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让我们察看一下这幅画的另一面,看看这些彼此如此相似的法国人,怎么反比其他国家的人更加互相孤立,这种情况即使在法国也是前所未见的。
在欧洲建立封建制度的时代,人们后来所谓的贵族,可能当时并未立刻形成种姓,贵族究其根源,是由国家中的所有首领构成,因而最初只不过是掌权阶级。这个问题我不想在这里讨论;我只须指出,早在中世纪,贵族已变为种姓,就是说,其特殊标志是出身。
贵族将掌权阶级的固有特征保留下来,他们是进行统治的公民团体;但是惟有出身才能决定谁将成为团体的首脑。所有非贵族出身者均被排除在这个特殊而封闭的阶级之外,他们在国家里只能据有或高或低、但永远是从属的职位。
在欧洲大陆每一个确立了封建制度的地方,贵族最终都变成种姓;惟有在英国又重为掌权阶级。
有一个事实使得英国在所有现代国家中显得独特,并且惟有它才能使人们理解英国法律、英国精神以及英国历史的特殊性,然而这个事实并未使得哲学家和政治家倾注更大的注意力,而英国人自己出于习惯也对这个事实视而不见,对此我始终感到惊异。人们对这个事实视而不清,语焉不详;依我看,人们对它从来也没有一个全面清晰的看法。1739年,孟德斯鸠游历英国,他一针见血地写道:“我置身于一个与欧洲其他地方截然不同的国家”;可惜他没有再往下说。
使得英国不同于欧洲其他国家的并不是它的国会、它的自由、它的公开性、它的陪审团,而是更为特殊、更为有效的某种东西。英国是真正将种姓制度摧毁而非改头换面的唯一国家。在英国,贵族与平民共同从事同样的事务,选择同样的职业,而更有意义的是,贵族与平民间通婚。最大的领主的女儿在那里已能嫁给新人,而不觉得有失体面。
如果你想知道种姓及其在人民中造成的各种思想、习惯、障碍是否已在那里最后消灭,那就请你考察一下婚姻状况。只有在这里,你才能找到你未发现的带有决定性的特征。在法国,甚至到了今天,民主虽已有了60年之久的历史,你也常常找不到这种特征。旧的世家和新的家族在所有方面似乎已融为一体,然而还是百般避免联姻。
英国贵族较之其他贵族,一向更谨慎、更灵活、更开放,这种特点常引起人们注意。必须提及的是,长期以来,在英国已不存在那种严格意义上的贵族,假使贵族这个词在此沿用它在别国保留的古老的严密意义的话。
这场独特的革命因时间久远,湮没无闻;但是仍留有活生生的证据:这就是惯用语。若干世纪以来,gentilhomme(贵族)一词在英国已完全改变了含义,而roturier(平民)一词现已不复存在。1664年,莫里哀写了《达尔杜弗》,剧中有一诗句要逐字译成英文已经不可能了:
Et,telquel’onlevoit,ilestbongentilAhomme.(别瞧他那副模样,他还是个出色贵族。)
如果你想把语言科学再次应用于历史科学,那么请你穿越时间和空间,跟踪gentleman(绅士)一词的命运,这词是从法语gentilhomme(贵族)一词衍化来的;你将看到它的意义在英国随着不同的社会地位互相接近、互相融合而扩大。
每一世纪,这词所指的人的社会等级就更低一点。它最终和英国人一起传到美国。在美国,它被用来泛指所有公民。它的历史亦即民主的历史。
在法国,gentilhomme(贵族)一词始终局限于它的原始含义的狭窄范围;大革命后,这词已几乎无人使用,但词义从未改变,仍旧是指该种姓的成员。这个词之所以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原因在于种姓本身仍被保留,仍和以往一样与所有其他社会等级分离。
但是我想更进一步,我敢说,同这词产生之际相比,种姓与其他等级的分离更变本加厉,而且在我们中间出现了一种与英国方向相反的运动。
如果说资产者与贵族更加相似,那么同时他们彼此更加隔离:这两方面不能混在一起,一方不仅未能减轻另一方,反而常常使之加重。
在中世纪,只要封建制度还保留着统治权,经管领主土地的一切人(封建时代的语言严格地称之为附庸)——其中很多不是贵族——经常与领主合伙治理领地;这甚至成为领地转让的首要条件。他们不仅必须跟随领主作战,而且按照特许权,他们每年有一段时间得在领主法庭中渡过,帮助领主进行审判,治理居民。领主法庭是封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出现在欧洲所有古老法律中,而且至今在德国许多地方,还可见到极为明显的遗迹。法国革命前30年,博学的封建法学家艾德姆·德·弗雷曼维尔曾想到写一部巨著,研究封建法与领主的土地赋税簿籍革新。弗雷曼维尔告诉我们,他在“许多领地的名目下,看到附庸每15天必须去领主法庭,他们聚齐之后,便和领主或他的普通法官一起审理居民中发生的刑事案和纠纷。”他还说:“他在一个领地上,有时能发现80、150乃至200个这类附庸。他们当中多数是平民”。我在此引用原话不是当作一种证据,因为证据不胜枚举,而是当作一个例子,说明在最初和在长时期内,农村的阶级如何与贵族接近、如何与贵族混合以处理同样的事务。领主法庭为农村小所有者所作的事情,省三级会议与更晚些的全国三级会议也为城市资产者作了。
研究14世纪三级会议留下来的资料,特别是同时期省三级会议的资料,使我们不能不为 这些可悲的特权使那些被剥夺了特权的人心中充满嫉妒,而使那些享有特权的人更加自私自利,趾高气扬。在整个18世纪,没有什么比城市资产者对郊区农民的敌视和郊区对城市的妒忌更为显而易见的了。蒂戈尔说道:“每座城市都只顾自己的特殊利益,为此它们不惜牺牲本区的农村和村庄。”蒂尔戈在别处对总督代理讲话时还说过:“你们经常不得不去制止那种时时带有篡夺性和侵犯性的倾向,城市对于本区的农村和村庄的所作所为,便具有这一特征。”
在资产者眼中,甚至和他们一同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民也变得陌生起来,几乎成了敌人。他们确定的本地开支大部分均转嫁给下层阶级单独承担。我曾不止一次地证实这同一位蒂尔戈在其著作的另一处所讲过的话:城市资产者已找到一种方法制订入市税,以免承受这个重担。
但是这个资产阶级的一切所作所为中,最突出的是,他们生怕将他们与人民混同,并迫不及待地以一切手段摆脱人民的控制。城市资产者在一封致总监呈文中说道:“假如国王同意市长职位重新实行选举制,那么最好是强迫选举人只从主要的显贵中,甚至只从初级法院中挑选。”
我们已经看到国王的政策是怎样不断地从城市人民手中夺走他们的政治权利。从路易十一到路易十五,国王的一切立法都贯穿着这一思想。城市资产者经常参与这项立法,有时还提出建议。
1764年市政改革期间,一位总督询问一座小城市的市政官员,是否必须保留手工业者和其他小民选举行政官员的权利。官员们回答说:“人民从未滥用此权,给他们保留挑选官员的权利无疑对他们是一种安慰,但是,为了维持良好秩序和公共安定,最好还是将此权交与显贵会议。”总督代理说,他已在官邸召集“六名优秀的城市公民”举行秘密会议,这六名优秀公民一致同意将选举委托给构成显贵会议的不同团体中的若干代表,而不是像市政官员们建议的那样,委托给显贵会议。总督代理比这些资产者更支持人民自由权,他在转达资产者的意见的同时,进一步说道:“不过对于手工业者来说,缴纳捐税却无权控制如何使用这笔钱,这种事实在难以忍受,而那些征收捐税者由于享有捐税特权,却与这个问题最少利害关系。”
但是让我们描完这幅图画;现在让我们把人民放在一边来考察资产阶级本身,就像我们曾把资产者放在一边来考察贵族阶级一样。我们注意到,在远离其他国民的这一小部分国民中,分成无穷尽的片片块块。法国人民看来就像那些所谓的基质一样,随着现代化学对它们进行更仔细的观察,便会发现新的可分离粒子。在一座小城市的显贵当中,我找到的不同团体竟达36个以上。这些不同团体尽管极端微小,仍在不断向细微分化;它们每天都在清洗内部可能存在的异质部分,以便缩简为单一原素。有些团体经过这样一番痛快的清洗,成员已缩减到三四人。他们的个性反倒更强烈,更好争吵。所有这些团体均因某些小特权而彼此分离,最不诚实仍是光荣的标志。在它们之间,经常发生谁居上位的无休止的斗争。他们的争吵声使总督和法官头昏脑胀。“人们终于决定圣水必须首先献给初级法院,然后才献给城市团体。高等法院犹豫不决;但是国王已将此案提交御前会议,并已亲自决定。是时候了;这个案子曾使全城沸腾。”如果有人在显贵大会中让这个团体压倒另一团体,那么后者便不出席会议;他们宁可放弃公共事务,也不愿看着他们的尊严受贬。箭城假发师团体决定“他们将用这种方式表明,让面包师居首位理所当然地引起他们的痛苦”。一座城市中的部分显贵顽固拒绝履行职务,总督说道,“因为会议接纳了几个手工业者,而首要的资产者耻于与他们为伍”。另一省的总督说道,“如果将助理法官的职位授与一位公证人,就会使其他显贵感到厌恶,公证人在这里乃是出身卑微的人,他们不是来自显贵之家,而全都当过书记。”我上面谈到的六位优秀公民随便就决定了必须剥夺人民的政治权利,但当问题关系到哪些人将成为显贵,在他们之间确立什么先后顺序时,他们便陷入了莫名其妙的窘境。在这种问题上,他们只是谦卑地表示疑问;他们说,他们担心“会给他们的几位同胞造成过大的痛苦”。
在这些小团体因自尊心而不断相互摩擦中,法国人固有的虚荣心变得更强、更敏锐,而公民的正当的自豪感却被遗忘。16世纪,我刚才提到的行会大多数就已存在;但其成员在处理好他们各自联合会的事务以外,不断地与所有其他居民相聚,以共同照管城市的普遍利益。而在18世纪,他们差不多完全闭关自守;因为有关市政生活的活动已渐稀少,并且全由受委托人代理。因此,每一个小团体都只图私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我们的祖先并没有个人主义一词,这是我们为了自己使用而编造出来的,在他们那个时代,实际上并不存在不隶属任何团体而敢自行其是的个人;但是法国社会是由许许多多小团体组成的,而每个团体只顾自己。这就是,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一种集体个人主义,它为我们熟悉的真正的个人主义做好了精神准备。
最令人奇怪的事情是,所有这些彼此隔离的人,却变得如此相似,只要变换一下他们的位置,便无法再认出他们。而且,谁要是探究他们的思想,谁就会发现,把如此相同的人隔离开来的那些小障碍物,在他们本人看来也不符合公共利益,不符合常理,而且从理论上说,他们已经向往统一。他们每一个人坚持各自的特殊地位,只是因为其他人因其地位而搞特殊化;但是,只要任何人都不享受特殊,都不超出共同水平,他们是愿意融合为一个整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