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耶稣的这些发言只是在女人用香膏膏耶稣头以后所发生的事情。她的这一行动首先受到了门徒的谴责,他们认为如此贵重的香膏如果用来周济</a>穷人是会做出很多好事来的,但耶稣却为之辩护说她所做是一件美事,因为常有穷人在他们中间,向他们做好事的机会总是有的,而他自己在他们中间以及他们向他表示爱和尊敬的机会却不常有。所有这一切真的照所记的发生了并不是不可能的事。但耶稣后来所说的话,说女人膏他是预先为他安葬而做,则似乎是由于最早时期的基督徒意识到在耶稣安葬时没有能够膏他们夫子的尸体感到不安逐渐发展起来的。因而对于耶稣前面所说的话就自然地产生了另一种类似的推想。在最早的基督徒中,对于穷人有一种过分夸大的感情,认为唯一真正的善行就是周济穷人,而另一方面把一切为崇拜用的装饰或修饰都看作是浪费而加以拒绝。这种缺乏想象力的伊比奥尼派倾向,在这里同认为对基督个人崇拜有其必要性的思想发生了冲突。意味深长的是,对于这种借口周济穷人而反对为耶稣花费这么多金钱,甚至发现其纯系虚伪的正是 如上所述,约翰在模仿《路加福音》 但 但是应当怎样解释这种变化呢?难道一个出于深挚崇敬感情,把一瓶香膏倾倒在耶稣头上,备受赞扬的妇女,竟能由于传统或作者的修改,变成一个以沉痛忏悔的心情,用眼泪沾湿耶稣的脚,用头发把它擦干,用嘴吻它们并用香膏滋润它们的受诅咒的罪人吗?在这里我们应当记住在最古老的福音传统中人们向耶稣控告一个犯了许多罪的女人的故事,以及一个用香膏膏耶稣的女人的故事。据说在《希伯来人福音书》里就记载过这一故事,帕皮亚斯也曾提到过 [379] 关于在《路加福音》里的那个犯罪的女人,曾明确地说,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380] ,但它如果不是该福音书原有的一个组成部分,至少也是很古老的。这是一篇关于犯奸淫的女人的故事([381]
很明显,关于这类故事,如果已经有一本《希伯来福音书》放在路加面前,一定会受到那位保罗追随者的特别欢迎,同样明显的是,如果他从那里看到的正是我们现在从《约翰福音》里所念到的那样的故事,他就不可能对之感到满意。在这里,女人似乎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她没有主动寻找耶稣,而是被别人拖到他跟前的;而且当她站在耶稣面前的时候,她什么事也没做,倒是那些控告她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利用机会向耶稣提出了一个恶意的问题,耶稣诉之于他们自己的良知,消除了他们的敌意,不过,这种情况,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是极不可能的。对路加来说,依照其自己的观点,说明这个有罪女人寻求救恩的努力和接近耶稣的愿望完全出于自主自发的冲动,就是绝对必要的了。浪子回头虽是迫于贫困,但其回归父家并承认自己罪孽的决心和实际行动还是他自己作出的。税吏长撒该出于迫切要求看到耶稣的心情而爬上了一棵树;圣殿里的税吏,捶胸祷告,求上帝赦免他的罪。同样,这个有罪的女人一定作出了各种努力,设法寻求耶稣向她开恩。用香膏膏耶稣,可以看作就包含着她的一种努力;由于行这事的女人并没有被较早的福音书作者提过名,也没有更多的叙述关于她的其他事情,把两个故事合并起来就不致有多大的困难了。因为根据福音书的精神,只要有悔改的表现,把一个男人或女人描述为罪人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但作为一个卑微有罪的女人,她不可能接近耶稣的头而只能靠近耶稣的脚;弄湿耶稣脚的头一样东西一定就是她的悔改的眼泪。她不会认为用她的头发擦干由于她的泪水浸湿的主的脚,再用嘴亲它们或用最贵重的香膏膏它们,对于她是太大的损失。所有这一切都以惊人的方式说明,作为东道主的骄傲的法利赛人,未能做到这一切太于礼有亏了。与此联系着的,不是耶稣同门徒的交谈,而是他同法利赛东道主的交谈,他们谈话的主题不是香膏的花费而是用香膏的女人的品德。法利赛人认为她是不可救药的坏人,连她接近耶稣也成了耶稣的耻辱。耶稣则认为,法利赛人的自以为义是他缺乏爱心的原因,并用一个在许多方面都和国王同仆人算账极为相似的比喻说明这个罪人的许多罪都得蒙他赦免是她谦卑仁爱的根源(《马太福音》[382] 的债,另一个是欠同伴的债。在《马太福音》里,由于他的恳求,国王免了他很多债。正是这个仆人他却不肯免去他自己的同伴欠他的很少债,此事被作为前车之鉴以儆效尤。与此相反,在《路加福音》里,被赦免多的人,爱的也最多(这就是说,他爱债主也最多,因为并没有说还有人欠他的债)。还说那个赦免得少的人,这就是说,像那个自以为义的法利赛人自以为他没有什么可赦免的债,他爱的也少。
所以,在这里有由五个故事构成的一个小组,其中间的一个故事是,1.马太和马可记的一个无名的女人,在伯大尼晚餐上膏了耶稣的头,门徒以为她这样做是浪费,对她进行了谴责,而耶稣却为她作了辩护。在故事的极左边是,2.《希伯来人福音书》里所讲的一个有罪的女人,有人向耶稣控告了她(由于已没有故事原本,大概)耶稣未定她的罪就打发她走了,并劝她不要再犯罪;在极右边,3.路加关于马大和马利亚两姐妹的故事,其中一个把耶稣接到家里并殷勤服侍他,另一个则坐在耶稣脚旁听他讲道。她姐姐批评了她,但耶稣却为她进行了辩护。4.路加在他的有罪女人膏耶稣脚的故事里把 不过,把这种神迹成分以更能感觉得到的形式提出来是有其明显的吸引力的,因为这个预订房间的故事同借驴驹进耶路撒冷故事的模式极其相似。这一点从马可和路加描述耶稣并不是像马太所说的那样,打发了一般的门徒,而是像上次借驴时那样,只打发了两个门徒(据路加说,就是彼得和约翰)就可清楚地看出来。像 根据马太,“除酵节的[383] 一种说法认为,大概耶稣预见到自己 另一方面,在《约翰福音》里,不仅没有丝毫迹象显示那次晚餐是逾越节,而且当提到( 但是,如果因为以共观福音书为一方和以《约翰福音》为另一方对于这次晚餐情况的描述有非常明显的不同而试图将其分为两次,一次是发生在尼散月13日耶稣为门徒洗脚的晚餐;另一次是发生在14日逾越节的话, [384] 则根据其他方面的情况,与此正好相反,我们又不得不深信,两者指的完全是一回事。因为根据《约翰福音》和共观福音书的共同描述,在这次晚餐上,耶稣预言了犹大将要出卖他,把这次晚餐说成是逾越节前为较早一次晚餐的约翰还说也是在这次晚餐上,或者至少在晚餐完毕后不久,在鸡叫以前,彼得也将不承认耶稣([385]
在明明白白的事实面前,有些神学家竟然仍旧否认有矛盾存在,这就清楚地说明,神学家的标准是和简单真理完全背道而驰的。另一个事实是,为了消除这种情况,他们从相反方向作出了努力,有些人企图把《共观福音》拉向约翰的见解,另一些人则设法把《约翰福音》拉向《共观福音》的见解,还有些人则认为两种见解都行得通, [386] 这只能说明,他们试图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是以每一方的有关原文为依据,而是以对任何一方屈服都无所谓,只要能够相安无事,也就是说,只要能够保全双方的历史荣誉就行的局外者利益为依据。说两方面没有一方面错,其实就意味着两方面一定有一方面大错特错,也就是说,粗暴地歪曲了另一方明显的言辞和不可能误解的意见。我们还能明智地同其打交道的神学家们和我们只能任凭他们按照他们所偏袒的原则行的神学家们的分界线正在这里。
但这样说并不意味着那些承认《共观福音》记述和《约翰福音》记述在这点上有矛盾的神学家们就一点偏见都没有了,因为如果问他们两方面哪方面对哪方面错的时候,约翰的忠实追随者们一定站在他们不可能错的老师一边,因为他们把自己的近代信仰寄托在约翰身上,如果他错了,连他们自己也就错了。这种考虑是非常虚伪和错误的;历史的检验是一个不考虑其裁决会有什么样后果的法庭,如果[388] 约在公元170年,阿波里那利斯就提到过[390] (Tulmud)的有关论述又非常含混不清,甚至互相矛盾,我们对于犹太人有关的安息日和节日历法的司法制度的知识很不完善。然我们一方面知道公会在安息日和节日有时仍举行会议;但并不在其平常开会地举行;而且也不知道这些会议是否具有审判犯人的性质;因为在别处还提到过安息日禁止审判犯人的规定。但关于执行判决,我们有海德利安(Hadrian)时代保存下来的拉比阿基巴 [391] (Akiba)说过的一句话:“凡反对文士的人,应于每年三大节日,带至耶路撒冷处以死刑,以儆效尤。”虽然这里并没有说执行死刑是在节日的当天,但这并不构成多大困难,因为不管怎么说,执行死刑是由罗马人干的 [392] 。
然而,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撇开其他一切不谈,单是共观福音书记事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他们用来描述处死耶稣那天的措辞和他们自己的假定说那天是逾越的[393] )预备日,或者说,安息日的前一日;但反对者认为,既然逾越节的[394] 。其所以不应当亵渎[395] 的 [396] 。所以,虽然在共观福音书里,耶稣参加了犹太人的逾越节并联系着逾越节的习俗创立了最后晚餐,在《约翰福音》里,他却作为真正的逾越节羔羊,这就是说,作为上帝的儿子,为世人的罪孽献上了自己,从他的伤口流出了生命的血来,这固然在犹太人流血献祭的事上已经预表过了,但现在则 根据自然原因,耶稣对那个不忠实的门徒持有怀疑态度,甚至还向门徒表示过,这都是可能的,但福音书作者们说他以一种超自然方式预知并预言了犹大将要出卖他(《马太福音》[397] 。他们这样做是有原因的,尽管并不符合历史的真实,他们还是这样做了。这种教条上的原因,为什么必须认为耶稣预言了出卖他的事而且还一定是在吃饭的时候而不是在别的地方, 不过,在耶稣所遭遇的不幸之中,有一种特别令人愤慨之处,因为他所遇的不幸是由他自己的一个门徒的出卖所造成。如果一个熟悉的朋友能够把他出卖给敌人,那一定是因为这个熟悉朋友看出他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如果他把这样一个假朋友留在自己身边,他就不可能洞察这个人的内心,从而他就不可能具有卓越的知识。另一方面他的追随者们却深信, 就这样,在《约翰福音》里,叛徒的恶毒心意却似乎由于耶稣怀着不同目的而采取的行动得到了帮助。耶稣明确地敦促他赶快去做他打算做的事( 《希伯来书》中也曾谈到过耶稣受难以前的这场内心斗争。那里说( 这次耶稣并不是在遥远的旷野里,而是在耶路撒冷附近橄榄山上的一座花园里,每逢节期耶稣似乎经常在这里过夜,他并不是从外面受到一个试探者的袭击,而是在内心深处遭受到受难和横死的可怕预感的袭击。这一次虽然也像从前在旷野那样独自一人和魔鬼交锋,虽然处在城外的孤僻之处,但他还有除了叛徒以外的门徒和他在一起,但根据马太和马可的记述,为了不让他十二使徒中一小部分他所拣选的三人组以外任何人看到上帝儿子的惊恐和痛苦,他吩咐这些人中的大多数留在后面,要他们在他痛苦的时候和他一同警醒,可是他们未能做到:当他离开他们稍往前走祷告以后又回到他们那里的时候,发现他们已经睡着了,不得不再度叫他们警醒起来,他们对于发生在自己面前事件的深远意义毫不了解,就像从前在变像山上一样,那次路加也说他们都睡着了。
在耶稣受试探的故事里说魔鬼三次接近耶稣,每次用了不同的试探方法,但每次都被耶稣用不同的经文打退了。这里耶稣也三次被内心痛苦所迫,求天父让这痛苦离开他,但总是愿意上帝的旨意成全,最终他以儿子般的顺服心情把一切交托上帝,断然勇敢地迎着苦难而上,马太虽然在耶稣[401] ;《马可福音》 当耶稣庄严进入耶路撒冷,最后一次在那里过节的时候,有些上来过节礼拜的希利尼人,这就是说,一些爱好犹太教的外邦人(很可能是些刚入门的皈依犹太教的人们),他们为了能见到耶稣,请求使徒腓力给他们引见,腓力就和安得烈一道,把这情况告诉了耶稣。 这种把耶稣之死作为联系其尘世羁旅和他在外邦世界获得光荣必要过渡的思想,在由希利尼人来到的背景下,给该福音书作者提供了把变像故事特征和客西马尼园痛苦特征结合起来的可能。耶稣承认,由于在他里面出现了死的思想,使他从心底里深感震惊,但该福音书作者,好像要纠正《共观福音》故事说耶稣求上帝把这杯撇去似的,或者按 由于 但即使在这些临别讲话里,[405] 概念,就使其在应用上同原来的思想大不相同了。因此,这里的相似只是一种孤立的相似,尽管安插得很适当(如《约翰福音》 [406] 用以结束客西马尼园情况的耶稣的勇敢呼召:“起来,我们走吧,看哪,那卖我的人近了。”但像通常情况那样,该福音书作者的努力并没有获得很好的成功。他不愿放弃这句话,因为它和他自己把耶稣描述为自愿受苦的努力是一致的。但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他并未能很好地利用耶稣在客西马尼受苦的情况,而他所能利用的,又不得不把它插在临别讲话的末尾,作为要求门徒离开晚餐室并出城到橄榄山的号召,从该福音书作者对这句话所作的改动就可清楚地看出他的意图来。他没有讲耶稣说,“起来,我们走吧,等等”,而只是说,“起来,我们从这里走吧”([407] 对他的攻击,不过它在他里面毫无所有。在这里提出勇敢的号召看来是很恰当的,这么一来,《共观福音》的描述就得到加强了。在《共观福音》里,所涉及的是叛徒,在 过去在基督教界有一种传说,犹大作了捉拿耶稣的领路人(《使徒行传》[409] )当其被交给敌人手中的时候,也必须证明这一点;他不能等着让 此外,由于[412] )。因此,基督的全部丰盛意义和其位格(Personality)的全部神性就都包含在“我就是”这几个字之中了;在耶稣说来,这几个字就起着一种不可思议的法宝作用。这种意思是从《旧约》得来的:“你们如今要知道,我,唯有我是神,在我以外并无别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损伤,我也医治,并无人能从我手中救出来。”(《申命记》[413] )另一场合耶和华还说(《以赛亚书》 在《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里由一个门徒用刀削掉大祭司仆人耳朵的事是在差役逮捕之后,在《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里则是发生在逮捕之前。从这里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传说和故事的发展与成长来。所有的福音书作者对于这个门徒的不合时宜的勇气使大祭司的仆人丧失了一只耳朵这件事上都是一致的,但无论是马太或追随他的马可都没有说被砍掉的是两个耳朵中的哪一只;路加和约翰首先告诉我被砍掉的是右耳:在这类形象化的事例中传说是不会容许有半点儿不确定之处的。340从前两福音和[414] 从马太所记耶稣责备这个门徒的话中, 在马太和马可因耶稣像强盗那样被捉拿而用“先知”的预言(很可能用的就是路加早先在[415] ),这也就是马太所记耶稣在去橄榄山路上提醒他们的话( 首先,据说定罪是假见证所造成的结果,马太和马可都说犹太公堂唆使人做假见证,许多人就出来这样做了,但据马可说,他们的见证是互相矛盾的,所以是无效的。根据马太,最后有两个人出来说,耶稣曾说过,他能拆毁上帝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或者,据马可所说,三日内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在记述了各人所说实质上非常相同的话以后,马可所说的已经是不必要的辩解了。我们已经作过说明,这时所提出的见证中,有多少是假的,有多少是真的,[417] ;约翰勇敢地抓住敌人锋利的武器反驳说:不错,耶稣的确说过这话,但并没有说他自己要拆毁这座殿,而是说如果他们拆毁这殿,他将在三天之内把它重建起来;但他所说的,并不是像愚蠢的犹太人所想的那样,指他们的木石之殿,而是指他身体之殿而言!( 原始基督教传说用以消除对于耶稣的控告和定罪所产生的影响的 福音书作者们对于耶稣因此从仆役甚至犹太权贵们所忍受的侮辱和虐待的描述也是各不相同的,但他们都一致同意他受到了嘲笑、殴打、鞭挞和吐唾沫在脸上,这些事也是《以赛亚书》可以解释为指弥赛亚的地方预言过的( 耶稣门徒的领袖 [418] ,由于软弱,不承认耶稣,这只是涉及他个人和人性脆弱的问题,无论如何,只能由他自己负责,而且他自己也很快就痛哭流涕悔改了;但就这种不承认也证明了耶稣有超自然的性格,因为耶稣不仅预言了彼得会不承认他,而且事情发展的结果和他所预言的完全符合一致。至于叙事者所关心的则仅是根据耶稣的预言彼得应有三次不承认耶稣,这是从他们敢于冒人物、地点和情况不一致的矛盾这一点上看得出来的。与此有联系的是《马可福音》的两次鸡叫显得只是软弱无力的美化,而《路加福音》里的鸡叫时耶稣转身一看虽是一笔富有特色的描述,但无论从地点和情况来看都不大可能,尽管从历史的角度看,从其传说来源看是可以理解的。马太和追随他的马可所描述的彼得由于听到鸡叫回想起耶稣的预言那种主观的生动的觉醒,在《路加福音》变成了由于耶稣于鸡叫时洞察一切的一看客观上刺透了彼得灵魂的最深处。约翰在这里所显示的特色是和我们已经熟知的他的福音书的倾向性有联系的。这特别是一个和他赋予以新意义的门徒在最后晚餐上有关探询叛徒的故事有类似意义的事例。正如那次门徒不是直接求向耶稣,而是通过彼得请求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作为代言人,这次别的福音书作者只是简单地说彼得进了大祭司的院子,而《约翰福音》则说,彼得之得以进入大祭司的院子,乃是由于大祭司所认识的另一个门徒的介绍,因此,这里就是利用机会,在牺牲彼得作为使徒领袖的情况下,以提高被认为是该福音书作者的另一个门徒的地位。
从Gratus)罢免以后,仅在短时间内曾有几人被授予大祭司之职,大部分年间特别是巡抚本丢·彼拉多全部任职期间,均由其女婿约瑟·该亚法任大祭司之职。现在更为明显的是,这位较晚的作者认为,在一个被认为有大祭司参与的场合,例如在审判和定耶稣罪的时候,使另一位(被认为是)大祭司的也实际参与其事,就为他提供一个机会,同时表明耶稣是由两个犹太大祭司所弃绝和虐待的;就像路加出于同样目的,倒转过来说,两位审判官都发现耶稣清白无辜一样,这两个人没有一个属于犹太僧侣统治阶级,一个是希律,另一个是彼拉多。关于耶稣在亚那前 [419] 受审,他并没有掌握任何特殊资料,从他把受审的主要内容说成就在大祭司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这一点上已暴露无遗。至于耶稣援引其工作的公开性为证明是《共观福音》在耶稣被捕时已经假耶稣之口说过的话(《马太福音》[420] ;《马可福音》[421] [422] 。可以说,就连该亚法的处罚性宣判,该福音书作者也预先提到过了,不仅在说到耶稣替死免罪时(原文为Blutrathe,他的劝告实际指的是指耶稣将替死免全国人的罪而言,现在一般已不用这种说法。——译者)([423] 。
90.叛徒之死
耶稣是由他自己的一个门徒交付敌人手中的,这是一个可能对他不利的难题。正如我们所已经看到的,从一开始古代基督教传说就试图用耶稣早就知道并且预言了被卖的事,《旧约》甚至也预言过的说法,把这一问题置之不理。它甚至还用耶稣预言过的这种说法,使彼得的不承认耶稣失却其刺痛作用,后来又用显示彼得痛心忏悔的方法来达到同一目的。由于犹大所犯出卖耶稣的罪比彼得大多了,后悔对他来说就更为必要;而且单纯忏悔还不够,还必须变成绝望,不管叛徒忏悔不忏悔,他绝对逃脱不了上帝的惩罚。
叛徒为自己的行为而后悔,甚至会由于自杀或遭遇意外而死亡都是可能的,在其他事例中也发生过;但《新约》关于犹大之死的相互矛盾的记述所指向的,不是事实,而顶多是同一个事实联系起来的《旧约》里的不同篇章和典型,而且这个事实很可能同叛徒没有任何关系。根据马太([424] 。住在耶路撒冷的众人都知道这事,人们给这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因此,根据这种说法,所谓血田,乃是指叛徒的血而言。这两处记述除了犹大的猝然死去和耶路撒冷一块田地的名称之外毫无共同之处;其中[425] 被自己杀害而陷入绝望。
根据马太的记述,这并不是犹大所做的[426] ,耶和华吩咐他把这“美好”的工价,也就是他作为耶和华代表所被估定的价值,扔到库里去;于是先知把这三十块钱扔到了耶和华殿的库里。如果犹大真的因出卖耶稣而得到了三十块钱的话,人们联想到这段经文就是很自然的事了;但我认为,即使没有这种相应的事实,它们也会使人作出这样的联想,把三十块钱给予叛徒的说法,就是从这段经文得出来的。这是忘恩负义的人民,对于上帝所差来的牧人,归根结底,也就是对于上帝本身,所作的最微不足道的低估,它不可能不迫使人联想到最善良、最忠实的牧人被叛徒以非常低微的代价出卖耶稣这一事实上来(《希伯来书》[427] 。当然,也不应忽视两者之间的区别:在先知书那段经文里所讲的是服务的报酬,而在福音书记事里所讲的则是为买卖所付的价钱,因此,在先知书里当事人只有两方,即雇主和雇工;而在这里则有三方:买方、卖方和被卖的一方;在那里是受雇的一方获得工价,而在这里,不是被卖的一方,而是卖方获得价款。所以,在[432] “愿他们的筵席在他们面前变为网罗”,正如《使徒行传》里说犹大身子扑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一样,因为我们可以推想,他用出卖耶稣所得的报酬,大吃大喝,使自己的身子胖了起来。
叛徒的身子变得异常肥胖,古代基督教界早就有此传说,连帕皮亚斯也提到过。 [433] 据说他变得这样肿胖,甚至连一辆车子能够通过的空间也过不去。关于这种断言,另一位作者还讲过这样一个故事(这类传说总是不断发展的),说他被一辆迎面来的车子所压倒,连肠子都流了出来。据说他之所以变得这样肿胖,其原因乃是患了水肿病,特别是叛徒的头和眼睑肿得连看都看不见了。这里的看不见可能只是对于情景的渲染手法,水肿是肿胀的假定原因,肿胀又是肚腹崩裂的假定原因;但我们在《使徒行传》作者谈到犹大命运时所援引的一首《诗篇》中有下列不利于敌人的词句(《诗篇》 这次谈话以后, 但还有 在所有共观福音书里,在试图以巴拉巴替换耶稣的尝试失败以后,彼拉多就让步了,他吩咐把耶稣带去钉十字架。 福音书关于耶稣被带往刑场的记载中[442] 。福音书作者可能会认为,这些虚假的代替是不应有的,因此他就说耶稣不仅担当了我们的忧苦,他也背起了他自己的十字架。如果根据这种见解,共观福音书的记述不应因约翰的记述而受动摇的话,我们是不是还可能从约翰说话的动机受到启发,进一步看出共观福音书的描述也可能有类似的教条主义动机呢?当对基督十字架的 在去刑场的路上还发生了单有路加一个人记述的事情,那就是许多人,特别是妇女,跟在耶稣后面,为他的不幸而哀哭,但耶稣却转过来叫这些耶路撒冷的女子为她们自己和她们的儿女哀哭,因为可怕的日子很快就要临到她们的城市(《路加福音》 耶稣到达刑场之后,对头两福音书作者来说,最重要的事,莫过于说明《旧约》的两个预言都已应验在耶稣身上。首先,马太很天真地说([444] 。他这样做可能很中肯,人们果然把这种酒给了耶稣,但耶稣拒绝喝,因为他不愿让自己被灌醉;但[445] ,另一篇诗的作者说,“他们拿苦胆给我当食物,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 略提一下短时间就完成的钉十字架以后,前两福音书作者赶忙追叙了这些受难诗篇中应验在耶稣身上的[447] 一词的理解),因为他们不愿把这件衣服直接分给任何人,也不愿把它撕开。同上面讲过的先知书里关于驴和驴驹的事完全一样,只不过在这里马太和约翰换了个位置而已,这次作错误理解的是后者,而前次错误理解的则是前者。至于 对于记载耶稣钉十字架的忠实历史家来说,知道令基督徒良心感到痛楚的弥赛亚被钉十字架所受的各种耻辱和藐视,恰恰在《旧约》里都已经明确地预言过,乃是莫大的安慰。在“受难诗篇”([448] 说,“凡看见我的都嗤笑我,他们撇嘴摇头,”现在像共观福音书所说的那样,(《马太福音》[450] 都认为这件事预示这里所说的犹太人之王所说的话将远远传播在犹太教以外的希腊、罗马世界上。除此以外,后者还给犹太人之王这一头衔以另一种意义,使其对基督徒无害而一切不利全归于犹太人自己身上。约翰说,把一个钉十字架的囚犯说成是犹太人的王使犹太人感到很难堪,他们恳求巡抚加以改变,但巡抚坚持原来的写法,因而事实一直就是犹太人把他们的王钉死在十字架上,钉十字架的耶稣已不再是犹太人的王,而是上帝的儿子,世人的救主,受约翰深奥教义熏陶的基督徒就是这样认识的。
路加和约翰从一开始就提到有两个人和耶稣一同钉十字架,而马太和马可则在稍后才提到,根据前两福音书作者,这两个人是罪犯和强盗,而且耶稣还钉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451] 曾认为,路加故事的目的是要使这两个坏人对耶稣的态度成为犹太人和外邦人对基督教的截然相反态度的典型,一个是坚持其顽梗不化的不信,另一个则不仅悔改相信,而且还寻求拯救。这的确是一个不应忽视的很高明的猜想,但另一方面,却也无法予以肯定的证明。
93.十字架上的话
从耶稣给悔改的强盗的回答中,我们就已经接触到传说中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说七句话中的一句。如果把所有福音书作者记下的耶稣在十字架上说的话合拼起来,其数目就是七,但如分开来讲,那就没有一个人记的有这么多。马太和马可每人只记了一句话,而且两个人记的还是同一句话。路加记了三句,都和前两人记的不同;约翰也记了三句,但没有一句是前三人所知道的。如果我们现在还能分别询问每一个福音书作者的话,我们就不知道前两福音书作者对后两福音书作者所记耶稣在十字架上说的话会怎样说了;[455] 这一句话,不仅同爱仇敌的命令相协调,而且也和上面所描述的耶稣的基本感情,即包含一切,善处一切的仁爱感情相吻合。但也不应忽视福音书作者在这里所要显示的,毫无疑问,乃是由耶稣实现了的以赛亚预言:耶和华的仆人,虽被列在罪犯之中,却担当了许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以赛亚书》 [456] (Paraclete)的使命将取代他在世上的有限的使命。
迄今考虑的《约翰福音》里耶稣在十字架上的两句话,都是和其他福音书作者也提到过的境况联系着的,[457] 如果约翰作为 94.耶稣死时的神迹
从六时起 [458] (犹太人计算时间的方法是从黎明算起),也就是说从正午起,所有共观福音书都说,遍地都黑暗了,一直持续到九时 [459] ,即下午3时(《马太福音》 路加对于黑暗的描述比较明确,说是由于太阳变黑,但那时正值复活节望月,不可能是自然的日蚀;而且所有记述者都说遍地都黑暗了,更说明它是一种神奇事件,由于耶稣临世是非常重大事件,这一定是大自然在为他的死而表示哀悼。当时的风气就是如此,根据那时的罗马传说,当凯撒被刺时 [460] 和亚古斯督(一译奥古斯都)逝世前 [461] ,太阳也曾发生过同样情况。凯撒被刺时的太阳变黑构成了那年全年阴暗气氛的一部分。 [462] 由此可见,一种持续了一定时期,偶然和某一事件巧合的完全自然现象,如何可能被牵强附会地用来为迷信和阿谀服务;但很快这种自然现象就被看作真正的日蚀 [463] ,而且时间和日期都同凯撒被刺相巧合,就像根据前三福音书,黑暗同耶稣之死的时间巧合一样。近代神学家赞扬[464] 时也有同样情况。)他和其他两位共观福音书作者一样。在此以前还报道了比这更为牵强附会的事,说圣殿里的幔子,当然就是把至圣所同圣所分开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马太福音》[465] ;《马可福音》[466] 卡普尼娅, [467] 在其丈夫被刺前夜,曾梦见房子的山墙倒塌;《希伯来人福音书》说在耶稣死时也有类似情况,没有讲圣殿的幔子裂开,而是说屋顶塌了下来 [468] 。克利门的《认识》(Recogintions) [469] 说幔子裂开有哀叹圣殿将遭毁灭之意;但奇迹只表现在幔子上这一事实似乎指向另一方向。使徒保罗在提到摩西脸上帕子时说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但只要旧约制度还继续存在,它就仍会遮住天上的事物(《哥林多后书》 尽管有了黑暗、地震、幔子裂开这类神迹奇事,[470] 正如我们从约翰的启示录里所看到的( 总之,初期基督徒凭其想象力所描绘的围绕耶稣之死的一切奇迹,对旁观者所产生的影响,正是他们自己所企图表达的思想感情。在这些旁观者中最不怀成见的应当是那些行刑的人们本身,罗马士兵和他们的百夫长,他们都是异教徒。肯定不会预先存有偏袒耶稣的思想,至于反对耶稣的犹太人就更是这样,根据马太( 95.枪扎肋旁
正如已经讲过的那样,关于这些事情,无论是客观的或主观的, 从另一观点看,怀着这样一个目的, 但是,这样一种特殊安排对于这一目的来说果真是必要的吗?为什么不能让耶稣和其同钉的两个犯人一直挂在十字架上等他们确实死了呢?根据共观福音书,耶稣的情况正是这样,因此,他是立刻可以被取下来的,至于两个犯人在被检查时是否已死因而也可以取下来,由于与问题重点没有关系而没有说明。根据马可,耶稣死得引人注目地早,其他两人不大可能也是这样,因此, 可是,对于耶稣的身体,不仅一定要有所为,而且还一定要有所不为,就是说,不可把他的腿骨打断。因为他不仅是他们所刺的人,而且也是上帝的羔羊,特别是通过他的死而被献上的逾越节羔羊。关于这个羔羊,律法上写着说,“羔羊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出埃及记》 当耶稣明显已死地悬挂在那儿的时候,一个士兵用枪刺了他的肋旁,结果怎样呢?有血和水流了出来。正如每一位专家会告诉我们的,这的确是件不可能的事;因为如果血在耶稣身里仍在流动着,无论是由于死亡还未发生或者刚发生不久,流出的只能是血而不能是别的;如果血在身体里已经停止流动,那就什么也流不出来;即使枪尖触及了心包膜,但心包膜里的水可能还未渗进胸腔,首先,液体也只能和血无法分辨地一道流出来,或者,一点血也不带地流出来。但福音书作者向我们保证说,他亲自看见了血和水涌出来([471] 该福音书作者还认为自己在心灵上同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和《启示录》作者就是同一个人,后者用肉体的眼睛所看到的,他用心灵的眼睛也看到了;或者毋宁说,他以为自己在心灵里所看到的使徒一定也用肉眼看见过了? [472] “他们必仰望他们所扎的”, [473] 先知这样说,先知的话是一定要应验的。他们要看见他们所扎的,这就是说,他们将会看到他并不是一个平常的人,而是上帝成为肉身之道;从枪扎的伤口他们将会看出来,从伤口涌出之物他们将会看出来。如果流出来的只是血,那么,被刺的就只是一个平常的人,因为从伤口一定还有某种别的东西流出来,这除了是通过耶稣之死所要带给门徒的象征圣灵的某种看得见的东西以外,还能是什么别的呢?但象征圣灵的看得见的东西乃是水。一个人要进上帝的国必须从水和圣灵而生(《约翰福音》 如果说有任何一段经文 [474] 最能突出表现 财主——这是最古老的报道人马太在一开始时的提法,这个财主也是耶稣的门徒。路加和马可说他是个尊贵的议士而没有说是财主,也没有说约瑟的其他身份,而约翰则抓住他是门徒这一点,按照他一贯的作风,说他因怕犹太人,做了个秘密的门徒。但在别的情况下财富即使从好的意义来说,福音书作者们都不怎么重视,为什么[477] 这里是把“财主”作为“恶人”的同义词使用的,所预言的是一种不光彩的埋葬。但人们认为这种同恶人的联系和被列在罪犯之中已经在耶稣被捉拿和被钉十字架上应验了(《路加福音》[478] 节;《马可福音》 财主的坟墓,一方面一定要同其财富相当,另一方面要和其崇高的用途相适应,《以赛亚书》曾对一个居高位的人说([479] :“你在这里做什么呢?有什么人竟在这里凿坟墓,就是在高处为自己凿坟墓,在磐石中为自己凿出安息之所?”这是一句以谴责口吻对一个心地高傲的人说的话,但在同一《以赛亚书》里( 根据前三福音书,在约瑟把耶稣身体从十字架上取下之后和将其放进石墓之前,用细麻布把它裹起来。马太还加一句说细麻布是干净的,意思大概是说从前没有用过,马太的记述仅此而已,他并不知道还做了什么别的或打算做什么别的。他认为已不需要用香膏膏耶稣,因为几天以前在伯大尼的晚餐席上,一个女人已经用昂贵的真哪达香膏膏过耶稣了(《约翰福音》 所有福音书作者都一致同意,安放耶稣身体的石墓,是滚动一块石头堵住入口的。马太说,这是一块大石头;马可说,妇女们出来的时候彼此商量说,谁给我们从坟墓洞口把石头滚开呢,这说明他们认为这是一件很难做的事情,但别的福音书作者则对这样封闭入口的办法感到满意,马太说大祭司还在石头上加了封条,彼拉多应他们的请求派人把守了坟墓( 最初,当基督徒们宣传耶稣复活的时候总是说耶稣被埋葬后的 这就是基督徒传说针对犹太人传说耶稣尸首被偷的说法而提出的偷尸不可能的反驳。但在当时情况下,犹太人传说是怎么产生的呢?基督徒传说很自然地断言,当耶稣复活的时候有一位天使从天降下,光耀如闪电,以一种强烈的地震,把石头从坟墓推开,以致封条和看守的人都毫无用处,特别是后者竟吓得如死人一般(《马太福音》 但毫无疑问,这种传说由来已久,尽管只有马太一个人提到这件事,但并不能证明他比别人更荒谬或时间更晚,而是相反,他的生活期更接近传说发生期,他的后继者写作较晚,而且不在巴勒斯坦,就没有他那样的兴趣了。尽管如此,如果它们不是妨碍了这些后继人认为更重要的事情,他们也许会采纳的。这件事情就是妇女们打算在安息日过去之后来膏耶稣的身体。既然坟墓已被当局封起来,而且还派了罗马士兵看守,这些妇女知道,全耶路撒冷的人也知道,特别是一切同耶稣有亲密关系的人一定都知道这件公开采取的惊人措施,她们不可能带着香料到坟墓那里去;但由于她们的确盼望能做到这一步,以便她们能郑重其事地膏耶稣的身体,她们就不能让这件事妨碍她们这样做。但如果为了这些理由中间两位福音书作者略去了看守和封耶稣坟墓这一插曲的话,对于说他们准备星期五晚上膏耶稣的 在《路加福音》里,除了像两个天使在坟墓里而不是一个天使在坟墓外等不重要的分歧外,他同马太的最主要的不一致在于路加认为,耶稣复活后显现完全在耶路撒冷及其附近,门徒没有被打发到加利利去的必要。但为了不致完全不提天使名言中的加利利字样,就提醒妇女们说,耶稣还在加利利时曾预言过自己死和复活的事。路加没有采用马太关于耶稣早在妇女们回家的路上向她们显现的说法;避免提到吩咐她们去加利利的事,同时还希望用比较简单的方式说明天使如何首先向妇女们宣告耶稣已经复活,妇女们如何把这事告诉门徒,然后而不是以前,耶稣才亲自向他们显现。因此,在妇女们向门徒传达天使信息的时候,他非常强调了门徒的不信,这种不信一直到耶稣亲自向他们显现,向他们指出他实在复活的确实可靠的证据之后才被消除。在《路加福音》里单靠妇女们传达的信息不可能使门徒动身往加利利去,因为其中并未包含叫他们去加利利的吩咐,不仅如此,它还产生了使彼得向另一种方向即到坟去的效果,因为空着的坟墓和单独放着的细麻布由一个男人来证明更为可取,同时,彼得看到这些事的结果除了令门徒惊讶之外也不可能有什么别的,因为门徒在得到耶稣复活的确实可靠的证明之前是不会相信的。
马可的描述在所有主要方面都仿效了马太的做法,他说耶稣复活的消息以及吩咐门徒到加利利去,都是天使向妇女们传达的。另一方面,在他的叙事中,我们不仅看不到会见耶稣本人的事,而且妇女们由于害怕(害怕谁或害怕什么并不明确)也没有遵照天使的指示行事。她们不敢把她们所看到关于耶稣复活的任何事告诉任何人。仿佛耶稣复活以及关于他复活的消息从来没有向抹大拉的马利亚和其他妇女宣告过那样,在这个当口马可忽然接下去说([481] ,这就更不能不令我们感到离奇了。在 彼得同另一个门徒一齐向着坟墓走去,他们俩走的快慢似乎不相上下,一个快多少另一个也快多少,但其结果却是一方比另一方占了优势,这就是说,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占了优势,正如以前已经暗示过的那样,这种叙事方式非常明显地证明了该福音作者从事撰写这部福音书时花费了多少心机。两个门徒一齐跑,因此,他们一开始的地位是相等的,但另一个门徒跑得更快,在彼得以先到达坟墓,这就使他占了优势。但像路加所描述的彼得一样,起先他只是从坟墓外面向内俯视,看到细麻布安放在那里,彼得随后赶到并且进去看了,这是路加所没有提到的。彼得进行了更仔细的观察,看到细麻布放在那里,但又看到耶稣的裹头巾没有和亚麻布放在一起,而是另在一处卷着:现在彼得又比另一门徒占了优势。此时另一个门徒也进到了坟墓里面——另一个门徒尽管到得早进得晚但却得到了看见就信的结果,彼得虽然更早地进到坟墓里面,而且从外表作了全面的观察,如果这一切并未能帮助他像另一门徒那样看见就相信的话,这一切对他又会有什么好处呢?的确,由于看见而相信,并不是最高意义的信仰,但当时门徒还不能有这种最高意义的信仰,因为正如福音书作者们所说的,当时他们还像路加所记往以马仵斯去的那个门徒那样,不明白圣经,这也就是说,他们还不明白圣经所说,基督必须死而复活的道理。这种真正的信仰,只能由圣灵传授给门徒,但当时圣灵还没有降下来。但另一个门徒却得到了当时唯一可能得到的信仰,从而重新确定了这另一门徒优越于为首的使徒的地位,这也就是说,精神的、约翰式的基督教优越于肉体的彼得式的基督教。
这样就给后来的人们对福音故事加以补充留有余地。路加说彼得听到妇女们的报告之后就往坟墓那里去,回去时心里希奇所成的事。还把往以马忤斯的两个门徒的故事也编了进去:这两个人到了耶路撒冷以后,把复活之耶稣向西门显现的事告诉了其他门徒,但并未提到具体内容,这使我们想到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章所说的话。 [484] 当两个人向聚会的门徒述说他们所看见和听到的事的时候,耶稣(忽然)站在他们当中向他们致意,对此他们的 马可似乎把这故事同耶稣最后一次显现结合了起来,说当门徒吃饭的时候耶稣最后一次向他们显现,但并没有同他们共餐( 但并不仅在这些主要方面表现了《约翰福音》描述同《路加福音》描述的渊源关系,而且逐条逐项入手都可发现这种关系。例如,《路加福音》( 复活之耶稣通过关着的门进入屋内,但他并不是个灵,他可被触摸,却没有物质的身体。这样的一种结合实在是我们所难以想象的,而约翰和路加却能想象得出,因为他们的描述完全是以这种集合为根据。路加说,耶稣把他的手和脚指给门徒看,而约翰则说他把手和肋旁让他们看 [485] 。路加不可能说让他们看肋旁,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肋旁负伤这回事,这里也仅是叫他们看,并没有像路加所说的,让他们摸,因为约翰在这里是要把路加混在一起的要素加以区分,把更强有力的证明留待后来战胜疑惑的显现时使用。
为了给 这句话结束了 如果说到此为止除了复述并修正一两个神迹故事以及为复活作证明外,其叙事目的同时也是为进一步调整使徒彼得和使徒约翰之间关系的话,那么,自此往后,就是完全为这一目的服务了([491] ,总之,其目的是使这件事蒙上一种神秘而深不可测的色彩。但由于紧接着就说,为这些事作见证并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也可以把“等”到基督再来理解为指其著作所包含的精神福音将继续适用而言。
98.升天
考虑到形形色色追随耶稣的善男信女们,自以为看到了耶稣复活后的多次显圣,以及不久就有一些早就存在的传说同这些显圣联系起来,人们追想起来问一声:这个被钉十字架者的新的高级生命是从什么时候和怎样开始的,这也就是说,耶稣复活, 但现在发生的情况是,迫切期待的耶稣再临越来越推迟了,而另一方面汹涌澎湃的激昂的精神生活浪潮则越来越平静下来。向保罗的显现成了这种类型显现的最后一次。接纳基督的天上门户已经关闭,非等世界末期基督在荣耀中再临是不会再开的了。当人们从目前不幸的时刻,徒然以向往的心情,盼望人子的那些日子(《路加福音》 复活之基督在世上逗留时间的长短,只能由实现其目标的需要来决定,其目标就是让门徒确实知道,他已经复活了,并向他们下达他的命令和应许,这只需很短时间就可完成,很可能一天就行。另一种设想则不需要这么紧忙,既然耶稣一复活就可以上升天庭获得弥赛亚尊荣,他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喜欢什么时候在世上出现就什么时候出现。例如马太所记耶稣在加利利山上的显现,就很可能是复活相当时间以后的事,因为必须让门徒有充分时间从耶路撒冷回到加利利来,无论如何也需要好几天工夫。但如果耶稣复活必须办完他同留在世上门徒之间应办之事以后才能获得弥赛亚在天上的荣耀,那就有必要先赶忙把这些事办完。例如路加说他先在往以马忤斯的路上向两个门徒显现,陪他们进了村子,而当他们回到城里的时候,他不仅已经向西门显现,而且紧接着又向聚在一起的十一个门徒和其他门徒显现,并立即把他们带到伯大尼,使他们能看到他升天( 如果说弥赛亚从死复活以后,在人们心中一方面既存在着一种使他毕生事业的最终目标不受太多拦阻,尽可能快地缩短其从复活到升天的时间距离就能实现的强烈愿望;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一种越来越有影响的向相反方向发展的动机。关于耶稣复活以后显圣的报告逐渐增多起来,很难设想它们都是在一天以内发生的。就拿使徒保罗一个人所提到的显圣来说,耶稣既向彼得显现,又向十二门徒显现,接着还向五百位弟兄显现,向雅各显现,向所有使徒显现,考虑到所必要的时机和情况,单是这些也很难在一天以内完成。如再作进一步考察,这些显现既都以说服和教训门徒为目的,就更难说这么快就能实现的了:无论是不信或愚蠢都不可能一击即破,想象力本身已经感觉到有较长时间间隔的必要性。这两种对立观点彼此间的密切关系已经由同一作者在其前半部作品的描述中表现了一种观点而在其后半部作品中表现了另一观点这一异常的事实给我们显示出来了。路加在其福音书的末尾部分含蓄地表示耶稣升天是在其复活的同一天,而在使徒行传的引言部分则说在其复活后四十天之久用许多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讲说上帝国的事,直到四十天以后才升到天上。不管这一观念是在他撰写其前半部和后半部著作之间流行开来的,或者是他感到有此需要自己想象出来的,其动机只能是一个,那就是为传说中基督的多次显现提供必要的时间。至于恰好把这时间限定为四十天则是由于犹太人对数目字的象征性用法的缘故。这种象征性用法已经成为犹太教徒和基督徒所共有的用法了。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了四十年,摩西在西乃山四十天,他和以利亚都禁食四十天,耶稣在旷野受试探以前有四十天之久不吃不喝,据说以斯拉和他的五个文士为了专心致意修复被火焚毁的圣经,在离开世界以前隐居独处四十天 [492] 。因此,复活的基督教训门徒,讲论天国的事(《使徒行传》 此外,这些关于耶稣最后尘世生活的各不相同的记述,在一点上却是彼此一致的,连[493] (Lucian)影射基督教冷嘲热讽的那些骗人的魔术士做的一模一样吗?
马太以耶稣应许和门徒同在直到世界末了的明确前景结束了他的福音书。两个中间福音书作者则增加了耶稣在众目睽睽下升天的最后行动。正如已经说过的,马可的记述,无论在地点或细节方面都非常模糊,以致我们无法判明他是否真正意味着耶稣是在众目睽睽下升了天;不过他明确地表示了他的全部观念是从哪里得来的。当他说( 路加的记述比较详尽而生动,特别是其经过修正增订的续篇《使徒行传》关于耶稣升天的记载。在其福音书的结尾他说( 在《旧约》里有两个特别圣洁的人,以诺和以利亚,已经奇妙地离开了世界。但[494] ;《希伯来书》[495] 。《申命记》说,在摩西逝世之前他被带到一座山上,先让百姓后来又让长老们留在后面,当他离开约书亚和大祭司以利亚撒的时候,忽然有一朵云彩遮住他,他就在一个深谷里不见了。这一显然从晚期拉比传说中得来的记述,其目的就是用这样的结局把这位立法者放在同以诺和以利亚同等的地位,约瑟弗竭力使这事同《申命记》的简单记述说摩西死了一致起来,说摩西故意在《申命记》里写他死了,为的是免得有人因他有非常崇高的德行就冒昧地说他已经直接到上帝那里去了。犹太历史家的这种说法,显然是影射在他的时代已经初露端倪的神化基督而言 [496] 。
如果我们从这方面对[497] 都早,或者,如果他知道有这种记述的话,作为一个目睹见证人,他清楚地知道并未发生过这类事情,基于纯粹历史的理由,他也很可能拒绝采纳他们的记述。但事实上在按照他自己的方式加以修改之后,已经采纳了它们,而他之所以没有按马可和路加的原来形式采用它们,可以用因为根据他的福音书之精神和计划,这种历史动机对他毫无干系来加以说明。
我们不妨说,[498] 是更为高尚的办法,特别比《使徒行传》所记那种风暴式的火焰舌头更符合基督的精神,此外,如果耶稣亲自用吹气的方式把圣灵赐给门徒的话,那就更明确地表示圣灵将作为他的长期代理人。
除了没有提到耶稣升天的事以外,[499] 一书所看到的那样,这一论争在 99.结论
由于我们现在已经到达批判进程的结尾,已经深刻感觉到我们对于耶稣的历史知识是多么缺乏和不可靠,这一认识就更为重要。在排除了各式各样丛集于树身的、大量神话寄生物之后,我们发现,从前我们所认为是树本身的枝条、叶子、色彩、形状的东西,绝大多数却是属于寄生的攀缘植物的。在排除了它们之后呈现于我们面前的,不仅不是树的真实面目,反而连树本来的叶子也被寄生物吹走,汁水被吸干,枝干被摧毁,加在耶稣形象上的每一神话色彩,不仅模糊了耶稣历史真面目,耶稣的历史真面目,反而被遮盖在上面的神话色彩破坏得无影无踪了。
听到这样的话是令人不愉快的,所以没有人肯相信这样的话。但任何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的正直人,都像我们一样,清楚地知道关于世上的伟大人物的历史知识,很少有像耶稣这样令人不能满意的。比耶稣早四百年的苏格拉底,其历史就要比耶稣还清楚明朗得多,尽管对于他青年时代所受的教育,我们也同样知道得很少,但我们明确地知道,他成年时期的为人,他的尝试和成就,他的门徒和朋友的形象都有根有据清清楚楚地呈现在我们面前,至于他被定罪的原因和经过,以及有关他去世的情况,我们也都完全了解。尽管也有少量奇闻逸事的渲染,但总的来说,他的传记并没有像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那样许多古代希腊历史上的哲学家以及像耶稣那样被神话所扼杀。苏格拉底形象之得以保存,乃由于他在希腊智能开展最光辉、灿烂、文学最繁荣时期生活在希腊最文明的城市,他的学生中有好几位是杰出的作家,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正是以他们的老师为其作品的主题。
一谈到色诺芬和柏拉图,谁不会想起马太和约翰,但对于后两人来说,这种对比对他们是何等不利!首先,《回忆苏格拉底》的作者,两篇《会饮篇》的作者,《斐多篇》的作者,他们实际上都是苏格拉底的门徒;而与此相反,?χοττο? ??α?το? ?ποδο?ν北(没有什么可偿还的)……《路加福音》?χ?ντων δ?α?τ?ν ?ποδο?ν北(没有可偿还的)……(两者语法结构略有不同,意思基本一样。——译者)
[6] 按照犹太人计算日子的方法是从每天晚上六点钟算起,严格地说,指定吃逾越节羔羊的重要节日,应是从尼散月15日开始;但正如上述经文所表示的那样,一般习惯说法则是从14日开始。
[7] 例如赫斯以及晚近洛浦(R?pe)等人在《历史批判论文》就企图证明,耶稣给门徒洗脚的那次晚餐(《约翰福音》 [8] 下表显示两种描述之间的关系和受难周发生的事情:
[9] 在 [11] 趁此机会,我想援引一位正统神学家克拉夫特说的一句引人注目的话:《四福音书的纪年及其协调一致》, [12] 德文原著为:so viele Spulen hinweisen,das johanneische Evangelium nichtnge vorher vertasst。——译者
[13] 塔尔默德,请参看本书 [17] 这里所说和《圣经》不符,请参看《约翰福音》 [18] 这里英译本的复活节应为逾越节,英文钦定本《圣经》(KJV)(1611)把《使徒行传》 [19] 贾士丁·马特尔:《卫道篇》,I,65往下。
[20] 英译本漏掉《路加福音》 [21] 施特劳斯认为,《约翰福音》并不是约翰所写,而是别人假使徒约翰之名写的。——译者
[22] 《或然性》。
[23] 即摩西和以利亚。——译者
[24] 英译本误作“《马太福音》 [25] 即使把“父啊,救我脱离这时候!”不看作是问题的一部分,而看作是一个真正的祷告,这种突然袭击也比在共观福音书里非常快而且非常容易地就过去了。
[26] 请参看赛尔赛斯(Celsus)和儒略(Julian)的言论和拙著《耶稣生平批判的研究》, [30] 世界的王指魔鬼即撒旦而言。——译者
[31] Kidron/Cedron。——译者
[32] 英译本误作“《约翰福音》 [33] 维利乌斯(Velleius Marius):《罗马史》ii,19,3。
[34] 瓦勒利乌斯·马克西姆斯(Valer.Max.)viii,9,2。马利乌斯(Marius Gaius,约公元前157—前86),罗马将军兼政治家,曾任护民官、执政官等;其养子亦同名,公元前109—前82因战败自杀;安陀尼乌斯(Antonius,Marcus,公元前82—前30),罗马雄辩家,军人,三执政官之一;维利乌斯(Velleius Marcus,约公元前19—公元30),罗马军人和历史家,著有《罗马史略》叙事至公元29年;瓦勒利乌斯·马克西姆斯(Valerius Maximus,鼎盛期约公元20年),拉丁作家,曾任庞培(Sextus Pompeius)的随员,所著主要采自古罗马西塞罗、利维等历史家的著作,所著有《嘉言懿行录》。Valerius Maximus,谢德风译《历史著作史·上卷》〔汤普森著,1048页,商务印书馆,1988年〕作:发利阿斯·马克西马斯。——译者
[35] 英译本误作 [36] 原文有,英译本漏译。——译者
[37] 根据德文原著 [39] 见《新约·哥林多前书》 [40] 基督教传说认为《使徒行传》也是路加所写。——译者
[41] 这里“门徒的领袖”指彼得而言。——译者
[42] “亚那”英译本误作“该亚法”,请参看德文原著 [44] 两次都是?π?ρτι ?φεσθε(从今以后,你们将要看见)。
[45] 这里最后一句英文钦定本《圣经》为:the angels of God ascending and descending upon the Son of man。《耶稣传》英译本为:the angels of God ascending and descending to the Son of mam;中文《圣经》译法是:上帝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而希腊原文则</a>为:κ?ι το?? ?γγ?mbda;ου? το? θεο? ?ναβ?ινοντοζ κ?ι καταβ?ινοντο? ?πι γον υι?ν τον ?νθρ?πον;最近香港出版的《当代圣经》译为:神的使者借着我的身体上去下来。关键在对希腊文?πι这个介词究应如何理解。——译者
[46] 英文《圣经》用过去完成时“had sent”翻译希腊文的过去不定时?π?σιειmbda;εν毫无疑问是错误的,它对事件先后次序所给人的印象,同施特劳斯根据希腊文的正确解释所设想的先后次序完全不同。——英译者
?π?στειmbda;εν见希腊文《约翰福音》 [47] 路德在翻《使徒行传》γεν?μενο?(身子扑倒)的时候,曾像翻译《马太福音》 [48] “大卫之子”指耶稣而言。——译者
[49] “三十块钱”原文为三十舍克勒(Sekel),舍克勒是古希伯来钱币名,三十舍克勒为一个奴婢的价值,参看《出埃及记》 [50] 《撒迦利亚书》?στησαν τ?υηισθ?ν μου,τρι?κοτα ?ργυρο??(他们给了我三十块银子的工钱)。《马太福音》?στησαν α?τφ τρι?κοντα ?ργ?ρια(他们给了他三十块银钱)。
(七十士译本是《旧约全书》的希腊文译本:相传是由72位犹太学者于公元前三世纪在埃及亚历山大城用72天译成)。——译者
[51] 德文原文Schatz,即金库。——译者
[52] 上面所讲的这段话.对我国一般读者,可能不易理解,特作说明如下:古希伯来文最初只有辅音字母而没有元音符号,元音符号是后加的,但由相同几个辅音字母所构成的词,由于所加的元音符号不同,其意义可能就很不相同,比如:英文的bitter这个词是苦的意思。希伯来文只写bttr这四个辅音字母,一般就把它理解为苦,但如把元音符号改变一下,它又可能成为白脱油(butter),而外形看来,仍然是bttr四个辅音字母。施特劳斯没有明说作为窑户解的是哪个词,但在《撒迦利亚书》 [53] 中文《圣经》为25节。——译者
[54] 中文《圣经》为9节。——译者
[55] 中文《圣经》为22节。——译者
[56] 有关段落在拙著《耶稣生平批判的研究》中曾引用过,ε?ρ?σκω ??τιον τω ?νθρ?τω τουτω(我查不出这人有什么罪来)《约翰福音》ο?δεμ ιαν α?τ?αυ ε?ρ?σκω ?υ ?υτ?(我一点也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此处脚注英译本漏译。——译者)
[62] 作者似指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毁灭以后的基督徒而言。——译者
[63] 参看《尼哥底母福音书》和菲罗在《新约伪经抄本》,I,522的有关言论。
[64] 斯维陀尼乌斯:《尤利乌斯》,18;《维利尤斯》,II,57。
[65] 哀利尼斯:《驳异端》,1,24,4。
[66] 希腊原文为?ζο?,中文《圣经》译为酒,英文《圣经》译为Vinegar(醋),一般希腊文辞典解释为“带酸味的酒”(Sour wine)。——译者
[67] 请参看拙著《耶稣生平批判的研究》,ii, [71] 德文原文为 [72] 《马太福音》 [73] 即路加和约翰。——译者
[74] 《后使徒时代》,i,50。参看鲍威尔:《经典福音书批判的研究》, [89] 斯维陀尼乌斯:《犹利乌斯》,81,《尼禄》,46,《维斯佩仙》,23,《狄奥·卡西乌斯》IX,35;塔西图斯:《历史》,V,13。
[90] 卡普尼娅,公元前 [97] “经文”是基督教界常用的一个术语,专指《圣经》中任何一小段或一句文字而言。此词德文为Stelle,英文为Passage或Bible Passage,当然一般书也可用,但那就不能译作“经文”了。——译者
[98] 德文原著为马太,英译本误作马可。——译者
[99] 迪维特在其《解经学手册》中提到这段经文的时候促使人们注意到这点( [102] 伏克马尔在《耶稣的宗教》 [106] 耶稣升高还未完成这一事实,对我来说似乎就是他之所以还不接受神的尊荣的充分依据:他只是作为一个人而复活,正如希尔根菲尔特假定的那样,逻各斯同他再度结合,乃是在他上升见父之后(《福音书》, [108] 中文《圣经》译作“摸”,请注意《约翰福音》 [109] 本书作者认为,写《约翰福音》的“约翰”,并不是使徒约翰,而是生活在较晚时期的另一个人。——译者
[110] 《批判的研究》, [113] 总的说来,这一场面仅是对于耶稣和彼得之间的谈话( [114] 可能指上升乐园,等候基督再来而言。参看希尔根菲尔特:《先知以斯拉和但以理》, [116] 卢西安,约120—180,希腊讽刺文作者和雄辩家,被认为希腊文学复兴时期最有才华的作者。——译者
[117] 英译本误作 [118] 《犹太古事记</a>》, [119] 约瑟弗生于公元37年死于约100年。——译者
[120] 另外两个人指马可,路加。——译者
[121] 请参看《约翰福音》 [122] 《侯马斯的牧羊人》,相传为 [126] 《斯宾诺莎书信》,21。
[127] 《纯粹理性范围内的宗教》, [128] 指基督教会。——译者
[129] 阿克苏斯河是阿姆河(Amu Darya)的古名。——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