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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三)_科迪的幻象

作者:凯鲁亚克 字数:43392 更新:2025-01-09 12:45:17

科迪对啊!厄尔·约翰逊也一样——哦,他已经在丹佛待了好多年,没错——他的继父有很多钱,他们就住在那栋豪华大厦里。我还记得他父母的地址,费尔法克斯大街1254号,差不多就是这样……

杰克上帝哪……埃德·格雷的地址里——就有费尔法克斯大厦……

科迪对啊,费尔法克斯大厦,没错。信就是从那里寄来的……

杰克我们在埃德·格雷的公寓里住过……住了一整个夏天——

科迪我知道。他那套公寓就在街道对面,但得沿路再往南走上一会。不过,那封信的寄出地址不是他的公寓——我记得明科的公寓,对了,我记得明科,我也记得埃德……

杰克你知道吗,埃德·格雷实在是太伟大了!

科迪哦,啊,我——

杰克他来过纽约,但我没有——伙计,我当时要么很忙,要么醉得一塌糊涂,要么就是在我那些温柔乡里神魂颠倒,总之就是有好多事情要做,所以我甚至抽不出足够的时间——连一半都没有——去陪埃德……

科迪嗯,嗯,没错,他是很伟大。

杰克我知道他肯定很难过。

科迪肯定是。

杰克我自己也很难过。

科迪是吗?……埃德啊,是——

杰克埃德是有史以来最最……伟大的人之一。

科迪对……没错,没错——对了,他之所以能够引起你的共鸣,是因为他是一个正人君子,完完全全、彻彻底底——我是说,他太正经了,这你也知道——不是吗?他不会……你永远都不会逮到他在寻欢作乐或胡言乱语——你知道我的意思,是吧?你知道他——那是他身上最让人惊叹的地方。事实上,他是如此,呃,他是如此随和、正经,以至于……他都让人生厌。你懂我说的意思?

杰克(大笑)我懂!

科迪那就是因为——比方说,如果你突然兴奋起来或是怎么着,呃,他也会跟着一起兴奋,但他绝不会自己去制造快乐,他自己也感觉不出来。你瞧,他仿佛已经……已经超凡脱俗了似的,是吧?

杰克(哼起《目光所及》中跳跃激昂的即兴重复段)我哼得怎样?(再哼一遍)一起唱吧——好好唱吧——

科迪嗯嗯,好吧……虽然我不会唱——不过好吧……(还是唱了起来)

杰克这歌不是那样唱的!

科迪本来就是这么唱的呀!

杰克(又唱了一遍,而科迪咯咯直笑)现在你唱一遍!

科迪好吧!

杰克开始,唱……(科迪唱了起来)不对!那里得提高调子!

科迪(一边看杰克示范,一边哈哈大笑)哦,我明白。好的,你说的对……

杰克(现在唱起歌词来)“初次见你,我就爱上了你,目光所及……令我如此欢愉——”算了,你继续说吧,我来放点音乐。

科迪(咯咯直笑)要不然,你也可以把收音机打开,调到KWBR频道[68]——

杰克我要听《目光所及》!

科迪——他真是个疯子。你瞧,他从不主动说话。那个KWBR频道……调频1310 AM……该死的,不说这个了,我们应该喝点酒,小醉一下——

杰克你没发现我现在正醉生梦死吗?

科迪真的假的?(大笑)上帝啊,我可没醉。你倒是让我想起一些——一些事情了——啊——

杰克你想起什么了?我们正谈到一半呢,你不是要告诉我你是怎样跟薇琪相处的吗?要知道,她可是一个……一个举世皆为之震撼的女人啊!

科迪呃,你是知道的,我从来就不喜欢她。 伊芙琳原始哲学?

科迪——我自己的哲学,因此——原始哲学,没错,就是原始哲学,你说得很对——因此,唉,唉(唉声叹气起来),他成为我的朋友已经好长一段时间了。事实上,我都已经把他灌输给我的全部想法忘得一干二净了。呃,当然啦,他那些想法给我带来的后遗症已经够多了。比方说,我在,呃,在新墨少教院的时候——呃,那地方其实就是“新墨西哥州青少年教养院”啦——那里有一个助理管理员,呃,名叫瓦吉拉,居然对杰克的那些想法产生了些许兴趣。于是,他拿了一些书给我,比如塞克纳尔[79]的《唯心主义原理》,讲的都是如果你怎样怎样——之类的话,内容都很……不过啊,说到那堵墙,就是杰克经常提到的那堵墙,可不光光是一堵墙那么简单。还记得那天夜里,我从监狱里逃出来,一两天内跑了四十英里……唉……但糟糕的是,那离监狱还是太近了。所以你瞧,即便我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当中,我还是会被人怀疑……所以啊,我逃到这里……就是这个停车场,希望能找到克利罗夫。当我到达那里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了。停车场已经关门了,我没看见他在里面。停车场里有另外一个人在,但那也就意味着他确实不在,那晚他没来上班。于是我就打量起那堵墙来……那墙把公交车站和那家——呃,那家位于 弗兰克·戈夫是费城庞蒂亚克棒球队那个接球手的名字。该死的,你必须下定决心,如果你要犯傻,或者如果你不想犯傻,你就接着乱拼胡拼他们的名字,还有……

我曾经这样想象过阿特·罗德里格。阿特·罗德里格是费城庞蒂亚克棒球队的一垒手,但我不会再多做解释了。他跟阿尔·罗伯特[101]很相像,不过他当然是葡萄牙人。葡萄牙人充满着非同寻常的活力,哪怕在那些情绪低落的正午,他们都会出现在那些被太阳晒得令人昏昏欲睡的门廊上,有时候还弹起吉他。他们用吉他来模仿美国和西方的韵律,但正如萨洛扬[102]所知,他们实际上坚持或者抛弃了他们自己伟大祖国的韵律。加拿大人也一样……对他们来说,吉他就是一种象征符号——但是,等一下,我是在谈那个葡萄牙人,阿特·罗德里格。由于某种原因,这个阿特·罗德里格想要完全像,看上去完全像,百分百完全像阿尔·罗伯特,想要跟他一样脸色黝黑、神情严肃,就如同我看到的最后一个一垒手一样。我观看的最后一场棒球比赛是在北卡罗来纳州金斯顿市举行的一场D级棒球联盟的比赛,我看得身心俱疲。向上帝发誓,正如我所说,一垒手H·W·默瑟身材很高,皮肤黝黑,一脸严肃、阴郁。他向往好莱坞,也就是说,他想最终成为一名电影演员。比方说,他想在电影里,出演戒指王安德森——你知道戒指王安德森吧,《伟大的安德森一家》里的角色——出演像吉恩·比尔登[103]那样完美的小联盟棒球选手。呃,上帝作证,阿特·罗德里格将看上去恰恰就像是斯基皮·阿尔·罗伯特。没错,就是这样。下午时分,人们看着土黄色的天空时都要眯上眼睛。他站在那令人目眩的绿色运动场里,尤其是因为穿了那种淡奶油色与橙黄色相间的庞蒂亚克棒球队队服,他的黝黑脸庞显得容光焕发。到了夜里,当我躺在床上,可以想象得出,阿特·罗德里格和全联盟的其他球员无疑都出去了,整夜整夜都跟那些心甘情愿脱得一丝不挂的女人在一起。我甚至可以想象到,阿特·罗德里格跟一个手里拿书的裸体亚美尼亚女孩面对面地坐在科德角的一把长椅上。那女孩的乳房长得十分完美,丰满、坚挺,略略后翘却不像狮子回头,手感柔滑却不似软果冻,更不像漫画《捣蛋鬼》或喜剧电影《动物也疯狂》或电视系列剧《动物大观园》里出现的那些乳房,总之就是坚挺诱人。在令人昏昏欲睡的下午,马萨诸塞州上空的云团飘过我窗户上部的玻璃——我可以透过窗帘的边缘看见那里。阿特·罗德里格知道,正如我说的那样,他知道在我前后的某个地方,我仍要面对某个永世长存却不为人们所知的命运之神(那命运之神是如此宅心仁厚,心肠软得就像那些云团一样——我除了观察它们就无事可做),然后转而专注于更远的前途更为黯淡的事业以及这个可爱世界里发生的事情。阿特·罗德里格与庞蒂亚克棒球队整体(炭笔在一张普通纸板上描成橙黄色,一处接一处,有点炫目。从他父亲的工厂,也就是那家印刷厂,可以看见那张纸板)的拉丁化特征难以估量,甚至整个夏季联赛拉丁化特征也一样,好像是巴恩斯特布尔角的鳕鱼同盟的网球或什么球的俱乐部。我促成了这个,啊,我现在谈论的这个联赛,这个夏季联赛叫做……呃,该死的,我忘记了那名字,正如我忘记罗金汉姆赛马场后面小垃圾场里那些罐头的确切数目一样。在那个雾气朦胧的阴天,迈克和我在那里发现了一株长在空威士忌酒瓶之间的成熟西红柿,没蘸盐就将它给生吃了,没从专家们关于吃盐的建议里获得什么收益。但是(当比赛结束,赛场喧闹,我们却无法看见那张纸板)。参加夏季联赛的那些队伍分别叫做泰朵尔,海湾,德士古(不是特斯科科湖[104],我还没站在印 迈克的弟弟很是奇怪。他有一次被锁在阁楼里,竟然用手抓挠大门,好让人放自己出去。他名叫“罗兰”,衣着入时,做事时总是带着微笑;身材瘦小,留着一头黑色卷发,微笑时双颊就会鼓起。家庭矛盾集中在他们兄弟二人身上,因为他们是死敌。迈克恨他入骨,但还是努力去爱他。罗兰对此却毫不关心;他无比困扰,同时总是无法消停下来。迈克是一个商船水手。

家人对他们很了解。简……或者说,“疯子”简——罗兰如是称呼她——为人逗乐却很是开明。“哦,好吧,对我的兄弟们来说,我从未说过,真的。但如果你想要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完美白痴是什么样子!”她比任何人更知道他们的问题所在。另一方面,另一个姐姐对他们的问题一无所知,却毅然承担起对它的责任来:这是……

过去住在大学宿舍里的时候,我一入夜就常常沉醉在自己的书籍与唱片之中。一个周日下午,我看见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手拉着手,像恋人一样在校园里散步。他沿墙而行,而她则走在校园小路上。两人轻快地走在午后的微风中,聆听着从晨边高地上那些大教堂里传来的钟声。“喂,”我在哈得孙河畔,在滨江大道旁边的广场上问道:“先生,借个火行吗?”上帝作证,那个戴着圆顶硬礼帽的绅士给我点了个火。一天下午,我坐在滨江大道公园的长椅上看着周日的报载连环漫画,漫画很吸引人。这就是我早年在纽约的生活情景之一。那时,在长椅上看报载连环漫画,就如同一种信念,跟婴儿车、保姆与母亲同步。自那以后,我得知他们会把机关枪藏在婴儿车里——对此我表示怀疑。那个流浪汉从厨房窗台里偷了那个家庭主妇的蒸饼,他叫什么名字来着?在美国,人们觉得,上大学就像成功近在眼前一样,它应当要解决某些问题或者所有问题,因为你要做的就是去学习学校里教的东西,然后其他一切问题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但与那相反,就像成功绝非近在眼前,而是至少还在几英里之外(还是假成功——)一样,上大学让我了解人生中的所有疯狂因素,如鉴赏力、书籍、艺术、疯狂史与时尚,但这些不仅没法让我学会谋生的简单技能,还剥夺了过去以自己的思想主宰自己命运的纯朴信念。因此,我现在老于世故地坐着思索起来。这种纯熟老练就像疾病似的控制了我,让我像流浪汉一样,白天闲着不做事,夜里则熬夜瞎混。在我上大学期间以及上大学之前,我曾经想过,成为一名作家(当然)就如同保罗·穆尼[108]在电影里扮演的埃米尔·佐拉在大街上愤怒地对着愚蠢民众开枪射击一样,就仿佛他知道一切,而民众对什么狗屁东西都不知道似的。反过来,我想知道,当工人们听见我的打字机在半夜咔嗒作响时,他们会怎样看我?或者,当我在凌晨两点去偏远的近郊街区散步时,他们会以为我在忙些什么呢?——事实上,我没有一丁点东西可写——我感觉自己很傻……我多么希望自己明天早晨就会种植玉米啊!我多么希望自己有足够的耐心,能够在(现在凌晨五点)两个小时后,去跟农民布朗碰头,去跟他学习凌晨要干的农活,同时还保持清醒,而不用依靠大麻提神。和那相反,我现在把自己逼得头痛无比,而赚的比新墨西哥州的墨西哥人还少。至少,新墨西哥州的墨西哥人有权力发泄怒火,而且由衷地感觉那是正当之举。而如果我向上帝提要求,能用什么理由呢?——我能批评什么呢?我们共同生活、互惠互利,但我们的这个社会、我们的生活秩序发生了什么,居然让我们毫无正当与否的概念,像抛弃甜美可爱的女孩一样抛弃了它们?该死!我感觉自己如此渺小、恶心。走进酒吧时,我不再感觉正当,虽然我过去走进酒吧时常常昂首阔步——那是酒吧营业的宗旨所在。我是说,如果我还不算是完全彻底地昂首阔步的话,至少也是目不斜视,除了一些特立独行之举,就什么也不会去注意了。而现在,我们似乎都是带着恐惧与怀疑走进酒吧。所以,我已经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去酒吧了,我才来到一个陌生城市,真的谁也不认识。我觉得过去一切都很好,而不知不觉间,现在一切都变差了。我甚至回想起一九五〇年来。当年,我——初次品尝大麻带来的快感——整理好随想,乃至短语,或者“血”或者“哇”之类的单个疯狂词语,于是时间一到,我就忘不掉——那时被人踹屁股,被人拒绝,我觉得都是不容置疑的真理。我自己把一切都给弄糟了;我忘记准备好冬天要用的煤。上帝作证,我们不能在城市街道上使用木材,我们也不能用硬纸板修补窗户,而蜡烛的价格却在上涨!一美分甚至都买不来七块焦糖,即便有些焦糖含有杂质,硬得就像岩石一样,虽然难得一见……但其实比你碗里的纯天然老鱼头和香蕉多得多。(我脑海里突然生出两个想法,但我不得不把它们塞回去。其中一个想法跟我舅妈的客厅有关。那客厅位于马萨诸塞州林恩市,那时我常看见一幅灰色与暗红色相间的油画,挂在蕾丝窗帘与串珠的阴影中,上面画着水果和鱼或家禽,不,没有鱼或家禽,就是那样。与此同时,客厅角落里挂着我舅舅的剑。多年以来,我一直以为那是他在布尔战争或者美西战争之类的战争里用过的剑,但我无法在我的记忆</a>里找到它的踪影。我当然知道它跟一战毫无关系,因为在那场大战里没有用到这种剑。我只是发现,那柄剑是某个穆斯林社团放在天鹅绒枕头上递给他的,时间是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以前。当时,梅森家族与莱恩家族声势正旺,刚刚开始建立一家无所不包、规模宏大的基瓦尼斯俱乐部……我那可怜的舅舅也自杀了。在那之前,他在我幼小心灵里留下的主要印象如下:他是冰淇淋、圣代、苏打水、水果船及其他一切的超级吃客,他的家人过去常常跟在他屁股后面计算他吃了多少东西。)从大学窗户往外看这个世界, 周日夜晚

亲爱的伊芙琳:

你猜我写这封信的时候正发生什么事情——“魅力时刻”——这是一个晴朗冬日,阳光灿烂,没有风,温度最高为二十摄氏度,比昨晚的五摄氏度要好。我们感觉舒适,没有出什么问题。

不管怎么说,上周我们最后还是在家里过了一夜,但其间却把脚踝给扭伤了。周三晚上,我们去艺术俱乐部欣赏音乐节目。当我们走出俱乐部的时候,你母亲扭伤了脚踝,因此我们不得不取消一次露面……我用她从雷文斯伍德市带回来的那两扇胡桃木门制作了一个箱子……我们计划在家里过一次圣诞节,很可能就我们自己过节——

你永远的爸爸(科迪的岳父)

盖洛威河水奔腾不息。夏夜里,当一个男孩决定坐在门廊上熬夜时,他会听见河谷里传来滔滔不绝的流水声……但我总是说,就像我原来说过的那样,盖洛威河水奔腾不息,无法阻止。然后我会说,现在,嘿,不要跑开,不要动。我会说,对,我会说,在夏夜里,当一个男孩——我的意思是,那是一个小孩子——决定熬夜,或者,中间的时候有机会熬夜——他父母坚决热衷于睡觉,把睡觉当作一种保健措施,很有必要,嗯哼,(开着我的车,驶过周六下午阳光明媚的洛杉矶街道,总是被祝福的活动周最终已经让我变成了一个男子汉)为什么,那条河,那条奔腾不息的古老河流,为什么,那罗阿诺克市,那奔腾不息的河流,那……当他决定,比方说,决定坐在门廊上熬夜时,他会听见河谷里传来滔滔不绝的流水声。呃,那其实是从河洞,或者河谷洞穴,河床,河谷底部,从河谷底部那黑乎乎、静悄悄的水体里传来的——不,我说的是那普普通通、寻寻常常的水中之水。对于在盖洛威河两岸的马萨诸塞州等地成长、生活的任何人来说,那流水声就像黑暗之音。麻烦在于……你不得不去想那些词汇,同时你还可能不得不去想那些细节,比方说,那些死气沉沉的该死坟墓的细节……去杜撰,但盖洛威地区的那些老妇会那样告诉你,不知为何,盖洛威地区老妇的声音跟夜里河流的静寂之声——那“古老而永恒的”静寂,当然,就是那无比动听的流水声中古老、自然而永恒的静寂——混在一起。我既没有独特风格,很明显也没有头脑,就是一个笨蛋,唧喳唧喳个不停。那会是怎样的一天啊!拿破仑注定要成为中流砥柱,这是比利横竖都听不进去的。为什么他们,不,是他——道科·霍利迪,会开枪打掉比利的耳尖?为什么那天的全部麻烦持续不断地发生在德拉姆街上,就好像死尸一排又一排地放在郊区一样?我来自一个常把小孩弄哭的地方,那是个分赃的好地方,一英亩地分成十份,这样估价。但如果你无法跟上音乐节奏跳快舞,那么就试着返回本源——对,对,我是(说,洛厄尔市希腊悲剧之夜的那些声音在说:“哦,回家,回家……”)。但事实上,自从我在一个不那么炎热的夏日半夜倾听梅里马克河河水冲刷岩石的声音以来,已经过了如此之久,我已无法做出诗来。或者说,如果我可以的话,难道他们没有错吗?你所要做的就是说出你的心声,就是那么纯粹、简单。而我的心声如下:“对于克劳德来说,那河就是……密苏里州的小梅里马克河……护栏,命运之神丢了一个老婆,命运之神丢了一个老婆,命运之神丢了许多老婆,或者他的老婆们丢了运气,要不然就是命运之神丢了许多盐。”那应当会在这世界上产生最大影响,等等。我真想回到北卡罗来纳州,去看晨露在玉米上滚动。周六夜里,我多想让蚊子咬咬我的脖子。那时,在烤鱼店的摇曳灯光中,我大口喝着老鸦牌廉价威士忌。那些说话慢声细气、衣服缝工考究的漂亮女孩坐在炉火旁边,伸长了细腿,而我几乎都能看见,正如哈伯德过去总会说的那样,能看见她们的……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连她们的阴部都看得一清二楚”。但是,我其实是在卡罗来纳看见了一个女人。那是一个美女,我猜她已经跟一个海员订了婚。我看见她挤在电车里,眼睛盯着戒指。不,那是一辆公交车。夜里,那辆公交车穿行在破旧的白色房屋之间。那里四周林木繁多,离那些坍塌破败的原木冰库不过一箭之远,但后者现在已经变成了拖拉机库房。她是一个极其美丽、无比完美的女人,就跟我在南方遇到的那个一样。那时,在那里,到了夜晚,在遥远的大烟山或者佐治亚州火车站等处,你会听见吉他声在小山上响起,而昆虫已经在玉米地里睡着了——天上升起一轮月亮,跟桶里的冰块一样明亮;旧沙路对面挂着一张蜘蛛网。我能够听见从那座猫头鹰出没的夜雾礼拜堂里传来母鸽子的咕咕叫声。我想要伸手抱住一个双唇柔软的漂亮女孩。她可能是一个周日上班的女引座员,就在主街或者哪条街道上的一家B级电影院里工作。古老的纽斯河缓缓流动,河面漆黑一团。河畔搭了一间钓鱼用的棚屋,里面放着一张又旧又破的浅棕色床铺。我要把她抱到床上,跟她做爱。

因为什么,又是在什么时候,

那年,我南下来到新奥尔良

碰见了那个最最该死的老兵。

他让我想起我于一九四二年春天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认识的一名男子。当时,我到那里从事工程施工——就是在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县的五角大楼,那个无名士兵的工作地点。下午的时候,我常常从那巨大的工作现场(就好像我们正在建一座全新的客西马尼花园[111])的闪烁尘雾抬头上望,看见罗伯特·李将军宅邸的柱子与大门,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我终于来到南方了。”一年以后,从马里兰州贝塞斯达市那所医院的窗户,我看见一条小土路蜿蜒曲折,消失在那片灰色树林里,向西弗吉尼亚州延伸。那时我会说:“现在,我要探索那条向西延伸的灰色老路。”新奥尔良是一个炎热的城市,经历过一个不错的城镇化进程。在那里,就跟在其他每个地方一样,你也会挨饿。我得告诉你,那名男子是一个好人,他名叫——啊,我忘记了。不过,虽然我忘记了,但不管你信或不信,他曾经是佛罗里达州的州长,还曾跟我一起在新奥尔良市的吊扇下刮脸。新奥尔良市地处热带,天气炎热,到处都长着老棕榈树。城外那条大河一直在哗哗作响、奔腾不息,就跟《圣经》里大洪水的最后一天一样汹涌疯狂。随着河水冲刷、淤泥沉积,形成了一圈孤丘。在戏剧《老城区》里,舍伍德·安德森与威廉·福克纳一起在新奥尔良喝劣酒,走得摇摇晃晃。在新奥尔良,杜鲁门·卡波特之类的人们,跟田纳西·威廉斯一起,像海底怪物一样在大街小巷里疾走——但我对新奥尔良了解得不是很清楚。我真的说不出什么,除了,正如我所说的那样,我认识这个南下来到这里的该死老兵。他名叫哈伯德,布尔·哈伯德,来自路易斯安那州拉斯顿市。下面我要说说我是在何时又是如何遇上了他,而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情。第一眼看到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红砖旧屋,我猜想你可能会提起佐治亚州的房屋。在一个阳光普照、十分炎热的五月下午,在我乘坐大巴进行长途旅行,从纽约来到波士顿,并且打盹休息之后,我想,这是一场涉及人生与其他一切的梦境。在梦里的旅行时刻,我其实是在新奥尔良。新奥尔良从未显得那么漂亮过,因为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毕竟是前往南方的门户。每个美国男性都应该出去当男妓了。我以非常重视的态度加了这点。当然,我其实是说,女人已经——女人已经取得了如此优势,以至于没有其他救赎途径可选。让所有青年女子都成为妓女,让老女人都死掉吧……尽管她们仍然想当妓女。就像在法国,就像在亨利·米勒的疯狂梦境里一样……在新奥尔良,你所要做的就是坐在堤岸上,把玩你的睾丸,让你的手在你的睾丸上摩搓个不停,就好像你毫不关心,而且最终你也不会关心一样。我们都表现得就好像自己许久以前都住在垃圾场一般;或者就像你小时候认识的那个家伙,过去在派对上常常用手拍打女人——包括你母亲——的屁股,还笑得像个疯子。那家伙已经从美国大地上消失了。没有他,我们都将——为什么我告诉过你,密西西比河或者红河洪水能够淹没一座高尔夫球场,侵蚀球台,让那些身穿白色短裤的男人哭泣?为什么我提醒他们,他们就是来自淤泥?而且举国上下,人们仍然生活在淤泥中,并且喜欢淤泥?那就好像,在一九五〇年,威·克·菲尔兹生活在一艘内河船只上,而那艘船由于风吹日晒,现在已经变得十分破旧,到了阳光炽热的下午,也只能停泊在毫无遮蔽的圣路易斯码头上。那时,铺着鹅卵石的岸上就只有从实行进步教育法的学校逃学的、不知学好的黑人男孩,或者在河边嗅着可能从北达科他州法戈市漂浮而来的树枝的年老隐士。伙计,为什么我的胡子长得更长了,而我总是会想起它?为什么?但是我明白,而且我得说,就现在,现在不说我立刻就会崩溃!——唷唷唷!唷!唷!我应当,我是说我——我是说,在我的整个大学时代,我过去常常写些无病呻吟的狗屁东西……在阴沉沉的十一月下午……坐在……房内……切砍……当代文明。对于我的教授,我毫无敬意,我就是那样。后来,尽管马克·范·多伦[112]让我意识到,教授们也会真的很有吸引力,但我还是把自己的大部分时间花到想象他在现实中必须像什么样子之上,而不是去听他在说些什么。但是,重要的是,我确实记得他说过的话:“每两三年,你总会意外地碰见一个完美朋友,而你无法不跟他聊起天来。当他离开了两三年,你一点也不会感到难过。但当你再次碰见他,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他就是你的完美朋友。”这人一定就是范·多伦本人。他们为那个男人举办盛宴,他的校友学生这样做,尖叫,所有冷嘲热讽的职业人士也一样。他从我写过的一张纸上抬起头来,说“咯咯直笑的玲”,以便确定我确实在中国名字“玲”前面用了“咯咯直笑的”一词。那是他问的惟一一个问题。你想得到人们热爱他吗?我不知道这家伙是谁,我只是碰巧遇到他而已——当这家伙在空闲时间照顾他的农场,或者就是在花丛中做些琐事、做些美梦的时候,我父亲则坐在一台莱诺式铸排机上抽着雪茄,往痰盂中吐口痰。偶尔也会有几块火烫的铅块掉落痰盂中,冒起青烟。他们的阶层不一样……成功方式不一样。我要说,我很抱歉……铅块会在痰里咝咝直响……一台莱诺式铸排机(这机器过去被用来防止字迹紊乱)。所有这些……他们试图把我拖回到黑暗的洞穴中去,但他们失败了。我正在谈论所有人们,谈论这世界上存在的所有怪物。你无法教会这老乐师新曲调。

野蛮人有权杀死他的妻儿,再去找另外一个女人。当然,这也意味着要面对其他男人,跟男性团体斗争,好夺走他们身边的女人。但这周的《生活》上(这是你在纽约一直都会听见的,像这周的《生活》啦,上周的《时报》啦,他们的想法都被买光了……呃,我得说,那相当不错)的骗术大师——啊,但是,啊咳,啊啾啊啾,老胡普尔在旷野里咳嗽着。我是说,他站在那个鹦鹉笼子旁边咳嗽着,而那只深红色的长尾小鹦鹉则在从那片杂乱的灌木丛中对着他唧唧不休,还试图啄掉他的双眼。他脸上汗水直流,都快要落到那条色彩鲜艳的油毯上了。他跟那只鹦鹉一起,就站在挡光门廊上——我忘了他们给它取的原名,那旁边都是枕头、虚饰与珠子……整个下午都在等他妻子回家。在上尼安德索拉地区,在西南县乡,在那汹涌起伏、狂暴惊悚的晨雾中,他大摇大摆地慢步走开了。他们当然没有栅栏,却有罗伯特·弗罗斯特诗中新英格兰地区那种巨石石墙。嗯哼,就在那里,他大摇大摆地,吐出带血的唾沫,急匆匆地穿行在灌木丛中。粗糙细枝与玫瑰棘刺划破他的皮肤,令他流血。当然,我补充一下,这也意味着去找另一个人群——问题是,为了保护自己作为有机体种族(人类)成员的利益,他们打架了?或者他们就只是达成了某种约定?要不然,人类不会生存至今。没错,他们肯定已经设计了分配与交换妻子的体系,就像是通过一个支配性的男性机构来进行活动。它几乎就是一个工会,你在那里排队等候,用心观察着那块圣诞老人黑板。黑板上的水牛符号会告诉你即将到来的下一个女人是谁,而她会符合你的要求。所有人手里拿着巨大的石棍,都在山洞入口处骚动不已,因为没有人仅仅因为领头的认为是个好主意就堕落到挡在门口检查武器。领头的当然没有胆量亲自去做那事,所以他只会失败,但那失败却是有意而为之,正如他们因为欧内斯特·哈明伯德不愿公开奉承他们——虽然他能够信手拈来,将马屁拍得很好——就像把他赶出格林威治村派对一样,实在是大错特错。他,欧尼,拿上一瓶杜松子酒和几根香蕉,在黑夜中大笑着离开了。作为野蛮人的后代,他给妻子取名“戈尔”,还把它加进儿子菲利普斯的名字中去,即为“菲利普斯·戈尔”。但是,现在那种昂首阔步的气势却被同样这个男人从一个无趣派对上拿走白粉的举动所弱化了。没有当众出丑的话,他无法离开那个派对;但当众出丑实际上只有在嘉年华与桑给巴尔岛才可能发生。嘿嘿,比方说,当你在夜舞表演的舞台上性欲勃发,你会兴奋异常,背头上——我是指你的后脑勺上——挂着一顶帽子,右手拿着一个威士忌酒瓶,嘴里叼着一根香烟——其实玉米雌穗花丝更好——左手则握住你的阴jing——你可以那样做,好让自己热血沸腾,或者你也可以抽大麻烟,顺着印第安纳州的一条小河漂流而下。那河水流经一系列小河与支流,最后流入密西西比河。你当然是乘坐木筏,带上一个质量很好的炉子;可能还有一些已经煮好的肉,紧紧地裹在一个大包里,可以打开,每夜切一点来吃;还有一些咖啡,最好是雀巢咖啡或者博登斯咖啡。木筏用的木料如此厚重、如此湿沉。你到木筏边上弄些沙子,铺到木筏中央,然后就可以把篝火一直放置其上。或者,你其实是把沙子铺在船尾。船尾那里搭了一个小厨房和一间住人的小屋,到处放满了游猎队遗留下来的其他东西,包括食物、纸牌、药品等易耗品。在那里,你可以点燃蜡烛,喝点清咖啡,抽上一烟斗大麻。你不用大口深吸,只需小口慢抽,再把烟从鼻子里喷出来,就像阿尔伯特王子一</a>样。这种大麻其实只是大烂货,但你经常可以弄到手,因为当你需要的时候,不管你那时碰巧到了哪个县,你都可以在河边种植并收获大麻。你顺着印第安纳州的那条小河漂流而下,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来到更加陌生、更加轻松、更加葱葱郁郁,同时也一直在扩大的冒险胜地。它肯定会,最终也确实把你带到海边一片平坦的沼泽地,让你看到海米巨穗吹拂时就如同波浪起伏的草原,让你闻到不知什么东西的气味,让你看见城市的烟雾,让你看到乱糟糟的葡萄地远处荒凉狂乱的景象。当梦想开始之时,你就从那里出发;或者,我也试着在十一点时写些这些东西,将其称为《迈克探索梅里马克河》。但是,现在请等一等,我不应该考虑这些,虽然我想我也可以去考虑。现在我们想要谈论的事情并不局限于其实十分具体、并非泛泛而谈的任何东西——我到处查了这该怎么说——不然就自己造个词——就像海明威所说的那样,在沼泽地里钓鱼会更加悲剧。我的迈克从梅里马克河某处的那片沼泽地里出发了,那条河就是——但是,等一下,女士们、先生们,我们仍然应该交流吗?你们当中有什么人在曼哈顿联合广场发表过演讲吗?你们喜欢我的鞋盒,我的黑色鞋盒?你们见过耶稣基督站在一个黑人妇女旁边吗?耶稣基督站在山顶,任风儿吹着他的眉毛,正在观察大约两英里以外的一只公鸡。那只公鸡当时恰巧栖息在栅栏上面——就像农民布朗的栅栏一样,只不过它是很久以前地球上才存在的犹太式栅栏。耶稣基督说:“公鸡鸣叫了……”天黑之前,痛苦的旅程就开始了。当时,他们用荆棘刺得他脑袋流血,拖得他到处吐血,推他,骗他,让他痛苦地来回打转。数以千计穿着阴冷长袍的男男女女大哭起来。哦,悲伤!哦,悲伤!篝火在前面某个地方燃烧着。这个女人快速来到人群外围,手里拿着一条干净的手帕或者围巾,而耶稣基督就用它来擦脸。大约在十年或二十年或三十年前,还是在多少年前来着,在芝加哥世界博览会上,威·克·菲尔兹突然从陌生人那里借来一条手帕。那块干净的破布上留下了他的脸痕,包括血迹与脸型。那个女人盯着那块破布,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像卷起一面旗帜似的将它卷起来,夹在腋下,跑开了。但一到黑暗中(现在大暴风雨与大地震正在酝酿当中),她就把它解开,想看看所有颜色,也就是那血迹与脸型,是否乱成一团。但耶稣基督的脸仍然整洁干净地印在那块破布上,回望着她,还闪着磷光,在夜里显得超凡脱俗、令人敬畏。她被彻底打败了,尖叫起来,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它。她把它放到地上,跪在它前面,同时还希望她丈夫就在那里,能帮她把它带回家去,或者就像捡块腐肉一样亲自把它捡起来,但他不在周围的任何地方。耶稣基督的面容显得如此谦和,如此怜悯!他凝眸看着远方;当他低头的时候,他的上颌悠悠地颤动了一下。但现在那块破布在小丘上歪动了一下——而她,那个女人,跑开了十码之远,最后还是颤颤悠悠、歪歪扭扭、摇摇晃晃地走了回来,就像惠特曼的妻子在长岛时那样。然后她啜泣起来,摆出一个秘鲁印第安妇女似的姿势,弯腰去捡她刚才忙着切水果时从围巾上掉落的小东西……她,叫什么名字来着——上帝,原谅我吧,我才不管她叫什么该死的名字呢——把它从那黑而又黑的地上捡了起来。由于耶稣受难地戈尔戈萨发生了地震,大地开始颤栗、晃动。她往家里跑去,穿过狭窄的阿尔及利亚街道,穿过那些男妓与瘾君子,回到家中。

我觉得自己对雷文斯伍德市这个披着丝巾的女人了解得不多……你瞧,尽管你可能把钱含在嘴里,但你永远都没办法在那省钱,所以你用不着把钱藏在嘴巴里。我要说的就是那些吗?它让我想起,请原谅,它让想起我跟艾伦·拉德一起看过的一部电影,片名叫《蓝色……》[113],啊,是叫什么来着?反正,影片里有火焰,或名人,或恐吓,或耻辱,或妈咪(妈妈);还有一个老律师,已经需要拄上拐杖,下巴上胡子拉碴,双手长满了老人斑,还得了肝硬化。我不知道我是否对那些确信无疑,但我已经开始对艾伦·拉德展现出无比信心。在洛杉矶明媚的早晨中,汽车旅馆里的收音机正在高声播放。这时,旅馆老板娘穿着裙子、头发蓬乱地出现了,看见前天夜里倒在地板上的那具死尸——我说道:“前天夜里倒地板上的那具死尸……我父亲是大力水手,他正在码头上抽着烟斗,而那轮纸月亮已经升到空中。‘请记住,臀部,信号,一、二、三、四、五,请记住,如果,请原谅,如果,如果,你,会,或者不会,或者不管怎样,反正足够简单,那律师(你会提高自己的,伙计,你会提高自己的)(不应当吊儿郎当)‘随着教区时间的流逝’‘拒绝错误’‘翻转时代’‘召集自然卫士’‘臀部、希望、广告、闲荡’‘纳粹青年’‘事情’‘解决了’‘你只能’‘喷出’‘一股小小的’‘英国鼻烟’‘对着’‘讨厌鬼史密斯!那就是他的名字!’”

高级教士啊哼!(在教堂里咳嗽起来)

祭坛侍者主啊!我们赞美你!

高级教士惟一的神灵!(像歌声一样慢慢消逝在教堂条凳之间的宽阔场地)

祭坛侍者呀哈!(猛地打开烟罐)

高级教士(自己咳嗽起来)(低声吟唱)主啊,您的作为,您的大能,我们知晓……(他一直在不停吟唱,跟自己对唱,声音单调却神秘)在这样的时刻,一定要常常往来么?说你知道的……如果做穷苦的人让你感到厌倦,那就跟着我做牧师。(就这样跟自己对唱着)

祭坛侍者配乐改过了?

高级教士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我说得更快一些,我可以说出人们长期的目标——(继续唱着,但中间过渡时音调比较高)

(站在汽船甲板对着烟囱那边叫道:“在我看来,威·克·菲尔兹……”)

阿德里安德边换挡边说道:(冷静地坐在安纳波利斯海军军官学校“内战骏马”号的紫色铁桶上)塞富琅特斯!困惑,但是很快就能摆脱困惑。不过,伙计,在你泄露任何一项计划之前,你必须真正亢奋起来。因此,听我说,没什么比这个大……更好的了——耶!现在打字机丢了,事情正变得无法复杂,艾伦·斯文森,克里斯托弗,等等。呃,我发誓,我一点儿也不懂这事,虽然我正准备说,我也必须说,这事会让我们无比沮丧,除非我们立刻想想办法,除非你宁可让我根本就不在意,你不觉得吗?或者,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一点都不会歧视你。现在,我也不会,不会赶走你父亲。我现在会吗,亲爱的老莎莉?我会赶走你父亲吗?现在我不认为有必要再次赶走你父亲,再一次。也就是说,我在这里可以清楚地看见,又在工作了,所以你可以继续正常休息。

并不是说我会反对,(那个大个子伐木工人大声说道。现在,他鼻子冻僵了,硬得像铁一样,鼻涕直流。他面带喜气,轻快地走了过来,想要杀死我们。隐姓埋名)哎,没错,并不是说我会反对。

曼哈顿联合广场,一个男子在进行街头演讲现在,请等一下,女士们、先生们。今天,我走进联合广场街道的一家商店,就在第十四街那边。我买了一个热狗加酸白菜,吃了几个冰淇淋,花五美分喝了一瓶可口可乐,又花十美分喝了一瓶酒,然后回到同伴那里,把那些小孩赶出去。这就是我想做的事情。现在,等一等我,伙计……

汤姆·米克斯[114]坐着在喝一杯咖啡,而加里·库珀[115]就陪在他身边(葡萄有点蔫,但我已经“吻”上了那堆火焰般的红葡萄)我说,汤姆,你是不是——并不是说我之前提到过,但如果你,啊,你从一开始没有见过那个,你,啊,嗯哼,当然,不,但是,啊,当,或者说,如果——你瞧,事情就是这样,我现在——请听我说,我,请听我说,现在请听我说,现在请听我说,该死的,我可以清清楚楚地告诉你,我当时就在那里。你当时也在那里吗,妈妈?

枭角山滑雪指导(他穿着多层多边的五彩缤纷的驼鹿皮衣服,衣服上缀着一些垂丝,啊,正确地说应当是垂饰,以及一些色彩奇幻的红宝石)我要买柔软的前脊皮。

拷贝二。正当大骗子布奇即将往围墙泼上一桶冷水的时候,查理·卓别林冒着凌晨的露水,轻快地走在花园围墙下。

莫尔迪·玛丽是马萨诸塞州洛厄尔市里亚尔托电影院的女引座员。有一次,我们在女盥洗室里彻夜轮奸了她的女儿菲尔思·玛丽。其后,她就经常去清洗那里。呵唷,其实在任何一个下午,你只要去电影院那里,问门口的引座员“菲尔思·玛丽在哪里?”然后就会有人帮你手淫了。他会告诉你:“哦,她跟加特赛德坐在后座口交,还是什么来着——”

“你说的是‘手淫’吧?你不会认为菲尔思·玛丽会在下午给人口交吧?”

“当然是了。该死的,为什么不呢?在下午口交有什么问题?——你觉得我是嘴闲着没事干?”

那些就是我听见他说的话。在我仔细检查菲尔思·玛丽活动的前一分钟,我走到前排去看那部电影;她可是我们的一个——惟一一个——完美女孩。坐在前排上,我当然……(当我还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小男孩的时候,我以为我的第一部电影,换句话说,我以为我看过的第一部电影是由汤姆·米克斯主演的。当时加利福尼亚州正在下雨,电影银幕十分模糊,而他在电影中又戴着白色帽子,所以他看上去其实就像是雪花盖顶似的。我看见他穿着睡袍,就像萤火虫一样到处飞窜,同时还跃过雨中的棚屋,在黑暗中骂起那些疯子来——)。我很害怕,不敢将手伸入黑暗之中,直到我二十九岁时,哦,我得说是二十九岁左右,不是三十岁。虽然不是三十岁,或者三十多岁,呃,是三十多岁,但我想,最多,或者最少,是二十九岁十个月又二十九天。我今天就是那么大,或者可能比那迟上一天或者更多天。但是,再见吧!听我说,老色鬼,我等了你一整天。我在厨房里忙个不停,直到你下班回家,直到你这个狗娘养的下班回家,让我靠着炉子把我给狠狠地操了一顿。老色鬼,每次你一发话,我就到谷仓后部的任何地方,脱下裙子扔给你。或者,老色鬼,今晚十一点或明晨七点,你走到干草堆后面,让我为你好好服务一把。我会把你给吸干,让你操得飘飘欲仙、欲水横流。你是怎么回事啊,老色鬼?我一直都想让你动情,但你干吗不来搞我?我不害怕黑暗,我会教你怎样害怕黑暗。在新奥尔良这里,我们有各种各样的巫术与霉咒,也有邪术。但我们一点不担心,因为爸爸会告诉妈妈昨晚上帝说了些什么。然后女士们就会聚到一块,确认一下上帝到底说了什么。接着,我们就走了,穿过那些漂亮房屋里晒出的蓝光。那里没有这样那样的障碍,只有机械发出的十分清晰的咔嚓声。当然,一有什么风吹草动,我们也会害怕,直叫“阿门”!

“当我在黑暗中的时候,有人从我手里偷走了那支大麻烟斗。”“那么,为什么你问自己那个问题?你要忙些什么呢,查理[116]?”

“我很需要弄明白自己怎么会在黑暗中丢掉那东西,然后才能开始做些事情。我清楚地记得自己将它拿在手里,离开了这把椅子。但现在,我在灯光下看见它既不在长沙发上,也不在那把椅子附近。因此,它会在哪里,哪里,哪里,到底会在哪里?(模仿米尔顿·伯利[117])在综艺舞台上站着两个小个子喜剧演员;前排上坐着一个金发女郎。第一个喜剧演员看着她,然后说:我在看她的情色视频,我在拍情色视频,不,我在拍她的情色视频。就是它,那种英国口音,我找到了,对,没错,继续,忘记你刚才说的话吧,如果你记不住的话,敲,继续,敲脑袋,嘎吱嘎吱,敲,敲你的脑袋,脑袋;试试去敲敲你的脑袋;到那亮蓝色的行李架上敲敲你的脑袋;啊哈,去敲敲你的脑袋;继续,找到你的脑袋,敲敲它,找到它。现在,听着,小家伙,我说,到邮售商店的货架上敲敲你的脑袋,哦对,快点,到冰雹中、到漩涡里去敲敲你的脑袋;去敲敲,去敲敲。那个蒙面陌生人是我弟弟;他就是在黑暗中伸出黑手偷走我大麻烟斗的那个人。”

到令人陶醉的黑暗中敲敲你的脑袋;在门罗·斯塔逝世十年之后,去给你自己找到另外一个他,一起坐在游泳池边上;到山顶去敲敲你的脑袋,去找那些气味难闻的金发老妇,就像科迪常说的,要去祝福他的老情人,把结婚戒指藏起来,婚后勾搭老女人,她们会跑回来第三回、第四回。但有迹象表明,很快就会有其他事情发生。因此,留意之后你会发现,她正回到她很可能被杀的地方,如果你不摆脱的话。但是现在我又丢了灵感,怎么能允许这样?我真该像丢旧的东西一样在外面再一次把自己丢掉。现在,我看见跟老叶芝有关的一样东西。我得说,他是一个伟人,因为他懂得怎样在小幽灵们(哪门子的?)的吩咐之下自动写作,就像詹姆斯·梅森想要的那样。但我得说,你需要做的惟一一件事情就是将自己的意思解释得清清楚楚,或者根本就不去解释。

于是他们在肮脏的小巷里叫卖玉米威士忌酒,朋友们则躺倒在紫红色的地面上。太阳呈现葡萄酒那种颜色。山羊吃得肚子鼓鼓的,咩咩直叫。小岛上长满了芦苇。事实上,牧羊人跟羊群都躺倒在地上。黄昏降临到古老的墨西哥。在遥远的山谷那边,他们通过地上一个洞穴引爆了地狱般的火山。那个洞穴很大,我从来都不敢过去看一看。但一旦我集结一支返程的游猎队,我很快就会去看看。不过,我现在要说的是(回来,屋檐下面没有下雨。该死!一到冬天,柯蒂斯街就非常冷,还灰蒙蒙的一片!)砰!啊,撞上了!在我的脑海里,呃,我是说,在我的思维里,砰砰声和其他声响,上帝作证,那些都是我听到的声音而已。我不会吊你的胃口!我刚刚想起来,他当时说道,呃,你继续说吧。你知道吗,他就像电影里那些脑满肠肥的家伙,嘴唇油腻腻的,脑门光秃秃的,眼睛泪汪汪的。现在使劲想想我们这一代美国人!啊咳,呀!丹尼·凯[118]最终——真见鬼!我不告而来,想给他们来个惊喜——不管是脑满肠肥,嘴唇油腻腻,脑门光秃秃,还是眼睛泪汪汪,都跟我毫无关系。于是,他们就在肮脏的小巷里卖起玉米威士忌酒来。当然,那是合法买卖。为什么你们不让我接着说呢?那样一来,我们就不会这样无缘无故地拖拖拉拉了。啊!你们这些家伙觉得这里无事可做,是吧?但这样想只会让你们被聪明人左右摆布。听着,我可不是在说废话——我知道你们在想些什么。其实,那些我都想过许多回了,但我知道那只会让你觉得无聊——在我们聊天之前我就知道了——你们这些家伙做得来这事,或者说,你们会遵从麦克白法则。他为人守旧,不实在,还很暴力。夜里,他看见身穿紫色长外衣的女人们在赌场包间里大声尖叫,乳房……很有节奏地颤动起来,将一群群傻瓜吸引到一块来。但是他痛苦地挣扎起来。哎呀,他身体扭动得多么厉害啊,就像大蛇一样。体育迷们,他可比埃迪·阿尔卡罗[119]要棒得多了。去年,特德·威廉姆斯[120]击出了三百四十五记安打,大概就是这么多,打得不错。但是,威廉姆斯的问题在于,他不再像过去那样能击出四百记以上的安打了。在我看来,要不是因为那个威廉姆斯布阵[121],他仍然能够做到那一点。威廉姆斯布阵永远地毁掉了这个最最伟大的棒球手运动生涯的黄金时期,把他从天堂打落到凡间。威廉姆斯一定很失落,因为威廉姆斯布阵让他后来再没办法像以往那样出神入化地一击致命,并且表现出他在以往巅峰时期经常展现出的那种无比激情。当时,梅杰·亨利·J·方德哈克斯先生——啊咳,我不是说那个捐献者——就那样说过,虽然这样说很靠谱,也就是说,他确实让我们了解,进而合情合理地告诉我们……呃,老师说,不对,英语里应当是老实说,啊咳,我们其实应当已经发现,在这个无比欢乐的关键时刻,这种做法完全是一种权宜之计,但想要拼写正确也取决于我们对那个伟大时代的其他观感。众所周知,那时,广告老手们都住在漆成蓝色的宽敞房屋里,头发染得乌黑,但眉头总是紧锁。老实说,绝不夸张地说,在那昏天暗地的日子里,那些丰乳肥臀的女人都会躺到长着酒糟鼻的乡巴佬怀中去。尼罗河的春天到来了,上天为那些弱者,胆小鬼,以及这个最广阔王国里的最后一位奴隶,布下了一个致命陷阱。啊,呀,不过,你等一下,老实说说,好好说说,为什么要停下来。当然,保持这样的速度走下去其实徒劳无益,他们都已经走得看不见了!——摩托车到了湖泊对岸,在炽热的阳光下轰鸣着驶入山谷。小孩吃的冰淇淋融化了,化没了,掉落到午后湿热的路面上,而家庭主妇们迈着高傲而笨拙的步伐,一步步发泄着绝望。然后,摩托车顺着考斯塔尔夫沙滩而行。那里以前很脏,但现在变得干净了一些。再没什么比奖学金更容易得到了。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他妈的把荷兰语之类的什么作业投机取巧地按时做好。还有什么比这更加容易的?有吗?你说,有更容易的吗?我看得懂你,我可以送你出去,送到外面,到圣迭戈市那边的夜总会观看绝妙的歌舞表演,或者去欣赏本韦努托·切利尼[122](这个名字我念对了吗?)的作品!我们所有人,意大利后裔,在那边聚会,带上我们的钓鱼竿、茶壶到那边去,让我们的温床发展、发展、再发展,这样、这样、再来还这样,玫瑰就是玫瑰就是玫瑰。(我很想再增加一个,但是在码头边上没办法。)我走过齐脚踝深的海边湿地,感觉我的脚趾碰到躲在淤泥里的各种各样的螃蟹。脚陷得越深,我就越感觉到淤泥里生长着各种各样的行动敏捷的小螃蟹。淤泥越深,螃蟹越小,所以它们之间不必开战。

你觉得我怕他们?(观众席里传来低语声:现在,他成了同性恋。回答:噢,我明白了。我刚才在想,那都跟什么有关,而亲爱的你则给我提供了另一种思路。)(她轻轻地握住他温暖的手臂,喃喃低语:“我……我……我……”)我的意思是,她当时说道:“我啊……我……唉!我……哎呀。”或者,她说的是:“我爱……”不对,她说的应当是“我爱你”,对了,她就这么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这是顺口说的离题话)很不温柔地把手从她的手中抽出来,挤入前面,往前进,继续低语。或者我是不是该说,不玩这个了,我们打篮球吧,因为你得记得,你和女人都发胖了,没骗你,真的。现在你听着,你需要担心的就是,她是一个玩偶。这句话听起来怪怪的,但是作为印刷工人的儿子,我觉得我有责任开口说话,尽管那似乎是废话——她啊——似乎是蠢话——她呀……先生,请你,请你说说,说说你是怎样,怎样把事情给做好的,是怎样在原稿上打出这么一个大字来的。我父亲就在码头边上。他总是那样子,都要喝得烂醉如泥才罢休,但他自己心里又有点害怕,总有喋喋不休地掩饰他的恐惧,到最后我回来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臭气熏天了。在我回来之前,你已经说过这些了,但我根本搞不懂他干吗要那样。(你干吗要隐藏记忆?)——(他们告诉我,他们过去经常对我说,说我就是加进咖啡的奶油。)别烦我,别逼我,逃离空虚,未知的空虚,躲开火神的大嘴,避开地球的熔炉,穿过黑色的内核,离开世界的井底,逃出深深的黑暗的无足轻重的境遇,内心深处没着没落的心态,以及对人间烟火的恐惧。本体消亡,精神重生,快乐触底,大海正在变干。无法无天的狂野汉子梦想着不靠谱的日子,可可、芋头加个链扣做成桶底的响铃,所有的屋顶上都是男男女女在大尺度滑行,发出声响,但是任何人想滑完一圈都要摔断骨头。看到此情此景,你会这么想,或者会这么说:好吧,哥们,我明白了,可是,你,看看,当你他妈的建议要立即处理突发事故的时候,那是扯淡!你这妄自尊大的家伙就会把你的喜好隐藏起来,拿出来,就在这里滑行,到海里去,别让破碎的玻璃划破你的脚趾。我以前就住在这栋海边寓所里,我他妈的太了解这里了,对!你会突然想到这个,但有人不感兴趣,我也毫不在乎,你他妈的在干什么。我才不在乎,因为什么呢,我来告诉你吧——我应该跟每个人都讲清楚,我是在讲台上说,而不是在闲聊,你别不当一回事儿。我在法宝里说事儿,那是个法宝,法宝就在这里,秘密就藏在这里,你要撬法宝?法宝坚如磐石,罩着流行音乐,罩着你,还有你妈妈!啊,你这个华丽的能人!胆大妄为的家伙!啊,你这疯狂的猎人!啊,你这懦弱的傀儡!啊,你这混蛋游魂,还在闲荡!你呀你呀你!胡言乱语那么久,数一数有多久,好像没完没了地碎碎念。但是,现在,打住!人人都掐住你的话头。退后,我们就要收服你这个羸弱之人了。小家伙们往后退,大个子们弯下腰,女士先来,弯下腰,低下头,一、二、预备,砰!我说,我们来踹踹他们的屁股吧!我曾在加利福尼亚州威德市工作,那时我戴着一顶黑色的高高的帽子,罩着我富有骨感的面颊。我以前常拿密歇根湖当痰盂吐痰,往北吐了一路从没被人发现,到了加拿大的育空地区,到了图森,反正就只能走到图森、育空,再走一英里我都受不了了——那年我过得混混沌沌(杰克,除非你要为我口交,除非你要吮吸我那桀骜不驯的大家伙),否则我们得学会不用工具干活,因为从来没人会有时间弄清从威德来的大个子是何许人也。他敢踹人屁股,所以就没有工具,但有困难。你问过吗?有没有?你他妈的笨蛋,你难道不知道,你可以罩着大伙儿,忍受苦难,担负原罪?配乐结束,月亮确实升了起来,但手绢里结了冻霜,真该死!我要走了,用手绢给自己擦一擦。这时,奇犬任丁丁[123]偷走了那匹神马——“超级首领”号客运列车[124]。那棵松树高耸入云,枝繁叶茂。现在,我脑海里萦绕着无数词汇,仿佛大脑就要炸开似的。呃,我们该回到哪里去玩耍呢?不,我们又错过了。不过,现在啊,哎咳,我的女人,呃,你快看看!啊,故乡到了,乔安娜!

雾中的琼·罗尚克斯

琼·罗尚克斯形单影只地站在雾中。她名叫琼·罗尚克斯,她知道这一点。正如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姓名,她当然也知道自己姓甚名谁。琼·罗尚克斯独自一人站在雾中,却有数千道目光从四面八方汇聚到她身上。在琼·罗尚克斯身后,矗立着那栋白色的旧金山公寓大楼。楼内那些老妇人在湖畔度假区的酒店里度过了整个夏天,现在却被吓得双手紧握,呆站在(被楼外的泛光灯)照得通亮的起居室内。那些起居室内有的装有百叶窗,但全都没有拉好。琼·罗尚克斯穿着一件貂皮大衣,站在潮湿的矮树丛边,身体斜倚着沾满露珠的金属丝栅栏,双手抚额。栅栏建在七十五度的陡坡上面,一边是富丽堂皇的旧金山迪拉克斯—阿姆斯酒店 中庭,一边是那条洁净的旧金山街道兼车道。怒气冲冲的技术人员聚集在栅栏后面,在雾中打着各式各样的手势。空中下起了蒙蒙冷雨,雾气随风而动,朝那些强弧光灯泡与普通灯泡席卷而去,使得周围一切似乎一直都在凄风冷雨中飘摇,就好像我们都在山顶上帮助勇敢的滑雪者免遭风咆雨啸。不过,那些灯光,还有席卷而过的夜雾,又使得他们似乎恰好身处飞机坠落或火车出轨的事故现场,甚或是在阿拉斯加州的某些建筑工地上——因为到了紧要关头,所以即便到了晦暗而寒冷的午夜,工人们还在加班加点。身穿貂皮大衣的琼·罗尚克斯正努力调整状态,以迎接一场哭戏。此时此刻,在俄罗斯山上,却有数以千计的旁观者把目光投在她身上。这些人在电影开拍前的最后一刻才听说有一支好莱坞摄制组前来拍戏,于是一吃完晚饭,就冒着大雾,三三两两地来到片场(跨过我放在那边地上的麦克风线)。当中有不少漂亮女孩子,披着丝巾,因为大雾笼罩,她们脸上泛着水气,显得娇嫩欲滴,嘴唇也透出月光照[125][126]耀一般的光泽(虽然空中看不见月亮)。平常在这个时候,那些性情乖戾的老人他们都会在这条静谧堂皇而又阴森空寥的斜坡街道上遛狗,但这次他们也加入旁观的人群中来了。旧金山的夜雾,就如同海湾里的浮筒,鼓鼓囊囊的浮筒,没错,就像鼓鼓囊囊的浮筒,在水中漂来漂去,漂啊漂,漂啊漂……那位年轻导演[127]表情急切,就像艾伦·明科[128]一样,(他穿的衣服是特意到布克兄弟品牌店购买的,松松垮垮,显露出一种狂野气质;最外面还披了一件长大衣,随风而动。他就站在导演席那边,全身心地投入到他的工作中去,不时大吼大叫。他有时手舞足蹈,有时突然低下头去,有时上下打量,有时抬手遮眉、估量戏是否拍得满意,有时整个人疾冲出去,有时神情不虞,有时还会偷偷转头瞄上一眼。他是一个典型的犹太人,双耳很长,留了一头漂亮的卷发,下颌下垂,总是阴着一张脸。不过,他的脸庞呈现好莱坞电影里常见的古铜色,而且那可以说是全世界最漂亮最诱人的古铜色,看上去感觉很舒服。你瞧,在这大雾朦胧的夜晚,他就像大天才一般,一门心思地研究着这夜色,研究着灯光的运用。几名灯光技师站在他身旁,手里拿着钻了小孔的硬纸板,通过调整硬纸板的位置与角度,把特定光线与阴影投射到附近的关键人物上去。不过,我总觉得有幽灵正从那个专为他而开的片场入口处走了进来)一脸热切,透过他那架单孔望远镜,紧盯着琼。然后,他疾冲到她那里。

他对琼说道:“我说,亲爱的,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什么吗?”琼说:“你是说,到了最后,要让灯光跃动不已?”

“没错,就是那样。我已经跟舒尔茨解释了十分钟之久,告诉他,你最后跟那个妓女一起走进来的时候,要调整纸板的角度打好光线。我都跟他说了,但他就是不听,所以我叫里德来干这活儿。这真是——剩下的事情能做好吗?”

“可以。告诉罗杰鲁,在那边腾个位置给我。哦,那些讨厌鬼到那里面去了!”琼最后说的“讨厌鬼”是指住在公寓大楼底层的那些人。在演员们等待导演安排妥当,以便继续拍摄的时候,那些人邀请他们进屋休息,还给琼·罗尚克斯沏了一杯热茶,让辛苦了一夜的她感受到了温暖。当她还是一个收费高昂却命运悲惨的妓女之时,她一定也有过在同样这种雾夜里劳碌奔波的经历,而过去发生的一切恰恰就在此时此刻重现。她身后站着利昂·艾罗尔[129]——突然之间,你会想起:“不,那不是利昂·艾罗尔!”(他已经去世了)。不过,那个人走起路来十分轻快,恰似利昂·艾罗尔。他站在片场里面,身上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华达呢大衣。那天下午,他一定就穿着同样那件大衣,在赛马场里喝得烂醉。明显是遵从好莱坞传统,两个正在巡逻的当地警察一致同意让一位摄影师给他们拍照,但如果觉得不满意,他们可以要求取回照片。那位摄影师就是长得很像利昂·艾罗尔的那个家伙。两个警察顺从地站着,肩并着肩。他们都穿着蓝色大衣,其中一个已经四十来岁了,另外一个则比较年轻。那个年轻警察才三十岁左右,已经结婚,有了两个小孩。他原本可能成为一名火车司闸员。不过,虽然他性格温和、顺从,不像军人那样耀武扬威,但他天生就直觉敏锐,所以最后反而加入了警队。这两个男人,看上去就像一起值夜班的父子。虽然身处冷冷清清的俄罗斯山富人区,但他们的关系却很不错。每到夜里,他们的身影就会出现在那些喧嚣热闹的夜总会。偶尔,社区居民碰巧无聊得紧,就会从窗口朝夜总会瞥上几眼(在这几条街道上,无论是清晨、中午还是夜晚,都没什么可看可做的)。两个警察就那样站着拍照。突然,每个人都注意到(人们站在冷雾中,就跟寒冬腊月里看球赛的小孩子一样,双手插入口袋。在北方,进入十一月份,每逢周六下午,社区里都会举行半职业橄榄球比赛。红色场地刚刚修整过,冰冷、坚硬。小孩子们就坐在场外的观众席后排观看比赛),人群中的每个人都意识到,那个长得很像利昂·艾罗尔的摄影师,其实就只是在摆弄灯泡,安装与调整三角架和补偿光线(他身旁站着一个女助手,正在调整那些奇形怪状、钻了小孔的硬纸板。他们就使用硬纸板来估算需要多少光线与亮度。但当那个画面最终映现在银幕上时,电影观众里又有谁察觉得到呢?)。于是,有那么一刹那,两个警察突然就处在泛光灯发出的强光之下。他们站在那儿,不知所措。或许,他们应当表现得有点警察的样子。他们双臂交叉,扭头看向别处,确实很有警察的架势。不过,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其实只是一边热络地相互打趣,一边等着拍照开始。但当那个摄影师第一次俯身去摆弄那个暗箱时,他们几乎都手臂挽着手臂,表现出十九世纪时的那种兄弟情谊来,等着拍照开始,就仿佛他们留着络腮胡子,下巴也胡子拉茬的,正在为德国乐团联合会的豆袋午后演出摆造型——过去,德国乐团联合会就经常邀请警队参加他们的活动。现在,人群悄悄流传起一种怀疑来,(这种怀疑当然也影响了我。我独自一人,站在那里旁观。科迪待在家里,什么事也不想做,就只想一个人静一下。跟往常一样,他脑海里都是那些虚情假意与肉体纠缠的情景,但他内心却无比黑暗,哀伤不已。)怀疑那些好莱坞摄影师是如此愤世嫉俗,在其拍摄过程中老是开些惊世骇俗的私人玩笑,怀疑他们给那两个警察设了个骗局。但是,很显然,长得很像利昂·艾罗尔的那个摄影师确实帮他们拍了照片,因为拍照结束之后,两个警察紧张兮兮地问了他的姓名,也把他们自己的姓名留给了他(好让他邮寄照片)。那个摄影师就像嗑了药似的,用嘴把胶卷从暗箱里叼了出来,然后像条件反射一般,立刻把它扔进口袋。那就如同大麻烟鬼去舔大麻烟灰,以寻求抽大麻烟的那种快感一样;又好比夜深人静时,莱诺铸排机已经变得滚烫,以至于你都能感觉得到某些金属零部件散发出来的热量,但铸排员却一定会觉得,往机器舔上一舔,就跟喝上一罐啤酒一样,爽呆了。显然,那个摄影师已经拍好照片了,而且实际上他将——不过,现在,那两个警察已经处于泛光灯射出的强光之下好一会了,被人围观,被数以千计的人们围观,包括我,或许还包括隐藏在人群里的骗子与杀人犯。两个可怜的警察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在他们的职业生涯,甚至在其一生当中,他们都还是头一次这样在泛光灯的照射下接受数千只眼睛的审视(这当然是那些好莱坞摄影师们耍的花招。他们想找找乐子,于是就让各地警察都那样子出出丑,直到警察们都加入工会)。但现在,那个男主角正站在人群边上,看上去有点怪异。我对站在我身旁的布朗夫人说道:“总之,我觉得他有点儿帅气。或者你可以说他长得很英俊——但是,我的上帝啊,当他转头看向我这边的时候,我真是受不了他眼中流露出虚伪的忧伤、奇怪的空虚、醉酒之后的困惑与茫然……他在找寻什么?你看,他是那么迫不及待地俯下身来,咧嘴大笑,就像是在溜须拍马。要是嫁给他那样的男人,岂不是糟糕透顶?你千万不要跟这样的男人结婚,要不然就得一辈子都挂着一张苦瓜脸。”但是布朗太太说:“你说的没错。不过,你得换个角度,看看他穿的那身时髦衣服,那让他看起来就像是十九世纪城堡画中的人物。你可以想象一下,他就是一个英雄,是伯爵之子,是最受农民爱戴之人。一辆四轮马车正停在路边等他,马路两旁长满了被雨水打湿的玫瑰花。今晚,他们要去俘获一位身穿礼服、脸戴黑色面具的美丽女孩。他看上去就是那个样子。我知道你说的是他身上那种令人厌恶的虚伪与几乎同性恋才会有的百变魅力。不过,你应该想想,他是个绅士,待人友善,从不伤害任何人,有那么一点女人气。很可能他深爱着某人,也许他有了七个儿女。这些谁弄得清呢?或许,他住在卡特琳娜岛上的一间小屋里,四周种满了玫瑰。他模仿洛可可画风,在画布上认真仔细描绘着他那个涂满防晒液的妻子与在一旁争抢糖果的儿女们。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你对他的阿谀奉承、闪烁其词又有什么看法呢?”琼·罗尚克斯站在雾中,导演正在给她说戏。听起来,在影片里,琼·罗尚克斯像是在熟食店里跟人讨价还价,又有点像是在瑞士伯尔尼和滑雪场服务员聊天。石阶那边,雾气笼罩,灯光折射得最为厉害。那里停了一辆卡车,看上去完全就像是一辆马戏团大篷车。但不管怎么说(那是一辆工具车,上面装了强弧光灯),那真的就是一辆快要散架了的卡车,里面放满了一圈又一圈的金属丝,而且你几乎都可以在那些焊接处找到小丑面具,真是让我吃惊不已……卡车尾部安了几块红色木板,挂着一块帆布,就算是一顶帐篷。帐篷底下坐着此次拍戏的几位主要负责人。他们要拍摄琼·罗尚克斯跑过白色车道(柏油路面)(呃),再跑上白色石阶,来到门口,然后在台阶底下停住(我说的不是她经过的石阶,而是一段混凝土台阶。事实上,那就是一条车道,是通往奢华车库的一段斜道,路面平滑),在那儿停下,朝远方的夜色投去惊恐的一瞥。琼确实这么做了,但她不得不朝着人群的方向瞥上那一眼。一开始,琼明显还想在这一幕里来场哭戏,但那位年轻导演把她给劝住了。这就是她之前双手托着额头的原因所在:她当时正在调整状态,准备哭上一场。其实,这一幕早就开拍了。琼哭着跑上斜坡,来到门前。但是不行,导演要求她重来一次,这次她不用流泪,而要满脸惊惧地从下面某处跑到夜幕下的那段普通车道。这让雾气笼罩之下的我们这些观众全都担心他是不是又想出什么怪念头来要制造全新的恐怖效果。实际上,人们现在都开始伸长脖子,往斜坡,我是说,往车道看去。我猜想会有一辆载满恶棍的凯迪拉克轿车从后面追上来(她这时到底是要哭泣流泪还是要做惊恐状,剧本里似乎已经写得很清楚了,难道不是吗?……那一定是导演自己灵感突生之后异想天开做出的决定。他很清楚后印第安时代的美国文化,很了解早期的美国文化)(我惊讶不已,呆站着)整个人群都惊呆了,那些少女们细心地注意到,那个导演站在风中,正心不在焉地给琼说着戏;当琼抽烟的时候,他就走上前去,为她抓住围巾,以防被风吹走。少女们觉得,对于一位影后来说,他的这一举动显得特别彬彬有礼。但事实上,我发现他的真实用意是拉扯绕在她脖子上的那条围巾,让她低下头来,真正仔细地听他那些精辟的最佳指示。我觉得他这么做多少有点无情。我为琼感到一阵悲哀,这不但是因为,尽管她身为影后(我对她的这个头衔一无所知),但这段时间以来她一直都饱受各种恐怖事情的折磨;还因为,在好莱坞这个信奉拜金主义的世界里,她已经被视为即将过气的明星。此时此刻,她当然(可能)还不是过气明星。但是,可以肯定,那些少女很快都会开口,说她的妆化得太浓了,她其实总是浓妆艳抹,而且走路都走得踉踉跄跄。她们说得很大声,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为的就是让我们充分想象,她的脸部现在松弛、下垂得多么厉害。呃,当然啦,我并不期待雾中的琼·克劳费什变成其他什么人。我就想看雾中的琼·克劳费什!——(除了电影里的爱情故事,观众当中还附带流传起其他风流韵事来)但我决心不让他们分散我的注意力。最后,剧组做了如下安排与决定:我原先还打算站在那片草地首次目击那种亡命追击的壮观场面,但他们最后突然决定用上那里(我之所以说“突然”二字,是因为从要拍摄的场景来判断,那其实完全没有必要),而所有观众不得不转移到一块限行区域内(仿佛导演们想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他们不是无聊取乐,而是要享受从人群移动当中获取那种法西斯独裁似的无比快感)。泛光灯照射着整块限行区域,将它与街道分隔开来,使之成为真正的“拍摄区”。摄像机,开拍!这样一来,被迫站在这些限行区域里的每个人都没办法回家了,因为没有后路可以出去。那些观众最后都被这些入侵者们包围、圈禁、拘押在里面,整个人群就如同被围困在阿拉莫[130]一般。我听见一个女人说道:“要是幕间休息时我还回不了家,我可要被骂死了!”但是,没有一个人,就连被匆匆忙忙派来、就站在隔离绳旁边的那个巡警,都没有提及或者听说幕间休息之类。如果人群的某些人不用上民主社会的智慧,那么整个人群将不得不彻夜都一动不动地站在限行区域里,被冻得直哆嗦,直到某个亲切、谦和的警官决定告诉他们,其实他们根本就不用站在那里,他们完全可以径直走向强弧光灯,甚至可以直接撞上去。楼上住着一些肥头大耳的先生们(请原谅我这么说),那些房子大多是他们的个人或私有财产。那些先生们、银行家或实业家,有的住在光鲜的俄罗斯山公寓大楼里,有的住在同样那条狭小车道兼半私有街道旁边的房子里。(顺便提一下,那条街道的景致吸引了像我这样的旅客未经许可便入内游览。到了星期天,那里白天时阳光明媚,傍晚却昏昏暗暗。在那里,你能够看见金门海峡出海口水域在闪闪发光,还能看见东方更远处大海里船只上飘摇的灰色旗帜,然后就是金门大桥对岸马林县那些寂静的荒山野岭。那里灌木丛生,幽幽暗暗,到处都是犬牙交错的峭壁峡谷,最高峰则是塔玛佩斯山。那里才是真正的美景!当然,在雾气朦胧的夜晚,没人能看见,当然也没有好莱坞摄像机能拍到那些美景!)有些商人住到这片引人入胜的街区,就是因为对他们后院里发生的不为外人所知(让人激情澎湃)的壮观场面感兴趣。那是他们的私人房产,虽然不为人们所津津乐道,但经常有外人来访。最后,来了一个州警。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纳粹分子,下颌突出,目光坚定;穿着长靴,佩着手枪什么的,十分惹眼。他一视同仁,冷冷地让每一个人都往后退,女人也一样。他走向我们那些大腹便便的邻居。他们回头看着他,满脸惊诧不已。其中一个人说道,他已经跟制片人或助理摄影师某某先生谈过了。他们当然知道整个拍摄过程,也知道物业管理部门已经将周围场地与附属设施租给好莱坞摄制组实地拍摄。因此,如果想要让他们后退,他得先搞搞清楚,他们是此处物业管理部门的客户,他们与物业管理部门之间存在利害关系,而正是物业管理部门雇用他们这些工资低得都无需缴税的州警来此维持秩序。现如今,只有那些大腹便便的商人才会厚颜无耻地靠玩弄法律文字游戏留在这里。因此,都见鬼去吧!当我试图挤到摄制组中去的时候(当时我穿得就跟他们一模一样,至少在夜色下别人都看不出来。我上身穿着一件毛领皮夹克,下身穿着一条斜纹棉布长裤。换句话说,我打扮得就像是一个驻守在北极地区的士兵,或者一个在雾中劳作的工人,等等),那个州警走上前来。他不确定我属于哪一方,就问道:“你是电影公司职员?”我本应回答:“是的!”但当时我正走向,或者说,我正决定面无表情地走向摄像机与电源线扎堆之处,而我边走边说:“不是!”那完全是无意识、不自觉地脱口而出。结果可想而知了!那个州警把我赶回人群中去。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只能在人群中探头探脑。那其实也是一种消遣,只不过循规蹈矩的老人们会满腹怀疑你是个扒手,从你身边悄悄走开。琼·罗尚克斯站在雾中……

当我看见数以千计的人们正肆无忌惮地盯着她,我对她叫道:“离开吧,宝贝,离开!”我对他们的行为感到无比尴尬。不过,说实话,那就是天性,或者说,是人性。所有那些人都想看你为了钱而虚情假意地进行表演。很可能你从来就没想过掉眼泪,但你却得硬挤出眼泪啜泣起来。琼,你何时才真正伤感,才真正流泪?是在过去的某个灰雾蒙蒙的清晨吗?那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苦难日子里。当时,女人深受性折磨,正如同她们现在正遭遇性挫折一样。她们过去确实那样,但她们现在不会了。她们这一代人在性折磨中成长,对那般境遇无比厌恶。每个人都能看出她的苦楚,因为岁月似乎已经在她手臂上留下痕迹,而她确实在渐渐老去。现在,无人为她鼓掌。但后来她得到指示,猛拉了三四下,终于将公寓大门打开,那时观众才为她鼓起掌来……现在,一切都无比寂静。这是好莱坞的伟大时刻,是非凡无比的电影镜头(你觉得,有多少制片人会因为这组镜头而激动不已?),那就像是一场斗牛比赛,当斗牛士该用剑刺死公牛时,他会沉着地利用好那一刻,而你,以前从未看过斗牛的美国人,才会意识到他们即将看到的是一场真真切切的杀戮。不过,你会震惊地发现,那种真实杀戮就像是一种相隔遥远、难以看清、枯燥无味的即兴表演,就如同卢·贾里格[131]击出一记本垒打,但他这次强力击球却还是让观众感到失望,即便下一轮他再次击出本垒打,也还是于事无补。此时此刻,那震天的声响,场地中央的追杀,集中反映了影片主题。整部影片,特别是这组镜头,其实只是摄像机在升降滑移当中所捕捉到的之前已经大致安排妥当的情节而已。当我们知道摄像机正在拍摄时,不论我们安排得是否妥当,一部影片便就此诞生了。每组动作都拍了三遍:琼冲上车道,拿出一串钥匙在门上紧张地摆弄起来,之后的第三组镜头我就完全看不到了。每个动作都拍了三次,每次拍摄之前导演都要仔细叮嘱一番。当这组镜头真正开拍的时候,全场一片沉寂,就如同斗牛比赛里斗牛士取得胜利了一样。琼·罗尚克斯闷闷不乐,脸色苍白,显得饱经沧桑,但还能稍微看出她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是如何狂放不羁。她那时还是一个追求时尚、蔑视传统的少女。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她却已经饱受苦难。安娜·卢卡斯塔[132]穿着条纹衬衫,站在斜坡下面的路灯底下卖弄风骚,就如同现如今你在任何海滨地区都可以看见的那些男性化的女同性恋一样。她们头戴码头工人特有的那种粗呢帽,穿着一件宽大长袍,正咧着丰满的嘴唇似笑非笑。她们站立的样子恰似琼在她拍过的老片中的站姿。在那些老片中,琼都是模仿克劳德特·科尔伯特[133]在影片《海滨调查》中的表演(忙碌的小女孩)。琼·罗尚克斯的的确确就站在雾中。不过,正如我们所亲眼见到的那样,强弧光灯将雾中的一切都照得无所遁形。现在,在这样一个俗套的故事里,当她将其因恐惧而扭曲的脸庞转向观众,准备跑上斜坡时,我们所有人从她身上感受到的其实不是害怕之类的情绪,而是她发自内心的恐惧。我们已经见过那样的表情了。呃,她转过脸去,随着布景往前冲。有那么一瞬间,我们突然感到无比的厌恶,但导演似乎很满意。他舔了舔手中的红色棒棒糖。

我开始诧异于,或者说,我开始注意到他那根红色棒棒糖。起先,我以为那是个哨子,接着以为是什么小器械,然后以为是什么怪玩意,再后来以为是一个张口器,最后才发现是一根普普通通的棒棒糖,只不过碰巧出现在外景拍摄地而已。在强弧光灯的照射下,这个吃棒棒糖的导演突然把棒棒糖举到唇边舔了一舔,然后他就想出更好的主意了。有那么一刻,观众们都希望他换个其他什么动作,结果他们都被吸引住了,不知所措,只得评论起那根棒棒糖来。与此同时,我焦急地四下张望。我不只是想找个更好的观望位置,其实是想设法爬到那栋公寓大楼楼顶上去。在那栋公寓大楼的房间里,那些老妇们正歇斯底里地握紧双手。很明显(因为她们本可以拉上百叶窗,或者用什么东西草草地遮挡一下),她们其实想看看街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想知道正在拍摄的场景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潜意识里,我感受到了她们的想法。随着摄像机开拍,在强弧光灯照射形成的大光幕中央,那些饰演匪徒的临时演员出现在街道上,身上涂满了番茄酱,看上去仿佛鲜血淋漓。老妇人们可能会因为信仰某种宗教而走火入魔,歇斯底里地尖叫着从五楼窗户跳下自杀,而这一幕又可能恰巧被价格昂贵的大型手摇式摄像机拍摄下来。这个画面如此令人震撼,所以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好莱坞巨头们都可能会将这个画面视为打牌、赌博之类情节的诱饵,好让观众的神经放松一下。夜色中,两个疯女人突然窜进灯光照射的那片区域。不过,事情发生得如此突然,所以人们一开始觉得是两块破布被风吹过,然后又觉得那是眼球神经压迫的结果,接着以为是摄像机弄出的鬼把戏,再后来又觉得那是灯光摇曳,最后好不容易才从那怪异可怕的轮廓中看出人样来。在刺眼强光之下,所有目睹这一切的美国老妇都无比惊恐,直挺挺地倒在地上。琼·罗尚克斯站在雾中,既不面露微笑,也不假装哭泣。她就那样站着,双腿叉开,隐隐约约还记得,刚刚她还想着要记住要从斜坡的哪个地方开始往上疾奔,这样她才有足够冲劲,能够坚持到冲上斜坡,而且在冲上最后几级台阶的时候,她才不会像是一个在水泥斜坡上爬得很吃力的中年妇女,而是一个在雾夜里茫然不知所措地迈动秀美双腿不停奔跑的绝望少妇(到了明天,会对灵魂、情爱、夜晚、眼泪、铃声、浓雾、悲伤之类的事情更加忧心忡忡),直接就冲上斜坡,毫无困难。老实说,我把那些老妇看得一清二楚。我看见一个老处女在厨房里点亮一盏灯。不知是什么原因,那灯罩已经被拿掉了。这样一来,她现在就有了一盏属于她自己的强弧光灯,尽管形象凄惨,但可以往下照向人们的眼睛(她不想让人观察她的房间)(她的厨房或是什么地方)。虽然通常来说,这种强光不会惹人注意,但在寻常夜晚里,它会让整个地区的人们都心烦,或者陶醉,或者激动。不管怎么说,她把灯拿到起居室里,而她跟一个姐妹或者邻居站在那里,紧握双手,往下看着那一幕。我可以看见她正在大声说着什么,就好像她也想在电影里露露脸,上上镜头。所以,她就在片场附近大呼小叫,歇斯底里而又无比怪异。我觉得她准是疯了。说真的,要不是这种酒店式公寓为她们提供了最基本的服务,让她们避免了科利尔兄弟[134]的命运,她们这群老姐妹们就只能独居终老。在美国各地,许多很富有却半痴癫的老妇就住在这种酒店式公寓里。呃,你可以想象一下,在这个夜晚,所有那些灯光突然之间就照到她们的窗户上,照进她们的起居室里,她们会有多么的恐惧,又会怎样紧紧相拥、嚎啕大哭。而且,她们自然会以为,即便世界末日还没到来或正在到来,那也是近在咫尺了。有一个头戴红色棒球帽的胖子在车道上来回奔跑着。看起来,他正在协助警卫,阻止车辆、行人等等进入。每当他们拍摄琼·罗尚克斯摆弄钥匙、猛拉大门的镜头,明显是由于摄像机的位置问题,过往车辆与行人都不得不在海德大街停下。于是,我注意到,另外一群人在海德大街上越聚越多,而且毫无理由地(当然是这样),他们只聚集在大街的某一侧。实际上,那里时不时就有一辆有轨电车驶过(这种电车是很值得拍摄的城市一景),传来阵阵叮叮当当的声响。但乘客们跟那些努力想要将那五彩斑斓的有轨电车拍摄下来的旧金山艺术社团毫无关联,就只想着回家。(事实上,好莱坞的男人们也是这样。我原本以为他们会兴趣满满地瞅瞅夜色中驶过的有轨电车。但我发现,他们显然不属于好莱坞时尚一族,而是跟纽约佬一个样,认为加利福尼亚州的其他地方都平淡无奇。所以,不管做什么事情,他们其实都了无兴趣。事实上,在他们的情感当中,身为都市居民的自豪与惊奇交相夹杂。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们当中有一个人偷偷地给有轨电车拍不止一张照片)(那个导演长相酷似巴德·斯库尔伯格[135])——车上乘客对于经过一个片场都感到十分讶异。不过,真正的加利福尼亚人对此毫不在意,或者说,他们理都不想理。片场后头,帐篷在海湾吹来的强风中东倒西歪。海湾那里广阔无垠,黑乎乎一片,看也看不清。海湾中央,矗立着破败不堪、惨不忍睹的阿尔卡特拉斯监狱。那里就如同加农炮的炮口。到了夜里,监狱的岗楼与过道等等全都灯火通明。那里是两千名死刑犯睡觉的地方。他们整天都睁大贪婪的双眼,透过牢房栅栏,注视着旧金山,密谋着惊天大案,成天痴心妄想,甚至幻想着在爱情方面大获全胜。嗯哼,总之他们想的都是整个世界永远都不会知道的那些事情——帐篷晃动个不停,技师们打着手电筒,弯腰干起苦差事来,因为那些卡车的轮胎上沾满了泥土,而且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四周还围着若干辆四轮马车。他们是好莱坞的脊梁,因为现如今的好莱坞电影,除了卓越技术就没有什么可以展示的。那些卓越技术已经准备好迎接一个伟大时代的到来,而机械大发展时代的这些工人得为这个世界提供帮助、提供便利。这些家伙在片场内到处闲荡着。虽然他们做得心不甘情不愿,但他们的工作颇有益处,能够让你实现目标(哈哈!)。夜里,他们冷得都想挤到一块,但他们还是得为好莱坞滑稽剧演员和哑剧演员们提供幕后支持,抓狂地干个不停。好莱坞,好莱坞的死神,都近在眼前。前面提到的那些狂热的半吊子制片人和脚穿靴子的中尉警官也是如此,一群人在那那张湿漉漉的低垂的帆布下面挤成一团。他们怎么就跟安提塔姆会战[136]中的军官一样,能在如此阴暗糟糕的环境中挤到一块,一边还寻找着他们觉得极其重要但其实根本不值一提的任何可行的角度?在蒙蒙细雨中,导演会突然跳出来,检查起一丛矮树来,因为在拍摄琼·罗尚克斯跑下车道的画面时,那丛矮树出现在镜头边上(当人们一边打哈欠一边胡猜乱想的时候,一直站在那里等待的并非琼本人,而是一个临时演员。她更加年轻,更加漂亮,也更加精神饱满。不过,她终究还只是一个小姑娘,双脚站得都酸了。她此刻在此只是为了赚点外快谋生,但她很有抱负,而且一定会成功。她所要做的就是攀上一个最为合适的大佬。我是说,那会让她更快实现目标。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大脑袋C·S·琼斯的事情?你知道那个满脸皱纹、浑身脏兮兮的老机械师吧?他在新墨西哥州的黄昏下,斜靠在水塔底下,吐了口痰,睁大他那双长了褶皱眼袋的眼睛,打量着前面的大地。大地一直延伸到地平线外,那里群山巍峨,天上云彩漫布,山中云雾缭绕,就如同上帝坐在沙发上一般。对了,还有海滩,我呸!我还可以告诉你好莱坞发生的故事——但那只是想想而已)。导演不厌其烦地拉过一根细枝,仔细检查了一番,就好像那可以增加这一幕的真实感似的。要是他想将它砍下来的话,他当然也可以那么做,但他最终还是决定不把它砍下来,而只需检查一下即可。他的这一举动吸引了数千只眼睛的注意。随着时间推移,电影公司搭建道具公寓大楼的费用几乎都可以用来盖一栋真正的公寓大楼了。各部门技师为什么会在强弧光灯照射下的片场里到处乱转、大声咆哮?雇来维持秩序的警察,无比恼火的制片人,舔着棒棒糖的导演,为什么会把他们的宝贵时间花在旧金山的雨夜里?——就是因为雾中的琼·罗尚克斯……

对我来说,要把琼从人群中认出来轻而易举,因为我非常了解她。当导演第一次跑去和琼交谈时,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正在说台词:“晚上好,女士!”那个小姑娘沉浸在自己的台词当中,幻想着在有轨电车上或什么地方碰到琼·罗尚克斯会有什么感想。在旧金山这个城市里,你经常可以看到身着皮草的高贵女士乘坐寒冷、透风而且一点也不方便的有轨电车。琼·罗尚克斯站在雾中!我没有揉眼睛,甚至连眨都没眨一下,目光穿过这黑漆漆的夜雾,看着那座桥。在我梦中,我的一个朋友恰恰就是从那座桥上摔了下去,就如同玩偶坠地一般。而我则是最后一个到达峡谷参加狂欢会之人,只得到末奖中的头奖,也就是一块变质的三明治。更为悲惨的是,沙尘暴从平原向峡谷袭来,巨大的帐篷都已经被折好收起了……没错!每当我想起好莱坞摄制组的时候,我总是想象他们出现在加利福尼亚的夜色中,趁着月光,走在帕萨迪纳市或是什么地方的一条沙路上,或者可能出现在莫哈韦沙漠深处的一个郁郁葱葱的峡谷里,或者出现在纳撒尼尔·韦斯特[137]笔下的那些如梦如幻的小树林里。傍晚时分,落日余晖映照着峡谷深处的那片小树林。天空呈现柠檬黄色,树林里从上到下也同样呈现柠檬黄色。一只小鸟停在沾着露水的灌木丛中,一边筑巢,一边鸣唱。刚刚宰杀好小鸡的牛仔们突然停了下来,倾听小鸟的鸣唱。他们来这里野餐,活动丰富多彩。在篝火的映照之下,他们穿的红色衬衫就好像闪着磷光似的——我觉得摄制组会到那种地方去。我还觉得他们最好在一个暖和的夜晚,来到加利福尼亚的圣华金河谷,在一条沙路上奔跑,穿过一大片田地。那时,恰巧无人耕作,所以地里长满了延绵起伏的青草,月光之下显得参差不齐,难以辨认。地里竖着几道篱笆,几棵黝黑大树上枝叶横伸,就如同吊死在三叶杨枝干上的亡命之徒的鬼魂。或许,摇摇晃晃的农场畜栏后面还停着一辆四轮马车。月色中,那畜栏看上去就像是受到诅咒一样。但事实上,农场里可能就住着一个意大利老果农和他的胖老婆,以及几只小狗。月光下,土路仿佛变成了乳白色。摄像车的轮胎已经充得很饱,车轮滚动,以每小时四十迈的速度从土路上缓缓驶过,轻尘飞舞,形成一片很低的尘云,挡住了天上的群星。卡车后部载着的摄像机朝着后方,操作者是几个身为美国鸟类学家学会会员的加利福尼亚州夜猫子,嘴里正嚼着口香糖。霍帕朗·卡西迪[138]头戴白帽,骑着他那匹闻名遐迩的骏马,在这种土路上疾驰,还特意沿着山涧和荒地而行。他并没有把缰绳系在前鞍桥上,而是优雅而坚毅地握住缰绳,看起来像握紧了拳头似的。夜晚寂寥无声,他却思绪万千。他是个逃亡者,身后跟着一群伪装成警察的盗马贼,而且那时他们就快要追上他了。摄影车引领着他们冲下一段长长的斜坡。很快,我们就会见到镜头切换到路旁,镜头里突然出现一座用一两根原木搭成的小桥。之后,月光照耀下的那片小树林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这是最为纯粹的加利福尼亚夜景。夜里,茂盛的树木显得尤为壮观。突然间,眼前一片漆黑,霍皮的身影奇而又奇地变得模糊不清,一刹那间就消失不见了。然后,盗马贼们从另外一侧出现了,乱成一团。发生了什么事情?霍皮是怎么逃脱的?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有什么计谋?不过,他似乎一点儿也不担心。很快,你就会意识到,他其实正准备躲进那些幽暗灌木丛中,让那些盗马贼从他旁边飞驰而过。之后,他只要骑上他那匹擅长玩这种花招的骏马悄然折返就行了(科迪:“诸如此类,说得一点也没错。”)。我想,此刻加利福尼亚州夜色温柔,摄制组正在拍摄这些镜头;然后,他们会坐在篝火旁边,一边吃晚餐,一边闲聊。我从未想过,他们运用亚历山大大帝的这些绝妙谋略就是为了拍好琼·罗尚克斯笨手笨脚地摸出钥匙去开那扇该死大门的镜头。而在现实世界里,就在半个街区外,整个交通都被阻断了,所有车流与行人都得等一个穿着制服的歇斯底里的傻瓜吹哨放行。那家伙突然觉得,他的两瓣屁股抽搐个不停才是最为重要的事。这一切都反映在他那张因为惊讶而僵硬扭曲的脸上,而在你、我和科迪三人看过的所有B级电影里,我们喜欢的那些傻子脸上就恰恰常有那种表情(那表情就跟那个摆姿势拍照的警察,也就是年纪较大的那个警察如出一辙。或许,那些傻子本来就是他演的)。这让我突然意识到,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所以他一辈子就思索过那么一回,并且获得了他成年以来的惟一一种认识。之后,他又战战兢兢地回归其傻子角色,成为最具代表性的傻子。他走下自家的楼梯,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在下楼时已经随着时光流逝而变老,结果滚下了楼梯……不知道年纪较大的那个警察到底有什么魅力,反正人群中的另外一个老家伙借着泛光灯盯着他的老脸直看。泛光灯下的那家伙走路轻快,却常被误认为是喜剧演员利昂·艾罗尔,那可真是悲剧啊!但我或者那个老家伙又怎么会知道他并非利昂·艾罗尔呢?——当年纪较大的那个警察发现泛光灯照在自己身上时,他才终于明白,那纯粹就是一种象征(六月十四日晚上你在哪儿?)!但在那之前许久,整个人群就已经明白这点了。在他了解那一点以前,他们就已经看清了一切。不过,虽然他不够聪明,但他看起来确实在转动脑筋思考。他用下唇抵住上齿,彻头彻尾地傻笑起来。他看着他的同伴,皱了皱鼻子,不再去想接下来要想些什么,又该做些什么。他想起来了,不过不是立刻就想起来,而是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他自己就是一名警察。那一刻,在耀眼的灯光下,他努力摆出警察的架势,重新把注意力放到琼·罗尚克斯在雾中拍戏的戏剧性场面来。但我发现,即便如此,当摄像机开始拍摄,他仍然时不时地望向天空。琼·罗尚克斯站在雾中……好莱坞并不是以梦想赢得了我们这些观众,它只是使我们自己拥有更多天马行空的梦想,让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变得如此奇奇怪怪、懵懵懂懂、不可捉摸、疯疯癫癫,呃……雾中的琼·罗尚克斯……人群中的那些小姑娘长得都很漂亮,头上披着花色丝帕,琼也是如此。她们长得美丽动人,举止优雅,还妙语连珠。我们站在一块,聊得很是愉快。但我的双眼还是转个不停,目光总有那么一点邪恶。我用眼角余光瞥到形形色色的矮胖女孩,有的嘴唇呈樱桃色,有的动作敏捷,有的性格活泼,总是朝着男孩子们抛媚眼。而我,就是一个头脑简单的幽灵,就是她们的影子,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琼·罗尚克斯站在雾中!当我们看见她独自一人,突然沉默不语,我们都能感受到她的无比忧伤吗?她站在灯光照耀下的篱笆边上,随时准备着向万千观众倾诉她的强烈情感,对着他们吼叫、呕吐、自残。我们都噘着嘴,无比颓废。尽管灯火通明,但墙上的背景画在雨中还是显得模糊不清。那上面画的是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总统,那位能工巧匠型的魔术师,谜一样的人物。这幅背景画投下了大片阴影,但没有观众站在其中,探讨情感、政治和社会问题是否跟线圈状态或折叠机的功率有什么关系。那个时候,她当然是一个很棒的性伙伴。不过,至于她的风骚与舞姿,呃,他们就不得不接受工会性别顾问委员会委员们的意见了,就是那边那些家伙——有那么一刻,一个百万富翁全神贯注地看着这边发生的一切。他住在旁边的一套豪华公寓里,现在正站在一辆马戏团载货卡车旁边。他就跟我一样,不是回头看看有没有人瞧见他,而是用手轻轻地擦一擦卡车车斗的护栏,想要靠在那上面。但这并不是因为那车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因为车子可能很脏了。他站得离我很远,因为我站在人群后面,什么也看不见——与此同时,又白又亮的灯泡照得那块空地灯火通明,精彩的故事情节就在那里展开。走近海德大街时,我第一眼望见那些灯泡,就觉得我没办法再走到俄罗斯山山顶上去了,只能看看热闹,然后回家。那些灯光太亮了,以至于我都以为是什么新成立的民防组织正在开灯测试,看看到底要多亮才能让轰炸机在旧金山的雾夜里发现他们。那里的灯光亮得让人感觉尴尬。在那光亮中,不光我自己,还有周围的所有人,最后都觉得应当狠狠地诅咒他们,因为我们除非穿过限行区域,否则根本就没办法离开。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就用强光照着小巷出口,给行人指示路径。要知道,好莱坞当然想要看到有那么多人前来围观。嗯哼,我是说,好莱坞绝不只是就想看到我们这些人前来围观。我们都不得不穿过灯光照射下的那条窄巷。我们感觉自己就像被警察从淫秽场所带回去拷问,简直没了身份没了尊严。那种感觉是如此强烈,所以我迅速躲到两个骗子身边。他们曾经对楼上的那些老妇评头论足,就好像他们其实——他们也是窃贼,或者说,他们很想,比如,去给那些富有的老女人充当仆人,然后把她们洗劫一空。我们穿过小巷的时候,我一直躲在他们的影子里。不过,其中一人注意到我一直跟着他们,看上去有点恼怒。于是我不得不向前紧走几步。有那么一小会,我变得亢奋,飞奔起来,整个人像是融入好莱坞的熊熊烈火中去。走了一会,我又躲到一个年轻的女图书馆管理员身后。她来自阿肯色州的小石城。自从她在加利福尼亚州定居以来,这还是她首次目睹好莱坞的电影拍摄过程,但她已经觉得厌烦了。早先,在第一组镜头开拍之前,一个漂亮但有点古怪的女孩冲上了车道。她戴着眼镜,身上穿着很普通的大衣,脚上蹬着一双平底鞋。她表现得就好像迷路了似的,停下来跟人说话。或者说,其实是那个漂亮的女替身演员开口跟她说话了。后者就只是相当自然地向她解释了些什么,但接下来我们所有人都看见那个女孩呆住了,咯咯傻笑起来,让人感觉像是在拍电影。我们对她一笑了之,都觉得她就是一个古怪的片场不速之客,而不是一个在片场迷宫里迷路了的普通女孩。呃,她其实就是一个长得很迷人的小姑娘,跟着其他人一起过来,最后来到一条长满野草的斜坡,也就是片场那里,观看起电影拍摄来。她站在人群后面,面带微笑,感觉有点孤零零,又有点局促不安……但她的双眼流露出某种狂热的梦想来。不过,我还是决定看好莱坞的精彩表演。她到了那儿……琼·罗尚克斯站在雾中。她站到那个女替身演员原来的位置上。他们已经准备好拍摄最后一组镜头了。周围混乱不堪,于是那个警察吹响了手中的哨子,哨声尖锐刺耳。他一直以来就是一个傻瓜,努力想要登上成功与权力的顶峰。现在他终于达到了那个高度。事实上,每组镜头拍完之后,他都要吹一下哨子,示意海德大街上车流人流可以继续行进。被困人群中还是有些人想要经由那条灯光亮得令人反感的逃生小巷回家去。但他们将不得不面对一个严峻考验,接受一次比赛西尔·B·德米尔[139]所能想到的还要更加残酷的挑战。行人一个个都脸色煞白、神色惶恐,困在海德大街上动弹不了。身穿制服的美国内政部警官们蜂拥而出。其中一个笨家伙长得特别高大魁梧,理所当然就是好莱坞电影里的那种完美警察。不过,他们之所以雇用他,肯定是因为他的外貌,而不是因为他接受过的训练。我看见他握住手枪扳机,一路狂奔,跨过(或沿着)从精英训练营探出的那些精致的意大利式阳台护栏。在明亮的灯光下,大家看得一清二楚,他穿着一身黑乎乎的制服,倚在大理石护栏上面。他得跑去调查他想象中的源自小巷入口的那场交通混乱,要不然他就无权在每组镜头即将开拍之前突然蹿出来,大叫某些他自己捏造的姓名,或者含糊不清地装作是在喊某个人。他把手放在枪上,就好像他们正对着他拍摄一般。但是,如果你完全相信我之前所做的观察,我可以向你保证,他们并未那样做。明白没有?不过啊,那些人就这样跑到了巷子尽头,目光越过那片悬崖峭壁,看着周围的全部景致与一切事物,看着俄罗斯山山顶,俯瞰着这座城市周遭的万物,以及那边的奥克兰海湾大桥——人群缓缓地向前涌动,想看看琼如何演绎一个惊恐万分的女人胡乱摆弄钥匙,而且猛拉了三下才拉开大门那一幕。透过雨幕,我想要看清摄像机到底转没转动。如果摄像机已经在转动,接下来我就可以准备好亲眼目睹那重要一刻了。我竭力想听到有人高声喊出“开拍”之类的信号。人群中阵阵骚乱,传来刺耳的嗓音。他们觉得很冷,被人群包围着,就像傻瓜一样,白痴似的,被困在这里。现在,他们友好地闲聊起来,小孩在黑暗中扭打玩闹着。在这妙趣横生的夜色中,那些女孩子陷入恋爱当中,冲着追求者微笑。但她们的小狗挣脱了狗链,所以她们只得全然不顾其淑女形象,在人群中飞奔着追赶起来,想要把小狗狗重新抓住、拴好。我看见一个相貌美丽但古里古怪的中年妇女。她以前从未独自一人出门过,但最后还是决定匆匆披上一件大衣,下楼来看看真正的好莱坞电影拍摄。现在,她激动地四下张望,同时面带微笑。那笑容中流露着感恩、兴奋与放松等等,我都没办法说清楚。她站到公园人行道上面,看得如此入神,以至于她都没注意到自己站得摇摇欲坠。因此,当她双脚着地时,她都没意识到那纯粹是本能反应,于是吓了一大跳,向前一个趔趄,摇摇晃晃,差点就摔倒了,好在最后还是站稳了。附近的每个人,比如我,都离她很近,足以看清她上演的这一幕小闹剧。为了缓和尴尬气氛,她朝我们报以微笑。但我们都转过脸去,根本就没人搭理她,而她最后只能朝着空气微笑了。虽然她也意识到自己白笑了,但她还是冲着摄像机那个方向微笑着。当时,摄像机正对着柏油路。灯光照在被雨水打湿了的路面上,一片亮白。她只能对着夜幕和风雨微笑,但没来由地,那笑容显得失落空虚、毫无情感。夜风吹过海湾,吹过一两座阴雨绵绵的荒山,那里都是从西雅图乃至更遥远更寒冷的北方地区延伸而来的余脉。琼·罗尚克斯低垂着头,双臂环抱。她已经准备好拍摄另外一组镜头了。我站得都感觉很累了。她往前移步……啊,一定是开拍信号已经发出了。摄像机也确实在转动着,就好像一个橄榄球运动员罚踢了一个悬空球,球呼啸着往高空中螺旋飞升,令人称羡,但那一踢发出的声响却并不令人满意。现在,无情的摄像机晃晃悠悠地转动着,最终把焦点锁定在琼身上。琼开始奔跑,发疯似的冲上斜坡,一边在皮包里胡乱翻找,最后终于摸到了钥匙。同样这些动作他们已经拍了两次,但这次就如同杂耍表演那般完美。她跑到门前,在门上摸索着,找到了锁孔,插进钥匙,高兴得就好像她达到了性高潮一般。但就在这一刻,我们都看到她绝望地叹息起来。她拉了一下门,但是,上帝啊,门没拉开,还是死死地关着。你都可以感觉到,人们对那扇门产生了敌意。但这个镜头不会被剪掉,要不然影片就会太过枯燥无味了。到了电影首映之夜,观众也会不约而同地憎恶那扇门,尽管那只是一扇普普通通的门而已。我看见琼用力拉门。她满脸惊悸,突然仰头望向天空。呃,不对,通往车库的那段斜坡车道十分平滑,旁边的台阶上竖着一盏路灯,所以她其实是望向头顶的路灯。她用力拉门,两下、三下,门终于打开了。人们都欢呼起来,但那欢呼声很快就消散在这绵绵阴雨之中。琼终于把她的第三组镜头拍好了——摄像师突然开始拆卸拍摄器材。有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就像是小狗被主人从手里甩下去一样。那是一根还没抽完的香烟,是导演助理扔掉的(他身材高大、表情严肃,看上去就像铁路行李搬运工的领班。他的帽子后压,就戴在后脑勺上。在片场里,只有他就这样随意地戴着猎帽。我看见一个小男孩,胖脸颊、大眼睛,戴着眼镜,像是正在接受良好教育,看上去挺聪明,还十分好奇。拍摄期间,小男孩很起劲地在片场里跑来跑去,找工作人员问了一些很有见地的问题,还让他们坐下休息。但导演助理显得很友善,如同一个慈父,而不是像警察一样。他只是追在小男孩后面,把他赶回人群。这样一来,小男孩就只能像我们一样待在人群中看热闹了)。这组镜头拍完了。一辆马车驶过来停下。琼披上一件斗篷,然后消失不见了。她就在爬满玫瑰藤蔓的那堵墙壁后面……但是,不对,实际上,她那时正跟那些主要演职人员一起待在帐篷里。看上去他们要再拍一组镜头,然后大家才能结束今晚的工作,去看看旧金山有什么好玩的。有一个技师对他的一个同事说道:“我都不知道我今晚要做些什么。”换句话说,摄制组的每个工作人员都开始放松,聊起收工后要做的事情来。于是,在现场折腾了许久的大量围观者开始离开。事实上,我也跟这群人一起离开了,穿过那片光幕。灯光耀眼,就好像审判日来临,令人心中生出罪恶感来。那个导演助理四处晃悠,似乎正在收拾东西。人群当中最为漂亮的女孩子名叫苏珊。她长着一双黑色大眼,正跟当地社区一个名叫詹姆斯的小伙子热恋。詹姆斯长得高大帅气,最近很可能会获得一个奖项。他会去好莱坞发展,同时成为一个篮球明星。他天生就拥有一双紫色眼睛(还长着惹人怜爱的长睫毛),看上去就像女孩子一般娴静,所以他也会成为各色同性恋的追求对象。芭芭拉也跟母亲和姐姐一起出来看电影拍摄。她也铁了心要追求詹姆斯,所以就跟苏珊闹翻了。于是,在整个这段时间内(在这期间,警察获取权力,制片人赢得时间,影星赚到数千美元,等等,而那些老妇则绝望得握紧双手。就在此时此刻,浓雾弥漫,轮船驶向黑蒙蒙的大海),她跟苏珊两人都一直激烈争辩,好吸引詹姆斯的注意。但是,詹姆斯陪着他的伙伴、他的弟弟以及他的小狗,丝毫都没有注意到自己的魅力。于是,当芭芭拉特意跟她妈妈和已经过了青春年华的姐姐道完晚安时,她姐姐居然会因为詹姆斯而低声啜泣起来。她就喜欢那样,让人难堪、让人痛苦。她说道:“好吧,芭芭拉,如果你坚持要在外过夜,那么你明天早上得跟我们说说所有细节……”这样一来,詹姆斯不得不稍稍走远一点,好避开这个话题。这戏剧一幕跟那边的电影拍摄同时进行,然后芭芭拉正式向詹姆斯介绍自己,硬要跟他聊天。但他正跟苏珊热恋,所以不停地朝苏珊瞥去。不过,当我刚刚提过的那群人离开的时候,苏珊就在里面。她就这么扔下詹姆斯,回家去了。她觉得自己打败了芭芭拉,但是芭芭拉却觉得她自己打赢了(全方位地击败敌人,取得胜利)!呃,我得说,所有这些发生之前,在第一组镜头的第二次拍摄期间,苏珊和詹姆斯在围栏那边发疯似的跳来跳去,玩得兴高采烈。我观察过那个并不比我大多少的导演,并且从中获得了乐趣。但我在这里待得太久,所以原本那种乐趣已经消失了。那个导演也不知去向,我再也找不到他了。他消失在远处某个奢华之处,比如,穿着大衣坐在比弗利山上的某个游泳池边上,手里拿着一杯酒,沉思着。至于曾经可怜兮兮地站在雾中的琼·罗尚克斯,她也走了……我想,今晚在城内某家山顶酒店,屋顶花园上方有一间奢华客房,灯光柔和,而琼就在屋内举起一杯香槟酒,贴近双唇。拂晓时分,琼·罗尚克斯睡醒过来,看到奥克兰市上空的第一缕晨光,看到从沙漠飞来的小鸟正在空中疾冲猛扑。这时,浓雾将慢慢消散。

一想到查理·布雷维特的思想,(“啊!好莱坞女星的乳房,曲线优美,还是特写!你还能要求得更多吗?”)我真希望十月份再来一次。那时,在新英格兰地区的铁轨旁边,树叶已经开始飘落,积聚成堆。我可以吟诵女人si处的甜蜜爱液,也可以唱一首颂歌,说说你是如何在封闭隧道中被蒸汽闷死的。或者,我也可以轻舔她的烈焰红唇。那红唇透露出她的内心欲望:她什么都不想做,就想有人好好地跟她云雨一番。杰克啊,你总是可以从一个漂亮女人脸上看出这种神情来。这个女人用仿手工花边掩住了她的阴hu(模仿之类的)。她的深色双眼长得就像一汪池水,目光深邃。到了午夜,她就变得无比放荡。她青春靓丽,既不会愚蠢地矫揉造作,也不会可恶地唯利是图。她就像一个乐于干那行当的妓女,嘴唇丰满,但显得无比放纵、淫荡。她一直都乐于躺倒在地,吮吸、吞吐男人的阳根。啊,到了午夜,你双腿间的漂亮阴mao,就是我的最爱!你的双目如星,目光如电,让我觉得,不论发生什么事情,月亮板着那张哀愁的老脸,一直都在注视着这个世界。你和我,世间万物,我们的爱情,我们的内心,都处在这屋檐之下。月亮为双双对对的两性动物而存在,但它也流露出同样的哀愁。它迸射出忧郁的光芒,直入你我的心灵。而你啊,你这个天使,你这个艺术家,让我无比饥渴。你全身上下流露出的每一丝女性特质都让我即便身处教堂也无法抗拒你的诱惑。无论何时,不论在谁面前,不论在哪里,哪怕是在十字架上,在耶稣受难地戈尔戈萨,还是在雪堆上,在尖桩篱栅上,我都想舔舔你那雪白的小腹。我想付给你周薪五十七块九的基本工资。这样一来,当红日西沉的时候,我就可以让你跪在洗衣机旁边,为我口交,让我爽上天去。哦,你这个长着灰色双眼的可爱小宝贝,你这个女人,你心灵美丽,你双耳娇小,你就是一个完美的小女人。你这个小可爱啊,我真想干你呀!我想用双手紧紧抓住你的双腿,用力将它们分开。我想让你躺倒在地上,看着我,看着我。你想看我哪里就看哪里,我对你也是。我们彼此相互了解透彻,不再有兰波,不再有化妆品,也不再有诗歌,就像你一直以来想要的那样。从开始到现在,你一直就像个甜心宝贝。以后,你还会是甜心宝贝。在那空荡荡的天地之间,雨还在下个不停吗?

你的眼睛亮如午夜的星星,你的双唇红如月光下献祭的鲜血。当大象踱步、跺脚、低鸣、转身时,它们的巨大身躯所要承受的全部重量大得令人难以置信。你的双肩就跟大象的身躯一样,也要担负重担,所以肩膀很宽,毫不紧绷。你天生香气逼人,漂亮如雪。你用黑色蕾丝遮住双乳,就好像乳房如蛋糕,而我会把花生酱和奶油涂在上面似的。我一直都很喜欢你的双乳,尤其是那无比精巧、令人赞叹的ru头,就如同蛋糕上面的糖霜,锦上添花。但是,只有当ru头变硬,表明你内心无比兴奋的时候,我才能够去抚摸它们。我在那条木筏上面降生,我指的是东河上的那艘驳船。当时正值二十世纪纽约狂喝啤酒、兴建铁路的时代,而我父亲是一个内河船工。亲爱的,为什么没有了你,夜晚就没有了意义?没有你的话,在无数个夜晚,我就只能去找你那些面色苍白、体质虚弱的姐妹们一起作乐了!亲爱的,虽然你名叫露比,露比,玛丽,露比·玛丽,淫荡的血腥玛丽,但既然我找到了你,你还会变成一个老巫婆吗?我绝不会催逼你变成老威廉·巴特勒·叶芝那样的人。他真是一个讨厌鬼,就是一个爱尔兰王八蛋。但我喜欢他,欣赏他。诗人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写过一首名为《帕特森》的长诗。在那首长诗里,他在磨坊里缝了一件寿衣,或者暗中用下一茬半成品茶叶养出了一批怀孕母牛。那时,我自己在中国就泡那种茶叶,而且根本就不用费心去询问茶叶的价格。

可怜的美人儿啊,我了解你的蜜穴……不要这样就死去!宝贝美人儿,你的双唇很冷。你都还没有跟我一起飘飘欲仙呢!要是你能和我永远尽享鱼水之欢该有多好呀!呃,安第斯公主啊,我们可以躺在游泳池里,彼此相拥。我要跟你做爱,而且正如我的第一任妻子过去常说的那样,我会爱你“爱得轰轰烈烈”——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会跟你做爱做得天翻地覆、轰轰烈烈……我想问一下,你想吗……我才不在乎你愿不愿意呢……我的习惯也就是你的习惯。我自己的习惯确定下来,然后那也就成了你的习惯。我没有什么特殊习惯,但你有一个。你的习惯就是我的习惯,我的习惯就是你的习惯。美人儿,继续啊!来做做做做做做爱啊!——那次,我舔了舔你的眉毛。我得说,那只是我心里所想,而非确有其事。(昨晚)你为什么要躲着我?如果你死了,我也会死。

好吧,克莱门蒂娜对那会如何回答呢?那时,或者不迟于那时,她身穿一件十二号大的羽绒衣领皮大衣,上面已经破了若干小洞。她会马上就回答:“你看看,他们都是怎么说你的?”衣服太紧,缝线都已经绷开了,所以我总是建议学生把他们的口香糖粘上去。

但你不能说,在一九四九年夏天我前往西部寻找科迪之前,我们之间其实并未发生过什么精彩绝伦的故事。

我还在丹佛时的一个夜晚……那是在我动身前往西海岸之前……似乎已有预兆。我突然意识到(我刚刚把一个非常成功的年轻美国人送上飞机。他是一个公司高管),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无关紧要。在美国,等待男人灵魂去体验的,不仅有成功,也有失落与空虚。我走出机场,穿过一片广阔平原。当然,整个丹佛就是一片平原。我是一个穿着红衣的伤心客,远远看去犹如地球表面上一个红色斑点。我也是一个沮丧的搭车旅客,没人愿意载我一程,只有一个可怜的黑人士兵例外。当我问他能否载我去丹佛的一个黑人小镇五点镇时,他不知道那个地方,却对我很友善。但作为一个白人,我也因此不会心有偏见地认为黑人的生活应当怎样怎样。我来到丹佛街上的时候,正值八月的一个夜晚,灯光柔和,夜景迷人,令人心旷神怡。我得说,当时还是黄昏,晚霞照得天空无比绚烂。你可以看见那些昏暗的小巷里建了许多棚屋;你还可以看见许多草坪。在丹佛各地,不论何时,你都可以看见许多草坪。华人街教区长住宅前,或者工厂里,你都可以看见草坪。你可以躺在草坪上喝个烂醉,弄丢钥匙……在草地上翻滚……那夜,我行走在丹佛城内——但就只是在威尔顿街与二十三街或二十五街的交会处,就在那附近,在储气罐和垒球场旁边。我带着愁绪,拿上一杯血红热辣的红辣椒粉,到了那里。我还带了豆子;不,我那次没带豆子。丹佛老城宁静迷人,但二十三街与威尔顿大街交会处的草坪则更加乱七八糟。非洲裔与墨西哥裔小孩子们整天都在那里玩耍,因为他们父母没有告诫他们不要践踏草坪,而草坪上也没有竖立标志牌。因此,你会发现,草坪上留下了一条条无比肮脏的小路。附近搭建的栅栏也都快要散架了。这就是丹佛:清晨时分天空碧蓝,空气清新,摇摇晃晃的栅栏、乱七八糟的后院与冒出浓烟的焚化炉随处可见;到了黄昏时刻,却幽暗得不成样子。事实上,在一九四七年,我刚刚遇上科迪。那时我就在梦中预见到,我们白天在建筑工地打工,夜里就到酒吧里喝酒胡聊。我感受着那些小巷、栅栏与街道——我称之为“神圣的丹佛街道”,因为它们特别幽静。我沿街而行,心情沮丧。我看见,那个公司高管,也就是神秘的布瓦维尔[140],那时还只是一个无趣的老提瑞西阿斯[141],沮丧不已、唉声叹气。他心里不知所措,只会怒气冲冲地走来走去,或者打着呵欠坐等着。他总是在等待,等待。他内心压抑,什么都没有得到,变得越来越麻木。他拥有的最大魅力完全不值一提,就如同旧抹布破得不成样子一般。事实上,在科罗拉多州逗留期间,我们曾一起站在中央市的一座高山山顶,俯瞰周围群山。阳光照在冰雪覆盖的山脊上面,金光闪耀,犹如天堂。天空中飘荡着奇特的冰晶云,雪花洒落、狂风呼啸。但我们无比兴奋,对那刺骨寒风毫不在乎。要是就我一个人的话,我可能会感到无比惊讶。同样,要是只有自己一人的话,他可能也会……但是,站在某个高度(无论是物理高度还是社会高度),去眺望,去拥有,去占据这个世界,对我们两个人来说都毫无意义。他说了其他一些废话,可能是一些无聊的奇闻轶事。你必须了解那个的精神世界。于是,夜里我走过丹佛的一条条街道,从许多女人、小孩和男人的身边经过。夜幕下,女人与小孩的身形都是黑乎乎的一团,他们总是说得轻声细语;男人们则坐在门廊上休息,手里的烟斗飘出阵阵香气。事实上,在某一刻,当我走到一条人行道的时候,一个黑人女孩盯着我问道:“是埃迪吗?”我走过那些褪色了的广告牌。在丹佛,广告牌都是使用深蓝色或者深绿色背景,再刷上白色油漆。我抬头看着那轮迷人的弦月。月亮依然留在天上,歪着忧伤的脑袋,哭泣着,为这个世界哭泣着。“垂头丧气到丹佛,垂头丧气到丹佛,我除了萎靡不振再无别物。”我记得这是我以前写的叠句。突然,我来到一场垒球比赛的现场。赛场里灯光耀眼,那些年轻的业余球员们都很兴奋、很卖力,在沙地上忙乱地冲锋陷阵。观众席上坐着的都是场上球员的父母、姐妹与伙伴,他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加油声,欢呼雀跃地观看着这场长达九局的垒球拉锯赛。一个球员正朝着二垒击球,弄得尘土飞扬。他的前两次击打都出了左外野的边线末端旗杆,第三次击打又出了界,于是观众席上传来阵阵叹息。垒球场就位于煤气厂的储气罐下方,灯火通明。我觉得,明明心情不爽,还要在那里打垒球比赛,实在是相当可笑的一件事情。夜里,他们本应待在角落里看丹尼·蒂姆维特[142]等等在报纸上连载的连环漫画,跟童年伙伴敞开心扉。但是,他们无法像原来那样享受比赛。事实上,与此相反,他们不得不马上就成长为明星,不得不匆匆忙忙就去接受职业舞台与大学学业的考验。可怜的墨西哥裔小英雄——他们就有如丹佛夜色中的科迪们!那时,在露天看台上,经常有一些像乔安娜这样的金发小美女在为球员们喝彩助威,只不过神色总是带着点愁绪。她们是球员们的忠实拥趸,虽然内心有点柔弱,助威声却十分响亮。她们长声尖叫,为她们的兄弟跺脚助威。当她们的兄弟表现精彩的时候,她们就为之喝彩、欢呼。至于我,则跟一个老流浪汉坐在后排。他那时的惟一兴趣就是盯着邻座那人的侧口袋。那家伙正用开罐器打开一听冰啤,而侧口袋里还放着另外一听。老流浪汉心里盘算着自己是否有足够的钱也去买几听来喝,于是就在口袋里摸索起来。我朝大街望去,看着那个十字路口。红灯亮了,车辆都停了下来。我还闻到了尾气的味道。我的目光穿过车流,看向那些破败的门廊,还有那些草坪。夜幕下,有一些人正在那些地方散步,时不时地看一眼比赛,或者仰望天上的星星与月亮。又是一个夏季!冒着夜色,在赛场里蹦蹦跳跳,那些英雄们可真是令人同情啊!而这恰恰就是科迪曾经跟我提过的那块赛场!当时我听得云里雾里,所以现在(还有以后),当我回想起这个地方的时候,我总是以为他许久以前曾在这里弄丢了他的橡胶蹦蹦球。过去,他总是一路拍打着这个球去上学、放学。当时他才十或十一岁,正跟他父亲一起住在拉瑞姆街的廉价旅馆里,但同时也会去上学。一开始的时候,他只在人行道标</a>志线之间的空白区域里玩蹦蹦球。后来,他的身手越来越灵巧,会把球用力扔向车库和摩天大楼的围墙上,让球反弹,然后他再飞一般地穿过街道、穿过车流,去把球寻找回来。再后来,他开始骑上自己的自行车,出去送早报或晚报,或者推销泡泡糖。他就像萨洛扬笔下的主角,在自行车踏板上找到自己心灵的存在价值与合理性。欧文告诉我,他“靠帮别人擦洗掉窗玻璃上的泡泡糖赚钱过活”。闻听此言,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幅画面:周日拂晓,大家都穿过科尔尼广场前往教堂做礼拜,而他却在布洛克曼家擦洗窗户。事实上,我知道他当时既为一个泡泡糖供货商打工,也跟一个搭档骑自行车送报谋生。那个搭档是一个印第安人,不是瑞尼克,而是本·罗威尔,也就是一九四三年平安夜在欧扎克山脉被一个衣衫褴褛的车主开枪打死的那个家伙。那是一种尝试,是一次心灵骑行,而且比起他以后对台球的沉思来还要让他走得更远……那也是一种背景,或者一种前景,让他无拘无束,不用为金钱而忧愁——于是我变得萎靡不振,我在丹佛变得萎靡不振,我萎靡不振了。我心中暗想:“少年时代已经过去,你再也无法像这样打垒球了,但因此而难过又有什么用呢?你还可以踏上另外一次非凡之旅,去看看科迪到底在做些什么。”哦,那一夜,灯光昏昏沉沉!……黑暗中,一把利刃刺进我的身体……在我梦里,夜空中阴云密布,而自我救赎时的心情亦是无比阴郁。在老酒吧间里,在十月的第九大道上,当他们谈及粪石学时,在伦勃朗[143]的画布一角(在牧师的注视之下,伦勃朗将金色穹顶与拱门的恢宏气势以及人们的不安与忏悔描绘得细致入微,就是要通过周围环境来表现“耶稣与行淫时被抓的女人”这则故事里那些人物的渺小、脆弱与迷惘),你都可以发现那种阴郁。随手一笔,不,是一大段话。

随手一笔。不,谁说是一大段话,谁又说是随手一笔?

不过是一场沙尘暴,事情就全都解决了。于是,我前往丹佛,跟我以前去旧金山一样,就只是为了看望科迪……无可避免地,我不得不把很多东西都留在那儿。那趟旅程耗去我的大量精力,但我的热情远未浇灭。我坐在车内的左后角,头靠在车窗玻璃上面,看着窗外古老而干燥的内华达州,任那一路风景从我眼前飘过。再没有什么比乘坐一辆新车穿越美国西部更加惬意的了。特别是当你乘坐旅行社的车时,你跟司机之间不存在任何私人关系,所以你只须自顾自地坐在后座,既不必跟他们攀谈,也不必担心时间问题。比起乘坐大巴来,乘坐旅行社的车要花上更长时间,经停更多站次,但所需车费较少,行驶起来也不会那么颠簸,同时车里到处都很凉爽。特别到了夜里,你只需坐在座位上,静看可怜的司机踩着油门,将车开进满路的迷雾中去,任大地一点点、一点点地展现在眼前。

噢!露水打湿的路,

眼神朦胧的鸽子啊,

黄金之路,漂泊啊

路之名字,

路之镇子,

路啊,路啊,

无论新老,一样的路啊,

一株石楠花开在近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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