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洛洛很快便厌倦了那个德国商船军官。其实她并不确定他是不是德国人,也不能肯定他是不是一名商船军官。她只知道他那个国家的人都长着浅黄色的头发、蓝眼睛,他们不会讲西班牙语。他的蓝色短夹克上是闪闪发光的黄铜扣子,而不是其他人用的那种骨头扣子。
这种厌倦和她个人的喜好无关。晚上六点之后她所做的一切都和她个人的喜好毫无关系。那是工作。她 “你会喜欢哥本哈根的,我要带你走……你一开始在这,可后来你又换到别的地方了……注意你的举止,坐最里面去,他可不是老烟鬼,知道吗……爸爸,车子在外面等着,我怎么和伊莲娜说!再给你们五分钟,我要关门了……嘿,小姐,要不要和我去兜风?这可是辆西斯巴诺……”
一百五十比索,如果像这样的事情多来几次,她就可以不干这行了,甩得一干二净。她肩膀一缩,外套滑落下来。随着小床“吱呀”一声响,她突然一下子坐得笔直,睡意全无,惊恐万分。她双手摸着胸前中空的地方。
没有了!
她发出一声压制着的惊叫,但这还是传进了另一间房间,她母亲在里面翻了个身,疲倦地问了声:“加布里埃,你回来了?怎么了,受伤了吗?”他们不喊她克洛洛,他们甚至不知道她还有这个名字。
她重新穿上鞋,这太可怕了,她甚至忘记了哭泣和尖叫,这种惊恐是整个神经丛的反应,她所能做的只是紧张地大口喘气,就像刚才飞奔之后一样——
就是这个!为了躲开那辆车而飞奔。一定是那个时候,她只在那时候快跑过,就因为她跑得太快了,才把钱丢了,她的长筒袜滑下来了,套头衫那时候也扭到一边了,一定是那时候那笔钱滑了出来。
她打开门,四张方块什么的都不能阻止她,什么黑猫,什么黑色汽车,她现在什么也不怕;钱,衣食有着落,这些才是眼下最重要的,甚至比死亡更令她紧张。正要出门时,又传来母亲的声音:“我的女儿,你又要出去?小心点,很晚了——”
“出去一下,马上回来睡觉,我马上回来。”她心不在焉地答道。挣钱养家的人没时间害怕,也没时间解释,让其他人为她担心吧,她要去解决她的问题。
她往市中心走去,脚步匆匆,没时间喊累,她走路的样子仿佛下午三点,精力充沛,她满脑子都是那笔钱。她脑子很好,应该是的,只要好好加以训练。“在塔巴林跳华尔兹的时候,钱还在,我可以肯定,走的时候我还摸了摸。和女巫坐在小饭馆的时候,钱应该在,她的手一直放在牌上,没有靠近过我。一定是我躲开那辆可恶的汽车的时候丢的,就是那时候,也只有那时候了。”
还好她知道当时那辆车停在哪儿,那男子是在她经过雷德罗街时朝她走过来的,然后她便一路狂奔,一直跑到圣马可街那个路口,似乎是在正义大道右手边那一带,她慢下来的。
这里,从这里开始。她减慢速度,低着头,像个摆钟一样,在黑乎乎的人行道上,一寸一寸地搜寻开了,从墙根到马路边,不放过任何角落,任何凹凸不平的地方,任何石头缝隙,只要可能会隐藏东西的地方,她都要弯下腰仔细检查一番,甚至伸手去摸一摸。
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了,城市的夜越来越深,她的双脚像扫帚一样,前前后后地运动着,似乎整座城市就只剩她的脚步声。
突然她脚下一低,马路道牙出现在她眼前。她抬起酸痛、僵硬的脖子。这就到了?已经走到另一头了?没错,是这里,这里就是那辆汽车当时停靠的地方,它还在这里打灯照她。
说不定那名男子把钱捡走了,可他并没有追上来。他在车边站了一会儿,便上车开走了。而那个时候,这里应该不会有人还在闲逛,钱应该还在某处,一定还在。等天一亮,等第一缕曙光照在这街上,那笔钱一定还在某处,她不会停止搜寻的,一定要找到那笔钱。
她转身往回走,一直走到圣马可街转角处,又折回来。这时她彻底放弃希望了。钱找不回来了,如果那笔钱还在这里,她早就该找到了。她站在人行道上,内心崩溃,如一片秋叶在风中摇曳,眼泪再也抑制不住,滚烫而苦涩的眼泪夺眶而出,她心如刀绞,这种痛若是那些衣食无忧的人无法想象的。
她走到墙角,脸埋在墙上,痛苦不已,她整个身子靠在墙上,双脚不由得踮起脚跟。她一只手横挡在头上方,另一只手拍打着这石墙,恨它没心没肺,不解风情,棱角还那么尖锐。
一整晚的辛苦都白费了,所有那些挤出来的笑容,所有那些磁力波,所有那些演出的人物所放的电,都白费了,什么也没带给家人。
哭声渐渐止住了,痛苦的拍打声也慢下来,最后也停了,她尽力想使自己平复下来。这也算不劳而获之物,至少现在没有比以前更差,可这样想并不奏效。“那是我的钱,”她哽咽着,头依旧埋在墙上,“那已经归我了,怎么能就这样没了?”
她肩膀用力翻了个身,身子仍靠在墙上,两眼无神地盯着远处。今夜老天欠她一笔钱,她必须要得到一些回报,来弥补她的损失,不论能弥补多少,她要等到那一刻,她可不想空着手回去。这要命的中产阶级所谓的节俭,不论得到什么,半张一元、讨来的一根烟、什么都好,否则她是不会回去的。
正义大道从上往下无情地横穿这城市破败迷宫一般的区域,这里所有的破旧巷道都与它相接,不是呈直角交叉而是斜叉过来,就说她现在所在的这个路口吧,圣马可街便在这里与正义大道交会,两条路形成一个不超过十五度的夹角。她所倚靠的这堵墙就仿佛是转角处的针尖,圣马可街并不需要转过街角,它就在她背后,就在这面墙后面。
她站在那儿,在这个忧郁时段,在这夜晚的死亡时间,下定决心要找回一些补偿。这时,她听到墙后传来踩在松软的泥土上的声音,还有踏上碎石子的声响。有人过来了,正顺着圣马可街边上没有铺石板的地方向她走来,很快就要转过弯,来到她面前了。
不管来人是谁,她今晚一定要得到些什么,不讨到些财物来补偿她的损失,重建一下她破碎的自尊,她是不会放过这个人的。她抬手在眼睛上抹了几下,快速擦干眼泪,然后打开包,掏出口红,急急忙忙涂着嘴巴。她打算展现出她甜美的微笑,和和气气地把对方拦下来。这人似乎已经来到街角了,因为她已经看到那“针尖”处的小石子和鹅卵石开始移动,仿佛有缓缓的水流涌出。
马上就要与此人面对面了,她只要伸手向后一探,就应该可以碰到他贴着墙的身体了。
口红涂好了,她的美丽笑容也准备好了,她转过脸来,眼睛半闭着,期待与对方的相遇。
曼宁早上七点乘出租车赶到出事地点,警方已经将她的尸体带走了。在朝阳的映射下,圣马可街和正义大道狭窄的夹角处,呈现出一片水上日出般的景象,淡蓝的天际衬托着桃红色的朝阳,将这四周的人脸照得粉粉的,就连他们映在地上的影子都是淡蓝色的。
正义大道这一侧转角的墙上,还有另一个颜色:仿佛有人不小心将某种熟透了的水果扔到了墙上。
附近围观的人不多。一名印第安农民带着一篮柿子,打算去赶早市,经过这里时,往这边看了一眼,便张嘴呆在那里,挪不动腿了;街道对面人行道上,一位清洁工朝这边看着(握着扫把),他偶尔会挥动扫把扫几下,然后就停下来,继续观望;那边三楼阳台上站着一位胖胖的女士,一边梳着乱蓬蓬的长头发,一边往这边望着。就这几位,其余的都是来执行公务的相关工作人员。
这一次并没有人通知曼宁,而他的出现很显然并不受欢迎,罗布尔斯看了他一眼,冷冷地说道:“你又来了?我们有工作要做,你不介意的话,请局外人(非相关人士)不要随意发表意见!”接着他又问了一句,“你是什么人,会读心术吗?你是怎么知道的?”
“全城都传遍了。一位送奶员告诉了餐厅服务员,而这位服务员每天早上都会从街对面送咖啡给我,他又告诉了我。所以这次又是谁?”
“一位酒吧的常客,名叫克洛洛,一位夜场女郎,可怜的姑娘。我们这里的门德斯认识她,是不是门德斯?”
门德斯垂下眼睛,不好意思承认:“只是出勤时见过。”
曼宁注意到折椅上铺着报纸,上面放着一些小物件。“这口红是从哪来的?”曼宁看了一会儿,接着又问,“还有其他东西掉出来吗?”
“没有了。”
“找到的时候,包是打开还是拉上的?”
罗布尔斯很聪明,但又有些轻率。他伸着一根手指对周围的人说道:“啊,这个美国佬,他提出了一个很好的观点。我们找到包的时候,包的拉链是拉着的,也就是说,口红不是自己掉落出来的,而是她自己主动拿出来的。”他轻轻摆了摆手,接着说道,“但是,这只是一个细节问题,对整个事件没有影响。”
“是呀,完全没有影响,”曼宁狡黠地顺着他的话说,“只不过证明了是一个男人在这个角落杀害了她。我想,她应该不会因为一只四足动物涂上红唇吧。”
罗布尔斯的手在身侧轻轻拍了一下,看也不看曼宁一眼,大声对刚刚围过来的同事说道:“又来了,我该怎么处理这只在我耳边‘嗡、嗡’乱叫的大黄蜂呢?门德斯,西普里亚诺,一边一个,架着胳膊,对,就是这样,把他架去出租车那边,扔进车里,看着车子把他带走,去他该去的地方。”
罗布尔斯没有开玩笑,他的眼角和嘴角气得惨白,他这次严肃极了,或许,这也和一大早就工作有关。
可曼宁完全不生气,“你的观点一定经不起论证,”他连嘲带讽地说道,“别人提一点看法,它就站不住脚了。这是干吗?担心你的观点被推翻吗?把手拿开,这里是公共街道,我想待多久都可以,我有这个权利!”
这样下去两个人很可能就要闹翻了,幸运的是,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每个人都将此事抛在一边了。
随着一阵喇叭声,马路上汽车停靠的那边发生了一些骚动,只见警察局长从一辆布加迪汽车上走下来。这辆布加迪美极了,一定是战前最后进口的一批。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每个人都原地立正,集中注意力。在一群部下的簇拥下,警察局长朝着这边走了过来。
他个子不高,精瘦结实,文质彬彬,讲起话来声如洪钟,气息悠长,非常适合指挥大部队。对墙上和地上的印迹,他只是很快扫了一眼,便盯着面前这些办事人员。他透过眼镜镜片狠狠地瞪着他们,就像阳光下的一只愤怒的猫头鹰。
“分局长,这里是你负责的?”漫长的停顿之后,突然响起他雷鸣般的声音。
“是的,局长大人。”罗布尔斯战战兢兢、低声下气地回答。
“这种事还要发生几次啊?这个恶魔一定要消灭。我限你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带着它的尸体来见我,清楚了吗?”他抬起头望了望周围其他人,也对他们说,“你们都清楚了吗?市长和整个市政厅都对此事表示关注,并在你们搜寻的同时,发榜悬赏捕猎黑豹的人。这是在打我们警察局的脸呀!这件事已经引起了全城恐慌,而且马上就要到旅游季了,这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游客都不会选择这里了!”
他回到那辆布加迪轿车旁,最后又补充道,“这件事有什么复杂的!如果你们这么多警力的头脑还比不上一头黑豹,那就说明你们分局从上到下都该换换了。”
罗布尔斯神情沮丧地坐在办公桌前,眼睛盯着面前这则市政厅新出的海报样稿,这是刚刚从印刷厂送来的。这海报非常大,两边都垂在桌子侧面,底色是显眼的黄色。很快,这样的海报就将贴满各个广告栏、标识牌以及空白墙面。
这上面印着几个黑色大字:公告。下面有许多小字,最后在右下角又有几个黑色大字:赏金一千元。
曼宁得到允许走进他的办公室。他知道罗布尔斯内心挣扎,再加上目前的情形,他只能让步了。
“我还是不认同你的观点,”罗布尔斯说完,一拳打在桌子上,显得十分绝望,“可是现在涉及我的职位和工作,我不得不试试各种可能性,即使有悖于我的理论,我也不想错过任何机会,这后果太严重了。”
“等一下,”曼宁立即回应说道,“我并没有指责之意,你知道吗?我有一个怀疑对象,但我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指控他,我所能提供的只是有可能犯罪的情况。我四处打听过了,以我私人的名义,你懂的。我发现,这个人总是喜欢在晚上去城里,很频繁,但没有规律。”
“这根本谈不上犯罪,每天有成千上万的人,不分昼夜,在城里进进出出。”
“你说得没错,”曼宁温和地说道,“有些人有固定的时间,比如说每周六晚上,又或者每周日,有人一周进两次城,还有一些人是没有计划的、随意的。他就是这样,想去随时就去了。就像你说的,不论哪一类人,都不构成犯罪。”
“接着说。”
“我们随便来看他最近三次进城的时间。这都是真实有效的,你可以相信,我可是想尽各种办法才弄到的:跑那条线路的公交车司机,餐馆老板,等等,诸如此类的。来看看你感不感兴趣吧。”
罗布尔斯盯着面前的海报,几个手指交替敲着桌边,认真思考着。
曼宁拿出一个破破烂烂的信封,看着信封的背面:“五月十四日——”
罗布尔斯一下子抬起眼。
“五月二十六日——”
罗布尔斯的头也抬起来了,伸直了脖子。
“六月十八日——”
罗布尔斯直起身子,站了起来,随后又向前俯下身,手掌撑在桌子上,停了一会儿。
“特蕾莎·德尔加多是在五月十四日夜丧命的,康奇塔·孔特雷拉斯遇害于五月二十六日,那个叫克洛洛的女孩是在六月十九日破晓时被发现死亡的。”他瞪大了眼睛,望着曼宁,“一次,你可以说这是巧合;两次,你也可以称他有可疑;但三次,你说该叫什么呢?”
“这个,我可不知道。”曼宁不紧不慢地说道。
罗布尔斯用手指打开桌上对讲机的开关。
“把胡安·卡多佐带回来,他是克吕阿农场的工头,距这里大约五十公里,走高架路一直走就到了,不是逮捕,只是带他来询问情况。”
常年在日头下面劳作,他的皮肤被晒得红黑发亮,他进来的时候,还是警员在农场找到他时的打扮,蓝色棉质工作服,领口的扣子敞开着,一边肩膀处有一个披风的设计,灯芯绒裤子,腰间系着牛仔们最具代表性的浮雕皮带,头戴一顶变形的毡帽,帽边都卷了,应该是经常被雨淋湿又被日头晒干的结果,这顶帽子估计他一直带着。
他长着又黑又硬的小胡子。一路过来时间较长,他们偶尔会同意他抽根烟,让他记得这些他目前还能享受的安逸,换句话说,就是暗示他,只要老实交代一切罪行,他随时可以重新拥有这些享受。每次获准抽烟时,他都会从口袋里掏出一片纸,慢慢地、很享受地为自己卷一根。他卷烟的动作很老练,甚至可以说很优美,看他卷烟也是一种享受。
“在一次骑马巡视的时候,发现它的。”曼宁悄悄走进讯问室,听到胡安正在说这些。严格讲,曼宁没理由待在这儿;严格讲,警方也没理由把卡多佐扣留在这儿,至少目前没有理由。
“它母亲被打死了,它就站在它母亲尸体旁发抖,那时候它就是一只幼兽,黑黢黢的。我把它抱回农场,养了起来。一开始,我们把它养在屋子里,像养小猫一样;后来它长大了,我就在外面弄了个围栏,把它养在里面。后来有一天,这位先生过来,正好看到它。他问我能不能给我二十五比索,借它用一下。他想让一位女士开车带它去炫耀一下。”
“谁喂它吃的?”罗布尔斯语调阴郁地问道。
“是我。”
“那它认识你啰?”
“当然,动物都认得喂养自己的人。”
“喂食的时候,你和它说话吗?”
“当然,和你们喂宠物时一样。”
“它有名字吗?”
“大黑。”
“也就是说,它认得你,和你很熟,你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容易接近它,是这样吗?”
农场工头感觉有些不对,连忙修正:“任何人都可以接近它。我们那儿的人都行,这位先生当时也轻松带它回城了——”
“我们还是回过头来说说日期的事吧,”罗布尔斯故作轻松地说道,“你说你五月十四日晚上在哪里?”
“我刚才就说过了,在午夜之星餐厅。你们可以去问问那天在那里的人,埃波利托、贝尼托·多吉格斯,他们都看见我了——”
“我们问过了,别担心,”罗布尔斯像尊坐佛一般,平静地说道,“那个酒馆里没有时钟,他们的确看到你了,不过是在傍晚时分,可在那之后呢?”
“酒馆关门后,我和其他去酒馆的人一样,倒在街上某处的墙根下,睡着了。”
罗布尔斯为难地抓了抓耳朵,似乎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曼宁在后面观察着。全都是假的,他心里很清楚。“我们先不说十四日晚上,这样下去也没有任何结果。说说二十六日吧。”
卡多佐凶狠地看了看站在他周围那几位。“这个我也说过了。他们是想控告我这三次进城,而不是那一次呀。好吧,我当晚在多娜·莎拉的店里。”
“说说看,你是不是计划和那儿的一位姑娘私奔?”
“你在开玩笑吗?谁会和那里的姑娘——”
“警察从不开玩笑。”罗布尔斯冷冷地说,“那为什么你在那里时,有人看见你腰间缠着绳索?”
卡多佐的嘴张了张,但只发出两个毫无意义的字:“我——我——”
罗布尔斯并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他加快语速,问道:“为什么你去酒馆那晚还带着一袋生肉?你打算喂谁,你自己吃吗?”
“不是,我——我——”
“那袋肉后来去哪儿了?你早上乘返回克吕阿的公交车时,那袋肉已经不在你手上了。那绳索呢?你回程时绳索也不见了。”
“绳索——一定是在多娜·莎拉那里被人偷走了——那里经常发生这种事,什么都偷,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生肉——或许我在酒馆外的路边睡着的时候,被野狗野猫叼走了。”
“你带这些东西意欲何为?是不是在城里某处,你藏了什么东西,而你需要用绳索拴着它?是不是?说!”罗布尔斯大吼起来,“是不是?”
曼宁从没见过一个人表现得如此害怕和惊恐。“我——我——等一下,不是,不是这样。我承认,我确实想,也确实希望大黑活着。我想说不定我会撞上它,就扔块肉给它,然后用绳索套住它,再想办法把它带回农场。这只是一时冲动产生的愚蠢的突发奇想。但不是你说的那样,绝不是你们想的那样,”他看看四周的人,恳切地说道,“先生们?你们到底想要知道什么呀?我知道,我早就知道。只是我不说,你们也不说。我进城的次数多了,除了那三次,你们怎么不问问其他的?”
“很好,”罗布尔斯随和地说道,“我们会问的。”他查阅了一下资料,又继续说道,“比如说,你五月二十日也进城了。”
“是的,是的!”卡多佐连连点头。
“你那晚有没有带绳索?有没有带生肉?”
他没有回答,那便是没有了。
“你三十一日也进城了,那天带了吗?”
卡多佐的身子抖了一下,他低下头,似乎在认真观察脚尖。
“只有在出事的三个夜上,你带着这些可疑物品进城了,其他时候都没有!”
卡多佐一下子跳了起来,周围人伸手想让他坐下,但他腰挺得笔直,直视着他这位审讯官,虽然他不时还会颤抖一下,但骨子里透着尊严和骨气,就连曼宁这个局外人也能感受到。有那么一瞬间,你恍惚觉得这里不是一群警察围着一个嫌犯,而是一群男人围着另一个男人。“我杀过人,没错。为此,我在牢里关了两年。出来后,我就回了老家。是因为一个女人,任何男人都会这么做的,但不是这种!杀人是为了报仇,是为了匡扶正义,洗刷冤屈,对你根本不认识、从来没见过的人,有什么仇、什么冤屈可言?也有人杀人掠货,有这种人。但还有什么理由要杀人呢?”
曼宁不知何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锉刀,懒散地靠在门上,修他拇指的指甲,“有人杀人只因为嗜血。”他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他身上。曼宁的视线也从锉刀上抬起,慢慢看向他们。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只见他突然用力摁住拇指下面肉多的地方,弯下腰来,嘴里还轻声用英语咒骂了一句,锉刀“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他走上前,来到灯光下,捂着自己割出的伤口,似乎想仔细看看。然而,他一开口却是接着受伤前的话继续说道:“只是喜欢杀人,只为杀人,因为他们嗜血。血会让他们感觉妙不可言。”
他拿开捂在伤口上的手。锉刀在手上划出一道伤口,伤口不是很深,但鲜血直流,顺着手往下滴。他看似无意地将受伤的手伸长,探到卡多佐的面前,好像只是不想弄脏自己的袖口。
卡多佐不断眨着眼睛。一个人感到不舒服的时候便会这样。接着,当鲜血直流的伤口快碰到他的鼻子时,他立即将脸转向一边,一脸厌恶的表情。
谁也没有说话。大家都心知肚明。
罗布尔斯轻轻叹了口气,“带他出去,”他说,“先到这儿吧。”门要关上时,他又冲工作人员说,“看看有没有酒精,给这美国佬处理一下伤口——”
“没事,”曼宁说道。他用手挤了挤伤口处的血水,对着那又吹了吹,“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放了他?”
“继续关押,”罗布尔斯念念有词地说,“让你的理论一点一点被自己的理论推翻。”
“我不明白你想说什么。”
罗布尔斯冷笑一下:“如果在他关押期间,这一暴行就此戛然而止,那是一回事;但如果案件又再次发生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