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福音书作者关于耶稣同门徒一起度过的最后一晚的描述都是以耶稣准确地预先知道即将临到他的一切事情这一假设为根据的(参看《约翰福音》 晚餐制度中的(《马太福音》 所有这一切都是自然地可能的。但是不是每一件事都照福音书告诉我们的那样真实发生了,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据我们看, 关于福音书作者们所记紧接在最后晚餐以后在橄榄山上所发生的情景(《马太福音》 在接着发生的对于耶稣的审判和定罪(《马太福音》 我们在这里对于福音书作者在记述耶稣被钉十字架时所作的一些描述(《马太福音》[129] (即上午九点钟)被钉十字架的,这样,他活着悬挂在十字架上的时间就约为六个小时。另一方面,《约翰福音》([130] 。据共观福音书均谓此时天地变暗,耶稣已悬挂在十字架上。把耶稣带走并钉于十字架必然需要一些时间,而另一方面,在 耶稣之死的真实性,并不受他是否手和脚都一齐被钉这个问题的直接影响,这一点我们已经从许多不同观点方面研究过了。因为即使他的脚也被钉住,也并不能排除假死的可能性,因为钉脚并不会有大量出血,而据福音书记载,他周游各处,从复活的那天就已开始,先是从坟墓走进城,接着又下乡到以马忤斯,有三个钟头的路程,晚上又回到城里,不久还走到加利利那么远——如果他的脚上有流脓流血的伤痛,按自然之理来说他是不可能走这么远路程的。所以,这是那种把复活看作是从一种假死状态自然地恢复过来的神学,也就是不仅目前公开宣称为唯理主义者的少数人,还包括许多耻于公开宣称而隐藏了他们观点的那些人所最感兴趣的问题。他们还对决定耶稣钉十字架只是双手被钉 [131] 特别感兴趣。至于福音书作者们,前两人在这个问题上对我们并无帮助。《路加福音》([132] 、特透连 [133] 等人,的确说过钉十字架时脚也是被钉的。这可能是由于他们知道十字架的一般习惯是将脚也钉上,或者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引用《诗篇》第20篇 [134] 第17节:“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在耶稣身上得到应验。最后,在帕拉图斯 [135] (utus)的一段为人所熟知的文章里有手和脚被双重钉住的说法,许多人都认为,这里的加重处罚的威胁性说法并不意谓着脚和手都用双倍的钉子钉起来,而是说和平常的做法单钉双手不同,连双脚也破例地钉起来了。总起来说,最可能的是耶稣的手和脚都被钉了,但既然缺乏确切的证明,我们只好凭问题本身的是非曲直来作判断。早在保罗时期就有这样一种基督教传说(哥林多前书15章4节),耶稣被从十字架上取下后即被埋葬。对于这种传说历史上并没有任何相反的资料。尽管按照罗马人风俗,被钉十字架的人一般都要悬挂在那里听凭风吹日晒,飞鸟啄食或腐烂而消亡,但犹太律法则规定要在夜晚之前取下,埋在一个不体面的地方。罗马律法还规定,如果被钉死者的亲友要求,可以将犯人尸首交给他们处理。福音书作者没有一个人说耶稣自己的门徒要求过耶稣的尸体,反之,他们都说一个与耶稣关系相当疏远的富人亚利马太人约瑟作了这样的要求。关于埋葬方式,的确有些令人怀疑的不同说法,将留待以后研究,马太所记在墓旁设置看守人员一事也要在以后加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