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关于地产分割优缺点的考察几乎完全属于经济方面的。严格说来,唯有这种考察才符合像目前这样一部著作的性质。我尚未涉及这一制度在道德上与政治上的后果,因为本题的这一部分与另一部分是完全不同的,而且它本身开辟了一个广阔的研究领域。虽然这方面的问题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范围,但在我尚未提出一些看法之前,也不能完全放弃这一最有兴趣和最重要的问题。
我在考察地产再分割在政治上的得失时,首先想到的是这件事主要取决于一国政府的性质。相同程度的分割对共和政体也许是,而且必然是很好的,而对君主制度来说,可能是致命的。所谓共和政体,我的意思当然是指真正的民主政府。因为,废除王权之后,在政府机构中几乎没有民权的国家或至少被贵族分享很大一部分权力的国家,也经常使用共和政体这个词。
我认为,完全可以肯定:如果没有财产的、尤其是地产的相当程度的平均,纯粹的民众政府是不可能存在的;如果没有土地贵族,则君主制度也不可能巩固,看来这也是无可置疑的。因此,我们想要采纳或支持的政府的性质必然决定着我们所期望的制度在政治上是否得策。这一点只是让我们牢记:我们不能调和矛盾;如果我们希望得到某种结果,我们必须采取达到这一结果所必需的手段。
例如,在共和制机构包围下的君主政体,是一个不久必将毁灭它自身的政治怪物。这是法国 [6] 波斯国王阿加穆罕默德说:“什么样的人我没有杀过呢?”“因此这个孩子(他的侄子和继承人)可以安安稳稳地统治了。”
[7] 参阅詹姆斯·B.弗雷泽所著《霍拉桑记游 1821—1822年》。
最近在波斯又发生了一起继承权的纷争。已故的国王法蒂·阿里的50 个儿子在为争夺他的王位而战斗。
[8] 也像古罗马一样,在大不列颠,贵族政治与民主政治之间过去有过长期的斗争,但一点也没有影响到该国国内的繁荣和国外的声威。近年来,斗争已变得特别激烈,民主主义者对其政敌已取得了很大的胜利,议会选举法修正法案等等可作为明证。在大英百科全书的增补本中,“论政府”这一很有才识的文章企图证明,在任何一个政府中绝不能并存两种相反的势力。这是我所知道的企图努力用推论来反驳事实 的最奇突的例子。我说事实,因为谁能严肃地否定英国的政体中不仅存在着民主的成分而且也存在着贵族的成分呢?这位作者这样问道:一个政权怎么能防止吞没掉另一方呢?即使承认最终 的情况可能就是如此,但是同时也得承认它们可以长期共存,甚至可达几百年之久。确实,并不十分和睦,也许相互之间还经常有公开的或秘密的斗争,但是由各种情况所引起的这种斗争,也许在双方都并不诉诸武力的状态下一直令人惊异地拖延下去。这种状况可能是争夺的最终阶段。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只需提及罗马与英国的历史就行了。正如我所说的一样,全部罗马共和国的内政史只不过是贵族政治与民主政治之间的斗争史。这种情况只有到双方都被军事领袖的野心粉碎的时候才结束。最好还要注意到,直到蒂勃留斯·格拉古斯时代,这种斗争是不流血的。除了贫民的增加和随之发生的致命性的内部纠纷之外,征服的扩大和因此需要维持远离祖国的大军并长期把公民投入军队,这些便是使罗马的自由终于毁灭的主要原因。古代王朝的神圣不可侵犯,只有在强有力贵族的重大帮助 和支持下才能抵御胜利的指挥官及其忠诚的军队。要是没有上述的原因,罗马的混合政府可能维持多长时间就很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