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仲夏之夜,杰斯特和舍尔曼初次见面时还不到九点,现在也就过了两个小时。但是在青春时光里,两个小时可以是一段很关键的时刻,它可以照亮整个人生。那个晚上对杰斯特来讲,就是这么一个时刻。当音乐带来的情感和初见的情绪稳定之后,杰斯特开始注意房间里的陈设。房角里放着绿色的盆栽,他稳定了自己之后发现这个陌生者打断了他的观察。一双蓝眼睛挑战似的在等着他说话,但是杰斯特仍然保持沉默。他的脸红了,鼻子上的雀斑颜色变深,“对不起,”他用颤抖的声音说道,“你是谁?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歌?”
另外一个年轻人,和杰斯特同岁,说话声音听起来有些阴森森的:“如果你想清楚地知道冷冰冰的真相,那我只能说,我不知道我是谁,也不知道谁是我的祖先。”
“你的意思是你是个孤儿?”杰斯特说,“真巧,我也是的。”他激动地说,“你不觉得这是一个征兆吗?”
“不觉得。你知道你是谁。是不是你爷爷派你来的?”
杰斯特摇摇头。
当杰斯特刚进来的时候,舍尔曼以为是老法官让他来送信儿的,看杰斯特没有传话的意思,他就猜测也许是安排的什么套儿。“那你为什么闯进我的屋子?”舍尔曼问。
“我不是闯进来,我敲门了也说了‘打扰你’的话,然后我们开始谈话的。”
舍尔曼仍然怀疑杰斯特的来意,猜测其中是不是有诈,他很警惕地说:“我们可没开始谈话。”
“你是说你不知道你的父母是谁?怎么会呢?我的父母都死了,你的呢?”
蓝眼睛的黑孩子说:“冷酷的现实是,我对我的父母一无所知。我是被遗弃在教堂座位上,于是他们就叫我用普[12]做姓,根据尼日利亚民族的做法和规矩吧。我的名字是舍尔曼。”
就是比杰斯特不敏感的人也会意识到,另外一个年轻人正在故意对他无理取闹。杰斯特知道自己该回家去,但是他好像被舍尔曼黑黝黝的脸上一双蓝眼睛给催眠了,无法移步。一句话没说,舍尔曼又开始弹琴唱歌。就是这首歌,杰斯特在自己的房间里听到,他觉得从来没这么被一首歌给打动过。舍尔曼的手指很有力,在象牙色的琴键上显得非常黑,唱歌的时候,他的脖子向后仰。 “我没说他是金色尼日利亚俱乐部的。我只是说我认识他,那就是我所说的振动的意思。我对任何一件关于种族不公平的事情都会振动的。振动……振动……一直振动,你明白吗?”
“我也会这样,如果我属于你的种族。”
“不,你不会的——你是懦弱的家伙。”
“我讨厌你这么说我。”
“很讨厌……讨厌……讨厌。你什么时候回家啊?”
“你不想我在这里陪你?”
“不,最后一次告诉你,不需要,不!”他用恶狠狠的声音说,“你这个白痴,白皮肤红头发的孩子。肥猪。”舍尔曼搜肠刮肚地翻出很多词,这些曾是一个词汇量很大的男孩骂过他的。
杰斯特不由自主地用手摸摸自己的肋骨:“我一点儿也不胖。”
“我没说胖——我说肥猪,反正你词汇量烂透了,我告诉你那个词的意思就是愚蠢……愚蠢……愚蠢。”
杰斯特双手举着倒退到门口,好像要抵御对方的攻击,“哦,你这个浑蛋”。他大叫着跑走了。
他一口气跑到蕾芭的小屋,到了门口他气呼呼地使劲敲门。
屋子里不是他想象的那样。看上去就像一个普通的房子,一名妓女问他:“你几岁啊,孩子?”杰斯特从来没撒过谎,现在他却气急败坏地说:“二十一。”
“你想喝点什么?”
“非常感谢,但是我什么也不想喝。今晚我戒酒了。”这里气氛舒适,当那个妓女带他上楼时杰斯特没有发抖,在和一名橘黄色头发,有着金牙的女人躺在床上时他也没发抖。杰斯特闭上眼,脑子是一张黑色的脸和一双蓝色的眼睛在一闪一闪,他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也就在这个时候,舍尔曼正在写一封信,他用冰冷严肃的黑墨水在信纸上写道:“亲爱的安德森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