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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_奥兰多

作者:伍尔芙 字数:11362 更新:2025-01-07 17:21:14

眼下,传记作者遇到了难题,但与其掩饰,不如坦白。此前,叙述奥兰多生平故事的私人文件和历史文献,使得传记作者得以履行其首要职责,即追随真相不可磨灭的印记,一路跋涉向前,不左顾右盼,不受引诱,不贪图安逸;踏实稳健地朝向前方,直到蓦地跌入坟墓,在我们头顶上方的墓碑上写下“终结”二字。但现在我们的正前方横亘着一段小插曲,不能置之不理。这是一段此前未必记录在案的小插曲,模糊且神秘,因此无法解释。要解释的话,也要耗费大量篇幅才行;整个宗教体系都奠基在其意义之上。我们的职责很简单,就是尽可能地陈述</a>出所知的事实,以便读者对其形成自己的理解。

那个冬季灾难频仍,霜冻过后,洪水泛滥,夺去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奥兰多的前程也彻底断送了——他被逐出宫廷;失宠于当时的权贵;爱尔兰的戴斯蒙德家族自然更是怒不可遏;国王已经被爱尔兰人搞得麻烦缠身,不想再火上浇油。那个夏天,奥兰多回到了他坐落在乡间的庄园,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六月的一个清晨——18号,星期六——他没有像往常一样按时起床;男仆去叫他时,发现他还在熟睡。没人能叫醒他。他似乎完全昏迷了,甚至觉察不到他的呼吸。把狗拉到他窗下吠叫、在他屋里敲锣打鼓、在他枕头下放荆豆枝,或是在他脚底贴芥末膏,都无法把他叫醒;整整七天,他什么也没吃,没有一丝生命迹象。 如今,孤独的奥兰多的病情恶化得很迅速。他常常连续阅读六个小时,直到深夜。当仆人们来请求屠宰牲口或收割麦子的指示时,他会把书摊到一边,就像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一样。这太糟糕了,训鹰师豪尔、男仆吉尔斯、管家格里姆斯迪奇太太,还有牧师杜普先生都感到非常伤心。他们说,这么好的一位绅士根本不需要书。他们还说,应该让他把书给那些瘫痪和垂死的人。但更糟糕的还在后头。因为,这种阅读病一旦侵入,就会削弱人体机能,使人很容易成为笔墨之中潜藏着的另一灾祸的牺牲品。这位可怜的人开始写作了。对于那些住在破房子里,全部财产不过是一把椅子和一张桌子的人来说,写作是不智之举——但还好,因为他毕竟没有太多的东西可以失去——而对于一个不愁吃穿用度,一切应有尽有的富人而言,写书就是一件极端悲惨的事情。他所拥有的一切财富对他来说毫无意义;写书的念头犹如滚烫的熨斗和咬人的虫子般折磨得他体无完肤。他愿意倾尽所有(这正是那种细菌的可怕之处),只为写出一本传世之作。然而,即使是秘鲁的全部金矿,也无法为他买来哪怕一句妙语。因此,他终日搜肠刮肚,面壁枯坐,以至于精力消耗过度,积劳成疾。在人们眼中,他处于何种状态已无关紧要。他已经走进死亡之门,看见地狱之火。

幸好奥兰多体格强健,那种击垮过他的许多同龄人的疾病(病因如上所述)一直没有击垮他。但后面的故事会让我们了解到,他也受害不浅。读了一个多小时托马斯·布朗爵士的著作后——此时已是深夜,万籁俱寂,只听得见牡鹿的鸣叫声和守夜人的喊叫声——他走到房间的另一头,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条银钥匙,打开了一个嵌入式大橱柜的柜门。橱柜里面有五十个柏木抽屉,每一个抽屉上都贴着一张奥兰多写的字迹工整的字条。他犹豫了一下,似乎在考虑打开哪一个抽屉才好。其中一个抽屉上写着“埃阿斯之死”,另一个写着“皮拉姆斯的诞生”,还有一个写着“奥里斯的伊菲琴尼亚”,还有“奥德修斯的归来”、“希波吕托斯之死”、“梅利埃格”[14]等等。事实上,全部抽屉上写着的都是身处逆境的神话人物的名字。每个抽屉里都放着许多奥兰多自己写的作品。其实,奥兰多的病从很多年前就开始了。奥兰多对纸张笔墨的渴求远甚于其他孩子对苹果和糖果的渴求。他常常在谈话和游戏的中途悄悄溜走,躲到窗帘背后,或藏在牧师的小房间里,又或藏到他母亲卧室后面那个地板破洞、鸟粪臭味熏天的橱柜里,一手端着墨水瓶,一手握着鹅毛笔,在膝盖上摊开的一卷纸上写作。就这样,他在二十五岁之前就用散文体或韵文体创作了四十七部戏剧、历史小说、爱情故事和诗歌;它们有些用法语写,有些用意大利语写,但全都是篇幅很长的浪漫主义作品。他让齐普赛街口、圣保罗大教堂对面的“约翰·保尔羽饰和头饰店”把其中一部印了出来。尽管他自己很喜欢这部作品,每次看都满心欢喜,但他从来没把它给别人看过,包括他的母亲,因为他知道,对贵族来说,写作已是不可饶恕的耻辱,更别说出版了。

然而,现在夜深人静,他又独自一人,大可安心写作。他从储藏柜中选出了两本文稿:其中一本很厚,标题大概是《瑟诺菲拉,一个悲剧》之类的,另一本很薄,标题很简单,就叫做《橡树》(这是他全部文稿标题中唯一一个单音节标题)。接着,他坐到了墨水瓶前。他先捋了捋鹅毛笔,然后又和那些沉迷此道的人一样,仪式般地进行其他几步诸如此类的准备工作。但他并没有往下继续,而是停了下来。

这一停顿在奥兰多的生命中意义重大,实际上,这比许多令万人屈膝、血流成河的征服行为更具意义,我们应该思考一下,他为何停下?经充分思考后,我们认为原因大致如下。大自然在我们身上耍了很多稀奇古怪的花招,很不公平地用不同的材料塑造我们,或陶土和钻石,或彩虹和花岗岩,有时还在同一个人身上同时使用不同材料,以至造出一些极不和谐的形象来,如诗人长着屠夫的脸庞,而屠夫却长着诗人的脸庞;总而言之,大自然喜欢制造混乱和神秘,因此,即使是现在(1927年11月1日)我们也还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上楼,或为什么下楼,我们绝大部分日常生活都如船只航行在某片未知海域,水手站在桅杆上用望远镜眺望地平线,问:“那里有陆地吗?”对此,如果我们是先知,就会回答“有”,而如果我们诚实无欺,就会回答“没有”。除了这一拙劣、冗长的问题外,大自然还有许多问题有待回答,而且它进一步复杂化了自己的使命。它不仅在我们中间制造出一大堆五颜六色碎花布似的琐碎事物,例如把一条警察的裤子和亚莉珊德拉皇后的新娘面纱并排放在一起,让头脑原本就混乱了的我们愈加莫名其妙;它还想方设法地用一条细线把一切都轻巧地缝纫在一起。记忆就是这位女裁缝,而且她生性乖戾反复无常。记忆的针线上下翻飞、里外穿行,一会儿这边,一会儿又那边,我们不知道接下来或再接下来会是什么。因此,哪怕是全世界最普通的一个动作,譬如在桌边坐下并拿过来一个墨水瓶,都有可能搅动成千上万怪异而且支离破碎的记忆碎片,时而明亮,时而昏暗,就像一个十四口之家的内衣挂在同一条晾衣绳上,它们在狂风中招展、翻飞、摆动。即使我们最寻常的行为,其意义也往往并不简单明了,让所有人都心安理得,相反,它们很可能犹如扑扇的翅膀或浮动的灯光一样,使人捉摸不透。因此,就在把鹅毛笔浸入墨水的一瞬间,奥兰多眼前出现了那位离他而去的公主满含嘲讽的脸庞,霎时间,上百万个问题像浸泡过苦胆汁的利箭一般向他射来:她在哪里?为什么要离他而去?那位大使究竟是她的叔叔还是她的情人?他们是不是早有预谋?她是迫不得已的吗?她结婚了吗?她还在不在人世?——它们全都把毒液射进他的体内。仿佛为了发泄痛苦,他把鹅毛笔狠狠地插进了墨水瓶里,结果溅了满桌子墨水。然而,就在这时——谁能解释一下(也许这是无法解释的,因为记忆本身就是不可解释的)——一张完全不同的脸代替了那位公主的脸。但这是谁呢?他问自己。这张新的脸叠加在那张旧的脸上,就像在下一张幻灯片上还能隐隐约约地看见的上一张幻灯片;他望着它,大约过了半分钟后,他终于想起来了。“这是很多年前,老贝丝女王驾临用餐的那个晚上,坐在杜希德房间里那个很胖、很邋遢的男人的脸,当时,”奥兰多自言自语地说:“我刚下楼梯,就看到他坐在桌子旁边,他的眼睛怪异无比,我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那样的眼睛,但,他究竟是谁呢?”奥兰多问道,因为此时,除了眼睛和前额之外,一条粗糙油腻的皱巴巴的领子和一件棕色的上衣,又浮现在了记忆里,最后还有一双齐普赛街[15]居民穿的那种笨重的靴子。“他不是贵族,不是我们这类人,”奥兰多说(他不会把这话大声说出来,因为他是位彬彬有礼的绅士,然而,这也表明贵族血统对精神气质的影响,同时也表明,一个贵族要成为作家有多么困难),“一定是一位诗人。”按惯例,在好好地困扰了他一通之后,记忆现在该把上面这一切通通给抹去,或让他想起一些完全无关的蠢事,例如一只狗在追一只猫,或一个老女人在用红色棉手帕撸鼻涕什么的,这样一来,奥兰多就会因跟不上它的多变而死心,就会开始在纸上奋笔疾书。(因为,只要我们下定决定,就能把记忆这个泼皮野妇连同她所有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起赶到屋外去。)但奥兰多停了下来。记忆仍然把那个长着明亮的大眼镜的邋遢男人的形象呈现在他眼前。他也还停在那里看。正是这些停顿,给我们带来了灭顶之灾。就是在这种时候,祸起萧墙、军队叛乱。在此之前他停过一次;那一次,爱情及其可怕的溃败、双簧管、锣鼓,和从肩膀上拧下来的血淋淋的头颅,一起向他涌来。因为爱情,他遭受了痛不欲生的折磨。现如今,他又停了下来;这一次,“野心”泼妇、“诗歌”女巫和“名望”娼妓趁机而入,在奥兰多的心头群魔乱舞。他笔直地站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发誓要成为家族里的 他陷入了长时间的思考之中:思考无名的意义,以及它所带来的海浪回归大海深处似的快乐。思考无名如何让倦怠的心灵摆脱妒忌和怨恨,如何让慷慨和宽容无拘无束地流淌在血脉之中,以及如何奉献和索取都不求感激、也不为赞美。他猜想,所有伟大诗人都定然如此(虽然他对古希腊的了解不足以支持他的假设),因为他觉得,莎士比亚写作和教堂的建设者们建设时,一定都是匿名的,他们不求感激和铭记,而只是白天工作,晚上喝点麦芽酒——“这是多么令人欣羡的生活啊,”他在橡树下边想,边伸展了一下四肢。“为什么不现在就去过那样的生活呢?”这个想法像子弹一样向他射来。抱负如铅锤般骤然坠地。他摆脱了失恋和虚荣心受挫所带来的心灵创伤,也摆脱了生活烦恼给他带来的其他一切痛苦。在他一心想求得名望的时候,那些痛苦全都让他寝食难安,而现在他不再把名望放在心上,也就不再感到纠结了。他睁开眼睛——其实他的眼睛一直睁开着,只是此前一直都只见思想、不见其他罢了——看到了底下山谷间他的那座大宅。

它沐浴在春天的晨光里。它看起来更像一座城镇而非一所大宅,但它并不是随意地东拼西凑而成的,而是经一位建筑设计师缜密规划而成的。灰、红、青紫三色的庭院和建筑,布局有序而对称;庭院有正方形的,也有长方形的,有的里面有个喷泉,有的里面则有尊雕塑;建筑高低错落,鳞次栉比,瞧,这是座小教堂,而那是座钟楼;在它们之间,草地如茵,雪松如簇,鲜花如锦……而所有这些都被一堵厚重的城墙所围绕着,但它们布局如此精妙,以至于其中的每一部分都有自如伸展的空间。不计其数的烟囱烟雾袅袅,缭绕空中。看着眼前的一切,奥兰多不禁想,这座可容纳一千个人和约两千匹马的庞大而又井然有序的庄园,不就是由许多默默无名的工人建造出来的吗?多少个世纪以来,我世世代代的家族都一直寂寂无名地居住在这里。这些理查德、约翰、安妮和伊丽莎白们,全都已经长眠山野,没有一个人的名字流传了下来,而他们却男耕女织,繁衍生息,成就了我现在看到的这座庄园。

如今,这座庄园看起来既高贵,又富有人情味,而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那么,他还有什么理由希望超越他们呢?因为,试图超越那些无名杰作,超越那些已消失了的双手的劳动成果,显得极端自负和傲慢。与其如流星般刹那光辉而终湮没无迹,还不如生前默默无闻,但却在溘然长逝之后留下一道拱门、一个小花棚或一堵硕果累累的墙垣。遥望着下面草地之上的那座庄园,奥兰多禁不住激动地说,因为在那儿住过的所有老爷和太太虽然寂寂无名,但他们从没忘记过为那些后来者、漏雨的屋顶和将倒的树木留下些什么。厨房里总是会有一处温暖的角落,用来收留那些老牧羊人;总会留下些食物给饥寒交迫者;就算他们都病倒了,高脚酒杯也总是擦得干干净净,而且就算他们已经奄奄一息了,他们屋子的窗户里也还是可以看到灯光。他们虽然身为贵族,却心甘情愿地和那些引车卖浆者一样默默无闻。默默无闻的贵族,被遗忘的建设者——因此,他激动地对他们大声呼喊,而这种热情正好驳斥了那些批评他冷漠、无情且懒惰的评论家(事实上,我们所孜孜以求的品质,往往与我们仅有一墙之隔)——因此,他用最动人的语言赞美他的家族;但临近结束之时——缺少结束语的演讲算什么呢?——他开始支支吾吾。他本想在最后结语中加些华丽的辞藻,比如追随着前人的足迹,为他们所留下的宝贵遗产添砖加瓦之类的。但由于那座庄园已经占地九英亩了,再增添只砖片瓦都纯属多余。在结语之中可以大谈特谈家具吗?可以谈到头发、餐桌和人们床边的垫子吗?无论结束语缺少的是什么,都必须是这所房子所需要的。于是,他把未完的讲演放在一边,然后漫步下山,并决定自此以后全心全意地投入对宅子的整葺修缮之中,老格里姆斯迪奇太太听到这个消息,不禁激动得老泪纵横,她现在已经很老了。他们一起巡视了整座庄园。

国王卧室里(“那是詹姆斯国王,老爷,”她说,暗指国王曾</a>在这过夜;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可恶的议会政权结束了,英国又恢复了王室执政)搭毛巾的架子缺了一条腿;公爵夫人的侍从休息室的小洗手间里,一直没有放水罐的台子;格林先生抽他那脏兮兮的烟斗时,把地毯弄了个污点,就算她和朱迪用力擦洗,也始终洗不掉。奥兰多一开始想用红木椅子、杉木橱柜、银盆、瓷碗和波斯地毯把大宅里的三百六十五个房间全都重新布置一遍,但后来却发现这绝非轻而易举之事,而且,就算把他家里剩下的几千英镑全都花完,也只够给几条走廊挂上毯子,给餐厅配备精致雕花座椅,为皇家寝室配上纯银(他对这种金属特别偏爱)镜子和椅子而已。

他开始着手置办这一切,只需要看看他的账目明细,就可确认这一点。让我们看一看他的采购清单;页面留白之处是费用的小计——但我们略去这些数字。

“50条西班牙地毯,相同数目的红色和双色塔夫绸窗帘;配有红白两色绣花缎子的窗幔……”

“70把黄面缎椅子和60张长凳,全部配上套子;”

“67张胡桃木餐桌……”

“17打盒子,每打盒子里有5打威尼斯镜子……”

“102垫子,每个垫子长30码……”

“97块银色羊皮的猩红花缎靠垫,绣有花边,质地轻薄;“

“脚凳以及与之配套的椅子……”

“50盏枝型吊灯,每一盏配有12个灯头……”

看到这里,我们就已经开始打哈欠了。但我们不再继续往下看,并不是因为它到此为止,而是因为它实在太冗长了。后面还有99页,金额总计数千英镑——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上百万。而且,如果奥兰多一直这样过日子,人们会发现他无时不在计算:一个小时人工十便士,那么铲平一百万个鼹鼠窝要多少钱;五个半便士买一品脱的钉子,那么整修一下方圆15英里的庭院的栅栏需要多少钉子,等等。

我们已经说过,这类清单很繁琐枯燥,因为壁橱之间没什么差别,而一百万个鼹鼠窝之间也没什么两样。然而,他还是乐此不疲地为之四处奔走;他也经历了一些有意思的冒险。例如,有一次,他为了给一张有银制华盖的大床配制帐帘,把布鲁日附近一个城的织绣女工使得团团转;此外,他在威尼斯与一个摩尔人的冒险经历,在某种程度上也值得一讲。他从这个摩尔人手里买到一个漆柜(可是竟到了动刀子的地步,才把这桩生意谈妥)。工程中也是花样甚多,有一次,一大队人马从苏塞克斯拽来几棵大树,然后锯了拿到走廊上去铺地板;还有一次,从波斯运来了一个塞满羊毛和锯末的大箱子,可里面只有一个盘子或一个黄玉指环。

最后,走廊里终于没有多余的地方来放多哪怕一张桌子;桌子上也没有空间放多哪怕一个柜橱;柜橱里也没有空处多塞进哪怕一只玫瑰花盘;而玫瑰花盘中也没有缝隙可多插进哪怕一把“百花香”……所有地方都满满当当。简而言之,整个庄园被布置得一应俱全。花园里,雪莲花、藏红花、水仙花、木兰花、玫瑰、百合、紫菀、各种各样的大丽菊、梨树、苹果树、樱桃树还有桑树,以及各鲜花盛开的稀有灌木和多年生常青树,根缠蔓绕,枝繁叶茂,浓荫蔽日。除了这些之外,他还购进了羽毛斑斓的野禽鸟和两头马来熊,他相信,在它们粗野的举止的背后,有一颗值得信赖的心。

现在,一切都准备就绪了。夜幕降临,无数盏银制壁灯点亮了。永不止息的微风吹拂着走廊里蓝绿相间的挂毯,仿佛猎人真的在策马奔腾,而达芙妮真的在拼命逃跑。银器闪烁发光,漆器熠熠生辉,木器闪耀夺目;雕花的椅子仿佛张开玉臂,墙上的海豚背着美人鱼破浪前行。一切的一切都按照奥兰多的意愿准备就绪了。于是,奥兰多心满意足地带着几只猎麋犬在庄园中漫步。他想,现在他有内容,可以去完成此前那尚未完成的演讲了。重新开始也许会更好。然而,在漫步走过走廊的时候,他总觉得还缺了些什么。尽管桌子椅子全都金雕银刻,沙发上绣了狮爪纹饰,床上铺了最柔软的天鹅绒,但仅有这些还远远不够。只有当有人坐或躺在上面感受它们的时候,它们才会焕发生气。因此,奥兰多开始设宴款待附近的富豪巨绅。有一次,整整一个月,365个房间全都住满了,52条楼梯上宾客摩肩接踵。300个仆人在厨房里忙得不可开交。庄园里几乎每晚都会举行宴会。于是,短短几年光景,天鹅绒就都光泽不再了,奥兰多的财产也耗费了大半。但是,他却因此得到了乡间四邻的一致好评。他在县里担任多个公职,而且每年都有许多感恩戴德</a>的诗人为他献十几册诗作。尽管他有意不跟作家打交道,并且总是处处避开外国血统的女人,但他依旧对女人和诗人异常大方,而这两种人也都对他无限倾慕。

但是,每当宴会达到高潮且宾客兴致正浓的时候,他都会抽身独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在那里,确信没有人会来打扰之后,他就会拿出一个旧笔记本——这本子是他用从母亲针线盒中的线亲手缝成的——其封面用童稚的笔触写着“橡树,一首诗歌”。他会在房间里一直写到夜半钟声敲响之时,甚至更晚。但是,由于他总是写了多少就删掉多少,所以诗行的总数在年末,反而会比年初减少一些,仿佛在他写的过程中,这首诗反而消失不见了。因为如果用文学史家的话来说,他的文风已经发生了极大变化。他的矫饰和繁复都有所克制;散文的时代正在冻结那些奔放流淌的温泉。甚至外部的风景也少了些许斑斓,荆棘丛亦不再那么多刺盘根错节。也许,当所有感觉都钝化之后,蜂蜜和奶油就不再显得那么有诱惑力了。而且,街道的下水道系统更畅通无阻,室内的采光也更为明亮,这些无疑都对他的文风产生了影响。

一天,他正搜肠刮肚地想往《橡树,一首诗歌》中加上几句诗,却突然瞥见一道阴影掠过。他很快就发现,那不是阴影,而是一位身材高大的女人的身影。只见她穿戴风帽,身披斗篷,正穿过他房间对面的庭院。这是庄园中最隐密的庭院,而且奥兰多也不认识那个女人,因此,他很诧异她到底是怎么进来的。三天后,同样的身影又出现了;接着,星期三中午她再次现身。这一次,奥兰多决定要跟着她。但是她显然并不害怕被人发现,因为当奥兰多跟上去的时候,她放慢了脚步,并且突然转过身来径直地盯着奥兰多的脸。换作其他女人,如果在一位贵族的私宅里被抓到,肯定会吓得魂飞魄散。而且,如果别的女人有那样的脸、发型和侧影,肯定会用披巾把自己包起来。这个女人长得实在太像一只兔子了。一只受了惊而又很执拗的兔子;一只惧怯但凭着愚蠢的鲁莽而无所顾忌的兔子;一只直挺挺地蹲着,双目圆睁地怒视着追捕者的野兔;双耳竖起,不停抖动;鼻子尖尖,不断翕动。此外,这只野兔高达六英尺,而且,梳着一种古典发型,看起来显得更高。她就这样用一种混杂着胆怯与鲁莽的目光,直直地盯着奥兰多。

首先,她得体但稍显笨拙地向奥兰多行了个礼,请求他原谅她的擅自闯入。然后,她挺直了身子——她的身高一定超过了六英尺二英寸。她自称是罗马尼亚的芳斯特——阿尔胡恩和斯坎多普——伯姆女大公哈丽特·格莉塞尔达。她不时发出几声神经兮兮的笑声,而且说话支支吾吾,总是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奥兰多不禁觉得,她一定是从疯人院里逃出来的。她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结识奥兰多。她寄宿在帕克盖茨的一个面包房里。她说她见过他的画像,觉得他很像她的一个过世多年了的姐妹;说到这里,她咯咯地笑了起来。她目前正在拜访英国皇室,王后是她的亲戚。国王是个很不错的家伙,可是每到就寝之时就总是醉醺醺的。说到这时,她又开始咯咯喳喳。别无他法,奥兰多只能请她进屋喝杯酒。

进屋后,她恢复了身为一位罗马尼亚女大公所应有的态度和举止;若不是她表现出平常女人少有的对酒的了解,而且对枪炮器械和国内的运动爱好者了若指掌,还说得头头是道,那他俩可真是要话不投机半句多了。最后,聊完天,她跳起来说,第二天还会再来拜访。说完,她深深地行了个屈膝礼,然后就告辞了。第二天,奥兰多骑马出去了;第三天,他又不在家中;第四天,他把窗帘拉了下来;第五天,下雨了,因为他不忍心让一位女士在屋外淋雨,而且也不十分讨厌有人陪伴,所以就请了她进屋,还拿出一副祖上穿过的铠甲,请教她究竟是雅各比还是托普打制的。他觉得是托普,她却提出了异议——其实,究竟是谁,关系不大。但这对我们这个故事的发展有点重要,因为女大公为了证明她的观点,而这又与如何解开束带有关,所以,她拿起了金制的胫套,套在了奥兰多的腿上。

前面已经讲过,奥兰多有一双线条优美的长腿,这在贵族中是绝无仅有的。

或许是她扣脚踝扣的方式,或许是她弯腰的姿势,或许是奥兰多长时间的离群索居,或许是两性之间天生的吸引,或许是勃艮第葡萄酒的作用,也或许是那炉火的关系……这些全都可能成为原因。像奥兰多这样修养良好的贵族,在家里招待一位女士时,竟也会突然被一股莫名的激情击中,以至于不得不离开房间。更何况,这位女士不仅比他年长许多,而且一副长脸,双眼无神,穿着也稀奇古怪——天气已经变暖了,她却还穿斗篷戴风帽——所以,这其中一定有原因。

那我们不妨问一下:这究竟是哪种激情呢?答案有两面,一如爱情本身。因为爱情——但还是暂时不要提起爱情这个词吧。事实情形是这样的:

在女大公哈丽特·格莉塞尔达弯下腰去扣扣子的时候,奥兰多意外地听到爱神在远处扇动翅膀。那轻柔的羽毛在远处轻轻扇动,激起了他的无限回忆,关于奔流的河水,关于雪地里的爱恋,关于洪水中的背叛。听着那越来越近的声音,奥兰多禁不住脸颊绯红、全身颤抖。他原以为自己曾经沧海难为水,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再次心起波澜。他刚要抬起手来,让那只美丽的鸟儿落在肩膀上,突然——好可怕!——传来了一阵嘎吱嘎吱的巨响,仿佛一大群乌鸦噶叫着从枝桠间争相飞起,一时间,稻草、小树枝、黑羽毛纷纷扬扬,遮天蔽日……最笨重、最肮脏的秃鹰落在了他的肩膀上!因此,他冲出房间,命令男仆把哈丽特女大公送上马车。

现在,我们可以把话题转回到爱情上去了。爱情有一黑一白两张脸孔,有一滑一粗两付躯体。它有两只手、两条腿、两付指甲……事实上,它的每个部分都一分为二,而且,其中一个恰好是另外一个的反面。然而,它们紧紧相连,无法分离。对奥兰多而言,爱神向他飞来,向他露出白脸和光滑、可爱的躯体。它带着纯粹的欢乐,越飞越近。可是,她(很有可能是因为看见了女大公)突然转过身去,露出了黝黑、多毛且粗野的一面。不是爱神,不是天堂之鸟,而是性欲,是秃鹰!它既沉重又肮脏,令人厌恶地落在奥兰多的肩膀上。因此他逃跑了,并叫唤来男仆。

然而,要赶走那鸟身女妖并非易事。那位女大公继续寄宿在面包店里,她的讨厌的幽灵日日夜夜纠缠着奥兰多。虽然奥兰多用白银装饰了屋子,还在墙上挂满了壁毯,但似乎还是无济于事。随时都可能有一只湿漉漉、脏兮兮的秃鹰落在他的书桌上。她就在那里,在椅子间吧嗒吧嗒地跳着。他看见她笨拙地穿过走廊。现在,她落在火炉栏上,看上去很笨重。他把她赶出去后,她又飞了回来,而且不停地啄玻璃窗,直到把它啄碎。

最后,奥兰多终于意识到,他的家再也无法居住了,必须马上采取行动,了结此事。于是,他做了一件任何处在相同境遇下的年轻人都会做的一件事,那就是请求查尔斯国王任命他为君士坦丁堡的特命大使。当时,国王正在怀特霍尔宫散步,身旁陪伴着给他敲榛子的妮尔·圭恩。这位多愁善感的贵妇叹息道:太可惜了,那样一双美丽的腿,竟要远走他乡。

尽管如此,命运终究冷酷,不可改变。她所能做的,只不过是在奥兰多启程之前,转过身去,送给他一个飞吻。

[12] 征服者威廉(the Conqueror),也作William the Conqueror,指英国国王威廉一世。(译注)

[13] 英亩,英制土地面积单位,1英亩约等于6.07亩或4047平方米。(译注)

[14] 埃阿斯(Ajax)、皮拉姆斯(Pyramus)、伊菲琴尼亚(Iphigenia)、奥德修斯(Odysseus)、希波吕托斯(Hippolytus)、梅利埃格(Meleager),均为古希腊神话中的人物名。(译注)

[15] 齐普赛街(Cheapside),伦敦街道名,其名字来源于古英语“ceap”,本来的意思是“市场”,但如今却演变成现代英语中的“cheap”。(译注)

[16] 藤比河(the Tempe),位于希腊奥林匹斯山附近,风景秀美。(译注)

[17] 弗洛顿(Flodden),英国诺森伯兰郡的山名,1513年英国人曾在此击败苏格兰人。(译注)

[18] 阿金库尔(Agincourt),位于法国港口城市加莱以南50公里处,1415年英国人在此击败法国人。(译注)

[19] 马洛(Marlowe,1565-1593),即后文的基特·马洛(Kit Marlowe),英国伊丽莎白年代剧作家、诗人及翻译家,为莎士比亚的同代人物,以写无韵诗和悲剧闻名;1593年与人争执期间被用匕首刺死。(译注)

[20] 本·琼森(Ben Jonson,1572-1637),英国文艺复兴剧作家、诗人和演员,以讽刺剧见长,代表作有《福尔蓬奈》(Volphone)和《炼金士》(The Alchemist),他的抒情诗也很出名。(译注)

[21] 多恩(Donne,1572-1631),詹姆斯一世时期的玄学派诗人,作品包括十四行诗、宗教诗等,曾因撰文攻击天主教、维护王权受到赏识而成为王室牧师,1621年出任圣保罗大教堂教长。(译注)

[22] “荣誉”的英文为Gloire,但格林发成了wr,译者译为“永裕”。原文为:In such ages men cherished a divine ambition which he might call La Gloire (he pronounced it wr, so that Ondo did not at first catch his meaning).(译注)

[23] 弗利特街(Fleet Street),是英国伦敦市内一条著名的街道。由于地名“弗利特”与英语的“船队”、“舰队”是同音词,因此也被译为舰队街。一直到19世纪80年代,那里都是传统上英国媒体的总部。(译注)

[24] 西塞罗(Cicero,公元前106年-公元前43年),罗马共和国晚期哲学家、政治家、作家,被广泛认为是古罗马最好的演说家和最好的散文作家之一。(译注)

[25] 宾治酒(punch),也叫潘趣酒,是一种特色混合性饮料,其名称来自印度拜火教,本名是“panj”,意指“五”,由亚力酒、糖、柠檬、水和茶五种不同成份混合成。由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水手带回英国和介绍到其它欧洲国家。(译注)

[26] 猎麋犬(elk-hound),原产地挪威,起源于11世纪,气质大胆而活跃,但通常都很友善,具有非常高贵而独立的品质。(译注)

[27] 萨提尔(satyr),古希腊神话中的森林之神,半人半兽,好女色。(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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