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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洛维夫人_达洛维夫人

作者:伍尔芙 字数:53414 更新:2025-01-08 14:17:19

达洛维夫人说她要自己去买花。

对露西来说,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活儿:门上的铰链要拆掉,好把门卸下来;朗波梅尔公司的人会过来。随即,克拉丽莎·达洛维突然感叹起来,这是怎样的一个早晨啊——这个早晨清爽得仿佛是特意为海边嬉戏的孩子们准备的。

多么新鲜!多么刺激!这样的感觉似乎总能让她回想起过去。她此刻仿佛就能听见,在铰链微弱的嘎吱声里,她猛然推开一扇落地窗,就此投入伯尔顿的大自然里。多么清爽,多么安稳,那时候的清晨,当然要比此时更为宁静,如海浪的起伏,如浪花的轻吻,寒凉、清冽,甚至有点肃穆的味道(对她这个当时才十八岁的姑娘家来说)。那时的她站在打开的窗户前,感觉好像有什么不祥之事即将发生。她看着花,看着烟雾缭绕的树,看着飞起又飞落的白嘴鸦。她站在那儿,痴痴地看着,直到彼德·沃尔什说:“在菜园子里沉思呢?”——是这么说的吗?——“与花椰菜比,我更喜欢人。”——是这么说的吗?他一定是在那天早上吃早饭时说的这些,当时她已走到外面的露台上——这个彼德·沃尔什。他很快就要从印度回来了,是六月还是七月呢,她记不清了,因为他的信写得实在是乏味。但他说的话却能够让人记住,还有他的眼睛、他的小刀、他的微笑、他的火爆脾气,还有……成千上万桩往事都已忘得干干净净——真是不可思议!——却偏偏记住了卷心菜之类的只言片语。

她在路边挺了挺胸,等着德特纳尔公司的货车驶过。一个迷人的女子,斯克罗普·帕维斯这么认为(他了解她,就像他们是同住在威斯敏斯特的隔壁邻居)。她身上有种小鸟的气质,像一只蓝绿的鲣鸟,轻盈、活跃,尽管她已五十出头,而且因疾病缠身而面色苍白。她停在那里,压根没瞧见他。她挺直身子,准备过马路。

由于一直居住在威斯敏斯特——多少年来着?有二十多年了吧——即便是在车来人往中或夜半醒来时,克拉丽莎都会确信人们会感觉到一种特别的宁静与肃穆,一种难以形容的停滞感,在大本钟敲响之前的焦虑感(不过,人们说那也许是因为她的心脏受到了流感的影响)。听哪!钟声隆隆。先是提示音,音色悦耳,再是报时声,势如破竹。沉重的钟声在空中环绕,直至消逝。我们多傻呀,她寻思着,穿过了维多利亚大街。只有天知道,为什么人们如此热爱生活,如此看待她,甚至要虚构她,不懈地美化她,然后又粉碎她,从而创造出每时每刻的新鲜感来。即使是邋遢透顶的女人,坐在门前台阶上那些最悲伤绝望的人们(酗酒使他们穷困潦倒)也一样。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就连议会制定的清规戒律也奈何不得他们:人们都热爱生活。对此,她深信不疑。在人们的眼中,在人们或轻盈或沉重或艰难的步伐中,在咆哮与喧嚣中,在马车、汽车、大巴、货车和身前背后挂着广告牌摇摇晃晃蹒跚而行的人中,在铜管乐队中,在管风琴中,在欢庆声中,在叮当声中,在头顶上一架飞机发出的奇特而尖利的呼啸声中,有着她热爱的一切:生活、伦敦,还有六月的这一刻。

已是六月中旬,战争结束了,只有像福克斯克罗夫特夫人那样的人还依然故我,她昨晚在大使馆里还是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因为她的宝贝儿子阵亡了,现在那座古老的庄园势必要落入她侄子之手了;还有贝克斯伯罗女士,人们说在她主持那场义卖开幕时,她手里还拽着那张宣告她爱子约翰战死的电报。不过战争毕竟结束了,感谢上帝——终于结束了。已经是六月了。国王与王后还好好地待在王宫里。尽管还是大清早,飞奔的赛马那欢快的嘚嘚声已是随处可闻,还有板球拍的扣击声。洛兹板球场、爱斯科特赛马场、拉内拉赫马球场,以及所有的游乐场所,都被笼罩在灰蓝的晨雾织出的一张柔网中。随着白昼的推进,晨雾将会散尽,草坪与球场上将会出现腾跃的赛马,它们的前蹄才刚着地就又迫不及待地跳起来。还有飞奔着的小伙子,欢笑着的姑娘们,她们穿着透明的薄衫,在通宵的舞会之后,此时也照样牵出怪模怪样的小毛狗出来溜达了。即使现在,在这么一个大清早,严谨刻板的老贵妇们也乘上了自己的汽车,飞驰着去完成她们那神秘的使命。店主们在忙乱地布置橱窗,将一枚枚钻石、人造宝石,还有海绿色的可爱的旧胸针放置在十八世纪式样的底座上,用来吸引美国佬(不过克拉丽莎必须节约,不能随便为伊丽莎白买这买那),可克拉丽莎自己也怀着可笑的热情,打心眼里喜欢这些珠宝,她属于这种生活,因为她的祖先曾是乔治王朝时期的大臣,而且,她要把自己打扮得光彩照人,在这个特别的晚上举行她的派对。可奇怪的是,一走进公园,她就置身于一片静谧中。薄雾迷离,远处传来低沉的嗡嗡声,快乐的鸭子在水中缓缓地游弋,大喉袋的鸟儿摇摇摆摆。那个背朝着政府大楼走过来的人会是谁呢。只见他手里提着一只印有皇家徽章的配送箱,真是再合适不过了,除了休·惠特布莱德还会是谁呢。她的老朋友休——令人赞赏的休!

“早上好呀,克拉丽莎!”休打趣地说道,因为他俩自小就认识了。“你上哪儿去呢?”

“我喜欢在伦敦逛,”达洛维夫人说,“比在乡下溜达真的有意思多了。”

他们刚到伦敦——不幸的是——他们是来看医生的。别人家是带着女儿来看电影的,看歌剧的,而惠特布莱德一家却是来“看医生”的。克拉丽莎不知道去疗养院探望过伊芙林·惠特布莱德多少次了。难道伊芙林又病了吗?伊芙林的身体一直不太好,休用一本正经的神气说,他穿着时髦,有男子汉派头,相当英俊潇洒,身体锻炼得很结实(他的衣着几乎总是过于花哨,不过实在也是理所应当,因为他是在宫廷里打杂的嘛),他的老婆身体总是有点不舒服,作为一个老朋友,克拉丽莎·达洛维非常理解,不会去要求他进一步说明病情。啊,对了,她当然理解啰,多烦人呀,一边还在想着自己的帽子,感觉很不好意思,也很尴尬。大清早戴这样的帽子不合适,对吗?因为休老是让她感觉,他那匆匆忙忙的态度,那相当夸张的举起帽子的动作,让她不由自主地感觉自己还只是个十八岁的姑娘,他今晚当然也会来她的派对,伊芙林坚决要他来的,不过可能要晚一些,他得先去宫廷宴会接杰米家的一个小子——和休在一起,克拉丽莎总感到有点小家子气,像个女学生似的,不过她依赖他,因为从小就认识他,不过她确实认为他是个行为独特的好人,尽管理查德几乎要被他逼疯了。至于彼德·沃尔什嘛,到目前为止他从来也没有原谅过她,因为她喜欢休。

她能够回想起在伯尔顿的一幕幕生活场景——暴跳如雷的彼德,当然啰,休无论如何都不是他的对手,但也不是彼德认为的那种积极的笨蛋,休不完全是一个木头人。有一次,休的老母亲让他放弃打猎什么的,陪她去趟巴思,他二话没说就一口答应了。他真的是个无私的人,至于别人说的,比如彼德说的,休是个没心没肺、没头没脑的废物,只知道一个英国绅士应有的礼仪与教养,那只是她那亲爱的彼德在心情不佳时的胡诌而已。休有时会让人无法忍受,有时简直不可理喻,不过,在这样一个清晨,要是有他陪在身边散步,那就太美了。

(六月使每一株树上都冒出了绿叶。皮姆里克区的母亲们在给婴儿喂奶。各种消息正从舰队街源源不断地传往海军部。阿灵顿街和皮卡迪里街似乎把公园里的空气都烤热了,滚烫的树叶被高高地托起,光彩夺目,克拉丽莎喜爱这热浪所代表的神圣生命力。去欢歌热舞,去策马扬鞭,她喜爱这样的热力。)

就好像他们已分开了几百年,她和彼德。她从没给他写过信,而他的信又写得枯燥乏味,但刹那间一切仿佛都回来了。如果他此时与我在一起,他会说些什么呢?——往日的时光,往日的生活,平静地将他送回到她身边,而且没有了往日的苦涩,那也许就是关心别人而得到的报酬吧。在这个美丽的清晨,在圣詹姆斯公园里,一切都回来了——真的都回来了。可是彼德——不管这是个多么美丽的一天,不管树木和花草有多么清新,不管穿着粉裙的小姑娘是多么可爱——彼德根本就不会去注意这些事情。如果她要求,他就会戴上眼镜,对周围看上一眼。但使他感兴趣的是世界的状态,瓦格纳、蒲伯的诗歌,永恒的人性,还有克拉丽莎自身的缺陷。他曾经多么严厉地叱责过她!他们曾经吵得多凶呀!她会嫁一个首相,站到人生阶梯的最高一级,而他把她称为地道的家庭主妇(她为此在闺房里哭得一塌糊涂),她身上有家庭主妇的所有气质,他说过。

于是,站在圣詹姆斯公园里的她感觉依旧在和他争论,依旧想要证明当时自己没有嫁给他是对的——是绝对正确的选择。因为婚姻就是一纸契约,对两个整天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人来说,必须要有那么一点点独立的空间。理查德给了她这个空间,她也给了理查德(比方说,他今天早上在哪儿呢?在某个委员会吧,她从来不刨根问底)。可如果换成彼德,那就会是一切都必须彼此分享,一切都必须讲得明明白白,这实在让人受不了。后来发生了小花园里喷泉旁的一幕,她只得与他分手了,要不然他俩会毁了自己,彼此都会受到伤害,她确信。尽管她为此伤心痛苦了好几年,好像有一支飞箭刺着她的心房。后来,有人在音乐会上告诉她,他娶了一个在去印度的船上遇见的女子,她又感到多么地恐怖!她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些往事!冷酷、无情、假正经,他对她如是评价。她永远都理解不了他的爱。但那些印度女人也许能理解吧——那些傻乎乎的、漂亮的、肤浅的女人。而她是在浪费自己的同情心,因为他很幸福,他向她保证——幸福无比,尽管他们谈论过的事他一件没做成,他的整个一生就是一场失败。想到这个就让她觉得来气。

她走到公园门口,在那儿站了一会儿,看着皮卡迪里街上往来穿梭的巴士。

如今她不会去这样那样地评论世界上的任何人。她感觉很年轻,同时又感觉有说不出的苍老。她如一把解剖一切的刀,但同时她又是个局外人,一个旁观者。她看着一辆辆出租车,有了一种永恒的疏离感,她仿佛越走越远,孤身一人地,一直走到遥远的海边。她老是有那样的感觉,哪怕只活一天都是非常非常危险的事。她并不觉得自己聪明,或者出类拔萃。靠丹尼斯小姐教给她的那点可怜的知识,她是怎么活下来的,她想不通。她什么也不懂,不懂语言,也不懂历史。如今,她几乎什么书都不看,除了躺在床上看回忆录。然而生活对她来说,还是有着绝对的吸引力,这一切,包括来往的出租车。她不会去评论彼德,也不会评论自己,说自己是这样那样的一个人。

她唯一的天赋是,仅凭直觉就几乎能看透一个人,她这样想着,继续往前走。如果你让她和某个人待在同一个房间里,她的背就会像猫一般拱起来,或者会喵喵地叫起来。德文郡的府邸,巴斯的府邸,瓷片上画着鹦鹉的府邸,她曾经看见过它们灯火辉煌的样子。她还记得西尔薇亚、弗莱德、萨利·西顿——她们一大帮子人,彻夜欢舞。她看着运货马车缓缓地朝着市场方向驶去,她驾车穿过公园回家。她记得她有一次把一先令扔进了公园里的蛇湖。不过大家都记得,她喜爱的是在她眼前的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比如出租车里的那位胖女士。那么,这有什么关系吗,她问自己,一边向着邦德街走去,这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她最后注定是要离开人世的。没有了她,这一切都还会继续下去,她对此会有什么不满吗?抑或,相信死亡会了结一切烦恼,不也是一种安慰吗。不过,毕竟是在伦敦的街头,看尽了潮起潮落,跑遍了这里那里,她活了下来,彼德活了下来,活在彼此的心里。她相信,自己属于家乡的树木;属于家乡的房屋,尽管那幢房子已荒草丛生、丑陋荒芜;她也属于那些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她如一层薄雾,横陈在对她最为了解的人们中,他们将她高高托起,宛如树木将迷雾托起一般,她曾见过如此景象。可那层薄雾不断地伸展,直至那迢递之地,直至她的生活,她的自我。可在她看着哈查兹书店的橱窗时,她又在做着怎样的梦呢?她想要挽留住什么呢?在她读着那本摊开的书时,脑海里浮现出的是怎样一幅乡间晨曦的景象呢:

别再害怕烈日的烤灼

也不要怕严冬的肆虐。

这世界刚经历过的那些事情令他们每一个人,令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泪如雨下。但他们有着泪水与悲痛,勇气与坚韧,绝对的正义感,如斯多葛教徒一般的忍耐力。想一想,比如说,她最为钦佩的那个女人,那个主持义卖的贝克斯伯罗女士。

橱窗里有《乔罗克斯的远足与欢宴》,有《肥皂海绵》,有阿斯奎斯夫人的《回忆录》和《尼日利亚狩猎记》,这些书全都摊开着。那里的书永远都琳琅满目,但似乎没有一本适合带给疗养院里的伊芙林·惠特布莱德看。没有任何东西会让她感兴趣,会在克拉丽莎进去的时候,让这个干瘪得不可言状的小女人看上去有一丝兴奋,哪怕只是稍纵即逝的一刹那,在她们如往常一样坐下来没完没了地谈论妇科病之前。她多么希望如此呀——在她走进去时别人的脸上露出快乐的神情,克拉丽莎一边想着一边调头向邦德街折回去,她觉得心烦意乱,因为做什么事情都要寻找无关的理由真的很傻。她更愿意自己能成为像理查德那样的人,他们做事只为了事情本身。然而,她一边等待过马路一边想,她做事往往没那么单纯,往往不是为了事情本身,而是为了使别人产生这样那样的想法。她知道那样做纯属荒谬(此时警察举起了手臂),因为根本没有人会信。哦,如果她的生活能够从头再来的话——她想着,一边踏上了横道线——就连她的容貌也会大为改观吧!

也许,她原本会像贝克斯伯罗女士一般黝黑,有如皱皮一般的肌肤,还有双美丽的眼睛。也许,她会像贝克斯伯罗女士一样,举止庄重沉稳,一副人高马大的样子,像男人一样对政治感兴趣,在乡下有幢府邸,很尊贵,也很诚恳。然而,她有的只是一副豆芽般的细长身材,一张滑稽可笑的小脸,如小鸟般的尖嘴。诚然,她保养得很不错,手和脚都很好看,穿得也好,尽管她在衣着上的花费并不大。可如今,她寄居的这具肉身(她停下脚步,看着一幅荷兰画)常常显得无足轻重——甚至像根本不存在似的。她有种古怪异样的感觉,感觉自己成了个隐形人,没人看得见她,没人认识她。再也不会有结婚生子这种事情了,剩下的唯有随着滚滚人潮奇怪而庄严地往前迈步,迈步走入邦德街。剩下的唯有达洛维夫人自己,甚至连克拉丽莎都不存在了,只剩下理查德·达洛维夫人。

邦德街令她着迷,在这个季节,这个清晨的邦德街。街上彩旗飘扬,一家家店铺,不张扬、不炫耀。在她父亲五十年来一直在那里买西服的商店里放着一卷斜纹呢,珠宝店里有几粒珍珠,鱼摊冰块上有一条三文鱼。

“就这些,”她看着卖鱼的摊子,自语道。“就这些,”她在手套店的橱窗前停留了片刻,再次说道。战前,你可以在那里买到几近完美的手套。她的威廉大叔以前常这么说,通过鞋子和手套你就能看出一个姑娘是否是淑女。在战争中的某天早上,大叔突然去世了。他曾说过:“我已经活够了。”手套与鞋子,她尤其喜欢手套。但她的亲生女儿,她的伊丽莎白,却对这两样全无兴趣。

全无兴趣,她一边想着,一边沿邦德街向一家花店走去。她每次举办派对,他们都会为她把花留好。而伊丽莎白最关心的是她的小狗,真的。今天早上,整幢房子里都闻得到一股柏油味。不过,可怜的小狗灰灰总比基尔曼小姐要好一点。犬热症、柏油,以及所有的不适,也总比枯坐在闷热的卧室里抱着本祈祷书要好!随便什么都比那好,她想这么说。可这也许只是人生的一个阶段,就像理查德说过的,每个姑娘都会经历这样一个阶段。也许是因为坠入了爱河。可为什么恋爱的对象偏偏是基尔曼小姐呢?当然,基尔曼小姐以前曾遭受过虐待,所以我们必须对她多加体谅,而且理查德说过她是个很有能力的人,有着不折不扣的历史学家的头脑。总之,她俩已到了形影不离的程度,而伊丽莎白,她的亲生女儿,还去参加了圣餐礼呢。克拉丽莎应该如何穿着打扮,应该以何种态度来面对那些前来领圣餐的人们,这些她都满不在乎,她的阅历告诉她痴迷于宗教会使人的性情变</a>得冷淡(痴迷于任何事业都会如此),他们的感觉会变得迟钝。就拿基尔曼小姐来说吧,她愿意为俄罗斯人奉献一切,愿意为奥地利人忍饥挨饿,可在日常生活中她又绝对是个让人受不了的角色。她迟钝乏味,总是穿着她那件防水布的绿大衣。她年复一年穿着那件大衣,她浑身冒汗,只要她在房间里待上五分钟,你就准保会感受到她的崇高、你的渺小;感受到她是多么贫穷,你是多么富有;感受到她在没有一张垫子或床铺或地毯或随便什么的贫民窟里是怎么生活的。她的整个灵魂因浸泡在悲惨世界</a>里而遭到了腐蚀,在战争期间她被学校免职了——这个可怜巴巴的、满心委屈的、不幸的女人啊!其实,人家讨厌的不是她这个人,而是她的那些个想法,它们会聚在一起,无疑会成为一种巨大的威胁,但威胁并非来自基尔曼小姐本人,而是她的思想。她的思想如人们在黑夜里与之搏斗的鬼魂,如骑在我们头上吮吸掉我们一半鲜血的鬼魂,如蛮不讲理的统治者、暴君。不容置疑的是,如果我们重新掷一回骰子,如果黑色取代白色成为了一切的主宰,她就会爱上基尔曼小姐的!可这个世界的现实并非如此。并非如此。

可是,这个残忍的魔鬼,在她的体内肆意翻腾,激怒了她!她听见了树枝折断的声音,感觉到沉重的马蹄声踩踏在枝繁叶茂的密林深处,这座灵魂的密林。从来也不会完全满足,或者有充分的安全感,因为这个残忍的恶魔随时随地都会搅动起你的憎恨,而它,尤其是因为她的疾病,拥有巨大的力量使她感觉身陷囹圄,脊背生疼。它使她的肉体痛苦,使得在优美、友谊、健康和爱情中感受到的快乐和她那个快乐的家庭发生了动摇、颤抖、扭曲,就好像确实有个魔鬼在挖墙脚,就好像整个华丽的装饰只不过是自恋而已!这股厌恶之情!

废话,废话!她冲自己大喊,一边推开了马贝利花店的旋转门。

她走进去,轻轻松松、人高马大、身子笔挺、圆脸的皮姆小姐立马跑上前招呼她。皮姆小姐的双手总是红彤彤的,就好像和鲜花一起浸过冷水一样。

店里有这些花:飞燕草;甜豌豆;一束束的紫丁香;康乃馨;大把大把的康乃馨;还有玫瑰;还有鸢尾花。啊,是的——她在这个人间乐</a>园里尽情地吮吸着甜美的芬芳,她站在那里和皮姆小姐说话。皮姆小姐在帮她挑花,她想到,皮姆小姐真是个好人,多年前她就一直这么和善。可今年皮姆看上去老多了,她的头在鸢尾花和玫瑰花之间转来转去,她半闭着眼对着一簇簇的紫丁香点头,用力地嗅着。尽管大街上喧嚣嘈杂,店里却弥漫着怡人的花香,还有那优雅的凉爽。接着,她睁开眼,玫瑰看上去多清爽呀,就像在洗衣店柳条筐里放着的蕾丝亚麻毛巾。红色的康乃馨又浓烈又整洁,高傲地昂着头。甜豌豆在花瓶里伸展着枝丫。淡淡的紫色,雪花般的洁白,暗雅——宛如一个炎炎夏日后的黄昏,穿着薄衣的姑娘们出来采摘甜豌豆和玫瑰花,天空几乎是靛蓝色的,飞燕草、康乃馨、水百合都在盛开着。傍晚六七点之间的时刻,每一朵鲜花——玫瑰、康乃馨、鸢尾花、紫丁香——都鲜艳夺目,雪白、淡紫、艳红、橙黄。每一朵鲜花都仿佛在燃烧自己,在薄雾般的花床里温柔地、纯洁地燃烧着。她是多么喜欢穿梭在鲜花间的灰白的蛾子呀,它飞过了香水草,飞过了晚香玉!

她跟在皮姆小姐后面从一个花罐走到另一个花罐,选着鲜花。全是废话,废话。她自言自语着,感觉越来越温柔,就好像这份美丽,这片芬芳,这样的色彩,再加上皮姆小姐喜欢她,信任她,这股温柔的暖流将她浑身裹住,它战胜了憎恨,战胜了那个魔鬼,战胜了一切!它将她轻轻托起,越托越高,直到——砰!外面的街上突然传来一声枪响!

“天哪,这些汽车,”皮姆小姐说着,忙走到窗口张望,然后又走回来,带着表示歉意的微笑,手上捧满了甘美的豌豆花,就好像那些汽车,那些爆掉的轮胎,都是她的过错。

剧烈的爆胎声,令达洛维夫人大吃一惊,令皮姆小姐奔到了窗边并对此深感歉疚,来自一辆正停在马贝利花店橱窗对面的人行道边的轿车。当然啰,路人们停下了脚步,驻足观看,刚好看见淡灰色的车厢内露出一张要人的脸。一个男人随即拉上了窗帘,于是什么也看不见了,除了车厢内的一方灰暗。

然而,各种流言蜚语即刻传播了起来。那流言从邦德街中心一路传到了牛津街,又一路传到了阿特金森香水店。无形又无声的流言在传播着,如一团云雾在快速流动,如高山上的迷雾,这突如其来的庄严而宁静的一片云确确实实地罩住了一秒钟前还在那里困惑不已的人们的脸。可现在,神秘的翅膀拂过了他们的脸颊,他们听见了权威的声音。一股宗教的情绪蔓延开来,令她瞠目结舌。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看见的那张脸究竟是谁。是威尔士王子吗,是王后吗,是首相大人吗?是谁的脸呢?没人知道。

艾德加·杰·华特基斯,手臂上缠着一圈铅管,高声说道,当然是以幽默的口吻:“是朽相大人的叉子。”

塞普提默斯·沃伦·史密斯,被人流挡住了去路,听见了他说的这句话。

塞普提默斯·沃伦·史密斯,三十左右,脸色苍白,鹰钩鼻,穿着棕色的皮鞋,寒碜的大衣,淡褐色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忧虑的神色,陌生人要是见了他的这种眼神也会生出一份忧虑来的。世界已经举起了皮鞭,它会落向何方呢?

一切都已停滞下来。汽车引擎的扑扑声如不规则的脉搏在上下震响。阳光变得异常炽热,这时那辆汽车停在了马贝利花店橱窗的外面。坐在双层大巴顶层的老妇人们打开了遮阳伞,这里一把绿伞,那里一把红伞,啪的一声轻轻地打开了。达洛维夫人,手上抱满了甜豌豆,跑到窗口张望着,她那张粉红的小脸好奇地抬了起来。大家全都看着那辆汽车。塞普提默斯看着,骑自行车的小伙子们从车上跳了下来,车辆越积越多。那辆轿车就停在那儿,拉着窗帘,帘子上的图案很是奇特,像是一棵树,塞普提默斯这么觉得。在他眼前的所有事物渐渐地都被他本人的气场吸引了过去,就好像某种恐怖马上就要浮出水面,即将爆炸,即将燃烧,这景象把他吓坏了。世界在动摇着,在颤抖着,眼看就要变成一座燃烧的地狱。是我挡住了别人的路吗,他想到。别人不都在看着他,对他指指戳戳的吗?难道他不是像被钉在了人行道上一样,故意地僵立在那里吗?可他为什么要故意呢?

“我们走吧,塞普提默斯,”他妻子说。她是个小女人,菜色的尖脸蛋上长着一对大眼睛——一个意大利姑娘。

可卢克蕾西娅自己也忍不住看着那辆轿车,和它窗帘上隐约如树木般的图案。坐在车上的是女王吗——是女王出来买东西吗?

那个司机,刚才一直在那里打开、转动、又关上什么东西,此时坐回了驾驶室。

“走吧,”卢克蕾西娅说。

可她的丈夫,他们已经结婚四五年了,诧异地跳了起来,生气地说道:“好吧!”好像她碍了他什么事似的。

人们一定注意到了,人们一定看见了他俩。人们,她想,盯着那辆汽车瞅的人们——英国人,他们的孩子,他们的骏马,他们的服装,她还是比较欣赏的。可他们现在只是“人们”,因为塞普提默斯说过,“我会自杀的”,这句话真难听。如果被别人听见了咋办?她看着人群。救命,救命!她想向肉铺的小伙计和女人们呼救。救命!就在去年秋天,她和塞普提默斯还穿着一样的斗篷站在堤岸上,塞普提默斯只顾着看报纸,一句话也不说,她从他的手里把报纸抢了过去,当着一个路过的老头的面哈哈大笑起来!可人们通常会掩饰失败。她必须把他带走,带到某个公园里去。

“现在我们好过马路了,”她说。

她有权挽着他的胳膊,尽管已经没什么感觉了。他会把干瘦的手臂给她,而她如此单纯,如此热情,才二十四岁,在英国无亲无友,为了他,离开了意大利。

拉着窗帘的轿车,以一副隐藏着什么秘密的姿态向着皮卡迪里驶去。一路上依然受到人们的关注,依然以同样尊贵的、令人景仰的气质引得街道两旁路人脸上的表情起了变化,虽说没有人知道这景仰的对象究竟是女王、王子还是首相。刚才只有三个人看见了那张脸,不过只有那么短暂的一刹那。现在,甚至对那人的性别都起了争议。不过,坐在车上的是个伟人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伟人正经过此地,藏而不露,向着邦德街而去,离普通人只有一臂之遥。也许在人们的生命里,这是 车子开走了,但在邦德街两边的手套、帽子和成衣店里激起了一阵微弱的涟漪。所有的脑袋都朝向同一个方向——窗口,大约维持了三十秒。正在选手套的——长度是到肘部还是肘部以上呢,颜色是要柠檬黄还是浅灰呢?——女士们停了下来。一句话刚说完,什么事情已经发生了。这种事情要是独自发生,就会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没有一种数学仪器,哪怕是能将震动传到中国去的仪器,能够记录下它造成的颤抖。然而要是事情会聚到一起就相当可怕了,它们能够激发起情感的起伏。因为在每一家帽店里,在每一家成衣店里,彼此陌生的人们互相瞅瞅,想到了死去的人,想到了旗帜,想到了大英帝国。在一条小巷里的酒吧间,一个来自殖民地的人侮辱了温莎王室,导致了争论,打破了啤酒瓶,大闹了一场,吵闹声异样地回响在街对面的姑娘们的耳朵里,她们在那里购买婚礼用的饰有纯白蕾丝的白内衣。因为那辆远去的轿车造成的表面上的激动渐渐消逝了,但某种更深层次的东西却又被搅动了起来。

那辆车灵巧地穿过皮卡迪里,拐进了圣詹姆斯街。身材魁梧的男人,体格彪悍的男人,穿着燕尾服、白衬衣,头发往后梳的时髦男士,为了什么难以分辨的理由,都站在布鲁克斯酒店的凸窗前。他们双手摆在燕尾服的后面,望着窗外,本能地觉察到有大人物正经过这里,不朽的伟人用白色的光芒罩住了他们,如刚才罩住克拉丽莎·达洛维一样。他们立刻站得更挺直了,手也挪动了位置,仿佛准备好了要为君王效劳。如果需要,他们会像那些先烈一般,甘愿献身。酒店后面的石膏半身像,放着几本《闲谈者》杂志和几只苏打水瓶的小桌子,都似乎在表示赞许,似乎代表着英国的五谷丰登和庄园府邸,似乎在反射那车轮的细微声响,如回音廊的墙壁反射出一个声音,又通过整个教堂的力量,使之宽广洪亮。披着围巾的莫尔·普拉特拿着鲜花站在人行道上,祝福那可爱的小青年万事如意(车内一定是威尔士王子),要不是看见警察在盯着她,动摇了她这个爱尔兰老妇人的忠诚,她就会把那一束玫瑰——相当于一罐啤酒的钱——扔到圣詹姆斯街上,仅仅是出于轻松的心情和对贫穷的蔑视。圣詹姆斯宫的岗哨敬了个礼,亚历山德拉王后的警察表示赞许。

与此同时,一小群人聚集在白金汉宫的大门外。无精打采的,然而又是自信满满的人们,他们全都是穷人,他们都等在那里,看着国旗飘扬的宫殿,看着维多利亚女王的雕像,站在基座上,裙裾飞扬,赞叹着在她旁边的一波波流水,还有她的天竺葵。他们在商业街来往的车流中,时而挑出这一辆,时而挑出那一辆,向开车出游的老百姓徒劳地表达着敬意,在这辆那辆车经过时,再把它们的敬意回收起来以便保鲜。他们一想到有王室成员在看着他们,就始终听任胡思乱想在他们的血管里会聚,刺激他们的大腿神经。女王在鞠躬,王子在敬礼,他们想到了天堂般的生活神圣地降临在国王们的头上,想到了侍从武官和屈膝礼,想到了女王幼时的玩偶馆,想到了玛丽公主嫁给了一个英国人,而王子——啊!王子!他们说,他像极了老爱德华国王,不过要比老国王瘦多了。王子住在圣詹姆斯宫,不过他今天早上可能会过来问候他母亲。

手里抱着孩子的萨拉·布莱切利这样说,两只脚一上一下地晃悠着,就好像是在皮姆里科自家的火炉围栏旁,可她的眼睛始终盯着商业街方向;而艾米莉·寇茨则在望着皇宫的窗户,想着侍女,不计其数的侍女,卧室,不计其数的卧室。一个牵着条阿伯丁猎狗的老绅士也加入进来,无业游民们也加入进来,人群越发壮大。矮小的鲍利先生,他在阿尔巴尼区有几处房产,他那深邃饱满的生命之泉已被蜡封了,但也可以被突然地、不合适地、感情用事地、诸如此类地解封——穷女人等着看女王经过——穷女人,可爱的小孩子,孤儿们,寡母们,战争——啧,啧——泪水竟然涌上了他的眼睛。一阵和煦的微风穿过稀疏的树林欢欢喜喜地吹向市场街,吹过英雄们的青铜像,吹得鲍利先生心中的英国国旗飘扬了起来。在那辆轿车转向市场街时,他举起了帽子,看见车子靠近他时,他把帽子举得老高。他直挺挺地站着,皮姆里科的穷母亲们挤到了他的身旁。轿车开过来了。

寇茨太太突然抬头仰望天空。飞机的轰鸣声不祥地钻入人们的耳蜗。一架飞机正飞在树林的上空,尾巴后面吐出一条白烟,它旋转翻腾,竟然是在写着什么!飞机在空中写字!每个人都抬起了头。

飞机猛然俯冲,随即又直上云霄,接着是翻筋斗斜飞,速度超快,忽而下降,忽而上升。无论它怎么飞,无论它往哪儿飞,尾巴后面总拖着一股波浪般的白色浓烟,白烟不住地翻腾,在空中形成了一个个字母。可是那是些什么字母呢?是字母A和C吗?是一个E,接着是一个L吗?这些字母只是稍作停留,立刻就会变幻、融化,最后消逝在空中。飞机向着更远的地方疾飞,又在另一片干净的天空里,写出了一个K,一个E,还有一个也许是Y吧。

“xo,”寇茨太太凝望天空,以一种紧张、敬畏的语气说道,而她那个雪白粉嫩的小宝宝,乖乖地躺在她的怀里,也在仰头望天。

“Kreemo,”布莱切利太太嘟哝道,如一个梦游人。鲍利先生镇定自若地举着帽子,抬头望着天空。商业街上的每一个人都停下了脚步,望着天空。在他们举头仰望之时,整个世界变得一片宁静。一群海鸥掠过天空,先由一只海鸥领队,接着变成另一只。在这份美妙的静谧与祥和之中,在苍茫的天空下,在纯净的氛围里,钟声敲响了十一下,渐次消逝在那群海鸥中。

飞机随心所欲地掉头、疾飞、俯冲,如此迅捷,如此洒脱,如一个溜冰高手——

“那是个E,”布莱切利太太说——或许像个舞蹈家——

“那是toffee,”鲍利先生嘟哝道——(那辆轿车开进了大门,没有一个人在看它)飞机不再释放烟雾,它匆匆地飞向远处。烟雾消散而去,融汇在一大团一大团的白云之中。

飞机不见了,消失在云团后面。万籁俱寂。依附着字母E、G或L的云朵自由地飘荡,好像是注定要从西方飘到东方,去完成一项极其重要的使命。虽然那是个不可昭告世人的机密,但它确实是一项——一项最为重大的使命。接着,突然之间,飞机再次冲破云层,如一列火车冲出隧道,轰鸣声钻入商业街上的、格林公园里的、皮卡迪里街上的、摄政街和摄政公园里的每个人的耳朵里。一团烟雾尾随其后,它忽而俯冲,忽而高飞,写下一个又一个字母——但它写的是什么字呢?

卢克蕾西娅·沃伦·史密斯,坐在摄政公园林荫大道上的一把长椅上,挨着她丈夫坐着,抬头望天。

“看,看哪,塞普提默斯!”她喊道。因为霍姆斯大夫告诉过她,要让她丈夫(他其实也没得什么重病,只不过有点郁郁寡欢)别只关心自己,要对外界事物也感兴趣。

塞普提默斯抬头看,想道,他们原来是在向我发信号呀。并不是以实际的文字,就算是,他也看不懂那种语言。不过信号非常清楚,这么美丽,这么极致的美,泪水涌入了他的眼睛。当他看着烟雾写成的文字渐次模糊,融化在空中,在无尽的善意和含笑的仁慈中,将一个接一个超乎想象的美丽形象赐予他,向他发出信号,将他们的意图告诉他,他们就是要让他无偿地、永恒地只看到这份美,这份源源不断的美!泪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

那个词是“太妃糖”,他们是在给太妃糖做广告,一个保姆告诉蕾西娅说,她们一起拼了起来:t-o-f-

“K-R-”,保姆说,塞普提默斯听见她在他的耳旁念叨着“凯依、阿尔”,声音低沉、柔和,如优美的风琴声;但她的声音里也有一种如蚱蜢般的粗嗄,它美妙地刺激着他的背脊,将一波波的声浪传入他的大脑,震响着,破碎了。确实是一种神奇的发现——在某种气候条件下,人的声音(做人必须讲科学,科学高于一切)可以促进树木的生长!蕾西娅开心地把手重重地压在他的膝头,因而,他被压得动弹不得。要不然他看见兴奋的榆树上下飞舞着,上下飞舞着它那每一根闪亮的枝条,颜色忽浅忽深,从蓝色到浪谷的绿色,如马头上的鬃毛,如女士们头上的羽饰,它们在那里起起落落,如此骄傲,如此壮丽,会叫他发狂的。但是他不能发狂呀,他要闭上眼睛,他不想再看了。

可它们在呼唤着他,树叶是有生命的,树木也是有生命的。通过成千上万条纤维,树叶和他坐在椅子上的身体取得了联系,上下扇动着他的身体。树枝向前伸展,他也呼应着做出同样的姿态。麻雀在参差不齐的喷泉间鼓起翅膀上下翻飞,构成了画面的一部分。白色与蓝色的构图上,夹杂着一根根黑色的枝条。声音与冥想和谐共处,它们之间的距离与声音一样意味深长。一个孩子哭了起来,远处刚巧响起一阵号角之声,这一切合在一起,意味着一种新宗教的诞生——

“塞普提默斯!”蕾西娅说。他猛然惊醒。别人一定注意到他了。

“我到喷泉那边去下就来,”她说。

因为她受不了了。霍姆斯大夫也许会说这没啥大不了的。可她倒宁愿他已经死掉了!她不能这样坐在他的身旁,而他却在专注地瞪着什么,根本不看她,他这副样子使一切都变得可怕了。天空与树木;嬉戏着的孩子,拉着推车,吹着口哨,跌着跤——一切都显得可怕。他不会自杀的,而她又无法对人倾诉。“塞普提默斯向来工作太辛苦了”——她对自己的母亲也只能说这么多。爱使人孤独,她想道。她无人倾诉,现在甚至都不能对塞普提默斯说了,回过头去,她看见他穿着那件寒碜的大衣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弓着背,瞪着眼。一个说自己想自杀的男人是个懦夫,可塞普提默斯曾经打过仗,他曾经是个勇敢的人,可现在的他已不是过去的那个塞普提默斯了。她戴上花边衣领,她戴上崭新的帽子,可他全不在意。没有她,他照样很快乐。然而没有了他,她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千真万确!他是个自私的家伙。男人都这样。因为他根本就没病。霍姆斯大夫说了他没事的。她把手摊开在面前。看呀!她的婚戒滑下去了——她瘦得不成样子了。是她在受苦受难呀——可她却没有一个人可以倾诉。

意大利在千里迢迢的远方,那里有乳白色的房子,她的姐妹们在那白色的房间里编帽子。每天傍晚大街上都有涌动的人潮,人们在散步,在放声大笑,不像这里的人总是死气沉沉的,蜷缩在浴椅里,看着花盆里稀稀拉拉的几朵丑陋的花!

“你们该去看看米兰的花园,”她大声说。可是对谁说呢?

一个人也没有。她的话语消逝了,如火箭升空而去。它的火花,冲入了夜空,被夜色掩埋。夜幕降临,笼罩住房屋和高塔的轮廓。苍茫的山坡渐趋朦胧,最后沉入了黑暗。可是,尽管一切都消逝了,但它们毕竟都存在于夜色之中。色彩退场了,连窗户都看不见了,但它们的存在却显得更为沉重,具有了光天化日里无法传达的意义——各种事物的忧愁与焦虑都会聚在黑暗中,在黑暗中抱作一团。晨曦带来的宽慰被一扫而尽,直到曙光再次将墙壁刷得灰白,照亮了每一扇玻璃窗,拨开了田野里的迷雾,现出在悠闲地吃草的棕红色奶牛。一切都重新上好了彩妆,呈现在人们的眼睛里,一切都重新呈现出生命的色彩。我孑然一身,我多么孤单!卢克蕾西娅在摄政公园里的喷泉旁感叹起来(同时注视着那个印度人和他的十字架),这也许就像是午夜时分,当一切的分界线全都消失不见,这个国家倒退回远古时的形象,仿佛罗马人登陆时看见的景象,天地一片混沌,山岳没有名字,河流蜿蜒着不知流向何方——她心中的黑暗就是这个模样。突然之间,就像不知从哪里漂来了一块岩石,她就站上去,诉说着自己是塞普提默斯的妻子,多年前在米兰成婚,是他的妻子,但她永远,永远也不会告诉别人他发了疯!在她转身之际,岩石倾倒了,她跌了下去,越跌越深。因为他离开了,她想——离开了,就像他所扬言的,去自杀了——去扑倒在车轮之下!可是没有,他还在那儿呢,还是一个人坐在位子上,穿着他那件寒碜的大衣,跷着二郎腿,瞪着眼,大声地自言自语。

不可以砍伐树木。上帝是存在的(他在信封的背面注意到了那样的启示)。要改变世界。不可以因憎恨而相互杀戮。让大家都了解这个(他把这句记了下来)。他等着。他听着。一只麻雀停在对面的栏杆上,唧唧喳喳地叫着“塞普提默斯,塞普提默斯”,连着叫了四五遍后,飞走了,然后又拉长了调子,用希腊语唱起清新又动人的歌,唱着人间没有罪恶。又一只麻雀参加进来,它们一起用希腊语拉长了调子唱起了动人的歌,唱到在那逝者游走的彼岸,在那生命的草原里,绿树成荫,唱到人间没有死亡。

他的手在这里,死神在这里。有什么白色的东西正在对面的栏杆后面聚拢起来。可他不敢看。埃文斯在栏杆后面!

“你在说什么呢?”蕾西娅坐回到他的旁边,突然发问。

又被打断了!她老是打断我的思路。

远离人群——他们必须远离人群,他说(跳了起来),马上去那边。那边的树下面有几把椅子,公园里的长坡道如一条浸满颜料的绵延绿布,飘在上空的蓝色和粉红的烟雾形成了一张天篷。远处不规则的房屋组成的壁垒在烟雾中一片朦胧,来往的车辆在环行道上嗡嗡作响。在右侧,暗褐色的动物把长长的脖子伸出了动物园的围栏,吼着,吠着。他们坐在那里,坐在一棵树下。

“看呀,”她恳求道,一边指着拿着板球门柱的一小队男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拖着步子,踮起脚尖转呀转的,就好像是在音乐厅里扮演小丑。

“看呀,”她央求道,因为霍姆斯大夫说了要让他意识到客观事物的存在,去听听音乐啦,打打板球啦——这项运动很适合,霍姆斯大夫说,是很好的户外活动,非常适合她的丈夫。

“看呀,”她重复道。

幽灵在吩咐他看,此时这个声音在和他交流,他是人类中最伟大的成员。塞普提默斯,刚刚经历过出生入死,他是来拯救人间的天主,他像条被单似地躺着,像条只有太阳能够摧折的雪毯,永不磨损,永远受难。替罪羊,永恒的受害者。可他不想扮演这种角色,他呻吟着,摇了摇手,要把那永恒的苦难、永恒的孤独甩掉。

“看呀,”她重复道,因为他不该在户外对自己大声说话的。

“哦,看哪,”她恳求他。可那儿有什么可看的呢?有几头羊。那就是全部。

去摄政公园地铁站——人们能告诉她去摄政公园地铁站怎么走吗?——梅齐·约翰逊想要知道,她两天前刚从爱丁堡过来。

“不是这条路——那边的那条!”蕾西娅大声说,挥手叫她走开,生怕让她看见塞普提默斯。

这一对人显得很古怪,梅齐·约翰逊想。一切都显得很怪。她 他在这里再次打开了莎士比亚的作品集。少年时对语言的痴迷——《安东尼和克利奥佩特拉》——已经彻底消失了。莎士比亚是多么厌恶人类啊——要穿衣服,要生孩子,还有欲壑难填的嘴巴和肚子!如今,赛普提默斯已经领会了真相,这个消息隐藏在华丽的辞藻背后。一代人传递给下一代人的秘密信号,经过了伪装,无非就是厌恶、仇恨和绝望。但丁如此。埃斯库罗斯(根据他的译本判断)也如此。蕾西娅坐在那儿的桌前,修饰着帽子。她是在为菲尔默太太的朋友们修饰帽子,她连着好几个小时都在为帽子做装饰。她看上去苍白、神秘,如沉没于水底的一朵百合,他想道。

“英国人实在太严肃了,”她会这么说着,一边用胳膊搂住赛普提默斯,还和他脸贴着脸。

莎士比亚是排斥男女之间的爱情的。他老早就说过性爱这档子事是肮脏的。可是,蕾西娅说,她一定要有孩子。他们结婚都已经五年了呀。

他俩一起去参观了伦敦塔,参观了维多利亚和艾尔伯特博物馆,站在人群中观看了国王主持议会的开幕式。还有各色的店铺——帽店、服装店、橱窗里陈列着各种皮包的百货店,她会站在外面驻足细看。可她一定得有个孩子。

她一定要有个像赛普提默斯的儿子,她说。可没人会像赛普提默斯的:没人能像他那么温柔,那么严肃,又那么聪慧。难道不能让她也读一下莎士比亚吗?莎士比亚是个难懂的作家吗?她问。

不能把孩子带到这样一个世界上来呀。不能让受苦成为永恒,不能让这些淫荡的畜生繁衍昌盛,这些畜生没有持久的感情,只有一时的心血来潮和虚荣心,只会像墙头草一般一会儿倒向东一会儿倒向西。

他看着她裁着,剪着,修出了形状,正如人们看着鸟儿在草地上一跳一跳,飞来飞去,连手指都不敢动一下。真相是这样的(让她忽视好了):人类没有善心,没有信念,没有宽容,只知道追逐眼前的一时快活。他们拉帮结伙地去打猎。他们成群结队地去探索沙漠,尖叫着消失在荒原中。他们弃死者于不顾。他们龇牙咧嘴做着鬼脸。比如说办公室里的布鲁尔,小胡子上涂了蜡,珊瑚石的领带夹,白色紧身裤,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但内心里唯有冷酷和焦虑——他的天竺葵在战争中毁了——他的厨师得了精神错乱;还有那个叫阿米莉娅什么的,总是在五点整把一杯杯茶点递到大家手上——这个眉眼淫邪、举止轻狂、下流龌龊的小娼妇;还有那些汤姆和伯蒂们,戴着浆洗得笔挺的衬领,浑身上下渗出一滴滴浓浓的罪恶。他们从未看见过他在笔记本上给他们画的肖像:赤身露体、丑态百出。大街上,货车从他身边呼啸而过,公告栏里张贴着触目惊心的一幕幕,男人被困在矿井下,女人被活活烧死。有一次,一队残疾的精神病人在托特纳姆庭院街上放风,也或许是通过这样的展示来娱乐大众(人们哄堂大笑),只见他们一个个笃悠悠地溜达着,点着头,咧着嘴,从他身边经过,看着他们那半带着歉意、半带着得意的样子,他的心头陡然升起一股无助的悲哀。他会不会也像他们那样发疯呢?

茶点时间,蕾西娅告诉他,菲尔默太太的女儿就快生了。她可不要到老还膝下无子呀!她如此寂寞,如此不幸!自从他们结婚以来,她还是头一次流了泪。他远远地听见了她的抽泣,他听得真真切切,也分明注意到了那是她的哭声,他将这哭声比作活塞的撞击声。可他就是没有任何感觉。

他的妻子在流泪,他却没有任何感觉。只是每当她这么深沉地、静静地、绝望地流泪时,他就会感觉自己又在地狱里坠落了一层。

最后,他的双手抱住了头,这个动作如此机械,一看就是个装模作样的夸张姿势,他自己也清楚地知道这个姿势毫无诚意。现在他已经认输,要由别人来拯救他。一定要派人过来,他已经屈服了。

什么也不能唤醒他。蕾西娅把他扶上床。她叫人去请医生——就是为菲尔默太太看病的霍姆斯大夫。霍姆斯大夫给他做了检查。他的身体没什么大问题,霍姆斯大夫说。哦,终于可以松口气了!多善良的人呀,真是个大好人!蕾西娅想。要是他像赛普提默斯那样感觉不舒服的话,他就会去听听音乐会,霍姆斯大夫说。他会和妻子一起休息一天,去打打高尔夫。为什么不在睡前试试用一杯热水服下两片溴化剂呢?这些布鲁姆斯伯里区的老房子,霍姆斯大夫说着敲了敲墙壁,通常都有做工极好的护墙板,但愚蠢的房东会用墙纸把它们都遮起来。就在不久前,他去看了一个叫什么爵士的病人,就住在贝德福德广场……

因此,没有什么借口可找了,没什么大问题,只有那种罪恶感,人性已经为此判处了他死刑,罪名就是感觉麻木。埃文斯牺牲时,他毫不在乎,那是最卑劣的罪恶。但所有其他的罪恶都会在清晨抬起头来,在他的床栏杆边上朝着他躺在那里的身体指手画脚、冷嘲热讽。他躺在床上咀嚼着自己的堕落:他怎么能娶了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欺骗了她,引诱了她,并且他的行为令伊莎贝尔·波尔小姐义愤填膺。他的身上满是斑斑点点的罪恶标记,女人们在大街上和他擦肩而过时会禁不住颤抖。人性对他这样的卑鄙小人所做的判决就是死刑。

霍姆斯大夫又来了。他身材高大,脸色红润,英俊潇洒。他掸掸靴子,照照镜子,把这些症状全不当回事——头痛、失眠、恐惧、多梦——不过是神经过敏罢了,别无其他,他说。如果霍姆斯大夫发现自己的体重低于一百六十磅,哪怕只轻了半磅,他就会在早餐时要求他妻子给他多来一份麦片粥(蕾西娅需要学会煮麦片粥)。不过,他接着说,健康主要是取决于自己的。要对外界事物培养起广泛的兴趣,要有些兴趣爱好。他打开莎士比亚的书——《安东尼和克利奥佩特拉》,随后又把它丢到一边。得有些兴趣爱好,霍姆斯大夫说,他自己是怎么获得如此良好的健康的呢(要知道,他工作起来的劲头不会输给任何一个伦敦男人),不正是因为他总是能够将注意力从病人身上转移到古董式家具上吗?如果不介意他这么冒昧地说一句,沃伦·史密斯太太头上的那把梳子可真美啊!

当这个该死的傻瓜再次来访时,赛普提默斯拒绝见他。他真的不想见我吗?霍姆斯大夫欣然微笑了。你瞧,他不得不友好地推开这位娇小迷人的史密斯太太,这才越过她走进了她丈夫的卧室。

“看来你是吓坏了吧。”他和气地说道,在病人的旁边坐下。赛普提默斯真的对妻子说了他想自杀,她还只是个小姑娘,又是个外国人,不是吗?难道这不会使她以为英国丈夫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人吗?难道一个人不应该对他的妻子负一点小小的责任吗?干吗这样躺在床上呢,起来做点事情不更好吗?因为他已经有四十年的行医经验了,赛普提默斯应该相信他的话——他的身体没什么大问题。等到霍姆斯大夫下次来访的时候,他希望看见赛普提默斯已经下了床,不再使他那位娇小迷人的太太为他担惊受怕了。

总之,人性已将他俘虏——这个鼻孔血红、令人厌恶的畜生。霍姆斯已将他俘虏。霍姆斯大夫每天都会相当准时地来看他。你一旦跌倒,赛普提默斯在一张明信片的背面写道,人性就会将你俘虏。霍姆斯就会将你俘虏。他俩唯一的机会就是逃跑,不能让霍姆斯知道,逃到意大利去——哪里都成,哪里都成,只要离霍姆斯大夫远远的。

但蕾西娅无法理解他。霍姆斯大夫是个多善良的人呀。他对赛普提默斯很感兴趣。他只是想帮助他们,霍姆斯说。他有四个小孩,他邀请她去喝茶,她告诉赛普提默斯。

于是,他被流放了。整个世界都闹哄哄的:去自杀吧,去自杀吧,为了我们。可为什么他就该为了他们自杀呢?食物很美味,太阳很炽热。自杀的事,人们是怎么处理的呢,是用一把餐刀吗?这样太脏了,上面会沾满鲜血的——还是开煤气呢?他太虚弱了,几乎连手都举不起来了。而且,此刻他孑然一身,被诅咒,被抛弃,就像那些即将孤独地奔上黄泉路的人们,家里有一种奢侈的味道,一种充满了崇高意味的与世隔绝,一种人们从来都不了解的了无牵挂的自由。霍姆斯当然已经得胜了,那个红鼻子的畜生已经得胜了。但即使是霍姆斯本人也无法触动游荡在世界边缘的这个最后的遗迹,这个被驱逐的人,他回头望了望熙熙攘攘的居住区,像一个溺水的水手,倒在了一片世界的礁石上。

正在那个时刻(蕾西娅去买东西了),伟大的启示来到了。纱窗背后传来了一个声音。是埃文斯在说话,死去的人和他在一起。

“埃文斯,埃文斯!”他喊道。

史密斯先生在大声地自言自语,女仆艾格尼斯在厨房里唤着菲尔默太太。“埃文斯!埃文斯!”她把托盘拿进去时他嘴里仍在念念有词。她惊跳了起来,真的。她没命地往楼下跑。

蕾西娅进来了,手里捧着花,穿过了房间,把玫瑰插进花瓶,阳光直接照射在花瓶上,如灿烂的微笑,在室内跃动着。

她一定要从大街上的那个穷人手里买下这些玫瑰花,蕾西娅说。可它们几乎已经都凋谢了,她说着,一边摆弄着玫瑰。

外面有一个人,大概是埃文斯;还有蕾西娅说的几乎凋零的玫瑰,是自己在希腊的田野里亲手摘的。“与人交流有益健康;与人交流是开心的事,交流……”他嘀嘀咕咕。

“你在说什么呀,赛普提默斯?”蕾西娅惊恐不安地问,因为他又在自言自语。

她让艾格尼斯去叫霍姆斯大夫。她丈夫发疯了,她说。他几乎连她都不认得了。

“你这个畜生!你这个畜生!”赛普提默斯叫着,看着人性,也就是霍姆斯大夫,走进了房间。

“你现在又怎么啦?”霍姆斯大夫以最和蔼的态度说。“说这种没有意义的话,是存心要吓唬你老婆吗?”不过大夫会给他服点什么叫他睡觉的。而如果他们是有钱人,霍姆斯大夫说,嘲讽地四下里望了望这个房间,那不管怎样他们都可以去哈利街的。如果他们不信任他的话,霍姆斯大夫说着,脸色已经不那么好看了。

现在是十二点整,大本钟显示十二点,洪亮的钟声飘荡在伦敦北区的上空,又和别的钟声混合起来,与云彩和烟雾掺和在一起形成一种虚无缥缈的声音,消逝在海鸥的嘶嘶声中——正午的钟声敲响时,克拉丽莎·达洛维把她那条绿裙子放在床上,而沃伦·史密斯夫妇正走在哈利街上。十二点是他们的预约时间。也许,蕾西娅想,那幢前面停着辆灰色汽车的房子就是威廉·布莱德肖爵士的家吧。沉重的声浪消融在空中。

确实是的——是威廉·布莱德肖爵士的汽车,低矮的车身,马力强劲,灰色的面板上镶嵌着他的姓名的缩写的简洁字体,仿佛作为一个科学的教士、一个神灵的助手,就不应该炫耀他那华丽的家族纹章。而且,因为车身是灰色的,为了配合它那冷静又柔和的外观,车子里面装饰有灰色的毛皮和银灰的毛毯,以便让他夫人在等待的时候也能暖暖和和的。因为威廉爵士常常要去六十英里之外,有时甚至要到更远的乡下,去拜访那些富贵的病人,他们是付得起威廉爵士因其正确建议而收取的合理的高昂费用的。他的夫人则膝盖上裹着毯子,在汽车里等上个把小时,背靠在后面,有时想着那些病人,有时则情有可原地想着一堵金墙,就在她等待的分分秒秒间,这堵金墙越垒越高了。这堵金墙在他们之间生长,在一切的世事变迁和忧虑渴望之间(她曾勇敢地承受过这些,他们曾一起为此奋斗过),直到她感觉自己已安稳地置身于一片风平浪静的海面上,在那里只有一阵阵的香风吹拂。她令人尊敬、羡慕、嫉妒,她几乎已经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了,尽管她对自己的肥胖表示遗憾。每周四晚上为专职医生们举办的大型派对;一场临时的义卖即将开幕,还有问候王室,哎呀,和她丈夫待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啦,他的工作越来越忙。一个男孩在伊顿读书,成绩还不错;她还希望有个女儿。不过,她还有许多爱好,比如儿童的福利啦,癫痫患者的术后护理啦,还有摄影,所以在她等她丈夫的时候,如果周围有个教堂,最好是座颓败的教堂,她就会贿赂教堂司事拿钥匙进去拍照,她拍的那些照片几乎和专业摄影师拍的不相上下。

威廉爵士自己也不年轻了。他曾非常努力地工作,完全靠自己的能力获得了这样的职位(他父亲只是个小店主)。他热爱自己的职业,在各类庆典中都是个出色的傀儡,有着一流的演讲口才——等到他被封为爵士时,这所有的因素使他显得脸色庄重,神情疲劳(病人如流水般不断涌来,他的职业所特有的职责与特权又是如此沉重)。他的疲惫神情,加上他的白发,增添了他那卓越的个人风采,也给了他名望(在处理精神疾病方面,这样的名望是最为重要的)。他除了有敏捷的技术,和在诊断上几乎无懈可击的准确性之外,他还有同情心、熟练的技法和对人类灵魂的理解力。他们俩刚一进门,他就明白了(他们是沃伦·史密斯夫妇),他几乎一眼就能看出这个男人,这是个相当严重的病例。这是精神完全崩溃的症状——肉体与精神都彻底崩溃了,每一种症状都显示出那男人已经到了晚期,他仔细考虑了两三分钟(把他们对这人谨慎的轻声提问所做的回答记录在一张粉红的卡片上)。

“霍姆斯大夫给他看病有多久了?”

“六个星期。”

开的方子就是一些溴化剂吗?他说了没什么问题吗?啊,这就对了(这些什么病都看的开业医师!威廉爵士心想。他的一半时间都花在纠正这些人的错误上了。有些错误甚至是无法纠正的)。

“你在战争中有突出表现,对吗?”

病人怀疑地重复了“战争”这个词。

病人将词语的意义与象征联系在一起。是一个严重的病例,必须在卡片上记录下来。

“战争?”病人问道。欧洲大战——是小学</a>生用火药制造出的那场小小的闹剧吗?他在战场上表现得很勇敢吗?他真的记不得了。他失败的原因正在于战争本身。

“是的,他在战争中表现得无比英勇,”蕾西娅自信地对医生说,“他还得到了晋升。”

“在办公室里他们也给了你很高的评价吧?”威廉爵士嗫嚅道,一边瞄了一眼布鲁尔先生写的那封洋洋洒洒满是溢美之词的信。“那么,你没有什么好担忧的,没有经济问题,什么问题也没有,对吧?”

他犯下了令人发指的大罪,人性判处他死刑。

“我曾……我曾经,”他说了起来,“犯了罪……”

“他什么过错也没有。”蕾西娅向医生保证。如果史密斯先生不介意等一下的话,威廉爵士说,他想在隔壁房间和史密斯太太谈两句。她丈夫病得非常严重,威廉爵士说。他有威胁过要自杀吗?

哦,他是说过,她大声说。可他不是真的想那样,她说。当然不是。这只是一个休息的问题,威廉爵士说:休息,休息,再休息,必须长期卧床休息。在乡下有一所很不错的疗养院,她丈夫能够在那里得到悉心照料。我们必须分开吗?她问。我很遗憾,是的。在我们生病的时候,那些我们最在乎的人反而是对我们没有好处的。可他并没有发疯,对吗?威廉爵士说自己从来不会用“发疯”这个字眼,他称之为平衡感的缺失。可她丈夫不喜欢医生,他会拒绝去那个地方的。威廉爵士和颜悦色地向她简单地解释了一下她丈夫的病情。他威胁过要自杀了。没有别的选择。这是个法律问题。他会住在乡下的一所美丽的疗养院里,躺在那里的病床上。那里的护士小姐都很可爱。威廉爵士会每周去看他一次。如果沃伦·史密斯太太确定没有别的问题要问的话——他从不催促他的病人——他们就回她丈夫那儿去吧。她没有更多的问题了——没有问题要问威廉爵士了。

于是,他们回到了赛普提默斯·沃伦·史密斯身旁,这个人类中最崇高的人,他是面对着法官的罪犯,被绑在高处示众的牺牲品,亡命之徒,落水的水手,唱着不朽颂歌的诗人,经历过出生入死的圣人。此时他正坐在天窗下的扶手椅上,两眼凝视着穿着宫廷礼服的布莱德肖夫人的一帧相片,嘴里呢喃着什么美的启示。

“我们已经简单地聊过了。”威廉爵士说。

“他说你病得很重,很重。”蕾西娅大声说。

“我们商量着你该去一家疗养院。”威廉爵士说。

“霍姆斯大夫办的一家疗养院吗?”赛普提默斯讥讽地说。

这家伙给我的印象真是讨厌。因为在威廉爵士身上,他父亲是个做生意的,有一种对出身及衣着的本能的崇敬,衣衫褴褛的人会使他不快。而且,还有个更深的原因,那就是威廉爵士从没有时间看书,因此他对于那些走进他诊所的有教养之人有一种藏而不露的嫉恨,他们会暗示他并非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尽管这一职业要求最高的技能与不懈的努力。

“是我开的一家疗养院,沃伦·史密斯先生,”他说,“在那里我们会教你如何放松的。”

最后只剩下一件事了。

威廉爵士非常确信,等到沃伦·史密斯先生康复后,他会成为一个全世界最没有可能会去威胁自己妻子的人。不过他曾经扬言要自杀。

“我们谁都有过绝望的时候嘛。”威廉爵士说。

一旦你失足跌倒,赛普提默斯对自己重复说,人性就会将你俘虏。霍姆斯和布莱德肖将你俘虏了。他们会去搜遍沙漠,他们会尖叫着冲入荒野,他们会使用拉肢刑架和拇指夹。人性是残酷的。

“他有时候会表现冲动吗?”威廉爵士问着,把一支铅笔放在了粉红的卡片上。

那是我自己的事,赛普提默斯说。

“没有人只为自己活着。”威廉爵士说着,一边朝妻子穿着宫廷礼服的照片望了一眼。

“而且,你未来还有光辉的前程呢。”威廉爵士说。桌子上放着布鲁尔先生的那封信。“你的前途无量哦。”

可如果他坦白呢?如果他把一切都和盘托出呢?这些刽子手们,他们会放过他吗?

“我……我……”赛普提默斯结结巴巴。

可他的罪名是什么呢?他记不得了。

“什么?”威廉爵士鼓励他说下去(可时间已经不早了)。

爱,树木,罪恶并不存在——他带来了什么信息呢?

他记不得了。

“我……我……”赛普提默斯支支吾吾。

“尽量少想你自己。”威廉爵士和气地说。真的,他这样的人可不适合四处溜达。

你们还有什么想要问我吗?威廉爵士说,会把一切都安排妥当的(他低声对蕾西娅说),他会在今晚五六点钟通知她的,他低声说。

“相信我,一切都交给我好了,”他说着,把他们打发走了。

蕾西娅这辈子从没感到过如此痛苦,从没!她恳求别人帮帮她,但却遭到了遗弃!他使他们的希望落了空!威廉·布莱德肖爵士不是一个好人。

在他们走出诊所来到大街上时,赛普提默斯说道,单单保养他这辆汽车就会要老大一笔开销呢。

她紧紧扶着他的胳膊。他们就这样被人家打发了。

可她还能指望什么呢?

威廉爵士已经给了病人三刻钟的时间。如果在这门精确的科学中,毕竟,我们对其中的奥秘一无所知呀——神经系统,人类的大脑——一个医生丢失了他的平衡感,那么作为一个医生他就失败了。我们必须拥有健康,而健康正是平衡。因此,当一个病人走进你的诊所,并宣称自己就是基督(一个很常见的错觉),带来了一个信息,他们大都这么说的,而且威胁着,他们常常这样做,说要自杀,你就必须调动起平衡感了:你得命令他们上床休息,独自静养,安静、放松,彻底地休息,不见朋友,不看书,不通消息。静养六个月,直到入院时体重只有一百零六磅的人变为出院时的一百六十八磅。

平衡,神圣的平衡,这个威廉爵士的女神,是在他巡视病房、垂钓鲑鱼,及布莱德肖夫人在哈利街产下儿子的时候获得的一种观念。布莱德肖夫人自己也喜欢钓鱼,而且她的摄影技术和专业人士简直不相上下。崇拜平衡的威廉爵士,不仅自己事业繁荣,而且也使得英国繁荣起来。他把女疯子隔离起来,禁止她们生育;他处罚绝望的人,使这些不合时宜者无法传播他们的观点,直到他们也获得他的平衡感——如果他们是男的,就属于他,而如果她们是女的,那就属于布莱德肖夫人(她刺绣、编织,每周有四个晚上陪儿子一起过)。这样不仅他的同事尊敬他,下属害怕他,就连病人的亲戚朋友也都深深地感激他,因为他坚持说这些善于预言的男女基督们,他们能预言世界末日或上帝的降临,应该躺在床上喝牛奶,威廉爵士就是这么命令的。威廉爵士以他治疗这类病例三十多年的经验,再加上他始终正确的直觉,判断出这种感觉就是疯狂。实际上,是他的平衡感替他做出的判断。

但平衡感有个姐妹,很少微笑,更加严厉,是个女神,即使现在也依旧致力于——在印度的炎热与黄沙中,在非洲的泥泞与沼泽中,在伦敦的贫民窟中,总之,只要是恶劣的气候和狡猾的魔鬼会引诱人们去背离真正信仰的地方,也就是她的真正信仰——冲破神殿,打碎偶像,并以她自己的严厉外表来取而代之。皈依就是她的名字,她凌驾在弱者的意志之上,她喜欢惹人注目、强加于人,欣赏刻在大众脸上的她自己的面容。在海德公园一角,她站在一只木桶上面讲道;裹着白衣,伪装成一个宣扬手足之情的人,如做着忏悔般地在工厂和国会里活动;提供帮助,但也觊觎权力;粗暴地打击那些持不同意见者、心怀不满者;把她的祝福送给那些抬头仰望着她的人,这些驯顺的人在她的眼睛里找到了光明。这位女神(蕾西娅·沃伦·史密斯猜出来了)在威廉爵士的心中也占有一个位置,尽管是隐秘的,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在一种似是而非的伪装之下,以某种脆弱的名义:爱、职责、自我牺牲。他该怎么办呢——筹措资金、宣传改革、创办医院,这些都是多么累人的活呀!但是皈依,这个吹毛求疵的女神,比起砖瓦来,她更爱鲜血,而且以最微妙的方式享受着人类的意志。比如,布莱德肖夫人。十五年前她就已经屈服了。你根本找不出任何理由:没有吵闹,也没有呵斥,只有缓慢地下沉,沉入水中,直到她的意志转变为他的。她的微笑很甜美,她的屈服很迅速。哈利街的晚餐,有八九道菜,要招待十到十五个专业人士,总是办得从容不迫、礼数周全。只是在那天晚上,一丁点细微的疲倦,也或者是不安,紧张的抽搐、哆嗦、困惑、支支吾吾,表示出——要相信这一点实在是痛苦——这位可怜的女士在说谎。很久以前,她曾有过自由自在地钓鲑鱼的经历,而现在,为了及时满足她丈夫对支配和权力的狂热追求,这种欲望会使他的眼睛油光发亮,她麻木,挤退、修理、消灭了自我,退缩在后,偷偷张望。因此她弄不明白是什么造成了那天晚上的不愉快,还弄得大家都头昏脑涨的(很可能是因为那些专业性太强的话题,也或者是要做一个了不起的医生所导致的疲惫,因为他的生活,照布莱德肖夫人的说法,“是属于他的病人的,而不是他自己的”)。所以,当十点钟的钟声敲响,客人们终于可以呼吸到哈利大街上的新鲜空气时,真感到如释重负。然而,这种安慰,他的病人们是无福消受的。

在灰色的诊所里,墙上挂着相片,四周摆放着昂贵的家具,在磨砂玻璃的天窗下,病人们了解了自己的罪行有多么严重。他们蜷缩在扶手椅里,看着他为了他们的利益,挥舞着手臂做出一系列古怪的动作。他突然伸出手去,又猛地收回来放到屁股上,为了证明(如果病人们冥顽不灵的话)威廉爵士能够控制自己的举止,而病人们不行。于是,有些弱者崩溃了,哭了起来,向他投降;而另一些人,天知道受了什么疯狂的极度刺激,竟当众辱骂起来,骂威廉爵士是个该死的骗子;还有更为不敬的,竟然质问起生命本身来。人为什么要活着?他们问道。威廉爵士答复说因为生命是美好的。对于布莱德肖夫人来说那是当然的,因为她那戴着鸵鸟毛装饰的相片就挂在壁炉架上,还因为他的收入,每年差不多有一万两千镑呢。可对于我们,他们抗议说,生活可没有那么慷慨大方。威廉爵士默认了他们的说法。他们是一群缺乏平衡感的人呀。也许,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上帝呢,他耸了耸肩。总之,活着还是不活,难道不是我们自己的事吗?可他们在这一点上恰恰弄错了。威廉爵士有个朋友在萨里,他们在那里教授一门艺术,威廉爵士坦言那是一门复杂的艺术——教你如何获得平衡感的艺术。此外,还有家人间的亲情,荣誉,勇气,以及辉煌的事业。所有这一切都是威廉爵士坚决拥护的。如果这些都没能取得成功,那么他将不得不依赖于警察和社会的公正力量,他非常平静地说,这些力量会在萨里把那些主要由于出身卑微而引起的反社会冲动处理好,使其得到控制。然后,那位女神就会从她的藏身处悄悄地溜出来,登上她的宝座,她的欲望便是镇压住抵抗,将她的形象永不磨灭地树立在他人的神殿里。于是,这些赤身露体的、无力自卫的、筋疲力尽的、无依无靠的人,便只得接受了威廉爵士那钢铁般的意志。他猛扑过去,他狼吞虎咽,他把这些人统统关起来。正是这种决心与人道的组合,使得那些牺牲品的家属们还对威廉爵士感激涕零呢。

可是,沿着哈利街走去的蕾西娅·沃伦·史密斯却大声地喊出,她不喜欢那个家伙。

哈利街的时钟在一点点地蚕食着这个六月里的一天,将它切碎捣烂,将它细细分割,仿佛在劝诱着服从,维护着权威,并异口同声地指出平衡感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直到浩荡的钟声越行越远,只剩下牛津街上一家店铺门口高悬着的一口广告钟,还在那里温和又亲切地报时,好像里格比和朗兹商店很乐于为大家提供免费的信息,告诉大家现在是下午的一点半。

抬头望去,只见店名里的每一个字母都代表着某个时辰。人们下意识地感谢里格比和朗兹商店能够把格林尼治标准时间告诉大家,而这份感谢(休·惠特布莱德在橱窗前流连,他如此想道)自然会引发人们日后去购买这家商店里的鞋袜。他这么琢磨着。他习惯如此。他想得并不深。他的思想如蜻蜓点水,一忽儿学陈腐的古文,一忽儿又搞当代语言,还马不停蹄地憧憬君士坦丁堡、巴黎、罗马的生活,以前还热衷过骑马、打猎、网球。有个家伙戏弄他说:现在他穿着长丝袜和短裤在白金汉宫做警卫,只有天知道他在守护着什么宝藏。不过,他干起这差使来确实很有效率。他已经为英国的上流社会服务了五十五个年头。他还认识好几任首相呢。据说他跟他们的交情还很深。如果说他确实没有参与过任何重大的时事,也从未身居过要职,那至少有一两次微不足道的改革还是应该归功于他的:改善收容所的居住条件是一件,保护诺福克郡的猫头鹰是另一件,女佣人们也有理由要感谢他。此外,他还多次给《泰晤士报》写信,要求人们捐助善款,呼吁公众保护环境、保护动物、清除垃圾、控制吸烟、禁止公园里的堕落行为,他还在信末署上真名,人们为此对他肃然起敬。

此时,一点半的钟声渐渐消逝,他在橱窗前稍作逗留,以挑剔又庄重的目光注视着鞋袜,显示出一副气宇轩昂的派头。他的人格无懈可击,他的生活富裕充实,他高高在上俯瞰着卑微的人间,而他的衣着也正符合他那高贵的身份。但他也意识到他的地位、财富和健康所需承担的职责,因此即使是在并非绝对必要的场合,他也会表现得拘泥小节,礼数周全得简直无微不至,古雅的礼节使他的举止显得风度翩翩,这是值得人们去效仿去记住的。比如说,他和布鲁顿女士共进午餐时,他已经和她交往有二十年了,但从来也不会忘记带上一束康乃馨去双手奉上,并向布鲁顿女士的秘书布拉希小姐问好,同时还会顺带问候她那位在南非的兄弟。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布拉希小姐总是非常讨厌他的这种献殷勤,尽管在她身上几乎找不出一丁点的女性魅力。于是她草草地回答他:“谢谢你,他在南非过得很好。”而事实是,过去的六年里她兄弟一直都住在朴次茅斯,生活得还相当窘迫。

至于布鲁顿女士本人嘛,她更为欣赏理查德·达洛维,他是紧跟在惠特布莱德后头来到的。实际上,他们在门口就碰上了。

布鲁顿女士当然更欣赏理查德·达洛维啰。他的素质要比惠特布莱德好许多呢。然而,她也不会允许他们随意贬低她那位可怜的、亲爱的休。她永远都不会忘记他的善良——他真的是一位心地善良的大好人——她记不清自己是在什么具体的情况下感受到这一点的。但他确实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大好人。不管怎么说,两个男人间的区别也没什么重要的。她从来也不觉得像克拉丽莎·达洛维那样对别人品头论足有什么意思——她总喜欢把别人解剖得体无完肤,然后再缝合起来。至少在你到了六十二岁这把年纪时,不会觉得这么做有什么意思的。她接过休的康乃馨,棱角分明的脸上露出阴沉的笑容。没有别的客人了,她说。她是编了个借口把他们骗过来的,为了让他们帮她解决一个难题……

“不过,咱们还是先吃饭吧。”她说。

于是,一队罩着围裙、戴着白帽的女仆悄无声息地接踵而来,她们在转门间优雅地来回穿梭,她们并非必不可少,但对于帮衬起梅费尔区的主妇们在下午一点半到两点间设下一场神秘而豪华的骗局来说,她们各个都身手不凡。你瞧,在弹指间,穿梭的人流不见了,一种意味深长的、如梦似幻的氛围冉冉升起,首先呈上的是一盘盘美味佳肴——你分文不花就能享用哦。接着,餐桌上自动地摆满了玻璃杯和银餐具、小巧的垫子、印着鲜红的水果图案的碟子、涂了一层奶油的棕色的比目鱼</a>片,汤盘里漂浮着鸡块。炉火熊熊,五彩缤纷,非一般家庭里所能见。美酒加咖啡(一样不用花钱),使客人们迷离的目光中浮现出愉悦的幻景,微微有些迷醉,在这样的目光中,生活仿佛变幻为一出神秘的音乐剧。此时,炙热的目光惬意地凝视着嫣红的康乃馨,美极了,那鲜花被布鲁顿女士搁在盘子边上(她的动作总显得不太自然)。此时的休·惠特布莱德,感受到了自己与整个宇宙的和谐相处,同时也对自己的地位更增添了十足的信心,因此他放下刀叉,说道:

“要是用花衬着您的蕾丝边不是会更可爱吗?”

布拉希小姐对这个亲昵的说法极度反感。她认为他是个缺德少教的混账东西。她的想法不禁使布鲁顿女士开怀大笑起来。

布鲁顿女士拿起康乃馨,颇为僵硬地握在手里,其神态与挂在她背后的画像上拿着一幅卷轴的将军几乎如出一辙。她傻傻地看着花,一动也不动。此刻的她究竟像谁呢,是将军的曾孙女吗?想必是玄孙女吧?理查德·达洛维暗自寻思。罗德里克爵士,迈尔斯爵士,塔尔博特爵士——还真是像呢。这个家族的特征都保留在了女性身上,真是奇迹。她本人就具有当龙骑兵首领的素质。而理查德会很乐意在她手下效力的,他对她的敬意是至高无上的。他对于那些出身名门、血统高贵的老妇人怀着罗曼蒂克的想法,而且由于他性情温和,总喜欢带几个他认识的急性子的年轻人来和她共进午餐,好像她那种类型的人就是由性情温和且热衷于喝午茶的人培养出来的!他熟悉她的家乡。他熟悉她的家人。他知道她庄园里有一棵葡萄树,如今依然能结果,据说洛夫莱斯或赫里克——尽管她本人这辈子从未读过一行诗,但这传说还是流传了下来——曾在这棵树下乘过凉。最好等一下再向他们提出那个使她烦恼的问题吧(是否要向公众呼吁,该如何措辞之类),最好等到他们喝完咖啡再说,布鲁顿女士想道。接着,她又把那束康乃馨放回到盘子边上。

“克拉丽莎好吗?”她突兀地问。

克拉丽莎总是说布鲁顿女士不喜欢她。确实,大家都知道布鲁顿女士对政治比对人更感兴趣。她说话像个男子汉,曾在80年代的一桩臭名昭著的阴谋中插了一手,这件事至今在一些回忆录里还常有提及。她的客厅里肯定有个暗室,里面还有张桌子,上面放着一张将军塔尔博特·摩尔爵士的照片,将军如今已过世,他曾在那里当着布鲁顿女士的面起草了一份电报(在80年代的某个夜晚),电报的内容她是知晓的,也许还帮他出了点主意,那份电报是命令英国部队在某个历史性的时刻进军的(她保存了那支笔,并公开了那件事)。因此,在她唐突地问了一句“克拉丽莎好吗”之时,男人们很难使他们的妻子相信她会对女人感兴趣,毕竟,无论他们对布鲁顿女士多么忠心耿耿,他们自己都在偷偷地怀疑呢。女人们常常坏了丈夫的好事,不许他们去海外就职,议会开到一半却不得不带她们去海滨疗养,因为她们突然患上了流感。然而,女人们还是能够准确地把握住她那句“克拉丽莎好吗”的意义,它是来自一个祝福者、一个几乎沉默寡言的伴侣的信号,她所说的(一辈子里也许有那么五六次)代表她尊重那种女性间的友谊,它是款待男性的午餐会上的一股潜流,它把布鲁顿女士和达洛维夫人以奇特的方式联系在了一起,虽说这两人很少见面,而且见面时总显得冷冰冰的,有时甚至还表现出敌意。

“我今天早上在公园里碰到了克拉丽莎。”休·惠特布莱德说着,一面把脑袋埋在了汤盘里。他是急于要小小地表扬一下自己,因为只要他到伦敦来,他就会立刻碰上什么人的。不过他真是个贪吃的人,是她遇见过的最最贪吃的人,米莉·布拉希想道,她对男性的判断具有不可动摇的公正性,而且她的感情持久专一,尤其是对女性,尽管她本人的身材坑坑洼洼、有棱有角,像块搓板,完全缺乏女性的柔美。

“你们知道谁来伦敦了吗?”布鲁顿女士突然想起来,“是我们的老朋友,彼德·沃尔什。”

他们都笑了起来。彼德·沃尔什!达洛维先生是真的很开心,米莉·布拉希想,而惠特布莱德先生只关心他的鸡块。

彼德·沃尔什!他们仨,布鲁顿女士,休·惠特布莱德,还有理查德·达洛维,都想起了同一件事——彼德那时候是怎样痴情地坠入了爱河,然后遭到拒绝,去了印度,遭受打击,陷入窘境。理查德·达洛维竟然也非常喜欢这个亲爱的老家伙。米莉·布拉希从他棕色眼睛的深处看出来了,他在迟疑,权衡。她觉得观察他很有趣,达洛维先生总是让她觉得有趣,此时他在想什么呢,她思忖着,他是怎么看彼德·沃尔什的呢?

这个彼德·沃尔什曾经爱过克拉丽莎。达洛维吃完午饭会直接回去找克拉丽莎的,他会告诉她,用尽甜言蜜语告诉她,他有多么多么爱她。是啊,他一定会这么说的。

米莉·布拉希几乎爱上了这样寂静的时刻,而达洛维先生又总是如此可靠,是个不折不扣的绅士。现在,到了四十岁的年龄,只要布鲁顿女士点点头,或者突然回一回头,米莉·布拉希都会立刻收到信号,无论她正处于怎样一种超然的出神状态,生活都无法欺骗她那出污泥而不染的灵魂,因为生活从没给过她任何哪怕只有一点点价值的东西:没有美丽的鬈发,没有迷人的微笑、嘴唇、面颊和鼻子,什么也没有。布鲁顿女士只要点一下头,她就会立刻指示帕金斯快点上咖啡。

“是的,彼德·沃尔什回来了。”布鲁顿女士说。这似乎使大家都觉得有那么一点骄傲。他回来了,历经了磨难,遭遇了失败,回到了他们的安全港湾。但要帮助他,他们沉思着,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的性格上有缺陷。休·惠特布莱德说我们当然可以在某某某面前提到他的名字。一想到他要给政府机关的头头脑脑们写信,写什么“我的老朋友,彼德·沃尔什”之类,他就会百分百地皱起眉头,露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可这也无济于事——从长远角度来说,一切的努力都无济于事,因为彼德的性格有缺陷。

“和什么女人惹了麻烦。”布鲁顿女士说。他们都猜到了,问题总是出在这个方面。

“不管怎么说,”布鲁顿女士急于摆脱这个话题,说道,“我们应该听彼德亲口告诉我们整个事情。”

(咖啡迟迟没有上。)

“地址呢?”休·惠特布莱德嘟哝道。这立刻在整日围着布鲁顿女士效劳的灰色潮水中激起了一阵涟漪,这些仆人们代她收信,代她拒客,将她裹在一层极细的薄膜中,以抵抗人世的风风雨雨,以缓解人间的纷纷扰扰,在布鲁克街的这幢房子里铺上了一张细网,已经为布鲁顿女士服务了三十年的花白头发的帕金斯,把一切都在这张网里归置得井井有条,以便在需要时能立刻拿取。此时,这位老仆把地址写了下来,把它递给了惠特布莱德先生,他拿出袖珍笔记簿,扬了扬眉,把它夹在最重要的文件中,说他会让伊芙林去请彼德来吃午饭的。

(仆人们在等着惠特布莱德先生用完餐好上咖啡。)

休吃得太慢了,布鲁顿女士想。他发福了,她看得出来。理查德总是能把身体保持在最佳状态。她等得不耐烦了,她的整个身心都在断然地、无疑地、强势地把所有那些不值一提的琐事驱逐出去(彼德·沃尔什和他的事情),从而只关注那唯一的计划,这个计划不仅得到了她的关注,而且是一个监督她灵魂的细胞,是她身上最为本质的部分,没有了它,米利森特·布鲁顿就不成其为米利森特·布鲁顿了。这计划就是让那些出身良好的男女青年移民去加拿大,并帮助他们获得远大前程。她夸夸其谈了。她也许是失去了平衡感。在别人看来,移民并非是什么显而易见的救赎之道,也不能代表什么崇高的理想。对他们而言(对休、理查德,甚至对忠诚的布拉希小姐而言),移民并不能使封闭的自我获得释放,而这个强壮勇猛、营养良好、出身名门、直率冲动、感情外露、缺乏反省能力的女人(她爽朗而单纯——为什么不能全世界都是爽朗而单纯的人呢?她自问)觉得自我在她的内心里冉冉升起,青春一旦老去,自我就必须投入什么目标——也许是移民,也许是解放。无论是什么,她的灵魂都会分泌出每日的精华将这个目标围绕,使它势必成为一种晶莹剔透、光辉灿烂的东西,一半是明镜,一半是宝石,此时,它小心地躲藏着,以防被人耻笑,彼时,它又自豪地展示在世人的面前。简单说来,移民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布鲁顿女士本人。

可她必须写信。给《泰晤士报》写一封信,她常对布拉希小姐这么说,要比组织一支远征南非的队伍还要费劲(在战时,她确实组织过)。在经过一上午写完了撕、撕完了写的苦斗之后,她常常会有一种身为女性的无用之感,这样的感觉她从未在别的场合体会过,随后她会满心佩服地想起休·惠特布莱德,因为他拥有——没人会怀疑这一点——给《泰晤士报》写信的才华。

一个和她天赋全然不同的人,把握语言的能力如此之强,措辞能写得投编辑所好,有那种你不能简单地称之为贪欲的热情。布鲁顿女士常常保留对男人的评价,那是为了对他们能够和宇宙的神秘法则和谐相处表示敬意,没有一个女人能做到这一点。他们知道如何写文章,也明白别人话里的意思。因此,如果理查德帮她出点子,休帮她写信,她相信一定能成的。于是,她让休吃完他的蛋奶酥,还问候可怜的伊芙林,直等到他们抽烟的时候,她方才开口说道:

“米莉,你去把信纸拿来好吗?”

布拉希小姐走了出去,然后又回来了,把信纸放在桌子上。休拿出了他的水笔,他那支银色的水笔,已经用了二十年,他说着,旋开了笔帽。它依然完好无损,他曾给制造商看过,他们说,为什么一定会磨损呢,没有道理呀。反正要归功于休,还要归功于他用这支笔表达出来的感情(理查德·达洛维这么觉得)。休小心翼翼地开始写起大写字母,还在空白处画上花环装饰,布鲁顿女士脑子里的那一团乱麻就这样被绝妙地梳理了一番,直梳理到文字干净、语法正确,布鲁顿女士看着这了不起的变化,心想《泰晤士报》的编辑大人一定会满意的。休写得很慢。休很固执。理查德说人就该冒冒险。休提议为了顾及别人的感受而做些修改,理查德不以为然,休相当严肃地指出“必须要考虑别人的感受”,同时念了起来:“因此,我们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在我们不断递增的人口中,青年的数量是过剩的……我们对死者应尽的责任是……”,理查德认为这些都是华而不实的废话,不过放在这里当然也没什么坏处。休继续打草稿,将那些表现最为崇高的感情的词语按照字母顺序记下来,一面掸落背心上的烟灰,不时把他们取得的进展总结一下,直到最后,他读出了这封信的草稿,布鲁顿女士很肯定地认为这是一篇杰作。她的本意真的像他念给她听的那样吗?

休不能保证编辑会把这封信登出来,但他会在午餐会上跟某个要人谈一下的。

布鲁顿女士听他这么一说,她这人几乎从来也没什么优雅的举止,竟然把休带来的康乃馨全部塞进了胸口,张开两只臂膀,还冲他大叫,“我的首相大人!”她不知道如果没有了他俩该如何是好。他们起身。理查德·达洛维像往常一样溜达着去看一看将军的肖像画,因为他计划着,只要他稍有空闲,他就要为布鲁顿女士写一部家族史。

米利森特·布鲁顿也为她的家族感到无比自豪。不过他们可以等,他们可以等一下的,她看着肖像说道,意思是说她的家族,世代都出文官武将,海军上将,都是实干家,都已尽了职责,而理查德的 人们正在吃饭呢。

人们坐在围绕在放着花瓶的小桌前,有的穿着礼服,有的穿着便服,披巾和提包摆在身旁,摆出一副故作镇定的样子,其实他们还不习惯一顿晚饭上来那么多道菜,然而,他们自信付得起这顿饭钱;同时,他们因一整天都在伦敦观光购物而觉得疲惫;还有他们那天生的好奇心,因为这个戴着玳瑁边眼镜、相貌堂堂的绅士进来时,他们都回头望着他;还有他们那善良的天性,因为他们都乐意为别人提供一些小小的帮助,诸如给别人一张时刻表啦,告诉别人什么有用的信息啦;还有他们的欲望,在他们的心里搏动着,悄悄地牵引着他们,无论如何都要建立起某种联系,哪怕只是出生地(比如说,利物浦)相同,或者认识某个共同的朋友也好呀。他们偷眼瞄着别人,保持古怪的沉默,然后又突然融入到家庭成员间的玩笑中,从而与旁人保持开距离。就在他们坐在那里吃晚饭时,沃尔什先生走了进来,在窗帘旁边的一张小桌子前坐了下来。

他没有说什么,因为孤零零一个人,他只得跟侍者搭话。他看着菜单的神情,食指指向一种特别的葡萄酒,在桌子前拉直裤线,严肃地自言自语,而不是贪婪地狼吞虎咽——所有这一切赢得了别人的尊重,不过,这份尊重,在晚饭的大部分时间里并没有表现出来,直到临近尾声时,沃尔什先生说了句“来点巴特莱特梨吧”,这句话在莫里斯一家人的餐桌上炸响了。他怎么能说得那么温和又坚定,说得像是个在公正的基础上行使着自己权利的立法人,不论是小查尔斯·莫里斯还是老查尔斯,不论是伊莱恩小姐还是莫里斯太太都不知道。不过当他独自坐在桌边说出“巴特莱特梨”时,他们感觉他是在要求他的合法权利,是在召唤着他们的支持,仿佛他是某项事业的捍卫者,而那事业也立刻成为了他们自己的事业,于是他们用同情的目光打量着他。随后他们又一起去了吸烟室,而此时他们之间的交谈已是不可避免的事了。

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深刻的话题——无非是讲讲伦敦的人口密集啦,三十年来发生的巨变啦,莫里斯先生更喜欢利物浦,莫里斯太太去看了威斯敏斯特花展,还有,他们全家都见到了威尔士王子,等等。然而,彼德·沃尔什觉得,世界上没有哪个家庭能和莫里斯一家相比,哪儿也没有。而他们一家相互间的关系也很完美,他们对上流社会全不在意,他们的喜好不受他人的影响,伊莱恩正在学习管理家族企业,她儿子获得了利兹大学的奖学金,老夫人(和他年龄差不多)在家里还另有三个孩子。他们有两辆汽车,但莫里斯先生依旧在礼拜天修自己的鞋,太绝了,实在太绝了,彼德·沃尔什觉得,手里拿着酒杯,身体在毛茸茸的椅子和烟灰缸之间前后摇摆,对自己非常满意,因为莫里斯一家都喜欢他嘛。没错儿,他们喜欢一个会说什么“巴特莱特梨”的男人。他们喜欢他,他这么觉得。

他要去参加克拉丽莎的派对(莫里斯一家告辞了,但他们还会再见面的)。他要去参加克拉丽莎的派对,因为他想去问问理查德:他们将对印度采取怎样的政策——这帮保守的傻瓜。眼下伦敦会有些什么表演呢?有什么音乐会呢……哦,对了,都是些飞短流长罢了。

因为这就是我们灵魂的真相,他想道,我们的自我,如居住在深海中的鱼儿,在昏晦中前进,在连绵的大海藻间闯出一条路来,穿过阳光闪烁的海域,不停地前进,直到进入一个阴沉、寒凉、深邃、神秘的境地。突然之间,鱼儿又蹿出海面,在微风吹皱的浪尖上嬉戏。也就是说,我们有一种积极的需求,我们需要互相挤擦着过活,我们需要点燃自己的激情,我们需要八卦新闻。政府有什么打算呢——理查德·达洛维一定知道——政府准备拿印度怎么办?

这是个极其炎热的夜晚,报童背着用巨大的红色字体写着“热浪来袭”的布告牌走过,旅馆台阶上摆好了几张藤椅,绅士们悠然自得地坐在那里吸烟喝酒。彼德·沃尔什也坐在那儿。你也许会想象白昼,伦敦的白昼,就这么开始了。就像一个脱去了花裙子和白围兜,准备用蓝色的衣装和珍珠项链来装扮自己的女人,白昼已发生变化,褪去了光华,戴上了薄薄的面纱,就此进入了黄昏,发出一声快乐的叹息,宛如女人将衬裙丢在地上时发出的声音,弃绝了尘埃、暑热和色彩。车流稀疏了,汽车,取代了隆隆的货车,叮当作响,疾驶而过。在广场的四处,在茂盛的树木间,竖着明亮的路灯。我退场了,黄昏似乎在这么说着,在旅馆、公寓和成排的商店或方或圆或凸或尖的房顶上;暮色渐渐苍白、褪色,我要隐退了,她这么说着,我要走了。但伦敦就是不答应,硬是将一把刺刀伸向天空,绑住她,强迫她留下来加入这夜的狂欢。

自从彼德·沃尔什上次回英国以来,威利特先生的伟大革命——夏令时,就已经开始了。延长的黄昏对他是桩新鲜事。还相当振奋人心呢。小伙子们拿着公文箱走过去,因获得了自由而欣喜若狂,还傻乎乎地觉得骄傲,为能走在这条著名的人行道上而感到无比快乐,也许是庸俗,是华而不实的虚荣心,如果你想那么说也行,但那欢天喜地的心情,依然在他们的脸上映出了红晕。他们穿得也很考究,淡红的长袜和挺括的皮鞋。他们现在要去电影院消遣两个小时。黄中透蓝的暮色使他们的轮廓分明起来,也使他们显得更为优雅。暮色把广场上的树叶映得一片苍黄青灰——它们看上去仿佛是浸在海水中一般——一座沉没在海底的城市里的树叶。这样的美令他惊骇,也令他鼓舞,因为那些从印度回来的英国人会心安理得地坐在东方俱乐部里(他认识不少这样的人),怒气冲冲地总结着世界的腐败,而他还在这里,还和以前一样年轻。尽管如此,他依然嫉妒年轻人的夏日时光以及别的一切,还从一个姑娘的话语中,从一个女仆的笑声中——这些都是你无法掌握的无形之物——怀疑起在青年时代里觉得不可动摇地堆积起来的那座金字塔型的社会发生了变化。它曾经压在他们的头顶上,把他们压垮,尤其是女性,就像克拉丽莎的海伦娜姑妈的花,她在晚饭后常常坐在台灯下,把它们夹在灰色吸墨纸之间,上面再压上一本利特雷词典。她现在已经过世了。他从克拉丽莎那里听说,她一只眼睛失明了。似乎很合适——简直是大自然的一大杰作——那个老帕里小姐居然会有个玻璃球眼珠。她会像在风雪中紧紧攀住树枝的一只鸟儿那般死去的。她属于另一个世纪,但她是如此完美,如此统一,她永远都会站立在地平线上,如石头一般洁白刚毅,如一座灯塔,在这个充满危险的、无比漫长的旅途上,在这个没有尽头的(他掏出一枚铜板买了份报纸,看一看萨里和约克郡的板球赛——他已经千百万次掏出过铜板了。萨里又一次出局了)——在这个没有尽头的生活中,标志出一段已然逝去的往昔。但板球不仅仅是一种体育运动。板球是很重要的。他总忍不住想看看板球赛的消息。他先看看报纸付印时临时插进去的最新比分,然后再看天气到底有多热,然后再看一桩谋杀案的报道。同一件事做了千百万次会使这事变得意义丰富,尽管也可以说会使之黯然乏味。过去变得丰富,还积累下经验,曾经在乎过那么一两个人,于是具有了年轻人缺乏的力量,化复杂为简单,做自己想做的,不在乎别人的风言风语,凡事不抱太大期望(他把报纸留在桌上跑掉了),不过他也并非完全如此(他去拿自己的帽子和大衣),至少今晚不是,因为他此刻正准备去参加派对,在他这样的年龄,还满怀期待地以为会有什么事情即将发生在自己身上。但会发生什么呢?

总之,是美感。不是眼睛里生涩的美,也不是简单纯粹的美——从贝德福德街到拉塞尔广场。当然,这一段路笔直而空阔,有对称的走廊,但也有灯火闪耀的窗户,一架钢琴,一架放着音乐的唱机。你会感觉到人们在偷偷地寻欢作乐,但时不时也会显露出来,透过拉开帷幔的窗户,窗门打开着,你可以看见一群人围桌而坐,年轻人在翩翩起舞,男人和女人在交谈,女仆懒散地看着窗外(那是她们表示工作已经完成的奇特方式)。长袜晾在顶层壁架上,一只鹦鹉,几株花草。引人入胜,神秘莫测,无限广阔,是这样的生活。在这个宽阔的广场上,出租车呼啸而过,猛然打弯,情侣们在闲荡,躲在树荫下甜言蜜语、卿卿我我,真是感人,如此静谧,如此专注,人们小心翼翼地、不好意思地从他们身边走过,仿佛在出席某种神圣的仪式,任何打搅都是一种亵渎的行为。这真有意思。他继续前行,走入一个灯火辉煌的世界。

微风吹开了他的轻便大衣,他走起路来有一种无法形容的特质,身子微微前倾,磕磕绊绊的,手放在背后,眼睛有点像老鹰似的。他摇摇晃晃地穿过伦敦,朝威斯敏斯特走去,一边观察着。

那么,大家都出去吃饭了吗?有个男仆打开了这里的一扇门,出来一位走路大刀阔斧的老妇人,穿着搭襻鞋,头发上插着三根紫色的鸵鸟毛。另外几扇门也打开了,出来几位头戴鲜花、身裹披巾如木乃伊般的女士,还有没戴头饰的女士。在有着装饰立柱的高档住宅区里,女人们头上插着梳子(她们刚才跑上楼去看了下小孩)穿过门前稍稍修饰过的小花园而来;男人们在等着她们,微风吹开了他们的轻大衣,汽车已经发动好了。大家都要出门。大门一扇扇打开了,人们走下台阶出发,于是乎整个伦敦都出动了,人们仿佛在登上停泊在岸边的一只只小船,小船随着波浪颠簸,仿佛整个地方都在摇摆着过狂欢节呢。白厅如一张银箔,弧光灯闪过,如覆上了道道蛛丝,似乎有一群蚊子在围着弧光灯飞舞。天气这么热,大家站在那里交谈。而在这里的威斯敏斯特,有一个退休的法官,披一件白袍,端端正正地坐在家门口,也许还是个英印混血儿呢。

在这儿,有一群吵吵闹闹、叽叽喳喳的女人,喝醉酒的女人;在那儿,只有一个警察,还有朦胧的房屋,巍峨的大厦,穹顶的房子,教堂,国会,河上传来的一艘汽船的呜呜声,一声空洞而神秘的呼号。可这里是她的街道,这条街,是克拉丽莎的居所。出租车沿着街角疾驶,如冲击着桥墩的水流,它们会集在这里,他这么想,是为了要载上人们去参加她的派对,克拉丽莎的派对。

此时,他已招架不住那视觉印象的寒流,眼睛就如同一只满溢的杯子,任凭所有的一切沿着杯子的瓷壁流下,不留任何痕迹。此时,大脑必须保持清醒。身体必须保持紧绷,走进这所房子,这所灯火通明的房子,门大敞着,汽车停在门前,明艳照人的女士们走下车来:灵魂必须鼓起勇气,来应对这一切。他打开那把折刀的刀片。

露西全速冲下楼梯,她刚刚还飞奔着冲进客厅抻平椅套,摆正一把椅子,停顿片刻,觉得无论是谁进来都会赞叹这里多么干净,多么明亮,收拾得多么漂亮,因为他们会看见那些美丽的银器,黄铜的火炉,崭新的椅套,黄色的印花布窗帘。当她查看每一件东西时,突然听见一阵鼎沸的人声,用完晚餐的客人们已经上楼来啦,她必须开溜啦!

首相大人要来了,艾格尼丝说。她听见人们在餐厅里这么说来着,她说,一边拿着一只摆满酒杯的托盘走了进来。有什么关系吗,多一个少一个首相,又有什么关系呢?在晚上的这个时候,对于置身在盘子、炖锅、滤锅、煎锅、鸡肉冻、冰淇淋机、切下来的面包皮、柠檬、大汤盆、布丁盆之间的沃尔克太太来说,真的是没什么关系。无论人们在洗涤房里如何卖力地洗碗刷碟,这些东西似乎依旧堆叠在她的头顶,堆叠在厨房的桌子椅子上,熊熊的炉火哔剥作响,电灯亮得眩目,还必须准备夜宵呢。此时,沃尔克太太全部的感受就是,多一个少一个首相对她来说,真的是一丁点关系都没有。

女士们正在上楼来,露西说。女士们上来了,一个接一个,达洛维夫人走在最后头,几乎一直在往厨房间里传话,“向沃尔克太太表达我的谢意。”整晚上就这么一句话。等到 她的老朋友哈利爵士在那儿呢。

“亲爱的哈利爵士!”她说着,走到这个和蔼的老头身旁,他画糟的画要比圣约翰林画院里任意两个画家的失败作品加在一起都多(他的画作上总是有牛,站在日暮的池塘边饮水,或是取抬起一条前肢、牛角上扬的姿态,来代表“有陌生人来到了近旁”,因为他对牛的姿态颇有些研究——他的所有活动,外出吃饭啦,赌赛马啦,都是靠站在日暮的池塘边饮水的牛来得以实现的)。

“你们笑什么呀?”她问他。因为威利·蒂特科姆和哈利爵士,还有赫伯特·安斯蒂都在大笑。可是,哈利爵士却说,不能告诉克拉丽莎·达洛维(尽管他非常喜欢她,觉得在她那种类型的人中,她可以说是近乎完美,并扬言要给她画像呢)有关音乐会舞台的事。他拿她的派对来取笑她,打趣说这里没有他想喝的白兰地。这个圈子,他说,高出了我的层次。但他喜欢她,尊敬她,尽管她那该死的、难对付的上流礼节使他无法开口要求她坐到自己的大腿上来。此时,一团飘荡的鬼火,一团模糊的磷光,也就是老希尔伯里太太,迎上前来,在哈利爵士的大笑声(他在笑公爵及夫人)中伸出手来。她刚才在房间的另一头听见这笑声,这使她对某个问题似乎更有了确信,有时她一大早起来,但又不想让女仆准备早茶,这个问题就会来打搅她:我们终有一天会死的,那是多么确凿无疑的事啊。

“他们不会把他们的趣事告诉我们的。”克拉丽莎说。

“亲爱的克拉丽莎!”希尔伯里太太喊道。今晚的你呀,她说,看上去跟我第一次看见你母亲时简直一模一样,当时你母亲正戴着灰帽子在花园里漫步呢。

克拉丽莎的眼睛里真的噙满了泪水。她母亲,在花园里漫步!可是,哎呀,她必须要走了。

因为,布莱尔利教授在那里,他是教弥尔顿的,正在和小吉姆·赫顿说话(即使是参加这么一个派对,他也不会系好领带、穿好西装背心、把头发打理得光滑平整的),即使在离这么远的地方,她也可以看出他们是在吵架,她看得出来的。因为布莱尔利教授是只十足的怪鸟。他拥有那么多的学位、荣誉和讲师资格,所以在他遇见那些三流文人时,会立刻觉得这里的空气对他那古怪的性格不利:学识渊博,性格却腼腆,有种缺乏诚意的、冷峻的魅力,势利而又天真。如果他从一位女士蓬乱的头发或一个青年人的皮靴中意识到底层社会的存在,毫无疑问,这个底层社会是由那些热情的叛逆青年组成的,他就会发抖:这个社会里尽是些认为自己是天才的家伙,对于他们,他只得晃晃脑袋、抽抽鼻子——哼!——谦虚的美德呢,想要欣赏弥尔顿,就需要一点古典文学的熏陶。关于弥尔顿,布莱尔利教授(克拉丽莎看得出来)与小吉姆·赫顿(他穿着双红袜子,因为黑的那双还在洗呢)话不投机半句多。于是,她赶忙插进去干预。

她说她爱巴赫的音乐。赫顿也一样。这是他们俩之间的纽带,而赫顿(一个糟糕透顶的诗人)老是觉得达洛维夫人是那些对艺术感兴趣的贵妇人中最了不起的一位。她是那么严肃,多奇怪呀。谈到音乐时,她完全不带个人的感情色彩。她是个相当古板的人。但她的样子又多么迷人呀!她把家里布置得那么好,虽说拿来招待这班教授实在有点浪费。克拉丽莎有点想把他拉走,想让他坐到里间的钢琴前面去。因为他弹出来的简直是仙乐。

“可太吵了!”她说,“太吵了!”

“这是派对成功的标志喔。”教授彬彬有礼地点点头,随即步履轻快地走开了。

“他知道弥尔顿的一切呢。”克拉丽莎说。

“真的吗?”赫顿说,他会在汉普斯特德的每个角落模仿教授的样子:教授谈论弥尔顿,教授谈论谦虚的美德,教授步履轻快地离开。

但是,她必须过去和那一对情侣说两句了,克拉丽莎说,就是盖顿勋爵和南希·布洛。

他们可没有明显地增加派对上的喧闹声。他们肩并肩站在黄窗帘边上,并没有在说话(或者说,即使他们在说话,你也听不见的)。他们很快就会一起躲到别处去的,可无论在哪里,他们从来都没有多少话要说。他们喜欢观察,仅此而已,已然足够。他们看上去非常干净,非常健康,她涂脂抹粉,如杏花盛开,而他则洗漱干净了,眼睛像鸟儿一般尖,所以不会错漏一球,没有任何突击会让他吃惊的。他击球、跳跃,动作精准,反应敏捷。只要他勒紧缰绳,就连赛马的嘴都会发颤呢。他有荣誉感,祖传的纪念碑啦,在老家教堂里飘扬着的家族旗帜啦。他有他的职责——管理佃户。他有母亲和姐妹。他整天都待在洛兹板球场,达洛维夫人走过去的时候,他们在谈论的正是这些内容——打板球呀,看电影呀,堂表亲们这样那样啦。盖顿勋爵真的非常喜欢达洛维夫人。布洛小姐也是。达洛维夫人的风度多迷人啊。

“你们能来真是太好了——太有劲了!”达洛维夫人说道。她喜欢勋爵。她热爱青年人,还有南希,穿着由巴黎最伟大的艺术家设计出来的天价服装,站在那儿,衣服上的绿花边看上去那么服帖,就像是从她的身体里长出来的呢。

“我原本打算开舞会的。”克拉丽莎说。

如今的青年人不会闲聊。他们干吗非要闲聊呢?他们会大呼小叫,会搂搂抱抱,会跳旋转的舞步,会在拂晓时起床,会拿糖果喂小马驹,会亲吻、爱抚他们那可爱的中国犬的鼻子,会浑身湿漉漉地跳进水里游泳。英语这笔巨大的宝藏,它赋予了人们交流感情的力量(在她和彼德年轻的时候,会彻夜争论不休呢),可是,毕竟不是属于当今的年轻人。语言的力量原本可以充实青年人呀。他们会和自己的家人很好地交流,但独自一人时,他们也许就变得相当沉闷了。

“真可惜!”克拉丽莎说,“我原来想办舞会的。”

他们能来实在是好得无以复加了!不过要说跳舞嘛,所有的房间里都已挤满了人!

披着围巾的老海伦娜姑妈在那儿。哎呀,她不能再陪他们了——盖顿勋爵和南希·布洛。她得去招呼老帕里小姐了,那是她的姑妈呀。

因为海伦娜·帕里小姐还没有死,她还活着呢,已经八十出头了。她拄着拐杖,慢慢地爬上了楼梯。她坐在了一张椅子上(是理查德扶她过去的)。了解70年代缅甸的人们都被领来见她了。彼德到哪里去了?他和老姑妈以前是很要好的朋友呢。只要一提到印度,甚至是锡兰,她的眼睛(不过有一只眼珠是玻璃的)就会慢慢深沉起来,变得湛蓝,眼前浮现出来的,不是人物——她对总督、将军、乱党什么的全无温柔的回忆,也不存骄傲的幻想——而是兰花,和一道道山隘,以及60年代里苦力们抬着她穿越荒山野岭的情景,或者是下轿去采兰花(令人啧啧称奇的花,以前从没见过),好让她之后画些水彩画。一个不屈不挠的英国女人,尽管不时会受到战争的干扰,譬如,一颗炸弹在她家门口爆炸,从而打破了她对兰花和自己在60年代里在印度旅行的情景的沉思,使她感觉烦躁不安——不过,彼德走过来了。

“来和海伦娜姑妈谈谈缅甸吧。”克拉丽莎说。

整个晚上,他还没有和克拉丽莎说过一句话呢!

“我们过会儿再谈。”克拉丽莎说着,把他领到了披着白围巾、拄着拐杖的海伦娜姑妈面前。

“这是彼德·沃尔什。”克拉丽莎说。

这句话没能引起她的丝毫反应。

克拉丽莎邀请了她。对她来说,参加派对实在太累人了,这里也太吵了,但克拉丽莎还是邀请了她。所以她来了。他们住在伦敦实在是遗憾——理查德和克拉丽莎。即便是仅仅考虑克拉丽莎的健康,他们也最好住到乡下去。可克拉丽莎总是喜欢社交活动。

“他去过缅甸。”克拉丽莎说。

啊!海伦娜姑妈禁不住回想起查尔斯·达尔文,他曾对她那本有关缅甸兰花的小书做过评论呢。

(克拉丽莎一定要过去和布鲁顿女士聊聊。)

如今,她那本关于缅甸兰花的书,肯定早已被人们遗忘了,但在1870年前它还出了三版呢,老姑妈告诉彼德说。此刻,她想起他来了。他以前在伯尔顿住过(彼德·沃尔什还记得,那晚他和老姑妈一起待在客厅里,后来克拉丽莎招呼他去划船,他连招呼也没和老姑妈打就走人了)。

“理查德非常欣赏您的午餐会。”克拉丽莎对布鲁顿女士说。

“理查德尽力帮助了我,”布鲁顿女士答复说,“他帮我写了一封信。你好吗?”

“哦,好极了!”克拉丽莎说。(布鲁顿女士讨厌这些病恹恹的政客夫人们。)

“彼德·沃尔什在那儿呢!”布鲁顿女士说(因为她从来想不出有什么话好跟克拉丽莎说的,尽管她喜欢克拉丽莎。克拉丽莎有许多优点,但她们俩从来没有共同语言——她和克拉丽莎。如果理查德娶的是一个不那么有魅力的女人,也许会更好些,平凡的女人会在工作上给他更多帮助的。他失去了进内阁的机会)。“彼德·沃尔什过来了!”她说着,随即和这个讨人喜欢的坏家伙握手,他是个非常能干的家伙,本该闯出一番显赫的事业,但没有(总是陷入女人方面的麻烦),当然,还有那个老帕里小姐。了不起的老妇人!

布鲁顿女士站在帕里小姐的椅子旁边,像个幽灵投弹手,穿着一袭黑衣,邀请彼德·沃尔什去参加她的午餐会。她很热情,但没有废话,对印度的花草鸟兽之类全无记忆。当然,她去过印度,曾在三位总督家住过,觉得有些印度平民实在是大好人。但印度的状况——真是惨不忍睹啊!首相刚刚告诉她的(老帕里小姐在披肩里缩成一团,首相说过什么她才不在意呢),而且,布鲁顿女士也很乐意听听彼德·沃尔什的意见,因为他刚从这个问题的核心过来,她会安排桑普森爵士和他见面的,因为那里的状况真的令她彻夜难眠。作为一个士兵的女儿,她觉得那里不仅是愚蠢,简直可说是邪恶。如今她年事已高,没有多大用处了。可她的房子,她的仆人,她的好朋友米莉·布拉什——他还记得吗?——都在那儿等着能派上用场呢——总之,只要他们能派上用场就好。虽然布鲁顿女士从来也不提起英国,但这座男人的岛屿,这片至亲至爱的土地,已经融入了她的血液里(虽然她没读过莎士比亚)。如果天底下有一个女人会戴上头盔拉弓射箭,会指挥军队冲锋陷阵,用不屈不挠的正义感来统治蛮荒一族,最后被埋葬在教堂里平板的盾牌之下,或者被年代久远的某个山坡上的一堆青草掩埋,那女人就一定是米莉森特·布鲁顿。虽说她受到性别的限制,还缺乏严谨的逻辑思维(就连给《泰晤士报》写封信她都觉得力不从心),但她心里总惦记着大英帝国,因为受到了披盔戴甲的女神的感召,她获得了挺拔的身材和干练的作风,所以我们无法想象在她死后肉体会游离到尘世之外,或者以某种虚幻的形式,在大英国旗不再飘扬的国度里独自徘徊。哪怕是到了阴曹地府,要叫她不做英国人——不,不!绝对办不到!

那是布鲁顿女士吗(她过去很熟的那位)?那是两鬓斑白了的彼德·沃尔什吗?罗塞特女士(以前叫萨利·西顿)自问道。那位当然是老帕里小姐啰——她过去住在伯尔顿时,这位老姑妈常对她火冒三丈呢。她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赤身露体在走道上跑的那回事,后来帕里小姐还把她叫去狠狠地训了一顿呢!还有克拉丽莎!哦,克拉丽莎!萨利抓住她的手臂。

克拉丽莎在她们旁边停下来。

“可我这会儿没空啊,”克拉丽莎说,“我过会儿就来,等我哦。”她看着彼德和萨利,说道。他们必须等,她的意思是说,他们必须等到所有人都离开之后。

“我会回来的。”她看着老朋友萨利和彼德说道,他们在握手哩,萨利还在笑呢,她一定是想起了往事。

可是,她的嗓音已没有了以前那种引人陶醉的珠圆玉润,她的眼睛也不像以前那么闪闪放光了。想当年,她吸雪茄,她一丝不挂地跑过走廊去拿她的海绵包,那时,埃伦·阿特金斯还问她要是给先生们看见了该如何是好呢?但大家都原谅了她。她在储藏室里偷了一盆鸡,因为她晚上老是觉得腹中空空;她在卧室里抽雪茄;她把一本价值不菲的书忘记在了小船上。但大家都喜爱她(也许只有爸爸不在其列)。是因为她的热情﹑她的活力——她既会画画,又会写作。村子里的老婆婆们至今仍不会忘记她,会让克拉丽莎代她们问候一下“你那位披着红斗篷、看上去非常阳光的朋友。”她在众人中挑选出休·惠特布莱德(他在那儿,克拉丽莎的老朋友休,正在和葡萄牙大使说话)来攻击,谴责他为了报复她说女人也该有选举权,而在吸烟室里对她非礼。只有下流的男人才会干这种事,她说。克拉丽莎还记得,当时不得不劝说她,别在家庭祈祷仪式上公开地指责他——她做得出来的,她是个大胆莽撞、爱出风头、爱生事端的人。克拉丽莎过去常这么想,像她这么风风火火的人肯定会以可怕的悲剧收场的——离奇的死亡,或者殉难。但没想到的是,她非但没有发生悲剧,而且还成了家,嫁给了一个衣冠楚楚、纽孔巨大的光头,据说此人在曼彻斯特拥有多家棉纺厂。而且,她还生了五个小子呢!

她和彼德坐到了一起。他们说着话:一切如此熟悉——他们是该聊聊了。他们要好好聊聊过去。克拉丽莎的过去是和这两个人密不可分的(甚至要超过理查德):老家的花园,树木,老约瑟夫·布莱特科普夫提着破锣嗓子唱着勃拉姆斯的歌曲,客厅的墙纸,草席的气味。萨利肯定永远都是这个过去的一部分,彼德也一样。可克拉丽莎没空陪他们。布莱德肖夫妇来了,她不喜欢他们。她必须去布莱德肖夫人(她穿着灰白相间的衣服,像只在水池边上摇摇摆摆的海狮,叫嚣着要别人邀请她,要结识公爵夫人,这个典型的成功男人的贤内助)那里,她必须去布莱德肖夫人那里寒暄几句……

但布莱德肖夫人抢在了她的前头。

“我们来得实在太晚了,亲爱的达洛维夫人,我们几乎都不好意思进来了。”布莱德肖夫人说。

还有威廉爵士,他头发灰白,眼睛碧蓝,看上去十分高贵,他也说来得实在太晚了,但他们无法抵御派对的诱惑。他也许正在和理查德谈论那项议案,他们都希望下院能够通过。为什么看到他,看到他和理查德说话,她会觉得恶心呢?他看上去仪表堂堂,完全符合名医的身份。一个在他那一行里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人物,大权在握,可也显得很疲惫。只要想一想找他看病的都是些什么人,就不难理解了——净是些处在悲惨地狱的最底层的人,精神濒临崩溃的人,濒临崩溃的夫妇,等等。他必须解决那些极为棘手的问题。然而——她的感觉是,你不会愿意让威廉爵士看出你不快活来的。不,不能让那家伙看出来。

“你在伊顿念书的儿子好吗?”她问布莱德肖夫人。

因为得了腮腺炎,布莱德肖夫人说,他没能参加十一岁考。他父亲甚至比他还急呢,她这么觉得,她说:“他自己也不过是个大孩子而已。”

克拉丽莎看着威廉爵士,他正在和理查德说话。他看上去可不像是个孩子——一点都不像。她有次陪某人去他那里看病。他的医疗方法绝对正确,完全合理。可是老天爷啊——从他那里出来,重新走到大街上,会给人多大的安慰呀!有个可怜的病人在候诊室里淌眼泪,她还记得。可是,她也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威廉爵士到底哪里不对劲,她到底讨厌他什么地方。不过,理查德倒和她意见一致,“不喜欢他的品位,也不喜欢他的气味”。但他毕竟是个能力超强的人。他们在商量那个议案。威廉爵士压低了声音,讨论起某个病例。他所说的和什么弹震症的延迟发作有关。应该把相应的条款写进议案里去。

布莱德肖夫人(可怜的傻瓜——但人们并不讨厌她)这会儿放低了声音,把达洛维夫人拖入了一个具有共同女性特征的——一方面对丈夫们的优秀品质感到无比自豪,另一方面对他们劳累过度的可悲倾向又无比担忧的——庇护所内,轻声细语地说道:“我们刚准备出门时,我丈夫接到了一个电话,一个很惨的病例。一个小青年(威廉爵士正在告诉达洛维先生的,也是这件事)自杀了。他曾参</a>过军。”哦!克拉丽莎想道,我的派对还在进行中呢,死亡就这么闯进来了,她想道。

克拉丽莎继续往里走,走进了首相和布鲁顿女士刚才进去的那间小房间。也许有人在那里吧。可是一个人也没有。椅子上还留着首相和布鲁顿女士刚才坐过的痕迹,布鲁顿女士恭恭敬敬地侧过身坐,而他则正襟危坐,气宇轩昂。他们刚才还在谈论着印度。可现在这里没人了。派对的华彩已灰飞烟灭,穿着华服独自走进这房间,感觉多么奇怪噢。

布莱德肖夫妇有什么权利在她的派对上谈论死亡呢?一个小伙子自杀了。他们就在她的派对上谈论这种事——这对夫妻,谈论着死亡。他自杀了——可怎么死的呢?每当她在突然间听到什么事故时,总觉得像亲身经历过一般:如果是火灾,她会觉得衣服起火了,身体烧着了。那个小青年从窗口纵身跳下去了。大地闪耀着白光,生锈的栏杆尖刺穿了他,伤痕累累的,真是不巧。他躺在地上,脑子里响起砰、砰、砰的声音,然后是一片令人窒息的黑暗。她看到了如此景象。可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呢?那对布莱德肖夫妇居然在她的派对上讲这种事情!

她有次往蛇湖里扔了一枚先令,后来就再没扔过任何东西。可是那青年却把自己的生命扔了进去。生活总还要继续(她一定要回到派对上去了,房间里依旧人头攒动,还不断有人进来)。这些客人们(她一整天都在想着伯尔顿,想着彼德,想着萨利),他们都会慢慢变老的。有一件很重要的东西,而这件东西,在她自己的生命中,往往被喋喋不休所淹没,所毁伤,所失色,在堕落、谎言和八卦之中,这件重要之物就一天天地流失了。但那个青年却保存了这件珍宝。死亡就是他对人世的挑战。死亡是渴望沟通的一种努力,人们却感觉无法深入到事物的核心,因为它总是神秘地回避着我们,近在咫尺又似乎远在天涯,欢宴之后,留下的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死亡之中,却有着拥抱的暖意呵。

可这个自杀了的小伙子——他是怀揣着珍宝跳下去的吗?“如果此刻就能奔赴黄泉,那么此刻就是最幸福的。”她有次穿着一袭白衣走下楼时,曾对自己这么说过。

或许诗人和哲人也这么想吧。假设他有过那样的激情,并且去找了威廉·布莱德肖爵士看病,他是个伟大的医生,然而在她眼里他总有股说不清楚的邪恶感,他似乎没有性别也没有欲望,对女人总是礼貌有加,但又能干下某种难以言说的恶行——对你的灵魂横加干涉,就是这回事——如果这个小伙子去找他看病,而威廉爵士用他的权力如此这般地对那小伙子施压,那么他也许会这么说(她现在真的这么觉得),生活实在叫人忍无可忍啊。正是像威廉爵士那样的人,使生活变得忍无可忍,难道不是吗?

另外(她今天早上才感觉到的),还有生命的恐怖感:父母们将生命交付到我们的手中,并期望我们平平安安地一路走到生命的终点,但我们却倍感无奈。在她的内心深处,感觉到一种骇人的恐惧。即使是现在,她也会感到生命里到处都是磕磕绊绊,烦恼接连不断,如果不是有理查德常在她身边看《泰晤士报》,使她得以如小鸟般蜷缩一旁,一点一点地恢复生机,从而自心底里唱出一首欢乐之歌,她一定早就夭折了。可那个小伙子自杀了。

无论如何,这都是她的灾难——她的耻辱。这是对她的惩罚,让她在黑暗的深渊里,看见这儿有个男人倒下去,那儿有个女人殒殁了,而她却被迫穿着晚礼服,站立在这里。她曾经用诡计陷害过别人,也曾经顺手牵羊过。她从来不像旁人看来的那般可敬可爱。她也曾渴望成功,渴望成为像贝克斯伯罗女士那样的人。她还曾在伯尔顿的露台上散过步呢。

一切都归功于理查德,她从没感觉那么幸福过。没有任何事物进展得过于缓慢,也没有任何事物会久久地原地踏步。没有任何一种快乐能与之相比拟,她想着,扶正了椅子,把书架上的一本书往里推一推,青春的辉煌已成为往事,在生活的洪流中失去了自我,而现在,在惊喜中,她重新发现了生活的滋味,正如日出和日落,每个时刻都有不同的乐趣。在伯尔顿,在人们都在那儿说话时,她却老是喜欢去眺望天空,或者在晚饭时,透过别人的肩膀眺望苍穹。如今,在她失眠的时候,她依旧会去眺望伦敦的夜空。此时,她走到了窗前。

这片乡村的天空,威斯敏斯特上方的天空,与她生命里的什么东西交织在一起呢,这种想法真够傻的。她拉开窗帘,眺望天空。哦,可怎么也想不到啊!——对面房间里的老妇人在直直地瞪着她呢!那妇人正要上床去。至于那天空嘛,她原本以为,它会藏起那柔美的脸颊,以一种肃然而昏暗的面貌示人。可是你瞧——苍茫的天空里,有大团的细云在飞快地掠过。这样的景象对她来说倒蛮新鲜的。一定是起风了。对面房间里的那个老太太,正准备上床去。她看着老太太在那里四处走动,穿过房间,走到窗前,真是一道迷人的风景。老太太会看见她吗?看着那个老太太,非常平静地上床去,实在是太感人了,而客厅这边的人们还在欢声笑语、大呼小叫的。稍后,她拉起了百叶窗。钟声响起来。小伙子自杀了,可她并不同情他。钟声敲响了,一下,两下,三下,一切还在进行中呢,她并不同情他。瞧!老太太关灯了!派对还在进行中呢,可那幢房子却漆黑一片了,她反复说道,话语自动地来到她嘴边,别再害怕灼热的太阳。她一定得回去招呼客人们了。但这是一个多么辉煌的夜晚呀!无论如何,她感觉自己和那个人很像——那个自杀了的小伙子。她为他抛弃了一切而感到高兴,他甚至抛弃了生命。钟声响了。沉重的声浪在夜空中融化了。他使她感觉到了美丽,使她体会到了快乐。可她必须回去了。她必须回到人群中去了。她必须到萨利和彼德那儿去。她从小房间出来,走进了客厅。

“可克拉丽莎去哪儿了呢?”彼德问道。他和萨利一起坐在沙发上(经过了那么多年,他真的无法把她叫作“罗塞特夫人”)。“这个女人,上哪儿去了呀?”他问,“克拉丽莎在哪儿呀?”

萨利猜想,彼德原来也是那么想的,一定是来了许多他们俩都不认识的要人和政客,除非碰巧在报纸上看见过他们的照片,克拉丽莎不得不去照应他们,不得不去和他们寒暄一番。她和他们很熟。然而,理查德还是没能进内阁。他没有取得成功,萨利是这么猜想的,至于她自己嘛,她几乎从来不看报。她只有几次看见报上提到理查德的名字。可那又怎么样呢——好吧,她过着一种孤陋寡闻的生活,生活在荒野中,克拉丽莎会这么说,但她的生活里却有不少大商人和大工厂主呢,反正都是些干实事的人。她自己也是干实事的!

“我有五个儿子!”她告诉彼德。

天哪,天哪,她的变化多大呀!温柔的母性,为儿子沾沾自喜呢。彼德记得,他们最后一次的见面,是在月光下的花椰菜丛中,她当时还说了菜叶“如粗糙的青铜”,她很有些文学修养。那晚,她还摘了一朵玫瑰。在那个糟糕的夜晚,在发生了喷泉旁的一幕之后,她还领着他不停地走来走去呢,而他还要去赶午夜的火车。天晓得,他当时居然还哭了!

那是他的老把戏了,打开他的小折刀,萨利想,在他激动的时候,他总是打开又阖上那把折刀。他们那时是多么亲密无间呀,她和彼德·沃尔什,当时他还爱着克拉丽莎,还有那次午餐,为了理查德·达洛维而发生的那场可怕又荒唐的争吵。就为了她把理查德叫作“威克姆”。为什么不能叫他“威克姆”呢?克拉丽莎顿时就发了飙。她们从此就没再见面,她和克拉丽莎,在过去的十年中,她们最多也就见过五六次面。而彼德·沃尔什就此去了印度,她还似乎听别人说起过,他在那里结了婚,但婚姻不幸福,不知道他是否有了小孩,她也不好直接问他,因为他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彼德了。他看上去有点憔悴,不过比以前更和蔼了,她觉得,她真的很喜欢他,因为她的青春是和他联系在一起的,她至今保存着他当年送给她的一本艾米莉·勃朗特的薄薄的书,他一定是打算写作吧?当时,他确实打算写作呢。

“你后来写作了吗?”她问他,一面张开手来,她那双漂亮又有力的手放在了膝盖上,他还记得她的这个习惯姿势。

“一个字也没写过!”彼德·沃尔什说,她笑了起来。

她依旧很迷人,依旧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这个萨利·西顿。可是这个罗塞特,又是何许人呢?他在结婚那天别了两朵山茶花——这就是彼德对他的全部了解。“他们家有数不清的仆人,绵延几英里的温室。”克拉丽莎在信中告诉他。情况大致如此吧。萨利哄然大笑,承认那确实是事实。

“是的,我的年收入有一万镑。”——至于这收入是税前还是税后,她也记不清了,因为一切都由她的丈夫替她操心。“你一定得见见他,”她说,“你一定会喜欢他的。”她接着说。

而过去的萨利,常常穿得像个叫花子呢。为了去伯尔顿,她还当掉了她奶奶的戒指,那还是玛丽·安托瓦内特送给她曾祖父的呢。

哦,是的,萨利想起来了,她把它赎回来后一直保存着,这枚玛丽·安托瓦内特送给她曾祖父的戒指。在当时,她名下真可说是一文不名,想去一趟伯尔顿总是意味着要伤透脑筋。但是去伯尔顿对她来说意义重大——能够使她保持心智健全,她相信,在家里时她是多么不幸啊。但那都是陈年往事了——如今一切都过去了,她说。帕里先生已经过世,而帕里小姐仍健在。他这辈子还从没听过比这更惊人的消息!彼德说。他一直以为她已经去世了呢。萨利猜想,克拉丽莎和达洛维的婚姻一定很成功吧?就在那边,在窗帘旁边,穿着红衣服的,那位非常漂亮、镇定自若的年轻姑娘,就是伊丽莎白。

(她宛如一株白杨,宛如一条河流,宛如一朵风信子,威利·提特柯姆心想。哦,待在乡下有多好啊,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过日子呢!她听见那条可怜的狗又在吠叫了,伊丽莎白敢肯定。)她一点也不像克拉丽莎,彼德·沃尔什说。

“哦,克拉丽莎!”萨利说。

萨利有这么一种强烈的感觉,她觉得自己欠克拉丽莎很大一个人情。她们曾是好朋友,不只是熟人,更是好朋友,她还能看见穿着一袭白衣的克拉丽莎,捧着满满一束鲜花在宅子里穿梭——烟草的味道至今仍会令她回想起伯尔顿。可是——彼德明白吗?——克拉丽莎是有欠缺的。可她欠缺什么呢?她有魅力,而且魅力无边。可老实说(此刻她觉得彼德是一个老朋友,一个真正的朋友——久未见面有什么关系呢?距离又有什么关系呢?她过去常想给他写信,可结果又总是把信纸撕掉,然而她还是觉得他能理解的,因为人们就是不用语言也能相互理解嘛,就像人们会意识到自己的逐渐衰老,她真的老了,那天下午她还去伊顿看望了儿子呢,小家伙们得了腮腺炎),那么老实说吧,克拉丽莎怎么能做下那件事呢?——怎么能嫁给理查德·达洛维?一个爱好运动的人,一个只关心小猫小狗的人。每当他走进房间,你就能闻到他身上有股马厩的气味,一点不假。还有这种派对,有什么意思呢?萨利不屑地挥挥手。

那是休·惠特布莱德,他穿着白马甲溜达过去了,大腹便便,目光茫然,对一切都视而不见,只看见自己的骄傲和心满意足。

“他不会认出我们来的。”萨利说,而她也真的没有勇气——那真的是休!那个令人赞赏的休!

“他现在是干什么的?”她问彼德。

他为国王擦皮靴,或者在温莎宫里数老酒瓶,彼德对她说。彼德还是那么出言不逊!但萨利,你一定要向我坦白,彼德说。就现在,说说那个吻到底是怎么回事,就是休的那个吻。

他吻了她的唇,她向彼德保证,事情发生在那天晚上的吸烟室。她怒气冲冲地径直去找克拉丽莎告状。休不会干出那种事来的!克拉丽莎说,他是令人赞赏的休嘛!就说休穿的袜子,无一例外都是她所见过的最漂亮的——此时他穿着一身晚礼服,近乎完美!他有孩子了吗?

“这间屋子里的每个人都有六个儿子在伊顿。”彼德告诉她,除了他自己。他,谢天谢地,没有孩子。没有儿子,没有女儿,也没有妻子。好吧,他似乎并不介意。萨利说,她觉得,他看上去比他们中的任何人都更为年轻。

但从方方面面来看,那样的婚姻都是一件愚蠢的事,彼德说。“克拉丽莎真是个十足的傻瓜,”他说,但是他又说,“我们有过一段美好的时光。”可是那怎么可能?萨利寻思,他是什么意思?虽说认识他,却对他的经历一无所知,真是奇怪透顶。他是因为骄傲才说出这番话来的吗?很有可能,因为这事毕竟令他苦恼不已(尽管他是个怪胎,一个妖魔鬼怪般的人物,跟普通人截然不同),到了他这把年纪还没有自己的家,没有自己的归宿,一定会陷入寂寞孤独的。但他一定要上他们家去住上几个礼拜。他当然会的,他会喜欢住在她家的,归根结底就是这么回事。这么多年来,达洛维夫妇一次也没去她家玩过。他们也不知邀请过多少回了。克拉丽莎(当然是克拉丽莎的主意啰)就是不肯去。因为,萨利说,克拉丽莎在骨子里是个势利鬼——我们必须承认,她是个势利鬼。而这正是她们间的隔阂所在,萨利确信。克拉丽莎觉得萨利的婚姻门不当户不对,她老公是个——萨利本人却以此为荣——矿工的儿子。他还是个小毛孩的时候(她的声音颤抖着),就扛过大麻袋呢。

(彼德觉得,她能这样一直讲下去,讲它个把小时:矿工的儿子啦,人们觉得他配不上她啦,她有五个儿子啦,还有些什么来着——花花草草,绣球花、紫丁香,还有极为稀有的木槿百合,这种花在苏伊士运河以北从来养不活,可是她却在曼彻斯特的郊区,和一个花匠一起栽培了好几花坛,真的是好几花坛哦!而克拉丽莎回避了所有这一切,她本来就不是个贤妻良母型的女人。)

克拉丽莎是个势利鬼吗?是的,各方面都是。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她人在哪儿呢?时候不早了。

“然而,”萨利说,“当我听到克拉丽莎要办派对,我就觉得我非来不可——一定要再见她一面(我住在维多利亚大街,几乎就在她家隔壁嘛)。所以我就不请自来了。喔唷,”她低声说,“你一定要告诉我。那人是谁呀?”

是希尔伯里太太,正在寻找出口。因为时间已经很晚了!她嘟哝着,天越晚,在人们都告辞后,你就越能找到老朋友,在每一个寂静的角落,都有最动人的风景。他们知道吗,她思忖,他们知道自己住在一个迷人的花园里吗?灯火、树木,还有那闪着微光的湖泊与天空,多么神奇。不过是后花园里的几盏花灯罢了,克拉丽莎·达洛维如此说过!可希尔伯里太太是个魔术师呢!这里简直就是个公园……她不知道这些客人的名字,但她知道他们都是朋友,不知道姓名的朋友,不知道歌词的歌曲,总是最好的。但这里的门实在是太多了,简直是座神秘莫测的迷宫,她找不到出口啦。

“希尔伯里老太太。”彼德说。但那人又是谁呢?那个整晚上都站在窗帘边上一言不发的女士。他认识这张脸,她和伯尔顿有关系。她一定是那个常在窗口的大桌子上剪裁内衣的女士吧?戴维森,大概叫这个名字吧?

“哦,那是埃利·亨德森。”萨利说,克拉丽莎对她实在是太刻薄了。她们还是表亲呢,尽管她人很穷。克拉丽莎对人真的是太刻薄了。

她确实是的,彼德说。然而,萨利激动地说——彼德以前很喜欢萨利这副热情洋溢的样子,可现在却觉得有点害怕,害怕萨利变得过于情绪化——克拉丽莎对待朋友是多么慷慨啊!那是一种多么难能可贵的品质呀,有时候在晚上,亦或在圣诞节,萨利思量着自己是个多么幸运的人时,总会把克拉丽莎的友谊放在首位。她们当时多年轻啊,克拉丽莎又心地纯洁,就是这个缘故。彼德会认为,克拉丽莎太多愁善感了。她确实如此。因为,萨利终于认识到,唯有一个人的感觉,才值得一谈。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啊。我们应该老老实实地说出自己内心的感受。

“可我不知道,”彼德·沃尔什说,“自己有什么感受。”

可怜的彼德,萨利想。为什么克拉丽莎还不来和他们聊聊呢?他盼望着和她好好地聊上一聊,萨利知道的。他一门心思只想着克拉丽莎,所以他不停地耍弄他那把折刀。

他觉得生活不会简单,彼德说。他和克拉丽莎的关系就不简单。这毁了他的生活,他说(他们曾那么亲密无间——他和萨利·西顿,没有道理不承认呀)。一个人不能两次陷入爱河,他说。而她又能说些什么呢?不过,爱过总比从没爱过要好(但他会以为她太多愁善感——他过去老是那么尖刻的)。他一定要去曼彻斯特和他们住上一阵。就这么讲定了,他说。他非去不可。他很乐意去她家做客,等他在伦敦办完要办的事后,他会即刻就去的。

与理查德比,克拉丽莎更喜欢他呢。萨利很肯定这一点。

“不对,不对,不对!”彼德否认说(萨利不该这么说的——她太过分了)。那个老好人——瞧他正待在房间的另一头,侃侃而谈,一如既往,依旧是那个亲爱的老理查德。他在和谁说话呢?萨利问,那个仪表堂堂的男人是谁呀?像她这种一直住在荒野里的人,总是有不知餍足的好奇心,总想结识陌生人。但彼德也不认识此人。他不喜欢此人的模样,他说,想必是个内阁大臣吧。在这些人中,他觉得理查德是最好的,他说——理查德最公正无私。

“可他做了些什么呢?”萨利问。她猜,也许是公益事业吧。他们在一起幸福吗?萨利又问(她自己可是幸福得要死),因为,她承认说,她对他们的婚姻生活一点不了解,只是瞎下结论而已,大家都这样,即使是那些每天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的亲人,我们对他们又有多少了解呢?她问。我们难道不都像是囚徒吗?她曾读过一个很好的剧本,写一个人在牢房的墙上胡乱涂鸦,她感觉那就是生活的真相——每个人都在墙壁上胡乱涂鸦。她对人际关系失去了信心(人都是那么复杂),她常常跑到自家的花园里,在花花草草中寻找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不能给她的平静。可是不,他可不喜欢卷心菜什么的,他更喜欢和人打交道,彼德说。诚然,青春是美丽的,萨利看着伊丽莎白穿过房间,说道。和少女时期的克拉丽莎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哦!彼德能搞懂这个小姑娘吗?她不会轻易说话的。了解不多,还不怎么了解,彼德承认说。她就像一朵百合,萨利说,一朵开在池塘边的百合。但彼德不同意她的说法:我们一无所知。不对,我们了解一切,他说,至少他了解的。

可这两个人,萨利低语道,现在正走来的这两个人(她真的要走了,如果克拉丽莎不快点过来的话),这个相貌堂堂的男人和他那个长相平庸的老婆,刚才就是这一对在和理查德说话——像这样的一对,你又能了解多少呢?

“他们是一对该死的伪君子。”彼德不经意地瞟了他们一眼,说道。他的话把萨利逗乐了。

正在那时,威廉·布莱德肖爵士在门口停下了脚步,驻足观赏起一幅版画。他在画的角落里仔细寻找着雕刻师的签名。他的老婆也在看。威廉·布莱德肖爵士对艺术真有兴趣啊。

在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彼德说,总是容易激动,所以不能很好地去了解别人。现在他已经老了,确切地说是五十二岁了(我五十五岁了,萨利说,那只是表面上的年龄而已,她的内心还像个二十岁的姑娘家呢),现在他可说是真正成熟了,彼德说,他能够观察,能够理解,也不会丢失感情的力量。不错,确实如此,萨利说。年复一年,她觉得自己的感情变得越来越深沉,也越来越强烈了。喔唷,他说,也许会越来越强烈吧,不过我们应该为此高兴才是——按照他的经验,一个人的感情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得越来越强烈。他在印度认识了那么一个人。他很愿意和萨利谈谈她。他愿意让萨利了解这个女人。她是个有夫之妇,他说。她有两个孩子。你一定要叫他们来曼彻斯特玩哦,萨利说——在他们分手前,他必须答应她的这个提议。

伊丽莎白在那儿,他说,我们感受到的,她连一半都还没感受过呢,至少现在还没有。不过,萨利看着伊丽莎白向她的父亲走去,说道,能够看出他们父女情深哩。在伊丽莎白走向她父亲的步履中,萨利能够感觉到这一点。

因为,她父亲在和布莱德肖夫妇说话时,还一个劲地瞅着她,还在心里琢磨着,这个可爱的姑娘是谁呀?然后,他突然意识到,那正是他的伊丽莎白,他刚才没有认出她来呢,她穿着条粉红色的裙子,看上去多美啊!伊丽莎白正在和威利·提特柯姆说话,感觉到了她老爸在瞧着她。于是她走过去,和他站在了一起。此时,派对已接近尾声,你瞧,人们纷纷离去了,房间里变得越来越空了,地板上凌乱地散落着各种杂物。连埃莉·亨德森都准备走了,她几乎是最后一个了,尽管一晚上没有人和她说过话,但她毕竟见识了这一切,这样她回去后,就有故事可以说给伊迪丝听了。派对就要结束了,理查德和伊丽莎白觉得很高兴,可理查德更为自己的女儿感到骄傲。他本不想告诉她自己刚才没有认出她,但他还是忍不住对她讲了。他刚才一直在看着她,他说,心里还寻思,这可爱的姑娘是哪家的呀?原来是他自己的女儿哦!他的这番话听得她心头美滋滋的。可是,她那条可怜的狗在吠叫着呢。

“理查德进步不少,你说对了,”萨利说,“我要过去和他聊上几句,然后和他说再见。与心灵相比,”罗塞特夫人站起来,说道,“头脑有什么用呢?”

“我马上就去。”彼德说,可他依旧在那儿坐了一会儿。这份恐惧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份陶醉又是从何而来?他在心里思忖道,究竟是什么使我变得如此激动呢?

是因为克拉丽莎,他说。

因为她已来到了他的面前。

1.达洛维夫人婚前在乡下的庄园名。

2.英格兰西南部的一座市镇,在布里斯托尔港的东南面,以其乔治王朝的建筑和温泉而著名。

3.伦敦的街名,是新闻出版界集中之地。

4.亚历山大·蒲伯(1688~1744):英国著名的古典派诗人。

5.前者表示她讨厌此人,后者表示喜欢。

6.参见莎士比亚戏剧《辛白林》第四幕第二场。

7.英国作家罗伯特·瑟提斯(1805~1864)所著的一部小说。

8.也是瑟提斯所著的小说,原名为《海绵先生历险记》,书中主人公的名字叫“肥皂海绵”。

9.玛戈特·阿斯奎斯夫人(1864~1945):英国作家。

10.伦敦土音,是首相大人的车子。

11.1917年以来对英王室的称呼,温莎是王室的姓氏。

12.亚历山德拉王后(1844~1925),英国国王爱德华七世之妻。

13.白金汉宫上飘着国旗,表示国王在宫内。

14.玛丽公主(1897~1965),乔治五世之女,嫁给了第六代赫利伍德伯爵。

15.太妃糖,鲍利先生认为飞机是在为太妃糖做广告。

16.卢克蕾西娅的昵称。

17.一种专供病人使用的带篷罩的轮椅,多用于温泉疗养地。

18.伦敦西北部一城镇。

19.伦敦东部一城市,是著名的海滨度假地。

20.伦敦东南一城镇,为格林尼治天文台旧址。

21.孟德尔(1822~1884):奥地利植物学家、遗传学的创始人。通过对豌豆杂交所做的实验,发现了母体特征的遗传是通过母体细胞的基因之组合来实现的这一规律,即孟德尔法则。

22.马尔博男爵(1782~1854),法国将军,著有描写拿破仑时代的《回忆录》。

23.玛丽·安托瓦内特(1755~1793):法王路易十六之妻,一代艳后。在法国大革命期间被送上断头台。

24.威廉·莫里斯(1834~1896):英国作家、画家,代表作有《世俗的天堂》《乌有乡的消息》等。

25.上文中彼德说的发呆原文为stargazing,其字面意义为仰望星星,萨利在此调皮地利用了这个词的双关意。

26.英格兰东南部一城市。

27.指彼德所爱的印度女子。

28.坎布里奇公爵:即英王乔治三世的儿子阿道弗斯·弗雷德里克(1774~1850)。

29.芬斯伯里:伦敦的一个区名,在泰晤士河的南岸。

30.纳尔逊(1758~1805):英国海军上将,曾屡次击败拿破仑的舰队。

31.戈登(1833~1885):英国将军,曾为侵略中国的英军首领。

32.亨利·哈夫洛克(1795~1857):英国爵士、将军。

33.特拉法尔加广场:伦敦市中心著名的广场,其名字是为了纪念纳尔逊将军在特拉法尔加海战中击败了拿破仑舰队。

34.位于伦敦近郊泰晤士河滨的游览胜地,是亨利八世的宫殿。

35.一种原产于苏格兰西北部斯凯岛的小型猎犬,其身矮、体长、腿短、毛长且浓。

36.Pennywhistle,一种六音孔的玩具哨笛。

37.希腊中东部一地区,位于品都斯山和爱琴海之间。

38.莎士比亚的一部分十四行诗中有暧昧的双性恋情节,描写了主人公对一位“黑肤女郎”和一位“美男子”的爱恋。

39.英国东部北海之滨一历史悠久的地区。

40.托马斯·亨利·赫胥黎(1825~1895):英国著名博物学家,达尔文进化论最杰出的代表。

41.约翰·廷德尔(1820~1893):英国物理学家,因其关于气体的透明度和大气吸收辐射热量的著作而闻名。

42.伦敦最著名的皇家公园,位于市中心的威斯敏斯特教堂地区。

43.英国中部偏西南的一个小城。

44.约翰·济慈(1795~1821):英国杰出的浪漫派诗人,代表作有《夜莺颂》《希腊古瓮颂》《圣安妮节前夕》等。

45.莎士比亚晚期的悲剧代表作。

46.阿里盖利·但丁(1265~1321):意大利著名诗人,代表作为长诗《神曲》,分为《地狱》《炼狱》和《天堂》三部。

47.伦敦市中心一地区,因其林立的饭店、剧院和夜总会而闻名。

48.埃斯库罗斯(公元前525~前456):古希腊著名悲剧作家,代表作有《被俘的普罗米修斯》《阿伽门农》。

49.伦敦市东面的皇家城堡,在历史上曾长期用作国家监狱。

50.伦敦市内博物馆,馆藏有不少英国的名画。名字来源于维多利亚女王及其丈夫艾尔伯特亲王。

51.英国人一般在下午四五点钟有吃茶点的习惯。

52.伦敦市中心一地区,大英博物馆和伦敦大学的所在地。弗吉尼亚·伍尔夫自1904年起在此居住。

53.属于布卢姆斯伯里区,在大英博物馆附近。

54.伦敦的一条街,是收费昂贵的私人诊所聚集地。

55.即伊顿公学:伊顿是伦敦附近泰晤士河边的一个市镇,镇内的伊顿公学是英格兰最大且最有名望的公立寄宿学校。

56.都是中世纪迫害异教徒的刑具。

57.英格兰东南一地区。

58.英格兰南部一港市,与英吉利海峡相邻。

59.位于伦敦西区的高级住宅区。

60.理查德·洛夫莱斯(1618~1658):英国骑士派诗人,代表作有抒情诗《致阿尔泰亚,在狱中》和《致卢卡斯塔,奔赴战场》。

61.罗伯特·赫里克(1591~1674):英国骑士派诗人,以简洁而感性的诗风著称,代表作有抒情诗《混乱中的快乐》。

62.一种以起泡蛋白为主烘烤出的法式甜点。

63.霍萨和亨吉斯特,传说中的一对兄弟,是第一批定居英格兰的撒克逊部落的领袖。

64.伦敦的区名。

65.阿狄生(1672~1719):英国著名散文家,与好友斯梯尔合办过期刊《闲谈者》和《旁观者》。

66.英格兰东北部一港口城市。

67.德国哲学家康德(1724~1804)倡导的一种理论,该理论强调主观直觉的重要性,排斥理性与实践,以下的描述即反映了这种玄虚的观点。

68.牛津大学里的图书馆。

69.英格兰北部一城市。

70.弥尔顿(1608~1674):英国著名诗人,代表作有史诗《失乐园》和《复乐园》等。

71.伦敦的一个区名。

72.斯里兰卡的古称。

73.达尔文(1809~1882):英国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创始人。

74.“这座男人的岛屿,这片至亲至爱的土地”等文字转引自莎士比亚的《理查二世》第二幕第四场。

75.英国的一项考试制度,类似于小学会考,现已基本废除。

76.Wickham,字面意思是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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