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斯先生的名字——前面还题有“楼下”的字样——就写在西蒙法学院的一个门柱上。西蒙法学院坐落在法院小街,仿佛是一个有格栅的两层大垃圾箱;这座小小的建筑物很像一个长着斜白眼、面色苍白、愁眉苦脸的人。看样子,西蒙当年很会省钱,他盖这座法学院用的全是旧建筑材料;这些材料很容易枯朽、腐烂和藏垢纳污,而且能永远使人一看到类似的破旧东西,就想起西蒙这个人。现在,霍尔斯先生的名字就写在那上头,好像是在纪念西蒙的熏黑的死者纹章(1)上,加上他的法律纹章似的。
霍尔斯先生的事务所,从“性格”上说,不喜欢出风头,从位置上说,则喜欢幽静,所以它被挤在一个角落里,门口对着一堵没有窗的墙。一条只有三英尺宽的阴暗过道,地板高低不平,当事人从这里走去,可以找到霍尔斯先生办公室那扇乌黑的门。办公室门口的那个角落,就是在夏季最明亮的早晨也是一团漆黑的;靠近门口的地方,还有一块黑色的挡板,堵着地窖的楼梯口,晚一些时间来的人,脑袋就会碰在那挡板上。霍尔斯先生的事务所非常小,一个办事员不必离开他的板凳就可以把门开开,而另一个和他挤在同一张办公桌的办事员,也用不着起来就可以拨弄炉火。一股羊膻味儿,其中还夹杂着霉臭和垃圾的气味,是从晚上(而且往往是白天)点羊油蜡烛时和在油腻的抽屉里翻弄羊皮纸时发出的。除此以外,屋里的空气又混浊又闷热。这个地方上次什么时候油漆过或刷过灰水,谁都记不起来了。那两个壁炉总是漏烟,到处铺着一层烟垢;大窗架上的窗扉暗淡无光,而且已经破裂,它们只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好像已经打定主意,永远都要那么脏,而且除非你把它们推上去,不然就永远都要关起来。这就说明一个现象:为什么在大热天里,那两扇窗户中比较破烂的一扇,总是撑着一捆木柴。
霍尔斯先生是一个很可敬的人。他的业务并不多,但他是一个很可敬的人。那些发了大财或者就要发大财的大律师,都认为他是一个极其可敬的人。他在业务方面从来不错过一个机会,这就是他的可敬之处。他向来不去寻欢作乐,这是他的另一可敬之处。他为人谨慎、严肃,这又是他的可敬之处。他有胃病,这也使人对他大为尊敬。此外,他现在正利用时机,给他三个女儿积蓄一点钱;再说,他那位住在唐通谷的父亲也靠他赡养。
英国法律的一条重要原则是:为业务而开展业务。在英国法律的整个狭窄而曲折的道路上,别的原则都没有这样明确地、肯定地和一贯地受到维护。如果从这个角度去看,英国法律就是条理分明,而不像外行人往往想的那样错综复杂。哪怕有那么一次,让这些外行人清清楚楚地看一看,这条了不起的原则就是,不惜牺牲他们的利益,为业务而开展业务,这样一来,他们肯定就不会再发牢骚了。
但是,如果这些外行人看不清这一点,而只是模模糊糊地看到一部分,那么,他们往往就会无可奈何地让人破坏了生活的安宁和大破其财,而且真的要大发牢骚。这时候,霍尔斯先生的可敬之处就会被当作有力的证据,抬出来对付他们。“废除这个法令吗,亲爱的先生?”肯吉先生对一个感到痛心的当事人说,“废除它吗,亲爱的先生?我绝不会同意这一点。如果改变这条法律,先生,那么,你这种轻率的做法,对某个阶层的律师——请原谅,像你这场官司的对方的律师霍尔斯先生就是这个阶层的典型代表——会产生什么影响呢?先生,这个阶层的律师就会在这个世界上被消灭掉。可是,失去像霍尔斯先生这个阶层的人,你恐怕受不了——我还必须说,整个社会恐怕都受不了。霍尔斯先生在业务方面刻苦钻研、坚韧不拔、精明老练。亲爱的先生,我理解你目前对现实抱有反感,因为我也认为现实对你有点严酷;不过,我绝不同意消灭像霍尔斯先生这样一个阶层的人。”霍尔斯先生的可敬之处甚至有人在国会委员会中援引过,当时起了极大的作用,例如,下面的蓝皮书就记录了一位卓越的律师的证言。“问( 霍尔斯宣告完自己的原则,最后又补充说,既然卡斯顿先生马上就要到他的军团去,那就希望他给霍尔斯先生开一张支票,让他到银行去支取二十英镑。
“因为我们最近有过许多次简短的谈话和会面,先生,”霍尔斯一边说,一边翻着他那本日志,“这些事情加在一起也有不少律师费了,再说,我并不吹嘘自己是个有钱的人。我们 (2) 这是从追悼词“灰归于灰,尘土归于尘土”(Ashes to ashes,dust to dust)演变来的。
(3) 丹尼尔·丹塞尔、艾尔维斯是英国十八世纪的放高利贷者。
(4) 猫的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