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漫画 首页 名著 中国名著 外国名著 玄幻科幻 都市言情 历史军事 排行 免费
搜索
今日热搜
消息
历史

你暂时还没有看过的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历史
收藏

同步收藏的小说,实时追更

你暂时还没有收藏过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收藏

金币

0

月票

0

第三十章_论法的精神

作者:孟德斯鸠 字数:2193 更新:2025-01-07 16:41:33

法兰克人的封建法律理论和君主国的建立

那时,有一个流行的做法,就是土地的主人把自己的土地交给了教会,而自己则用缴纳现金年租的方式来继续拥有该块土地的所有权。因为,土地的主人们相信,用他们的奴役,就可分沾教会的神圣尊严。

“贡”和“赋”这两个词的使用可以说是非常武断的。这就使得在 但是,不应该认为伯爵们独自行使裁决权,如同“帕夏”们在土耳其掌握司法权那样行事。伯爵们召集各类审判大会和法庭审判会审理案件,这些审理会上名士云集。

为了使人们能够充分领会审判规程、蛮族人的法律以及敕令中涉及审判的内容,我要指出的是伯爵、财务裁判官和百人团长的作用是相同的;法官、镇堡长、邑吏称呼不同,却行使同样的法人职责;他们作为伯爵的辅佐者,通常情况下为七个人。因为,行使审判时不得少于十二人,缺额时则由“名士”们替补。

但是,无论司法管辖权属于谁,国王、伯爵、财务裁判官、百人团长、领主和僧侣都不能单独审案。这种做法可以追溯日耳曼森林地区时代,即使封地产生了新的存在形式,这种做法依然保留。

至于财政权力,伯爵几乎不能滥用。君王对于自由人行使的权力极为简单,正如我所说过的那样,君王只在一些公共场合征用一些车马而已。至于司法权,则有一些杜绝舞弊的法律条款。

杜波先生的著作曾诱惑过许多人,因为他的写作艺术十分高超;然而著者对悬而未决的问题总是给予假设;其中越是缺乏证据,便越发故弄玄虚;著者将无数猜测当成原则,并将其中衍生出的其他猜测加以发挥作为推论。为了相信这些猜测,读者忘记了曾经怀疑过的猜测。因为著者并不在自己理论体系的本身探究,而是在他的理论的周边展示其渊博学识,将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一些细微末节的问题上,却与主要问题失之千里。再则,他做了如此多的研究,使人们无法想象他竟会一无所获,漫长的旅程使人们相信他已经最终抵达了目的地。

但是,如果细心地审视,他的著作看上去犹如一个庞然巨人,但是巨人的双脚却是由泥土制成的。正因为他的脚是用泥土制成的,所以他才显得如此庞大。如果修道院院长杜波的理论体系有很好的论据,就不必被迫用三卷令人乏味的宏篇巨著加以证明了。主题中可以找到的一切,不必云游四方,离题万里地苦苦寻觅。理性本身将会把一个真理融人另一个真理之中。历史和我们的法律会告诉他“不必如此费心,我们将为你作证。”

公众不该忘记杜波写了几部杰出的著作,他应该受到人们的感谢。大家应该根据这些著作,而不是根据上面谈到的那本书评价他。在那本书中,他犯了一些重大的错误,因为,在他的研究视野中更多的是布兰维利埃伯爵,而不是自己的研究主题。我从自己的所有评价观点中得出这样一个思考:如此如雷贯耳的大学问家也会犯错误,我难道不该忧心忡忡吗?

[1] 例如他从阿尔曼撤出。见恺撒《高卢战争》 [3] “勃艮 [5] 西哥特人的法典也是如此。

[6] 在罗马人统治高卢时,他们组织了非同一般的团体。这些人往往是脱离奴籍的人或他们的后裔。

[7]763年,“全军满载而归,带着无数掠夺物和农奴回到了法兰西。”

[8] 在格列高里·德·都尔的整本《法兰克史》中,都可以看到这一点。这位格列高里问一个名字叫做瓦尔非利阿库斯人究竟怎样成为僧侣,因为这个人是伦巴底血统。

[9] “这个条例适用于最先建立的所有高卢城市。”见《圣阿里底乌斯传》。

[10] “法官和行政长官就把罗马人的土地从占有者的手中收回,立即全部归还给罗马人,使国家税收不受任何损失。”见《西哥特法》 [11] 它以另一条西哥特人的法律作为依据(《西哥特法》 [24] 参见格列高里·德·都尔《法兰克史》 [25] 《撒利克法》的编纂者们似乎已经改变了这种情形。参看《撒利克法》第85篇。

[26] 在法律没有规定安全税额度的区域,安全税通常是和解金的三分之一。在《撒利克法》第89篇可以了解到,813年《敕令Ⅲ》(收入巴路兹缉《敕令会纂》第1卷第512页)对这一法律也有相关的解释。

[27] 在595年《格罗大利乌斯二世诏谕》中可以看到这一观点,其中指出:“审判官所在区域的安全税金则应由他保留。”

[28] 参看查理曼的《敕令》该法将安全税金列入国王的辖地(即所谓vie)的重要税收之列。参看有关这些条例的各种资料,尤其是本笃会的神父们所著的《法兰西的历史学家们》第5卷中未收入的条例。

[29]858年《敕令》第7款,收入《查理曼敕令》第1佃页。“如同僧侣们的其他权力一样,他们还有豁免权(即免受国王权力干涉的权利),他们封臣的兵役,也属于封臣这种权利的范畴。”

[30] 该敕令第7款,附在《巴威利亚法》内,并参看第3款,收入该法(林登布洛版)第444页。“最初应该下达命令,使教会对教会辖区的人,主要在他们的生活方面,其次金钱和物品方面,拥有司法的权利。”

[31]545年格罗大利乌斯《律令》第2-3款“如果证实强盗所在的地方,而强盗已投案自首,则不处以罚金;如果追捕到强盗,则接受全部和解金。如果是在封地内追捕到强盗,则可以从封地管辖者手中分得一半和解金,还要向强盗索取人头税。”

打赏
回详情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目录( 34
APP
手机阅读
扫码在手机端阅读
下载APP随时随地看
夜间
日间
设置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雅黑
宋体
楷书
字体大小
16
月票
打赏
已收藏
收藏
顶部
该章节是收费章节,需购买后方可阅读
我的账户:0金币
购买本章
免费
0金币
立即开通VIP免费看>
立即购买>
用礼物支持大大
  • 爱心猫粮
    1金币
  • 南瓜喵
    10金币
  • 喵喵玩具
    50金币
  • 喵喵毛线
    88金币
  • 喵喵项圈
    100金币
  • 喵喵手纸
    200金币
  • 喵喵跑车
    520金币
  • 喵喵别墅
    1314金币
投月票
  • 月票x1
  • 月票x2
  • 月票x3
  • 月票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