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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_恋情的终结

作者:格雷厄姆 字数:16095 更新:2025-01-07 17:12:28

1

……我们了结之后,除了你【40】以外就再没有剩下任何东西了。对我们两人来说,情形都是如此。本来我可以用一生的时间去爱,一次只花掉一点,在此处和彼处,在这个男人或者那个男人身上省着用。但是甚至在帕丁顿车站附近那家旅馆里头一次幽会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花完了我们所有的一切。你在那儿,教导我们大肆挥霍,就像你教导富人们所做的那样,以便有朝一日,我们会除了对你的这份爱以外别无所有。但是你对我太好了。我向你要求痛苦时,你却给了我安宁。也给他这个吧,把我的安宁给他——他更需要。

1946年2月12日

两天前,我有一种如此强烈的安宁、平静和爱情的感觉。生活又要变得快乐起来了,可是昨天夜里我做梦,梦见自己在爬一段很长的楼梯,去见楼上的莫里斯。那时候,我依然是快乐的,因为爬到楼梯顶上后我们会做爱。我大声告诉他我来了,但回答我的却不是莫里斯,而是一个陌生人的声音。那声音像大雾天里向迷航船只发警报的雾号一样低沉地、嗡嗡地响着,让我感到害怕。我以为他把房间租给了别人,自己已经走了。我不知道他人在哪里。我重新走下楼梯时,大水漫过了我的腰际,门厅里弥漫着浓雾。随后我醒了。我再也不觉得安宁,我真想像以往一样地要他。我想同他一块儿吃三明治。我想同他一块儿在酒吧里喝酒。我很累,我不想再要任何痛苦了。我要莫里斯。我要平平常常的、堕落的、凡人的爱。亲爱的主,你知道我想要你的痛苦,可我不想现在就要。把它拿开一会儿,下次再给我吧。

读完这段以后,我便从头开始往下读。日记她并未每天都记,我也无意每则都读。她同亨利一块儿去的剧院、餐馆和宴会——所有那些我一无所知的生活依然有着让我难受的力量。

2

1944年6月12日

有时候,我对努力让他相信我爱他并且永远会爱他这件事感到十分厌倦。他像一个出庭律师那样抓住我说的话不放,并且加以曲解。我知道他很害怕,害怕一旦我们的爱情终结,他就将被无边无际的沙漠所包围,但他却无法意识到我的感受也完全一样。他大声嚷着说出来的话,我默默无语地说给自己听,并且在这里写下来。人在沙漠里能够建造起什么呢?有时候,我们一天里多次做爱,过后我会自问:性欲是否就不会有终了的一天呢?我知道他也在问自己这个问题,在害怕沙漠开始的那一刻。如果彼此失去了对方,那么我们在沙漠里都会做些什么呢?那以后人怎么活下去?

他嫉妒我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他的爱情就像是中世纪女子用的贞操带:只有同我在一块,只有在我身体里时,他才会感到安全。只要我能让他感到安全,我们就能平静、快乐,而不是粗野、无节制地去爱,沙漠就会退隐到看不见的地方,或许一辈子都会如此。

如果一个人能信天主,那么天主会充满这个沙漠吗?

我一直想被别人喜欢或者爱慕,如果一个男人突然对我发火,如果我失去了一个朋友,我都会有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我甚至不想失去丈夫。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我什么都想要。我害怕沙漠。在教堂里,他们说:天主爱你,天主就是一切。相信这种说法的人不需要被人爱慕,她们不需要同男人睡觉,她们感到很安全。可是我无法凭空虚构一种信仰。

莫里斯今天一天对我都很温存。他经常告诉我说,他从未这样深深地爱过另外一个女人。他以为经常说这句话,就能让我相信它。然而我之所以相信它,只是因为我也完全一样地爱着他。如果不再爱他了,我就会停止相信他的爱。如果我爱天主,那么我就会相信他对我的爱。仅仅需要爱是不够的,我们首先得爱才行,可是我不知道怎样去爱。但我需要爱,我太需要它了。

他整天都很温存。只有一次,在我提到一个男人的名字时,我看到他的目光移开了。他以为我还在同别的男人睡觉。即使情况确实如此,事情就果真会那么严重吗?如果他偶尔有个女人的话,我会抱怨吗?如果在沙漠里我们两人无法相伴的话,我是不会坚持不让他稍稍有个伴的。有时候我想:真要到了情缘已尽的时候,恐怕跟他要杯水喝他都不会给;他会把我逼到彻底孤立无援的境地,让我孑然一身,身边无物也无人——活像一个隐士。但隐士从来不会孤独,或者据说不会。我的头脑里乱极了。我们都在对彼此做些什么呢?因为我知道,自己在对他做的事儿与他在对我做的事儿完全是一样的。有时候我们是如此快乐,有生以来我们从未有过如此多的快乐。我们仿佛是在一块儿雕刻着同一座雕像,一块儿从彼此的痛苦之中雕刻出这座像的形体,然而雕像的基本构思是什么我却一无所知。

1944年6月17日

昨天我同他一块儿回家,我们做了通常做的事情。我没有勇气把它写下来,但是我想这么做,因为此刻,在我写这些的时候,时间已是明天,我害怕昨天将尽的时刻。只要我不停地写,昨天就是今天,我们就会依然还在一起。

昨天等他的时候,公共草坪上有人演讲:演讲者中有独立工党的人,有共产党的人,有只是讲讲笑话的,还有一个抨击基督教的人,他属于一个叫作“伦敦市南部理性至上学会”或者差不多名字的组织。那人半边脸上有黑斑,不然的话应该会很漂亮。听他演讲的人很少,也没有什么人打断他的话向他提问。他在抨击某个已经死去的东西,我想他干吗要去费这个事。我待在那里听他讲了几分钟,他在力图证明说:上帝存在的理由站不住脚。我除了不想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待着这种胆怯的需要外,并不太清楚什么上帝存在的理由。

突然间,我感到一阵恐惧,担心亨利或许会改变主意,只给我发一封电报,说他要待在家里。我从来也不清楚自己最怕的是什么——是怕自己失望,还是怕莫里斯失望。不管是谁失望,结果对我们两人来说都一样:我们会找碴儿吵架。我对自己生气,而他则对我生气。我回了趟家,但并没有什么电报来,结果我再赶回去见他时便迟到了十分钟。于是我就开始生气,以便同他的生气保持一致。过后他又会意想不到地对我温存起来。

在此之前,我们从未有过这么长的一个白天,而且还有随之而来的整整一个夜晚可以待在一起。我们买了生菜和面包卷,还有配给的黄油——我们不太想吃东西,天气很暖和。此时此刻,天气也很暖和。人们会说:多么可爱的夏天啊。我正乘火车到乡下去同亨利会合,一切都永远地结束了。我感到恐惧:这就是沙漠啊,周围很多里很多里的地面上什么人和东西都没有。如果身在伦敦的话,我可能很快就会丢掉性命,但是如果身在伦敦的话,我就会走到电话机面前,拨打我所记得的唯一的号码。我自己的号码经常忘记:我想弗洛伊德会说,我就是想忘记它,因为它也是亨利的号码。不过我爱亨利:我想要他快乐。只是今天我很恨他,因为他的确很快乐,但我不快乐,莫里斯也不快乐,而他却完全不会知道这一切。他会说我看上去很疲倦,会以为是我来了倒霉的例假——他已经不再费事去计算那些天数了。

今晚拉响了空袭警报——当然,我是说昨晚,但那又有什么要紧?沙漠里是没有时间的。然而只要想,我是可以走出沙漠的。我可以明天就赶火车回家,给他打电话。亨利或许还在乡下,我们可以在一起过夜。誓言——对我从不认识的人,对我并不真正信仰的人所发的誓言——并不那么重要。没人会知道我违背了誓言,除了我和他。而他并不存在,对吧?他不可能存在。你不可能一边有一个仁慈的天主,一边却感到如此绝望。

如果回去的话,我们该上哪儿去呢?昨天空袭警报拉响以前,还有在那之前的一年时间里,我们都是待在哪儿的?那时候,我们害怕恋情的终结,对于一无所有后的日子该怎么过这点感到困惑。现在我不再需要困惑——因为再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这就是终结。可是,亲爱的主啊,我该拿这种爱欲怎么办呢?

我为什么要写“亲爱的主”呢?他并不亲爱——对于我来说他并非如此。如果他存在的话,那么发那个誓言的念头就是他塞进我脑袋里的,为此我恨他。我恨。每过几分钟,窗外就会掠过一座灰色的石砌教堂和一个小酒馆——沙漠里到处都是教堂和酒馆,还有许许多多的店铺、骑自行车的男人、草地、奶牛和工厂的烟囱。你透过沙子看到他们,就像透过鱼缸里的水看到里面的鱼一样。亨利也在鱼缸里待着,他抬起嘴来等待着接吻。

我们没有理会空袭警报,它不重要。我们不怕那样子死去。但是后来空袭不停地持续下去,看来这不是平常的空袭——报纸还未得到报道实情的许可,但是每个人都知道。它就是我们一直在担心的那个新玩意儿。莫里斯下楼去看地下室里有没有人——他担心我出事,我也担心他出事。我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事情。

他走了还没到两分钟,街上就发生了爆炸。他的屋子不在临街的那一侧,所以除了房门被气浪冲开,墙上掉下些灰泥以外,别的倒并没有什么。但是我知道炸弹落地时他正在房子朝街的那一面。我走下楼梯:楼梯上散落着垃圾和折断的栏杆,凌乱不堪,门厅里也是一片狼藉。开始时我没有看到莫里斯,后来我看到门下面伸出来他的一只手臂。我摸了摸他的手:我可以发誓说那是一个死人的手。两人相爱时,他们的亲吻里缺不缺少温情这一点都是掩盖不住的。我摸他的手时,如果上面还有哪怕一点点活气的话,我会辨认不出来吗?我知道,如果我握住他的手,把它往我这边拉的话,它就会离开他的身体,自己从门下面滑出来。当然现在我知道:自己当时之所以那么想,只是因为情绪太激动,有点歇斯底里。我受骗了。他并没有死。一个人该对他在歇斯底里情况下所许诺的东西,或者所违背的诺言负责吗?此刻,在写下所有这一切的时候,我就正处于一种歇斯底里的状态之中。然而四周却连一个哪怕能让我与之说一声自己不快乐的人都没有,因为他们会问我为什么,于是问题就会开始,而我便会精神崩溃。我绝不能精神崩溃,因为我必须保护亨利。噢,让亨利见鬼去吧,让亨利见鬼去吧。我想要一个能接受真实的我,而不是需要我保护的人。如果我是个婊子和骗子,那么难道就不会有爱婊子和骗子的人吗?

我在地板上跪下。我这么做真是疯了:这样的事是我小时候都不用做的——父母亲从来不相信祷告,就像我现在也不相信一样。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莫里斯死了,消亡了。灵魂这样的东西是没有的。此刻,就连我给他的那些半是半不是的快乐也像鲜血一样从他身上流尽了。他再也不会有机会快乐了。对谁我都可以这么想:另外一个人会比我更有能力爱他,使他更加快乐,可是现在莫里斯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了。我跪在那儿,把头抵在床上,希望自己能够相信天主。亲爱的主,我说——为什么是亲爱的,为什么是亲爱的呢?——让我信你吧。我无法信你,让我信你吧。我说:我是个婊子、骗子,我恨自己。我什么也无法自己做到。让我信你吧。我双目紧闭,用两手的指甲使劲掐自己的掌心,一直掐到除了疼痛外自己再也没有别的感觉为止。我说:我会信你,让他活着吧,我会信你。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有自己的快乐吧。你这样做我就信你。但是这样祷告是不够的,这样信天主也太轻松了。于是我说:我爱他,如果你能让他活过来,我什么都愿意做。我非常缓慢地说:我会永远放弃他,只要能让他侥幸活下来就行。我的指甲掐了又掐,已经能够感觉到掌心的皮肤掐破了。我说:人们可以在彼此不相见的情况下去爱,不是吗?他们看不到你,但是一辈子都爱你。这时候他从门口进来了,他活着。当时我想,没有他的痛苦开始了,但愿他重新躺到门下安安稳稳地死了才好。

1944年7月9日

同亨利赶八点三十分的火车。头等车厢里空无一人。亨利读着王室专门调查委员会的公报。在帕丁顿车站坐出租车,把亨利送到部里。要他保证晚上回家。出租车司机弄错了路,把我送到了公共草坪的南面,汽车从14号门前开过。门已经修好,临街的窗户用木板封了起来。死亡的体验真是可怕,你无论如何也会想再活过来。到了北面以后,发现有许多没有给我转投到乡下的旧信件,因为我告诉过他们“什么都不要转投”。另外还有旧的图书目录、旧账单和一封上面写有“急!请转投”字样的信。我想把信拆开,看看自己是否还活着,但最后却把它同图书目录一块儿撕碎了。

3

1944年7月10日

我想,如果碰巧在公共草坪上遇见莫里斯的话,自己就不算食言了。所以早餐后我就出了门,午餐以后和傍晚时分我又再次出去,四处转悠,但就是见不着他。六点以后我就不能再待在外面了,因为亨利请了客人来吃晚饭。同六月份时一样,演讲者们又到这里来了。那个脸上有黑斑的男人还在抨击基督教,但是没人注意他的演讲。我心里想:他要是能说服我不必为自己并不信的某个人践约就好了。我走过去听他讲了一会儿,但始终是边听边东张西望,生怕莫里斯露面了而自己却没看见。那人谈起福音书产生的时间,还提到最早的福音书如何到了基督诞生一百年之后才出现。我从未想到福音书成书的年代有那么早,不过我看不出传说里的东西何年何月问世这一点到底有多重要。那人接着又告诉我们说:在福音书里,基督从未自称自己是神。可是到底有没有基督这个人?跟我等莫里斯左等右等等不来的痛苦比起来,福音书又算什么大事呢?一位头发花白的女人正在向人们散发演讲人的小名片,上面印着理查德·斯迈思的名字以及他在雪松路住宅的地址。演讲人邀请人们(任何人都可以)去同他进行私下交谈。一些人拒绝接受名片,径直走开了,就好像那位妇人是在募捐似的。另外一些人则随手把名片扔在草坪上(我看见妇人从地上拾起来一些,我想她是为了不浪费吧)。这情景让人非常难过。演讲人脸上那些可怕的黑斑,他所作的无人感兴趣的演讲以及那些被人扔在地上的名片——这一切就像是一个人主动向别人示好,却遭到了拒绝一样。我把递给我的那张名片装进口袋,并且希望演讲人能看到自己的举动。

威廉·马洛克爵士过来吃晚饭。他曾是劳埃德·乔治【41】的国民保险制度顾问之一,年纪很大,地位显要。亨利如今自然已不再同养老金打什么交道,但他对于这个话题依然抱有兴趣,并且喜欢回忆那段日子。当初我和莫里斯 “那是什么东西?”我问道。

我对这个勋衔的无知让他感到失望。他解释说:过一两年,等他当上大臣时,下一个级别的勋衔将是“大英帝国司令勋章”。“再往后,”他说,“等我退休时,他们很可能会给我一个‘大英帝国爵级司令勋章’。”

“这弄得人很糊涂,”我说,“你不能只盯着一个吗?”

“你难道不想当迈尔斯爵士夫人【46】吗?”亨利反问道。我生气地想: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想当的就是本德里克斯太太,但是我已经永远打消了这份希望。迈尔斯爵士夫人——没情人,不喝酒,只同威廉·马洛克爵士谈论养老金的迈尔斯爵士夫人。到了那份上,我自己又该在哪儿呢?

昨天夜里,亨利睡着的时候,我看着他。只要我是法律上认为是有过错的那一方,我便会带着一腔柔情望着他,就好像他是个需要我保护的孩子。而当我是他们称之为无辜的那一方时,我便会被他弄得一直要发疯。他有个秘书,有时会打电话到家里来找他。她会说:“噢,迈尔斯太太,H.M.【47】在吗?”所有当秘书的都会使用这种仅仅表示友善而非亲密,却让人受不了的简称。H.M.,我边看着他睡觉边想,H.M.,英王陛下与英王陛下的配偶。有时候,他在睡梦中会笑,是公务员们特有的那种谦逊、短促的微笑,就好像是在说:不错,很有意思,不过现在我们最好接着干活了,是吧?

有一次我问他:“你同秘书有过那种事吗?”

“哪种事?”

“风流事。”

“没有,当然没有。你怎么会想到这个?”

“不知道,我只是纳闷。”

“我从没爱过别的女人。”说完他便读起晚报来。我不禁想:难道自己的丈夫就这么缺少魅力,以至于从没有哪个女人想要他吗?当然啦,我除外。在某种程度上,我自己一定曾经想要他过,但我忘了原因。那时候我太年轻,不知道自己在选择什么。这真不公平。我爱莫里斯时,也爱亨利,而现在,当我是他们所说的好女人时,我却谁也不爱了,而且最不爱的是你。

5

1945年5月8日

晚上步行去圣詹姆斯公园,看他们庆祝欧战胜利日【48】。王室骑兵卫队和王宫之间的水面被泛光灯照亮,水边很安静。没有人叫喊或者歌唱,也没有人喝醉酒。人们手拉手,一对对地坐在草坪上。我想他们很快乐,因为和平来了,再也不会有炸弹了。我对亨利说:“我不喜欢和平。”

“我在想:不知上面会把我从家庭安全保障部调到什么地方去呢。”

“情报部?”我竭力表现出很感兴趣的样子。

“不,不,我不会接受,那里尽是些临时当差的公务员。你觉得内政部怎么样?”

“哪儿都行,亨利,只要你满意。”我说。随后国王一家出来站到了阳台上,群众十分得体地唱起歌来。国王一家并非是希特勒、斯大林、丘吉尔、罗斯福那样的领袖人物:他们只是一个没有伤害过任何人的家庭。我希望有莫里斯在自己身边。我想重新开始。我也想成为一个家庭的成员。

“很感人,是吧,”亨利说,“唔,现在我们大家夜里都能安安静静地睡觉了。”听他的口气,就好像我们夜里除了安安静静睡觉以外还做过别的什么事儿似的。

1945年9月10日

我得有点理智。两天前,我清理旧皮包里的东西(因为亨利突然送了只新皮包给我,当作“和平的礼物”)时,发现了一张名片,上面印着:“理查德·斯迈思,雪松路16号,每日下午四时到六时进行私人咨询。欢迎任何人前来。”我想:自己已经被折腾得够久了,现在得去吃点别的药了。如果他能够说服我相信:什么事也没发生,我的誓言不算数,我就写信给莫里斯,问他想不想再继续下去。或许我甚至会离开亨利。我不知道。但是首先我得有点理智才是。我再也不能歇斯底里了。我要通情达理。于是我去按了雪松路上的门铃。

此刻我正尽力回忆当时的情景。斯迈思小姐沏了茶。喝完茶后她便离开了,留下我同她哥哥单独待在一起。他问我我的问题是什么。我坐在一张印花布面沙发上,他则坐在一把硬邦邦的椅子上,腿上抱着一只猫。他抚摸着猫。他的手很漂亮,但我不喜欢它们。我对他脸上的黑斑差不多还更喜欢些,但是他设法调整自己坐的角度,让我只能看到他完好的那侧脸颊。

我说:“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肯定没有天主?”

他看着自己那双正在抚摸着猫的手。我替他遗憾,因为他能引以为豪的只有自己的双手。要是他的脸上没黑斑的话,或许他就根本不会有这份自豪了。

“你听过我在公共草坪上发表的演讲吧?”

“听过。”我说。

“在那儿我只能用非常简单的方式来讨论问题,以便激励人们自己开动脑筋去思考。你自己开始思考了吗?”

“我想是这样。”

“你信什么教长大的?”

“什么教也没信。”

“这么说你不是基督徒?”

“我也许受过洗礼——这只是风俗习惯,不是吗?”

“如果你并无什么信仰的话,那为何还要我的帮助呢?”

到底为什么呢?我不能告诉他莫里斯被压在门下的事情,还有我发过的誓言,现在还不能。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因为自出生到现在,我发过多少誓言,又违背过多少誓言,怎见得这个誓言就能坚守不变?这情形有点像是你的朋友送你一只难看的花瓶,你等着保姆哪天不小心把它砸了。时间过了一年又一年,保姆把你宝贝的东西砸了一件又一件,可那只难看的花瓶却依旧安然无恙地立在那里。我到这会儿还没认真面对他的问题,所以他不得不又重新问了一遍。

我说:“我不能肯定自己不信神,不过我并不想信。”

“说给我听听。”他说。因为急于要给别人帮助,他忘掉了自己,忘掉了自己那双漂亮的手,并且把他难看的那半边脸转向了我。正因为这样,我发现自己开始说话了——说到了那天晚上,那颗落下的炸弹,还有我那愚蠢的誓言。

“你真的相信,”他说,“或许就是……”

“是这样。”

“想一想全世界成千上万此刻正在祷告的人吧,他们的祷告都没有得到回应。”

“巴勒斯坦有成千上万的人奄奄一息,当时拉撒路【49】……”

“我们——我是说你和我——并不相信这个故事,对吧?”他用一种同我串通一气似的口吻说道。

“当然不相信,不过有成千上万的人是信的。他们一定认为这样做很有道理……”

“人若是动了感情,就并不要求一件事情有道理。情人之间就说不上什么道理,对不对?”

“你是不是能把爱情也说成是不存在的?”我问。

“噢,是的,”他说,“对某些人来说,它和贪婪一样,是一种占有欲;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它则是一种想要丢掉责任感的投降欲,一种想受到别人欣赏的愿望。有时候,它只是那种想说说话、想把自己的包袱卸下来丢给一个不会嫌烦的人的愿望,想再找到一个父亲或者母亲的欲望。当然在所有这些之下,还有生物学上的动因。”

我想,这说得都对,但在这些之外,难道就没有一点别的什么东西吗?我一直在自己身上,也在莫里斯身上发掘这种东西,只是我的铁锹还未铲到下面的石头。“那么对神的爱呢?”我问他。

“也完全一样。人照着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神,所以自然会爱他。你知道集市上那些把人照得变形的哈哈镜。人还造了一面美化自己的镜子,在里面看到自己可爱、有力量、正直,而且聪明。这是他心目中的自己,他在这面镜子里比在哈哈镜里更容易认出自己。哈哈镜只是逗他哈哈大笑而已,而这面镜子里的自己却是多么招他爱啊。”

他谈到哈哈镜和美化镜时,我记不得我们都说了些什么,因为我想到了他自青春期以来曾经有过多少次这样的经历:他照着镜子,竭力想用注意头部姿态的简单方法来使里面的形象显得漂亮而不变形。我感到纳闷:他为什么不留一大把胡子,把脸上的黑斑遮起来呢?是因为黑斑上长不出胡子来,还是因为他憎恨欺骗?我有一种模糊的感觉,觉得他是一个真正热爱真理的人,但这么一来又说到“爱”上去了。他对于真理的爱可以分解成多种欲望,这一点实在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了。补偿生理缺陷的欲望,获得力量的欲望,由于自己那张魔鬼附着的可怜面孔从来不会激起别人身体上的欲望,因而变得益发强烈的想得到别人欣赏的愿望。我非常想去摸一摸他的面孔,用同创伤本身一样恒久的爱的话语去抚慰它。这与我看到莫里斯被压在门下时的情形有点相似。我想祈祷:想尽可能作出某种奉献,只要能够帮助他的创伤愈合就行,但现在我的身上再也没有剩下什么可供奉献的东西了。

“我亲爱的,”他说,“还是不要把神扯进来吧。这只是你的情人还是你的丈夫的问题。不要把事物同它的幻影混为一谈。”

“但如果没有爱这种东西的话,我又怎么才能断定呢?”

“你必须断定归根到底最能让人幸福的东西是什么?”

“你相信幸福吗?”

“我不相信任何绝对的东西。”

我想他所能得到的唯一幸福就是这个:想到自己能够给人以安慰、劝告和帮助,想到自己能有点用处。这种想法驱使他每个星期都到公共草坪上去,同那些从来没有问题问他、躲开他、把他的名片扔到草皮上的人谈话。要隔多久才会有什么人真的像我今天这样跑来找他呢?我问他:“有很多人来找你吗?”

“没有。”他说。他对于真理的爱胜过对于自己自尊的爱。“你是 我一路尾随着他,不让他离开视线。我们一起去过庞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馆这么多次,我知道他会去哪个吧台,要点什么。我在想:我是不是该跟在他身后进去,自己要一份东西,看着他转过身来,然后等待着一切重新开始呢?那样一来,早晨就会充满希望,因为亨利一走,我就可以给他打电话;而傍晚也堪可期待,如果亨利提前告诉我说他要晚点回家的话。而且现在我可能会离开亨利。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我没有钱能带给莫里斯,而他写书所挣的钱除了养活他自己外也剩不下多少,但是有我的帮助,光是打打字,我们一年也该能攒下个五十镑来。我不怕穷。有时候量入为出比胡乱开支、自作自受更容易。

我站在那家酒馆门口,看着他走进了酒吧。我对天主说:如果他转身看到我,我就进去,但他并没有转过身子。我开始往家走,但脑子里无法做到不去想他。我俩之间形同陌路差不多已有两年时间。我不知道一天里某个具体的时刻他都在做些什么,可现在他已不再是陌路人了,因为我像以往一样知道他在什么地方。他会再喝上一杯啤酒,然后回到那间熟悉的屋子里去写作。他每天的习惯一如既往,我爱它们,就像一个人爱一件旧衣服一样。我觉得自己被他的这些习惯保护着。我从来也不想要新奇怪异的东西。

我想:我会让他多么快乐呵,而且我是多么容易地就能做到这一点。我重新开始渴望看到他快乐地大笑。亨利不在家。他同人约好了中午下班后一起吃午饭,他又打电话回来,说晚上要到七点钟才能到家。我会等到六点半,然后我就给莫里斯打电话。我会说:我今天晚上和从今以后的每一天晚上都会去你那儿。对没有你的生活,我已经厌倦了。我要收拾东西,把它们装到那只蓝色的大衣箱和那只棕色的小提箱里。我要带上足够度一个月假期穿的衣服。亨利是个文雅的人,到一个月末了时,涉及法律方面的事情就会办妥,当下的怨恨会过去,家里需要的其他东西我可以慢慢来拿。怨恨不会很多:我们两人并非好像还是一对情侣似的,婚姻早已变成了友谊。稍稍过上一段时间后,友谊会像从前一样继续下去。

我顿时有了一种解脱和快乐的感觉。我再也不去担心你了,穿过公共草坪时我这么对天主说,不管你是存在还是不存在,不管你是否会再给莫里斯第二次机会,也不管这一切是否都是我的凭空想象。也许这是我为他要求的第二次机会。我要让他快乐,这是我的第二个誓言,天主,你要是能够阻止我的话就阻止我,你要是能够阻止我的话就阻止我。

我上楼到自己的房间里去给亨利写信。“心爱的亨利……”我写道,但这听上去很虚伪。“最亲爱的”则是一句谎言,所以得用一个像是称呼熟人用的称呼:“亲爱的亨利……”于是我这样写道:“亲爱的亨利,恐怕这对你来说会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但在过去的五年里,我一直爱着莫里斯·本德里克斯。我们有两年时间没有见面,也没有通信,但是没有用。没有他我无法快乐地生活,所以我走了。我知道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自己没有怎么尽到一个做妻子的本分,而且自一九四四年六月以后,我也完全没有能做一个情人,所以我周围的每个人过得都不好。我一度以为自己可以让这份恋情就这么维系着,相信它会慢慢地、以大家都满意的方式结束,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并非如此。我比一九三九年时更爱莫里斯。我想自己一直太过幼稚,但是现在我意识到:一个人迟早要作出选择,不然就会把各方面的事情都弄糟。再见了,天主保佑你。”我重重地划掉了“天主保佑你”这一句,让它看不出来。这句话听上去有点自以为是的味道,说到底,亨利并不信天主。接下来我想写上“爱你的”,但这个词儿听起来不太合适,尽管我知道它是真实的。我的确是在以自己拙劣的方式爱着亨利。

我把信装进信封,在上面写上“纯粹私函”的字样。我想这样可以提醒亨利,让他别当着别人的面拆开信——因为他可能会领朋友到家里来,而我不想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我拖出箱子,开始装东西,尔后又突然想到:我把信放到哪儿去了?信我马上就找到了,但转念又想:万一匆忙之中我忘了把它放到门厅里,而亨利等我回家左等右等等不到怎么办?于是我又拿着信下楼,把它放在门厅里。我的行装差不多快收拾完了——只有一件晚礼服需要叠起来,亨利还要再过半小时才会到家。

我刚把信放到门厅桌上下午送到的邮件的最上面,就听到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我赶忙把信又抓了起来,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这样做。随后亨利进来了。他看上去满脸病容,一副心烦意乱的样子。他说了句“哦,你在这里?”,便径直从我身边走过,进了自己的书房。我愣了一会儿,随后便跟着他也进了书房。我想,现在得把信交给他了:这需要更大的勇气。推开书房门以后,我看到他连取暖炉都没开,正坐在炉边自己的椅子上,他在哭泣。

“怎么啦,亨利?”我问他。他说:“没什么,只是头痛得厉害而已。”

我替他点着了取暖炉,说:“我去给你拿点温格宁来。”

“不用了,”他说,“已经好点了。”

“你今天怎么样?”

“噢,同以往差不多,有点累。”

“同谁在一块儿吃的午饭?”

“同本德里克斯。”

“本德里克斯?”我问。

“怎么就不能是本德里克斯?他在他的俱乐部里请我吃的午饭。是顿糟糕的饭。”

我走到他身后,用一只手搭在他的额头上。在永远离开他以前做出这样的举动很奇怪。我们刚结婚时,他曾经对我做出过这样的举动。当时,因为什么事都不太对头,我患上了严重的神经性头痛。有一会儿我竟然忘了:当时自己只会装着被这种办法治好了的样子。他抬起手,用力地把我的手按在他的额头上。“我爱你,”他说,“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说。我本来可以恨他说这句话的——它就像是一个要求。你如果真的爱我,我想,你就会表现得像任何一个受到伤害的丈夫一样。你会发怒,而你的怒火就会让我自由了。

“我不能没有你。”他说。噢,你可以没有我的,我想表示异议。你会不太方便,但你可以没有我。有一次你换订了一份报纸,你自己很快就习惯了它。这只是一个按常规办事的丈夫按常规说出的话而已,它完全没有任何意义。之后我抬起头来看了一下镜子里面他的脸,发现他还在哭。

“亨利,”我问道,“出什么事了?”

“没什么事,我告诉过你了。”

“我不相信你的话。办公室里出什么事了吗?”

他用我不太熟悉的气呼呼的口气说:“那儿能出什么事?”

“本德里克斯有什么地方让你心烦了吗?”

“当然没有,他怎么会呢?”

我想把他的手拿开,但他坚持把手放在那儿。我害怕他下面会说的话,害怕他会加诸我良心的难以承受的重负。莫里斯此刻已经到家了——要不是亨利进来的话,再过五分钟我就应该能和他在一起了。我该会看到快乐,而不是苦恼。你如果没有见过苦恼的话,是不会相信它的。你可以从远处给任何一个人带去痛苦。亨利说:“我亲爱的,我不是个好丈夫。”

“我不懂你的意思。”我说。

“我对你来说枯燥无味。我的朋友们也枯燥无味。我们俩已经不再——你知道——在一起做什么事情了。”

我说:“不管谁同谁结婚,这种事情最后都会停止的。我们是好朋友。”这是我脱身的办法。他一同意我的话,我就会把信给他,告诉他我要做的事情,我就会走出家门。可他并未领会我的暗示,结果我就还留在这里。门再次对莫里斯关上了。只是这回不能怪天主,门是我自己关上的。亨利说:“我怎么也没法把你想象成朋友,人没有朋友总还是能过得下去的。”他从镜子里看着我,“别离开我,萨拉。再坚持几年,我会尽力……”他说了“尽力”两个字,却想不出来要尽力做什么。唉,我要是前几年就离开他的话,对我们两人都会更好些。可是现在他在这里,我没法再打击他,而且他会一直待在这里,因为我已经看到了他痛苦时的样子。

我说:“我不会离开你,我发誓。”又是一个要信守的誓言,可是誓言刚发完,我就再也无法忍受和他待在一起了。他赢了,而莫里斯输了,我因为他的得胜而恨他。要是莫里斯胜了我会不会恨他呢?我上楼去,把信撕成一小片一小片,小到谁也没法再把它们拼起来。我把箱子踢到床下,因为我太累了,无法此刻就把里面的东西取出来。我开始记下这件事情。莫里斯的痛苦融入了他的写作之中:你可以透过他写下的句子听到他神经的颤动。好吧,如果痛苦能够造就作家,那么我就正在学会做一个作家,莫里斯也是如此。我希望能同你说说,只说一次。我不能同亨利说,不能同任何人说。亲爱的主啊,让我说说吧。

昨天,我买了一个上面有殉难耶稣像的苦像十字架,十字架很便宜,也很难看,因为买它的时候我不得不很匆忙。要人家拿苦像十字架给我时,我的脸涨得通红,生怕有人会看到我在店里。他们应该像卖避孕套的商店那样,在门上装上不透明玻璃才对。等回到自己房间锁上门后,我就可以把苦像十字架从首饰盒底取出来。但愿我知道一句不是“我怎么,我怎么”的祷告词。帮帮我吧,让我快乐一点,让我早点死吧。我,我,我。

让我想想理查德脸上那些可怕的黑斑吧。让我看看亨利那张正在流泪的面孔吧。让我原谅自己吧。亲爱的主啊,我试着去爱,却把事情弄得这么一团糟。如果我爱你的话,我就会知道怎么去爱他们。我相信那个传说。我相信你曾经诞生过。我相信你为我们死去。我相信你是天主。教会我爱吧。我不在乎自己的痛苦,让我受不了的是他们的痛苦。让我的痛苦一直不断地继续下去,但是让他们的痛苦停止吧。亲爱的主啊,要是你能从自己的十字架上下来一会儿,让我爬到上面去就好了。如果我能像你一样地受难,那么我也就能像你一样地痊愈了。

1946年2月4日

亨利一天没去上班,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请我吃了午饭,然后我们去了国家美术馆。我们早早地吃了晚饭,然后去看戏。他就像是个到学校来接孩子的家长,而其实呢,他自己就是那个孩子。

1946年2月5日

亨利正在计划我们春天去国外度假的事儿。他拿不定主意,是该去法国卢瓦河沿岸看城堡呢,还是去德国,做一个有关盟军飞机轰炸下德国人精神面貌的调查报告。我一点也不希望春天的到来。我又开始了:我希望,我不希望。如果我能爱你的话,那么我也就能爱亨利。天主是人创造的。他是眼睛散光的亨利,脸上有黑斑的理查德,而不仅仅是莫里斯。要是我能爱麻风病人身上的溃疡的话,还不能爱亨利叫人厌倦的无趣吗?问题在于:如果真有麻风病人在这里的话,我想我会像躲开亨利一样地躲开他的。我总是想要让人兴奋的东西。我想自己还没有准备好去经受你的指尖所经受的痛苦,我受不了一天二十四小时同地图和《米其林导游手册》打交道的日子。亲爱的主啊,我不争气。我还是那个婊子和骗子,让我滚蛋吧。

1946年2月6日

今天我和理查德之间出现了糟糕的一幕。他在给我讲基督教各教会之间的矛盾,我尽量在听,但听得不太用心。他察觉到了,便突然对我说:“你上这儿来是干什么的?”我没管住自己的舌头,脱口而出道:“来看你。”

“我想你是来学习的。”他说。我告诉他,我说来看他就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他不相信我的话,我觉得他的自尊心会受伤,他会生气,然而他却一点也没生气。他从自己坐着的那把蒙着印花布套的椅子上站起来,走到我身边,在蒙着印花布套的沙发上我看不见他脸颊的那一侧挨着我坐下。他说:“每个星期看到你,这对我来说很重要。”于是我知道,他要向我求爱了。他搂着我的腰问道:“你喜欢我吗?”

“是的,理查德,当然喜欢,”我说,“不然我就不会在这儿了。”

“你愿意同我结婚吗?”他问。他的自尊心使得他问此话的口气跟问我要不要再喝一杯茶的口气差不了多少。

“亨利可能会反对。”我答道,想对他的问题一笑置之。

“什么都不能让你离开亨利吗?”我生气地想:如果为了莫里斯我都没有离开他的话,那么天知道为何为了你我就该离开他呢?

“我已经结婚了。”

“这对你我都毫不重要。”

“噢,这很重要。”我说。反正迟早我都要告诉他这一点,“我信天主,还有所有其他的东西。你们教会了我这样做,你和莫里斯。”

“我不明白。”

“你老是说,是神父们教会了你不信神,那么事情反过来也行得通。”

他看着自己那双漂亮的手——这些是他还有的东西。他缓缓地说:“我不在乎你信什么。你尽管去信那一整套愚蠢的把戏好了,我不管。我爱你,萨拉。”

“对不起。”我说。

“我对你的爱胜过对所有那些东西的恨。如果你为我生了孩子,我会放手让你去腐蚀他们的。”

“你不该这么说。”

“我不是个有钱的人。放弃自己的信仰:这是我能够提供的唯一贿赂了。”

“我爱的是别人,理查德。”

“如果你觉得自己受着那个愚蠢的誓言约束的话,那么你就不可能对他有太多的爱情。”

我没精打采地说:“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打破那个誓言,但是没有用。”

“你认为我是个傻瓜吗?”

“我为什么要这样认为?”

“傻到会指望你会去爱一个长着这种东西的人?”他边说边把自己糟糕的那侧脸颊转向了我。“你信天主,”他说,“这个很容易。你长得美,你没什么可抱怨的,但是我为何要去爱一个给他孩子这种东西的天主呢?”

“亲爱的理查德,”我说,“这并非什么太不好的……”我闭上双眼,把嘴唇贴在他那侧脸颊上。有一会儿我感到恶心,因为我害怕残缺畸形的东西。他静静地坐着,让我亲吻他。我想自己正在亲吻痛苦,而痛苦属于你,正如快乐从不属于你一样。我爱痛苦中的你。我几乎能在他的皮肤上尝到金属和盐的味道。我想:你是多么的好啊,你本可以用快乐杀死我们,但你却让我们在痛苦中与你同在。

我感觉到他突然把脸挪开了,于是睁开了眼睛。他说:“再见。”

“再见,理查德。”

“别再来了,”他说,“我不能忍受你的怜悯。”

“这并不是怜悯。”

“我让自己丢人现眼了。”

我走了。继续待下去没有任何益处。我无法让他知道:我羡慕他,羡慕他那样脸上带着痛苦的标记,每天能在镜中看到你,而不是我们称作“美”的这个人间俗物。

1946年2月10日

我不必给你写信或者对你说话,这就是不久前我开始给你写信,又自觉惭愧,最后把信撕了的原因,因为任何事情在我想到以前,你便已全然知晓,而我还要给你写信,这看起来太愚蠢可笑。我在爱你以前是不是同样地爱莫里斯?抑或我一直爱的其实是你?我在抚摸他的时候,是否就是在抚摸你?如果我没有先抚摸他——用我抚摸亨利,或者任何其他人时都没有用过的方式抚摸他——的话,我会抚摸你吗?莫里斯爱我,他也用抚摸任何别的女人时从未用过的方式抚摸我。但他爱的是我,还是你呢?因为他恨我身上那些你所恨的东西。他自己不知道,但他一直是站在你那边的。你想要我们分开,但他也想要这样。他用自己的怒火和嫉妒促成了这种结果,他也用自己的爱促成了这种结果,因为他给了我那么多的爱,而我也给了他那么多的爱,以至于恋情结束之后,我们很快就除你之外一无所有了。我们两人都是这样。本来我可以用一生的时间来爱,一次只花掉一点,在此处和彼处,在这个男人或者那个男人身上省着用。但是甚至在帕丁顿车站附近那家旅馆里头一次幽会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花完了我们所有的一切。你在那儿,教导我们大肆挥霍,就像你教导富人们所做的那样,以便有朝一日,我们会除了对你的这份爱之外别无所有。但是你对我太好了。我向你要求痛苦时,你却给了我安宁。也给他这个吧,把我的安宁给他——他更需要。

1946年2月12日

两天前,我有一种如此强烈的安宁、平静和爱情的感觉。生活又要变得快乐起来了,可是昨天夜里我做梦,梦见自己在爬一段很长的楼梯,去见楼上的莫里斯。那时候,我依然是快乐的,因为爬到楼梯顶上后我们会做爱。我大声告诉他我来了,但回答我的却不是莫里斯,而是一个陌生人的声音。那声音像大雾天里向迷航船只发警报的雾号一样低沉地、嗡嗡地响着,让我感到害怕。我以为他把房间租给了别人,自己已经走了。我不知道他人在哪里。我重新走下楼梯时,大水漫过了我的腰际,门厅里迷漫着浓雾。随后我醒了。我再也不觉得安宁,我真想像以往一样地要他。我想同他一块儿吃三明治。我想同他一块儿在酒吧里喝酒。我很累,我不想再要任何痛苦了。我要莫里斯。我要平平常常的、堕落的、凡人的爱。亲爱的主,你知道我想要你的痛苦,可我不想现在就要。把它拿开一会儿,下次再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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