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日子,我无法断定自己是否喜欢彼得·美尔罗斯。他出版了一本小说,在那些随时在寻找新天才的、无聊却有身价的人士中间引起了一定的轰动。一些除了参加午餐会便无所事事的上了岁数的老绅士,以少女般的热情夸赞这部小说,有些与丈夫关系不好的干瘦硬朗的女人也认为这部作品颇有前途。我读了几篇书评,评论家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有的认为作者凭这部处女作便已可跻身英国一流小说家的行列,有的则对这部作品嗤之以鼻。我没有读这部小说。经验告诉我,如果一本书引起了轰动,那就不妨等上一年再去读。最后你会惊讶地发现有那么多书其实根本没必要去读,但事有凑巧,有一天我遇到了彼得·美尔罗斯。有人邀请我出席一个雪利酒会,我本想推辞,最后还是不情不愿地接受了邀请。酒会是在布鲁姆斯伯里一座改造过的楼房的顶层公寓里举办。我费劲地爬上四层楼梯到达那里时,已经有些喘不过气来。招待我的两位女主人已步入中年,身材远比一般女人高大。这类女人总是对汽车的内部构造无所不知,喜欢在雨中漫步逗留。即便如此,她们仍有十足的女人味,喜欢吃装在纸袋子里的简餐。她们管自己家的客厅叫“我们的工作室”,虽然这“工作室”是个独立的房间,却并不意味着有人在这里做过哪怕一件工作。客厅宽敞,空荡荡的,只摆着几把不锈钢椅子,这些椅子看上去很难支撑得住主人的非凡体重;此外,还有几张玻璃面的桌子,一张巨大的沙发上覆盖着斑马皮。墙上有书柜,还挂着几幅临摹塞尚、布拉克和毕加索的画作,都出自英国比较著名的临摹者之手。书柜里除了几本十八世纪的“奇书”(色情作品是不朽的)之外,只有一些在世作家的作品,大多都是初版。说实在的,我应邀出席这个酒会就是要给我的一些作品签名。
出席酒会的人不多。只有一位女宾,也许是女主人的妹妹,虽然也体格粗壮,但没有那么粗壮;虽然个子也高大,但没有那么高大;虽然也热情,但没有那么热情。我没听清她的名字。除了我以外,唯一的男宾就是彼得·美尔罗斯。他很年轻,也就二十二三岁,中等身材,但是身材很难看,看上去总像是蹲着似的。他脸色发红,皮肤似乎紧紧地绷在脸上,他虽然不是犹太人,却长着一个闪米特人的大鼻子,浓密的眉毛下有一双警觉的绿色眼睛。棕色头发剪得很短,满是头屑。他身穿褐色的诺福克夹克衫和灰色的法兰绒裤子,就是那些通常不戴帽子在伦敦切尔西区国王大道上闲逛的艺术系学生的打扮。他是个不修边幅的年轻人,他的言谈举止也没有多少引人注目之处。他自以为是,喜欢争论,不能容忍别人的意见。他兴致勃勃地表达对同行作家由衷的蔑视,眉飞色舞地抨击一个个名人,这倒是令我满意的,因为这些人在我看来也的确是徒有虚名。但我还是谨慎地保持沉默,而且我暗自相信,只要我一转身,他也会一样把我贬得一钱不值,这样一想我也就满意不起来了。他颇健谈,谈吐也有趣,有时甚至很机智。要不是三位女士没来由地被他的俏皮话逗得捧腹大笑,我应该会更容易被他的风趣逗笑的。只要他一开口,不管他说的话是否好笑,是否得体,三个女人都会纵声大笑。他讲了很多蠢话,因为他一直说个不停,不过有些话也说得巧妙。他有自己的观点,尽管粗糙,更不像他本人认为的那样富有新意,但还是真诚的。不过,他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随时会迸发出来的活力,仿佛有一团无法忍受的怒火在他身上燃烧,这火焰的光甚至也会照到他身边的人。这小子有点儿名堂,也就因为这个感觉,我辞别后心里仍有几分好奇,想知道他将来会有什么出息。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写作才华,很多年轻人都能写出一部聪明的小说——这说明不了任何问题,不过在我看来,他这个人还是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像他这种类型的人,到了三十岁,岁月就会磨平他的棱角,阅历则会告诉他,他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聪明。那样,他就可能会变成一个有趣的、让人愉快的家伙。不过,我应该不会再见到他了。
谁料,两三天后,我就收到了他寄来的一本小说,扉页上题写了充满溢美之意的献词。我读了一遍,小说显然带有自传性质。背景是萨塞克斯郡的一个小镇,人物来自中上流社会,他们收入并不丰厚,但又竭力保持脸面。小说中的幽默笔调毫不留情,而且用词粗俗,书中不厌其烦地对年老贫弱者大加嘲弄,这使我越读越生气。彼得·美尔罗斯不懂得要承受生活的那些不幸是多么艰难的事,也不懂得人们为应对生活苦难而奋力拼搏是值得同情,而不是可以讥笑的。不过书中对某些地方的描写,对挂在屋里的一些并不起眼的画作,以及乡村印象的描绘,都非常出彩,表现出了作者的温情和他对物质事物中蕴含的精神美的感受。故事写得轻松,无雕琢造作之气,用词的声调铿锵有力,有余音绕梁的美感。究竟是什么东西给了这部小说些许不同寻常的魅力,也让我理解了它为什么能吸引读者,其实就是构成整部小说情节的那样一个平凡的爱情故事中始终跳跃着的激情脉动。小说写得不只是有点儿粗糙,这是现代小说的时髦做法,故事结尾写得很模糊,没有任何具体的结局,所以故事的发展基本上是开头如何,结尾仍是如何。但你还是能强烈感受到青春恋情的力量,充满理想色彩,又激荡着难以摆脱的性爱冲动。故事写得生动至极,深深地牵动着读者的心,你会感到透不过气来,仿佛生命的脉搏就在书页上跳动。没有一丝含蓄,只有荒诞,令人不齿,却很美,就好像充满了大自然的力量。无疑,这就是激情。我在哪儿都没有体验到过如此感人、如此令人敬畏的东西。
我给彼得·美尔罗斯写了封信,告诉了他我对他的小说的看法,还建议一起吃顿午饭。 不过,有一个话题她从来不会失去兴趣,每次谈论起来都不知疲倦。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她回到这个话题上来,任何一句偶尔提起的题外话,无论多么不相干,都会被她拿来用作铺垫,一下又跳到那个话题上去了。为了铺垫成功,她发挥出谁都想象不到她会具备的聪明才智。只要谈起这个话题,她就变得诙谐活泼,富有哲理,时而充满悲情,时而别出心裁。总之,这个话题能让她的足智多谋展现无遗,可以无限延伸,变化无穷。这个话题就是她自己。我只需要给她起个头,接下来适当地插几句话就可以了。她的状态如鱼得水。
我们在露台上吃晚饭,一轮圆月热切地照亮了我们眼前的海面。大自然似乎也懂得如何应景,布置好了最佳的场景。月光下有两棵高大的柏树幽暗地耸立在两旁,露台上我们的四周是开满花的橙树,芳香四溢。没有风,餐桌上的蜡烛燃烧着,闪动着平稳、柔和的光。这样的亮光正适合福特罗娜夫人。她坐在我们中间,开怀大吃,尽情品味着香槟,兴致很好。她仰头扫了一眼天空中的月亮。月光在海面上照出一条宽阔的银色大道。
“大自然多美啊!”她说,“上帝啊,在这样的景色里,我们都应该尽情玩闹,怎么还能期待别人唱歌呢?你们知道吗?说真的,考文特花园皇家歌剧院的舞台布置真是丢人,我上次在那儿演唱《朱丽叶》的时候,就告诉他们,要是不把布景中的月亮弄好,我就不上台了。”
彼得静静地听她说着,似乎没有时间吃东西,只能把她说的每一句话吃下去。我原先不敢指望她会发挥很大的价值,但她的表现比我预想的更有价值。她已有些醉意,不只是因为喝了不少香槟,她陶醉于自己的滔滔不绝中了。听她说话,你会认为她是个逆来顺受的温顺的人,全世界的人都在密谋要坑害她。她一生都在同无尽的厄运艰苦搏斗。经理待她恶劣,主办方无耻欺骗她,歌手联合起来诋毁她,批评家被她的敌人收买,总是写她的丑闻;她为自己的恋人不计一切得失,而这些男人却忘恩负义地利用她。然而,她靠着自己出众的聪明才智创造了奇迹,把他们都打败了。她面露喜色,两眼放光,告诉我们她怎样一一粉碎了那些诡计,而那些阻挡她前进道路的可怜虫都遭遇了什么样的灾难。我很纳闷她怎么会有勇气把这些不光彩的事情都心安理得地讲出来。她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却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了自己的性格,睚眦必报、嫉妒成性、冷酷无情、异常虚荣、残忍自私、诡计多端、唯利是图。我不时地偷看一眼彼得,我看得出他在把自己心中描画的那个理想女歌星的形象与自己眼前的无情现实做比较,脑子已经乱成一团,我不由得暗自窃笑。这是个没有心肝的女人。等她终于离去后,我转身对彼得微微一笑。
“怎么着?”我说,“你好歹得到了好素材。”
“我知道,真是太适合了。”他兴致勃勃地说。
“是吗?”我吃了一惊,大声问道。
“她就是我要写的那个女人。她永远都不会相信,我还没见到她就已经把人物性格的主线都勾勒出来了。”
我惊诧地凝视着他。
“热爱艺术,没有偏见。这就是我心目中的高贵灵魂。那些心胸狭隘的人、那些好事之徒、那些品行粗俗的人,在她的前进道路上给她制造各种障碍,可她有远大的追求、单纯的目的,她把这些障碍都一一清除干净了。”他突然兴奋地轻轻笑了一声,“你说妙不妙,大自然竟然是模仿艺术的?我向你发誓,我已经可以把她写活了。”
我刚要开口,却没有说出来,不过还是忍不住轻轻耸了耸肩,心里感觉到自己被打动了。彼得在这个女人身上看到了他决意要找的东西,他在自己的幻想中看到了一种类似于美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一个诗人。我们上床休息了。两三天后,他领到了一笔让他满意的补助金,便从我这里搬走了。
过了一段时间,他的书问世了。跟大多数年轻作家写的第二部小说一样,这部作品算不上很成功。评论家曾过度赞颂他的第一部作品,现在又变得格外吹毛求疵。当然,写一部小说描写自己和童年时代就熟悉的人,与在小说中描写自己创造出来的人物,是完全不同的事。彼得的第二部小说写得太长了。他过度放纵了自己驾驭文字的才能,笔下的幽默依然很粗俗,不过他巧妙地重构了故事的时代背景。这部浪漫的小说依然激情四溢,这种真实的激情在他的第一部小说中就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在我那里吃过那顿晚饭后,我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再见到福特罗娜夫人。她到南美巡演去了,直到第二年夏末才回到里维埃拉。
一天晚上,她请我过去跟她一起吃饭。除了我们两人,只有她的女伴兼秘书在场。秘书是个英国人,叫格拉泽小姐。福特罗娜夫人对她恶语相加,随意虐待,又打又骂,但是离开她就是不行。格拉泽小姐五十来岁,面容憔悴,头发花白,面色发黄,满脸皱纹。她是个怪人。她对福特罗娜夫人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她既崇拜这个女人,又对她充满怨恨。在她的背后,她会极风趣地拿这个女人开涮,她偷偷地模仿这位大歌星和她的追求者之间的往来,那是我有生以来听到过的最令人捧腹的笑话。不过,她又像母亲一样照料着她。正是因为有这位秘书的关照,有时用好言好语哄她,有时直言不讳地训斥,才使得福特罗娜夫人的行为多少像个正常人,也正是她为这位歌手写了一本极不准确的回忆录。
福特罗娜夫人穿着浅蓝色的缎子睡衣(她喜欢缎子衣服),戴着绿色丝绸假发套——据说是为了让头发休息;除了几枚戒指、一条珍珠项链、两条手链、腰上别了一枚钻石胸针之外,没戴什么首饰。她的南美之行获得了巨大成功,她要好好讲给我听。她不停地说着。她的嗓音从来没有这么华美过,她一出现就赢得了无与伦比的欢迎,掌声雷动。音乐厅座无虚席,她可挣了大钱!
“我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格拉泽?”玛丽亚用浓重的南美口音大喊道。
“差不多是真的。”格拉泽小姐答道。
福特罗娜夫人有个令人不快的习惯:她总喜欢用姓氏来称呼她的女伴。不过,这个可怜的女人应该早就不再为此气恼,所以也无关紧要了。
“我们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遇到的那位先生是谁来着?”
“哪位先生?”
“你个傻瓜,格拉泽。你记得清清楚楚的,我跟他结过一次婚。”
“佩佩·萨帕塔。”格拉泽小姐回答,脸上没有一丝笑意。
“他破产了,竟厚颜无耻地要我把他送给我的一条钻石项链还给他,说那是他母亲的东西。”
“你还给他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格拉泽小姐说,“反正你从来也不戴。”
“还给他?”福特罗娜夫人惊叫起来,她惊讶得说出了最地道的英文,“还给他?你疯啦!”
她看了一眼格拉泽小姐,仿佛她期待就在此时此刻格拉泽小姐会突然发疯似的。她从餐桌边站了起来,因为我们的晚餐已经结束。
“我们到外面走走吧。”她说,“要不是我有天使般的耐心,早就把这个女人赶走了。”
福特罗娜夫人和我走了出去,不过格拉泽小姐没有跟我们出来。我们在游廊上坐了下来。院子里有一棵挺拔的雪松,在星空的映照下可以看到黑魆魆的枝丫的轮廓。大海几乎就在我们的脚下,平静得妙不可言。福特罗娜夫人突然惊跳起来。
“我差点儿忘了。格拉泽,你个笨蛋!”她大嚷道,“你怎么不提醒我?”然后又对我嚷道,“你气死我了!”
“幸亏你在晚饭后才想起来。”我应道。
“你的那位朋友,写了本什么破书啊!”
我一时没弄明白她到底在说什么。
“什么朋友?什么书?”
“别犯傻了!那个难看的小男人,脸色发光、身材很丑的那位,写了一本关于我的书。”
“哦,彼得·美尔罗斯!可那本书写的不是你啊。”
“当然是写我的。你当我是傻瓜吗?他很放肆,还寄给我了一本。”
“我希望你能坦然回信告诉他你收到书了。”
“你以为随便哪个不值一文的小作者寄给我书,我都有时间回复吗?我是指望格拉泽给他写封回信的。你没有权利让我跟他一起吃饭,跟他见面,我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去的,我以为你就是因为我这个人而喜欢跟我交往,没想到我是被利用了。连老朋友都不能指望他会行为端正,这太不像话了!我这辈子再也不会跟你一起吃饭了,永远、永远、永远不会!”
她越说越恼火,我赶紧打断她,不然就不可收拾了。
“别说了,亲爱的。”我说,“首先,书里写的那个歌手,我想你指的就是这个人物……”
“你总不会认为我是在指那个女佣吧?”
“那个歌手的人物形象是在他见到你之前就构思好了的。再说,跟你一点儿也不像啊。”
“你什么意思?跟我不像?我所有的朋友都看出了是我。我是说,这样的描写也太明显了吧。”
“玛丽。”我想辩解。
“我叫玛丽亚,这个你比谁都清楚,如果你不愿意叫我玛丽亚,你可以称呼我福特罗娜夫人,或者王妃。”
我没有理会她说的这句话。
“这本书你读过了吗?”
“当然读过了。每个人都跟我说这本书是写我的,我就读了。”
“可是那个年轻人写的女主角,也就是那个歌星,只有二十五岁。”
“像我这样的女人是没有年龄的。”
“那个人物从头到脚都是音乐,性情温柔像一只鸽子,无私得惊人,她坦率、忠诚、公正。这是你对自己的看法吗?”
“那你对我的看法怎样呢?”
“冷酷无情,绝对残忍,天生爱玩诡计,完全以自我为中心。”
这时,她骂了我一句。一般说来,一个女士是不会张口就用这种话骂一个男人的,不论这个男人有什么过错,毕竟还从没有人质疑过他是个男人。可是,虽然她的眼睛闪烁不定,但我还是能看出,她一点儿都没生气,她把我对她的描述看作恭维了。
“那么,翡翠戒指是怎么回事呢?你不会否认这是我告诉他的吧?”
翡翠戒指的故事是这样的:福特罗娜夫人跟一个大国的王储陷入了热恋,王储送给她一枚价值连城的翡翠戒指。一天晚上,两人吵架了,互相说了些气话,其中提到了那枚戒指。福特罗娜夫人一听,马上把戒指从手指上扯了下来,扔进了火炉里。王储是个节俭之人,见状惊叫了一声,赶紧跪在地上把煤炭一块块扒出来,直到在火里找到了那枚戒指。福特罗娜夫人满脸不屑地看着他趴在地板上鼓捣。她自己不是个大手大脚的人,但她无法忍受别人的吝啬。她用下面这句感人的话结束了这个故事:
“从那以后,我不可能再爱他。”
这个情节很独特,激发了彼得的想象力,他巧妙地把它写进了自己的小说。
“我是特别信任你们两人才讲给你们听的,以前我从没告诉过别人。随便写进书里去,这是背弃信任的恶劣行为。你和他都难脱干系。”
“可是这个故事我都听你讲过几十遍了。弗洛伦斯·蒙哥马利也给我讲过,说的是她自己和鲁道夫王储的恋情。这也是她最爱讲的一个故事。罗拉·蒙特兹也多次讲过同样的故事,说的是她自己和巴伐利亚国王的恋情。我相信内尔·格温也讲过她和查理二世的类似经历。这本来就是世界上古老的故事之一。”
她吃了一惊,不过很快就恢复了镇定。
“我看不出一件事多次发生有什么可奇怪的。谁都知道,女人都看重感情,而男人都是吝啬鬼。你要是不相信的话,我可以把那枚翡翠戒指拿给你看。当然,我找人重新镶过了。”
“罗拉·蒙特兹讲的故事里是珍珠项链,”我用讥讽的语气说,“我相信已经坏得不行了。”
“珍珠项链?”她露出了平时常见的灿烂笑容,“我给你讲过班吉·雷森巴姆和珍珠项链的故事吗?你也许可以写出一篇小说来。”
班吉·雷森巴姆是个大富翁,众所周知,他做了福特罗娜夫人很长时间的情人。事实上,我们现在坐在里面的这栋豪华小别墅就是这个富翁给她买的。
“在纽约时,他送给我一条精美的珍珠项链,那时我在大都会歌剧院演唱,演出季节结束后,我们一起回欧洲的。你从来不认识他,是吧?”
“不认识。”
“说起这个人嘛,他在有些方面并不坏,只是嫉妒起来像疯了一样。我们在船上大吵过一次,就因为有个意大利军官太关注我了。老天知道,我是全世界最容易相处的人,但哪个男人也别想欺负我。不管怎么说,我也有我的自尊心。我告诉他哪里可以下船——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可是他打了我一个耳光,就在甲板上,你想想看!我可以告诉你,我一下子气疯了。我一把从脖子上扯下珍珠项链,扔进了海里。‘这项链值五万镑呢!’他抽了口气,脸色变得惨白。我挺直了身子,对他说:‘我喜欢这条项链只是因为我爱你。’说完,我转身就走了。”
“你是个傻瓜。”我说。
“我二十四小时不肯跟他说话,然后他就对我服服帖帖的了。我们到达巴黎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卡地亚给我买了一条同样好的项链。”
她咯咯地笑起来。
“你刚才还说我是个傻瓜?我把真的项链存在了纽约的银行里,因为我知道下一个演出季节我还要去。扔到海里的是仿制品。”
她放声大笑起来,那笑声圆润、欢快,像是小孩子在笑。玩这种诡计是她的拿手好戏,她笑得又开心又得意。
“男人都是怎样的傻瓜!”她抽着气说,“看看你,你还以为我把真的项链扔到海里去了。”
她笑了一阵又一阵,最后终于停了下来,但仍兴奋不已。
“我想唱歌,格拉泽,给我伴奏。”
一个声音从客厅里传出来。
“你刚吃下去那么多食物,现在不能唱。”
“闭嘴,你个老母牛。弹点儿曲子,我命令你。”
没有回答,但过了片刻,格拉泽小姐弹起了舒曼的一首乐曲的开头小节。唱这个曲子不需要嗓子太过用力,我猜想格拉泽小姐选择这首曲子时,是心中有数的。福特罗娜夫人开始用低音唱起来,她听到自己的嗓音从嘴里发出来,清澈而纯净,她便放开喉咙唱了起来。歌唱完了,四周一片沉默。格拉泽小姐听出福特罗娜夫人声音清亮,感觉到她意犹未尽,还想再唱。这位歌星站在窗子前,背对亮着灯光的房间,望着窗外幽暗闪烁的海面。那棵雪松在夜空的映衬下,呈现出美丽的图案。夜色温柔,空气芳香。格拉泽小姐又弹了几小节。突然,我感到后脊梁起了一阵冷战。福特罗娜夫人听出了是什么曲子后,也稍稍吃了一惊,然后我感觉她镇定了下来。
<em>
多么柔情多么温馨,
他笑容微绽;
他睁开双眼,
是多么动人。</em>
这是伊索德之死的歌,在瓦格纳的歌剧中她从来没有演唱过,因害怕损坏嗓子。不过我猜想,她在音乐会上应该是经常唱的。现在,没有交响乐团的伴奏,而只有一架钢琴单薄的叮当声,那就没有关系了。那来自天国一般的音符飘落到静谧的空气中,在海面上飘荡而去。在这样一个十分浪漫的场景中,在一个星光灿烂的夜晚,她的演唱是多么震撼人心。福特罗娜夫人的嗓音,现在依然细腻、圆润、纯净;她的演唱感情饱满,轻柔动人,把人生的痛苦表达得那样凄惨和优美,我的心融化了。当她唱完时,我的嗓子哽咽住了,我看了看她,泪水正顺着她的脸颊流下来。我不想说什么。她一动不动地站着,看着外面那片永恒的海洋。
多么奇怪的女人!那一刻我想到,我宁愿她就是现在这副本来面目,有她可怕的缺点,也不愿她是像彼得·美尔罗斯描写的那样,集各种美德于一身。但是,这样就会有人要谴责我,因为我喜欢坏得不合常理的人。她当然令人憎恨,但她的魅力是难以抵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