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怎么抡起铁锹,狠劈菲利普·马瑟斯的下巴,要了他的老命,这事并不是谁都知道。算了,还是先说说我跟约翰·迪夫尼的交情吧,因为是他先动的手,用很特别的自行车打气筒猛砸马瑟斯的脖子,一下子把老家伙打翻在地。打气筒是约翰自制的,原本是一截空心铁管。迪夫尼身强力壮,很有礼貌,可就是懒惰、散漫。要说杀人这事,就是他起的头。让带铁锹的是他,指挥杀人的是他,解释说明的也是他。
我出生在很久以前。父亲务农,母亲是开酒馆的。我们一家人就住在店里。不过,这房子非常老旧,白天多半关着门。因为白天父亲得下田,母亲又一直围着锅台转,所以酒客总在你快睡觉的时候才来,临到圣诞或别的节日,更是要到半夜才出现。我从没见母亲离开过厨房半步,也从没在白天见过一个顾客,就是晚上,也只有稀稀拉拉两三个人。可话又说回来,有时我已经上床,说不定夜深以后,店里又是另一番景象。我对父亲的印象并不深,只记得他身体很强壮,平时话很少,只有到了星期六,才会跟客人聊聊巴涅尔[2],还说爱尔兰是个奇怪的国家。母亲的样子我倒记得挺清楚:红通通的脸,一副苦相,因为她总在弯腰烧火。母亲煮了一辈子的茶,一边煮茶,一边哼哼老歌,以此消磨时间。我跟母亲很亲,跟父亲却像陌生人似的,聊不上几句。记得那时我晚上在厨房学习,隔着薄薄的门板,常听他坐在油灯下,对着牧羊犬米克唠叨,一说就好几个钟头。所以,我听到的总是嗡嗡的说话声,而不是清楚的一字一句。父亲了解各种狗的习性,把狗当人看待。母亲养过猫,可那猫成天野在外面,影子都见不着,而母亲却根本不在乎。就这样,一家人虽然有些疏离,倒也各得其乐。
然后,有一年圣诞,快年底的时候,父母亲先后去世了。父亲走了以后,米克无精打采,整天闷闷不乐,牧羊的活也没心思干了。来年,它也走了。我那会儿还小,不懂事,不明白这些人怎么都离开了我,招呼都不打。母亲是最先走的。记得有个大胖子,红脸膛,黑西装,他跟父亲说,他知道母亲去了哪儿,“泪之谷”[3]里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可是,他也没说究竟去了哪儿。我心想这事也不好明说,况且,也许她星期三就回来了,所以也就没再往下问。后来,父亲也走了,我想他一定是驾车去接母亲了,可左等右等也没把他们盼回来。我很伤心,很失望。穿黑西装那人又来了。他在我家住了两晚,一直翻着书,在卧室里不停地洗手。另外还有两个男的,一高一矮,矮的白净脸,高的黑脸膛,裹着绑腿。两人的口袋里都塞满了硬币,每次我问这问那的时候,他们就给我一便士。我至今还记得那裹绑腿的高个子对矮个子说:
“这可怜倒霉的小杂种。”
我那时还听不懂这句话,以为他们在说另一个穿黑衣服的家伙,那人始终没离开过卧室的洗脸台。直到后来,我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几天后,我也被马车带走了,被送进一所外地的学校。这是个寄宿学校,有新生,有老生,可我谁也不认识。很快,我就知道这是所好学校,学费很贵,但我一分钱都没付,因为我身无分文。这件事,还有很多别的事,我都是后来才明白的。
我的学校生活很平淡,就一件事值得说道。正是在这里,我初次接触到了德塞尔比。有一天,我在自然老师的办公室,随手拿起本很破的旧书,往兜里一塞,心想隔天早上可以躺床上随便翻翻,因为当时我刚获得了赖床的特权。那年我大概十六岁,那一天是三月七号。直到今天,我仍然觉得,那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比我自己的生日记得还清楚。那本书叫《金色时光》,初版,缺了最后两页。等我十九岁快毕业的时候,终于明白这书有多么珍贵。我知道借而不还等于偷,可还是心安理得把书塞进了包里。而且,将来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还会这么做。在我讲故事以前,请您千万记住,我 一年的工夫还不到,我发现迪夫尼就开始跟我称兄道弟了。他说我家的田还有开发的潜力,得再雇个帮手。我当然不同意,所以明确跟他说,就这么一小块田,两个人足够了,再说,我们已经穷成这样,哪还有闲钱。打那以后,我跟他说这家产全是我的,他就再也听不进去。我开始告诉自己,就算家产全归了我,但我这个人却归了他。
就这样,四年过去了,两人倒也过得挺好,良田美宅,应有尽有,可就是攒不下钱。我把工夫几乎全花在了研究上,用自己的一点积蓄,买了两位评论大家哈奇乔和巴西特的全集,又购置了一套德塞尔比的手抄影印本。此外,我还认真学起了法文和德文,为的是能读懂用这两种语言写的评论文章。至于迪夫尼,他白天下地干活,晚上在酒馆招待客人,跟他们高谈阔论。有一回,我问他酒馆情况如何,他说每天都在亏钱。这就让人搞不懂了,我隔着薄门板,明明听见有不少顾客,而且,他买回一套又一套新衣服,还有漂亮的领带夹。可我并没多说什么。这样倒也清净,因为我的工作比我个人更重要。
初冬的某一天,迪夫尼跟我说:
“我不能再往里贴钱了。顾客说这黑啤不好。这是事实,我只偶尔陪他们喝点儿,都把身体给喝坏了。我想请两天假,出去走走,看还有没有好一点的黑啤。”
话说从头,几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才会导致今天这奇怪的现状。迪夫尼每个月都去看望的那个“某某人”,其实是个姑娘,名叫佩姬·米尔斯。而我呢,已经完成《德塞尔比资料索引》的定稿,把所有已知评论家的所有评论一一做了校订。换句话说,我们俩都有大事要做。有一天,迪夫尼对我说:
“这绝对是一部大作。”
“的确很有用,”我附和道,“也很必要。”实际上,这里面包含了大量全新的材料,同时它也证明,许多关于德塞尔比及其理论的普遍看法都是误读所致。
“说不定,你就此一举成名,还能赚到一大笔版税?”
“也许吧。”
“那怎么还不快出呢?”
我解释说,“出”这类书需要钱,除非作者已经很有名气。他难得同情地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
“这年头钱不好赚哪,”他说,“开酒馆已经快不行了,地里缺肥料,眼看也要荒了。堆肥哪有免费的,可你花钱买吧,又怕上了犹太人和共济会的当。”
我知道,堆肥的事是他胡诌的。他先前就骗我说,他不敢得罪犹太人和共济会,所以买不到肥料。过了片刻,他又说:
“咱们得想想办法,看怎么能弄些钱来,帮你把书给出了。而我呢,手头也很紧,总不能让人姑娘家等你一辈子吧。”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相中了哪家的姑娘,打算把她娶过门。要是他真这么干,我可拦不住,那我就得离开这儿。要是他婚后搬出去住,那就再好没有了。
没过几天,迪夫尼又提起了钱的事。他说:
“你看马瑟斯那老头儿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我没见过马瑟斯,可他的事我都知道。老头儿是做牛买卖的,一干就是五十年,现在退休在家,住在三里路以外的大宅里。他现在通过代理还在做大生意。有人说,他每回一瘸一拐来村里存钱,身上带的金额都不少于三千英镑。我虽然不太懂社会上的规矩,可怎么也不会想到找他帮忙。
“这家伙值一包马铃薯粉的钱。”迪夫尼说。
“咱们不该求别人施舍。”我回道。
“说得对。”他说。我感觉迪夫尼是个要面子的人,所以当时也就没再往下说。可是,打那以后,他像是养成了习惯,不管谈什么话题,总爱扯到钱上面去,说我们怎么怎么缺钱,说马瑟斯的黑匣子里藏了多少钱。有时,说着说着就开始骂人,说那老头儿是“肥霸”,说他做生意不规矩。有一次,他还提到了“社会正义”,可我一听就知道,这家伙根本不知其所谓。
也不知从何时起,我又是怎么才明白的,原来迪夫尼并不是要马瑟斯的救济,他是想打劫这老头儿。又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明白,为了不暴露身份,他还打算把老头儿给杀了。总之,不到半年的时间,这残忍的计划就成了我们的日常话题,而我居然已经习以为常。三个月以后,我开始接受这项提议;又过了三个月,我终于向迪夫尼表示,我已彻底打消顾虑。我不知道,迪夫尼究竟用了多少诡计才把我拉上了贼船。这么说吧,他读过一点(也许是骗人的)我编的《德塞尔比资料索引》,过后还跟我说,谁要是仅凭个人的好恶拒绝出版这本《索引》,那他就得承担严重的后果。
马瑟斯是个独居老人。他哪天傍晚出现在家附近的哪条路上,路上有没有行人,他身上带没带钱匣,这些迪夫尼全都了如指掌。那是冬天的一个傍晚,天色已经暗下来。我和迪夫尼一边吃晚饭,一边讨论着我们的计划。迪夫尼说,我们得把铁锹绑在自行车的横档上,这么一来,别人还以为我们是出去打兔子的。另外,他还会带上自制的打气筒,万一轮胎扎破了,到时就能派上用场。
关于杀人过程,其实没什么可说的。那天天公作美,云层压得特别低。一整片昏暗的雾气垂下来,笼住了潮湿的路面。我们在路边守着,四周鸦雀无声,就听见树上雨滴的声音。自行车已经藏好。我战战兢兢地倚着铁锹,迪夫尼腋下夹着打气筒,悠闲地抽着烟斗。一不留神,老头儿已经出现在我们眼前。光线太暗,看不清人的模样,就见他穿一件很厚的黑大衣,从头到脚包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张憔悴、苍白的脸。迪夫尼见状立刻走上前,指着老头儿背后说:
“路上那包裹是您的吗?”
马瑟斯扭头往回看,这时,迪夫尼立刻掏出打气筒,猛砸老头儿的脖子。马瑟斯当即应声倒下,颈椎骨很可能已经摔断。他全身倒在泥泞中,并没有呼救。我只听他很随意地轻声说着什么——像是“我不爱吃芹菜”,或者“我把玻璃杯忘在餐室了”之类的。说完,他就躺那儿不动了。我倚着铁锹柄,呆呆地看着这一幕。迪夫尼在老头儿身上胡乱翻找了一阵,然后站起身。他手握一只黑色的钱匣,用力挥舞着,一边冲我大吼:
“喂,醒醒!快拿铁锹砸死他!”
我不由自主地走上前,一把抡起铁锹,奋力将利刃砍向老头儿突起的下巴。我能感觉到甚至听到颅骨破碎的声音,清脆得像一只空蛋壳。也不知道一连砍了多少下,反正我始终没停手,直到最后筋疲力尽。
我一把扔下铁锹,环顾四周。迪夫尼不见了。我轻声呼唤他的名字,可是没人答应。然后,我往马路上走了几步,高喊他的名字,又跳到沟渠旁的斜坡上,向蔼蔼的暮色中四下张望。我拉高嗓门,又喊了一遍他的名字。可四周一片安静,还是没人回答我。他跑了,带着钱匣跑了,扔下我和尸体,还有一把铁锹。此刻,铁锹上的烂泥怕是已经染上了淡红的血色。
我的心吓得扑通乱跳,一阵惊恐的寒意浸透了全身。这时候,要是有路人经过,我肯定会被推上断头台。就算迪夫尼留下来跟我分担罪名,恐怕也保不住我的小命。我被吓蒙了,望着地上黑大衣包裹的尸体,在原地呆站了很久。
老头儿来以前,迪夫尼和我事先在路边的地里挖了个很深的洞,然后仔细在洞口铺上了草皮。我慌里慌张地拽着沉重、湿透的尸体,费力将它拖过沟渠,拖进地里,一股脑儿推进洞口。然后,赶紧回去拿铁锹,接着便发疯似的开始往洞里填土。
就在洞快要填满的时候,耳边响起了一阵脚步声。我茫然地看看四周,只见迪夫尼的人影正跨过沟渠,小心翼翼地走进地里。等他来到我面前,我麻木地把那个洞和铁锹指给他看。迪夫尼二话没说,走到藏自行车的地方,拿来他自己的铁锹,开始跟我一起干活,不紧不慢地,直到任务完成。我们想尽可能别留下什么痕迹。完事后,两人用草擦干净靴子,绑好铁锹,开始往回走。马路上迎面走来几个人,黑暗中,他们向我们问好致意。我很肯定,这些人把我们当成了工人,辛苦工作了一天,正走在回家的路上。真要这么说,他们想得倒也没错。
回家的路上,我问迪夫尼:
“你刚才去哪儿了?”
“我有要紧事。”他回道。我以为他是指什么具体的事,于是便说:
“有什么事可以等一等嘛。”
“不是你想的那样。”他回道。
“你拿到钱匣了吗?”
听我这么一问,他立刻转过头,绷起脸,竖起一个手指放在嘴唇边。
“别这么大声。”他轻声说,“我已经把它藏好了。”
“藏哪儿了?”
迪夫尼没睬我,他把手指按紧嘴唇,发出很长的一记嘘声。他希望我知道,我根本不该提钱匣的事,哪怕只是悄悄地说,因为这么做是最愚蠢、最鲁莽的。
两人回到家以后,迪夫尼把全身洗了个干净,换上一套蓝色的礼服,而我则失魂落魄地坐在厨房的壁炉旁。迪夫尼走到我身边,一脸严肃地指着窗口,大喊:
“路上那包裹是您的吗?”
说完,他放声大笑,仿佛全身都在抖动,两眼流出了眼泪,整座房子也跟着不停地摇晃。笑完之后,他抹干眼泪,走进酒馆,发出了一种怪声音,就像是谁猛地拔了威士忌酒瓶上的软木塞。
此后的几个星期,我想尽办法一次又一次问他钱匣在哪儿。他的说辞每回都不同,可答案却总是一样。钱匣藏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总之,这事少说为妙,最好先等风头过去。在此期间,千万不可声张。东西到时候自然会找到。安全起见,这藏钱的地方必须比英格兰银行还保密。好日子就在眼前了。这时候如果脾气急、耐不住性子,那就前功尽弃啦。
这就是为什么迪夫尼和我会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为什么我盯了他三年,一刻都没放松警惕。迪夫尼霸占了我的酒馆(甚至还抢走了我的顾客),毁了我的田产,所以他势必也会吞了我的那笔钱。只要逮住机会,他一定会拿着钱匣溜走。我知道没必要“等风头过去”,因为没人注意到老头儿的失踪。大伙儿都说,这是个刻薄的怪老头儿,突然消失、行踪不明正是他一贯的风格。
记得前面说过,我和迪夫尼走得越来越近,但也越来越受不了对方。后来的几个月里,我把他盯得更紧了,一心想逼他求饶。与此同时,我开始随身携带一把短枪,以防不测。有个礼拜天的晚上,我俩都在厨房——巧的是,正好坐在壁炉的同一边——迪夫尼拔出嘴里的烟斗,转身向我:
“你知道吗,”他说,“我感觉风头已经过去了。”
我只咕哝了一声。
“懂我的意思吗?”他问。
“还能有别的什么意思。”我没好气地回道。迪夫尼不以为然地瞧了我一眼。
“这种事我见多了。”他说,“你可不知道,一个人如果太性急,是要铸成大错的,所以一定得小心再小心。不过,我想现在风头已经过去,一切都安全了。”
“你能这么想就好。”
“享福的日子快到了。等明天我把匣子拿回来,咱们就把钱给分咯,喏,就在这桌上。”
“咱们把匣子拿回来。”我特别强调了最前面那两个字。迪夫尼委屈地望了我很久,可怜巴巴地问,我是不是不信任他。我回说,我们之间的事也该有个了结了。
“好吧,”他很不开心地说,“很遗憾,我努力想把这地方搞好,可你还是不信任我。为了让你瞧瞧我是什么人,那你自己去拿吧。明天我会告诉你钱匣藏在哪里。”
那天晚上,我和平常一样,没敢掉以轻心,还是跟他睡同一张床。隔天早上,他心情好了一些,于是很爽快地告诉我,钱匣就藏在马瑟斯家,大厅右手边第一个房间的地板下面。
“没开玩笑吧?”我问。
“我对天发誓。”他手指着天,一本正经地说。
我思前想后,觉得和我分开可能只是他耍的诡计,目的是为了脱身,跑到真正藏钱的地方去。不过,此刻他脸上的确头一回露出了真诚的表情。
“如果昨晚我伤了你的心,我实在抱歉。”我说,“为表明我并无恶意,我想请你跟我一块儿去,至少陪我一段路。老实说,我真觉得这事得有个了结了。”
“行,”他说,“怎么都行,但你得自己去拿。既然当初没告诉你钱匣在哪儿,那现在就算扯平了。”
因为我的车胎被扎了个小孔,所以我们是一路走着去的。就在离马瑟斯家约一百码的地方,迪夫尼忽然在一堵矮墙前停下了脚步。他说,他想坐墙上,抽着烟斗等我回来。
“你自个儿去吧,拿了钱就回来。马上就要享福了。今晚咱们就会变成富豪。钱匣在靠大门最近的角落里,右手边第一个房间的地板下面。”
迪夫尼坐在矮墙上,但我知道一定得盯紧他。我离开的这短短一段时间里,必须一转头就能看见他。
“我十分钟以后回来。”我说。
“好。”他回道,“但你一定要记住,如果遇到什么人,就说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也不知道这是谁的家,总之,什么都不知道。”
“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我回道。
也真是蹊跷,我竟会说出这样的话,因为后来有人问我的名字,我果然没答上来。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