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差额乃是一种信念。
我们都知道,它的意思是说:如果一个国家的进口额大于出口额,它就蒙受了逆差损失,反之,如果该国的出口额大于进口额,这个盈余就是其收益。这被人们当成一条公理,很多法律都是据此而制定的。
正是根据这种假说,莫居安先生 [2] 前天引用统计数字警告我们说,法国搞的对外贸易,每年要损失2亿法郎,实在是令人伤心,根本没有必要再搞这种贸易。
“11年中,通过贸易,你们损失了20亿法郎。你们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
然后,他把他那无可挑剔的规律用于具体数字。他说,“1847年,你们出口了价值6.05亿法郎的工业制成品,而只进口了1.52亿法郎,在这里,你们赚了4.50亿法郎。”
“但原材料方面,你们的进口额是8.04亿法郎,出口额仅为1.14亿法郎,因此,你们损失了6.90亿法郎。”
这是天真幼稚的人士从一个荒唐的前提合乎逻辑地得出一个错误结论的又一个好例证。莫居安先生已经发现了让达尔布莱 [3] 、勒伯夫 [4] 等先生对贸易逆差冷嘲热讽的奥秘。这可真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我还真禁不住有点嫉妒呢。
让我来说道说道莫居安先生及所有的贸易保护主义者据以计算收益和损失的那条规律的有效性。就举两个企业的生意为例吧,我一直都在做这种生意。
我住在波尔多,我生产了一桶葡萄酒,价值50法郎;我把它发送到英国利物浦,海关就在其记录本上记上一笔:出口50法郎。
在利物浦,这桶酒卖了70法郎。我的代表用这70法郎购买了煤炭,它在波尔多市场可以卖到90法郎。海关马上又记下一笔:进口90法郎。
贸易差额,也即进口额高于出口额的价值是40法郎。
在我看来,这40法郎,进了我的账面,是我的收益。然而,莫居安先生却告诉我,我损失了40法郎,由于我的这笔生意,法国损失了40法郎。
莫居安先生为什么在这儿看到的是损失?因为他认定,只要进口额大于出口额,就必然意味着要用现金来弥补这个差额。然而,在我讲的这个交易中——所有赚钱的生意其实都是这个路子——谁说非得用现金来支付那个贸易差额?商人总是要比较不同市场上的价格,只有在他确信或者至少是有可能做到,出口的东西再返回来时之价值有所增加才会做生意。这一点,应该不至于太难理解吧?因此,莫居安先生所说的损失,其实应当叫做收益。
我做完这笔交易后没有几天,就觉得后悔了。我后悔怎么没有再等几天。因为,波尔多的葡萄酒价格下跌了,而利物浦的酒价上涨了;那么,如果我不是那么性急,我就可以只花40法郎在波尔多买进葡萄酒,然后以100法郎在利物浦售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相信,我的收益会更大。然而,莫居安先生却告诉我说,如果真是这样,我蒙受的损失会更大。
我的 [2] Francois Mauguin(1785—1854),法国律师与演讲家,他坚信自由主义,为很多他认为受到政府迫害的人士进行司法辩护并获得胜利。1827年首次当选议员,在路易·菲力普统治时期声名远播。——英译者注
[3] Auguste Adolphe Dary(1784—1873),法国实业家,1840年到1848年间为议员。——英译者注
[4] Louis Lebeuf(1792—1854),金融家,1835年任法兰西银行董事。贸易保护主义者,是保卫国内工业委员会领导人之一,1837年当选下院议员,1852年当选上院议员。——英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