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特对《瑞比的玫瑰》和读小说这种不合适的取乐方式还没完全丧失兴趣。 这完全不可能,简直荒谬到极点,格兰特又回过头来重读了一遍。但书上的确是这么写的。理查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竟然用如此令人难以置信的丑事公开诽谤他的母亲。
很好,这是托马斯·莫尔爵士说的。如果有谁知道事情的真相,那必定是托马斯·莫尔。如果有谁知道如何甄选可靠的资料写进故事里,那也必定是托马斯·莫尔,英格兰大法官。托马斯爵士说,对于儿子的中伤诽谤,理查的母亲抱怨不已。不过格兰特心想可以理解。
而萧医生则万般悔恨,肠子都悔青了,结果“不出数日就变得形销骨立”。
可能是中风吧,格兰特认为。也难怪。站在伦敦人面前讲那样的故事得需要一些勇气。
托马斯爵士对塔中王子的说法和亚马孙一样,不过他的版本内容更详细。理查曾暗示伦敦塔的总管罗伯特·布拉肯伯里,说如果王子们消失可能不见得是坏事,但布拉肯伯里没有参与这次行动。所以,理查就等待机会,在加冕仪式后他前去巡视整个英格兰,当抵达沃里克的时候,他派蒂勒尔奔赴伦敦,受命将伦敦塔的钥匙保管一晚上。当天晚上,两个名叫戴顿和福利斯特的暴徒合伙将两个孩子闷死。
这时,小不点端着格兰特的午餐走进来,并将书从他手里拿开。他从盘子里叉起一块肉馅土豆馅饼送进嘴里时,突然又想起那张属于被告席的脸。忠诚而耐心的小弟弟变成了一个丧失人性的人。
小不点再次回来拿餐盘时,他说:“你知道理查三世在当时很受欢迎吗?我的意思是指他在当上国王之前。”
小不点没好气地瞪了画像一眼。
“依我说,不过是一个伪善之徒罢了。他这人就是圆滑。圆滑。等待着机会。”
等待什么机会呢?随着她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在走廊尽头,他心里寻思起来。理查不可能知道,他的哥哥爱德华在四十出头时会猝然离世。他也不可能预见(即便他们儿时曾经一起度过一段非常亲密的时光)乔治不断惹事,直到被剥夺财产和公民权利,两个孩子也因此而失去王位继承权。既然没什么机会可以等待,所谓的“等待机会”似乎也就站不住脚。而那位有着“镀金色”头发的无可挑剔的贤淑佳人,除了任人唯亲这点无可救药外,她算得上一位令人钦佩的王后,她为爱德华生育了一群健康的孩子,其中有两个是男孩。包括乔治和他的儿子女儿在内的所有这些血亲,在理查和王位之间形成一道屏障。不过这个忙于管理北英格兰、征战苏格兰(而且取得了骄人的成就)的人,怎么可能有那份闲心去“耍滑头”?
究竟是什么让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生这么大的改变?
格兰特伸手去拿《瑞比的玫瑰》,塞西莉·内维尔的这个最小的孩子变得如此恶劣,他想看看佩恩·埃利斯小姐是怎么说的,不过狡猾的作者悄悄地避开了这个话题。
她希望这是一本喜剧小说,但如果按照事情的逻辑顺序来演变,那么结尾肯定是无可挽回的悲剧。所以作者在最后一章里,让爱德华的长女小伊丽莎白伴随着优美的大调和弦出场,来给故事画上完美的句号。她绕开了伊丽莎白的两个弟弟的悲剧问题,也避谈理查战死沙场。
所以这本书以宫中舞会的场景来收尾。充满喜悦之情的小伊丽莎白,身穿洁白崭新的晚礼服,戴着最上等的珍珠项链,尽显华美高贵。她穿着舞鞋翩翩起舞,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理查、安妮和塞西莉最孱弱的小儿子特地从米德尔赫姆前来参加盛会。但没有见到乔治和伊莎贝尔。伊莎贝尔早在数年前就默默无闻地去世,在乔治看来没什么好痛惜的。而乔治后来也默默无闻地去世,尽管地位极其卑微,但他独特的乖张执拗使他获得了不朽的名声。
乔治的一生变幻无常,思想常常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每次他的家人都会说:“哦,这简直太可怕了,就连乔治也想不出比这更荒诞离奇的事情。”不过每次乔治都会令他们大跌眼镜,他总能做出惊天之举,这种能力无穷无尽。
或许从 虽然乔治死的时候可能名誉扫地、众叛亲离,但他的儿子,年轻的沃里克,却是个优秀、完美的男孩,而小玛格丽特年仅十岁就已展现出内维尔家族特有的如花美貌。十七岁的爱德蒙虽战死沙场,看似枉费一条年轻的生命,但其实他从小体弱多病,所以塞西莉本来也没指望他能够长大成人。况且,他留下一个子嗣为他续香火。
理查二十几岁时仍显得羸弱不堪,但他性格坚韧不拔,像欧石楠的根一样,或许他那外表柔弱的儿子长大后和他一样充满活力,适应性强。至于爱德华,她那身材高大的金发男孩爱德华,他可能属于外表俊美、脑袋空空的那种,脾气过于和蔼而显得有些懒散,但他的两个小儿子和五个女儿都遗传了内维尔家族的性格和美貌。
身为祖母,塞西莉自豪地看着儿孙满堂,身为英格兰王后,她也可以把他们看作一种保障。保障国王的宝座在约克家族一脉相承、世代相传。
如果有人在舞会中观看占卜用的水晶球,并告诉塞西莉·内维尔不出四年,不仅是约克家族,甚至就连整个金雀花王朝都将永远消失,她一定会认为那个人疯了,或者有谋反之意。
不过,佩恩·埃利斯小姐并没有刻意去掩饰,在这场金雀花王朝内维尔家族的派对中,伍德维尔家族的人随处可以见到。
她扫视了一眼整个房间,希望看见她的儿媳妇伊丽莎白受到冷落或孤立的样子。这桩与伍德维尔的联姻结果没有大家想象的不幸。伊丽莎白是一位值得钦佩的妻子,虽然带来的副产品不尽如人意。这也在所难免,因为这两个男孩的监护权必须过继给她的长兄。里弗斯(3)除了喜欢炫耀,颇具野心,倒算得上是一个有教养、受人尊敬的人,他们在勒德洛(4)读书的时候他可以照顾他们。但至于其他人——四个兄弟,七个姊妹,还有她与第一任丈夫生的两个儿子,把他们一起带进婚姻市场确实有些队伍庞大。
孩子们在捉迷藏,笑作一团。大人们则围着晚餐桌而站。塞西莉注视着这一切。安妮丝·伍德维尔嫁给了艾塞克斯伯爵的继承人。埃莉诺·伍德维尔嫁给了肯特伯爵的继承人。玛格丽特·伍德维尔嫁给了阿伦德尔伯爵的继承人。凯瑟琳·伍德维尔嫁给了白金汉公爵。杰凯特·伍德维尔嫁给了斯特兰奇勋爵。玛丽·伍德维尔嫁给了赫伯特勋爵的继承人。约翰·伍德维尔却不光彩地娶了诺福克的遗孀,她的年龄足够做他的祖母了。新鲜血液使古老家族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这是件好事——新鲜血液会一直渗入,可突然潮水般地来自一个特定的源头,那就不是好事了。就像一个国家的政治血液,超过正常的温度,外来的东西很难被吸收,这既不明智也令人抱憾。
不管怎样,来日方长,涌入的新鲜血液也能被吸收。这个骤然新兴的国家,其权力将不再如此集中,而是变得分散、安定、将不再危险和令人沮丧。爱德华虽然亲切、友好,却也拥有敏锐的常识,他会使这个国家一如近二十年来一样稳定。和她敏锐、懒散、有女人缘的爱德华相比,没人能用如此专横的权力和高明的手段来治理英格兰。
最终一切都会顺利。
她刚要起身,加入她们对糖果的讨论中——她们可不会认为她挑剔或不合群,突然间,她的孙女伊丽莎白上气不接下气、笑着从混战中冲到她旁边的座位上来。
“我年龄太大,不适合玩这种游戏了,”她气喘吁吁地说,“而且会弄坏衣服。您喜欢我的连衣裙吗,奶奶?我甜言蜜语地央求爸爸做的。他说我的那件旧茶色丝缎裙就行。玛格丽特姑妈从勃艮第来看我们时,我穿的那一件。有一个注意女人衣着的爸爸,再糟糕不过了。他对衣橱太过于了解了。您听说法国的太子抛弃我了吗?爸爸在生气,可我很高兴。我朝着圣凯瑟琳教堂方向点了十支蜡烛。那花光了我所有剩下的零用钱。我不想离开英格兰。我永远都不想离开英格兰。奶奶,您能替我安排吗?”
塞西莉微笑着说她会试一试。
“算命的老安卡列特说我会成为王后。可既然没有王子娶我,我看那是不可能了。”她顿了一下,轻声补充道,“她说会成为英格兰王后,不过我认为她只是有点醉了,她非常喜欢希波克拉斯酒。”
如果作者不喜欢把煞风景的事情写下来,那么佩恩·埃利斯暗示伊丽莎白的前途是成为亨利七世的妻子,这就有些不大妥当了,更不用说煞了风景。假定她的读者们知道伊丽莎白嫁给第一个都铎王朝的国王,同样假定他们认识到她弟弟们的命案,那么勾起思念的黑暗阴影会笼罩着故事。
不过整体而言,就他所读的来说,格兰特认为她的故事写得够精彩。
他甚至改天可能会回过头阅读他跳过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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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乔治的妻子伊莎贝尔于1476年去世,而他们短命的孩子理查(1476年10月6日—1477年1月1日)于2个月后也夭折。——译者注
(2) 奥地利大公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德文:Maximilian I,1459年3月22日—1519年1月12日),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地利大公(1493—1519年),1477年同勃艮第大公大胆的查理独女玛丽(Mary of Burgundy)订婚,获得尼德兰和法国东部边境一带的勃艮第领地。——译者注
(3) 由英王爱德华四世的岳父理查·伍德维尔开创的一个英国贵族世系称号,两代三人而绝。后来这个称号又给了三个家族。这里指的是里弗斯伯爵第二。——译者注
(4) 勒德洛位于英格兰中部,蒂姆河边。距什鲁斯伯里(什罗普郡首府)大约30公里,是什罗普郡北部的主要城镇,始建于中世纪(11世纪后期—12世纪初),距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勒德洛是一座文化重镇,如今镇上已有500座国家级文物。——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