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性格
我们再回到印度来[1]。佛教的一切形式在印度于公元的 正如史诗被改写成有训诲意味的部分——这部分在其最后的编纂期时已全然发展成此种文学样式——《富兰那书》亦是如此,特别是《薄伽梵塔·富兰那书》(Bhāgavata-Purāna),至今仍是在广大的印度教民众面前吟诵的主题。那么,到底在内容上有什么新要素呢?一方面,有两个人格神登场[8],他们本身是古老的,但至少在公认的主知主义教义里至今才势力强大起来,亦即毗湿奴与湿婆[9];另一方面,出现了某些新的救赎财,以及最后层级制组织的重新编整。这些都是中古与近代印度教的教派运动的特色所在。现在,我们先说救赎财方面。
如我们先前所见的,古代高贵的主知主义救世论不仅拒斥而且漠视所有狂迷—忘我的、感情性的要素,以及与此相关联的、粗野的民间信仰里的巫术成分。这些要素与成分是属于位在婆罗门的仪式主义和婆罗门灵知的救赎追求之下的民间宗教信仰里为人所鄙弃的底层,并且无疑地和其他各处一样,是由萨满之类的咒术者所培育而成。然而,在顾及自身权力地位的利害考量下,婆罗门也无法一直完全自外于此种巫术的影响力和将之理性化的需求,正如他们在《阿闼婆吠陀》里承认了非古典的咒术那样。在怛特罗巫术里,民间的恍惚忘我之术最终也流入到婆罗门文献里,在其中,怛特罗文书被许多人视为“ [4]我们看到,印度教的君侯自豪于不事杀戮,“除了在战争里”,亦即在其天职(Beruf)里。因此,正统印度教的二元论,并不是“政治伦理”与“私人伦理”的二元论,而只是依行动领域之不同,将律法一般性地个别化后的个别事例。
[5]有个王子(Mahadagaputra)入信为毗湿奴教派的成员,被认为是为了捐献的缘故。
[6]此种激烈斗争的过程,不在此描述,况且现有的文献材料顶多也只能让我们做出并不完备的记述。不过,纪念碑上倒是留下不少的线索。这场斗争不仅发生于佛教、耆那教和正统派之间,也发生于正统派的各个婆罗门学派之间。举几个例子也就够了。
耆那教的寺院被湿婆派教徒所毁,并在那儿造立灵根(Linga)像(Epigraphia Indica,V.,p.185)。
某个城市的商人为湿婆派的苦行者出资建立僧院(Epigraphia Indica,I,p.269),并且为推广婆罗门的知识而捐地建校(Epigraphia Indica, Ⅰ, p.338)。此处说到婆罗门是“深解数论派教义”、“关于怛特罗法门的独立思想家”、“了解吠陀经典”,并于机械、艺术、音乐、诗歌及胜论派学说等各方面无所不精。湿婆教在西方恰罗怯雅王朝治下的大规模复兴,详细记载于12至13世纪的碑文里(Epigraphia Indica,V.,p.213 ff.)。其中载有关于自祖父辈世袭湿婆祭司之职的Samasvara的行谊,说他具有善于自制、观想、不动心的恍惚忘我、沉默、低吟祈祷和深入冥思之境等优越的性格,并深深地献身于parame?vara(湿婆神)。大部分的人都只通晓逻辑、修辞、戏剧、诗歌或文法的其中一门学问,但Samasvara却无所不通。他也精通尼夜耶派和数论派的学说。僧院学校所教授的包括:尼夜耶、胜论、弥曼差、数论和(令人惊讶的)佛学(佛教哲学),以及各种《富兰那书》。因此,也就是个普遍的“通宗派的”学校。不过,在同处(p.227)也提及和敌对者的论争,譬如有个湿婆教的宗派创立者被描述为“佛教之洋中的海上火光”、“弥曼差山脉上的雷鸣”,并且砍伐了Lokāyata(顺世派)的大树、打杀了数论派的大蛇、根除了不二论(吠檀多)的哲学,并消灭了耆那教;相反的,他护卫Nayagika派(?),在有关事物的区别上他是毗湿奴教徒,在事物的说明上则是个湿婆教徒。同处(p.255)提及和耆那教的激烈争论。此外,灵根派的创立者巴沙伐(Basava)也出现了(Epigraphia Indica,Ⅴ.p.23),他的教派和所有其他教派(尤其是耆那教)激烈对立(p.239)。
毗湿奴教派的创立者罗摩拏遮被称为“纯正的Dravida学说”的代表,破除了“代表幻象学说者(吠檀多主义者)的傲慢”(Epigraphia Indica,Ⅳ, p.17)。此外,由王侯所促成的宗教问答亦广见于碑文中。7世纪左右南印度(坦米尔)文学里,根据专家判断,部分是极为优美的性力宗教的圣歌大量出现,成为一种重要的布教手段。造访宫廷的圣歌手和教师,往往就是宗教改宗的担纲者。失去了君王的眷顾,特别是佛教,但也包括因教团组织而较为强固的耆那教,很快地就衰退了,约自9世纪起,两者在整个南印度几乎全都销声匿迹了。骨子里,二者都是主知主义的救世论。
[7]见Winternitz, Geschichte der Indischen Literature(Leipqig, 1908), p. 448。
[8]这么说当然必须有附加条件才行。知识分子仍大多认为在此最高神祇背后存在着非人格神的根本原因,或者认为它们本身就是半非人格的力量。
[9]古代的佛教徒与耆那教徒冠有毗湿奴派和湿婆派的名称者并不少,所以Bühler说那些神祇的崇拜是古已有之的结论是正确的。
[10]关于怛特罗文献的科学作用,见本书 [11]“女人与酒便是五摩字,能除一切罪”,有个狂迷术士这么说。
[12]英国人的陈述</a>有着如下的危险性,亦即:作者几乎总是带着清教徒一般所见的激越姿态来评断此种“令人厌恶的惯习”,而不是就事论事</a>地可以让人理解其明确的意义[或者如《印度百科全书》(Cyclopaedia of India)里许多条目所描述的,以及一些有教养的印度教徒所表示的那样,干脆否认此事之存在]。
[13]“左派”种姓所包含的,特别是前文提及的王室手工业者Panchs(五种营业):铁匠、木匠、铜匠、石匠和金匠,其他还有Beri-Sethi(显然是古代的行会商人)、Devangada(织工)、Ganigar(榨油业者)、Gollur(搬运工)、Pyan(贱民[Paria],以前的织工,现在是农人)、Beda(捕鸟者)、Madiga(皮革匠与鞋匠)。
“右派”的婆罗门种姓包括:Banija(大盘商)、Komati(小卖商)、Gujarati(古加拉特[Gujarat]出身的银行家)、Kumbar(陶匠)、Rangajeva(染工和棉布印染者)、Naindu(理发师)、Jotiphana(拥有牡牛的榨油业者)等由北印度迁徙而来的成员,以及Okhya(农人种姓)和Kurubar(牧羊人)、Agasa(洗濯工)、Besta(渔夫与挑夫)、Padma Sharagava(织工)、Upparava(筑堤工)、Chitragara(画工)等下级种姓,此外还有属于Pyan种姓的Wallia等。在最后这一项中,(贱民)种姓真是一分为二。佛教(应该是属于所谓的左派种姓)和上述分裂有所关联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左派种姓就是不接受婆罗门为祭司(来取代他们的萨满),并且一直保持着古来的狂迷崇拜践行,至少直到发生分裂的时期都未曾放弃(现今则受到压制)。
[14]阳具—丰饶崇拜与鲁特罗礼拜(用来安抚原初根本是疾疫恶神的鲁特罗的仪式)之相结合,似乎早在《摩诃婆罗多》之前即已完成。
[15]婆罗门祭仪中也包含了劝请太阳神(如《梨俱吠陀》中的Sūrya)。排他性的太阳神崇拜者(Saura),一直到公元初年,在移入的米多拉(Mithra)祭司的影响下才出现。
[16]至今纯粹为灵根崇拜者的印度教徒,可能至少尚有8000万人。
[17]不过,Mazumdar(J. R. A. S. , 1907, p. 337)反对Rhys Davids的意见,而推断凡是《摩诃婆罗多》里提到此种崇拜之处,都是插入的部分。
[18]有关史曼尔塔派,参见本书 [19]见Visnu Purāna, Ⅲ, 9 f.。
[20]又称黑天派,毗湿奴信仰之一支,16世纪时柴坦尼雅(1485—1533)所创立。主要崇拜对象为克里什那与配偶神娜达。——译注
[21]根据无数的碑铭记录,这是所有的僧院与大学都能证明的通则。
[22]例如在一份(给某个寺院的)碑文里(Indian Antiquary, ⅩⅩ, 1891, p. 289, 约8世纪),有个(毗湿奴派的)坦米尔国王和某个寺院的“护持者”(捐献者)达成“协议”,并同时规定:任何捐献者都必须护持特定神祇的供奉,并且不得护持其他神祇的供奉,否则即课以没收财产的惩罚,换言之,此即强制性的教区编组。惩罚时必须有受过正规教育的祭司在场。
[23]公元前3世纪左右的碑文里(Epigraphia Indica, Ⅱ, p. 87f.),有个关于某佛教寺院的例子:为了供佛的事宜,成立了一个委员会(Bodhagothi=Bauddhagosthi)。为某印度教的寺院而成立者,见9世纪的一则碑文(Epigraphia Indica, Ⅱ, p. 184):由各地而来的马商群集在一起成立组织,负担各自的分配额,其收益则按分摊额而分配各色圣物。管理事务则交付于名门望族中选拔出来的委员会成员(gosthika)的潘恰雅特来执行,其首长(desin)即为对外的代表人。
[24]见10世纪的Kanauj君王所立的湿婆教碑文(Epigraphia Indica, Ⅲ, p. 263)。
[25]Modern Buddhism.
[26]关于这点和前面多处所见的,参照R. G. Bhandarkar, Vaisnavism, ?aivism and minor religious systems, Straβburg, 1913(Bühler ed. , Grundri? der Indo-Arischen Philologie und Altertumskunde, Ⅲ, S. 6)。
[27]此即一切存在物都具有的三个根本的要素与性质,依次为喜、忧、暗,与善良、邪恶、无知。——译注
[28]因此也有盗贼的教派(在其为印度教徒的情况下)是属于湿婆教的。他们奉献给迦利女神(Kālī)——湿婆的配偶之一——的,除了所分得的掠夺品之外,尚有活人牺牲。也有像达格暗杀团(Thugs)那样,因为仪式上的理由而避讳流血,所以经常是将献祭的牺牲绞杀(Hopkins, The Religions of India, p. 493, note 1;p. 494, note 1——根据30年代英国军官的描述。关于虐待狂的杜迦狂迷,见同书p. 491, note 2;p. 492, note 2)。常见的有关湿婆神和湿婆教女神的描写,诸如混合着淫猥与野蛮残忍的形象,在在是与此种狂迷之道有关。
[29]参见 [30]这方面的基本著作《巴沙伐·富兰那书》(Basava-Purāna),据我所知,并没有被翻译出来。很遗憾,关于这个教派的其他特殊文献,我也未能加以利用。
[31]此一教派与婆罗门是如此尖锐地对立,以至于村落拒斥在村中掘井,因为一旦掘井,就会引来婆罗门住进村落里(他可以借此发落仪式上纯净的水)。
[32]上级种姓自称为Vīra-?aiva婆罗门。祭司与商人(Banyā种姓出身)为 [79]参照Liebich, Sanskkrit-Lehrbuch, p. 265, Nr. 40, 41。
[80]参照Liebich, Sanskkrit-Lehrbuch, p. 265, Nr. 43。
[81]印度特有的累积财富的形式,在这样一个Vaidika出身的幸运儿身上表现得最为清楚:13世纪时,这个人被一个拉甲召唤到Kotalihapur去,因为拉甲家的屋顶上有一只死掉的老鹰掉下来,为了怕此一不干净的恶兆带来坏事,所以请他以仪式来破除。除了仪式本身所需的巨额款项之外,他所领得的谢礼还包括被授予土地采邑和查米达的地位,也因此,他这一家直到晚近还是孟加拉数一数二的巨富。
在Pancatantra,商业有时优先于其他(诸如乞食、事奉王室、农耕、知识、高利贷等)的赚钱方法(参见Liebich,p.99)。不过,作为商业经营的方法,除了香料交易、存放业务、会社经管、对外贸易和货物运送之外,还有以伪报价格、伪造数量与重量来获利,以及种种这类的方法,同时交互运用。这和清教徒及耆那教徒的伦理,形成强烈的对比。
[82]又称“梵协会”、“梵社”。1828年由蓝姆汉罗伊(Rām Mohan Roy, 1772—1833)创立于加尔各答。教义是以“梵”为唯一之神,提倡以《奥义书》为中心,回归传统之纯粹婆罗门教。罗伊深受西欧理性思想与基督教精神之影响,乃将其设法融入梵教会,进而排斥多神教及偶像崇拜,否定轮回观念,革除一夫多妻制、寡妇殉葬等社会习俗。梵教会在19世纪中叶时</a>曾颇为兴盛,后来由于分裂而逐渐衰微。——译注
[83]又称“圣社”。1875年由戴雅南达沙热斯婆地(Dayānanda Sarasvati)创立,主张改革印度教,反对偶像崇拜、种姓隔离与童婚,回归吠陀传统,重视社会福利与教育,并创建保护母牛协会。1877年该协会以拉合尔为活动中心,初期成员多为商人与手工业者,后亦有王公等上层阶级人士参与。——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