾起的作用的一些看法是缺乏科学的准确性的。凡是不承认性选择这份力量对低于人的动物起过作用的读者可以不理会我在后来这几章里所写的有关人的一切。我们无法肯定地说这个特征是通过性选择才发生了变化,而那个特征不是。但我们却也已经指出,在某些特征上,人的各种族是各有其差别的,而和它们的最近的亲族,四手类动物,也是不相同的,而这些特征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又都是全无用处,这些特征,而不是别的,我们说,是极有可能通过了性选择才变化出来和继续发生着变化的。我们已经看到,在极低级的野蛮人中间,每一个部落的成员总爱赞赏他们自己的一些独特的品质——头和面的形状呀、颧骨突出得如何方正呀、鼻子的高耸或平扁以至于鼻梁的中陷呀、皮肤的色泽呀、头发的修长呀、脸部与通体的光洁无毛呀、胡子之大或须髯之美呀,等等。而赞美的结果是,这些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特点,在每一个部落之中,又势必在那些能力强、才干多的男子手里慢慢地、逐步地得到夸大,而这些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在每一世代里,在选取最富有这类特点、因而也是最美的女子为妻这一方面,和接着在生养最大量的子女方面,取得成功的人。就我个人的见识所及,我得出的结论是,人的各个种族或族,在体貌上的所以各有差别,以及在一定程度上人和低于人的动物的所以不同,原因固然不一而足,而在一切原因之中,要以性选择为最有效率。

原注

[1] 《叔本华与达尔文主义》,载《人类学刊》(丙78),1871年1月,页323。

[2] 这些引文系录自劳仑斯著《生理学……演讲集》,1822年,页393。劳仑斯把英国上层阶级的体貌美好归因于阶级中的男子长期选取貌美的女子为妻。

[3] 《科学之路评论》(丙127),《人类学》之部,1868年 10月,页721。

[4] 《家养动植物的变异》2月,页475)里,作结束语说,关于各个原始时代的一夫多妻婚以及所有的婚姻形态,我们还缺乏基本的知识。从勒博克爵士在他的著作里所说的话看来,巴霍芬(甲22)似乎也认为共婚或乱交曾在原始时代流行过。

[6] 不列颠科学协进会会议上的演讲,《关于人类一些低等种族的社会与宗教情况》,1870年,页20。

[7] 《文明的起源》,1870年版,页86。在上引的若干种著作里,可以找到丰富的例证,说明有的亲属关系的称谓只经历母亲一方,有的只与部落有关。

[8] 威克先生在《人类学报》(丙20),1874年 3月,页197上,对这三位作家所持关于以前曾流行过几乎是纯粹的乱交这一意见提出了强烈的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分类性的亲属称谓体系可以作别的解释,而不是非此不可。

[9] 勃瑞姆在《动物生活图说》第一卷,页77上说,树灵狒狒(乙316)一大队一大队地生活在一起,每队包括的成年母狒狒要比成年的公狒狒多出一倍。关于美洲产的一夫多妻的一些猴种,参看仑格尔,而美洲产的一夫一妻的一些猴种,则见欧文(《脊椎动物解剖学》,第三卷,页740)。其他可供参看的作品还有,不尽举。

[10] 见赛费奇博士所著文,载《波士顿自然史刊》(丙34),第五卷,1845—1847年,页423。

[11] 见《史前时代》1869年版,页424。

[12] 麦克勒南先生所著《原始婚姻》,1865年版。尤其是参看关于外婚和溺婴的页130、138、165。

[13] 格尔兰特博士(《关于野蛮民族的族外婚》《Ueber das Aussterben der Naturv?lker 》,1868年版)收集了不少有关溺婴的资料,更集中的见于页27、51、54。阿札腊(《……旅行记》,第二卷,页94、116)对溺婴的各种动机作了详细的讨论。关于印度的一些事例,也可以参阅麦克勒南(同上书,页139)。

[14] 《原始婚姻》,页208;勒博克爵士《文明的起源》,页100。关于一妻多夫婚的以前曾经广泛流行,亦见摩尔根先生著同上所引报告。

[15] 阿礼腊,《……旅行记》,第二卷,页92—95。马尔歇耳上校,《和托达人在一起》,页212。

[16] 柏尔契耳(《南非洲旅行记》,第二卷,1824年版,页58)说,在南非洲的一些野蛮种族中间,无论男女,都从来没有在独身状态中生活的。阿札腊(《南美洲旅行记》,第二卷,1809年,页21)对于南美洲的野蛮的印第安人,说的恰恰是同样的几句话。

[17] 见《人类学评论》(丙21),1870年1月,序页16。

[18] 见《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页210、217。

[19] 一个智巧的作家,就腊斐尔(甲545)、茹本斯(甲563)和近代法国画家的作品作了比较之后,提出论点,认为美的观念,即在欧洲一洲的范围以内,也不是绝对一致的;见博姆贝(甲82)(原名贝伊耳,甲55)著《海登(甲306)与莫查尔特(甲481)合传》,英译本,页278。

[20] 阿札腊,《……旅行记》,第二卷,页23。又多勃里兹霍弗尔(甲196),《阿比泊尼人记》,第二卷,1822年版,页207。默斯特尔斯上尉的话,见《皇家地理学会纪事刊》(丙118),第十五卷,页47。关于斐济诸岛岛民的话,本出威廉姆斯(甲708)的著作,为勒博克爵士所征引,见《文明的起源》,1870年版,页79。关于火地人,见克音与菲兹饶伊(甲242)合著《“探险”号与“猎犬”号二船行程记》,第二卷,1839年,页182。关于卡尔默克人,见麦克勒南《原始婚姻》,1865年版,页32引自他书之文。关于马来人,见勒博克,同上书,页76。黑德尔牧师著有《关于纳塔耳(Natal——南非地区——译者)的喀非尔人》,1857年版,引语见页52—60。勒斯里先生著有《喀非尔人的性格与风俗》,1871年版,引文见页4。关于布希曼人,见柏尔契耳《南非洲旅行记》,第二卷,1824年版,引文见页59。关于寇拉克人的话,原出麦肯南(甲425),而威克所征引(《人类学报》,丙20,1873年10月,页75。)。

[21] 见所著《对自然选择论的一些贡献》1870年版,页346。沃勒斯先生又相信(页350),“某一种智慧的力量指导和决定了人的发展”,而他认为皮肤上的无毛状态是这种总的发展的一部分。斯特宾(甲625)牧师对这种看法有所评论(《德丰郡科学协会会报》,丙143,1870年)说,如果沃勒斯先生“在人的皮肤之所以无毛这一问题上运用了他平时所用的智巧的话,他大概不会不看到,由于无毛比有毛为美,又由于无毛比有毛为清洁,从而有益于健康,它就有可能是选择的结果”。

[22] 见《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1868年版,页327。

[23] 参见古耳德所著《美国士兵军事学与人类学的统计的调查》,1869年。页568上说:调查对2,129名黑色及其他有色皮肤的士兵,当他们洗澡的时候,就把他们的体毛,作了仔细的观察;翻看所发表的统计表,“一望可知,在这方面,白种和黑种之间没有什么差别,要有的话,也是微乎其微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他们的本土、炎热得多的非洲,黑人的身体是特别光滑的。调查中有一点应该特别指出,即,上面的数字既包括纯黑人,又包括黑白混血的人;而这是一个不幸的情况,因为,按照一条我在别处已经证明其为真实的原理:人的杂交的种族特别容易返归到他们早期的类人猿般的祖先所具有的那种原始的多毛状态。

[24] 本书所提出的许多看法中,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比此更为不受人欢迎的了(参看,例如,斯彭格尔,甲616,德文《达尔文主义的进展》,1874年版,页80)。人类体毛的所以失落,我们在正文中的解释是,通过了性选择;但对此解释所作出的种种反面论点,依我看来,似乎没有一点在分量上足以和我们所提出的种种事实相比;这些事实指出,皮肤的光秃,对人和对若干种四手类动物,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第二性征。

[25] 见《论人体毛发的趋向》(《Ueber die Richtung der Haare am Manschlichen K?rper 》),载缪氏《解剖学与生理学文库》(丙98),1837年,页40。

[26] 《关于修尾鸟的尾羽》,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73年,页429。

[27] 斯普若特先生(《对野蛮人生活的见闻与研究》,1868年,页25)提出与此同样的意见。有几个著名的民族学家,其中包括日内瓦的高斯(甲271)先生,认为头颅的人工变形有遗传的倾向。

[28] 见注[25]所引论文,页亦同。

译注

1. 出自《达哥林多人前书》,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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