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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哺乳类的第二性征_人类的由来

作者:达尔文 字数:11069 更新:2025-01-09 13:32:27

战斗的法则——只是公兽有特殊的进攻用的武器——母兽所以没有武器的原因——两性都备有武器,但首先取得的还是公兽——这类武器的其他用途——武器的高度重要性——公兽的体形更为高大——自卫的手段——论四足类动物,即兽类,无论公母,在求偶时都有爱挑选的表示。

就哺乳动物说,公兽在赢取母兽的过程中,通过战斗法则的成分,看来要比通过卖弄风情的成分为多。在恋爱的季节里,哪怕是没有任何武器装备而平时见得最胆怯的一些动物也会进行你死我活的搏斗。有人目击过两只野兔相斗,直到一只被斗死为止;鼹鼠也往往相斗,结果也时有死亡;公的松鼠也时常斗得不可开交,“往往双方都受到重伤”;公的海狸也是如此,因此,“没有伤疤的海狸皮张几乎是一张都找不到的”。 [1] 我在南美帕塔哥尼亚时,在驼羊(guanaco)的皮张上也曾观察到同样的事实;而有一次我还目击到几只驼羊酣斗,唯其斗得酣,竟至旁若无人地在我身边追逐而过。利芬斯东谈到南非洲许多动物的公的,说它们几乎全部表现一些过去的搏斗所留下的伤疤。

在水生哺乳动物中间,战斗的法则是像在陆生哺乳动物中间一样地通行的。在繁育季节里,海豹的自相搏斗是如何地爪牙并用、不顾死活,是谁都再三听说而有些厌烦了的,而它们的皮张也一样地往往是布满了疤痕的。在这季节里,公的抹香鲸(spermwhale)是彼此很相猜忌的,而在搏斗之际,“它们的牙床往往交相锁紧不放,而侧翻了的身体也绞在一起”,因此,它们的下牙床往往发生变形的情况。 [2]

一般都知道凡是备有特殊的斗争武器的公的动物都会进行凶狠的战斗。牡鹿的好勇狠斗是常见于记载的事;在世界各地所发现的鹿的骨骼时常有两副牡鹿头角难解难分地交锁在一起的情况,说明当初这两只鹿,不论谁胜谁负,是怎样悲惨地同归于尽的。 [3] 大象在交尾季节中最为可怕,世界上找不到像正在交尾期中的大象那样危险的动物。坦克尔菲耳(甲641)勋爵曾经就奇林根苑囿(Chillingham Park)里野牛战斗的景况向我提供过一个书面的描绘,说明硕大无比的原生牛(乙133)的子孙,在身材上尽管已经退化,在勇气上却还不减祖风。1861年,苑里的若干只野牛互争雄长,有人观察到青年的公牛之中有两只合力攻击一向带领群牛的老公牛,把它打倒,并且折伤它使不能再战,守苑的人认为它躺在附近的丛林里身负重伤奄奄待毙而已,哪知道不多几天之后,当打败它的两只青年公牛中的一只独自走近丛林的时候,这“猎场之王”早已策励自己做好复仇的准备,奔出林来,很快地把对手杀了。接着它就悄悄地回到苑中的牛群里,依然当它的把头,好久谁也没有敢再碰它。海军司令塞利文爵士告诉我,当他驻扎在福克兰德诸岛的期间,他把一只英国产的年轻的牡马运进岛上,平时和八只牝马一起在威廉港附近的小山里放牧。山里原有两只野的牡马,各带领一小队的牝马;“可以肯定的是,平时这两只野牡马是从来不在一起的,在一起就要打架,每一只野牡马先后试图和英国马较量一番,并占有它的牝马,但都失败了。有一天,这两只马结伴 而来,合力攻击英国马。负有管马责任的那个上尉军官望见了这个情况,骑马到场,发见两马之一正和英国马厮打,而另一只正在把牝马赶走,并且已经有四只被它赶开。上尉把全部马匹,野的家的,牡的牝的,一起赶回了马栏,解决了这问题。野牡马何以也听命了呢?原来他们不愿离开自己的牝马。”

备有为了日常生活目的之用的牙齿的雄性动物,如在食肉类(乙176)、食虫类(乙517)和啮齿类(乙840),可以用牙齿来进行切断,或进行撕破,效率很高,这几类的动物一般就不具备为了在同类中争雄之用的特殊武器。在许多其他动物的公的方面,情况便与此很不相同。我们看到了各种鹿和某几种的羚羊,公的有角,而母的没有,就明白这一点了。有许多动物中间,公的和母的在犬牙上有差别,公的上犬牙或下犬牙要比母的为大,或上下犬牙都要大些,母的甚至根本没有犬牙,或虽有而只是一个残留,隐而不显。某几种羚羊、麝、骆驼、马、野猪、各种人猿、各种海豹和海象,都是例子。海象的母的有时候是看不出有什么长牙的。 [4] 在印度产的大象,在儒艮,即人鱼 [5] 公的动物的上门牙成了进攻性的武器。在公的一角鲸(narwhal),左边的上犬牙发展成为有名的螺旋针形的所谓角,有时候可以长九英尺到十英尺。一般相信公鲸用这“角”来互相厮打;因为,“被捞捕到的鲸的‘角’难得有不破损的,而间或又发现一两支破损处夹有别的‘角’的碎片的‘角’。” [6] 这鲸的同一边的下犬牙却只是一个残留,不过十英寸长,深藏在下牙床里;但左边上下犬牙同样发达的例子也不是没有,不过极其难得。至于母鲸,则这两只牙全都是发育不全的残留。公的真甲鲸(cachalot)的头比母的为大,这无疑地有助于他在海中的战斗。最后一例,鸭獭(乙681)的成年的公的前腿上有一个奇特的装备,一种距一般的东西,和毒蛇的毒牙很相像,但据哈尔廷(甲301)说,这个距虽然也备有腺体,分泌物却并不毒,母獭的腿上则相应地有一个凹处,显然是交尾拥抱时用来接纳这个距的。 [7]

如果公的备有武器,而母的没有,这就几乎没有疑问地说明武器是用来和其他公的进行战斗的;也说明他们之所由取得是通过了性选择的,并且在遗传之际,只传子而不传女。母的为什么没有取得这类武器呢?是因为对她们没有用处么、多余而累赘么、甚至反而有害么?这大概不是,至少就大多数的例子来说不是。我们应该反过来想,因为,即便在公的,用处也往往不止一端,同类相斗之外,主要是用来招架异类的敌人,保卫自己,难道母的就不需要自卫了么?因此,我们应该感觉到奇怪的是,为什么在许多动物的母的身上这类武器是如此地得不到发展,或甚至几乎完全没有呢?就牝鹿来说,要一年一度地长一副庞大而有丫杈的角来,或就母象来说,长一对又长又大的象牙,将会是对精力的一个巨大的消耗,而如果一无用处,更将是一大浪费。因此,可以设想,其他动物的母的当初也可能有过这一类的装备,但后来通过自然选择,就逐渐地趋向于被淘汰掉了。那就是说,这种导致淘汰的逐步变异的遗传是只限于母的这一性的,设或不然,设或也牵涉到公的一边的遗传,那公的就不免受到有害的影响,而公的武器如果遭到削减,那将是一件更大的坏事,为事理所不能容许。因此,就一般的情况说,再根据下面所要叙到的事实加以考虑,看来实际的情况可能是,如果两性在武器的配备上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一般是以一向通行的那种遗传方式为依据的,也就是限于性别的那种遗传方式。

在整个的鹿科里,牡鹿牝鹿都有角的装备的仅仅只有驯鹿(reindeer)一种,尽管牝鹿的角似乎要小些细些、丫杈也不那么多。既然有此情况,我们就自然地会想到,至少就这一个例子来说,角在牝鹿的生活里总还有一些特别的用处。牝鹿的角的完全成长是在每年的九月,从这时候起,经过一冬,直到来年四月或五月产出小鹿的时候,她一直是有角的。克饶契先生曾在挪威为我特别进行过查访,据他说,在生育的季节里,看来牝鹿,为了产子,要躲起来约两个星期,产后再露面,就不再有角了。但在诺伐斯科夏 [1] ,据瑞克斯(甲547)先生对我说,牝鹿保持她的角的时期有时候比这还要久一些。在牡鹿一方,角的脱落却要早得多,将近十一月底就脱落了。牝牡两性对生活的要求和在生活习惯上既然一样,而在冬季,牡鹿也既然不再有角,则牝鹿的冬季有角,而冬季要占她全部有角时期的一半以上,看来是说不上有什么特别用途的了。由于全球各地其他鹿种的牝鹿都没有角,看来驯鹿的牝鹿的角也不会是鹿科中某一老祖先所遗传下来的特征;因此,我们不妨作出结论,认为它是这一群动物在形成鹿科以前的更为原始的一个特征。 [8]

驯鹿的角的出现,在年龄上是特别早的,早得异乎寻常;但特早的原因何在,我们不知道。而特早的后果显然是使下一代的两性都把角传受到了。我们应该记住,就任何鹿种说,角的传递,总得通过母体,而母体自己也未尝没有发展角的潜在的能力,老牝鹿生角,或病的牝鹿生角,我们都是看到过的。 [9] 还有一层,有些别的鹿种的牝鹿正常地或偶然地表现角的残留;例如麝(乙216)的牝麝就有“几撮直挺的刚毛,不长成角,而在尖头上合成一个圆球”;而“在美洲麋(乙212)的牝的,大多数的标本在角的部位上都表现有一个尖的骨质的隆起”。 [10] 根据这些不止一方面的考虑,我们不妨作出结论,认为牝的驯鹿之所以获有比较发达的角,首先是由于最初的牡鹿,因为有和其他牡鹿斗争的需要,作为武器取得了这种角;这是[44]

在自然状态之内的四足类动物的母的究竟做些什么来挑选她们的配偶,关于这一点,我们势必不可能知道得太多。下面关于有耳海豹的一个种,硬鼻海豹(乙158)在求爱过程中有奇趣的详细情况是有来历的, [45] 勃腊恩特上尉在这方面有过广泛的观察的机会,而这就是他的话。他说:“许多母海豹在到达她们准备在那里繁育的岛屿之后,看来都渴望和某一只特定的公海豹重新团聚,她们时常爬上四周的大石边缘,向附近海中嶙峋的石堆张望,叫叫、听听,像是期待着一个熟悉的回音。期待不着,又转移到另一处,照样地叫着、听着……期待有着,母海豹便下到岸边,最靠近的一只公海豹就从石上下来和她相会,一面走,一面像母鸡呼小鸡似的咯咯做声。他向她鞠着躬,不断地抚慰、引逗,直到让自己把稳了介乎海水和母海豹之间的一个地位,使她无法下水脱逃。到此,他的态度一变,作狼一般的嗥声,粗犷而低沉得可畏,然后把母海豹赶到作为他的后宫似的母海豹集中的地方。这种后宫分高低不等的几排,上面所说的做法一直要进行到低的一排将近排满为止。后宫是随时需要防卫的,一有疏忽,蹲在高处的而在求偶问题上不那么幸运的另一些公海豹就会看准时间下来偷取集中的母海豹。他们是这样偷的,先把要偷取的母的用嘴咬住,高高举起,掠过同排的其他母海豹的头顶,然后放进他们自己的那排后宫里去,全部过程正像母猫搬运她的小猫一般。更在高处的公海豹也来这一套,一直到整块地面挤得满满时才停止。两只公海豹之间,为了争夺同一只母海豹,也时常发生战斗,彼此把母的咬住不放,几乎要把她扯成两半,或至少把她咬得遍体鳞伤。到整块地面装满之后,作为一群之主的老的公海豹就到场巡行一周,踌躇满志地把全部家族检阅一番,把拥挤和捣乱的分子责骂一顿,把所有不属于这一群体而闯进来的分子轰出去,这种巡查使他不停地忙忙碌碌。”

对在自然状态中的动物的求爱的情况既然不可多得,我就转向家养的四足类动物一方面,试图发现它们在求偶这件事上,是不是表现出有所挑选。狗提供了最良好的观察机会,因为它们经常受到人的细心照管,人对它们也很熟悉。而在这问题上,许多育种家也曾表示过一些坚定不移的看法。例如,梅休(甲451)先生说,“母狗是懂得表示她们的情爱的;而过去的一些温存的回忆,像我们所知的属于其他高等动物的一些例子一样,对她们是可以发生作用的。但母狗在她们的恋爱生活里,却不一定那么懂得好歹,她们很容易和低级的草狗往来,而委身给他们。如果和体貌粗俗的公狗养在一起,双方会打得火热,而且那份感情可以维持得很久,时间再长也冷不下来。而这种感情的长期维系变得要比浪漫的爱更为强烈一些,简直就是热爱,只有热爱的说法才名副其实。”梅休先生所经营的主要是些较小的品种,他肯定地认为,身材高大的公狗对这些品种的母狗有着强大的吸引力。 [46] 知名的兽医勃雷恩(甲67)说, [47] 他自己畜养的一只母的狮鼻狗(pug)看上了一只长毛狗(spaniel),还有一只母的立指犬(setter)看中了一只草狗,都搞得难解难分,一直过了好几个星期,才肯和他们自己品种的公狗相配。我又收到过性质相同而也真实可靠的两份记录,分别说到一只母的拾遗狗(retriever)和一只母的长毛狗都倾倒于另一品种的猎犬,搜穴狗(terrier)。

下面所举的例子就更奇特了,而克普耳斯先生向我说明他本人可以担保所说的有关情况是精确可靠的。一只名贵而伶俐得出奇的母的搜穴狗爱上了邻居人家的一只拾遗狗,形影不离,弄得主人时常要把她从拾遗狗那里硬拖回来。后来算是终于分开了,不再来往,但从此以后,尽管她的ru头上时常分泌出一些乳汁,她再也不接受任何其他公狗的求爱,而很教她的主人懊丧不已的是,她再也不生小狗。克普耳斯先生也说,1868年,在他的狗窦里的一只母的猎鹿犬生了三窝小狗,每次在怀胎以前,对同窦的四只公的猎鹿犬的态度是不一样的,这四只狗都正在壮年,她所特别垂青的是其中最高大、最漂亮而对于调情求爱却最不热心的那一只。克普耳斯先生又观察到,母狗一般喜欢同相处已久而两相熟悉的公狗相配,她的羞涩和畏怯,在求偶的初期里,倾向于使她拒绝一只陌生的公狗。而公狗则与此相反,似乎更愿意和不相熟的母狗相配。公狗拒绝和任何特定的母狗相配的情况,看来是很难得的,但耶耳德斯雷庄(Yeldersley House)的腊埃特先生,以对繁育狗种有巨大经验的专家的资格对我说,他知道这种例子还是有一些的,他举了一个,是他自己的若干猎鹿犬中的一只,这只公狗对准备和他相配的一只特定的母獒(mastiff)连瞧一下都不干,结果只好另换一只公的猎鹿犬来和这只母獒配对。可举的其他例子还有些,但这些已经是足够了。我只再添一个,巴尔(甲32)先生细心地繁育过许多追踪犬(bloodhound),说在几乎每一个作配成功的例子里,公狗与母狗彼此都很清楚地表现出恰如心愿,没有配错。最后,克普耳斯先生,在又为我花上一年的工夫注意这个题目之后,写信告诉我,“我以前说过,狗在相配而准备繁育的时候,公、母之间,是肯定地互相挑选、要彼此中意才行的,而影响它们挑选的往往是身材的大小、颜色的晦暗、个体所独具的一些特征。以及在相配以前彼此熟悉的程度;现在我可以更充分地证实这个说法了。”

关于马,当世最大的赛马育种家勃冷基朗(甲74)先生告诉我,牡马在选择对象的时候常常三心两意、不可捉摸,拒绝这一匹牝马,接受另一匹牝马,都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来,因此,我们在配种的时候,不得不习惯于装些假象、玩些花样。例如,著名的赛马“马王”(“Monarque”)从来不肯向产生另一匹名赛马“角斗士”(“diateur”)的那匹种母马自觉地瞧上一眼,逼得人们不能不玩个手法,才使配种得以完成。我们从牡马对于选择配种的对象的如此挑剔,多少可以看到一些为什么名贵的赛马种的牡马,各方面的要求既如此之大,至于供不应求,却有绝种的危险的理由。据勃冷基朗先生的经验,他就从来不知有牝马拒绝牡马的任何例子。但这也不尽然,腊埃特先生的马厩里就发生过这种情况,结果是必须设法把牝马欺骗一下,她才肯配。吕卡在征引了许多来自不同方面的法国作家的话之后,说, [48] “我们看到,一匹牡马只要一爱上一匹牝马,就把其他的牝马全都抛弃了。”接着他又根据巴埃郎(甲24)的资料列举了一些事实,说明公牛也有同样的情况,而瑞克斯先生也确凿向我说到,属于他父亲的一条有名的短角种公牛“一贯地拒绝和一头黑色的母牛相配”。霍弗贝尔格(甲321)在叙述拉普兰(Land)的家养的驯鹿时说, [49] “牝鹿比较喜欢让更强壮有力的牡鹿接近,趋之若鹜而躲避那些年轻牡鹿的纠缠,迫使它们逃窜。”有一位繁育过许多猪的教会中人说,母猪往往在拒绝一只公猪之后,立刻把另一只接受下来。

根据上面这些事实,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认为,就大多数家养的四足类动物而言,在求偶之际,两性的个体时常表现强烈的爱憎或好恶的心情,而母的动物所表现的比公的要更为普通得多。既然如此,则在自然状态中的四足类动物大概不会把求偶这件事完全付诸机遇,一并碰巧了。不会的,更有可能的实际情况是,母的动物要被那些在更高的程度上具有某些特征的特定的公的动物,而不是一般的公的动物,所吸引,所激发,而终于结成配偶;至于这些特征究竟是什么,我们就很难、甚至永远不可能十分确切地发现出来。

原注

[1] 关于两只野兔的战斗,见沃特尔屯文,载《动物学人》(丙157),第一卷,1843年,页211。关于鼹鼠,见贝耳,《不列颠四足类动物史》,第一版,页100。关于松鼠,见奥杜朋与巴赫曼,《北美洲的胎生四足类动物》,1846年,页269。关于海狸,见格瑞恩(甲280)文,载《林纳学会会刊,动物学之部》(丙76),第十卷,1869年,页362。

[2] 叙述海豹相斗,见阿博特(甲1)上尉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68年卷,页191;亦见勃朗先生文,同上刊物,同年卷,页436;亦见劳伊德,《瑞典境内可供弋猎的鸟类》,1867年,页412;亦见彭南特(甲519)文(文载何处,未详——译者)。叙抹香鲸,见汤姆森(甲651)先生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67年,页246。

[3] 关于红鹿(Cervus phus)相斗时角的交锁,见斯克茹普,《猎鹿追踪术》,页17。瑞查尔曾在《北美洲动物志》(1829年,页252)里说,不同的麋种和野生驯鹿的角都有时相交锁而分解不开的情形。斯米思爵士在非洲好望角发现两只角马(gnu)的骨骼的情况也是这样。

[4] 拉芒特(甲380)先生(《同海马在一起的几个季节》,1861年,页143)说,一只公海象(即海马,皆walrus一字的意译,此种动物英语普通亦称Sea-Horse,拉芒特书名中用之,当是因其比walrus更为通俗易懂——译者)的长牙,生长得好的,重四磅,比母海象的要长些,母海象的重约三磅。他也说公海象相斗是很凶狠的。关于母海象有时候缺乏长牙,见勃朗先生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68年卷,页429。

[5] 欧文,《脊椎动物解剖学》,第三卷,页283。

[6] 见勃朗先生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69年卷,页553。关于这些长牙的同原的(homologous)性质,见特尔奈尔教授文,载《解剖学与生理学刊》(丙77),1872年卷,页76。又关于公的动物身上两支长牙的发展,见克拉尔克先生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71年卷,页42。

[7] 关于真甲鲸和鸭獭,见欧文,同上注[5]中所引书,第三卷,页638、641。哈尔廷的话,见引于楚特菲恩博士所作的关于本书的荷兰文译本,第二卷,页292。

[8] 关于驯鹿的角的结构和脱换,见霍弗贝尔格文,载《适意学会》会刊(丙5),第四卷,1788年,页149。关于美洲的驯鹿种或亚种的这方面的情况,见瑞查尔曾,《北美洲动物志》,页241;亦见克音上校,《行猎者在加拿大》,1866年,页80。

[9] 见泽弗沃圣迪莱尔,《普通动物学论》,l84l年,页513。角以外的其他公的动物的特征有时候也被转移到母的身上,例如博纳尔(甲85)先生(《巴威山中猎羚记》,1860年,第二版,页363)谈到臆羚(chamois)的母羚时说,“不但她的头看去很像公羚的头,而且沿着脊背也有寻常只有公羊有的由长毛构成的那么一条脊梁。”(巴威,Bavaria,德国南部——译者。)

[10] 关于爪哇小鹿或羌鹿(乙207),见格雷博士,《不列颠博物馆哺乳类标本目录》,第三篇,页220。关于美洲麋,见法官凯屯文,载《渥太华自然科学院》院刊(丙106),1868年 5月,页9。

[11] 这一项资料来自坎菲尔德博士,我谨在此致谢意;又见他所著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66年卷,页105。

[12] 例如南非跳羚(乙63)的母羊的角就和分明是另一种的羚羊角相似,就是善女羚(乙61)的一个亚种(乙62),见德马瑞(甲189),《哺乳动物学》(“Mammalogie ”),页455。

[13] 见格瑞,同上《……标本目录》,第三卷,1852年,页160。

[14] 瑞查尔曾,《北美洲动物志》,页278。

[15] 见所著文,载《陆与水》(丙87),1867年卷,页346。

[16] 斯米思爵士,《南非洲动物学》,图片第十九。又欧文,《脊椎动物解剖学》,第三卷,页624。

[17] 这是赛德利兹(甲598)的结论,见所著《达尔文学说》(“Die Darwin’sche Theorie ”)1871年,页47。

[18] 在这里我很要感谢一下凯茹斯教授,因为他为我就这题目在德国撒克逊尼进行过查访。纳图休斯在《家畜饲养学》(“Viehzucht ”),1872年版,页64上说,阉割得早的绵羊要么不长角,要么只长出一些残留来;但我不知道他指的是美利奴羊,还是普通品种的绵羊。

[19] 我在我的《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1868年,页39—47上列举了许多试验和其他证据,说明情况是这样的。

[20] 见滕能特爵士,《锡兰》,1859年版,第二卷,页247。关于马六甲,见《印度群岛杂志》(丙81),第四卷,页357。

[21] 见《加尔各答自然史刊》(丙43),第二卷,1843年,页526。

[22] 见勃莱思先生文,载《陆与水》(丙87),1867年5月,页134;他所根据的资料来自赫屯上尉和另外几个作家。关于品勃罗郡的野山羊,见《田野》(丙59),1869年卷,页150。

[23] 见贝雷先生文《论角的用途》,载《自然科学纪事刊》(丙9),第二卷,1824年,页369。

[24] 关于红鹿的角,见欧文,《不列颠化石的哺乳动物》,1840年版,页478;瑞查尔曾论驯鹿的角,见《北美洲动物志》,1829年,页240。关于第瑞兹堡的资料是凯茹斯教授所提供的,我感谢他的雅意。

[25] 法官凯屯(《渥太华自然科学院》院刊,丙106,1868年5月)说,美洲的鹿,在“一群之中谁是最为优越的问题一经解决而得到公认”之后,就不再用角,而用前腿来相斗了。又参见上注[23]所引文……页371。

[26] 见我所已征引过的法官凯屯的那篇论文的附录中一段极为有趣的记录(参上注[10]和[25]——译者)。

[27] 见《美国自然学人》(丙8),1869年12月,页552。

[28] 见帕拉斯,《动物学拾遗集》,第十三分册,1779年(按似应作1799年,1779年为第八分册——译者),页18。

[29] 拉芝特,同上注[4]所引书,页141。

[30] 关于长牙不太长的那种大象,即所称“莫克那”(Mooknah)象,用长牙来攻击其他的象的方式,亦见考尔斯(甲165)所著文,载《哲学会会报》(丙149),1799年卷。页212。

[31] 欧文,《脊椎动物解剖学》,第三卷,页349。

[32] 关于鹿和羚羊的犬牙,外加马尔廷先生关于一只美洲母鹿的附识,见茹迂佩耳(甲565)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36年1月12日,页3。亦见福耳肯纳尔(甲231)单叙一只成年母鹿的犬牙的话(《古生物学的回忆与集录》,第一卷,1868年,页576)。公麝到了老年,犬牙有时候可以长到三英寸,而在老年母麝,作为残留而突出于龈肉之外的犬牙还不到半英寸(见帕拉斯,《动物学拾遗集》,第十三分册,1779(?1799)年,页18)。

[33] 滕能特,《锡兰》,第二卷,页275;欧文,《不列颠化石的哺乳动物》,1846年,页245。

[34] 瑞查尔曾,在《北美洲动物志》(页236、237)中,也曾叙到美洲的一个麋种,掌状角麋(乙21)。关于双角左右撑开之广,见《陆与水》(丙87),1869年卷,页143;关于爱尔兰大麋,亦见欧文,《不列颠化石的哺乳动物》,页447、455。

[35] 见博纳尔,《林居动物》,1861年,页60。

[36] 见阿楞所著的一篇很有趣的论文,载英国剑桥哈佛学院《比较动物学博物馆馆刊》(即丙38),第二卷,第一期,页82。其中所叙述的体重又曾经一位平素细心的观察家勃腊恩特上尉核对无误。亦见吉耳(甲265)博士文,载《美国自然学人》(丙8),1871年1月(原注无“亦见”二字,文义未全,疑有脱误,联系上文斟酌,应补此二字较妥——译者)。关于鲸鱼的两性在身材上的比较,见谢勒尔(甲601)教授文,载《美国自然学人》1873年1月。

[37] 《动物经济学》,页45。

[38] 亦见瑞查尔曾,《养狗手册》,页59。在斯克茹普所著《猎鹿追踪术》一书中,有着麦克尼耳先生所提供的关于苏格兰猎鹿犬的不少的宝贵资料,猎鹿犬两性之间在身材上的等差这一点,实际上也是麦克尼耳先生首先提付大家注意的。克普耳斯先生打算把这一著名品种的情况和历史详细写出,公诸于世,我在此表示希望,他不要放弃这个计划。

[39] 勃瑞姆,《动物生活图说》,第二卷,页729—732。

[40] 见沃勒斯先生关于这一动物的一段有趣的记载,《马来群岛》,1869年,第一卷,页435。

[41] 见《意大利自然科学会会刊》(丙29),1873年,第十五卷,第四分册。

[42] 见《泰晤士报》(丙142),1857年 11月 10日。关于加拿大的大山猫,见奥杜朋与巴赫曼,《北美洲的四足类动物》,1846年,页39。

[43] 关于海狮或海驴属(乙693)动物,见默瑞博士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69年卷,页109。阿楞先生在上面已经引过的那篇论文(参上注[36]——译者)中对于此种动物的颈毛在公的要比母的为长、而被称为鬣这一点表示怀疑,认为颈毛虽长,不一定就构成鬣。

[44] 博尔纳先生,在他那段关于德国红鹿生活习性的出色的描写(《林居动物》,1861年版,页81)里说,“正当群中的牡鹿,为了维护他的权利向进犯者中的一个撑柜的时候,另一个进犯者已侵入他的神圣的‘后宫’,把胜利品一只一只劫取出来。”如今海豹的情况恰好也是如此;参阿楞先生,同上引文,页100。

[45] 见阿楞先生,同上引文,页99。

[46] 梅休(皇家兽医外科学会会员),《狗与狗的管理》,第二版,1864年,页187—192。

[47] 见引于沃克尔,《异种婚配论》,1838年,页276、又参见页244。

[48] 《自然遗传学专论》,第二卷,1850年,页296。

[49] 见《适意学会》会刊(丙5),第四卷,1788年,页160。

译注

1. Nova Scotia,加拿大东部滨海省区。

2. Val d’Arno,意大利中北部。

3. Moritzburg,古堡垒建筑,在今德国西部哈勒城(Halle)。

4. Colonsay,小岛名,苏格兰迤西。

5. Adirondacks,美国东北境山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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