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我们已经勾画了似乎是亚里士多德所持有的观点,我们就应该考虑根据这种观点纳入关系属下的东西。
首先应该注意,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除了那些心灵中的、言语的和写下的名外,任何东西都不处于关系这个属下,而且当这些名在一个命题中起作用时,可以给它们加一个间接格的表达式。
然而,可以加一个间接格的表达式的有两种不同的名。当一些名可以真谓述某种东西时,唯一可以正确加上的表达式是相应的抽象的名。(这里,我是在前面提到的 此外,从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关于关系这一章中的论述可以看出,它把动名词或分词归于关系范畴之下,并把与它们相应的动词归于其他范畴之下。他说:“同样,躺、立和坐也是位置,但是位置是一种关系。躺下、站立和坐下本身不是位置,但是这些名得自举出的位置。”从这段话可以看出,“站立”不是处于关系这一属中,但是“在站立着”处于关系的属中;因为如果有一个在站立着,那么它是某个人在站立着。然而,归根到底,必须把一个体现这种表达式的命题化为以下形式的命题:“这个物体的部分以这种或那种方式相互分离。”这里,相关种类的名或分词(即这样一个词,除非可以加上其他某个间接格的表达式,否则它就不能谓述某种东西)将得到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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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文是“secundum esse ”,英译文是“ording to being”。——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