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在知识中还是在反思中都不能形成聚合的整体,因为前者缺少内在,而后者缺少外在,因此,如果我们期待科学中会有某种整体性的话,我们必定要将科学设想为艺术。而且我们不可以在普遍意义上,在外溢之物中寻找该整体性。正如艺术总是完全在每一件单个的艺术品中得到表现,科学应当也是每一次完全在单个处理对象上证明自身。
——约翰·沃尔夫冈·封·歌德:《色彩理论史材料汇编》[1]
哲学文字所特有的现象是,每一次选择措辞时它都要重新面对表达(Darstellung)的问题。虽然这种文字在其封闭的形态中会成为教义(Lehre),但是要赋予它这种封闭形态,则超出了单纯思考的能力。哲学教义是建立在历史性编订的基础上的。因此它是不论用多少几何方法都无法得到的。数学清楚地证明了,每一种严格恰当的教导理论都自诩可以彻底消除表达的难题,这种消除是认识(Erkenntnis)的真正标志,由此数学也就明确地表达了它对语言所意指的真理(Wahrheit)领域的放弃。那些用于哲学构想的方法在数学的教导理论设置中是不会出现的。而这无非表明了,哲学构想具有一种秘传奥义,这是它们自己无法抛弃,无从否认,而且有义务加以赞扬的。哲学形式的另一种可能,即由教义概念和秘教文章的概念所设定的形式,是那种被19世纪的体系概念(Systembegriff)所忽视的形式。而只要这一体系概念在决定哲学,那么哲学就趋向自满于一种调和论(Synkretismus),这种调和论试图在各种认识之间铺开的蛛网上捕捉真理,就仿佛真理是从外部飞入一样。但是取自这种真理的普适性还远不足以达到教义的说教权威性。如果哲学不想作为通往认识的中介式引导,而是作为真理的表达来维护其形式的规律,那么要予以重视的就是对其形式的演练,而不是其在系统中的预先推定。这种演练将自己以一种入门手册的形式强加给了所有那些时代,那些时代认识到了真实之物的本质不可转述。这个手册可以用经院哲学的专有名词“劝谕文”(Traktat)[2]来称呼,因为这种劝谕文包含着对神学对象的指涉,即使这种指涉是潜在的。缺少了这些对象,真理是无法被思考的。劝谕文尽管在语调上可能有说教意味,但就其最内在的态度而言,它仍然拒绝像某种教谕那样言之凿凿,那样的教谕如同教义那样可以以自身的权威来宣扬自己。劝谕文也不缺少数学论证时所用的强制方法。在劝谕文的经典形式中,将会出现权威的引文,作为某个(与其说是教育不如说是教训的)意图的唯一实际存在。劝谕文方法的总和就是其表达。方法是迂回的路径。以迂回路径来表达——劝谕文的方法特征。放弃对意图平铺直叙的展述是它的 [3] 参见[法]埃米尔·梅耶松:《科学解释》,多处,Paris,1921。
[4] [德]赫尔曼·君特:《论诸神与灵的语言:对荷马与埃达诸神语言的语义史研究》。参见[德]赫尔曼·乌瑟纳:《诸神之名:宗教概念形成理论初探》,321页,Bonn,1896。
[5] [法]庄·赫龄:《论本质、本质性与理念》,载《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刊》,1921(4)。
[6] “Trauerspiel”一词,其实原本就是对希腊词源</a>的“Trag?die”的德语翻译。“Trauer”在德语中表示因为一种不幸或者损失而承受的心灵痛苦。国内也有翻译为“悲悼剧”的,取“Trauer”的哀悼之意。但是如下文所示,本雅明在研究巴洛克戏剧时将这个词拆开,成为对“Trauer”的“Spiel”,对“Trauer”强调的是许多内心化的层面如“Mncholie”,似乎难以用哀悼涵盖之。故暂且译为悲苦剧,既与悲剧相区分,也强调“Trauer”的痛苦、哀伤之意。至于该译名是否恰当,还有待学术界商榷。——译者注
[7] [德]马克斯·舍勒:《论价值的颠覆》,214页,Leipzig,1919。
[8] [德]康拉德·布尔达赫:《宗教改革、文艺复兴、人文主义:两篇关于现代教育与语言艺术的基础的论文》,100页等,Berlin,1918。
[9] 同上书,213页注释。
[10] 这里的“deutsch”以及后文出现的“Deutd”都还没有现代民族国家意义上的国家性质,因为今天惯称的“德国”(Deutd)作为固定领地和统一政府的国家是1871年的统一运动所形成的,所以在本文中一概将前者译为“德意志”,以与后者相区分。这个德意志包括了之后的奥地利。——译者注
[11] [德]弗里茨·施特里希:《17世纪抒情诗的风格》,52页,München,1916。
[12] [德]里查德·迈耶:《论理解艺术品》,载《古典时期新年刊》,1901(4)。
[13] 同上。
[14] [意]贝尼季托·克罗齐:《美学概论》,43页,Leipzig,1913。
[15] 同上书,46页。
[16] [意]贝尼季托·克罗齐:《美学概论》,48页,Leipzig,1913。
[17] 参见[德]赫尔曼·科恩:《纯粹认识的逻辑》,35~36页,Berlin,1914。
[18] 参见[德]瓦尔特·本雅明:《翻译者的任务》,见[法]波德莱尔:《恶之花》,前言,Heidelberg,1923。
[19] [德]弗里茨·施特里希:《17世纪抒情诗的风格》,21页,München,1916。
[20] 参见[德]奥古斯特·威廉·封·施莱格尔:《戏剧艺术与文学讲稿》,见《施莱格尔全集》,403页,Leipzig,1846。也可参见[德]奥古斯特·威廉·封·施莱格尔:《纯文学与艺术讲稿》。
[21] 参见[德]卡尔·兰普里希特:《德意志史第2部分,近代史:个体灵魂生命的时代》,267页,Berliln,1912。
[22] 参见[德]汉斯·海因里希·博尔歇特:《布赫纳与他对于17世纪德语文学的意义》,58页,München,1919。
[23] [德]康拉德·米勒:《论罗恩斯坦因的生平与创作》,72~73页,Breu,1882。
[24] [德]约翰·沃尔夫冈·封·歌德:《歌德通信集》,104页,Weimar,1907。
[25] [德]韦拉莫维茨·莫伦多夫:《希腊悲剧导论:欧里庇德斯的赫拉克利斯译注卷一》,109页,Berlin,1907。
[26] [德]赫尔伯特·许萨尔茨:《德意志巴洛克文学:文艺复兴、巴洛克、洛可可》,299页,Leipzig,1924。
[27] 参见[德]尤里乌斯·佩特森:《文学史结构》,载《德意志—罗马月刊》,1914(6)。
[28] 指1618年至1648年发生在欧洲大陆上的战争,德意志国土及其文化在此期间遭受重创。——译者注
[29] [法]路易斯·维索基:《格吕菲乌斯与17世纪德语悲剧》,14页,Paris,1892。
[30] [德]尤里乌斯·佩特森:《文学史结构》,载《德意志—罗马月刊》,1914(6)。
[31] 参见[德]亚瑟·许布舍尔:《巴洛克作为矛盾生活感觉的形态:精神史的分段基础》,载《文学史杂志》,1922(24)。
[32] 参见克利斯蒂安·霍夫曼·封·霍夫曼斯瓦尔道:《诗歌精粹》,8页,Leipzig,1907。史蒂凡·格奥尔格和他的信徒并没有真正构成一个流派,这里只是指称他们共有的精英化诗学观。——译者注
[33] [德]维克多·曼海姆:《格吕菲乌斯的诗歌》,ⅩⅢ页,Berlin,1904。
[34] [德]威廉·豪森斯坦:《论巴洛克精神》,28页,München,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