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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利高德大夫的处方_狄更斯中短篇小说集

作者:狄更斯 字数:18070 更新:2025-01-08 15:00:31

本处方应立即服用

我是一个小贩 [1] ,我父亲的姓名是威伦·马利高德。在他生前,有些人以为他的名字应该是威廉,但我的父亲始终坚持说:不,那是威伦。对这种争论,我的看法是这样:在自由的国家中一个人尚且不一定知道自己的名字,在奴役制的国家中这就更不足为奇了。至于通过教区的出生登记解决争论,那么早在出生登记普及以前,威伦·马利高德已来到世上,又离开了世上。何况即使出生登记出现在他之前,在他这行职业中也不可能普遍实行。

我出生在女王大道上,但那时还是在男王治下 [2] 。我的母亲生我时,我的父亲给她请了一位大夫,大夫非常慈祥,不肯收费,只接受了一只茶盘,为了对他表示感激和赞扬,我便被命名为“大夫”。这便是马利高德大夫 [3] 这名字的由来。

我现在已到了中年,肩膀还算宽阔,穿的是灯芯绒裤子、护胫套和带袖的坎肩,坎肩的带子总是太短。不论你怎么修补,它们还是像琴弦一样要断。你到过戏院,看见过拉小提琴的怎样拧紧琴弦;他侧转了头,好像在听它小声告诉他,它怕自己已不太牢固,于是蓦地啪的一声,弦断了。那正与我的坎肩一样,尽管坎肩与小提琴是两码事。

我喜欢戴白礼帽,还喜欢把脖子上的围巾围得松松的,舒服一些。坐是我心爱的姿势。如果我谈得上对首饰有什么爱好,那么这至多是几颗珍珠母钮扣。要知道我是怎么一副样子,这几句话就够了。

大夫既然收下了一只茶盘,你一定会猜,在我以前我的父亲也是个小贩。你猜对了,他是小贩。那是一只漂亮的茶盘,上面画着一位高大的夫人,正沿着一条曲折的石子路上山,到一个小教堂去。两只天鹅飞散了,似乎也想奔向同一目标。不过我说高大的夫人,我的意思着重在高,不是大,因为按照我的观点,她算不得大,却相当高;她的身材又高又苗条,称得上亭亭玉立。

大夫在我天真的微笑(或者不如说叫喊)中接受了茶盘,便把它靠墙竖起放在诊疗室的桌上,这以后我时常看到它。每逢我的父母来到那个地方,我常把我的脑袋(我听我母亲说,那时我长着亚麻色鬈发,不过现在你只会把它当作一把扫壁炉的破扫帚,直至找不到柄,才发现那是我的头)伸进大夫的屋子,大夫见了我总很高兴,说道:“啊哈,我的小同行!进来,小大夫。要不要我给你一个六便士的铜币?”

你自然知道,流动商贩不能老是流动,我的父母也一样。但是人们的期限快到时,要不是一下子全部消失,便往往先消失一部分,而这一部分大多是头脑。我的父亲也这样,他的头脑慢慢不管用了,接着我母亲的头脑也不管用了。这对别人并无危害,然而我们这个家却因此遭了殃。老两口虽然不再干小贩的营生,但已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天要在家中出售什物。到了吃饭的时候,我父亲便拿起碟子和盘子敲敲打打,就像小贩们拿起陶器一边喊价,一边招揽生意那样,可惜他的手脚不灵了,它们大多掉在地上打得粉碎。老太婆过去一向坐在货车上,把东西一件件递给站在踏脚板上的老头子出售,现在她也这样,把家用物品一件件递给他,他们从早到晚便在想象中干这买卖。最后老头子不能起床了,跟老太婆待在一间屋里,安静了两天两夜。但这以后,又干起了老行当,哇啦哇啦顺口叫卖:“喂,快活的朋友们,现在听我说,夜莺俱乐部在村里假座卷心菜和剪刀饭店举行联欢活动,歌手们本来可以大显身手,可惜他们情绪不高,嗓子哑了,耳朵聋了。现在听我说,快活的朋友们,你们每一位都听着,这儿是一个老小贩的活样板。他老得没有牙了,骨头痛了,跟生活中一样,不能说好些,至少同样好,不能说坏些,至少同样坏,不能说新,至少还跟新的一样顶用。这个老小贩当年跟太太们喝过的珠茶比洗衣婆铜壶里煮开的水还多,他还可以走不知多少万里路,走得比月亮更远,比国债的数目更多几倍,而且不必付济贫税,因为他还不够资格。现在,你们这些硬心肠的稻草人,你们说,这么一个老小贩的活样板值多少钱?两先令、一先令、十便士、八便士、六便士、四便士。两便士?谁讲两便士?那位戴稻草人帽子的先生?我为戴稻草人帽子的先生害羞。我真的替他害羞,他这么缺乏人道精神。现在听我说,我要给你们看什么。看着!我给你们看一个老太婆的活样板,她嫁给老小贩已不知多少年,我凭我的荣誉起誓,他们是在挪亚的方舟上结的婚,那时独角兽还不能吹响它的号角,对结婚预告提出异议 [4] 。现在!来吧!你们说这两个活样板值多少钱?告诉你们我要对你们怎么办。你们这么不知好歹,我不怪你们。听着!只要你们喊的价不致给你们的城市丢脸,我可以再奉送一只暖炉,还把烤面包铁叉借给你们用一辈子。现在来吧,这样的便宜货你们出多少钱?讲两镑,讲三十先令,讲一镑,讲十先令,讲五先令,讲两先令六便士。你说两先令三便士?不成,两先令三便士买不到这么多东西。要是你的相貌漂亮一些,我还可以分文不要。喂!女当家的!把老头子和老太婆塞进大车,套上马,送到郊外掩埋算了!”这便是我的亲爸爸威伦·马利高德最后讲的话,他和他的老婆,我的亲妈妈,是在这同一天埋葬的,我当然充当孝子,跟在他们后面送葬。

我的父亲当年是个惹人喜爱的小贩,他临终的那一席话便足以证明这一点。但是我比他更出色。这不是我自吹自擂,这是每个有比较能力的人都承认的事实。我在这方面下过苦功。凡是靠口才吃饭的——议员、政治家、传教士、精通法规的辩护士——我都拿自己与他们比较,取长补短。他们有优点,我就吸收,他们有缺点,我就抛弃。现在请你听我讲。在我走进坟墓以前,我得宣布,在大英帝国所有的职业中,受到不公平待遇的,首先就是小贩。难道我们干的不是正当的职业?为什么我们不能享受特权?为什么我们非得领取小贩执照不可,政治贩子却从来不需要执照?我们与他们有什么不同?除了我们是下等小贩,他们是高等小贩以外,我看不出我们有哪一点比不上他们。

我们不妨看看!比如到了大选的时候。在星期六的晚上,我来到市场,把货车停下,站在踏脚板上,搬出了五花八门的货物,说道:“注意,自由而独立的选民们,现在我要给你们提供一个难得的机会,这是你们有生以来从未有过,今后也永远不会有的。请你们注意,我要给你们看什么。这儿是一把剃刀,它可以把你刮得光光的,比贫民救济委员会的老爷们把你刮得更光。这儿是一只熨斗,它的价值抵得上一块黄金;这儿是一只平底煎锅,它本身就带有牛排味道,你这一辈子只要把面包放在锅里煎一下,你的面包就有了牛肉的香味;这儿是一只真正的计时表,它的壳子是硬硬的银子做的,如果你在外应酬回家迟了,你用它打门可以把老婆孩子统统吵醒,不必再装邮差需要的门环;这儿是六只餐盘,你可以用它们当铙钱玩,孩子一哭,你还可以用它们逗他。等一下!我再给你们看一件东西,我要给你们看一根擀面杖,小宝宝出牙齿的时候,只要把它伸进他的嘴巴,在牙床上那么一擀,跟搔痒似的,孩子乐得格格直笑,于是牙齿便钻出来了。等一下,还有!我再给你们看一件东西,因为我不喜欢你们那副神气,我知道,除非我牺牲血本,你们决不肯买,但我今天偏偏宁可亏本,不想赚钱。看,这是一面镜子,如果你们还不喊价,不妨照照你们那副缺德的样子。现在你们的意思怎么样?来吧!你们说一镑怎么样?你们不开口,因为你们没有一镑钱。那么十先令?你们还是不开口,因为你们在店里已欠了不少钱。那好吧,我告诉你们我打算怎么办。我把它们统统堆在大车的踏脚板上,你们瞧!剃刀、熨斗、煎锅、计时表、餐盘、擀面杖、镜子,全部在内,四个先令!你们还不满意?好,再让你们便宜六个便士!”这就是我,下等小贩。但是到了星期一上午,在同一个市场上,一个高等小贩登上了竞选演说坛——这是他的货车——他讲什么来着?“注意,自由而独立的选民们,现在我要给你们提供一个难得的机会,”(他像我一样开始)“这是你们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那就是把我选进议会。现在我告诉你们,我要为你们做些什么。我要让这个繁华的城市兴旺发达,超过世界上一切文明的和不文明的地方。我要让你们的铁路四通八达,让你们邻近地区的铁路无路可通。我要让你们的儿子全都进邮局办事。我要让全英国都称赞你们,全欧洲都羡慕你们。我要让你们普遍繁荣,每天吃鱼吃肉,到处是金黄色的麦田,家家喜气洋洋,人人心情舒畅。这一切都在此一举,那就是把我选进议会。我的立场你们满意不满意?不满意?那好吧,我告诉你们,我还要做什么。你们听着!你们要什么,我就可以给你们什么。对,什么都成!教堂税、废除教堂税;提高啤酒税、取消啤酒税;最大限度普及教育,或者最大限度普及文盲;在军队里废除体罚,或者规定每个士兵每月至少受一次笞刑,每次打十二下;大男子主义或者女权运动——你们只要告诉我,你们要什么,要这个还是那个,你们的主张就可以变成我的,一切符合你们的要求。怎么!你们还不满意?那好吧,我告诉你们,我还要给你们什么。听着!你们是自由而独立的选民,我为你们感到骄傲,你们又是正直而文明的选民,作为你们的议员,我感到无比的光荣和自豪,你们使我的情绪上升到了人类最高的精神境界,因此我告诉你们,我还要为你们做什么。我要在你们繁荣的城市里开放一切酒店,你们喝酒不用付钱。这你们总该满意了吧?还不满意?你们还不愿成交?那么好吧,在我套上马乘车离开此地前往下一个可能发现的繁荣城市游说以前,我告诉你们,我还要做什么。只要你们愿意成交,我可以把两千镑现金撒在你们繁荣的城市的街道上,让你们随意捡,捡多少就多少。这不够?那么听我说。我还可让步,但这是最大限度了。我可以把钱提高到两千五百镑。你们还嫌不够?听着,老板娘!给我把马套上……不,再等半分钟,我不想为了几个钱丢开你们,我可以把钱再提高到两千七百五十镑。好啦!现在按照你们的条件成交了,我把两千七百五十镑放在大车的踏脚板上,大车行驶时,钱便会掉在你们繁荣的城市的街道上,你们谁捡到就是谁的。你们还有什么说的?好啦!你们找不到更便宜的事了,不要错过机会。你们同意了?好极了!成交了,席位到手了!”

这些高等小贩不择手段骗取人民的好感,我们下等小贩还不致这么无耻。我们对他们总是实话实说,从不想讨好他们。谈到高等小贩自吹自擂、骗人上当的伎俩,我们只能甘拜下风。在我们小贩行业中,一般认为,我们大车上出售的物品,除了眼镜以外,最能摆噱头讲得天花乱坠的是喇叭。我往往拿起一只喇叭,讲了一刻钟,还欲罢不能,不想放手。但我只是告诉大家,这喇叭有何妙用,能带来什么意想不到的效果,这跟他们吹捧他们的大喇叭——那些指使他们这么干的大人物——相比,还是望尘莫及。再说,我是为了自己做生意,他们上市场夸夸其谈,却是为了想统治别人。还有,我的喇叭并不知道我在称赞它们,他们的大喇叭却知道,因此这伙人理应为自己感到恶心和难为情。我就是根据这些道理宣称,在大不列颠,下等小贩这行职业遭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我想起别的小贩居然自命不凡,瞧不起我们,心里便不免冒火。

我的妻子也是我在大车踏脚板上搞到手的。这千真万确。她是萨福克的姑娘,事情发生在伊普斯威奇,粮食店正对面的市场上。上星期六,我发现她在某一层楼</a>的一个窗口,觉得很满意。我爱上了她,对自己说:“如果她还没有主儿,我得把她搞到手。”下一个星期六,我把大车停在同一个地点,我的情绪很高,自始至终把大家逗得笑个不住,货物也脱手得很快。最后我从坎肩口袋里掏出一个小东西,用软软的纸包着,我把它这么举起(眼睛望着她那个楼窗口)。“现在瞧这儿,美丽的英国姑娘们,这是我今天晚上要出售的最后一件物品,我只卖给你们,可爱的萨福克小汤圆们,成熟丰满的小汤圆们,我不卖给任何男人,哪怕他们出一千镑也不成。那么这是什么呢?好吧,我告诉你们这是什么。这是纯金制造的,它打不碎,虽然中央有个洞,它比古往今来的任何镣铐更牢固,虽然它比我十根手指中的任何一根更细。为什么十根?因为我的爹妈留给我的家产,老实告诉你们,那是十二床被单、十二条毛巾、十二块台布、十二把刀、十二把叉、十二把调羹、十二把茶匙,唯独我的手指却不足一打,缺了两根,从此再也满不了十二。现在,关于这东西还有什么要说的?好吧,我告诉你们。那是一个足赤的金环,包在银色的卷发纸中,是我亲手从伦敦城针线街永远美丽的老妇人 [5] 发亮的头发上取下来的。如果我拿不出这个小纸包,我就不敢向你们开口,哪怕我讲,你们也不相信。现在还得怎么说?我得说,这是一个捕人器,是一副手铐,是教区的枷锁和脚镣,它们合在一起就是这黄灿灿的小玩意儿。一句话,这是一只结婚戒指。现在我告诉你们我要把它怎么办。我不打算出售这东西,我只想把它送给你们后面正在发笑的那位美人儿。明天早上准九时半,教堂钟声齐鸣时,我要去拜访她,领她前往教堂,公布结婚预告。”她格格笑着,收下了我呈上的指环。我早上去找她时,她说:“我的天!这不是真的,你真的想娶我吗?”我说:“这完全是真的,我永远爱你,决不变心。”于是我们结了婚,结婚预告公布了三次 [6] ——顺便说一句,这很像我们小贩的做法,它再一次证明小贩的习惯已风靡整个社会。

她不是一个坏妻子,但是脾气不好。如果她肯收敛一些,丢掉那个缺点,我决不愿把她与任何一个英国女人交换。这不是说我抛弃了她,因为我们一起生活到了她死的一天,一共十三年。现在,先生们,女士们,以及一切尊贵的人们,我要让你们看到一个秘密,尽管你们也许不信。在大公馆里,坏脾气可以在十三年里把你们中间最坏的人折磨得受不了,但是在一辆大车上,坏脾气可以在十三年里把你们中间最好的人也折磨得受不了。你明白,在一辆大车上,你得与它朝夕厮守在一起。你们中间有千百对夫妇生活在五六层高的大房子里,他们并不融洽,但是相安无事,要是换了货车,那就非闹到法庭上离婚</a>不可。是不是车子的颠簸对坏脾气起了火上加油的作用,我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在大车上它钉住了你,叫你想躲也躲不开。只有在大车上,打架才是真正的打架,吵嘴也才是真正的吵嘴。

我们本来可以过得快快活活!车子宽敞,大件货物挂在车外,旅行时床铺吊在车顶下,铁锅和水壶也挂在那儿,冬天有取暖的火炉,炉子上装着烟囱,车内有搁板和碗橱,还养着一只狗和一匹马。此外你还要什么呢?车子可以在碧绿的树篱中间或者大路旁边找一块草地停下,于是你把马系住,让它吃草,借最后一批顾客的烟灰生着了火,便可以做饭煮菜了,这真是神仙般的生活,什么帝王也不在你眼里。但是大车上有了坏脾气的婆娘,她整天把你骂得晕头转向,朝你扔杂七杂八的硬东西,你怎么办?你倒说说这是什么滋味。

我的狗和我一样,知道她什么时候要发脾气。每逢她发作以前,它会先大叫一阵,赶紧躲开。它怎么知道,这对我是个谜,只能说确凿无疑的意识活动从最深沉的睡眠中惊醒了它,于是它发出一阵嗥叫,马上逃之夭夭。这种时候,我真希望我也是一只狗。

最糟的是,我们生下了一个女儿。我一向是全心全意喜欢儿童的,但她一发脾气,便打孩子。这常常弄得我心惊胆战,孩子那时四五岁了,好多次我只得扛着鞭子,在老马旁边步行,哭得抽抽噎噎的,比小索菲更伤心。因为我怎么能制止这种事呢?跟这种脾气是无法打交道的,在一辆大车上,最后非打架不可。大车的面积和形状天然就是打架的场所。那时可怜的孩子更加怕她了,挨的打也更多了,可是不论遇到什么人,她的母亲就诉苦,于是大家传说:“这个小贩是混蛋,时常揍他的老婆。”

小索菲是个勇敢的孩子!她变得对她可怜的父亲特别亲热,尽管他一点也无法帮助她。她生着一头浓浓的发亮的黑头发,天然鬈鬈曲曲的,披在肩上。我常常看到她在大车前面逃,她的母亲在后面追赶,把她抓住后,便揪住她的头发,按在地上猛打。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怎么没有发疯,连自己也觉得奇怪。

我说她是一个勇敢的孩子,真的,这是有根据的!

有时尽管她的小脸蛋还红红的,明亮的眼睛还湿湿的,她会凑在我耳边小声说道:“亲爱的爸爸,下次不要管我,只要我还没哭,你就可以知道我并不觉得太痛。哪怕我哭了,这也只是要使母亲放开我,不再打我。”我明白,这孩子常常为了我拼命忍耐,不哭一声!

然而在别的方面,她的母亲对她非常关心。她的衣服经常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她的母亲不顾疲劳总在缝缝补补。事情往往这么矛盾。我们时常冒着风雨,在潮湿的沼泽中过夜,我认为这是索菲身体虚弱、常发低烧的原因;但是不论她怎么不舒服,她一生病就避开母亲,不论怎么劝她,她也不让母亲的手碰她一下。母亲刚伸出手,她便浑身哆嗦,说道:“不,不,不。”一边把脸埋在我肩上,更紧地搂住了我的脖子。

小贩的行业越来越不景气,这有各种原因,但火车起了重要作用;我想,总有一天它会使它彻底完蛋。眼下的不景气是我从未经历过的,我的口袋也空了。这样,一天小索菲病得正重,我们仍不得不停下车来叫卖,否则就有饿肚子的危险。

我无法让亲爱的孩子躺下,或者放开我,事实上我也不忍心这么做,因此我只好抱着她,让她搂住我的脖子,走出大车,站在踏脚板上。人们看到我们这副样子,便哈哈大笑。一个名叫乔斯金的笨蛋(我为此恨他)喊道:“我出两个便士买她!”

我觉得我的心沉甸甸的,像挂在一根快要断的绳子上,但我说道:“喂,你们这些乡巴佬,我警告你们,当心我把你们口袋里的钱掏空,不过我给你们的东西会大大超过那些钱的价值。今后每到星期六,你们领了工钱,便会到处找我,想从我这里买便宜货。可是这种机会你们再也不会有了,为什么没有?因为我卖出的价钱比买进的价钱便宜百分之七十五,我靠这种大拍卖发了大财,这样,下星期我就要进贵族院当议员了,我的头衔是小贩大王公爵阁下。今天晚上只要我知道你们缺少什么,我就可以让你们买到什么。但是首先我得告诉你们,我为什么要让这个小女孩这样抱着我的脖子?你们不想知道?然而你们应该知道。她是一位仙女,能够预卜吉凶祸福。你们心里想什么,她会对着我的耳朵悄悄告诉我。这样,你们要买什么,不要买什么,我都知道。现在,你们是要一把锯子?不,她说你们不要,因为你们的手太笨,不会用锯子。要不,这儿倒有一把锯子,会用的人可以靠它发财,你一辈子也用不坏它,而且它价钱便宜,只要四个先令,不,三先令六便士,三先令,两先令六便士,两先令,十八便士。但是不论怎么便宜,你们谁也不会要,因为你们不懂手艺,笨手笨脚,拿了它难免失手伤人。这儿还有三把刨子,由于同样的原因,我也不想劝你们买,因此不必说价钱了。现在我得问问她,你们需要什么。”(于是我小声道:“我的小宝贝,你的额头火烫的,恐怕你病得很重,很难受吧。”她没有睁开沉重的眼皮,答道:“有一点儿,爸爸。”)“啊!这位小先知说,你们要买一本记事本。那你们为什么不早讲?瞧,这就是!仔细看看。纸张精美,制作考究,一共两百页,如若不信,你们不妨数一数,上面印着格子,便于记账,还附有一支永远尖尖的铅笔,让你随时可以书写,一把双刃削笔刀,让你随时可以把写上的字刮掉,还有一本印就的表格,供你计算你的收入,还有一把小折凳,让你可以舒舒服服坐在上面记账!等一下!哦,还有一把伞,如果你要在黑夜中记账,可以用它遮住月光。现在我不想问你们,这一切你们肯出多少钱,我只想问,你们不肯出多少钱?你们认为它们最多值多少?讲吧,别不好意思,因为我的小先知已经知道了。”(于是我装作在小声对她说话,吻了她一下,她也吻了我。)“好吧,她说,你们认为至多只值三先令三便士!要不是她告诉我,我真不相信你们会这么小气。三先令三便士!还有一套印就的表格,你们可以靠它计算你们的收入,哪怕一年四万镑也成!一年有四万镑收入,你们却舍不得花三先令三便士。那么好吧,我把我的意见告诉你们。我才不在乎这三便士呢,我宁可只收三个先令。就这样,三先令,三先令,三先令!成交。把东西递给这位幸运的人。”

由于根本没有人喊价,大家东张西望,互相嘻嘻发笑。我乘此机会,摸了摸小索菲的脸,问她是不是觉得难受,或者头昏。“不太厉害,爸爸。马上就会过去的。”她那对漂亮的眼睛现在忍住痛苦睁开了。我听了那话,把目光从她脸上移开,转向我点亮的油灯那边,但我只看到一些人在咧开了嘴发笑,于是我又按照小贩的口气继续道:“这屠夫在哪里?”(我那悲伤的眼睛刚好在人群的外围发现了一个胖胖的年轻屠夫。)“她说有个屠夫要交好运了。他在哪儿?”大家把涨红了脸的屠夫往前面推,笑声不断。屠夫无可奈何,只得把手伸进口袋,买下了那东西。凡是给我这么挑中的人,大多不得不买下我的货物——六次中有四五次是这样。然后我拿出了另一件东西,与前面那件差不多,售价却便宜了六便士,这种事总叫我觉得十分有趣。接着,我拿出了一副眼镜。这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但我说我戴上它便能看到财政大臣在怎样搜刮捐税,看到那位围着围巾的年轻姑娘的情人在家中干什么,我还看到主教大人在吃些什么,还有形形色色的事,这总能引起大家的兴趣,使大家出较好的价钱买它。然后我又拿出一些女人用的东西:茶壶、茶叶罐、玻璃糖缸、六七只汤匙、调酒杯等等,在这些买卖进行中间,我总是找些类似的借口,对我可怜的孩子看一眼或者讲一两句话。正当 本处方可终生服用

我又高兴又得意,像一只鼻子上涂了铅粉、尾巴毛用机器卷得弯弯曲曲准备参加晚会的哈巴狗,因为我计划中的每一个项目都实现了。我们重又生活在一起,比我们预先希望的更加快活。两辆大车的轮子转动时,我们觉得满意和快乐,两辆大车的轮子停止转动时,我们也觉得满意和快乐。

但是我漏掉了一件事。那么,我漏掉了什么呢?为了便于你猜测,我不妨提个线索,那是一个figure [1] 。来,猜吧,别猜错。零?不。九?不。八?不。七?不。六?不。五?不。四?不。三?不。二?不。一?不。现在我告诉你,我要对你怎么说。我得说,这是另一种figure。对。你说,那么这是世上的凡人。不对,不是凡人。于是你走进了死胡同,老是猜不到点子上,你不得不猜这是一个仙人。对,这就差不离了。为什么你不早说呢?

是的。这是一个不死的人物,我遗漏的正是这个。这既不是一个男子,也不是一个女人,这是一个孩子。女孩还是男孩?男孩。小家伙说:“我带着弓和箭。”现在你猜到了吧? [2]

我们来到了兰开斯特,“滑头先生的国王酒店”和“皇家旅馆”坐落在这儿的大街上,大街一端有一片大广场,我便在这广场上做了两夜生意,收入相当不错(不过这些情形我现在没有时间与你细谈)。米姆先生这时正好也来到这儿,那个名叫皮克儿孙的巨人仍在他手下供职,不过已采取了文雅的姿态。大篷车不见了。皮克儿孙是在一间拍卖房里表演,入口处有一只绿色粗呢的凉亭。招贴是印刷的,上面写着:“一律凭票入场,但本地名流闻人及报界人士不在此例,可免费招待。学校团体另有优待。决无使年轻人脸红之表演,最严格之道学先生亦无可指责。”米姆坐在粉红布篷售票处里骂骂咧咧的,埋怨观众不肯上门。庄严的传单贴遍了各个店铺,据说没见过皮克儿孙,便不可能真正了解大卫 [3] 的历史。

我找到那个拍卖房,只见屋里空空如也,除了回声和霉味什么也没有,皮克儿孙独自站在一块红地毯上。不过这正好适合我的需要,因为我希望与他单独密谈,我对他说:“皮克儿孙,我的幸福大多得归功于你,因此我在遗嘱中写明给你五镑钞票,但为了避免发生麻烦,我现在就付给你四镑十先令,想必你会同样满意,这样,我们的账便结清了。”听到这话以前,皮克儿孙垂头丧气的,像一支返潮的、点不亮的罗马灯芯草长蜡烛,但我的话一讲完,蜡烛顶上立刻发亮了,蜡烛本人也以议员的口才(就他而言)发表了一篇演说,向我表示感谢。同时他还告诉我,他扮罗马人已不叫座,因此米姆提出,要他改演印度巨人怎样在《牛奶场主的女儿》 [4] 感化下,皈依基督教。然而这本用那位少女的名义发表的书,皮克儿孙一无所知。为了认真负责,他不愿随口胡诌,便拒绝这么做,因而引起了争执,老板停止了不幸的年轻人的啤酒供应。我们谈话时,米姆在下面售票处骂个不停,皮克儿孙听了吓得瑟瑟发抖,从这看来,他说的一切大概是真的。

但是目前,在这个名叫皮克儿孙的马戏团巨人讲的话中,我要提到的只有这么一句:“马利高德大夫,有个奇怪的年轻人老是在你的大车旁边转悠,他是谁?”(我仅仅转述他的话,不想表现他软弱无力的口气。)我反问道:“奇怪的年轻人?”我以为他是讲她,只因为讲话有气无力,漏了一个“女”字。“大夫,”他答道,显得那么伤心,连铁石心肠的人见了也难免落泪,“我虽然庸碌无能,但还不致连男女也分不清楚。我再说一遍,大夫。一个奇怪的年轻男人。”原来皮克儿孙只有在伸手不见五指,即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能伸直了腿躺下(不是在它们需要伸直的时候伸直),因此我在兰开斯特停留的两夜中,他接连看到那个不知姓名的年轻人在我的大车旁边转悠。

我听了有些不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当时也像你们现在这样一无所知,只觉得事情有些不妙。然而我叫皮克儿孙不必放在心上,临走时还劝他要充分利用我的遗产提高他的精神,继续保持他的信仰。 本处方未必可信

我常常发觉,哪怕知识渊博、文化程度极高的人,在传达自己的心理体验时,只要这种体验有些怪诞,便大多缺乏直认不讳的勇气。几乎所有的人都怕他们在这方面叙述的一切不能在听众的内心活动中找到类似的事例、获得共同的反应而遭到怀疑或耻笑。一个诚实的旅行者看到了一种形状像海蛇的怪异生物,敢于直截了当提到它;然而这同一个旅行者,如果有了某种独特的预感、情绪、怪诞的思想、错觉(人们这么说)、幻梦、或其他独特心理现象,在承认这一切以前,往往狐疑不定,考虑再三。这种缄默,我认为大多是由于涉及的事物晦涩不明造成的。我们只习惯于谈论我们所体验到的客观实物,不习惯于谈论我们所体验到的主观印象。结果这方面的大量感受成了反常现象,实际也是这样,因为它们往往支离破碎,扑朔迷离。

对我即将叙述的事,我并不想提出任何理论,不论是反对的还是支持的。我知道一个柏林书商的故事,我也根据戴维·布鲁斯特爵士 [1] 的叙述,研究过一位已故王室气像官的遗孀的事件,我还一丝不苟地查考过发生在一些朋友中的一件鬼魂显灵的怪事。关于最后这件事,我似乎应该声明,那个受难者(一位夫人)与我非亲非故,毫无关系。否则难免发生误会,以致对我自己这件事的一部分内容——当然只是一部分——作出毫无根据的错误解释。我没有从遗传得到任何特殊的功能,在经历中以前既没有过类似的事,以后也没有过类似的事。

这件事离现在有多久,或者没有多久,这无关紧要,反正在英国发生了一件轰动一时的谋杀案。我们听到过的凶杀事件相当多,它们在凶杀的历史上不断出现和消失,如果可能,我也会把这个杀人犯从我的记忆</a>中埋葬掉,正如他的身体给埋葬在新门监狱一样。因此我故意不提与凶犯个人直接有关的一切。

凶杀案最初发现时,谁也没有怀疑过那个后来给送上法庭的人,或者应该说——因为我不能保证我了解的事实绝对准确——从没有人公开提出过对他的怀疑。他从未出现在当时的报纸上,因此我显然不能从报纸上了解到他的任何情况。这一点很重要,必须记住。

那天用早餐时,我打开报纸,看到了这凶杀案被发现的第一次报导,引起了浓厚的兴趣,我读得非常仔细。我读了两遍,也许三遍。这是在一间卧室中发现的,我放下报纸时,眼前似乎一亮,或者一晃,或者有什么一闪而过——我不知怎么说才好,任何话都不能充分表达我的感觉——我仿佛看到了那间卧室,不可思议的,像一幅画在水面上的画,随着水流从我屋里漂过。尽管这只是一刹那的事,马上过去了,它还是很清楚;我明确地看到床上并没有尸体,因此松了口气。

这个奇怪的幻觉不是出现在富于浪漫色彩的地方,因为我的住处在皮卡迪利大街,离圣詹姆士街的拐角不过一箭之远。这种情形在我是从未有过的。当时我坐在安乐椅上,随着幻觉而俱来的还有一阵特殊的震动,它使椅子离开了原来的位置。(但是应该指出,椅子脚上是装小轮子的,很容易滑动。)我走到一扇窗前(室内共有两扇窗,屋子是在三楼),望望皮卡迪利大街上来往不绝的人流,想让我的眼睛清醒一下。这是秋高气爽的早晨,街上五彩缤纷,热闹异常。风很大。我向外眺望时,正好一阵风吹过,把公园的树叶刮得纷纷落下,形成了一股旋卷的涡流。涡流掉到地上,树叶散开了,这时我看到两个人在街对面从西向东行走。他们一前一后。前面的人不时越过自己的肩头向后张望。第二个人跟着他,保持着三十来步距离,威胁似地举起了右手。引起我注意的首先是这威胁的手势,它居然这么显眼、这么持久地公开出现在通衢大道上。其次,谁也不当它一回事,这尤其不可思议。两人在其他行人中间穿过,如入无人之境,不符合人行道上一般的步行规律;从我见到的情形,没有一个人给他们让路,撞到他们,或者回头瞧他们。经过我的窗前时,两人都抬头看了我一眼。这两张脸我看得很清楚,可以在任何地方认出它们。不是我在那些脸上发现了任何显著的特征,只是我看到前面那个人非常沮丧,后面那个人脸色蜡黄,毫无生气。

我是个单身汉,只有一个听差和他的老婆跟我住在一起。我在一家银行分行工作,是一个部门的负责人,这职务并不像一般人想象的那么轻松,它使我在那个秋季不得不留在市内,尽管我需要换一下环境。我没有病,但身体不太舒服。我的读者想象得到,我理所当然感到心力交瘁,对这种单调的生活产生了压抑感,形成了“轻度忧郁症”。我那位著名的医师要我相信,我当时真实的健康状况并不能证实我有任何重大病情,这是他应我的要求在复信中作出的判断。

谋杀事件的详情逐渐暴露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越来越大的关心,但我不想过问这事。尽管它轰动一时,我却所知不多,尽可能不闻不问。但我听说,对那个嫌疑犯已取得一致意见,认为那是故意杀人,他给关进了新门监狱候审。我还听说,审问要延期到下一次中央刑事法庭开庭时进行,因为这案件引起了公愤,准备辩护需要充分的时间。我本来也许还可能知道对他的审问要延期到什么时候,或者大约什么时候,但我相信我后来并没有知道。

我的起居室、卧室和盥洗室都在一层楼上。进入盥洗室必须通过卧室。确实,它有一扇门从前直通楼梯,但是我的一部分洗澡设备横放在门口,这已有好几年。在这时期,门作为这一装置的一部分,已被钉死,用一块帆布遮住。

一天深夜,我站在卧室中,在仆人临睡前关照他几件事。我面对着唯一通向盥洗室的门,门是关着的。我的仆人背对那扇门。我跟他讲话时,发现门开了,一个人探进头来,非常焦急地向我招招手,样子有些神秘。这就是皮卡迪利大街上走在后面的那个人,他的脸色蜡黄,毫无生气。

他向我招了招手,又缩回了头,关上了门。我没有犹豫,随即穿过卧室,推开盥洗室的门,向里张望。我手中已拿了一支点亮的蜡烛。我的内心有一种预感,觉得不会在盥洗室里看到那个人,他果然不在那儿。

我知道我的仆人有些吃惊,立即转过身来,对他说道:“德里克,你信不信,尽管我现在这么冷静,可是我似乎看到一个……”我正把我的手按到他的胸前,他突然浑身战栗,大惊失色道:“我的天,没有错,先生!一个死人在招手!”

约翰·德里克是我忠心耿耿的仆人,跟随我已经二十多年,但是在我的手接触到他以前,我相信他没有看见什么人向他招手。他的变化来得这么突然,是在我的手接触到他的时候,因此我完全相信,他当时的印象是通过某种神秘的方式,从我这儿感染到的。

我吩咐约翰·德里克拿一些白兰地来,我给他喝了一小杯,自己也喝了一小杯。关于那天夜里的怪现象之前所发生的事,我一个字也没告诉他。我再三回忆,还是绝对肯定我不认识那张脸,只有在皮卡迪利大街上见过一次。把他在门口招手时的表情,与我站在窗口他抬头看我时的表情相比,我得到的结论是:第一次他企图给我留下一个深刻印象,第二次他相信我会马上想起他。

那天夜里我不太自在,然而不知为什么,我相信这个人不会再出现。天亮时我昏昏沉沉睡熟了,最后才被约翰·德里克叫醒。他站在床边,手里拿着一张纸。

原来,送这张纸的人与我的仆人曾在门口为此发生争执。这是一个命令,通知我在老贝利街中央刑事法庭下次开庭时前去担任陪审员。约翰·德里克知道,我以前从没担任过这种陪审员。他相信——现在我还不清楚,他这是根据什么——陪审员照例是从比我地位低的一类人中选拔的,因此开头不肯接受这通知。但是送通知的人对这点不予理会。他说,我去不去,这跟他没有关系,他只管送通知,我怎么办由我自己负责,与他不相干。

一两天中我一直犹豫不决,不知道该应召前往,还是不予理睬。不论在哪一方面,我丝毫没意识到那种神秘的好奇心、影响力或吸引力。这点正如我在本文中提到的任何事一样,我完全可以肯定。最后我还是决定出席,这多少可以改变一下我单调的生活。

指定的日期到了,那是11月阴冷的早晨。皮卡迪利大街上弥漫着棕色的雾,天变得非常暗,圣堂石门以东一带气氛沉闷到了极点。我发现法院的走廊和楼梯上到处是耀眼的煤气灯,法庭内同样点着灯。我至今还认为,直到法警把我领进老法庭,看到那儿人头挤挤以前,我并不知道那天要审问那个凶杀犯。我也至今认为,直到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挤进老法庭以前,我并不知道我接到的通知要我参加的是两个法庭中哪一个。但是我并不想特别强调这点,因为不论哪个法庭我都根本不想参加。

我在指定给陪审员等待时坐的位置上坐下,透过浓重的雾和人们呼出的热气向法庭四周张望。我看到阴暗的水汽布满在大窗户外,像挂着一块腌臜的窗帘;我还听到,车轮驶过铺在街上的稻草和树皮,发出沉闷的声音;人们聚集在那里,嘈杂的声音嗡嗡不断,有时,尖厉的口哨声、响亮的歌声或喊叫声会突然划过长空。不久之后,法官进屋了,他们一共两人,在正中坐下。闹哄哄的法庭顿时变得鸦雀无声。凶犯给带上了法庭。他走进了被告席。就在这一瞬间,我认出了他,那就是在皮卡迪利大街上行走的两个人中的第一个。

当时哪怕我听到喊我的名字,恐怕也应不出声音。但我听到时,已是第六次或第八次喊我的名字,这时我能开口了,我应了一声:“有!”现在,请注意。点名时,犯人一直注意听着,尽管装得若无其事,在我走进陪审席时,他变得非常焦急,向他的辩护律师招招手。非常明显,犯人对我作陪审员有异议,这使点名暂时停顿,律师把手搭在被告前面的栏杆上,与他小声谈了几句,摇了摇头。后来我从这位先生那里得知,犯人在惊惧中说</a>的第一句话是:“不论怎样,我不同意那个人当陪审员!”但他提不出理由,而且承认他甚至不知道我的姓名。直到叫我的名字,我走进陪审席时,他才知道,因此他的抗议不能生效。由于我已说明过的原因,我不愿再提起那个凶犯,陷入不祥的回忆中,也由于详细记载他的漫长审讯,对我的故事并非绝对必要,因此我的叙述只限于我们陪审员被召集在一起的十天十夜中与我个人的体验直接有关的一切。我希望引起读者兴趣的是那部分,不是凶犯,我要求大家注意的也是那部分,不是新门监狱大事记</a>中的一页。

我被推选为首席陪审员。审问的第二天,在听取两小时(根据我听到的教堂钟声)的证词之后,我无意间把目光投向陪审员同人时,忽然发现不知为什么我数不清他们的人数。我数了好几遍,始终还是数不清。总之,我觉得多了一个人。

我拍拍坐在我旁边的陪审员,小声对他说:“对不起,请你代我点一下人数。”他对这要求感到诧异,但回过头去数了一遍。他突然说:“怎么,我们是十三……但是这不可能。不。我们是十二个。” [2]

根据我那天点的人数,从每个人看完全无误,但总数总是多一个。没有任何影子或任何幻象可以充当这多出的一个,但现在我内心有了一种预感,相信这是那个必然要来的人。

陪审团住在伦敦饭店。我们全部集中在一间大房间里,睡的是一张张桌子,经常处在一位官员的保护和监督下,他宣誓要保证我们的安全。我认为没有理由隐匿这位官员的真实名字。他聪明能干,彬彬有礼,待人和气,据说在城区很受尊敬(我听了很高兴)。他的外表和蔼可亲,目光犀利,乌黑的连鬓胡子令人羡慕,嗓音洪亮悦耳。他名叫哈克先生。

夜间我们分别睡在十二张床上,哈克先生的床挡住了门口。第二天夜里,我睡不着,看见哈克先生坐在床上,便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掏出鼻烟招待他。哈克先生伸手从匣中取烟时,手刚接触到我,一阵特殊的战栗忽然出现在他身上,他说道:“这是谁?”

我顺着哈克先生的目光向室内望去,又发现了我预料到的那个人,皮卡迪利大街上走过的两个人中的第二个。我一跃而起,向前走了几步,然后站住,回头看看哈克先生。他已什么事也没有,用愉快的口吻笑道:“我刚才还以为我们多了一个没有床位的第十三名陪审员呢。但我发现那只是月光罢了。”

我没有把秘密告诉哈克先生,但一边邀他与我一起走向屋子的另一头,一边注意看那个幻象有什么活动。它走过我的十一位陪审员同人的床边,在每张床靠近枕头的地方都要站一会儿。它总是从床的右边走,也总是从下一张床的脚边绕过去。从头部的动作看,它似乎只是在若有所思地俯视每个躺着的人。它没有理会我或我的床,而我的床是最靠近哈克先生的床的。它似乎是从照满月光的楼窗口出去的,仿佛窗外装着无形的楼梯。

第二天早餐时,我发现每个陪审员都梦见了那位受害者,只有我和哈克先生是例外。

现在我相信,在皮卡迪利大街上走过的第二个人便是那个所谓的被害人,我觉得似乎他在直接向我证实这一点。但尽管这样,这是在我并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发生的。

到了审问的第五天,起诉临近结束时,被害人的一幅小画像提交给了法庭,它在发现凶杀案的当天已从他的卧室中消失,但后来有人看见凶手把它埋在地下,这才找到了它。现在它由证人检查无误后,呈交了法官,法官又发下交陪审员审查。正当穿黑罩衫的庭丁拿着画像穿过法庭向我走来时,在皮卡迪利大街上行走的第二个人,蓦地从人群中跳了出来,夺下庭丁手中的画像,亲自把它交给我,在我还没看画像——那是镶在小金盒中的——以前,便用又轻又哑的声音对我说道:“那时我还年轻,而且脸上也没血迹。”我把画像递给下一个陪审员,下一个陪审员又把它递给更下一个,直到依次传递完毕,画像回到我手上为止,那个人始终站在我们中间。不过他们没有一个觉察到这点。

从第一天起,我们用膳时,以及在哈克先生的保护下一起待在屋里时,很自然,总会不断谈论白天的审讯。在那个第五天,起诉结束了,由于我们对问题的那一面已有了完整的印象,我们的讨论变得更热烈和认真了。陪审员中有一人是教区委员——我在社会上见到的最大的白痴——他对最明显的证据也要提出最荒谬的异议,两个毫无主见的教区寄生虫却与他一鼻孔出气,这三人是同一个区推选的,而这个区疾病流行,因此哪怕把他们送上法庭,判他们犯了五百件谋杀案也不过分。当这些愚蠢的害群之马高谈阔论时,已将近午夜,另一些人准备就寝了,这时我又看到了那个被害者。他怒气冲冲站在他们后面,向我招手。我走近他们,打断他们的谈话后,他立即不见了。从这时起,这个鬼魂不断出现,但只限于在我们居住的这间长屋子中。每逢几个陪审员凑在一起交头接耳议论时,我总看见那个被害人混在里边。只要他们交换的意见对他不利,他便会严肃地、毫不迟疑地向我招手。

必须记住,直到审问的第五天,出示那幅小画像以前,我从没在法庭上见到那个鬼魂。现在当审问进入辩护阶段时,情况发生了三个变化。我先把其中两个放在一起谈。那鬼魂现在不断在法庭上出现,但从不找我,专找当时正在发言的人。例如,被害人的喉咙给割开了直直一道豁口。在开始辩护时,有人说死者可能是自己割断了咽喉。就在这时,鬼魂露出了(以前这一直是遮住的)处在那种骇人状态的喉咙,站在发言人的旁边,有时用左手,有时用右手,一再在气管那儿比画,有力地让发言人得到一个印象:不论用自己哪一只手,要造成那样的刀口是不可能的。还有一次,一个妇女对罪犯的为人作证时,宣称被告是人类中最和蔼可亲的一个。这时鬼魂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直视着她,伸出胳臂,竖起一根手指,让她看到罪犯那一脸凶相。

现在再谈第三个变化,它给了我强烈的印象,是三者中最突出、最惊人的。我不想在这上面多作议论,只想准确地说明这点,让读者自己判断。尽管幽灵出现时,面对它的人并未看到它,然而它一旦走近那些人,他们无一例外地都会产生一种战栗或异常的感觉。仿佛我无从理解的一些法则在发挥作用,使它不致暴露在别人面前,尽管人们看不到它,听不到它,它却能在冥冥之中影响他们的心灵。当首席辩护律师提出自杀的假设时,鬼影突然出现在这位博学的先生旁边,用手在割断的喉咙上恐怖地移动,不可否认,就在这时,那位律师支吾了一下,他的思路断了,那一席别出心裁的议论中止了几秒钟,他只是用一块手帕拭额上的汗,脸色变得煞白。当那个妇女为罪犯的品行作证时,鬼魂一站到她面前,她的目光便随着它的手指,转向了犯人脸上,以致她变得犹豫不决,十分惶惑。再举两个例子便够了。每天下午审问开始不久照例要休息几分钟,让大家吃些点心,在第八天休息后,我与其他陪审员走回法庭,这比法官入席较早一些。我站在陪审席中,向周围看看,以为鬼魂不在那儿,但我偶然抬头望一下走廊,却发现它正把身子俯在一位非常端庄的妇女头顶上,似乎在看法官是否已经就座。这时那个女人马上惊叫一声,昏了过去,给扶出了法庭。主持审判的那位德高望重、学识渊博、心平气和的法官,也是这样。辩论结束,他正着手整理文件,进行总结时,被害人突然从法官进出的门中飘然而入,走近这位大人的桌子,从他背后认真地观看他正在翻阅的记录。这时,大人的脸色蓦地变了,手停住了,那种我所熟悉的独特的战栗通过了他全身;他嗫嚅着说不下去:“先生们,对不起,请等一会。屋里污浊的空气使我有些受不了。”直至喝了一大杯水,他才恢复正常。

在那漫无尽头的十天中,六天是毫无变化的——审判席上是同样的法官和其他一些人,被告席上是同一个凶手,桌边坐的是同样一些律师,法庭上进行的提问和回答是同样的声调,法官的笔发出的是同样的沙沙声,跑进跑出的是同样一些庭丁,每天在日光尚未完全消失的同一时刻点亮的是同样一些灯光,有雾的日子大窗户外出现的是同样的雾的帷幕,下雨的日子听到的是同样的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从同样的木屑地上天天传来的是监狱看守和犯人的同样的脚步声,在同样笨重的门上同样的钥匙发出的是同样的开锁和关锁的声音——正由于这单调沉闷令人厌烦的一切,我觉得好像我担任首席陪审员这苦差使已不知多少年,皮卡迪利大街的繁华景象也与巴比伦一样古老了,但在这期间,那个被害人始终清清楚楚地出现在我的眼前,任何时候都与其他人一样清晰。当然,我不应该遗漏一点,这就是我从没看见那个我称作被害人的鬼魂向凶手瞧过一眼。我一再感到纳闷:“为什么它不看他?”但事实是它从没瞧他一眼。

在那幅小画像提交法庭之后,它也再没瞧我一眼,直到审问临近结束时才发生变化。这天晚上十点缺七分,我们退出法庭,研究案件。愚蠢的教区委员和他那两个应声虫给了我们不少麻烦,我们不得不两度返回法庭,要求重读法官笔录的某些要点。我们中九个人对那些段落没有丝毫怀疑,我相信法庭上也没有一个人怀疑,可是那三位愚昧无知的先生却一味无理取闹,自以为是,喋喋不休。最后我们胜利了,陪审团终于在十二点十分回到了法庭上。

就在这时,我看到被害人站在法庭另一边,脸正对着陪审席。我就座时,他的眼睛全神贯注地瞧着我;他似乎很满意,手臂上第一次出现了一块灰色纱布,他抖开纱布,把它慢慢从头顶往下披没全身。我宣布了我们的裁决:“被告有罪”,这时纱布落到地上,一切无影无踪,他站的地方空了。

法官按照惯例问凶手,在法庭对他作出死刑判决之前,他还有什么要说的,他含糊不清地讲了一些话,根据第二天一些主要报纸的报道是这样的:“该犯讲了一些杂乱的、不连贯的、无法听清的话,它们大致的意思是抱怨他没有得到公正的审判,因为首席陪审员对他怀有成见。”他实际说的是下面这些值得重视的自白:“法官大人,在首席陪审员走进陪审席时,我便知道我难免被判死罪。法官大人,我知道他决不会放过我,因为在我被捕以前,他不知怎么已在一天夜里跑到我的床前叫醒了我,把一根绳子套在我的脖子上。”

* * *

[1] 戴维·布鲁斯特(1781—1868),英国物理学家,致力于光学研究。

[2] 当时英国重大刑事案件的陪审员规定为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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