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性别毋庸置疑,虽然当时的流行服饰对此有所掩盖——正朝悬在房梁上的一个摩尔人[1]头颅劈去。那头颅,除了凹陷的双颊和一两绺椰棕般干枯粗糙的头发,无论是颜色,还是形状,都多多少少让人联想到一个破旧的足球。它是奥兰多的父亲——也可能是祖父——在一个明月高照的夜晚,在非洲的蛮荒原野上,从一个突然跳出来的高大的异教徒的肩膀上砍下来的;现在,在杀死他的贵族的巨宅的阁楼上,在永不停息地吹过阁楼的微风中,它慢慢地摇晃着,仿佛再也不会停下来了。
奥兰多的父辈们曾驰骋于或日光兰盛放、或乱石丛生、或河流纵横的各种原野,期间,他们曾砍下许多不同肤色的人的头颅,并把它们带回来挂在房梁上。奥兰多发誓,总有一天他也要那样。但他才16岁,太小了,不能和他们一起去非洲或法国策马奔腾,所以,他只能悄悄地躲过花园中的母亲和孔雀,溜进阁楼,然后在那里,时而弓步,时而跳起,对着空气练剑。有时,他会不小心砍断绳子,使挂着的头颅咚地一声掉到地上,而他则不得不去重新把它挂起来,每当这时,他都会怀着某种骑士精神,把它绑到几乎够不着的地方,这样一来,他的敌人居高临下,那干瘪、乌黑的嘴唇看起来,像是在得意洋洋地对着他咧开嘴笑。在穿堂而入的风中,那头颅在他家的顶楼上,摇过来,又摇过去——因为他家的宅子太大了,无论春夏秋冬,都风吹不止,不是从这边吹向那边,就是从那边吹向这边,仿佛被风包围了似的。上面画着猎人的绿色挂毯也总是飘拂不定。他们家祖祖辈辈都是贵族,向来都是。他的祖先们从北方的浓雾中来,来时头上都戴着王冠。房间里那栅栏一样的阴影,和那地板上棋盘一样的黄色格子,不正是阳光透过窗户上那个大盾徽的彩色玻璃,投影而成的吗?盾徽上有一头黄豹,而奥兰多此时正好站在豹身中央。他把手伸向窗台,推开窗户,它一下子变得红、黄、蓝三色相间,宛如蝴蝶的翅膀。那些喜欢研究符号,而又有天赋能破译它们的人,这时也许会发现,虽然他修长的双腿、健美的躯体和结实的肩膀,全都被透过盾徽射来的光照得色彩斑斓,但是,奥兰多的脸,在他推开窗户的刹那,却只有纯粹的太阳光照耀在上面。不可能找到比这更率真、更惆怅的脸。生育此人的母亲固然幸福,但记录此人生平的传记作家的幸福有过之而无不及!她决不用黯然神伤,而他也决无需求助小说家或诗人。他必将功勋连连,加官进爵,平步青云,而他的写传者会一一记录,直到抵达他们想望的顶峰。看看,奥兰多简直就是为诸如此类的事业而生的。绯红的脸颊上长着淡淡的汗毛;嘴唇上初生的短须只比脸颊上的汗毛略厚一点点。秀气的双唇略微上翘,遮盖着整齐精致、杏仁般白净的牙齿。鼻梁笔直而又坚挺,彷如利箭;头发乌黑,双耳小巧,且紧贴两侧。但是,哎呀,罗列青春之美怎能不提到额头和双眸呢?这是几乎人人生来就有的;而此刻奥兰多正凭窗而立,我们正好可以看到他的正面。瞧呀,他的双眼就像两朵湿润的紫罗兰,那么大,那么晶莹,仿佛里面充盈着清水;他的太阳穴像两个白色的圆雕,而额头则如一座拱起的大理石圆顶架于其间。看着那双眸和前额,我们不禁热情咏赞;看着那双眸和前额,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即使他瑕疵累累,每一个优秀的写传者都会避而不谈的。有些景象使他烦心,譬如他的母亲,一个身穿绿裙的美丽女人,走出来喂孔雀,后面跟着女仆杜希德;有些景象使他愉悦,譬如鸟儿和树木;有些使他迷恋死亡,譬如傍晚的天空和归巢的白嘴鸦;凡此种种,都像螺旋阶梯一般升入他的脑海——他的脑海无边无垠——所有这些景象,还有那花园中传来的各种声音——击锤声,砍柴声——引发的各种情感,全都混处其中,而这是所有杰出的写传者的都讨厌的,但言归正传——奥兰多慢慢地转回头,就像那些每日特定时间做特定事情的人一样,在桌旁坐下,心不在焉。他拿出一本封面写着“埃塞尔伯特:五幕悲剧”的笔记本,然后拿起一支旧鹅毛笔,醮上墨水,写了起来。
才一会儿,他就写了十几页诗句。文笔流畅,显而易见,但也晦涩难懂。堕落、罪恶、痛苦,是他戏剧中的主角;其中有虚构国度的国王和王后;可怕的阴谋使他们惊慌失措;他们的内心充盈着高贵的精神;其中没有一个词是他自己平时会说的,但他把这全都写得流利而明畅,考虑到他的小小年纪——他还不足17岁——以及还得好些年十六世纪才会结束,这确实难能可贵。然而,他终于停下笔来。他开始描绘大自然,就像所有年轻诗人一样;为了精确地描绘绿荫,他抬起头来,仔细观察(这时,他表现得比大多数人都更具胆识)事物本身,而那刚好是长在窗下的一丛月桂。然而,之后,他再也写不下去了。自然中的绿和文学中的绿是两回事。自然和文字似乎天然地互不相容;强行把它们拉到一块,它们只会相互撕扯,直到粉碎。奥兰多所见之绿荫,完全打破了他诗歌原有的节奏和韵律。更何况,自然本身也会搞一些恶作剧。一旦向窗外望去,看见花丛中的蜂群,看见打哈欠的小狗,看见落日,就会联想“我还能看到多少次日落呢”,等等,等等,(这些想法都是些老生常谈</a>了,根本不值一写)于是,他搁下笔,披上外衣,大步走出房间,不小心绊到了一只漆柜子。奥兰多经常这样,在很多琐事上,他总是笨手笨脚。
他小心翼翼地躲开所有人。园丁斯塔布斯正从小路上走来。他连忙躲到了一棵树后,直到斯塔布斯走过。他从花园围墙上开的一个小门溜出去。他绕开所有马厩、狗舍、酿酒厂、木匠铺、洗衣房,以及所有人们做蜡烛、宰牛、打马铁和缝制无袖紧身上衣的地方——他家的庄园大得就像一个乡镇,里面回响着各种手工艺者劳作的声音——他来到一条长满蕨草的小路;这条小路穿过一个隐蔽的公园,一直通向山上。可能某些性格特质间的确有密切关系,常常成对地出现;在这里写传者应该注意到,上面提到的笨拙,就通常与热爱孤独相伴相生。既然绊到箱子是常有的事,那么,奥兰多自然会热爱视野开阔的、僻静的地方,并在那里久久地、久久地、久久地玩味自己的孤独。
沉默了很长时间之后,他长叹一声道:“我孤独。”——这是他在这部传记中 夜里,奥兰多睡得很沉,一点也没有觉察到女王吻了他。女人的心往往敏感而复杂,也许是他的纯真,也许是他在她的嘴唇触碰到他时的惊吓,让她对这位年轻的表亲(他们有共同的血缘)念念不忘。无论如何,在敕令传来,召他去怀特霍尔宫[4]侍候女王时,他在宁静的乡村里生活还不到两年,才写了也许不到二十个悲剧、十二个历史故事和二十首十四行诗。
“来,”看着沿长廊向她迎面走来的奥兰多,女王说,“过来,我纯真的孩子!”(他身上有种安静的气息,使他看起来总是纯真无邪,即使在这个词严格来讲已经不再适用的时候,亦是如此。)
“过来!”她说。此时,她正笔直地坐在壁炉旁边。她让奥兰多站在距离她一英尺的地方,然后上下打量着他。她是在对比那天夜里所推测的和现在眼前所看见的奥兰多的模样吗?她猜得准不准?眼睛、嘴巴、鼻子、胸膛、臀部、双手——她逐一细看;她在打量的过程中,嘴角只是明显地抽动了几下;但当目光落到他的双腿上时,她禁不住放声大笑了起来。他的外貌,完全符合一个贵族绅士的标准。但内在呢?她鹰一般的黄色眼睛,闪闪地看着他,仿佛在洞穿他的灵魂。年轻的奥兰多被她看得害羞起来,满脸通红,但这平添了他的魅力。活力、风度翩翩、浪漫、憨傻、诗意,青春——她读他,就像读书一样。紧接着,她从手指(指关节有些肿大)上摘下一枚戒指,戴到他的手指上,任命他为司库和总管;然后,为他戴上项链,代表他荣膺公职;最后,命令他跪下,把镶有宝石的嘉德勋章[5]吊袜带系到他左腿最纤细的地方。从此以后,他自然扶摇直上。女王在国内巡行之时,他总是骑马伴随在她四轮马车的旁边。她派他去苏格兰探访那里不幸的女王,这是一项令人伤感的差事。他正要出航去参加波兰战争,她又临时把他召了回来。因为她怎么忍心让他的细皮嫩肉被撕裂、让他长满卷发的头颅滚落?她把他留在身边。在英国大获全胜的时候,伦敦塔上连连鸣枪庆贺,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火药烟灰,呛得人直打喷嚏;窗下不断回响着平民们高呼万岁的声音,她把他拉到女仆们为她垫的软垫上(她太疲惫、太老了),把他的脸埋到自己穿着的一大堆令人惊异的衣服里——她已经一个月没有换衣服了——这唤起了他儿时的记忆,他想,这味道闻起来完全就像他家里母亲储藏皮衣的老橱柜。他站起来,刚才的拥抱差点没让他窒息。“这,”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是我的胜利!”——正好这个时候,一枚火箭呼鸣着飞到了空中,把她的脸颊染成了猩红色。
那位老妇人宠爱他。据说,女王——他是什么样的人,她一目了然——虽然没有安规办事,但还是为他筹划了一个雄心勃勃的锦绣前程。她赐予他土地和房产。他将成为她老年时的儿子;成为搀扶她病弱之躯的臂膀;成为她无力之时依靠其上的橡树。她穿着又硬又僵的锦缎,笔直地坐在炉火旁——虽然炉火很旺,但她一点也没感到温暖——用嘶哑的声音说出这些承诺,以及一些盛气凌人而又温柔古怪的话(他们这时在里士满)。
与此同时,漫长的冬季还在继续。庄园里所有树都结满了霜,河水流淌得很慢。有一天,地上大雪覆盖,镶着木板的房间里,光线昏暗,影影幢幢,园子里传来牡鹿的叫声;她透过镜子(她因为害怕密探,所以总是把一面镜子放在身边),看到门外(她因为害怕刺杀者,所以总是把门开着),有一个少年——是不是奥兰多呢?——正在亲吻一个姑娘——那个无耻的小贱人是谁?她猛地举起自己的金柄宝剑,恨恨地砍向镜子。镜子哐啷一声,碎了一地;人们急忙跑来,把她扶起到她专用的座椅上;从那之后,她深受打击,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常常哀叹男人的轻薄无常。
这也许是奥兰多的错;但是,不管怎样,难道我们要去谴责奥兰多吗?那是伊丽莎白时代;那时的道德观念和我们现在的不一样;他们的诗人、气候、甚至连蔬菜,也和我们现在大不相同。一切都变了。就说天气吧,我们可以相信,那时的夏暑、冬寒和我们现在完全两样。那时的白天温暖而明媚,与黑夜,就像土地和水一样截然分明。那时的夕阳更加红艳火热;那时的黎明更加明亮清新。他们从没见过我们那朦胧的拂晓和延沓的黄昏。雨要么倾盆而下,要么一滴不降。太阳要么耀眼明亮,要么黑暗隐匿。他们的诗人,就像他们素来习惯的那样,把这一切都转译到精神领域;他们讴歌玫瑰花的凋谢和花瓣的零落。他们吟唱时光短暂;岁月流逝,转眼间人们就长眠于地下,从此无声无息。至于说用暖房或温室来延长或保存新鲜石竹花和玫瑰花的寿命,他们想都没想过。对于我们这个充满怀疑、错综复杂、含混不清、日益衰弱的时代,他们从未耳闻。一切都是激烈而短暂的。花开花谢,日出日落,爱人相爱和分离,并且诗人在诗歌中抒写什么,年轻人们就把什么转变为现实。姑娘们犹如玫瑰,她们的青春年华也短暂如花。必须在夜幕降临前将她们采摘。白昼短暂,白昼就是一切。因此,如果奥兰多按照当时的社会风尚、诗人乃至时代精神本身的诱导,在窗台上——哪怕当时地上有雪而女王又在走廊里警惕地监视着——采撷他的玫瑰花,我们又怎么能谴责他呢?他年轻,孩子气;他只是在做本能驱使他去做的事情。至于那个姑娘是谁,我们和伊丽莎白女王一样不得而知。她也许叫多丽丝、克洛丽思、迪莉娅或者戴安娜,因为他将这些名字都写进了诗歌。同样,她可能是一名入宫侍奉的贵族小姐,也可能是个女仆。因为奥兰多的品味很广泛;他不仅仅喜欢庭院中的花朵;野花甚至杂草也常常让他着迷。
在这里,事实上,正如一个写传者会做的那样,未经修饰就揭露了他的一个古怪性格;这种性格的来源,也许可以从他的某个祖母曾经穿过工作服和提过牛奶桶这一事实中得到解释。肯特郡或苏塞克斯郡大地的泥土气息,以及从诺曼底继承来的高贵血统在他身上混合为一。他认为平民和贵族融合是件好事。诚然,他一直都很喜欢地位低下的同伴,尤其是那些饱学之士——这些人的机智颖慧常常是导致他们地位低下的原因——似乎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血缘上的亲近关系。在生命的这个阶段,他脑海里充满了诗歌,而且,每晚上床睡觉前都会浮想联翩,比起宫中的小姐们来,某个客栈老板女儿的脸蛋似乎更有朝气,某个猎场管理员侄女的脑子显得更灵活。因此,他开始在夜间频繁出入沃平老台阶[6]和露天酒肆。为了掩藏脖子上的星章和膝盖上的嘉德勋章,他总是裹着一袭灰色斗篷。在满地沙土的陋巷、保龄球草地和诸如此类地方的简陋房舍中,他面前摆着一只酒杯,悄悄地听水手们讲述发生在西班牙美洲大陆上的艰辛、恐怖和残忍的故事:这些人怎样没了脚趾头,那些人怎样没了鼻子——口述故事绝不像书面的那样完美或委婉曲折。他尤其喜欢听水手们齐声合唱亚速尔群岛的民歌;每当这时,他们带回来的马尾鹦鹉就会来啄他们的耳环,或用坚硬的喙贪婪地敲打他们戒指上的红宝石;它们还会像他们的主人一样说脏话、赌咒。那里的女人也和那些鸟儿一样,说话大胆,行为奔放。她们坐在他的大腿上,搂着他的脖子,猜他的粗呢斗篷下藏着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并且,她们都像奥兰多本人一样喜欢直奔主题。
机会也并不缺乏。河流上来往穿梭着驳船、平底货船和其他各式各样的船只,从早到晚都骚动而充满活力。每天都有上好的轮船出海,驶向印度群岛;不时会有一艘脏黑、破旧的船只艰难地慢慢靠岸,船上载的都是些来历不明、体毛浓密的男人。日落之后,没有人会理会在水里延宕调情的男女;有传言说看见他们在装珠宝的麻袋之间抱在一起酣睡,也没有人皱一皱眉头。这些事情,在奥兰多、苏琪和坎伯兰郡伯爵身上确实发生过。那天很热,他们情欲高涨;随后他们就在红宝石中间睡着了。恰好,那晚深夜,伯爵独自一人提着灯笼来查看战利品;他已将大部分财产投注在西班牙航海大发现上。他的灯笼照在一个木桶上,让他大吃一惊,后退了几步——两个幽灵正缠绕着躺在木桶旁边睡觉。伯爵天生迷信,作恶太多让他的良知不得安宁,他把这两个人——裹在一袭红色的斗篷里,苏琪的胸脯几乎和奥兰多诗歌中永恒的白雪一样白——当成了一对溺死水手的幽灵,从坟墓里跳出来谴责自己。他急忙一边画十字,一边发誓悔改。现在施恩路上那排救济院的房子,就是他当时惊慌失措地发誓的结果。今天,那个教区里住着的十二个贫穷老妇人还一起喝茶,并在晚上为让她们有瓦遮头的伯爵,也为那对在宝船</a>上偷情的爱侣祷告祝福——不过,我们究竟应该从这件事中总结出什么道理,这里就不多追究了。
然而,奥兰多很快就厌倦了;他不仅厌倦了这种不舒适的生活方式,周围的混乱街道,也厌倦了人们的粗野举止。因为,我们必须记住,罪恶和贫困对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人来说,根本不像我们认为的那样有吸引力。他们不像我们这样以学识为耻;不像我们这样认为生为屠夫之子是荣耀,也不认为不会阅读是一种美德;不会像我们那样,把所谓的“生活”与“现实”和无知与横暴联系在一起;事实上,他们没有任何能与这两个词对等的概念。奥兰多去到他们中间,并不是为了寻找“生活”;他离开他们,也并不是为了追求“现实”。只是当他听了很多很多遍杰克如何失去鼻子、而苏琪又如何失去贞操的故事后——必须承认,他们的故事都讲得很好——他感到有一些厌烦了;几乎在所有的故事中,鼻子总是这样被切,而贞操总是那样失去——或者说,对他而言似乎如此——但是,讲故事的艺术和技巧使得这些雷同的情节变化多端,而这往往能极大地激起他的好奇心。所以,他选择把这些美好的记忆永留心中;他不再频繁地前往露天酒肆和撞柱游戏球道,并把那袭灰色斗篷挂进了衣柜,露出在脖子上闪烁的星章和膝盖上发亮的嘉德勋章,再次现身詹姆斯国王的宫廷之中。他年轻、富有而又气宇轩昂,风头一时无人能比。
有许多淑女都为他倾倒。她们之中至少有三个人曾与奥兰多谈婚论嫁——在他的十四行诗中,他分别称呼她们为克罗琳达、法薇拉与欧弗洛绪涅。
下面逐一介绍她们。克罗琳达是一个十足的淑女,既温柔,又娴静——事实上,奥兰多深深地迷恋了她六个半月;但她的睫毛是白色的,另外,她见不得血。她曾因为看见她父亲餐桌上的一只烤野兔而晕倒。此外,她还深受牧师的影响;甚至把自己的内衣节省下来送给穷人。她把让奥兰多改过自新、重归正途视为己任,这让奥兰多很反感,于是他退婚了,并且,在得知她因天花死去的消息后,也没觉得有多遗憾。
接下来的是法薇拉;她的品性和克罗琳达截然不同。她是一位索美塞特郡穷绅士的女儿,靠着非凡的勤勉和独到的眼光在宫廷中步步高升;她出色的马术、精美的脚弓和优雅的舞步,为她赢得了所有人的赞美。然而,有一次,她在奥兰多的窗下抽打一只西班牙猎犬,理由紧紧是因为它撕破了她的一只丝袜(在这里,必须公正地说一句,法薇拉几乎没有丝袜,她的其他大部分袜子都是粗毛线织的)。这让热爱动物的奥兰多很生气,并发现她的牙齿长得很不齐,两颗门牙还是向内歪的,而这无疑是——他说——一个女人性情乖张而残忍的明证,于是,从那晚之后,他就终止了二人的婚约。
Garter),起源于中世纪,是今天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骑士勋章。它最主要的标志是一根印有“Honi soit qui mal y pense”(“Shame on him who thinks evil of it.”“心怀邪念者蒙羞”)金字的吊袜带,男士带在左小腿,女士带在左臂。(译注)
[6] 沃平老台阶(Wapping Old Stairs),位于伦敦东区的沃平区,台阶直伸至泰晤士河畔的码头,是水手、造船工、海上补给供应商等的聚集地。(译注)
[7] 英寻(fathom),英制水深单位,合6英尺或1.6288米,主要用作航行或采矿的度量单位。(译注)
[8] 库兰特舞(corantoe),一种法国舞蹈,步伐快捷或滑行。(译注)
[9] 沃尔特舞volta),16至17世纪流行的一种意大利快步舞。(译注)
[10] 四对方舞(quadrille),由四对或四对以上舞伴组成的一种老式欧洲舞蹈。(译注)
[11] 五朔节花柱(Maypole),英国传统节日五朔节时,用挺拔的树干如杉树等做成,上面漆成五颜六色,顶上挂着花环的一种柱子;孩子们在五朔节时手持彩带围着柱子欢跳。(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