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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导言_政府片论

作者:边沁 字数:11732 更新:2025-01-09 13:24:09

一、边沁的生平

1748年2月15日,杰里米·边沁出生在伦敦亨兹迪奇区的红狮街。据说他生在一个标准的保守党家庭,父亲和祖父都是律师,母亲婚前的名字叫艾丽西亚·格罗夫,是安多弗地区一个零售商的女儿。杰里米年幼时身体羸弱而矮小,性格安静而好学。他三岁多就开始学习拉丁文,对一切可以抱在手上的书籍都孜孜不倦。这些书中,给他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他七岁时看到的一本费奈隆的小说《忒勒马科斯历险记》。后来他曾说过:“在我的想象世界里,我把自己当成了书中的男主人公。在我看来,他是一个代表了完美品质的人物。”后来他又补充道:“这本历险记塑造了我的性格,也开启了我一生的事业。我认为,正是这本书让功利的原理在我心里发了芽。”

边沁的少年老成从这份回忆中就能体现出来,对他来说,这是天生的秉性。他缺乏强健的体格和充沛的精力,而他所缺乏的这些恰好是让一个孩子欢度童年的因素。他一直被一些小病和精神过敏折磨和困扰着,但他并非不幸福,因为他的父母亲总是那么慈祥地呵护着他。他的父亲并不钟爱文学,对自己孩子的性格也没有清晰的认识,但他却学习了希腊文,以便亲自担任儿子的老师。边沁也喜欢刻意地找些小说和诗集来读,这样的书籍很少见,因此他更加喜欢。“当我得到一本小说,我就会把自己想象成书中的每一个人物,我对他们的事情思考得比我对自己的还多。我曾为理查德森笔下的克拉丽莎哭泣了好几个小时;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对《吉尔·布拉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为书中每一个人的幸福而感到快乐,为他们的不安而感到烦恼。在我心里,《格列佛游记》占据了一个很高的位置,我甚至想要证明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完全真实的,既不是历险的小说,也不是大言不惭的吹牛故事,而是完完全全的纪实。格列佛为了拯救小人国的国都而被宣判死刑那一幕深深地打动了我,我非常担心他,尤其是当看到他被那些小人绑起来时。当我看到拉普达(1)人的境遇,我心里也会非常难过。我不愿意看到我的同胞被描写成耶胡(2)。”许多小孩子也有这种类似的感受,但没有哪个孩子会像小边沁那样,因为莫里哀和约翰逊没有提供事实而怀有满腹的怨言。成年人往往认为自己成年后的性格形成于童年时期,这些童年印象会持续地影响边沁成年后的生活,这种影响既深刻,又不经意;使他饱含人道主义的感情,却也因为缺乏想象力而不能欣赏艺术或了解历史。

当边沁到了7岁时,他被送入了威斯敏斯特学校,在那里他待了五年。这里的生活非常平淡,他从未被老师用鞭子惩罚过,只有一次,他因为朋友们的事差点和另一个同学打起来。对于他这种病态的孩子,哪怕是一点小小的烦恼或错误都能造成痛苦。他不喜欢孩子们的游戏,他的身体羸弱到连板球都不能打,不过他参加了一个板球俱乐部,后来的希腊史学家米特福德也是这个俱乐部的荣誉会员。边沁发现老师中没有谁能理解他的爱好,也没有谁试图挖掘他的才华。在后来的生活中,每当他回忆起当年的学校生活,都会觉得那几乎等于在浪费光阴。不过他的拉丁文和希腊文写得非常好,同学们常常让他代做这类作业。在10岁时,他就用希腊文和拉丁文给牛津大学</a>基督学院的副院长博士写了一封信;12岁时,他就被认为可以进入大学了。1760年6月28日,他正式在牛津女王学院入学。

如果边沁在中学时期过得并不愉快,那他的大学时光也是如此。刚被录取,烦恼就开始了,因为他必须为三十九条信纲(3)签名,他为此感到非常不满,因为他尚未确认信纲的句句都是真理,因此他不能诚实地签名。后来他还是签了,只不过心里满怀着一种早熟的义愤。在他多年以后所写的书中,当提到这件事时他仍旧感到非常愤恨,他认为这是把伪君子的歪风强加给他,或者至少是对真理的极不负责。

举止暴露了最原始的欲望。——译者注

入学时遭遇的烦恼还算可以应付,不过,由于生活费很少,边沁不得不靠借债度过拮据的日子。更糟糕的是,他的个子仍然矮小,当他套上了成人的短裤和镶了边的衣服,看上去显得怪怪的。在大学里的前辈和晚辈中,他也没有遇到几个能得到他的欣赏或是敬佩的人。边沁厌恶他的导师,一个姓杰斐逊的男子。“他对学生唯一会关注的,便是不让他们享受任何娱乐。”这个导师曾叫边沁重读一遍塔利的《演讲集》,但其实边沁已经能背了。杰斐逊以教授地理为专职。“这是一段他的课堂内容:‘君士坦丁堡在哪儿?’然后他就用教棍在地图上指出了君士坦丁堡。”在桑德森和瓦茨的引导下,杰斐逊得以在逻辑概论方面进行教学。边沁承认自己从桑德森的书中学到了好东西,但同时他也认为瓦茨的书充斥着“老太太的逻辑”。杰斐逊从不花力气去了解学生知道了些什么,也不管学生取得了多少进步,于是,边沁在没有得到他应允,甚至是没告诉他的情况下去修了数学。虽然杰斐逊的坏脾气只是他自己的特性,但他的冷漠却是导师们的共性。他们几乎都是“早上做一些无聊的日常事务,到了晚上就打牌来消磨时光”。边沁对大学里的前辈们下了一个普遍的结论:有些人放荡享乐,有些人抑郁乖戾,绝大多数人死气沉沉。

在与大学同学的交往过程中,边沁丝毫没有多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许多人都是放荡不羁、酒不释手的。边沁曾告诉过我们,有一个名叫克罗普的同学曾因其行为的恶劣而被杰斐逊先生训斥,杰斐逊先生告诉那个同学:“你会把你头发花白的老父亲给活活气死。”而那个少年却答道:“不,我不会,我父亲戴的是假发。”有一次,一个看上去彬彬有礼的牛津大学自费生请边沁吃晚饭,在享用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后,他却在边沁回家的途中拦住了他,然后揍了他一顿,在他的眼睛上方留下了一道大伤口。另外,还有一个大学生经</a>常抓着边沁的脚,把他倒提起来,让他脑袋向下。还有一个稍微温和点的同学,坚持每天早晨给他梳头发。在听了那件关于自费生的事情后,再听到刚才所说的那些事,也许读者就不会感到震惊了。后来,他在女王学院遇到了米特福德,但他觉得米特福德只是个平凡的庸才。在这段时间里,使他感到敬仰的几乎只有一个人,那便是达林先生——一位住在安多弗的牧师。在牛津读大学的时光中,边沁的生活充满了苦恼且停滞不前,他既藐视那些课程,又不喜欢他周围的人。后来,当他回忆起这段时光,他没有像吉本那样轻松、礼貌地抱怨一下,而是心情阴郁地表示了愤慨:“虚假和虚伪——我认为它们是英国大学教育必然的产物,也是唯一的一个必然产物。”恐怕在牛津大学里成长起来的名人中,没有谁比边沁更加发自内心地讨厌牛津了。这一时期的生活使他性格中的怪癖牢牢地扎下了根,也使他从学校里得到的教训更为深刻——对旧制度投以漠视和轻蔑,对可能的改革抱以自信的希望。一方面,这些感情与生俱来;另一方面,边沁受到的教育使这些感情得到了加深,终于,他的所有思想和著作都覆上了一种特殊的感觉。

1763年,边沁进入了林肯法学院,成为高等法院法庭中的一名实习生。当时这个法庭的审判长是曼斯菲尔德。后来,边沁指责曼斯菲尔德是“极端的保守党分子”,不过在几年前,边沁一直把他视为自己“崇拜的神”。同年边沁又回到了牛津,听了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律讲座。边沁告诉我们,其实在当时他就已经发现了布莱克斯通的几个谬论之处了。1766年,边泌取得了文学硕士学位,大学生活算是画上了句号。那时他仅有18岁,几乎和现在大学一年级学生差不多大。他住在城里,经常去法庭旁听,但是他既不追求飞黄腾达,也缺乏强势的气场去成为一个成功的律师。他的 在祖国,边沁得到的鼓励很少。他逐渐感受到岁月增长给他的身体带来的影响,于是他渴望搬到气候更加温暖的地方去。他请求西班牙政府批准他定居到墨西哥,后来他想在委内瑞拉定居。这位温文尔雅</a>的哲学家具有一种秉性,他总喜欢跑到那些即将发生混乱的地方去,幸好他的移民计划从未实现过。其实,在英国的日子也不是真的不快乐,他的身体状况也足以支撑他继续工作。虽然他很少社交,却总能交到新朋友。1805年,兰斯多恩勋爵的逝世使他失去了一位有影响力而又忠实的伯乐</a>——正是兰斯多恩勋爵最先发掘了他,并且终生都未曾离弃过他。1808年,边沁结识了詹姆士·穆勒,这是一个几乎和迪蒙齐名的得力弟子。刚一认识,边沁和穆勒就很快成了密友,尽管他们的友谊之路并不平坦。边沁总是悄悄地帮助他,热情地对待他,但穆勒是一个贫穷而高傲的人,他自命不凡,不甘承受他人居高临下的帮助,这使得边沁难以忍受。边泌对穆勒的自负隐忍避让;他还认为,如果穆勒是位民主主义人士,其主要原因并非出自于他对大多数人的爱,而是出自于对少数人的恨。这两位友人发现他们的交往最好不要太频繁,有那么一两次,穆勒几乎打算彻底与边沁绝交,但问题从未发展到让他们真正争吵到断交的地步。

边沁的晚年除了孜孜不倦地继续进行他自愿承担的工作以外,没什么其他值得记述的事迹了。他成为了罗伯特·欧文在新拉纳克的企业的合伙人,这个企业打算协调工人的福利和雇主的财富。他曾劝说友人为他开办一所学校的计划提供援助,这是一种新式学校,它并不局限于教授一般的书本知识,更要传授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他称这种学校为“精要之校”,但“精要之校”这一计划并没有成为现实。西德默斯勋爵掌权后,曾经写信向边沁讨教如何改革法律,边沁答复他愿意帮助他起草一部刑法典,但这次通信并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当时的政局使得大多数英国政治家对大幅度的改革持强硬的反对态度。

边沁对他们的顽固和保守主义感到失望,于是,他投身到了改革的宣扬中去。他赞成激进派反对辉格党的议会改革,而所有激进派人士也都仰望他有如仰望先知一般。他曾和卡特赖特少校以及弗朗西斯·伯德特爵士通过信,他们一致地在书信上表达了对边沁的赞扬。边沁还成了奥康内尔的朋友,这是位呼吁解放天主教徒的领袖。另外,边沁还结交了布鲁厄姆,这位人士整日都在为法律改革而奔波。

纵使如此,边沁仍然没有对当时的政治产生真正的影响。他那古怪的自我表达方式导致他难以使公众信服,而那些恭维他的政治家也不大可能会去向一个隐退了的学者请求赐教。不过,随着埃尔登势力的日渐衰退,他在法律改革方面长期以来所作出的努力终于开始取得成效。布鲁厄姆口才出众,在推动法律改革的事业上尽心尽力,皮尔也在刑法方面落实了大范围的改革。但是,议会的提案——尤其是那些已经成文的部分,在边沁看来仍是不够充分的。英国的法律改革自实行之日已有60多年的历程了,但却仍然没有被完善,而且,已经完成了的改革和有待进行的改革工作相比,根本是微乎其微的。不过,当看到自己的学说已取得了初步的实效,边沁还是很开心的,要知道这对于许多改革家来说都是难以实现的。

1823年,边沁出资创办了书刊《威斯敏斯特评论》,工作人员几乎全是他的弟子。鲍林是政治部门的编辑,萨瑟恩是文学部门的编辑,詹姆士·穆勒以及他后来的儿子约翰也常为此书刊撰稿。不光是经迪蒙改版的边沁作品,《威斯敏斯特评论》上的文章也是向大众传播边沁学说的主要媒介。边沁自己几乎没怎么给《威斯敏斯特评论》一刊撰稿,虽然对于一个已经75岁的人来说,他的活力已经多到相当惊人了,但他毕竟已将精力全部投入到了频繁的书信往来上(包括与许多世界各地的最杰出的自由主义者之间的书信交往),以及改编和出版自己在立法方面构思已久的作品。

我们已经介绍过了他那种独特的工作方式。在边沁晚年时,有许多助手来帮他筹备出版事宜,年轻的约翰·穆勒也是其中一员,他帮边沁编辑了篇幅巨大的《司法证据原理》。也许,边沁的一生中再没有其他的时光能比晚年期间更快乐,也拥有更大的影响力了。在他1825年造访巴黎时,受到了最热情的接待。有一回,当他走进一个法庭,律师们全体起立致敬,庭长还邀他在自己的右边落座(4)。弗伊将军在向边沁介绍自己时,曾恭维了一句颇具法国风情的话:“您的精神和著作在您的面相上就已经展现出来了。”边沁和蔼如斯,一生中似乎未曾树过私敌,虽然有些人不赞同或嘲讽他的观点,但谁都没有与他结下私仇。他几乎没有失去过朋友,但在去世的前几年却和迪蒙渐渐疏远了,起因大概是因为迪蒙无意中说</a>的几句话,当时边沁十分生气,以至于到1827年4月迪蒙去他家看望他时,仍遭到了他的果断拒绝。他开始质疑迪蒙的理念,他甚至在迪蒙身上看到了辉格党教义的影子——对于思维抽象的人来说,辉格党教义是比保守党还要可怕的。因此他后来不留情面地说:“迪蒙根本就不理解我的观念。”

在度过了80岁的寿辰后,边沁日渐加速地衰老了。他的视力变得很差,因此他担心自己会失明;他的记忆力大幅度衰退,身体的其他官能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连着好几个月,他一直等待着此生的结束。1832年6月6日,他毫无痛苦、毫无挣扎地离开了。在他弥留之际,发生了一件很能体现出他个性的事,因此我们必须在此记述——当他知道死神将近时,他对一位在旁守候的友人说:“我现在感觉我马上就要走了,我们必须尽量把悲伤减小到最小的程度。不要让任何仆人进房,让所有的年轻人也离开吧,这样的场景会让他们难受的,而且他们留在这里也帮不上忙。但我不能孤独地留在这里,你得留下来,你一个人留下。这样,我们的难过就可以尽量地减到最小程度了。”

边沁死后没有下葬。人们按照他的意愿,把遗体用香料做了防腐处理后,送到了伦敦的大学里。他的遗体至今仍然存放在那里,只是早已被遮掩起来,公众不能再瞻仰他了。

二、性格

在谈论边沁的立法著作前,最好是先注意一下他在道德和智力方面最显著的特点。他是一个安静而又温和的人。他幼年时身体羸弱,经常患病,个头也很矮小,但成年后体格变得健康而强壮起来,也走出了堪称病态的阴郁心境,不过,他仍然非常焦虑,对肉体之痛也十分敏感。他严格地节制了自己的生活,也养成了锻炼身体的习惯,因此,他总是精力充沛。虽说他不是一个运动健儿,但他很喜欢户外生活,即便是在过世之前,他仍然步履轻快。他非常节约时间,所以很少进行社交,也很少阅读批评他作品的文章。在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他常常每天一写就是8~10个小时。刚一起来,他就把笔握在手里了。他平均每天会写10~15对开页的手稿。若要维持这样的写作速度,就必须一定程度地脱离人群、独自居住,但其实,边沁并非真的那么不爱社交,在生人面前他笨拙不安,在熟人面前他坦率又健谈;做主人时他热情周到,喜欢看到客人在饭桌前自在地用餐,愉悦地畅聊。他还会不遗余力地满足客人的喜好。对待友人,他非常贴心,只是有时爱耍点性子,尽管没有谁招惹他。他还有点自负的倾向,因此,在他晚年享受到一些聪明的弟子对他的恭维与称赞时,他就听不进别人的批评了,完全沉浸于那些低俗的谄媚之中。但他为世人带去的真正价值和自身的美德并没受到严重的影响。

边沁有着深深的悲悯情怀,乐于帮助他人减轻苦难。他对一切他认为能造福人类的事物的关注,他这一生在改革的征途上走过的漫长道路,都让我们目睹到了他的善良和慈悲心肠。他对改革事业付出的努力,既没能给他带来金钱,也没能让他晋升,却屡屡招致冷嘲热讽和侮辱谩骂。但他的仁爱之心却广泛到不仅仅是对人民群众,也对低等动物。有一次,他承认了自己对所有四肢动物都有喜爱之情。有几只猫深得他的宠爱,其中有一只叫“约翰·兰博恩爵士”,它在边沁那儿得到的宠爱就像霍奇在约翰逊那儿得到的宠爱一样。甚至,老鼠都会在边沁工作时溜到他的腿上,一边享受着他的爱抚,一边嚼面包屑。这些细微之处都能说明,边沁并不是一位无趣的老学究,而是一位温和而富有同情心的人。

不过,“同情”这个词是个模棱两可的词语。在某种意义上,它几乎等同于“人道”。这种类型的同情是一种道德上的德行,通常,这种特性在慈善家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他们之所以声名远播,是由于他们宅心仁厚,而非因能力或头脑。在另一种意义上,“同情”几乎等同于对人性的洞察。这种类型的同情是一种颇具智慧的德行,是一种富有想象力的理智。在某些无情的政治家和放浪形骸的墨客身上,这种特长体现得最为显著。边沁的同情心更倾向于前者,他憎恨残暴,热爱仁慈,他会为人类的快乐而喜悦,也会为人类的悲伤而难过。

但是,他却缺乏让世人理解他那与众不同的思想的能力。这种能力上的缺乏也体现在他对诗歌的反感上,然而,诗歌几乎是唯一一种可以在不受形式束缚的情况下表达出人们真实情感的文体。这种能力上的缺乏更为明显地体现在另一方面,就是他对任何不符合18世纪所盛行的思想方式的观念、情感、习俗或制度都不能理解。由于这种能力的缺乏,他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就带着说不清的蛮横去谴责英国的诉讼程序和判例法。也正是由于这种能力的缺乏,导致他认为当时的英国宪法连一块“卑劣行径的遮丑布”都比不上。然而,虽然这部宪法确实存在很多缺陷,但却是这个伟大民族长期以来所施行的最好宪法。在1688年的光荣革命中,英国在付出了当时史上最轻的代价后,却得到了最大的利益,这都是这部宪法的功劳。但是,在边沁的眼里,这只不过是“圭尔夫王朝取代了斯图亚特王朝,让暴力的统治更为腐朽”罢了。毫无疑问,他频繁的此类举止都表明他缺乏理智方面的同情,而这种同情却是进行理智批判的唯一基础。

此缺陷的另一个体现,在于边沁总是爱对他人作出刺耳的评语。如同大多数头脑清醒却心胸狭隘的改革者,边沁清醒地意识到了很多弊病,他对这些弊病是如此深恶痛绝,以至于当看到某人支持潜藏着这些弊病的制度时,他就会武断地把这个人看作一个非但愚蠢、固执,而且荒谬、迂腐的人。他憎恨法官法,所以他断言制定法律的法官是罪臣,因为他们蓄意篡夺立法权力,而篡夺的目的正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贪婪和律师们的野心。然而,法官法只不过是一种根据法学专家的意见来推动法律发展的模式,这是任何一个文明社会都会采用的方式。而且,如果法官的野心多一点,胆小少一点,并且不再屈从于前辈的权威,那么,法官法一定会发展得比现在好太多了。不仅仅是官员遭到了边沁的肆意抨击,连一些著名人物也没能逃过他的唇枪舌剑。他把约翰逊博士说成“可悲的传播苦难的禁欲主义者和被暴政利用的工具”。他还认为伯克是一个疯子,一个煽动者,一个满嘴污秽、贪慕金钱的人。在这种批判他人的文章中,我们可以从某些段落看出来,边沁兼具了伯克和科贝特都有的毛病,那就是苍白的文字说服力。在边沁肆意谩骂的同时,读者根本无动于衷。只要是在道德与政治上与他持不同见解的人,他都会鲁莽地谴责。但是,伯克心性急躁,并被此困扰着;科贝特出身微寒,没有受过正规的教育。他们因为各自的原因可以得到我们的体谅,但边沁却是没有这种借口的。如果要体谅边沁,最好是记住,他是因为不断地思考自己的观念才导致产生了激动的情绪,但这情绪又因人们的成见和漠视而无法被愤慨地发泄出来。另外,边沁身上也有其他让我们体谅他的原因,那就是他本来就是个缺乏幽默感的人,还孤家寡人似的离群独居。但不管怎么说,他轻易就鲁莽地抨击他人的脾气,导致他后期作品的可读性大大降低了。

边沁也很缺乏基于想象力的洞察能力,因此,在他毫不留情地批判他人时,他总怀有不够冷静的希望。他对18世纪的热情,以及对改革万物的激情,都是十分强烈的。他在头脑里还没有装满足够的资源时,就准备建立一个全新的法律体系,并发明一套全新的法律用语。他的头脑里装满了富有创造性的计划,他也希望这些计划落实后能产生一鸣惊人的效果。但如果你去读他对采用了圆形监狱后将会产生什么样幸福所做的说明,你发现自己会禁不住笑出声来的。监狱的合理结构和恰当管理的确是很重要的因素,而且在边沁著作中给出的建议下,也着实得到了不小的改进;但是,就算有一套尽善尽美的监狱制度,世界还是会充满罪孽与痛苦的。一个改革者的秉性必须乐观豁达,因为他们的工作总是得不到他人的感恩。但是,把技术改良视为成功创造人间天堂的希望,却明显地体现出边沁的思路多多少少是狭隘的。

边沁过多的憎恶与过度的希望,与他渊博的学识、严密的逻辑以及他在实际中的创造才能比较起来,显得更加特别了。与18世纪的许多改革者相比,边沁精明的程度令我们备感震惊。他深刻地明白,继续热爱人类的唯一方法就是不要对他们寄予希望。他对人性的看法是,人性卑劣的那一部分要远远多于高尚的那一部分。他认为,人们只能追求自身的幸福,每个人自身的利益才是他一切努力的目的。如果说他期望太平盛世降临,那他并不会寄希望于让人民相亲相爱,而是希望通过某种巧妙的社会安排,让个人的利益符合公众的利益。但这种安排并不现实,它所能产生的也可能不是所谓的完美社会,而是一个乱世。不过,虽然这位哲学家把希望寄托于这种社会安排,我们仍不该责备他忽视了人性的自私。毕竟,边沁曾在一篇名为《无政府主义谬论》的论文中透彻地揭露过人性的弱点,这样的能力是他那一学派的其他作者所难以望其项背的。

“人们可能会认为,人民最需要被提醒的事情是他们的义务;因为,人们对于自身的权利总是能轻易就注意到的,无论什么样的权利都是如此。”照着这句话的模式,他还在其他地方谴责了所有模棱两可又不够确定的权利宣言,因为他认为这些宣言容易造成对法律不甚了解的群体出现过激反应。“社会安宁的最大敌人便是私欲和孤僻,这两种因素都非常关键,前一种影响个人的生存,后一种影响个人的安全。对于人类所有的这两种情感,我们永远只会因它们的泛滥而担心,而不会因它们的少见而忧虑。社会能够团结在一起的原因,仅仅是人们能在指导下牺牲自己的诉求。但是,实现引导人民作出这种牺牲,是政府艰巨而又永恒的一项任务。那种所谓的保障权利的宣言究竟具有什么目的,什么永恒而又实用的目的?其目的就在于,尽可能地增加那些本已十分强烈的感情,然后解开对人们的约束,再对自私的情感说:处处都有人在为你们而作出牺牲!又对愤怒的感情说:处处都是你们的仇敌!”

恐怕,连伯克都说不出比这更为激烈的抨击之词吧。这种权利宣言表述得太过模糊,以至于它们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诱导人民做一切他想做的事情。当然,边沁也犯过几次他在这里所抨击的错误——过分地信任自然人的欲望。对自然人的过度赞美是18世纪很流行的一种谬论。不过,这种现象的出现也是正常的,因为18世纪是一个在精神层面反对正统原罪教条的时代,也是一个在实际层面反对在政治制度中频频出现愚蠢和粗暴的时代。只有实际经验才能证明(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从经验中意识到):自然人就像其他任何动物一样,只在冲动这种情感上始终如一,通常情况下,这种冲动很友好或是很残忍,也有些时候意味着自我保护,或是自身的毁灭。边沁偶尔会误入那个时代错误的信仰里,但这并没什么好奇怪的,不过他通常留意现实中严峻的问题,这点倒是很奇怪的。他最常犯的错误,就是认为人们总是清一色地遵从着个人利益的引导。他没有充分思考过,其实,不论是慷慨的美德,还是盲目的欲望,对人们都是有影响力的。

边沁把这种普通的常识和非凡的逻辑能力结合到了一起,他显著的特长便是那持久的分析能力。这位蔑视古板学术的学究,拥有中世纪烦琐哲学(5)家的智慧。他善于把零乱的材料有序地整理好,也擅长一针见血地指出时下盛行说法中的含糊之处和文字中的荒谬之处。他持之以恒、技巧娴熟。在辨别、下定义和分类等方面,他也具有源源不断的才华。每当遇上一个问题,他就像是在心里列出了一张表格一样,把问题分析得透彻准确。所有的知识对于他来说都像是挂在“波菲利之树”(6)上,会永无止境地繁殖。每一种思想过程,对于他都像是一连串的三段论。他的前提苍白而无说服力,他的论证丰富而充分,这是他显著的特点。他的思想倾向和培根大相径庭,培根倾向于在观察与归纳时把文学性和科学性均衡地结合起来,边沁的视野则很狭隘,所以他的著作给读者以一种模范监狱的感觉——虽然内部宽敞整洁,但却被高墙和壕沟围了起来。不过,边沁把一切变得系统化的严谨思想,使他在英国法律改革中所作出的贡献比一个有着开阔视野的人所能作出的还要大。边沁是 贝卡利亚在他的导言中说:“如果细看历史,我们就会发现,法律是或者应该是人们在自由状态下彼此间形成的契约,它们大多是根据少数人的情感,偶然的原因,或者临时的需要而制定的;而不是由某个擅长冷静分析人类本质的人道出来的。这样的人知道如何把群众们的各种行为整合在一起,他们唯一的终极目的就是满足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句话可以被附在边沁作品合集的前面,而且,边沁还把这句话中收尾的那一小句视为了终身努力的座右铭。在后面的一段话中,贝卡利亚也提到了同样的思想,他说:“如果我们可以用一种精确的方式来体现人生的好与歹,那么优秀的立法便是引导人们使幸福最大化、痛苦最小化的艺术。”边沁正是因此而被启发,才对我们提出细致、详尽的方法以计算快乐与痛苦的。这两位作家虽然各具特色,但他们观念的相似之处仍是十分明显的。贝卡利亚建议制定一套划分犯罪罪行等级的标准: 在东方历史上,英印法典的地位与查士丁尼的罗马法校订版在西方历史上的地位近乎相当。正如罗马法在西方世界中一样,英国法对于东方世界里那些尚未完全文明化的国家来说,是编纂精练的法规时取之不尽的来源;正如罗马法在西方世界中一样,英国法在东方世界中具有着帝国的威严,它的原则和推理方法在东方世界广受欢迎,因此,就连那些没有明确地使用政权执行英国法的地方也是如此;正如罗马法在西方世界中一样,英国法在东方世界总是具有着一种新科学的魅力,让东方世界中那些有天赋的民族开始好奇科学的智慧和奇妙。如果大英帝国在印度的统治可以持久,那么印度法典将能很大程度地促进印度的文明。就算大英帝国的统治不再,这些法典也仍旧是 在洛克的《政府论》中,他并没有像霍布斯那样,探讨出能让自己满意的坚实理论。他不假思索地接受了自然原始状态的学说,并认为政治社会有特意订立契约的特权。但是,他坚定地认为,通过法律的本质,每一个人都能够维护自身的利益,并在追求提高这种保障中推动社会进入政治状态;至于统治者,他们只是为了增进臣民的福利而存在的,假如某个统治者拒绝履行自己的职责,他就理当遭到合法的反抗,甚至被撤销职位。洛克并没有断言主权是受到了制定法的约束,但他直言过主权是受到了道德法的约束的。他赞同主权应包括立法和执法的各种职能,但他认为立法职能才是最高等也是最真实的主权。从本质上看,他的主权理论和边沁提出的、奥斯丁加以阐明的理论差不多;但从表达上看,他总是使用一些含糊的、源自自然概念和自然法的词句,这使人颇难理解。

当英国人民与斯图亚特王朝之间的冲突结束后,诸如对政府权威的限制、反抗的权利这样的问题,就大大失去了以往的意义。继孟德斯鸠提出了应划分主权者的权力的学说以及阐述了划分后将带来的好处后,出现了一系列有关主权性质的新专题论文。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一书的 “在每一个国家中,都存在着三种权力:立法的权力,涉及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以及涉及民法事项的行政权力。

“这些权力中, ————————————————————

(1) 出现在《格列佛游记》中的一个岛屿。——译者注

(2) 《格列佛游记》中的一个角色,具有类似人类的外表,但面目可憎,行为举止暴露了最原始的欲望。-译者注

(3) 三十九条信纲是新教安立甘宗英国国教会的信仰纲要。——译者注

(4) 在国际交往中,存在“以右为尊”的原则,此处表明了该庭长对边沁的敬意。——译者注

(5) 烦琐哲学,原指西欧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一种基督教哲学,即经院哲学。其特点是脱离现实,只采取形式主义的抽象推理方法,用教条主义作出烦琐空洞的结论。后来指一切脱离现实、钻牛角尖的教条主义。——译者注

(6) 这棵树是中世纪的形而上学区分自然种类所依据的标准。古代希腊的新柏拉图主义者、普罗提诺《九章集》的编纂者波菲利撰写了一篇亚里士多德《范畴》的导言。它由波埃修斯译成拉丁文,成为中世纪的标准哲学教科书。在这篇导言中,波菲利把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基础表述为一张两杈的树状图。——译者注

(7) 18世纪里,法国启蒙思想家在编纂《百科全书》(全称为《百科全书,或科学、艺术和手工艺分类字典》)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派别。他们反对封建特权制度和天主教会,向往合理的社会,认为迷信、成见、愚昧无知是人类的大敌,并主张一切制度和观念要在理性的审判庭上受到批判和衡量。——译者注

(8) 波纳先生曾向我指出,“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一说早先就被哈钦森先生在他的《论我们想法的美与德》(1753年出版,第5版,第185页)中使用过了。

(9) “苏丹”是某些伊斯兰国家统治者的称号。——译者注

(10) 通过原因推导出结果的方法。——译者注

(11) 参考《论法的精神》,严复</a>译,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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