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奉命把香烟送到里屋,然后便和麦克鲁斯金警官聊了起来。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长谈,事后想起来,跟德塞尔比某些更复杂的假想倒是有些关联,尤其是他利用一组镜子对时间和永恒本质的探索。[22]按照我的理解,其理论大致如下:
一个人站在镜子前观看自己的映象,他见到的并非自我的真实反映,而是更为年轻的自己。德塞尔比对该现象的解释十分简单。他如实指出,光传播的速度是有限的,也是可测定的。因此,任何物体在镜中留下映象之前,光线都必须先照射在它身上,然后撞击镜面,再反射回物体本身——比如,观看者的眼睛。所以说,人观看镜中映象与反射光线在眼中成像的时间间隔是可以测算的。
你也许会说,这没什么问题。因为不管想法正确与否,其中的时间差都是可忽略的,正常人并不会计较这个。然而,德塞尔比一向讨厌浅尝辄止。于是,他又坚持把 “这可有违匣子所代表的精神啊。”我说。
“的确如此。所以,我又想到了我的刮胡刀,备用的假牙,以防在执行任务时意外磕到嘴……”
“这些也不合适吧。”
“嗯,不合适。然后就是各种证书、现金、隐修士彼得[24]的小像,还有个拴着带子、黄铜做的玩意儿,那是有天晚上在马修·奥卡拉汉家附近马路上捡到的。可这些也都不合适。”
“真是伤脑筋啊。”我说。
“最后,我想到了一样东西,这下心里总算踏实了。”
“能找到合适的,这太好了。”我说。
“我发现,”麦克鲁斯金说,“这匣子只适合放一种东西,那就是再放个匣子进去,同样的款式,但尺寸要小一点。”
“这主意太妙了。”我尽量顺着他说。
于是,他走到小匣子前,再次打开顶盖,摊开手掌,弄成餐盘或鱼鳍似的形状,从两侧探下去,又掏出个匣子来。这匣子尺寸更小,但式样、比例都和母匣别无二致。它几乎让我窒息,因为实在太完美了。我也走过去,亲手抚摩了一下,看看究竟有多么袖珍。匣子上的铜饰闪闪发亮,就像海上看到的太阳;木质部分泛着深厚、饱满的光泽,像是经过了岁月的积淀。我盯着那匣子看,渐渐觉得身体有些无力,于是便找了把椅子坐下。为了假装没受到干扰,我吹起口哨,哼了一首歌,《老头弹牙套》。
麦克鲁斯金冲我诡异地笑笑。
“你也许还没接触过自行车,”他说,“但这并不代表你什么都懂。”
“这些匣子,”我说,“每个都一样,我反而没法相信它们的存在,因为有特点的总比雷同的更加可信。不过,尽管如此,这仍然是我见过的最不可思议的两样东西。”
“花了我整整两年工夫啊。”麦克鲁斯金说。
“那小匣子里装的又是什么?”
“你觉得呢?”
“我都不太敢想了。”我很坦率地说。
“好,你等着,我打开给你看,”他说,“让你看个仔细。”
说着,他从架上取下两把小的黄油铲,伸进小匣子里,又钩出一只一模一样的匣子。我走上前,用手仔细抚摩了一遍,还是同样的纹路,同样的比例,同样完美的铜饰,只是尺寸又小了一号。这东西毫无瑕疵,又很赏心悦目,说来也怪,倒让我不禁想起一样东西,一样我理解不了也没听说过的东西。
“什么也不用说。”我当即对他说,“你忙自己的吧,我要坐下来好好看看。”
听我这么一说,他点点头,拿了两把直柄的茶匙,把柄插进那最小的匣子里。结果可想而知,他打开匣子,用两把餐刀又“挖”出一只匣子。就这样,刀子越变越小,最后,桌上竟罗列了十二只小匣子,而那最小的也就半个火柴盒那么大。因为太袖珍,所有铜饰都只剩下一个光点,其余则完全看不清楚。我匆匆瞥了一眼,便把头扭开,所以并不知道上面是否刻了同样的图案。但我相信应该是完全一样的。此刻,我已哑口无言,因为这警察的技艺实在太惊人。
“最小那只,”麦克鲁斯金一边说,一边收拾起那些刀子,“用了三年时间才完工,然后又过了一年,我才敢相信我终于成功了。对了,你身上有没有带别针?”
我默默递给他一根别针。只见他用头发丝那么细的一把钥匙打开了最小的匣子,然后用别针又挖出一只更小的匣子。现在,桌上十三只匣子排成了一排。奇怪的是,我觉得这些匣子都一样大,只是我观看的角度发生了偏差。这想法让我很惊讶,于是过了好久,我对他说:
“这十三只匣子排在一起,太让我惊讶了。”
“你稍等。”麦克鲁斯金说。
我密切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整个人都紧张起来,身子一哆嗦,仿佛能听见脑仁发出咔嗒咔嗒的响声,就像一粒干瘪的豌豆。他拿着别针这里戳戳、那里捅捅,最后共挖出二十八只小匣子。那最小的摆在桌上就像只虫子,或者一粒灰尘,只不过它还闪着光。再定睛一看,发现这匣子边上还有样东西,跟大风天吹进眼里的沙子一般大。我这才醒悟,原来正确的数目应该是二十九。
“喏,别针还给你。”麦克鲁斯金说。
我呆呆地伸出手,他把别针塞到我手里,若有所思地回到桌边。然后,他从兜里掏出个小得看不见的东西,放在桌上拨弄起来,而旁边那只匣子本就已经小得无法形容。
这时,我心里开始发怵。眼前的一幕已不再那么奇妙,相反,它透着恐怖的气息。我闭上眼,祈祷他就此罢手,赶快停止手头正在做的事。可是,等我睁开眼睛,发现什么也没发生,这才转忧为喜。桌上没再多出什么匣子;麦克鲁斯金站在桌子的左边,手里还在拨弄那个看不见的玩意儿。他见我一脸惊恐,便走过来,递给我一个巨型放大镜——像个带把手的洗脸盆。我接过放大镜,心头突然一紧。
“来,到桌子这边来。”他说,“仔细瞧瞧,看能发现些什么。”
桌上除了二十九只匣子,似乎什么也没有。可等我拿放大镜一照,这才发现原来旁边又摆出了两只小匣子,其中,那最袖珍的还不到肉眼可见的一半。我把放大镜还给他,默默走回座位。为了安慰自己,为了抒发情绪,我用口哨哼了一首《长脚秧鸡吹风笛》。
“你看。”麦克鲁斯金说。
他从表袋里掏出两支皱巴巴的香烟,同时点燃,然后递了一支给我。
“这第二十二只匣子,”他说,“是我十五年前做的。打那以后,我就利用晚上和加班时间,利用工余时间,每年都做一个不同的出来。”
“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我说。
“六年前开始,这些匣子就看不见了,不管用不用放大镜。我最后做的那五个谁都没见过,因为所有放大镜都不行,都没法把东西放到足够大,当然,也就没人知道它们是世界上最袖珍的手工艺品。同样,也没人知道我在干什么,因为我的那些工具都小得看不见。至于我目前正在做的匣子,更是小得跟不存在一样。‘第一号’可以同时容纳一百万个这样的小玩意儿,而且就算这样,剩下的空间都足够再放一条卷好的女式马裤。谁也不知道这要什么时候才会停下来。”
“干这种活很伤眼睛吧。”我决定假装大家都是普通人,都跟我一样。
“过几天,”他回道,“我得买副金丝眼镜。我现在都快瞎了,报纸上、表格上的小字一点都看不见。”
“在我回值班室以前,”我说,“能问你个问题吗?你在迷你钢琴上弹的是什么曲子?就是那个带把手、有铜针的东西。”
“哦,那是我的乐器。”麦克鲁斯金说,“我用它弹自己作的曲子,算是自得其乐吧。”
“我一直在听,”我回道,“可什么也听不见。”
“这不奇怪,”麦克鲁斯金说,“因为这是我特制的乐器。那些曲调的振动频率很高,一般人的耳朵根本接收不到。只有我自己才了解其中的奥妙,懂得它的窍门,知道该怎么操作。你觉得怎么样?”
我勉强站起身,打算回值班室,一只手无力地捋了下眉毛。
“我觉得曲调非常齐整。”我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