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
玛莎迎接我时手里握着一杯威士忌。她穿着一身金色亚麻女裙,双肩裸露在外面。她说:“路易出门去了。我正要给琼斯送杯酒过去。”
“我替你送上去。”我说,“他会需要的。”
“你不会是来带他走的吧?”她问。
“哦,没错,我正是来带他走的。天刚刚开始下雨。我们还得再等一小会儿,等守卫们去躲雨了以后再出门。”
“他能有什么用啊?在外面那种鬼地方?”
“如果他说的都是实话,那么他的用处会很大。在古巴也只需要一个人……”
“这话我已经不知听过多少遍了。简直就是鹦鹉学舌。真让我听得恶心。这地方又不是古巴。”
“他走了,对你我会更方便一些。”
“你满脑子惦记的就是这个?”
“对啊。我想就是这个。”
她的肩胛骨正下方有一小块淤青。为了让问题听起来像个笑话,我开口说:“你最近对自己都做了些什么呀?”
“你什么意思?”
“那块淤青啊。”我用手指碰了碰它。
“哦,那个吗?我不知道。我很容易碰伤的。”
“玩金罗美</a>的时候碰的?”
她放下酒杯,转身背对着我。她说:“给你自己也倒一杯吧。你也会需要的。”
我一边给自己倒了杯威士忌,一边开口道:“如果我礼拜三拂晓离开沃凯市,下午一点以前我就能赶回来。你要到酒店里来吗?安杰尔那时候还在学校。”
“也许吧。我们等等看再说。”
“我们好几天没待在一块了,”我补充道,“你也不用再提早赶回家去打金罗美纸牌了。”她重新朝我转过身,我发现她正在哭。“怎么了?”我问。
“我告诉过你了。我很容易碰伤的。”
“我刚才说错什么了吗?”恐惧带有十分奇特的效果:它让肾上腺素分泌到血液中,它让一个男人尿湿裤子,而在我身上,它注入了一种想要伤人的欲望。我说:“你好像对失去琼斯很心烦嘛?”
“为什么不该心烦?”她说,“你觉得自己在‘特里亚农’孤单寂寞。好吧,我在这里也很寂寞。跟路易在一起我很寂寞,我们躺在两张单人床上,彼此无话可说。和安格尔一起我也很寂寞,他从学校回来以后,我得陪他没完没了地做算术题。没错,琼斯在这里是让我觉得很快乐——听大家被他那些蹩脚的笑话逗得大笑,和他一起打金罗美纸牌。没错,我会想他。我会想他想到心里发痛。我会多么多么地想他啊。”
“比我去纽约时你想我还要厉害?”
“你还会回来啊。至少你说过你会回来。现在我可吃不准你的心到底有没有真的回来。”
我拿起两杯威士忌上了楼。在楼梯平台上,我意识到自己不清楚琼斯住在哪间屋里。我轻轻地呼喊他,免得用人们听见:“琼斯。琼斯。”
“我在这儿。”
我推开一扇门走了进去。琼斯坐在床上,全身穿戴整齐:他甚至连自己的橡胶长筒靴都套上了。“我听见你的声音了,”他说,“在楼下。就是今晚了吧,老兄?”
“没错。你最好喝了这杯。”
“我很乐意能喝上一杯。”他扮了个难看的鬼脸。
“我车上还有一瓶。”
他说:“我已经收拾好了。路易借了我一只旅行包。”他扳起指头逐一清点着物品:“换洗的鞋,换洗的内裤。两双短袜。换洗的衬衫。哦,还有那只摇酒壶。它是我的吉祥物。你要知道,那是人家送给我的……”他突然停住不说话了。也许他想了起来,以前他曾告诉过我那个故事的真相。
“你好像不准备打持久战嘛。”我给他找了个台阶下。
“我带行李总不能比部下带得还多吧。给我点时间,我就会把补给供应系统管理妥当。”他的话听起来很在行,这还是头一回,我不由心想,或许我以前真的是有点看扁他了。“你也可以给我们帮上忙啊,老兄。等我把情报系统运作起来以后。”
“先想想接下来几个小时该怎么办吧。我们必须熬过那段时间。”
“我有很多事情想感谢你。”他的话再一次令我感到吃惊,“这是我的大好机会,不是吗?当然了,我现在可是怕得要死哈。这一点我绝不否认。”
我们在沉默中并肩而坐,喝着手里的威士忌,聆听将屋顶震得直摇晃的隆隆雷声。原本我确信琼斯会在关键时刻临阵脱逃,这会儿我竟有点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是好了,结果还是琼斯主动发号施令起来:“如果我们想在暴雨结束前离开这里,那么我们最好现在就动身。不介意的话,我要去找我可爱的女主人道个别。”
他回来时嘴角边有一抹口红的残迹:一次笨拙的亲嘴拥抱,或是一次笨拙的亲面颊拥抱——很难说到底是哪一个。他说:“情况很安全,警察都在厨房里喝朗姆酒。我们最好立刻动身。”
玛莎为我们拔掉了前门的门闩。“你先走。”我对琼斯说,企图重掌主导权,“可以的话你就弯腰蜷到挡风玻璃下面去。”
我们一出门就被暴雨淋了个透。我转身向玛莎道别,但哪怕到这时候了,我仍然忍不住问她:“你还在哭吗?”
“没有,”她说,“是雨水。”我能看出她说的是真话。雨水从她的脸上淌下,一如在她身后的墙壁上流淌那样。“你还在等什么?”
“我不配得到一个吻吗,就像你给琼斯的那样?”我说,于是她便将嘴唇贴近我的面颊:我能感觉到她拥抱中的那股倦怠的冷漠。我责备她说:“我也冒了不少危险啊。”
“但我不喜欢你的动机。”她说。
我不禁脱口而出,就仿佛某个令我痛恨的家伙在我来得及阻止前借我的嘴问道:“你和琼斯睡过吗?”最后一个字甚至还没吐出口,我便已经开始后悔起来。沉重的雷声轰然响起,要是它能早点将我说的话掩盖住,那该有多好啊,我决不会再重复 “你有那么多罪过要忏悔吗?”
“我们每个人都有。我说的不是向神父或天主忏悔。”
“那又是对谁?”
“对任何人都行。要是今晚在这里陪我的不是你而是一条狗,我也会向那条狗忏悔的。”
我不想听他忏悔,我不想听他说自己和玛莎睡过多少次。我说:“你向小咬忏悔过?”
“没有机会啊。当时游戏还没有变成真格的。”
“狗至少能守住你的秘密。”
“我才不在乎别人说些什么呢,但我不想在死后留下一大堆谎话。以前我已经撒过太多的谎了。”
我听见一阵动静,那只猫又爬回了屋顶上,我重新打开手电,照亮了那双猫眼。这回它趴在一块石头上,开始磨起爪子来。琼斯拉开旅行包,从里面掏出一块三明治。他把三明治一分为二,然后给那只猫扔了其中一半过去,它立即逃掉了,仿佛以为那两片面包是石头。
“你最好悠着点,”我说,“现在你的口粮很紧张。”
“那小可怜儿都饿坏了。”他收起另外半块三明治,我们和猫都沉默了许久。最后还是琼斯打破了寂静,那桩心事在他脑海中固执地萦绕不去。“我是个糟糕透顶的大骗子,老兄。”
“我一直都这么觉得。”我说。
“刚才我说玛莎的事情——里面没有一句话是真的。我睡过很多女人,但只有她一个人我不敢碰。”
我不知道他这会儿是在说真话,还是要进一步过渡到某种更体面的谎言上去。也许我的态度向他道明了一切,让他从中察觉到了某些隐情。也许他是在可怜我。让琼斯来可怜——我心想,恐怕没有比这更令人掉价的事了。他说:“关于女人的事情我一直在说谎。”他不安地笑了笑,“在我占有婷婷的那一刻,她就变成了海地上层阶级的头等贵妇,如果当时身边有人要我讲起她的话。知道吗,老兄,我这辈子睡过的女人里还没有一个不是付过钱的——或者至少是承诺过要付钱。有时情况不好,我还不得不赖账。”
“玛莎告诉我说她和你睡过。”
“她不可能跟你这么说吧。我不相信你。”
“哦,这是真的。那几乎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从来不晓得。”他阴郁地说。
“晓得什么?”
“晓得她是你的女人。又一个谎言让我露了馅儿。你可千万不要相信她。她生气是因为你要跟我走。”
“或者是因为我要把你带走她才生气。”
黑暗中传来爪子扒拉的声音,那只猫已经找到了三明治。我说:“这里蛮有丛林氛围的。你会觉得像在家里一样自在。”
我听见他灌了一大口威士忌,然后开口说:“老兄啊,我这辈子根本没在丛林里待过——除非你把加尔各答动物园也算上。”
“你从没去过缅甸?”
“哦,不,我去过。也算是差不多吧。不管怎样,我离边境只有五十公里远。当时我在英帕尔,主管劳军事务。好吧,确切地说,我也不是主管。我们曾请到过诺埃尔·科沃德27。”他补充道,口气里带着骄傲和一丝放松——这件真事是他可以拿来吹嘘的。
“你们俩相处得怎么样?”
“其实……我没跟他说过话。”琼斯说。
“但你当时是在军队里吧?”
“不是。我被军队拒绝了。扁平足。他们发现我曾在西隆28经营过电影院,于是就给了我这份工作。我有一套军服,但没有军衔徽章。”他又用那种古怪的骄傲口气补充说,“我和全国劳军演出协会29有过联系。”
我拿手电筒扫过周围这一大片灰色的坟墓。我说:“那我们还跑到这儿来干什么啊?”
“我吹牛有点吹过头了,对吧?”
“你已经自己跳进火坑里了。难道你就不害怕?”
“我就像第一次救火的消防员。”他说。
“你的扁平足走这种山路可吃不消!”
“有拐棍我就能应付过去,”琼斯说,“你不会跟他们说吧,老兄?这是我的秘密。”
“用不着我来说,他们很快就会发现的。所以你也根本不会用布伦式轻机枪?”
“他们手上又没有的。”
“你现在才说,已经太晚了。我没法把你弄回去了。”
“我不想回去。老兄,你不知道我在英帕尔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有时候我也经常交些朋友——我可以给他们介绍姑娘,然后他们开拔走人,有的从此再也不会回来。或者有的会回来一两次,给我们讲故事。有个叫查特斯的家伙能嗅出水源……”他猛地顿住,想起来了。 “又一个谎言。”我说,仿佛我自己是个诚实正派的君子。
“也不全是谎话啦,”他说,“你瞧,他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就像有人在喊我的真名。”
“你的真名不叫琼斯?”
“琼斯是我出生证上的名字,”他说,“我亲眼见过。”然后把我的问题抛在一边。“在他告诉我这个故事以后,我就晓得自己也可以办到,只要稍加训练就行。我知道我也有这本事。我让秘书在办公室里藏起几杯水,然后自己待在屋里等着,直到口干舌燥了再用鼻子去闻。这种训练不是很有效果,可是自来水毕竟和外面的水不一样嘛。”他补充道,“我想我要让脚放松放松。”从他的动作中我可以猜到,他正在脱掉脚上的长筒靴。
“你怎么会去西隆呢?”我问。
“我出生在阿萨姆。我父亲是种植茶叶的——至少我母亲这么说。”
“这话你只有信的份儿?”
“嗯,他在我出生以前就回老家了。”
“你母亲是印度人?”
“半个印度人,老兄。”他说,好像对小细节尤为重视。我仿佛遇见了一个未曾谋面的兄弟——琼斯和布朗,这两个名字几乎可以互换,而我们的身世也是如此。就我们所知,我俩都是私生子,当然父母有可能办过结婚仪式——我母亲生前总是给我留下那种印象。我们都被抛入命运的长河中,任凭沉底毁灭或是游泳逃生,结果我们都游了上来——我们在生活的洪流中艰难击水,从彼此天各一方相隔万里,到现在聚首于海地的一块墓地中。“我喜欢你,琼斯,”我说,“如果那半块三明治你不想要,我可以吃掉它。”
“当然了,老兄。”他伸手在旅行包里摸了一阵,然后在黑暗中摸索着找到了我的手。
“跟我多讲讲吧,琼斯。”我说。
“战争结束以后,”他说,“我去了欧洲。我吃了不少苦头。不知怎么的,我找不到自己想做的事情。你知道吗,在英帕尔的时候,有好几次我都恨不得日本鬼子能打到我们那儿去。军部当局那时候甚至连随军商贩都想武装起来,就像我和海陆空三军合作社30的办事员还有厨子。毕竟我还有一套制服嘛。很多非职业军人在战争中也干得挺出色,对不对?我学会了许多东西,窃听情报,研究地图,监视侦察……即使你没法从事那份职业,但你也可以感到心中有一份召唤,不是吗?于是我就干上了那份工作,检查那些三流演员的旅行工具和证件——科沃德先生是个例外,另外我还得帮着照顾那些小姑娘。我管她们叫小姑娘。其实她们更像是一群大龄女演员。我的办公室闻起来就像是舞台化妆间。”
“所以油彩味把水的味道给掩住了?”我说。
“你说得没错。那场实验不合理。我只是想争取到机会。”他补充说,而我心想,也许在他那充满波折的一生中,他一直绝望地暗恋着美德,从远处遥望着她,希望得到她的青睐,或许,就像小孩子为了引起美德的注意而故意做错事情一样。
“现在你有机会了。”我说。
“要谢谢你,老兄。”
“我还以为你最想要的是高尔夫俱乐部……”
“那也是真的。它是我的第二个梦想。人总得有两个梦想,对吧?以防第一个搞砸了。”
“对。我想也是。”赚钱也曾经是我的梦想。还有过第二个吗?我实在不想去探究那么久远的过去了。
“你最好睡上一会儿。”我说,“白天睡觉不安全。”
于是他睡下了,身体在墓碑下像胎儿似的蜷成一团,几乎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在这方面他跟拿破仑一模一样,而我心想,也许他还有其他本事能与皇帝媲美呢。中间他睁开过一次眼睛,评价说这里是个“好地方”,然后又睡着了。我看不出这里有任何好的地方,但最后我也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两小时后,有什么动静把我从梦中惊醒。我一时以为那是汽车发出的噪音,但转念一想,天还这么早,不太可能会有车子开在这条路上,而残梦依然逗留在我的脑海中,解释了噪音的由来——刚才我梦见自己开车越过一条布满卵石的河床。我躺着一动不动,侧耳倾听周围的动静,两眼直视着清晨灰暗的天空。我能看见立在周围的墓碑显出了形体。太阳很快就要升起。是时候回到汽车那儿去了。在确定周围没有动静以后,我轻轻地推醒了琼斯。
“从现在起你最好别再睡了。”我说。
“让我送你一程吧。”
“哦,不用,你就别送我了。为我的安全起见。天黑以前你千万要离大路远远的。乡下农民马上就要去赶集</a>。他们只要看见白人就会报警。”
“那他们看见你也会报咯。”
“我有很好的理由。去沃凯的路上车撞坏了。天黑以前你必须和那只猫待在一起。然后你再去茅屋那里等菲利波。”
琼斯坚持要和我握手。在勉强过得去的光亮下,我之前对他产生的好感飞快地流失殆尽。我又想起了玛莎,而他好像多少看出了我的心思,开口说:“下次你见到玛莎,请代我向她致意。当然了,还有路易和安杰尔。”
“还有小咬?”
“以前多好啊,”他说,“我们生活得就像一家人。”
我沿着排成一条长街的坟墓朝大路走去。我天生就不是当游击队的料——没有采取任何戒备措施。我心想:玛莎没有理由对我说谎啊,难道她真有什么理由不成?公墓的围墙对面停着一辆吉普车,可我看到它以后,一时竟没有回过神来,还在想着脑子里的事情。接着,我停住了,站在原地等待。天光依然很暗,我看不清是谁坐在方向盘后面,但我心里很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孔卡瑟尔上尉的声音轻轻响起:“乖乖地待在那儿。别出声。不许动。”他爬出吉普车,后面跟着那个满嘴金牙的胖司机。即使在这样昏暗的光线下,他仍然戴着那副墨镜,这是他身上唯一的制服。一挺样式老旧的汤普森冲锋枪对准了我的胸口。“琼斯少校在哪儿?”孔卡瑟尔轻声问。
“琼斯?”我敢多大声就有多大声地说,“我怎么知道?我的车坏掉了。我有去沃凯的通行证。这你是知道的。”
“说话小点儿声。我要带你和琼斯少校回太子港。抓活的,我希望。总统更想要活口。我必须跟总统言归于好。”
“你可真是荒唐。你肯定已经看到我的车在路上抛锚了。我正要去……”
“哦,没错,我看到了。我本来就指望会看到。”汤普森冲锋枪在他手中转了个向,瞄准我左手边的某个位置。这对我还是没有任何好处——那个司机也端起枪对准了我。“往前走。”孔卡瑟尔说。我往前走了一步,他又说:“不是你。琼斯少校。”我转身一看,琼斯正站在我身后。他手里拿着那瓶喝剩的威士忌。
我说:“你这个该死的蠢货。你怎么不在老地方待着啊?”
“对不起。我以为你等车时也许用得着威士忌。”
“到车上去。”孔卡瑟尔对我说。我服从了。他走向琼斯,在琼斯脸上狠狠地打了一拳。“你耍诈。”他说。
“咱俩算是彼此彼此吧。”琼斯说完,便又挨了孔卡瑟尔一拳。司机站在那里看着这一切,咧开嘴狞笑起来,他的金牙在初现的几缕晨光中闪闪发亮。
“上车坐你朋友旁边。”孔卡瑟尔说。有那个司机用枪指着我们,他便放心地转过身,开始朝吉普车走去。
一声动静突然传来,即使感觉够响,离我们也挺近,却几乎逃过了我的耳朵:我只感到耳膜在振动,却没有听到爆炸声。我看见孔卡瑟尔猛地朝后一仰,好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拳头狠狠打倒在地,那个司机也脸朝下跌倒不起,公墓围墙的一小块碎片飞到了空中,过了许久才落下,在大路上传出“砰”的一响。菲利波从茅屋里走了出来,约瑟夫跛着脚跟在后面。他们手上都端着样式同样老旧的汤普森冲锋枪。孔卡瑟尔的墨镜躺在大路上。菲利波抬起鞋跟,一脚把它踩得粉碎,而尸体没有流露出任何不满。菲利波说:“我把司机留给了约瑟夫。”
约瑟夫弯腰伏在司机的尸体上,正在拔他嘴里的金牙。“我们得赶紧动身,”菲利波说,“他们在阿坎肯定已经听到枪声了。琼斯少校在哪儿?”
约瑟夫说:“他刚才进了公墓。”
“他肯定是去拿旅行包了。”我说。
“叫他快点儿。”
我走上山坡,穿过墓地里那些灰色的小房屋,来到我们昨晚过夜的地点。琼斯就在那里,他跪在墓碑旁,做出一副祷告的姿势,但他转头以后我才发现,他的脸上现出橄榄绿色,挂着一副难受的表情。刚才他跪在那里吐了一地。他说:“抱歉啊,老兄。在所难免的事儿。请你别告诉他们,但我以前从没见过有人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