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述了家庭所有子女间平均分割地产的经济与政治后果之后,我只需比较一下这一制度与另一相反的制度在道德上的后果就行了。
我首先要谈到反对平均制度的最常见的论点之一,这就是:根据长子继承权的规定,必然只有一个家庭成员是无所事事的。反之,如果所有子女都能得到父亲相等的一份遗产,就无人必须工作了。一个人无所事事总比许多人都无所事事好些。
我必须承认,在我看来,这一异议是肤浅而无远见的。事实上,假定现在 [2] 我认为没有比儿子常常称他的父亲为统治者 更清楚地证明存在于英国的父子之间的那种关系了。我觉得这个词确切地反映了他们之间存在的那种关系。在我一生中,从未在苏格兰听到过一个孩子给他的父亲起过这样的诨名或者任何一个同义语。
[3] 像长子继承权的认可对一般道德风气产生的某些不利影响一样,这一倾向也没有逃脱一位有才能的作者与非常敏锐的风俗观察者德·斯塔埃尔先生的注意。在《有关论英国的书简》中,他把对有确定继承权的人有利的那种同情程度以及由此引起对老年人的缺乏感情归咎于这一原因。老年人似乎被认为是些不能马上撇在一边给上升的太阳让路的累赘,他们多活一年似乎被认为是扣除了年轻人一年的合法权利和欢乐。人总是有特别珍爱年青时代的倾向,因为伴随着它的不仅是想到眼前的欢乐而且还有未来的希望。但是,在我们现在所说的这种情况下,当未来确实是美好的时候,在脑际势必浮现这样的想法:耽误了这么久,多么遗憾呀!与此类似的第二个感觉便是希望搬掉拖延实现那些光辉前景的唯一绊脚石了。“要是老家伙 让让道,该多好。”这种想法不仅是一种深藏在内心的欲望,而且甚至经常公开地溢于言表。
一般说来,德·斯塔埃尔先生是一位非常赞扬英国的人,他曾谈到在该国的舞台上把觊觎父兄的地产而盼他们死去作为滑稽剧的主题,这种情况不仅为观众所容忍,而且甚至受到鼓掌喝彩,但是在法国必定使最粗俗的观众都要作呕。他把这种道德情感的堕落归咎于我们现在考察中的原因。
[4] 夏博德拉里埃先生在立法机关上所作的关于继承法的讲话。11年芽月 26日(1803年 4月 15日)。
[5] 这是有三个以上孩子的情况。如果只有一个孩子,只能留给他一年的地租。如果有两个孩子,则留给两年的地租。
[6] 从前,我听说一位限嗣继承财产的所有者把这一点作为将他的长子送到印度去的理由。他说:“一个继承人留在家里,除了希望他父亲死之外,就无事可做了。”
[7] 在苏格兰,为了矫正缺点,现在加在限嗣继承遗产上的负担也许已达到了相当大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