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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风·梦_山月记

作者:中岛敦 字数:33260 更新:2025-01-09 12:06:16

ひかりとカゼとゆめ

本篇收录于一九四二年七月十五日出版的作品集《光·风·梦》之中。本篇以一段叙述夹一段主人公日记的方式,描述了英国作家史蒂文森在萨摩亚的生活。

一八八四年五月的某个深夜,三十五岁的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 [1] 在法国南部耶尔 [2] 的一家客栈里,突然咯血,情况十分严重。面对匆匆赶来的妻子,他用铅笔在一张纸条上写了两句话给她看:“别怕。就这么死去,也太轻松了。”

因为此刻的他,满口是血,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在此之后,他就不得不为了寻找合适的康复疗养地而四处奔波。

先是在英国南部的疗养胜地伯恩茅斯住了三年。后来有医生建议:“不妨去科罗拉多住一阵子试试。”听了那医生的话之后,他便横渡了大西洋。可对于美国,他也不满意,于是想到去南洋试试看。坐上七十吨纵帆船,历时一年半,途经马尔克萨、帕乌摩兹、塔希提、夏威夷、吉尔巴托岛,最后于一八八九年年底,到达了萨摩亚 [3] 的阿皮亚港。海上航行的生活十分惬意,各个小岛上的气候也都舒适宜人。史蒂文森那个被他自嘲为“仅剩下咳嗽和骨头”的身体,总算有所康复。他打算在此地落脚,故而在阿皮亚郊外买了一块四百英亩大小的土地。当然,此刻的他尚未想到要终老此地。事实上就在 我在矮树篱笆中找出“咬咬草”(或称“叮叮草”)之丛生处,将其清除。这种草才是我们真正的大敌。这是一种敏感到令人恐惧的植物,有着异常狡猾的知觉——被风吹动摇晃或被别的草叶碰到时,它无动于衷,毫无反应。可只要人稍稍触碰一下,它就立刻闭合叶片。缩紧之后就像黄鼠狼似的“咬”住不放。它的根也十分厉害,会像牡蛎“叮”住岩石似的,牢牢地缠住土地或其他植物的根。对付完“咬咬草”之后,我又矛头直指野生酸橙。我赤手空拳的,结果被这厮的尖刺和富有弹性的吸盘弄得伤痕累累。

十点半,阳台上响起了海螺声。午饭——冷肉、木犀果、饼干、红葡萄酒。

饭后,我想作首诗,可怎么也弄不好,便吹了一会儿六孔竖笛。一点钟过后,又跑了出去,开拓通往瓦伊特林卡河岸的道路。我手持利斧,独自深入密林。头顶上,尽是些枝叶交叠、密密层层的巨树,巨树。这些巨树的枝叶缝隙里,不时透出白色的,近乎银色的,闪亮着的天空。地上也随处都是躺倒了的巨树,阻挡着去路。奋力往上攀着的,悠然下垂着的,纠缠在一起的,连结环套着的,各种各样的葛藤,简直是泛滥成灾。还有冠状腾起的兰花类植物。肆无忌惮地摊开触手的蕨类植物。巨大的白星海芋头。对于嫩树枝,只要手起斧落,便可“咔嚓”一声,十分痛快地将其斩断。而那些坚韧的老树枝,就不那么容易对付了。

寂静。除了我的斧声外,什么都听不见。如此繁华的绿色世界,又是多么的孤寂啊!大白天里的巨大沉默,又是多么的吓人!

突然,从远处传来了一个沉闷的声响。紧接着,又传来了一个短促、尖利的笑声!我感到后背一阵发凉。头一个声响,也许是什么回声吧。那笑声呢?莫非是鸟叫?这里的鸟儿很怪,叫起来,声音跟人差不多。日落时分的瓦埃阿山上,鸟叫声此起彼伏,却如同小孩子的叫唤声。然而,刚才那一声,又与之不尽相同。到最后,我也没搞清楚这声音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回家路上,脑海里忽然冒出了一个创作构思。一个以密林为舞台的浪漫剧。这个念头(以及其中的某个场景)如同子弹一般贯穿了我的身体。到底能不能弄成,还不知道。暂且先将其放在脑袋的某个角落里,让它慢慢发酵吧。就跟孵小鸡儿似的。

五点钟,吃晚饭。炖牛肉、烤香蕉、放了菠萝的拉克雷特干酪。

晚饭后教亨利英语。话虽如此,其实是用英语换他的萨摩亚语。每天傍晚的这些课程是如此的沉闷,真搞不懂亨利是怎么挺下来的(今天是英语,明天是初等数学)。即便是在贪图享乐的波利尼西亚中,他们这些萨摩亚人也是特别欢快的。萨摩亚人不喜欢强迫自己。他们所喜欢的,是唱歌、跳舞、穿漂亮衣服(他们是南太平洋上的花花公子)、洗冷水浴和喝卡瓦酒 [6] 。还有就是,说笑、讲故事、玛琅伽——年轻人成群结队地从一个村子涌到另一个村子去游玩。所到之处,村里人还必须用卡瓦酒以及歌舞来款待他们。萨摩亚人的快乐天性,真是没边儿,甚至在他们的土语里根本就没有“借钱”或“借”这样的词汇。近来所用的,是从塔希提那边借来的。因为萨摩亚人觉得借东西太麻烦了,想要的话,就直接要过来。所以自然就没有与“借”相关的词汇了。“要”“讨”“勒索”,这方面的词汇倒是挺多的。并且,根据所“要”的物品的种类——鱼、芋头、龟、席子等,分门别类,各用各的。

此外,还有一个悠闲得没心没肺的实例——身穿奇妙囚服的犯人在被迫修路时,他们的族人会身着盛装,手提食物前去探望。结果就在施工现场铺开席子,摆开酒宴,喝酒唱歌,快快乐乐地度过一天。如此乐天性格,简直近乎痴呆!

但是,我们的这位亨利·西梅莱君,与他的同族人似乎有所不同。他从不得过且过,身上有一种追求组织性的倾向。真是波利尼西亚人中的另类。与他相比,身为白人的厨师保罗等人,在知性层面上反倒差了一大截。

可要说起负责饲养家畜的拉法埃内,则又是个典型的萨摩亚人。萨摩亚人原本就生得体格健壮,这个拉法埃内估计身高也有六英尺四英寸吧。可他空有一个大个子,却是又蠢又笨的可怜虫。这个形同赫拉克勒斯、阿克琉斯的大汉,却总是娇声娇气地喊我“爸爸,爸爸”,真让人受不了。他十分害怕幽灵,天一黑,就不敢到香蕉地里去了(通常,波利尼西亚人说“他是个人”,就是“他不是幽灵,是个活着的人”的意思)。

两三天前,拉法埃内讲了件有趣的事情。说他的一个朋友,看到了死去的父亲的灵魂。一天傍晚,那人正在死去二十来天的父亲的坟墓前。突然发现,一只雪白的仙鹤,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站在了用珊瑚屑堆成的坟冢上。他心想,这不就是父亲的灵魂吗?正看着,仙鹤的数量增多了,其中还夹杂着黑仙鹤。不一会儿,仙鹤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白猫,正蹲在坟冢上呢。紧接着,白猫的身边又出现了灰猫、花猫、黑猫……各种颜色的猫。这些猫咪一声不吭,蹑手蹑脚地聚拢过来。随即又都统统融化到四周的暮色之中去了。那人坚信看到已变成仙鹤模样的父亲云云。

十二月××日

上午借来了棱镜罗盘仪,投入工作。自一八七一年以来,我就再也没碰过该器械,甚至连想都没想起过。不管那么多了,我首先用它画了五个三角形。重新激发起了我那爱丁堡大学</a>工科毕业生的自豪感。可是,我在做学生那会儿,是多么的偷懒啊!我不由得想起了布拉奇教授和迪特教授。

下午,我又与植物们旺盛的生命力展开一场无言的斗争。像这样挥舞斧头、镰刀干上一阵只值六便士的活儿,我就对自己感到非常满意,可是,在家里坐在书桌前写稿,即便能挣二十镑,我那愚笨的良心仍会因自己的懒惰和虚度时光而感到悲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干活儿时,一个念头突然冒了出来:我幸福吗?不过幸福这玩意儿搞不太懂。那是自我意识形成之前的玩意儿。可是,要说快不快乐的话,我当下就很清楚,并且是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快乐(尽管这个那个的都不太完美)。在这些快乐之中,我将“在寂静的热带树林中独自挥舞利斧”的伐木作业,放在一个比较高的位置。确实如此,这项“热情似火,浪漫如歌”的工作,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现在的生活,是不论用怎样优裕的环境来换,我都不会答应的。但另一方面,说老实话,我现在也怀着某种强烈的厌恶之感,以至于不住地打哆嗦。这种厌恶之感,难道是一个强迫自己投身于本质上并不相宜之环境的人,一定会感受到的生理反应吗?那种刺激神经的粗野狂暴的残酷,总是压抑着我的心。还有那种蠢蠢欲动、纠缠不清、令人作呕的东西;四周空寂、神秘具有迷信意味儿的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我自身的颓废感,以及永无尽头的残酷杀戮。我通过自己的手指,感觉到了植物们的生命,我感受到它们的垂死挣扎,其实就是在苦苦哀求。我感觉自己就是个屠夫,浑身沾满了鲜血。

芳妮的中耳炎,还在疼。

木匠的马踩坏了十四个鸡蛋。昨晚,据说我们的马跑了出去,在邻近(话虽如此,其实还是相隔很远的)的农田里刨出了一个大坑。

我的身体状况不错,但体力劳动似乎有点过头了。夜里,一躺在挂了蚊帐的床上,后背就疼——跟牙疼似的。最近这一段时间里,我晚上只要一合上眼睛,眼帘内侧就会映出无边无际的、郁郁葱葱的、茂密的杂草。一根根的,看得十分清楚。也就是说,当我累得筋疲力尽,躺在床上之后,还会有好多个小时在精神层面上重复一遍白天所做的劳动。在梦中,我拉扯着那些顽强的植物,躲避着荨麻的尖刺,被枸橼的针扎着,被蜜蜂烈火般地螫着,并且一刻也不停。脚下是泥泞不堪的黏土,怎么也拔不起来的树根,可怕的酷热,突然吹过的一阵微风,附近树林里传来的鸟叫声,不知谁在恶作剧地叫着我名字的声音,莫名其妙的笑声,打暗号的口哨声……总而言之,白天的生活基本上都会在梦里重新过一遍。

十二月××日

昨夜,有三只小猪被盗。

今天早晨,大个子拉法埃内见到我们时,战战兢兢,慌里慌张的,所以就问了他此事,还给他下了个套。其实是个骗小孩的小把戏。不过这是芳妮干的,我可不喜欢这样。

芳妮首先让拉法埃内在跟前坐好,自己则站在离他稍远的地方,伸出双臂,将两手的食指对准拉法埃内的双眼,然后慢慢逼近。看到芳妮这副装神弄鬼的样子,拉法埃内就已经惊恐万状了,等到手指快要碰到眼皮时,他就干脆闭上了眼睛。这时,芳妮用左手的食指和大拇指触碰他双眼的眼皮,同时又将右手绕到拉法埃内的背后,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和后背。拉法埃内满以为自己的双眼是被芳妮双手的食指所触碰的。芳妮收回右手后,立刻恢复了先前的姿势,并让拉法埃内睁开双眼。拉法埃内满脸惊恐,忙问刚才是什么东西拍了他的后脑勺。

“是附在我身上的恶魔哦。”芳妮说道,“我将我的恶魔唤醒了。这下好了。恶魔会帮我抓住偷猪贼的。”

三十分钟后,拉法埃内又来到了我们的跟前,一副提心吊胆的模样。他忐忑不安地又问了一遍,刚才那话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喽。那个偷猪贼今晚只要一睡觉,恶魔就会找去跟他一起睡,然后他就立刻生病。这就是偷猪的报应。”

拉法埃内原本就相信幽灵神鬼,听了这话,自然就愈发地惊恐不安了。我倒不认为他就是偷猪贼,可多半他知道是谁偷的。并且,今晚的“小猪宴”,估计他也在受邀之列吧。然而,被芳妮这么一闹,恐怕拉法埃内就不能尽情享用了。

前些日子在树林中想到的那个故事,似乎在大脑里已发酵完成了。我想给它取名为《乌鲁法奴阿之高山森林》。“乌鲁”是“森林”,“法奴阿”是“土地”的意思。多么优美的萨摩亚语。我打算将其用作作品中岛屿的名字。尚未动笔,可作品中的各个场景就已经像拉洋片似的在我脑中精彩纷呈,目不暇接了,简直叫人欲罢不能。或许还真能写成一个非常棒的传奇呢。当然了,也极有可能成为甜腻无聊的肥皂剧。只是我总觉得胸中似乎翻腾着一团风云雷电,以至于正写着的《南洋来信》都无法从容落笔了——虽说在写随笔或诗歌(不过我的诗,都是为了解闷而写的打油诗,不值一提)的时候,是绝不会受这种冲动干扰的。

傍晚时分,巨大的树梢和高山的背后,出现了壮丽的晚霞。不一会儿,当低地和大海那边升起一轮满月后,此地极为罕见的严寒便开始了。每个人都睡不着,全都起来找被子。几点了?——外面依旧亮如白昼。月亮正挂在瓦埃阿山之巅。在正西方。鸟儿们一声不吭,安静得出奇。屋后的树林,似乎也在严寒中瑟瑟发抖。

降温幅度肯定超过了六十度 [7] 。

转过年来,到了一八九一年的正月,劳埃德在老家伯恩茅斯的斯克里沃阿山庄打点好家具什物,统统带到了史蒂文森现在的居所。这个劳埃德是芳妮的儿子,已经二十五岁了。

十五年前史蒂文森在枫丹白露 [8] 史蒂文森十分留恋故乡苏格兰高地人的那种氏族制度。萨摩亚族长制度与之也有相通之处。他 十一月××日

东奔西走,我成了一个十足的政客。这是喜剧吗?秘密会议、密封信件、黑夜里急急赶路。夜里穿过该岛的森林时,会看到银白色的磷火,星星点点,洒满一地,异常美丽。据说那是某种菌类在发光。

给政务长官的质询书,有一人不肯签名。我上门去劝说。成功!啊,我的神经是多么的粗壮、坚韧啊!

昨天,拜访了拉乌配帕国王。低矮、寒酸的房屋。即便是在穷乡僻壤,这样的房屋也随处都有。正对面,政务长官的官邸已基本竣工,巍峨耸立着。今后国王每天都得仰望着这幢富丽堂皇的建筑了。他对白人官吏心存顾虑,似乎不太愿意跟我们接触。交谈空洞无物。不过,这位老人的萨摩亚语发音——尤其是元音重音,很好听,非常优美。

十一月××日

《沉船打捞者》终于完成了。《萨摩亚史脚注》也在进行之中。我充分感受到了书写现代史的难度。尤其是当出场的人物全都是自己的熟人时,更是困难倍增。

前日拜访国王拉乌配帕,果然引起了轩然大波。出了新布告,说是今后不论何人,没有领事的许可,并且不通过政府认可的翻译,不得私自面见国王。好一个神圣的傀儡啊。

政务长官要与我面谈。想必是怀柔之术。拒绝。

这样,我似乎就跟公然与德国政府为敌没什么两样了。常来我家玩的德国军官,也托人带口信来,说是出海之际不能前来告别了。

有趣的是,政府也不受住在市里的白人们的欢迎。因为政府毫无必要地刺激岛民的感情,让白人们的生命财产受到了威胁。比起土著来,白人更不愿意纳税。

流感猖獗。市里的舞厅也关闭了。听说瓦伊内内农场,一次就死了七十个劳工。

十二月××日

前天上午,收到了一千五百颗可可种子,紧接着,下午又收到了七百颗。从前天正午到昨天傍晚,我们全家出动,一心扑在可可种植上。结果弄得个个如同泥猴一般,阳台也成了爱尔兰泥炭沼 [18] 。

种植可可,必须先将可可种子种在用可可树叶编织的篮子里。因此,十个土著在屋后的森林小屋里编这种篮子。四个少年掘了土装在箱子里,并将其搬到阳台上。劳埃德、贝尔(伊莎贝尔)和我,用筛子筛掉石子、黏土块后,将土倒入篮子。名叫奥斯丁的少年和女仆法阿乌玛,将篮子提到芳妮那边。芳妮则在每一个篮子里埋入一颗种子,并将篮子排列在阳台上。每个人都干得筋疲力尽,身子软得跟棉花似的。

直到今天早上,我仍没从极度的疲劳中缓过劲儿来,可邮船起航的日子将近,只得赶写《萨摩亚史脚注》的 传出了政务长官要辞职的谣言。不可当真。估计是他与领事之间发生冲突了吧。

一八九二年一月×日

雨。像是要起风暴。关上门,点上灯。感冒总也不好。风湿病又发作了。想起某个老者的话来:“所有的主义之中,风湿主义是最糟糕的。” [19]

作为一种修养,从前一阵子起,我开始写始于我曾祖父的史蒂文森家史。非常有趣。一想起曾祖父、祖父及其三个儿子(包括我父亲在内),代代相传,默默无闻地在浓雾弥漫的北苏格兰海修筑灯塔的可贵的身姿,我就不由得内心充满自豪。取个什么标题好呢?《史蒂文森家的人们》?《苏格兰人之家》?《工程师的一家》?《北方的灯塔》?《家族史》?《灯塔技师之家》?

祖父留下了当年与艰苦卓绝的困难做斗争,建造贝尔·罗克暗礁岬灯塔时的详细记录。我读着这份记录,觉得我自己(或者说当时尚未出生的我)真的经历了建造灯塔的整个过程。似乎自己已经不是想象的自己了,而觉得自己正处在八十五年前,忍受着北海的风涛和海雾,与只有在退潮时才一露尊容的魔鬼海岬做斗争。风,是那么猛烈。水,是那么寒冷。小船在摇晃着,海鸟在鸣叫着。——连这些我都能清晰地感受到。突然,我感到胸口发烫,像是有一团火在燃烧一般。苏格兰那些峥嵘的群山、茂密的欧石楠,湛蓝的湖泊。早晚听惯了的爱丁堡的喇叭。彭特兰、巴拉黑特、卡库沃尔、拉斯岬,啊啊!

我如今所处的地方,位于南纬十三度、西经一百七十一度,较之苏格兰,正处在地球的相反一侧。

在为写作《灯塔技师之家》而翻看资料时,史蒂文森不由得回想起了远在一万英里之外的那座名叫爱丁堡的美丽城市。清晨,从雾中慢慢探出头来的一个个山丘,从屹立于山丘之上的古老城堡到圣嘉义尔教堂,都像棱角分明的剪影一般,清晰地浮现在他的眼前。

史蒂文森从小时候起,气管就十分衰弱,每个冬日凌晨,都会爆发猛烈的咳嗽,折磨得他无法入睡。起床后,他就在保姆卡米伊的搀扶下,裹着毛毯坐到窗边的椅子上去。卡米伊也与他一起并肩坐着,两人都不说话,默默地注视着屋外,直到他的咳嗽平息下来为止。透过窗玻璃所看到的黑里欧特大街尚未从沉沉黑夜中醒来,一盏盏街灯染出一片片朦胧的光晕。不一会儿,车声辚辚,由远而近,紧挨着窗户驶过。那是往市场里拉蔬菜的马车。而拉车的马不住地喷吐着白色的热气。……这就是这个城市留给史蒂文森最初的印象。

爱丁堡的史蒂文森家族,代代都以灯塔技师而闻名于世。小说家史蒂文森的曾祖父托马斯·史密斯·史蒂文森是北英灯塔局里最早的技师长,其子罗伯特也子承父业,建造了有名的贝尔·罗克灯塔。罗伯特的三个儿子,阿兰、蒂维多和托马斯,也都承袭了这一祖业。小说家的父亲托马斯,作为旋转灯、总光反射镜的集大成者,是当时灯塔光学的泰山北斗。他在兄弟们的协助之下,修筑了斯克里沃阿、起坤斯等多座灯塔,并修缮了许多港湾设施。他是个能干且务实的科学家,是大英帝国忠实的技术官僚,是虔诚的苏格兰教会的信徒,是有着基督教之西塞罗之称的拉科塔提乌斯的热心读者,还是一位古董和向日葵爱好者。根据他儿子的描述,托马斯·史蒂文森常对自身价值抱有彻底否定的观念。他具有凯尔特 [20] 式的忧郁,意识到世事无常,经常想到死亡。

青年时期的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曾极</a>度厌恶爱丁堡这座高贵的古都,以及居住在这里的虔诚的宗教徒(也包括他的家人)。这个基督教长老会的中心城市,在他眼里简直就是个虚伪之都。

十八世纪后期,该城有个名叫蒂空·布罗蒂的家伙。白天,他是个细木匠,还出任市议会议员;可一到晚上就摇身一变,成为一个无耻的赌棍,甚至是凶恶的强盗。过了很久,他才终于露出原形,并遭到了处决。然而,年方二十的史蒂文森却认为,这家伙就是爱丁堡上流人士的象征。从此,他就不再去教堂,而是混迹于平民区的小酒馆了。勉强认可了儿子的文学家志向(他起初也曾想将儿子培养成一名工程师的)的父亲,对于他的这种叛教行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于是,父子间的冲突便在父亲的绝望和母亲的眼泪以及儿子的激愤中反复上演着。就丝毫不知道自己正在坠入深渊这一点来看,他觉得儿子毕竟还是个孩子;可就一点听不进自己的教诲来看,儿子仿佛已经是成人了。为此,父亲感到绝望了。而这种绝望,又以一种奇特的内省方式在他身上体现出来。几次争执之后,他就不再去责备儿子了,而是一个劲地责备起自己来。他独自长跪,泣泪祈祷,强烈谴责由于自己的失责而导致儿子成为叛教罪人的罪责,并向上帝表示深切的忏悔。然而,做儿子的一方,却怎么也不能理解,身为科学家的父亲竟会做出如此愚蠢的行为。

不仅如此,每次与父亲争论之后,他总对自己也感到极为不满,心想:“为什么到了老子</a>跟前,自己就只会发些孩子气的议论呢?”在与朋友讨论时,自己明明是能够发表些理直气壮的精彩(至少是大人式的)的议论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最基本的《教义问答》、幼稚的神迹反驳论、用哄小孩般的拙劣的实例来加以证明的无神论——自己的思想怎么可能幼稚到如此地步呢?可不知为什么,面对父亲时,自己所能发表的议论,最后总会变成这样的老生常谈</a>。这倒不是说父亲的论辩技巧有多高明,所以自己一败涂地。绝无此事。父亲从未就教义进行过仔细深入的思考,要驳倒他应该是轻而易举的,可问题是在论辩过程中,自己的态度会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十分孩子气,甚至有些歇斯底里,连自己都觉得十分讨厌。由此,连议论的内容本身,也变得滑稽可笑了。他觉得,导致如此结果的原因,恐怕在于自己尚未完全摆脱对父亲的依恋(也就是说,自己尚未真正成人),并且“父亲也仍把自己看作小孩子”的缘故吧。要不就是,自己的思想原本就是毫无价值的,不成熟的“租来品”,一旦与父亲那朴素的信仰直面相对,徒有其表的花哨装饰被剥去后,就现出了原形?

这一时期的史蒂文森,每当与父亲发生冲突,心头总会产生如此这般的,令他十分不快的疑问。

当史蒂文森表示要跟芳妮结婚时,他们父子的关系就再次紧张起来。芳妮是个美国人,还带着孩子,年龄又比儿子大。可对于托马斯·史蒂文森来说,比起这些方面来,最不能接受的是,且不管她的现实生活处于怎样的状态,至少在户籍上她还是奥斯本夫人。于是,史蒂文森这个独生子,到了三十岁,[22] 式的)。如此这般,我要在一周之内分别与国王及其对抗者见面了。但愿我的斡旋能够取得实际成效。

四月×日

我的健康状况不太好。

由于事先约好了的,所以还是去姆黎奴那个寒酸的王宫赴宴了。跟往常一样,正对面的那座政务长官官邸看着就堵心。今天拉乌配帕国王说的话很有意思。他讲述了五年前怀着悲壮的决心自首于德国军营,后又被军舰带往陌生地方的往事。语言朴实,极为动人。

“……他们告诉我白天不能上甲板,不过晚上是可以的。航行了很长时间后,终于在一个海港靠了岸。上岸后,发现那地方热得吓人。有很多犯人在劳作。他们两个两个地,被铁链锁住了脚脖子。那儿的黑人真多,多得跟海滩上的沙子一样。……那后来又坐了很长时间的船,在说是快到德国的时候,我看到了一道奇特的海岸。那是一片一眼望不到头的白色悬崖,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航行了三小时后,悬崖又消失在天空里,令我更为惊讶了。……在德国上岸后,首先走过一所有着玻璃屋顶的大房子,里面还有许多叫作‘火车’的玩意儿。然后乘坐大得跟房子一样,有窗户,有甲板 [23] 的马车,最后在一幢有着五百个房间的大屋子里住了下来……离开了德国又航行了许久,船就驶入了一片像河流一般狭窄的海面。有人告诉我说,那就是《圣经》中提到过的红海,我十分欢喜,十分好奇地眺望着。然后,当海上的夕阳变成令人目眩的红色时,我又被转移到别的军舰上去了……”

用古老、优美的萨摩亚语发音所讲述的这段往事,十分动听。

国王似乎很怕我提起玛塔法的名字。他是话很多的善良老头,只是不清楚自己目前所处的位置。他要我后天一定再去看他。可我与玛塔法见面的日子也已临近了,自己的健康状况又不好,不过还是暂且答应了他。以后,翻译的事情,应该拜托牧师霍维特米。最后决定后天在牧师家与国王见面。

四月×日

一大早骑马进城,八时许到霍维特米牧师家。跟国王约好今天在那里见面的。等到了十点钟,国王也没来。来了个报信的。说是国王正与政务长官谈事情,来不了。晚七点左右能来。我先回家,傍晚又去霍维特米牧师家,等到八点多,还是没来。徒劳往返,甚感疲劳。国王拉乌配帕太懦弱了,竟不敢瞒过政务长官的监视,悄悄前来赴约。

五月×日

清晨五点半出发,芳妮、贝尔同行。作为翻译兼桨手,还带上了塔洛洛。七点钟,划出了珊瑚礁泻湖。身体还是不太舒服。到了马里艾后,受到了玛塔法的热烈欢迎。不过,他似乎将芳妮和贝尔都当作是我的妻子了。塔洛洛的翻译很糟糕,完全不称职。玛塔法说了老长的一大段,到他嘴里就只剩下一句“我非常吃惊了”。并且,不管对方说什么,他都是“非常吃惊”。把我的话传给对方时,似乎也一样。所以谈话根本就无法进行。

我们喝着卡瓦酒,吃着阿鲁·罗特饭菜。饭后,跟玛塔法一起散步。在我那十分贫乏的萨摩亚语所允许的范围内,我们进行了交谈。由于我带来了女伴,所以还在门前跳了舞。

天黑后踏上归途。这一带的泻湖都很浅,小艇时不时地擦底。纤月如钩,光芒淡然。划出洋面时,被从萨瓦伊伊那边回来的几艘捕鲸船超过了。那是些亮着灯,十二桨,四十人座的大划艇。每条船都一边划桨一边合唱着。

由于时间太晚了,决定不回家去。在阿皮亚住酒店。

五月××日

早上,骑马冒雨前往阿皮亚。与今天的翻译沙雷·特拉会合后,下午再次前往马里艾。今天走的是陆路。长达七英里的路上,一直下着暴雨。道路泥泞不堪。杂草丛生,高达马脖子。跳过了八个猪圈栅栏。抵达马里艾时,已是薄暮黄昏了。马里艾村子里颇有些气派的民宅。这些屋子都有着高高的茅草穹顶,地上铺着小石子,四面墙壁的门窗都敞开着。玛塔法家的房子自然也非常气派。此时,屋子里已经黑了,正中央点着椰子壳做的灯。出来了四个佣人,说玛塔法眼下还在礼拜堂。确实,从礼拜堂的方向传来了歌声。

不多一会儿,主人进屋了,等我们都换下了湿漉漉的衣服之后,正式见礼寒暄。卡瓦酒也被端了上来。玛塔法向在座的诸位酋长介绍我道:

“这位先生为了助我一臂之力,不顾阿皮亚政府的反对,特意冒雨前来。尔等今后要与兹希搭拉(‘讲故事者’)多亲多近,不论何时何地,都要全力帮助他。”

晚宴、政治洽谈、大声欢笑、大喝卡瓦酒——一直持续到半夜。由于我的身体不堪重负,专门为我在屋子里隔离出了一个角落,用五十张上等垫子铺成临时床铺,我一个人躺在那上面睡觉。全副武装的卫兵和其他几个人担任夜里的警卫,通宵看守在屋子周围。从日落到日出,一班到底,没有换岗的。

凌晨四时许,我醒了。外面传来了纤弱、柔美的笛声。音调欢快,平和,甜美,若隐若现,仿佛随时都会消失一般……

后来一问才知道,这样的笛声每天早晨都会在同一时刻吹响。说是为了给睡着的家人送去好梦。多么优雅的奢侈啊!据说玛塔法的父亲十分喜欢小鸟们的叫声,人称“小鸟之王”,而这种爱好也遗传给了他。

早饭后与特拉一起骑马踏上了归途。由于马靴还湿着,所以干脆光着脚。早晨是晴朗美丽的,可道路依旧泥泞不堪。杂草将我的腰间都濡湿了。由于将马打得太快了,特拉在猪圈栅栏处被马抛下了两次。黑乎乎的沼泽。绿油油的红树林。红色的螃蟹、螃蟹、螃蟹。进入市镇后,听到了帕特(木制的小鼓)的响声,身着华美服装的土著姑娘正在前往教堂。今天是星期天。我们在市里吃了午饭,然后回家。

跳跃了十六道栅栏,骑行了二十英里(况且前半程还冒着暴雨)。谈论政治六小时。啊,比起从前在斯克里沃阿,跟饼干中的谷象虫似的自己来,如今的我是多么地今非昔比啊!

玛塔法是一位气度非凡的老者。我们之间的交流,在感情上是极为融洽的。

五月××日

雨、雨、雨,像是要弥补之前雨季的雨水不足似的,这几天一直在下雨。可可的嫩芽好像也饱饱地吸足了水分。雨脚敲打屋顶的声音停止后,又传来了激流之声。

《萨摩亚史脚注》完稿。当然,这不是文学,但毫无疑问,这是一份公正、明确的记录。

阿皮亚的白人们拒绝纳税,理由是政府的审计报告不明不白。委员会也无力传唤他们。

最近,我们家的大汉拉法埃内的老婆跑掉了。他十分沮丧,似乎怀疑每个朋友都有合谋嫌疑。不过现在他已经死心了,正在寻找新老婆。

《萨摩亚史》结束后,终于能专注于《戴维·巴尔弗》的写作了。这是《诱拐》的续篇。几次动笔,中途都放弃了,不过这次是有可能坚持到底的。《沉船打捞者》写得太粗糙了(但不可思议的是,似乎还挺受欢迎)。而《戴维·巴尔弗》才有望成为《巴伦特雷的少爷》之后的又一部佳作。作者对于青年戴维的喜爱,他人或许是难以理解的。

五月××日

大法官切达尔克兰兹来访。不知是哪阵风把他吹来的。他跟我家里人若无其事地拉了会儿家常,就回去了。他肯定看到了我最近发表在《泰晤士报》上的公开信(信中我毫不留情地抨击了他)。他来我家,打的又是什么主意呢?

六月×日

玛塔法邀我出席盛大宴会,所以一大早就出发了。同行者――母亲、贝尔、戴塔乌伊落(我们家厨师的母亲,邻近部落的酋长夫人。她的体魄大得惊人,比母亲、我与贝尔三人加起来还要大上一圈)、担任翻译的混血儿沙雷·特拉,另外还有两名少年。

我们一行人,分别乘坐独木舟和小艇。途中,小艇在平而浅的泻湖中动弹不得。没办法,只得赤脚下船,走约一英里的潮浸区。头顶上,有火辣辣的毒太阳烤着。脚下,是一步一滑的泥沼。我那从悉尼刚寄来的新衣服,还有伊莎贝尔那条镶着绿色花边的白色长裙,全都倒了大霉。正午过后,我们才满身泥浆地赶到了马里艾。母亲他们坐独木舟的一拨已经到了。最初的战斗舞蹈已经结束,我们是从食物敬献仪式的中途(话虽如此,也花了整整两个钟头呢)开始看起的。

屋子前面的绿地周围,排列着用椰子叶、黑海带围成的临时小屋,土著们按照不同的部落,围坐在一个个巨大的矩形食案前。他们的服饰真可谓是五彩缤纷,琳琅满目。裹着塔帕的、缠着帕奇·瓦库的、将落了粉的檀香戴在头上的、头上饰满了紫色花瓣的……

中央的空地上,有一座食物堆成的小山,并且越堆越大。这些都是大小酋长们献给他们由衷拥戴的(不是白人扶植的傀儡)真正的国王的。执事和民夫们排着队,唱着歌,源源不断地将礼物搬进来。这些礼物都被一一高高举起,展示给大家看。负责接收的执事以一种十分郑重其事的礼仪性的夸张姿态,高呼礼物名称和进献者的姓名。这人是个体格魁梧的大汉,身上似乎涂满了油,闪闪发亮。他那将烤全猪高举过顶,汗流如注地高声呼叫的样子,极为壮观。当他高举起我们进献的饼干桶时,我听他大声介绍为:“阿利伊·兹希搭拉·欧·雷·阿利伊·欧·马珞·特特雷(故事作者酋长、大政府酋长)。”

在为我们特意安排的席位前,坐着一位老者,头上戴着绿树叶。他的脸从侧面望去,略显阴沉、威严,简直跟但丁一模一样。他是该岛特有的职业说书人之一,并且是他们中的最高权威,名叫波波。他的身旁,坐着他的儿子以及同行们。玛塔法就坐在我们的右侧稍远处,可以看到他的嘴唇时不时地在嚅动,手腕上的珠串也在晃动。

大家一起喝起了卡瓦酒。当王(玛塔法)喝了一口后,波波父子突然发出了一种奇妙的吠叫声,以示祝福,把我吓了一大跳。因为我从未听过如此怪异的声音,简直像是狼的嚎叫声,但据说其意思是“兹伊阿特阿 [24] 万岁”。不一会儿,就开始吃饭了。玛塔法吃完后,再次响起了奇特的吠叫声。这时我看到,这位非公认的王的脸上神采飞扬,得意与野心之色溢于言表。不过这也仅仅是刹那间的事情,马上就消退了。估计波波父子自玛塔法与拉乌配帕分庭抗礼以来,今天也是首次来到玛塔法的阵营,并颂扬“兹伊阿特阿”之名吧。

食物的搬运已经结束。所有的礼物都被一件件地仔细清点并上了账。滑稽说书人怪声怪调地高声报出礼物的名称和数量,令听众捧腹大笑。“塔罗芋头六千个”“烤猪三百一十九头”“大海龟三只”……

然后,又出现了一幕我从未见过的奇妙景象。波波父子突然站起身来,手执长棍,蹦到堆满食物的院子里,跳起了一种奇妙的舞蹈。父亲伸长手臂边舞边转动长棍,儿子则蹲在地上,用一种无可名状的姿势蹦跳着。该舞蹈所划出的圈子还越来越大。凡是被他们跃过的东西,就全都归他们所有了。中世纪的但丁,竟忽然变身为怪异而贪婪之人了。这是一种古老(并且是地方性的)的礼仪,连萨摩亚人也都看得笑了起来。我进献的饼干和一头小牛犊也都被波波跳了过去。但是,他在宣布这些食物都归他所有之后,又将其中的大部分重新献给了玛塔法。

接着,就轮到我这个“故事作者酋长”了。我没有跳舞,却也得到了五只活鸡、四个灌满油的葫芦、四张席子、一百头塔罗芋头、两头烤猪、一条大鲨鱼以及一只大海龟。这些都是“王给大酋长的礼物”。几个只穿着比兜裆布还短的巴拉巴拉的年轻人,得到指令后,立刻就将这些东西从众多的食物中给挑了出来。他们在堆积如山的食物前一弯腰,便无比迅速且毫无差错地将指定品名与数量的食物捡了起来,忽地一下,又在另一个地方整齐地码放好了。如此灵巧,令人目不暇接,简直如同鸟群在麦田里觅食一般。

突然,九十来个围着紫色腰布的大汉涌现出来,在我们面前站定身躯。没等我们回过神来,他们就将手里攥着的活鸡,用足力气,高高地抛到了空中。将近一百只鸡在空中拍打着翅膀纷纷落下,随即又被捉住,又被抛到了空中。如此这般,重复了好多次。聒噪声、欢笑声、鸡叫声。挥舞着的古铜色粗壮手臂、手臂、手臂……作为观众,倒是看得十分有趣,可这得死多少只鸡啊!

在屋里跟玛塔法谈完事情,来到水边,看到获赠的食物已经装在船上了。正要上船,突然有飑 [25] 袭来,只得重新回到屋里,休息半小时后,五点钟出发,依旧分乘小艇与独木舟。此时夜幕已降临到了水面上,岸上的灯光十分美丽。大家唱起了歌来。令我吃惊的是,有着小山一般庞大身躯的戴塔乌伊落夫人居然有着极其美妙的歌喉。途中,又遇上了飑。母亲和贝尔和戴塔乌伊落和我和海龟和猪和塔罗芋头和大鲨鱼和葫芦,全都成了落汤鸡。我们都浸泡在船底那温热的积水中,快到九点的时候,才终于到了阿皮亚。当夜住在酒店里。

六月××日

仆人们嚷嚷着说是后山的矮树丛里发现了骸骨,于是带着大家一同前去察看。果然是人的尸骨,不过看样子已经过了好长时间了。并且,就该岛的成年人而言,似乎太小了点。由于是藏在树丛深处的阴暗潮湿地带,恐怕从未被人发现过吧。在附近扒拉了一圈,又发现了另一具头盖骨(这回是只有脑袋,没有身体的)。上面有个弹孔,能放得下我的两根大拇指。将两具头盖骨并排放好后,仆人们找到了一种稍具传奇色彩的解说:想必这位可怜的勇士在战场上夺取了敌人的首级(这可是萨摩亚战士的最高荣誉),但自己也负了重伤,所以不能向同伴们炫耀,只得爬到此处,抱着敌人的首级怅然离世了(果真如此的话,莫非就是十五年前拉乌配帕与塔拉薄开战时的事情?)。拉法埃内他们立刻动手将骸骨掩埋了起来。

傍晚六点时分,骑马下山时,看到前方森林的上方有一朵巨大的彩云,十分清晰地呈现出一个男人脸蛋的侧影:有着独角仙一般的额头,长长的鼻子。脸颊部分为绝妙的桃红色,戴着帽子(巨大的卡拉马库人帽子),胡须和眉毛都是青灰色的。这种颇具孩子气的图案、鲜明的色彩以巨大的规模(简直是大得没边了),令我茫然不知所措。而正当我眺望之时,“他”的表情却发生了变化。闭起一只眼睛,收紧了下颚。就是这样的。突然,铅灰色的肩膀向前耸出,脸蛋消失了。

我又望了望别处的云彩。发现云柱林立,巨大、明亮,叫人一望之下便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它们全都从水平线处升起,顶部都在距离天顶三十度之内。这是一种何等的崇高啊!下方犹如冰河一般的阴暗,而从下往上,则从幽暗的靛蓝至朦胧的乳白,呈现出色彩微妙变化的所有阶段。背后的天空,已经被步步逼近的夜晚染成了厚重的深蓝色。而在其底部,则流动着蓝紫色的,近乎妖艳的深厚光影。尽管山岗上已经飘浮起日落的阴影,但巨大的云柱顶端,仍映照得如同白昼一般的光亮,并用火一般的,宝石一般的,柔美至极的光芒,照亮世界。那种高度是超越了任何想象的。从下界的夜晚抬头仰望,那种洁净无垢而又华美庄严的景象,是远非“惊异”二字所能形容的。

云的附近,升起了一钩上弦月。月牙西侧钩尖的正上方,有一颗几乎与月亮同样明亮的星星。下界黑色渐深的森林中,鸟儿们正扯开嗓门唱着傍晚的大合唱。

到了八时许抬头再看,月亮比刚才又亮了许多,那颗星星转到了月亮的下方,却依然几乎跟月亮一样地明亮。

七月××日

《戴维·巴尔弗》的写作终于顺畅起来了。

“丘拉索号”进港,与吉布逊舰长吃饭。

坊间传闻,说是R. L. S. (史蒂文森)应该被驱逐出本岛,流放他处,英国领事正在向唐宁街请求批示云云。莫非我的存在有碍本岛治安了?难道说我也成了伟大的政治人物了吗?

八月××日

昨天,应玛塔法之邀,又去了马里艾。翻译为亨利(西梅内)。谈话中玛塔法称我为阿菲欧伽,把亨利吓了一大跳。之前,他一直是称我为斯斯嘎(相当于阁下?)的,而阿菲欧伽则是针对王族的称呼了。在玛塔法家留宿一晚。

今天早晨,吃过早饭后,出席大灌奠仪之观礼。主要是将卡瓦酒灌濯一块象征王位的古老石块。这是一种在该岛上也快要被人遗忘了的楔形文字的典礼。身高六英尺五英寸,体魄强健的古铜色战士们,全都身着正装。头盔上的饰羽是用老人的白胡须制成的,在风中飘扬着,脖子上挂着用兽牙制的项链。形象威武,令人震撼。

九月×日

出席了阿皮亚市妇女会主办的舞会。同行的有芳妮、贝尔、劳埃德以及哈葛德(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个赖德·哈葛德的弟弟。一条血气方刚的爽快汉子)。舞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大法官切达尔克兰兹露面了。自从数月前那次不得要领的来访之后,我还是 他几乎出于本能地知道“自己并不像自己所想象的那样”,并且认为,“头脑会出错,而天性是不会出错的。即便粗看上去像是错了,可最终还是会明白,对于真正的自己来说,它所选择的,才是最忠实、最明智的道路”。他还知道“我们内心深处所不了解的东西,要比我们自己聪明得多”。因此,在设计自己的人生之际,就应该以最忠实的态度,极尽全力,沿着唯一的道路——比我们更明智的东西所指引的唯一的道路而奋勇前进,其他所有的一切都应该置之不理。于是,他全然不顾世人的嘲弄和父母的哀叹,从少年时代起,到临死的那一刻为止,自始至终,坚定不移地保持自己的这种活法。作为“浅薄之徒”“伪君子”“色鬼”“自恋狂”“贪得无厌的利己主义者”和“令人作呕的装腔作势者”,他唯有在写作这条道路上始终如一,如同虔诚的修道士一般,勇猛精进,毫不懈怠。他几乎是没有一天不写作的。写作早已成了他生理性的习惯之一。即便是持续折磨了他二十年的肺结核、神经痛和胃痛,也不能改变这一习惯。当肺炎、坐骨神经痛和风眼同时发作时,他还眼睛上蒙着绷带,绝对安静地仰卧着,轻声口述《炸药党员》,让妻子做记录。

他经常与死神为邻。咳嗽时用来捂嘴的手帕上,是很少不带着鲜血的。就时刻意识到死亡这一点来说,这个尚不成熟、矫揉造作的青年,是有着得道高僧般的大彻大悟的。平时,他的口袋里总是带着用于自己墓志铭的诗句。

“让我静静地安眠在,繁星闪耀的夜空下。我快快乐乐地活过,如今我要快快乐乐地走向死亡。”云云。

比起自己的死来,他更害怕朋友死去。对于自己的死,他已经习以为常了。或许应该更进一步地说,他甚至形成了一种与死神嬉戏,与死神对赌的心态。在被死神那冰冷的手捉住之前,自己到底能编织出多少幅“空想和语言的锦缎”?这可真是一场奢侈的豪赌。他的心情就像一个出发时间日益逼近的旅人一样。他迫不及待地,一刻不停地写着。事实上也留下了好几幅“空想和语言的锦缎”。譬如《欧拉拉》,譬如《任性的珍妮特》,譬如《巴伦特雷的少爷》。

许多人会说:“没错,这些作品写得都很美,富有魅力,但都是些缺乏深度的故事。说到底,史蒂文森还只是个写写通俗小说的作家罢了。”

然而,对于如此言论,史蒂文森的拥趸们自然也不会无言以对。他们会说:

“史蒂文森的守护天使(正是得到了其指引,他才走上了作家这一人生道路)非常聪明,正因为知道他生命短暂,所以才让他抛弃了以挖掘人性为特征的现代小说(这是没人能在四十岁之前写出杰作的)的创作形式,而让他选择了富有魅力的传奇故事与巧妙的叙事方式(这是即便早逝,也至少能留下几部精彩之作的),并不断加以磨炼。”

“如同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都处在冬季的北方植物,在极短的春夏之际,也会匆匆地开花结果一般,这也正是大自然的巧妙安排之一啊。”

或许有人会说,俄国、法国的那些最最卓越、最最深刻的短篇作家,去世时的年龄不都跟史蒂文森相仿,或更为年轻吗?可他们却并没有像史蒂文森那么疾病缠身,始终生活在短命的威胁之下呀。

他说过,传奇小说是circumstance [28] 之诗。比起事件本身来,他更喜欢事件所产生的若干场景效果。自认为传奇作家的他(且不管他自己是否清晰地意识到),力图将自己的一生也塑造成自己作品中最大的传奇(就某种程度而言,事实上也取得了成功)。因此,作为主人公的自己的居所氛围,也常常像他在小说中所要求的那样,必须充满诗意,必须富于传奇色彩。他是个用笔墨来营造氛围的大师,在现实生活中,也希望自己的活动场景值得他那支生花妙笔来加以描述,否则,便难以忍受。他那种在旁人看来绝对难以接受的矫揉造作(或玩世不恭的作风),其本质正在于此。

干吗非得装疯卖傻地牵着头驴,在法国西南部山坳坳里瞎转悠呢?好好的一个良家子弟,干吗非要系一条皱巴巴的领带,戴一顶有着长长的红飘带的旧帽子,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流浪汉呢?还有,在谈论女性时,干吗非要洋洋得意地用令人作呕的腔调说什么“洋娃娃虽然美丽,可里面全是锯末”呢?

二十岁时的史蒂文森完全是个面目可憎的家伙、讨人嫌的无赖汉,极不受爱丁堡上流社会的待见。从小在严厉的宗教氛围中长大的这个瘦弱的白面小少爷,竟然会突然为自己的纯洁而感到可耻,半夜三更地溜出父亲的宅邸去红灯区转悠。然而,这个效仿维永、卡萨诺瓦的轻薄少年,他自己也很清楚,除了将自己羸弱的躯体和未必长久的生命作为赌注,悉数压在唯一的人生道路上之外,是不会得到拯救的。即便是在灯红酒绿的喧嚣之下,在莺莺燕燕的脂粉阵中,他也能看到这条道路在闪闪发亮——就如同雅各 [29] 在茫茫沙漠中梦见高高的,上达星空的天梯一样。

一八九二年十一月××日

由于今天是邮船日,贝尔和劳埃德昨天就进城去了。他们走后,伊欧普开始脚痛,法阿乌玛(就是大汉拉法埃内的老婆,她已经跟没事人似的回到了丈夫的身边)的肩膀上生了疖子,芳妮的皮肤上开始出现黄斑。法阿乌玛的疖子有可能是丹毒 [30] ,靠外行的土办法恐怕是治不了的。晚饭后我骑马去找了医生。夜色朦胧。四下无风。山上雷声隆隆。急速穿过树林时,又看到了那种菌类的蓝色小灯,星星点点的,闪闪发亮。跟医生约好明天前来出诊后,与他一起喝啤酒,谈论德国文学,直到九点钟。

昨天开始构思新的作品。年代设定在一八一二年左右。地点在拉姆玛穆阿的赫米斯顿附近以及爱丁堡。书名未定。《黑森林</a>地带》?《赫米斯顿的韦尔》?

十二月××日

房屋扩建完工。

本年度的year bill来了。约为四千英镑。今年或许能做到收支平衡吧。

夜里听到了炮声,好像是英国军舰的入港仪式。坊间传闻,近期我将遭逮捕并被押送出境。

卡斯尔出版社提出,将《瓶中魔鬼》和《法雷萨海滩》收入一册,用《海岛夜话》的书名出版。这两篇的风格相差如此之大,合在一起出版不是太古怪了吗?我觉得再加上《怪声岛》和《荡妇》或许还差不多吧。

加入《荡妇》之事,芳妮表示反对。

一八九三年一月×日

连日低烧,经久不退。消化不良也很严重。

《戴维·巴尔弗》的校样尚未寄来。怎么回事?应该排好一半了吧?

天气很糟。雨。飞沫。雾。寒冷。

原本以为可以付清的扩建费,结果只付了一半。我们家的开销怎么这么大呢?没觉得怎么奢侈呀。劳埃德每个月都动足了脑筋,可往往是刚填补了一个窟窿,又会开出另一个缺口。有些月份好不容易能维持平衡了,却必定有英舰入港而不得不设宴招待军官水手。有人说我们的佣人太多。其实正式雇用的人数并不多,只是他们的亲戚、朋友经常来串门,搞得数不清人头了(即便这样,也总不会超过一百的吧)。不过,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谁叫我是族长呢?谁叫我是瓦伊立马部落的酋长呢?身为大酋长,是不应该为这种小事而多嘴多舌的。更何况土著佣人的伙食费毕竟是有限的。还有些笨蛋,由于我们家女佣的长相多少有些超过了岛上的一般标准,就将瓦伊立马比作苏丹的后宫。还说,这样的话,花费自然巨大了。虽说这分明是出于攻击诽谤之目的,可这谣也造得太离谱了吧。我这位苏丹别说什么精力绝伦了,简直就是个苟延残喘的老病鬼而已啊。他们一会儿将我比作堂吉诃德,一会儿又说我是哈伦·阿尔·拉什德,不一而足。没准儿马上就要把我说成是圣保罗或卡里古拉了吧。还有人说,我过生日的时候请了一百多位客人,太奢靡了。可我根本就没请这么多啊。都是他们自己跑来的。既然他们出于对我(或至少是对于我家的饭菜)的好意而不请自来了,我又岂能将其拒之门外呢?至于说办宴会时不该连土著也一起邀请,就简直是岂有此理了。老实说,我是宁可不请白人,也要请他们的。再说这些费用早就列入预算,本该绰绰有余的。毕竟在这么个岛上,要想怎么奢侈也是做不到的。

总而言之,我去年一年靠写作赚了四千英镑,却依然是入不敷出。我不由得想起了沃尔特·司各特爵士。晚年的司各特先是突然破产,紧接着又被老婆抛弃,在一群讨债鬼的催逼下,不得不像写作机器一样,不停地粗制滥造。对于他来说,除了坟墓,就再也没有别的喘息之处了。

战争的谣言又起。要说这波利尼西亚式的纷争,真是拖泥带水,不干不脆的。看似快要烈焰腾空了,却怎么也烧不起来。说它事过境迁了吧,却又余烟袅袅的。这次,也仅仅是特特伊拉西部酋长间的小摩擦罢了,想来是出不了大事儿的吧。

一月××日

流感猖獗。家中几乎人人中招了。我还额外地伴随着咯血。

亨利(西梅内)干起活来真是卖力。本来,萨摩亚人即便是身份极为低贱者也不肯搬运污物的,但贵为小酋长的亨利却每晚都毫不犹豫地钻出蚊帐去倒便桶。现在,大家的感冒都快好了,他却作为最后一个被感染上了,正发着高烧呢。最近,我开始戏称他为戴维(巴尔弗) [31] 。

在病中,我又开始了新的创作。我口授,让贝尔记录。写的是一个法国贵族在英国当俘虏的经历。主人公的名字叫安努·德·桑特·伊维。我想用其英语读法“森特·艾维斯”为书名。拜托巴克斯特和科尔文寄来罗兰德松的《文章作法》和有关一八一〇年代法国以及苏格兰之风俗习惯,尤其是监狱状况的参考书。因为,无论是《赫米斯顿的韦尔》,还是《森特·艾维斯》,都需要的。在此,既没有图书馆,跟书店交涉又太麻烦,真叫人束手无策。所幸的是,不会遭到记者们的围攻。

有传言说政务长官和大法官都要辞职了,可尽管如此,阿皮亚政府种种不合理的政策也依然如故。为了强行征税,他们似乎还准备增派军队,驱逐玛塔法。事实上,且不论成功与否,都只会让白人更讨人嫌,让人心更不安宁,让该岛的经济更凋敝。

我已经对参与政事感到厌烦了。甚至觉得,即便在这方面取得了成功,除了导致人格破产之外,也不会带来任何好结果的。……倒不是说我对政治(该岛上的政治)不怎么关心了。只是由于长时间的卧病咯血已经让写作时间受到了限制,而再要让政治问题来侵占宝贵的时间,就觉得不堪忍受了。然而,只要一想到可怜的玛塔法,我就坐立不安,觉得不能袖手旁观。只能予以精神道义上的援助了。唉,我真是没用啊!然而,假如你真的掌握了政治权力,你又想干吗呢?拥立玛塔法为国王吗?行啊。你认为这样,萨摩亚就能繁荣昌盛,天长地久了吗?可怜的文人哟。你真的相信会这样吗?抑或你只能在预料到萨摩亚行将衰亡的同时,对玛塔法寄予忧伤之同情?最最白人式的同情?

科尔文来信说,我给他的信里,写了太多“你的咖啡(黑人)与巧克力(棕色人)”的事情。他觉得我不应该过于关心“咖啡与巧克力”而占用我的写作时间。对此,我也不是不能理解。可是,说到底,他(以及其他身在英国的朋友)还是未能真正理解我对于“咖啡与巧克力”的那种情同骨肉般的感受。恐怕也不仅限于此吧,就是在其他的所有方面,天各一方的四年时间,或许已经在我与他们之间划出了一道难以跨越的鸿沟了吧。这种想法令人不寒而栗。可见关系亲密的人长期分离,绝非什么好事。即便没见面时朝思暮想,可一旦真的相聚,会不会双方都无可奈何地意识到这道鸿沟的存在呢?想想也觉得可怕,可这又或许就是真实存在的。人是会变的。每时每刻。我们都是一种怎样的怪物啊!

二月××日 于悉尼

自己给自己放假,从奥克兰到悉尼,预定花五周时间来好好观光旅游的,可同行的伊莎贝尔牙痛,芳妮得了感冒,我自己则是先感冒后肋膜炎。简直搞不懂我们到底干吗来了。可即便如此,在本市,我还是在长老会总会和艺术俱乐部做了两场演讲。被照了相,被制作成了雕像,走在大街上,人们纷纷回头来看我,用手指着我窃窃私语我的名字。名声?真是个古怪的玩意儿。什么时候我也成了自己曾经鄙视过的那种暴得大名的名人了?太滑稽可笑了。在萨摩亚,在土著的眼里,我是个住在豪宅里的白人酋长。对于阿皮亚的白人来说,我要么是政敌,要么是同伙,两者必居其一。我觉得那种状态要健全得多。比起此地这种温带的、褪了色的幽灵般的风景来,我的瓦伊立马森林,是多么的壮美啊!啊!我那个风声猎猎中的府邸,是多么的辉煌啊!

我去拜访了隐退于此地的新西兰之父,乔治·格雷爵士。一向讨厌政治家的我之所以要跑去跟他见面,是因为我相信他是个真正的人——一个给了毛利族人最广博之爱的人。见面之后,发现他果然是不同寻常的老者。他真的非常了解土著——甚至连他们微妙的情感也都一清二楚。他真是设身处地地为毛利族人着想。作为一名殖民地的总督,他真是个另类。他给了毛利族人与英国人同等的政治待遇,允许他们选出自己的议员。也因此而得罪了白人移民,从而辞职。但是,受益于他的不断努力,如今的新西兰成了最为理想化的殖民地。我跟他诉说了自己在萨摩亚所做的事情,想做的事情,以及就政治上的自由,虽力所不能及,今后也要为了土著将来的生活和幸福而竭尽全力等。我的话在老人那儿一一获得了共鸣,并获得了激励。他说:“绝不能绝望。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绝望。我就是真正悟出这一真谛的少数长寿者之一。”由此,我也很好地恢复了元气。看透了世间的恶俗却仍不失高贵的人,是必须得到尊敬的。

哪怕是摘下一片树叶来看,这里也跟萨摩亚的不同。萨摩亚的树叶绿得冒油,而这里的树叶颜色寡淡,了无生气。等我的肋膜炎一治好,马上就回去,回到那个空中总有绿金微粒在闪闪发光的海岛上去。文明世界的大都市简直令人窒息。噪音烦人!金属撞击出的机械噪音,叫人心烦意乱!

四月×日

澳洲之行回来后,我和芳妮的病才终于痊愈。

啊!今天早晨,是个多么神清气爽的早晨啊!天空的颜色美丽而又深邃、新鲜。万籁俱寂,只有远远传来的太平洋的呢喃,打破眼前的静默。

就在我作短途旅行以及随后生病的当儿,岛上的政治局势已陡然紧张起来了。主要是政府方面对玛塔法或者说叛乱者一方的挑衅姿态已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据说他们正打算收缴土著所拥有的武器。而政府方面的战备无疑会很快得到充实。与一年前相比,局势明显不利于玛塔法。遍访政府官员和土著酋长们之后我发现,竟然没一个人在认真考虑如何避免战争,简直令人震惊!白人官僚只想利用纷争扩大自己的支配权;土著,尤其是年轻人,只要一听到“战争”两字,就已经热血沸腾,跃跃欲试了。玛塔法倒是出乎意料的平静。那是由于他并不认为局势于己不利。他也好,他的部下也好,似乎都把战争看作是与自己的意志无关的自然现象。

拉乌配帕国王拒绝了我欲在他与玛塔法之间进行调停的请求。与他见面时,他是个极为和蔼可亲的老者;但不见面交涉时,马上就变得如此冷若冰霜。很明显,这并非出于他自己的意愿。

难道说,除了袖手旁观,将不爆发战争的希望寄托在波利尼西亚式的优柔寡断上之外,就别无他法了吗?拥有权力是件好事——如果能在理性的支配下不加以滥用的话。

在劳埃德的帮助下,《退潮》的写作,正缓缓进行中。

五月×日

《退潮》的写作,十分艰难。历时三周,才好容易写了二十四页。并且还要从头开始,全部重写一遍(一想起司各特那令人惊恐的写作速度,就不由得厌烦起来)。首先,作为一部作品来说,这个就显得很无聊。从前,我倒总是兴致勃勃地阅读自己前一天所写的内容的。

听说玛塔法一方的代表为了与政府进行交涉,每天都要往返于马里艾与阿皮亚之间,我就让他们住在我家,从这儿再上路。因为,每天要往返十四英里也太辛苦了。但是,就因为此事,我就被公认为是反叛者一方的成员了。寄给我的每一封信,都必须接受大法官的检查。

晚上,阅读勒南的《基督教起源史》。十分精彩。

五月××日

今天是邮船日,可只是勉强寄出了十五页稿纸(《退潮》)。这项工作真是烦死人了。要不,还是接着写史蒂文森家的历史吧?或者是《赫米斯顿的韦尔》?对于《退潮》,我极不满意。就文字表达而言,语言的“面纱”太厚。我希望笔法更为直截了当。

收税官催缴新宅税。去邮局,拿到了六册《海岛夜话》。看到插图后大吃一惊。原来插图画家从未见过南太平洋。

六月××日

消化不良、抽烟过多,再加上毫不赚钱的过度劳累,我觉得自己快要死了。《退潮》终于写到 《退潮》莫非是我最差劲的作品?

我已经厌倦了小说这种文学形式——至少是我所写的那种形式。

请医生前来出诊,说是要稍稍休养一个阶段,还说“停止写作,只能做些轻微的户外运动”。

十一

对于医生,他是不相信的。他认为,医生所能做的,仅仅是一时的止痛而已。医生能够发现患者肉体上的故障(与一般人普通生理状态相比较而言的异常),然而对于该肉体故障与患者自身的精神生活间有何关联,以及该肉体故障对于患者的一生之规划有多么的重要,是一无所知的。而仅凭医生的只言片语而改变自己一生的计划,那是怎样的一种该遭唾弃的物质主义、肉体万能主义啊!

“不管怎样,你就开始你的创作吧。纵令医生无法保证你还有一年或一个月的余生,也不用害怕,勇敢地投身到工作中去吧。然后,看看你在一周内所取得的成果。值得我们赞美的劳作,不仅仅在于已经完成的工作。”

然而,稍一过度劳累,身体就马上给他颜色看了:又是卧床不起,又是咯血,搞得他一筹莫展,动弹不得。不管他怎么将医生的话当作耳旁风,这却是无法回避的现实。可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除了妨碍他的创作以外,他并没有特别觉得自己的病弱之躯又有怎样的不幸。甚至在咯血方面,他也能发现一些R. L. S. 式的东西,感到些许的满意(?)。如果他患的是会让他的脸蛋肿得很难看的肾炎,或许他就会感到十分厌恶了吧。

如此这般,当他年纪轻轻就因疾病而明白自己的寿命不长时,就自然而然地会想到,自己应该选择一条轻松一点的人生道路。自己可以信马由缰,任凭自己的兴趣爱好,舒舒服服地度过一生。可以退出呕心沥血的创作活动,找一份轻松悠闲的职业(因为他的父亲足够富裕),可以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深厚的教养,全都用于鉴赏与精神享受。那将会是一种多么美妙、闲适的生活啊!事实上,他相信即便是作为鉴赏家,自己也绝不会落入二流的。

然而,最终的结果是,有一种他无法抵御的什么东西,将他从安逸、快乐的道路上拽了过去。是一种并非他自己的什么东西。当这东西入驻于他体内时,他就像坐在秋千板上被高高荡起的孩子那样,只能神情恍惚地乘势而起了。他就跟浑身都带满了电一样,只知道写作,一刻不停地写作。而定会导致折寿的担心,就不知被他忘到哪里去了。他认为:即便好好保养,又能多活几年呢?即便多活了几年,倘若不走这条道路的话,又有什么意思呢?

这样的生活,至今已过了二十年。比起医生所预言的四十岁这一生命的终点,已经多活了三年。

史蒂文森经常会想起他的表兄珀卜。这位大他三岁的表兄,对于二十岁前后的史蒂文森来说,无疑就是在思想上、兴趣上对他产生了直接影响的老师。他才华横溢,趣味高雅,知识渊博,是个深不可测的才子。可是,他又做了些什么呢?他什么也没做。如今他住在巴黎,跟二十年前一样,什么都懂,但又什么都不做,仍是一名爱好者而已。这倒不是说他没有出名,而是说他的精神境界毫无提升,依旧停留在原先的那个层面上。

二十年前,将史蒂文森从“趣味主义”之中拯救出来的“恶魔”,是值得赞颂的。

史蒂文森小时候最喜欢的游戏是“拉洋片”。将洋片从玩具店买来后,他便在家里组装出《阿拉丁》《罗宾汉》或《三根手指的杰克》来,然后“一片(一便士)没颜色,两片(两便士)就彩色”地自编自演起来。或许就是受了洋片的影响吧,史蒂文森的文学创作,总是始于一个个具体的场景。也就是说,最初在他的脑海里浮现出来的,是一个具体的场景。随后浮现的才是与该氛围相适应的故事和人物性格。几十个洋片式的场景伴随着能将其串联起来的故事情节,接连不断地在他的脑海里涌现出来,于是只要把这一个个场景按照顺序描写出来,一部作品(即评论家所谓浅薄、无个性的R. L. S. 的通俗小说)就完成了。所以说,他的创作是个十分愉快的过程。这就是他的创作方法,而那种以例证某个哲学观念为目的而确立整体构思,或为了解释某种性格而虚构出故事情节的做法,他是无法想象的。

对于史蒂文森来说,偶然看到的一个路边场景,就仿佛在向他诉说从未有人写过的故事。一张脸,一个举止神态,也同样是某个故事的开端。仿照《仲夏夜之梦》中的台词,如果说给予这些无名无姓、无影无踪的东西以明确表达的就是诗人——作家的话,史蒂文森无疑就是一个天生的传奇作家。看到一个风景,就能在头脑中构想出与之相适应的故事。——这对于他来说,是从小就具有的,几乎是与食欲相同的强大本能。小时候每次去科林顿的外祖父家,他总能结合那里的森林、河流和水车编出故事来,让《威弗利》 [32] 中的诸位人物在故事中大显身手——盖·玛纳林和罗布·罗伊以及安德鲁·菲尔萨维斯等。那个苍白瘦弱的少年的癖好,至今未改。或者不如这么说,这个可怜的大小说家R. L. S. 氏,除了这种幼稚的幻想以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创作冲动。云朵般涌现的虚幻场景。万花筒般的幻影乱舞。看到了这些,如实写下就是了(因此,剩下的就只是技巧问题了。而对于技巧,他是有着充分自信的)。这就是他独一无二、快乐无比的创作方法。没什么好坏。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还有其他什么方法。

“别人怎么说,我可不管。反正我只用我的方法来写小说。人生短暂。人,说到底,无非是Pulvis et Umbra [33] 。干吗要折磨自己,为了让那些牡蛎和蝙蝠们满意,去写那些枯燥乏味、言不由衷的玩意儿呢?我只为我自己写作。哪怕没有一个读者,不还有我自己这个最重要的读者吗?可爱的R. L. S. 氏的固执己见,你们就瞧好吧。”

事实上,只要作品一写完,他马上就从作者转变为热心读者了。比任何读者都更为热心。他就像在读别的哪个作家(最好的作家)的作品一样,就像一名不知道作品的构思和结局的普通读者那样,读得兴致盎然,津津有味。然而,唯独这次所创作的《退潮》是个例外,即便耐着性子强迫自己读,他也读不下去。难道是江郎才尽了吗?是肉体的衰弱所导致的自信减退?总之,他是在气喘吁吁地,几乎是仅凭着惯性,艰难地坚持写作。

十二

一八九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战争的脚步日益逼近。

昨夜,拉乌配帕国王不知为了什么事情,蒙着面,骑着马,在我家前面的大道上匆匆而过。厨师说他看得真真的。

而玛塔法呢,则说是每天早晨醒来,必定发现身边围满了昨晚还没有的,白人的新箱子(指弹药箱)。这些箱子到底是从哪儿来的,他也不知道。

士兵的武装队列,各酋长间的往来,日趋频繁。

六月二十七日

去城里打听消息。谣言汹汹,众说纷纭。据说昨天半夜三更的,鼓声咚咚,大家拿起武器赶到了姆黎奴,却什么事也没有。眼下,阿皮亚市尚太平无事。询问市参事官,回答说无可奉告。

从市里来到西面的渡口,想看看玛塔法方面各村庄的情况,便上了马。一直跑到瓦伊姆斯,见路边家家户户都吵吵嚷嚷的,不过还没有武装起来。渡河。跑过三百码,又是一条河。对岸的树荫下有七名哨兵,肩上扛着“温切斯特” [34] 。我走近他们,他们既不动也不跟我打招呼,只是用视线追踪着我。我饮了马,招呼了一声:“塔罗法!”便从他们那儿走了过去。哨兵队长也回应了一声:“塔罗法!”

再往前去,村子里就挤满武装士兵了。那儿有一栋中国商人住的洋楼。门前插着一面“中立旗”,迎风飘扬着。阳台上有许多人在朝外张望。有许多女人,也有持枪的人。其实,也不仅仅是中国人,住在该岛上的所有外国人,全都提心吊胆地保护着自己的财产(听说大法官和政务长官已经从姆黎奴跑到迪波利大酒店避难去了)。路上遇到一队土著士兵,荷枪实弹,精神抖擞地走了过去。

来到了瓦伊姆斯。村子的广场上挤满武装男子。会议室里也挤满了人。有一个人站在门口,脸朝外,大声地演说着。每个人的脸上都显得很兴奋,兴高采烈的。我走到早就认识的老酋长身边,发现与之前见面时相比,他跟换了个人似的,神采奕奕,生气勃勃的。我在那儿稍事休息,与他一起抽了会儿斯路易烟。正要告辞出去的当儿,一个勾了黑脸,腰巾后面撩起露出臀部刺青的男人跑了进来,跳起了奇妙的舞蹈,又将小刀高高地抛向空中,然后稳稳地接住。真是个充满野性、迷幻的、生气勃勃的表演。以前我也看到小孩子这么玩过,看来定是某种战时的仪式了。回到家里之后,他们这种紧张而又陶醉的面庞,仍在我的脑海中盘旋。我们内心深处的古老的野蛮人醒来了,如同种马一般亢奋不已。然而,我必须处变不惊,将骚乱置之度外。因为事到如今,已经无力回天了。我不干预、不介入的话,或许反倒对他们那些可怜人有所裨益吧。就脓包破裂之后的处理而言,看来我们多少还是能够提供一些援助的——尽管也同样十分有限。

百无一用的文人啊!

我按捺住激动不已的内心,怀着纳税般的心情继续写稿。脑海中不时闪过手持“温切斯特”的战士的身影。战争,的确是个很大的诱惑啊。

六月三十日

带着芳妮和贝尔去了城里。在国际俱乐部吃了午饭。饭后去马里艾方向转了转。发现与上次大不相同,今天平静得出奇。空无一人的街道。空无一人的房屋。连一杆枪都看不到了。回到阿皮亚后,又去公安委员会露了下面。晚饭后,去舞厅待了会,精疲力竭后回家。在舞场上听说,雷特努的酋长声称:“就是兹希搭拉造成了此次纷争,他以及他的家族理当受到惩罚。”

必须战胜那种外出参战的孩子般的诱惑。我的当务之急就是要保护好这个家。

阿皮亚的白人之间,恐慌也持续发酵。说是一旦有难,可以上军舰避难。眼下,海港里有两艘德国战舰。“奥尔兰号”,近期也将进港。

七月四日

最近这两三天,政府方面的军队(土著士兵)络绎不绝地来到阿皮亚集结起来。成群的小船,满载着古铜色的战士,乘风破浪,进入港口。在船头,还有人在翻着跟头,以壮声威。战士们在船中发出奇妙的威吓性质的呐喊</a>声。鼓声咚咚,响成一片。喇叭吹得都走了调了。

整个阿皮亚市的红手绢都卖光了。因为,红手绢的缠头,是马里埃特阿(拉乌配帕)军的制服。城里到处都是头缠红手绢,勾了黑脸的年轻人。打着欧式洋伞的少女和装容奇特的战士结伴而行的样子,看着十分有趣。

七月八日

战争终于爆发了。

晚饭后,来了位信使,说是伤兵正在往教堂里运呢。与芳妮、劳埃德提着灯笼骑马前去。今天是个寒冷而多星的夜晚。将灯笼放在塔侬伽马诺诺,余下的路,便在星光照耀下前行。

阿皮亚市和我自己,都处在一种奇妙的亢奋状态之中。我的亢奋,是忧郁、残忍的,而别人的亢奋则是茫然或激愤的。

充当临时医院的,是一座长方形的空荡荡的建筑,正中间有张手术台,伤兵有十来个,躺在角落里,每个伤兵的周围都有一帮人围着。身材娇小、戴着眼镜的护士拉琼小姐,今天显得非常得力。德国军舰上的卫生兵也来了。

医生还没来。有一名伤员情况危急,身体正在变冷。这是个相貌堂堂的萨摩亚人,皮肤黝黑,有点阿拉伯式的雄鹰一般的风貌。七名亲人围着他,搓揉着他的手和脚。他似乎是肺部被射穿了。已经有人火急火燎地去请德国军舰上的军医了。

我也有我的任务。因为克拉克牧师说,肯定会源源不断地送来大批伤兵,必须利用大礼堂的,所以我就在城里四处奔走(因为我就在这两天里加入了公安委员会),把公安委员会的委员们从睡梦中叫醒,召开紧急会议,决议通过了使用大礼堂之事(有一人反对,但最后也被说服了)。同时,也决议通过了有关此事的费用支付问题。

半夜时分,我回到了医院。医生已经来了。有两名伤员生命垂危。其中一人腹部受伤。脸部扭曲着,一声不吭。其实已经人事不省了,惨不忍睹。

刚才那位被射穿了肺部的酋长,靠墙站着,像是在等候最后的天使的降临。他的家人支撑着他的手足。大家全都一声不吭的。突然,一个女人抱住行将离世的他的膝盖放声痛哭了起来。哭声持续了五秒钟左右。随后再次陷入难以忍受的沉默。

两点过后回到家。综合市里的各种流言来看,战事似乎是不利于玛塔法的。

七月九日

战争的结果终于明朗了。

昨天,拉乌配帕的军队从阿皮亚往西进击,正午时分,遭遇玛塔法的军队。然而,滑稽的一幕出现了。两军的将士勾肩搭背地喝起了卡瓦酒,举行了盛大的联欢。但是,一起无意间的枪支走火,联欢立刻变成了混战,真正的战争就此开始。傍晚时分,玛塔法军退去,据守在马里艾外城的石墙内,抵抗了一整夜,到了今天早上,终于崩溃了。据说玛塔法焚烧了村庄,走海路逃往萨瓦伊伊了。

长期以来,玛塔法一直是该岛的精神领袖,对于他的没落,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因为,倘若他在一年前起兵,恐怕是能够轻而易举地将拉乌配帕和白人政府一扫而光的吧。如今,我那众多的褐色皮肤的朋友,肯定与玛塔法一起遭了大难了。我为他们做了什么了吗?今后,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简直就是个可鄙的气象观测者!

午饭后进城。去医院一看,见乌尔(就是那个肺部被射穿的酋长)仍不可思议地活着。那个腹部受伤的男子已经死了。

斩获的十一个头颅被送到了姆黎奴。然而,令土著们大为惊恐的是,这其中居然还有一颗少女的头颅。更何况该少女是萨瓦伊伊某村的塔乌波乌(作为全村代表的美少女)。在自命为南海骑士的萨摩亚人中间,这可是个无法容忍的暴行。于是,听说唯独这颗脑袋,用最高档的绢包裹着,连同一封言辞恳切的道歉信一起,很快就被送回了马里艾。该少女无疑是在给她父亲运送弹药时被击中的。还说是为了装饰父亲的头盔,她割下了自己的长发,剃了个男式的发型,所以被人割下了脑袋。然而,不管怎么说,她的如此死法,是完全配得上她生前的美貌的!

唯独玛塔法的外甥雷奥佩佩,是脑袋跟身体被一起运来的。国王在姆黎奴的大街上对此进行了检阅,并发表了演说,对部下的英勇奋战进行了慰问。

再次顺道去医院的时候,发现护士和卫生兵一个都没有了,只剩下了伤员的家属。伤员和陪护人员全都枕着木枕头在睡午觉。其中有一个负轻伤的俊美青年,身边陪护着两个少女,一左一右地躺着,跟他枕着同一个枕头。而在另一个角落里,却有一个伤员没有一人陪护,孤零零地被扔在那里。但他的神情十分坚毅。他的容貌确实不美,但他的姿态要比那个帅哥更令人肃然起敬。真想不到脸部构造的细微差别,竟会带来如此悬殊的待遇差别。

七月十日

今天疲惫至极,动弹不得了。

听说已有更多的人头被送到了姆黎奴。要杜绝猎头之风俗绝非易事。他们会说:“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办法来证明你的勇敢呢?”或者说:“大卫打败歌利亚 [35] 后,他没将巨人的头颅带回去吗?”但是,对于这次割下了少女的脑袋一事,他们似乎是觉得难以接受的。

玛塔法被平安无事地迎入了萨瓦伊伊的说法,和被拒绝在萨瓦伊伊上岸的说法,同时流传着。到底哪个是真的,还不得而知。倘若他真被迎入了萨瓦伊伊,恐怕还会爆发大规模的战争吧。

七月十二日

没有确切的消息。只有流言频频相传。拉乌配帕军朝马诺诺方向进发了。

七月十三日

有确切消息说,玛塔法已被赶出了萨瓦伊伊,回到了马诺诺。

七月十七日

拜访了最近靠港的“卡特巴”号军舰的比克福特舰长。他说他已经接到了镇压玛塔法叛军的命令,明天拂晓,起航直奔马诺诺。我请舰长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善待玛塔法。

可是,玛塔法会乖乖地投降吗?他和他的部下,会轻易解除武装吗?

我甚至连向马诺诺寄一封鼓舞士气的书信都做不到。

十三

与德、英、法三国开战之后,玛塔法作为区区一败军之将,其大势之所趋也已经是再清楚不过的事了。率军舰急赴马诺诺岛的比克福特舰长对他下了最后通牒,敦促他必须在三小时之内投降。结果,玛塔法投降了,与此同时,马诺诺岛也遭到了追击而至的拉乌配帕军的焚烧与劫掠。玛塔法在被剥夺了称号之后,流放到了遥远的亚尔特岛。他手下的十三个酋长,也都被流放到了不同的小岛上。叛乱方的各个村庄,总共被处罚了六千六百英镑。而被投入姆黎奴监狱的大小酋长,共计二十七人。这便是此次战乱的最终结果。

史蒂文森也曾为战后的处置而四处奔走过,可最终仍无济于事。流放者不允许带家属,并禁止与任何人通信。能够前去看望他们的,只有牧师。史蒂文森本想委托天主教徒给玛塔法带去书信和礼物,但遭到了拒绝。如今,玛塔法已被与所有亲人和熟悉的土地隔离开了,只能在北方低洼的珊瑚岛上喝咸水度日(拥有众多高山溪流的萨摩亚人,是最不喜欢喝咸水的)。

玛塔法到底犯了什么罪呢?他按照萨摩亚自古以来的习俗,理所当然地要求登上王位。这是无可非议的。如果一定要说他犯了罪,那就是他太瞻前顾后,耐心太好,等得太久了。仅此而已。结果被敌人钻了空子,受到了挑衅,被宣布为叛乱分子。

直到最后一刻也仍向阿皮亚政府老老实实交税的是他。采纳了少数白人禁止猎头之主张,率先让自己的部下切实执行的是他。在包括白人在内的全体萨摩亚居民中(史蒂文森如此认为),他是最最诚实的人。

然而,在要将他从不幸之中拯救出来这方面来说,史蒂文森可谓是一事无成。玛塔法曾经是那么信赖他。而在断绝了通信手段的当下,恐怕玛塔法也只能对史蒂文森大失所望,认为他只不过是一个嘴上说得好听,结果却什么忙都帮不上的白人(毫无特别之处的白人)而已吧。

阵亡者家里的女眷,来到亲人战死之处,铺开花席 [36] 。于是就有蝴蝶或其他昆虫飞来,停留在席上。驱赶一遍,它们逃走了。再来,再驱赶。它们又逃走了。而 我觉得这项工作终于上轨道了,终于清晰明确地抓住了对象。自己在写的时候也感觉到了某种沉甸甸的厚重感。以前在写《贾基尔医生和海德先生》和《诱拐》时,尽管进展神速,却并无确凿的自信,只觉得或许能写成一部好作品,却又担心会不会是仅为自己喜欢的劣作。因为,手中的笔似乎不太听使唤,被别的什么东西牵引着,追赶着似的。这次可不一样。虽说也同样进展神速,但自己牢牢地抓着缰绳,有效地控制着作品中的所有人物。作品的好坏,自己一清二楚。这可不是什么自我陶醉,而是通过冷静分析得出的结果。最低限度而言,也应该是在《卡特琳娜》之上吧。虽说尚未煞尾,但这一点已是毫无疑问的了。岛上谚语有云:“是鲨鱼还是鲣鱼,看看尾巴就知道了。”

十二月一日

天还没亮。

我站在山岗上。

下了一夜的雨终于停了,风还很大。从脚下展开去的大斜坡的前方遥远处,浮云飞快地掠过铅灰色的海面,往西边逃窜而去。云层的断裂处时而露出临近拂晓时的滞重的白色,飘过海洋和原野的上空。天地尚未呈现出色彩。如同北欧的初冬一般,阴冷逼人。

湿气很重的狂风迎面吹来。我身靠着大王椰子树的树干,才勉强站定身躯。我感到有种类似于不安与期待一般的东西从我心头一角冒了出来。

昨晚我也在阳台上站了许久,任凭狂风以及它夹带的暴雨冲刷我的全身。今天早晨,我又这样顶着狂风站立着。因为我渴望冲撞某种狂暴、凶恶、暴风雨般的东西,想借此来敲碎将自己禁锢其内的硬壳。独自清醒地屹立在这云、水与山岗之间,与那四大 [50] 严峻意志相抗衡,是多么的痛快啊!我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了伟大的英雄气概。“O! Moments big as years.” [51] “I die, I faint, I fail.” [52] ——我呼喊着纷至沓来的无穷无尽的诗句。我的声音被狂风扯得支离破碎,飘散而去。这时,光亮渐次降临到了原野、山岗、大海。一定会发生些什么。一种令人欣喜的预感充满了我的内心:一定会发生些什么,替我清除掉生活里的残渣和杂质。

就这样,我站了有一个小时吧。

没过多久,我眼下的世界就在刹那间变了模样。无色的世界忽然就闪现出了令人目眩的五光十色。原来,在东面突出的岩石背后,在从这儿看不到的地方,太阳升起了。多么神奇的魔术啊!刚才还是灰蒙蒙的世界,一下子就呈现出了番红花色、硫磺色、玫瑰色、丁香色、朱红色、绿松石色、橙色、藏青色、紫罗兰色。况且所有这些颜色全都带着锦缎般的光泽。飘浮着金色花粉的清晨的天空、森林、岩石、山崖、草地、椰子树下的村庄、红色的可可壳堆山等,这是多么的美丽啊!

望着眼下这瞬间闪现的奇迹,我十分畅快地感到,正是在此时此刻,我心中的黑夜正在逃向远方。

我昂然回进了室内。

二十

十二月三日的早晨,史蒂文森与往常一样,口授了三小时的《赫米斯顿的韦尔》,让伊莎贝尔记录下来。午后,写了几封信,傍晚时分来到厨房,在正在准备晚饭的妻子身边说笑着,拌制沙拉。然后,去地窖取葡萄酒。当他拿着酒瓶回到妻子身边时,突然喊道:“我的头!头!”随即,酒瓶掉在了地上,他也当场昏倒。

他马上被抬进了卧室,并叫来了三名医生,然而,他却再也没有恢复意识。

医生的诊断是“肺麻痹并发脑出血”。

第二天早晨,整个瓦伊立马就被前来吊唁的土著所赠送的野花淹没了。到处都是花、花、花。

劳埃德指挥两百名主动报名的土著,从天没亮时就开工,开辟了一条通往瓦埃阿山山顶的通道。因为那山顶,就是史蒂文森生前所指定的埋骨之地。

在风也仿佛死去了的下午两点,送葬队伍出发了。体格健壮的萨摩亚青年们轮流接力,抬着史蒂文森的棺材通过丛林中新开辟出来的道路,朝山顶进发。

下午四点,当着六十名萨摩亚人和十九名欧洲人的面,史蒂文森的身体被埋入了大地。

那是一片位于海拔一千三百英尺处的,被枸橼树和露兜树包围起来的山顶空地。

人们唱起了逝者生前为家人、仆人们所作的一支祈祷曲。在弥漫着浓得直呛人的枸橼香味的闷热空气中,大家静静地低头默哀。墓前摆满了雪白的百合花,一只带着天鹅绒光泽的硕大的黑色凤蝶,停止了翅膀的扇动,静静地歇息在白色花朵上。……

一位老酋长,满是皱纹的古铜色的脸上热泪滚滚——正因为是沉醉于生之欢愉中的南国人,才会对死怀有近乎绝望的悲伤——低声说道:

“托——珐(睡吧)!兹希搭拉。”

[1] 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1850—1894,英国著名作家,新浪漫主义的代表,出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一生创作了大量的小说、诗歌、游记,尤以构思轻巧的探险小说而闻名。代表作有《金银岛》《化身博士》等。四十四岁时病逝在南太平洋的西萨摩亚首都阿皮亚,并葬在当地一座能俯瞰太平洋的高山上。

[2] 法国东南部地中海海滨区最古老的游览胜地和浴场。

[3] 原名“西萨摩亚”,为波利尼西亚群岛的中心,曾经是德国的殖民地,1962年独立,1977年7月更名为“萨摩亚独立国”。现为英联邦成员国之一。

[4] 源自惠特曼的《草叶集》。

[5] 此篇为史蒂文森的日记。下文中出现的日记,也都是史蒂文森的。

[6] 用产于南太平洋群岛(斐济、瓦努阿图等地)的一种卡瓦胡椒的根,磨成粉用水调制而成的饮料。不含酒精。喝了卡瓦酒后舌尖会先麻木,继而精神镇静、全身松弛,体验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与舒适。

[7] 指华氏温度。相当于33.4摄氏度。

[8] 位于法国巴黎东南约60公里处的小城市。那里有美丽的森林,是巴黎人常去的休闲地。

[9] 原文如此。是作者有意采用的汉语。典出《礼记</a>·檀弓下》:“有直情而径行者,戎狄之道也。”即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随心所欲的意思。

[10] 威廉·欧内斯特·亨利,1849—1903,英国诗人、作家、编辑和文学评论家。主要以诗作《不可征服》闻名。与史蒂文森交好。

[11] 朱塞佩·加里波第,1807—1882,意大利爱国志士、军人。献身于意大利统一运动,亲自领导了许多军事战役,是意大利建国三杰之一。

[12] 植物在地面上的茎,以及从地里长出的,暴露在空气中的根。具有支撑植物主体,吸收养分和水的功能。

[13] 希腊神话中提坦神之一。在与奥林匹斯诸神争斗失败后,被惩罚做顶住西方天空的苦役。

[14] 即史蒂文森。

[15] 莎士比亚戏剧《暴风雨》中的主角。是意大利米兰公爵,他在一次出海时,被篡位并陷害,他与其小女儿掉落海中,漂流到一个岛上幸免于难。他在岛上学会了魔法,保护女儿并控制其他敌人,成为怪物和精灵的主人。

[16] 莎士比亚戏剧《暴风雨》中的人物。普洛斯彼罗的女儿。

[17] 《哈姆雷特》中有丹麦国王的弟弟将毒液滴入国王的耳朵里,将他杀死的场景。

[18] 泥(煤)炭沉积的湿地。爱尔兰中部有大片泥炭含量丰富的湿地。

[19] 英语中“主义”往往体现在后缀“ism”上,而在英语中“风湿病”是“rtheumatism”,故有此说。

[20] 指凯尔特人。居住在古代欧洲中西部的民族,在公元前二世纪因罗马和其后的日耳曼人压迫而迁移。现在是爱尔兰、威尔士的主要居民。

[21] 史蒂文森的小说《金银岛》中原海盗船长的名字。藏宝图就在他带来的一个大箱子底部。

[22] 圣经中神谕的说法。

[23] 就是地板。由于国王在军舰上待的时间太长,所以称之为甲板。

[24] 玛塔法的称号。

[25] 气象学上指风向突然改变、风速急剧增大的天气现象。“飑”出现时,气温下降,并可能有阵雨。

[26]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流行于法国的交际舞,每组男女2~4人,排成方形起舞。

[27] 爱丽儿,莎士比亚戏剧《暴风雨》中的妖精角色。帕克,莎士比亚戏剧《仲夏夜之梦》中一个喜欢调皮捣蛋的小妖精。

[28] 英语。意为情节、事件。

[29] 《圣经·旧约》中的人物。以撒之子,以扫之弟。接受神的祝福后改名以色列。他的12个儿子后来成为以色列12个部落的祖先。传说他在逃亡途中,梦见了天梯,得到了上帝的指引。

[30] 由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皮肤黏膜化脓性炎症,伴有发冷、发烧和疼痛。

[31] 即前面提到的《戴维·巴尔弗》中的主人公。

[32] 英国作家司各特的小说。

[33] 拉丁语。“尘埃与影子”,即虚幻无常之意。

[34] 指美国人奥立佛·温切斯特(1810—1880)发明的连发步枪。是美国西部牛仔最喜欢用的枪支。

[35] 根据《圣经》记载,非利士将军、著名的巨人歌利亚在带兵进攻以色列时,被还是牧童的大卫(日后的以色列国王)用抛石器击中,并被割下了头颅。

[36] 编制出花纹图案的草席。

[37] 保龄球的前身。

[38] 法语。意为:每人都必须耕种好自己的田园。

[39] 乔治·梅瑞狄斯,1828—1909,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诗人。《比彻姆的一生》是其出版于1876年的一部自传色彩较浓的小说。

[40] 英国的老牌出版社。

[41] 这两位都是早于史蒂文森一百年的苏格兰诗人。

[42] 位于英国伦敦的著名书店街,英国传统图书业的标志性地区。

[43] 十八世纪英国小说家理查森的书信体小说,十分细腻地描写了女性的心理。长达七卷。

[44] 威廉姆·彼特,十八世纪英国政治家、雄辩家。通称大彼特。

[45] 作者所引用的法文。

[46] 用药水在纸上写字,画画,干后就看不见了。但用火一烤,字迹、图形就又呈现出来。是日本的一种游戏。

[47] 指德国诗人歌德。曾任魏玛公国的顾问、内阁主席。代表作有《浮士德》《少年维特之烦恼》等。

[48] 英语。意为:人各有活法。

[49] 即古斯塔夫·阿道夫二世,1594—1632,瑞典国王、军事改革家。在其任内将瑞典打造成欧洲强国。

[50] 佛教用语,构成万物的四种基本元素,地大、水大、火大、风大的总称。

[51] 英语。意为:啊,转瞬之间,胜过数年。源自十九世纪英国诗人济慈取材于古希腊神话的长诗《恩底弥翁》。

[52] 英语。意为:我衰弱不堪,我头晕目眩,我走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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