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章中,我想考虑某些出现在二阶语言和所有高阶语言,但并不出现在对象语言中的语词。所说的这些语词具有逻辑的特征。我尤其要考虑“真的”、“假的”、“并非”、“或者”和“所有”这几个语词。我们从逻辑学中得知,这些词项不可能全都被定义,但是根据哪些词项来定义另外哪些词项,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选择的问题。由于我们的问题属于知识论问题,所以相比较而言,我们更多地关心我们由之认识到这些词项在其中出现的那些命题的方式,而较少关心这些词项的定义。
让我们从“真的”、“假的”和“并非”开始。没有必要同时拥有“假的”和“并非”这两个词,因为假如p是一个命题,“p是假的”和“并非p”严格说来是同义的。在实践上,二者的差别只是各自强调的重点有所不同。假如你对对象感兴趣,你会说“并非p”;但是假如你对陈述</a>感兴趣,你会说“p是假的”。假如你想要酥油,并且向橱柜里看了看,并且发现了奶油干酪,你将会说“这不是酥油”。但是假如牛奶房的人要出售一种标有“酥油”的物质,你发现这种东西是人造黄油,那么你就会说“你说这是酥油,但那是假的”,因为与他提供的货品相比,你更感兴趣于他的不道德。然而,这些修辞学方面的要旨与我们无关,而且我们可以安全地把“假的”和“并非”当作同义词。
在二阶语言中,我们关心对象语言中的语词;它们并非仅仅作为某些声音或身体的运动(因为就此而言它们属于对象语言),而且是作为拥有意义的语词。也就是说,我们一方面关心对象语词和对象语句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关心它们所称呼或断言的东西。“语词”不可能出现在对象语言中,但“对象语词”可以出现在二阶语言中。假定逻辑语词出现在二阶语言中,“逻辑语词”将首先出现在三阶语言中。假如“三阶语词”被定义为出现在三阶语言,但并不出现在初阶语言或二阶语言中的语词,那么“三阶语词”就属于四阶语言;如此等等。可以理解,每一种语言都包含所有相对低阶的语言。“语词”自身所属的阶是模糊的,因此它没有确定的意义;假如记不住这一点,就容易出现矛盾。比如说,以关于“异系性的”(heterological)这个词的矛盾为例。当一个谓词不能用来断言自身时,它就是“异系性的”。因此,“长的”是异系性的,因为它不是一个长的语词;但是“短的”是同系性的(homological)。 [1] 我们现在问:“异系性的”是异系性的吗?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回答,都将导致矛盾。为了避免这样的自相矛盾,语言的分层是必要的。
“真的”和“假的”这两个语词,正如我们在本章中将要考虑的那样,将只应用于初阶语言中的语句。
与在哲学中的情形相反,在实践中,我们只把“真的”和“假的”这两个词用于在我们拥有证据以便能够确定可以应用其中的哪一个之前就已听过、读过或思考过的那些陈述。有人告诉我们,马恩岛的猫没有尾巴;但是由于他先前告诉你,马恩岛的人有三条腿,所以你不相信他。当他把他的马恩岛猫带给你看时,你惊呼:“原来你说的是真的!”有一次,报纸说我去世了。但是经过仔细核对证据,我得出结论:这个报道是假的。当这个报道首先出现,并且证据随后出现时,就存在一个被称之为“证实”的过程,这个过程包含了报道与证据的比较。就初阶语言中的陈述而言,证据必定是由一个可感经验或一组这样的经验组成的。我们已经考虑过描述经验的语句。一般说来,证实的过程可以表述如下:首先你听到、读到或思考一个句子S,然后你有一个经验E,再然后你又发现S是一个描述E的句子。假使如此,你会说S是“真的”。我并不认为这是“真的”这个词的一个定义,但是它描述了你由之认识到该词可以应用于特定的初阶语言中的语句的过程。“假的”这个语词要困难得多。但是在考虑这个词之前,关于“真的”这个词还有一些其他事情要说。
首先,“真的”这个词可以应用于一次语句的说出、一个语句或者一个命题。作为同一个语句之实例的两次语句的说出,或者作为同一个命题之实例的两个语句,要么都是真的,要么都是假的。因此,在决定真或假时,只有命题才是相关的。
其次,一个句子或命题,当它与一个经验拥有某种关系时,就被知道是“真的”。就“证实”而言,句子首先出现,经验随后而来,但从逻辑上说这是不重要的。假如经验首先出现,它就同样证明了这个句子是真的,只要这个句子“描述”了该经验。我们已经考虑过“描述”这个词的意义是什么;关于它,我眼下不再多说。
再次,并非初阶语言中的所有句子都能正确地被说成描述了一个单个的经验。假如你发现了某种事物,并说“那是一条狗”,那么你就超出了当下所能看到的东西。一条狗有过去和未来,它有听觉的和嗅觉的特征,等等。所有这些都由“狗”这个词所暗示,该词是许多归纳的一个压缩。幸运的是,动物合于自然种类。假如你的狗接下来像猫一样咪咪地叫,并且产出了一窝小狗与小猫的混合动物,你就用错语词了。把盐错当成糖的人也在以类似的方式作出归纳:“看起来像这个事物的东西尝起来是甜的。”既然如此,这个归纳就是假的。假如他只是说“这是白的”,他就不会出错。甚至假如他说“这是灰的”,因为他用“灰的”来指其他人用“白的”所意指的东西,那么他也并非在犯一个知识上的错误,而只是在以一种不寻常的方式使用语言。只要一个人避免使用作为被压缩了的归纳的语词,并且把他自己限于能够描述单个经验的语词上,那么一个单个的经验就有可能表明他的语词是真的。
当我说类似“狗”这样的语词体现了被压缩的归纳时,我并不是指这样的归纳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故意的。某些情况向你暗示着“狗”这个词,而且这些情况和这个词都唤起了某些期待。当你说出“那是一条狗”时,随后的事件也许会让你吃惊。但是当你说出“那是白的”时,在你的陈述中,没有什么东西能给你提供根据使你对随后发生的事情感到惊讶,或者使你设想在你说你所看到的东西是白的时你就是在出错。只要你的语词仅仅描述了当前的经验,唯一可能的错误只是语言学意义上的,而且这些错误仅仅包含着被社会所认定的错误的行为,而不是假。
现在我来探讨假和否定,它们都带来了一些相当困难的问题。
我们已经证明,当你做一件逻辑学家称之为“断言并非p”的事时,你就是在说“p是假的”。我眼下关心的问题是:经验如何能向你表明一个命题是假的?让我们举一些非常简单的否定为例,比如“这不是白的”。我们将假设,你是在和洗衣店的人讨论的过程中这么说的。“这是白的”这个短语在你的心里,这在你的眼前,而“这是灰的”是一个描述你的经验的语句。但“这不是白的”并不是描述你所看到的东西的句子。然而,根据你所看到的东西,你肯定它是真的;换句话说,“这是白的”是假的。也许有人会认为:你知道“灰的事物不是白的”这个一般命题,而由此命题出发,再加上“这是灰的”,你推断出“这不是白的”;或者也许有人会说:你可以把“白的”这个词与你所看见的东西进行比较,并且感到了一种不相容。在这两种看法中,每一种都有困难。
先让我们弄清一个逻辑学的要点。从全都不包含“并非”这个词或“假的”这个词(或某种与其意义相当的词)的某些前提出发,在逻辑上不可能推论出任何包含该词的命题。因此,假如存在否定的经验命题,那么在基本命题中,一定要么存在着纯粹否定命题,比如“这不是白的”,要么存在着“p蕴涵并非q”这种形式的蕴涵式,比如“假如这是灰的,那么它不是白的”。逻辑学不承认 在实践中,关于“有的”的命题以四种方式产生:首先,作为对析取的概括而产生; 问题产生了:逻辑语词包含某种心理的东西吗?你可能看到了某种东西,并说“这是黄的”;过后,你也许会说:“它是黄的或者橘黄的,但我记不清是哪一种颜色了。”人们有这样一种看法:在这种情况下,黄色是世界中的一个事实,而“黄的或橘黄的”仅能存在于某人的心灵中。在考虑这个问题时要想避免混乱是极其困难的,但是我认为可以作如下说明:在不使用任何逻辑语词的情况下,非精神世界可以得到完全的描述,尽管不使用“所有”这个词我们就无法陈述这个描述是完全的;但是当我们谈到精神世界时,存在一些不用逻辑语词就无法被提及的事实。在上面这个例子中,我记得它是黄的或者橘黄的;在关于世界的完全描述中,这种回忆必须被提及,而且不使用“或者”一词或某个等价词它就无法被提及。因而,尽管“或者”这个词并不出现在物理学的基本命题中,但它确实出现在心理学的某些基本命题中,因为这种情况,即人们有时相信析取,是一个可观察的事实。对于“并非”、“有的”和“所有”这几个词,情况也是相同的。
假如这是真的,那么它是重要的。比如,它表明我们不能接受对被卡尔纳普称作“物理主义”的论题的一种可能的解释;这种物理主义认为,所有科学都能用物理学语言加以表达。然而,也许可以主张,在描述一个人因相信“p或者q”而发生的事情时,我们必须使用的那个“或者”并不是逻辑学中的那个“或者”。更一般地说,主张下述观点是可能的:当我们断言“A相信p”时,这个p并非当我们断言“p”时所说的那个p,而且这二者的差别应该用“A相信‘p’”这种写法加以表明。假如我们谈及A所说的话,而非他所相信的东西,我们确实不得不作出这种区分。A说“火”,而我们则说“A说‘火’”。在我们所说的话中,“火”指示着一个语词;而在A所说的话中,它指示着一个对象。这整个问题是一个相当困难的问题,而且我将在以后一章中联系命题态度来考虑它。同时,我们必须记住,初看起来,逻辑语词,尽管在描述物理事实时并非必要的,但对于描述某些精神事实而言仍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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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德语”、“有学问的”和“美丽的”都是异系性的,而“英语”、“并非无知的”和“丑陋的”都是同系性的。
[2] “是的”前面那个问句的英文原</a>文是“Is it a boy or a girl?”这个问句虽然本意是要问那个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但在语法形式上它似乎属于一般疑问句,所以逻辑地看,以“是的”(Yes)来回答该问句并无不妥之处。当把它理解为一般疑问句时,它相当于“Is it a boy-or-girl?”——译注
[3] “是有了一个男孩还是一个女孩”的英文原文是“whether she has had a boy or a girl”。在英语中,此话具有歧义性,因为它似乎也可以被理解为“她是否已经有了一个男孩或者女孩呢”。——译注
[4] 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顿是莎士比亚戏剧《哈姆雷特》中的人物,名义上被国王差去照料哈姆雷特,但其实是国王派去的间谍。——译注
[5] “那本书在这儿”的英文原文是“here is that book”。此句是一个倒装句,它的主语其实不是here,而是that book。作者从语句的语法形式上把here(这儿)当成了主语。在语句所表达的相应命题中,对应于主语的东西被称为主词。——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