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有一位很特别的哲学家,名叫弗洛丽·罗汤多。
前几天,我偶然读到她发表在某学童杂志上的其中一则沉思录。它这样写道:如果有机会,我要去到我们星球——地球的中心,去寻觅铀、红宝石和黄金。我要去寻找原姿原态的怪物。然后,我会搬到乡下去。弗洛丽·罗汤多,八岁。
弗洛丽,宝贝,我知道你真正想说什么——尽管你自己并不明白:你才八岁,又如何可能明白呢?
因为我就曾涉身我们星球的中心;至少,我也曾遭遇这样一番旅程中在所难免的磨难艰辛。我曾寻找过铀、红宝石、黄金。一路上,也见着其他的人在追寻这些东西。跟你说吧,弗洛丽——我见到过原姿原态的怪物!也见过被作践了的怪物。不过,原生态的品种却属稀珍中的上品:犹如白色松露较之黑色松露;苦味野生芦笋之于人工种植。就差我没搬乡下去了。
实话实说,我正把这些话写在曼哈顿一家基督教青年会有官方抬头的信笺纸上。上个月,我一直寄身在这家青年会二楼一个看不见风景的小单间里。我更喜欢六楼——这样,如果我决定爬出窗外,就会产生一个重大的影响。也许我会换个房间。楼上的。也可能不换。我是个懦夫。但也不至于怯懦到会纵身一跳。
我叫P·B·琼斯。我有些犹豫——是现在就把我的一些情况告诉你,还是等一等,待将这些信息编织成一篇故事再说。我也大可什么都不告诉你,或只告诉你一些只言片语,因为我自认在这事件里面,我只是一个记录员,而非参与者,至少不是里面重要的角色。不过,或许从我自己谈起,会来得容易一些。
我说过,我名叫P·B·琼斯;三十五或是三十六岁:具体不清楚,因为没人知道我出生于何时,父母是谁。我们唯一知道的是,我婴儿时被人遗弃在圣路易斯歌舞剧院的楼座里。这是1936年1月20日的事。天主教会的修女们将我在一家孤儿院里养大。孤儿院由红色的石头砌成,显得简朴而峻严,高踞一道堤坝上方,堤坝的下方是密西西比河。
我深得修女们的宠爱,因为我不仅聪明,而且帅气;她们从没意识到我心机是如何的深,如何的善于伪装,或是我何其鄙视她们的枯燥乏味,她们身上那气味:熏香与洗碗水味,蜡烛与杂酚油味,还有白色汗渍的味道。其中一位修女,玛莎修女,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位,她教英语的,对我的写作天赋深信不疑,这使得我也深信自己具有这方面才华。然而尽管如此,我离开孤儿院时是逃走的,一张纸条也没给她留下,并且再没跟她联系过:我麻木、机会主义天性的典型表现。
我遇车搭车,漫无目的,一个开白色凯迪拉克敞篷车的男人捎我上了车。这是个身形魁梧的伙计,破鼻子,红通通一张满是雀斑的爱尔兰脸。你决不会把他当成同性恋。但他就是。他问我去什么地方,我只是耸耸肩;他想知道我多大了——我说十八,虽然事实上我还年少三岁。他咧嘴一笑,说:“唔,我可没想败坏了一个小孩子的道德。”
好像我真有道德似的。
接着他语气严肃地说:“你长相蛮好看的。”一点不假:我偏矮了一点,五英尺七(最终高度五英尺八),不过很结实,身材匀称,褐金色卷发,一双棕眼睛泛着绿莹莹的光,脸庞轮廓尤其分明;在镜子里端详自己常常给我安慰。因此,当内德俯冲出击时,他以为逮着了一个处子。嗬嗬!我老早年纪就开始啦,差不多七八岁吧,我已阅遍各色人等,包括好些年龄稍长的男生,几名牧师,还有一个帅气的黑人园丁。事实上,我差不多就是一个巧克力糖妓男——为一块五美分的巧克力,我也会来者不拒。
虽然跟内德生活了几个月时间,我仍记不得他姓什么。埃姆斯?他是迈阿密海滩市一家大型宾馆——就是那种冰激凌色的犹太人场所,取了个法语名字——里的首席按摩师。内德教给了我这项手艺。离开他之后,我在迈阿密海滩市各家宾馆做按摩师,谋得一条生路。同时,我也有许多的私人客户,男女都有,我给他们做按摩,教他们做形体与面部训练——虽然面部训练纯粹就是扯淡;唯一有效的一项训练就是口交。不是开玩笑,没有比这更锻炼下颌肌肉的了。
在我的协助下,艾格尼丝·比尔鲍姆卓有成效地改观了她的面部轮廓。比尔鲍姆太太是一位底特律牙医的遗孀,牙医退休后刚迁居到洛德代尔堡,就遇上致命的冠状动脉性心脏病。她不算富有,不过钱还是有的——附带还有背痛病。正是为缓解这些脊柱痉挛,我首次走进她的生活,并一直逗留其中,直到我的正常收费加上赏钱累计超过一万美元为止。
想想那时候我就应该搬乡下去了。
但我登上一辆灰狗大巴,一张车票带我来到纽约。我带了一个箱子,里面装的东西很少——只有内衣,几件衬衫,一个盥洗包和无数的笔记本,笔记本里是我胡乱记下的诗和几篇小故事。我当时十八岁,时间是十月。我乘坐的汽车穿越腐臭的新泽西州湿地,向曼哈顿驶去,我至今还记得十月的曼哈顿那熠熠的辉光。我曾经崇拜的偶像、如今已矣淡忘的托马斯·沃尔斯可能会这样写道:“呵,那一道道窗户都承载着怎样的期许啊!——秋日西沉的落霞,涟漪荡漾,燃烧着冰凉的火光。”
在那之后,我曾爱上过好些城市,但却只有持续一个小时的高潮时刻方能超过我在纽约 “会的,如果它们出色的话。我的助手——肖小姐——是一位非常出色、非常有鉴赏力的读者。你多大了?”
“到8月份就20岁了。”
“你认为自己是天才么?”
“我不知道。”这是假话;我确信自己是个天才。“所以才来到这里。想听听您的意见。”
“我得说:你很雄心勃勃。或者纯粹就是急于求成?你什么人呀,犹太佬?”
我的回答没有为自己增添什么光彩;虽然相对来说我算是不自哀自怜的了(噢,我心存怀疑),但我从来不觉得利用自己身世背景博取同情加分有何不可。“有可能。我在孤儿院长大。我从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
尽管这样,这位绅士的确精准地踢中了我的痛处。他抓住了我的软肋;我却不再那么有把握能制得了他。那时候,我已对机械性的恶习有了免疫力——极少抽烟,从不喝酒。可此时,未经允许,我却从旁边一个龟甲烟盒里挑出来一支香烟;点烟时,火柴盒里的火柴轰地全炸开了。我手里喷出一小团篝火一样的火焰。我跳了起来,紧捏着自己的手,嘴里直哼哼。
接待我的这位主人却只是冷冷地指了指掉落在地,仍在燃烧的火柴。他说:“小心啦。把火踩灭。你会毁了地毯的。”接着又说:“过来。给我看看你的手。”
他嘴唇张开。慢慢的,他的嘴将我的食指——也就是灼烧最厉害的那个指头——含了进去。他将那根指头猛地直插入他口腔深处,然后就在它快要拔出的时候,又猛地被插了进去——犹似猎手吮吸伤口里的蛇毒。他停住后问道:“怎么样,好些了吗?”
跷跷板已一边翘;掌控权已移交,或者我愚蠢地如此认为。
“好多了;谢谢。”
“很好,”他说,一面起身去闩办公室的门。“现在,我们应该继续进行治疗。”
不,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博帝这人很难对付;如果必要,他宁愿是为自己的快感支付金钱,但他从不发表我的任何文章。关于我最初给他那两篇文章,他说:“文章写得不好。通常来说,任何像你这样才智有限的人,我都从不会鼓励的。那将会是一个人所能犯下的最残忍的行为——鼓励别人相信他拥有实际并不存在的才能。不过呢,你的确有某种语感。人物刻画方面的感觉。在这方面或许能有所突破。如果你愿意冒这个险,这个可能毁了你一生的险,我会帮你的。不过我并不建议你这样做。”
我真希望自己听从了他的建议。我真希望那时我当即就搬到乡下去了。然而太迟了,我已经踏上了通往地心的旅程。
纸写完啦。我想先去冲个澡。完了之后,我就搬到六楼去。
我已经搬到六楼了。
然而,我的窗户紧贴着隔壁大楼,即便是真一脚跨出窗台,也不过是脑袋撞个包。我们这地方正值九月热浪袭人,我房间小,天气又那么热,我不得不白天夜里都敞开房门。这可不是件好事,因为在大多数基督教男青年会里,过道里都是些情欲炽盛的基督教徒,穿着拖鞋的脚踩出低低的脚步声;如果你开着门,往往就会被看作是一种邀请。但我不是这意思,不是的先生。
那天,我开始写这个时,我拿不定主意是否继续。可是,我刚刚从杂货店回来,买了一盒黑翼牌铅笔、一个削笔刀,还有半打厚实的笔记簿。再说我别的也没啥好干的。除非是找份工作。只是,我不知道要找什么样的工作——除非是重回按摩业。其他我也没啥太合适的。而且,老实说吧,如果将大多数人改名换姓,我还可以作为小说拿去发表。更何况,我也没啥好损失的;当然,有几个人可能想宰了我,不过我倒觉得那是一种恩惠了。
在我投过二十余份稿件后,博帝到底是收下了一篇。他将小说剔得只剩下骨头,半是自己重写了一遍。不过无论如何,我终于是见印了。《莫顿记怀》,P·B·琼斯著。小说讲的是一个修女跟一位名叫莫顿的黑人园丁间的爱情故事(同是这位园丁,曾和我有过一段恋情)。小说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并在那一年的《美国最佳短篇小说》上重印;更重要的是,它被博帝的朋友爱丽丝·李·朗曼小姐注意到了。
博帝在市内拥有一处宽敞的褐砂石洋房,在80号大街上街的东头。房屋内部装饰是对他办公室的一种夸张复制,一锅深红色的维多利亚风大杂烩:缀珠帘和玻璃罩下愁眉苦脸的猫头鹰标本。如此格调的宿营地——如今已过时——在当时真是有趣得很,而且极其的不多见。博帝的客厅是曼哈顿最门庭若市的社交中心之一。
在那里,我遇着了让·科克托——一束行走的激光,纽扣孔里插一枝铃兰花;他问我是否有文身,我说没有,他聪慧过度的双眼顿时黯然失色,目光滑向别处。玛莲娜·迪特里茜与葛丽泰·嘉宝偶尔也会来博帝家,后者通常有塞西尔·比顿伴陪。塞西尔·比顿为博帝的杂志拍我的肖像照时,我曾见过他(无意曾听见两人的对话:比顿,“人年纪大了最沮丧的一个事实是,我发现自己si处越来越缩小了。”嘉宝悲戚地顿了一下,“唉,我要是能这样说就好啦。”)。
说真的,在博帝家中,你能遇着数不胜数的各路名流,有从玛莎·葛兰姆到吉普赛·罗斯·李的各色演员,这些珠光宝气的明星周围还散缀着一大群的画家(帕维尔·切利乔夫、保罗·卡德姆斯、拉里·里弗斯、安迪·沃霍尔、罗伯特·劳森伯格),作曲家(伦纳德·伯恩斯坦、亚伦·科普兰、本杰明·布里顿、塞缪尔·巴伯、马克·布利茨坦、大卫·戴蒙德、吉安·卡洛·梅诺蒂),当然最多的还是作家(威斯坦·休·奥登、克里斯托弗·伊舍伍德、格伦韦·韦斯科特、诺曼·梅勒、田纳西·威廉斯、威廉·斯泰伦、凯瑟琳·安·波特,并且有几次,他在纽约的时候,家里还有迷恋洛丽塔的威廉·福克纳——此人常常是神情凝重,举止庄严,心头压着两重的重负:一厢要惴惴不安地摆出上流社会的举止,一厢又在杰克丹尼威士忌带来的宿醉中挣扎)。此外,还有博帝认为是美国头号女作家的爱丽丝·李·朗曼。
对于所有这些人——对于其中还活着的人来说,到现在,肯定没人还对我有多少记忆了。若是还有一丁点记得的话。当然,博帝本应该是还会记得我的,虽然并非是愉快的记忆(我完全能想象他会说什么:“P·B·琼斯啊?那贱人。肯定正在摩洛哥马拉喀什的露天剧场,向阿拉伯同志老头兜售他的屁眼。”);然而博帝不在了,在他那赤褐色的家中,被一个因吸食海洛因而发狂的波多黎各妓女殴打致死。他两只眼珠被挖了出来,悬荡在脸上。
爱丽丝·李·朗曼则是去年去世的。
《纽约时报》在头版刊登了她的讣告,并配以1927年阿诺德·根特在柏林为之拍摄的那张闻名遐迩的照片。具有创造天才的女性往往都上不得台面。瞧瞧玛丽·麦卡锡吧!——这个频频被宣传成一个大美人的女人。不过,爱丽丝·李·朗曼却是我们这个世纪里天鹅中的天鹅,与下面一干人等都是旗鼓相当:克莱奥·德·梅罗德,卡萨莫里侯爵太太,葛丽泰·嘉宝,芭芭拉·库欣·佩利,温德姆三姊妹,戴安娜·达夫·库珀,丽娜·霍恩,理查德·芬诺奇奥(一个异装癖男人,自称是哈露),格洛丽亚·吉尼斯,玛雅·普丽赛茨卡娅,玛丽莲·梦露,以及最后一位——无与伦比的凯特·麦克劳德。还有几个外形俏丽的女同才女:科莱特,格特鲁德·斯泰因,薇拉·凯瑟,艾薇·康普顿-伯内特,卡森·麦卡勒斯,婕恩·鲍尔斯;此外,还有截然不同的另一类别:十二分漂亮的可人儿,埃莉诺·克拉克与凯瑟琳·安·波特都堪当其名。
爱丽丝·李·朗曼是一个完美化了的存在,一位经过彩釉绘饰的女士,有着明显的雌雄同体特征,这种模棱两可的性特质在某些魅力跨越一切界限的人身上,乃是一个共同点——一种不仅限于女性的神秘特质:努里耶夫有这特质,尼赫鲁曾经也有,同样还曾有年轻的马龙·白兰度与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还有蒙哥马利·克利夫特与詹姆斯·迪恩。
自我见着朗曼小姐起,我从没改称过她别的,她虽然已是五旬扫尾,却看上去跟许久以前根特给她照的那张肖像没什么差别,实在让人觉得诡异。《野生芦笋》与《五把黑吉他》作者的双眼有着安纳托利亚海水般的颜色。她蓝色的秀发丝滑亮泽,垂直后梳,配上她那高昂的头,犹如一顶高耸入云的帽子。她那鼻子让人不觉想起巴甫洛娃:高挺,稍稍有点不规则。她面色灰白,是那种健康的苍白,苹果白。她说话很难听明白,因为她的声音不像大多的美国南部女性,虽说高低适度,徐疾适中(只有南方的男性说话才拖腔),但却如大提琴伴奏的女低音那样低迷,如哀鸽咕鸣。
在博帝那里的头一个晚上,她说:“你来我家看我好吗?我听见打雷,好害怕的。”
她不怕打雷,啥也不怕——除了没有回报的爱和商业上的成功。朗曼小姐那雅致的声望——虽说是名至实归——建立于一部小说和三个短篇小说集。在学术圈和鉴赏家的绿草甸之外,她的作品都鲜有人买也少有人读。就如钻石的价值,她的声望亦靠的是限量产出;如此看来,她是个巨大的成功:在居家写作的骗子、讹奖专业户、诈取高额酬金的滑头、笑纳困难艺术家资助的狗屎中间,她就是女王。所有人——福特基金会,美国艺术暨文学学会,国家艺术委员会,国会图书馆,如此等等——都争先恐后地塞给她免税的绿钞票。而朗曼小姐就像那些只消长高一两寸就会失去生计的杂技团小矮人,她极其清楚:一旦普通大众开始阅读她的作品,为她授奖,她崇高的威望就会轰然倒地。与此同时,她还一直大捞慈善款项,如一个赌场管理员耙进筹码——这足以让她在派克大道供一套寓所,虽然不大,却也气派。
在田纳西州度过一个宁静的童年后——这很适合一位循道宗牧师的女儿,正好她就是——她又在柏林、上海、巴黎和哈瓦那经历了一段放荡不羁的舞会人生,并历经四任丈夫——其中一任是一位二十岁的滑板冲浪美男子,她在伯克利讲课时认识的——如今,朗曼小姐至少在物质层面上重拾起她祖辈遗留下来的价值观了,她可能曾经将它忘在某处,却从不曾失去。
回想起来,结合我后来了解到的那些事儿,我现在终于欣赏得来朗曼小姐寓所的那种独特了。在那时,我觉得房屋显得太冷,装饰不够。“柔软”的家具上覆盖着挺括的亚麻布,白得如缺了装饰画的墙壁;地板光亮可鉴,没铺地毯。只有几只白色的花瓶,里面簇拥着新鲜的绿叶,聊以打破白雪一片的室内装饰;除了这些,还有几件署名家具,其中有一张奢华又端庄的双人座大办公桌和一套精美的红木书柜。“我宁愿,”朗曼小姐告诉我说,“拥有上好餐叉两把,而不要勉强过得去的一打。这就是为什么这些房间装饰如此简单的原因。我只想要最好的,却没这财力方方面面如此。但无论如何,杂堆乱放不是我的天性。在风平浪静的冬日,请予我一片空旷的海滩。在博帝那样的房屋里,我会发疯。”
在访谈中,朗曼小姐常常被描绘为一位诙谐健谈的人;她没有幽默感,又何来诙谐?——她一点没幽默感,这是她作为人和作为艺术家的根本缺陷。不过,她的确很健谈:卧室里她一刻不停地指手画脚:“别,比利。穿着衬衣,别脱袜子,我有生以来见着的 一语成谶,《应许的祈祷》没有应许我任何的祈祷。到这本书面世时,文学圈里许多大佬都认为朗曼小姐襄助她的小白脸过了头(博帝给取的这名字;他还告诉所有人说:“可怜的爱丽丝。这是科莱特笔下描写老妓女养小白脸的《谢利》与《谢利之死》之合二为一!”),甚至觉得对于她这样一位以严谨著称的艺术家而言,她表现出来的缺乏诚实实在令人愕然。
我不敢声言自己的小说可以跟屠格涅夫和福楼拜媲美,但肯定也有那么几分分量,不可全然视而不见。没人攻击这些小说;要是有人攻击倒也还好,不致如这灰色漠然的排斥那般令人麻木、令人憎恶、令人痛苦,让人不到中午便生起一种对马丁尼酒的强烈欲望。朗曼小姐跟我一样的痛苦——与我一样的失望,如她所说,不过内心里,这却是因为她疑心自己水晶般晶莹剔透的名望已甘泉变污水了。
我无法忘记她的那副模样:坐在品味无可挑剔的客厅里,杜松子酒与泪水催红了她漂亮的双眼,她点头,点头,照单全收我撒着酒疯攻击她的每一个刻薄的字:我将这书的惨败、我的挫败、我被打入冷宫全推咎到她头上;点头,点头,咬着嘴唇,压抑着任何反击的企图,照单全收因为她对于自己才华坚若磐石的自信,恰如我对自己的才华缺乏信心,满腹狐疑,同时因为她明白自己只要回击半句实话,都将会导致致命的后果——因为她害怕万一我离开她,那她的最后一个谢利就没了。
得克萨斯有句古话:女人就像响尾蛇——身躯死了,尾巴都还要抖几下。
有些女人,终其一生,为得一夜快活,啥也可以不管不顾;朗曼小姐,如我所听闻,就是如此一个热狂分子,直至中风而死。然而,凯特·麦克劳德说过:“遇上一个真正好的性伙伴胜似周游世界——这不仅仅是在一个方面。”因此凯特·麦克劳德,就我所知,赢得了这样一个评价:耶稣啊,要是凯特将插过她的jiba全加在身上,就要变成一只豪猪啦。
但朗曼小姐,愿她安息,在“P·B·琼斯的故事——偏执狂影片公司与阳具神普里阿普斯制片厂联合出品”里已演完她的一章;因为P·B已然邂逅了他的未来。他的名字叫邓纳姆·福茨——邓尼,朋友们都这样叫他,这其中就有克里斯托弗·伊舍伍德和戈尔·维达尔。在他死后,这两人都将他作为一个主要角色,钉在了他们的作品之中。维达尔的那个短篇叫做《破刊残页》,伊舍伍德则将他写进一部小说里——《来此一游》。
早在他从我的港湾里浮出水面之前,邓尼就如一个传说,已为我所熟知;一个神话,赋名曰:世间保养最好的男孩。
十六岁时,邓尼生活在佛罗里达州位于一个交叉路口的镇子上。镇上都是些白人穷鬼。邓尼在他父亲的面包房做工。一天上午,救赎(有人可能会说是毁灭)以一个略显肥胖的身躯出现——驾驶一辆全新定制的1936年款杜森堡敞篷轿车的百万富翁。这人是一位化妆品大亨,财富主要来自一种大名鼎鼎的防晒霜;他结过两次婚,可他更喜欢的是十四到十七岁的翩翩美少年。当他看见邓尼时,肯定有如是瓷器古董收藏家迷路撇进一家废品店,却发现一套迈森“白天鹅”陶瓷餐具:震惊啊!贪婪得心颤啊!他买了一些多福饼,邀请邓尼乘坐杜森堡兜风,甚至让他把方向盘;那天晚上,甚至没有回家换内衣,邓尼就直接去了一百英里外的迈阿密。一个月后,他悲痛欲绝的父母——两人已无数次遣人将当地的沼泽地搜了个遍,最后彻底绝望了——收到一封盖着法国巴黎邮戳的信。这封信成了一套多卷册剪贴簿里收录的 这样说:那些西西里岛黑蜘蛛真是这张网的编织者了。
“我说清楚了吗?”
“非常清楚。”
秘书突然插了进来。“华莱士先生电话。非常急。我想他是喝醉了。”
“我们对你的意见不感兴趣,布奇。直接把这位先生的电话接进来。”她伸手拿起一个话筒——她桌子上有好几部电话。“这里是塞尔夫小姐。你好吗,先生?我原以为你在罗马呢。噢,我在《时报》上看到的。说是你在罗马,去拜会了大主教。哦,你肯定说得对:那个地方!是的,我听的很清楚。明白。明白。”她在一个便笺簿上快速记录着。我看得明白,因为倒着念字乃是我的一项天赋:广场宾馆713套间华莱士。“对不起,冈波已不在这儿了。这些黑人小孩,一点不靠谱。不过,我们会马上派人过来。哪里哪里。谢谢您。”
然后,她盯着我看了好一阵子。“华莱士是个极其有价值的客人。”她又盯了我好一会儿。“他名字不叫华莱士。我们叫客人都用化名。员工也是这样。你名字叫琼斯。我们会叫你史密斯。”
她撕下那张便笺,捏成一个小球,扔给我。“我想这个你应付得下来。不是真正……真枪实干。更多是一种……护理问题。”
我用广场宾馆大厅里一台脏兮兮的金色内线话机给华莱士先生打电话。接电话的是一只狗——话筒咵嚓一声响,接着传来汪汪的一阵狂吠。“嗨嗨,只是我的狗,”一个玉米饼声音解释道,“每次电话响,他都抢电话。你服务中心来的吗?好,溜上来吧。”
客人打开门时,他的狗闪电般冲进走廊,朝我扑过来,就像一名纽约巨人队后卫。那是一只黑色斑点英国斗牛犬——两英尺高,大约有三英尺宽;他应该有一百磅重,朝我扑过来时的力道如飓风般把我刮到了墙根边。我大声叫喊;狗主人笑道:“别害怕。比尔老弟,他只是表示亲热。”一点儿没错。那欲火中烧的混账东西像一匹打了针的种马骑着我的腿。“比尔,别玩了,”比尔的主人命令道,他的声音因为杜松子酒而有些结巴。“我说认真的。够啦。”最后,他给这色魔的项圈上系上链子,才把他从我身上拉开,一面说:“可怜的比尔。我一直没状态带他出去溜达。两天没出去了。因此我这才叫服务。 每天,我写作此书从上午九点至下午三点,然后三点一到,无论天气如何,我都会徒步游走于威尼斯迷宫直至夜幕降临——到哈里酒吧泡吧的时间到了,于是我逃离严寒,直奔西普里亚尼先生精细到极致的美食佳饮宫殿,投入壁炉边那熊熊的欢快怀抱。冬季的哈里酒吧较之于一年其他时候,是另一类的疯人院——同样的拥挤,但到圣诞之际,这地盘不再属于英国人和美国人,而是归属于怪癖的本地贵族,属于那些面色苍白、鲜衣怒马的年轻伯爵和弱不禁风的公主——这些人不到十月份美国俄亥俄州最后一对夫妇离去,不会踏入这地方半步。每天晚上,我都会在哈里花九或十美金——花在马丁尼酒与鲜虾三明治与波伦亚酱的帽碗蔬菜面上。虽然我的意大利语从来不算好,却交了不少的朋友,可以给你讲很多这方面的乐事(不过,如我一位新奥尔良熟人常说的那句话:“宝贝,可别让我开头!”)。
那年冬天,我唯一记得遇着的美国人是佩吉·古根海姆和乔治·阿文,后者是一位美国画家,非常有才华,样子像个平头的金发篮球教练;他爱上了一位刚朵拉船夫,多年来一直跟船夫和船夫的妻子孩子一起生活在威尼斯。(不知何故,这段关系最终散了,之后阿文进了意大利一家修道院,然后不久,据我听闻,他就加入了共济会。)
还记得我的妻子,赫尔嘉吗?要不是因为赫尔嘉——因为我们被法律锁在一起——我可能已跟这个叫古根海姆的女人结了婚,尽管她可能比我年长三十岁,甚至还不止。假如我跟她结了婚,那不会是因为她能把我逗乐——尽管她习惯把假牙摇得咯咯响,甚至说她的长相的确像个长发的喜剧演员伯特·拉尔。她跟十一条西藏小猎犬和一个苏格兰男管家住在维尼尔狮子宫。威尼斯冬季的夜晚,在这座紧凑的白色宫殿打发时光,不失为一件惬意的事情。这管家时常一眨眼就溜伦敦会他情人了,而他的雇主却对此不闻不问,原因是她非常势利,因为这情人据说是菲利普亲王的贴身男仆;我惬意地喝着这位女士上好的红葡萄酒,一面听她高谈阔论,回忆她那些婚姻经历和风流韵事——而当我在小白脸军团的名单中听见萨缪尔·贝克特的大名时,不由地大为惊讶。很难想象还会有比这更怪异的一对,一边是富有、世故的犹太女人,一边是《莫洛伊》与《等待戈多》的禁欲主义作者。这禁不住让人对贝克特……和他装模作样的超然物外与禁欲生活心生好奇。因为,穷困无措,作品不见发的码字员——当时的贝克特正属此列——在选取长相平常的美国铜业女继承人做情妇时,除爱情之外,脑子里不可能没装点其他什么。我本人,尽管说对她心怀仰慕,但我猜自己无论如何仍会对她那些赃物相当有兴趣,而我没有奋勇直前,从她身上捞一把,唯一的原因是自负将我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大傻瓜;《百万未眠》一朝见印,到时要啥有啥。
只不过这永远没实现罢。
三月份,我完稿后,寄了一份给我的代理玛戈·戴蒙德——一个就会干口活的痘疤脸,而她经人劝说又将我转给她的另一位委托人打理,也就是被我抛弃的爱丽丝·李·朗曼。玛戈回复说她已经将这部小说交给了我第一本书《应许的祈祷》的出版社了。“不过,”她在给我信里写道,“我这样做只是出于礼貌,如果他们拒绝出版,恐怕你得另找代理了,因为我觉得让我继续做你的代表,无论于你于我,都不是最有利的。我得承认,你对朗曼小姐的行为——你对她的慷慨大方作出的非同寻常的回报——影响了我的意见。然而,我不会让这事阻挠我——如果我发现你有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也必须鼓励的才华的话。但我并没有发现,也从不曾发现。你不是艺术天才——而如果你不是艺术天才,那么至少你必须展现出能成为一个实实在在工于技巧的作家之可能。但训练的缺乏,比比皆是的深浅不一,这些都表明你没法成为一个职业作家。你还这么年轻,为什么没想过换个职业呢?”
欠操的婊子!好哇(我心里想道),要让她后悔!甚至是在我到达巴黎,看到那家出版社拒绝该书的美国运通公司快信(“很抱歉,我们觉得如果冠之以小说家之名,支持出版像《百万未眠》这样雕琢如此明显的处女作,对您将会是一种伤害……”),并问我希望他们如何处置书稿时,甚至那个时候,我的信心也丝毫没退缩:我只认为是因为我抛弃了朗曼小姐,她的朋友现在是公报私仇,阻挠我的文学路。
我通过坑蒙拐骗和储蓄,积累下来的钱还有一万四千美元,我不想回美国本土去。却似乎又别无选择,除非是我不想看到《百万未眠》出版:这么大老远的,又没个代理,要想推出一本书是不可能的事。一位诚实有能耐的代理,比一家有良好声誉的出版社更难觅得。玛戈·戴蒙德是最优秀的代理之一;她无论是跟爱摆架子的势利小人如《纽约书评》的员工,还是跟《花花公子》的编辑,关系都非常要好。也许她真的认为我没才华,但那纯粹是嫉妒——因为那馋猫从来就想跟那个朗曼本人玩舌战。然而,一想到回纽约,我的胃里顿时翻江倒海有如坐过山车。我似乎觉得自己再也不能回那座城市了,因为在那地方我没一个朋友,却有不少的仇敌——要回去除非是前面仪仗队开道,胜利的五彩纸屑漫天飞舞。这样夹着尾巴回去,还扛着一本没人要的小说,这需要一种或者比我伟大,或者比我卑微的人格。
这星球上最堪怜悯的部落之一——比挤成一团忍饥挨饿,挨过七个月漫漫冬夜的爱斯基摩人还可悲的——就是那些美国人。他们要么出于虚荣,要么出于所谓的审美品味,要么是因为性或经济问题,自觉自愿将放逐国外当成一种职业生涯。年复一年苟且偷生于国外,从一月到六月,从摩洛哥的塔鲁丹特到意大利的陶尔米纳到希腊的雅典到法国的巴黎,一路追寻春的足迹,这本身就是一种优越姿态的证据,就是一种非凡成就的感觉。事实上,这的确是一种成就,如果你钱很少,或者像大多数的美国汇单族那样,“刚好过活”。如果你够年轻,这样活几年没问题——但那些年过二十五岁——至多三十岁——还追逐这种生活的人会发现,看似的天堂无非是一道背景,一方帘幕,挑开来,露出来只是魔鬼的叉子和烈火。
然而,渐渐地,我被拉进了这污秽的大篷车,虽然过了一些阵子,我还是醒悟了过来。夏季到来,我决定不回去,而是通过邮寄,极力向各家出版社兜售我的书稿。我头痛如裂的日子始于双叟咖啡馆露台上的几杯佩诺茴香酒;之后,我漫步穿过大街,来到利普酒吧,吃泡菜下啤酒,大量的啤酒,再然后,回我在伏尔泰月台酒店舒适的江景小房间里午间小憩。真正的喝酒始于六点左右,到那时,我会乘出租车到丽思酒店,在那里的酒吧中打发入夜的前几个小时,蹭马丁尼喝;如果在那地方没找着主儿,没能求着某位隐蔽男同,或偶尔两个一同出游的女士,或者是一对单纯的美国夫妇请我吃晚饭,结果通常是我就不吃了。我自己的估计是,从营养学的意义上来说,我每天摄入的热量不足五百卡。然而豪饮——尤其是每天晚上在有塞内加尔舞者扭动身躯的卡巴莱夜总会和同志酒吧,像马车酒店和私家花园和亚瑟太太之家和屋顶公牛饭店——干掉的无数杯令人作呕的大肚杯卡尔瓦多斯苹果白兰地常让我看上去精神饱满,威武雄壮,任我内里如何的破败不堪。然而,尽管经历着日复一日的宿醉和一波接一波的翻胃,我仍奇怪地觉得自己过得棒极了,觉得这对于一个艺术家,乃是必要的教育经历——的确,我在这纵酒狂欢中结识的好些人就劈开了苹果白兰地的重重迷雾,在我脑海里笔迹潦草地留下了永不磨灭的签名留念。
我们这就说到了凯特·麦克劳德。凯特!麦克劳德!我的爱,我的痛,我的“诸神的黄昏”,属于我自己的《魂断威尼斯》:无法逃避,充满危险,就像埃及女王克利奥帕特拉胸前的角蝰蛇。
其时已是巴黎晚冬;我在丹吉尔度过醉醺醺的几个月之后,重回旧地。在丹吉尔的大部分时间,我成了一家名叫“杰伊·黑兹尔伍德的游行队伍”的豪华小店的常客。店主是一位瘦高的佐治亚人,为人很和气,因为调制得一手爽口的马丁尼酒和巨无霸的汉堡,很受思乡的美国人欢迎,因此收入不菲;同时,对于那些最受欢迎的外国顾客,他还会送上阿拉伯少男少女的屁股——当然是免费的,只是店家的一片好意。
一天晚上,在游行队伍酒吧,我遇上一个将极大地影响未来种种事端的人。他一头油亮顺滑的中分金发,像1920年代的生发灵广告;他身材修长,雀斑脸,面色清爽,脸上笑容可掬,牙齿健康,虽然多了几颗。他衣兜里满满一口袋炉灶火柴,一根接一根地在拇指指甲上划燃。他大约四十岁,美国人,但口音古怪,这在那些经常讲几种语言的人身上很常见:那不是一种做作,而是一种难以捉摸的语言缺陷。他给我买了几杯酒,我们投了几把骰子;后来我问杰伊·黑兹尔伍德这人是谁。
“不是什么人,”杰伊拖长他那红黏土声音道。“叫阿瑟斯·内尔森。”
“可他干什么的呢?”
杰伊说,说得那么的郑重其事:“他是有钱人的朋友。”
“那算什么?”
“算什么?扯淡!”杰伊·黑兹尔伍德说。“做有钱人的朋友,以此谋生,如此一天,其艰难程度超过二十个用铁链锁成一串的黑鬼囚犯一个月的工作。”
“可他是如何靠这个谋生的呢?”
黑兹尔伍德睁大一只眼,眯起另一只眼——一个美国南部马贩子——不过我不是拿他寻开心:我是真不理解。
“你看,”他说,“有很多像阿瑟斯·内尔森这样的小鱼。他也没什么特别的。除了比其他大多数人精明一点儿。阿瑟斯算是不错。比较而言。他每年去丹吉尔两到三次,常常是乘坐某个人的游艇去;每年夏天,他一艘游艇下来,另一艘游艇上去——加维奥塔啊,西斯塔啊,克里斯蒂娜呀,安妮妹妹呀,你随便说。一年的其余时间,则在阿尔卑斯山上——圣莫里茨或格施塔德。或是西印度群岛。安提瓜岛。来佛礁。中途歇脚巴黎,纽约,加州贝弗利山,格罗斯角。但无论他在什么地方,做的都是同一件事情。挥汗挣他的晚餐。通过玩乐——从午餐时间直到灯火落尽。桥牌。杜松子酒。三人台球。老姑娘纸牌,双陆棋。笑逐颜开。闪现他的镶金牙。让那些整天灌补品的老家伙们在远洋沙龙中开心。这就是他巡回挣钱的方式。其他的收入来自泵压各种年龄各式饥渴的女人——她们的丈夫根本不在乎谁干了她们的富bi,只要不用他们自己上。”
杰伊·黑兹尔伍德从不抽烟:一个正宗的佐治亚州山民,他咀嚼烟草饼。此时,他往自己特制的私人痰盂里吐出了一条棕褐色的河流。“太辛苦?我懂。我跟那些眼镜蛇混得他妈相当近。所以说我才有钱开了这家酒吧。但我做这些只是为了我自己。为了让自己有所出息。阿瑟斯,他却迷失在了那生活中。这会儿,在这地方,他正跟巴布一伙人混在一起。”
丹吉尔是一方白色的立体派雕塑,背靠一面山坡,前面是直布罗陀海湾。谁要沿山顶而下,先会经过一片中产阶层城郊,稀稀拉拉点缀着一些样子丑陋的地中海别墅,然后是“现代”城区——过分宽阔的街道,水泥灰色的高楼大厦,一片炙热的乌烟瘴气,再然后是海滨肮脏的阿拉伯城迷宫。除了那些据称在此地从事正经业务的人外,几乎每一个在丹吉尔的外国人来此逍遥都至少是出于以下四个原因中的一条,如果说不是四条全中的话:可轻松到手的麻醉品,情欲旺盛的青春妓男妓女,税收漏洞,或者是因为他太不受待见,塞德港以北没地方会让他出机场或下船。在这个乏味的镇子里,一切最基本的冒险都不复存在。
那当时,统领阿拉伯城的五女王是两个英国男人和三个美国女人。尤金妮亚·班克黑德是其中的一个女性,其创新精神不亚于她姐姐塔卢拉——一个常常在海港的落日黄昏,疯出自己灿烂阳光的女子。还有婕恩·鲍尔斯,一个天才小恶魔,一个欢笑打闹,倍受折磨的小精灵。邪恶得让人惊叹的小说——《两个严肃的女士》和唯一一部戏剧《在避暑之家》——它可以用同样的修饰语来形容——的作者,已故的鲍尔斯太太曾住在卡斯巴一套无比低矮的房屋里——其格局之小,屋顶之低,从一个房间到另一房间几乎得匍匐前进;跟她同住那里的是她的摩尔情人——著名的谢丽法,一位粗野的老农妇,也是丹吉尔最大露天集市的草药和稀有香料女皇——如此一个难以相处的人物,也只有天才如鲍尔斯太太这样诙谐且执着于极端稀奇古怪事物的人,才有可能受得了。(“但,”婕恩发出纯洁如天使般的大笑,“我的确是喜欢谢丽法。谢丽法不喜欢我。她怎么可能喜欢我呢?一个作家?一个来自俄亥俄州的残疾犹太女孩?她唯一想的就是钱。我的钱。我仅有的那一丁点儿钱。还有这房子。以及怎样把这房子弄到手。她至少每六个月一次,当了真是要毒死我。可别以为我这是得了妄想症。完全是真的。”)
与鲍尔斯太太这玩偶之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座四周护以围墙的宫殿,它属于这地区从遗传基因上讲货真价实的第三位女王,十美分廉价店土邦主芭芭拉·哈顿——用杰伊·黑兹尔伍德的话说,巴布帮的巴克老妈[5]。哈顿小姐,在无数临时丈夫、暂时情人以及其他职业不明(如果有的话)者的簇拥下,通常每年统治着她在摩洛哥的府邸一个月左右时间。因为虚弱和惊恐,她很少越过府邸的围墙;也极少极少有当地人受邀跨进过那四面围墙。身为一个四处漂泊的流浪者——今天在马德里,明天在墨西哥——哈顿小姐从不曾有过旅行;她无非是随身运载着四十只大衣箱和她孤岛似的生活环境,穿越国境而已。
“嘿你好啊!想去参加聚会不?”阿瑟斯·内尔森;他在小索科的一个咖啡馆露台上叫我——小索科是阿拉伯城的一个广场,一个从正午到正午弥漫着喧嚣与泡沫的露天社交沙龙;此时已时过午夜。
“瞧,”阿瑟斯说,他只对自己的兴高采烈兴奋;事实上,他正喝着阿拉伯咖啡。“我有个礼物给你。”他手里摆弄着一只扭来扭去的小母狗,滚圆的肚子,一个非洲式发型的黑小鬼,恐惧的两只大眼睛各有一个白圈——像只熊猫,贫民窟的熊猫。阿瑟斯说:“我五分钟前从一个西班牙水手那里买来的。当时他正打这儿路过,水手装短外套口袋里塞着这滑稽的玩意儿。脑袋耷拉在外面。我看见这双可爱的眼睛。这对可爱的耳朵——瞧,一只耷着,一只竖着。我问他,他说他姐姐打发他把这只狗卖给巫先生,那个吃烤狗肉的中国佬。因此我出价一百西班牙银币;这不就是?”阿瑟斯把小狗一把塞给我,像一个加尔各答乞讨女人呈递过来一个遭罪的婴孩。“直到看见你,我才明白为什么买她。你信步走进索科广场。嗯……琼斯先生?我没叫错吧?给,琼斯先生,拿去。你们彼此需要对方。”
狗,猫,小孩,我从没拿任何东西给自己增添羁绊;我给自己换尿布都忙不过来,哪还有时间打理这些费时耗神的活儿。于是我说:“算了吧。把她给那中国佬吧。”
阿瑟斯一双眼睛赌徒一般,一眨不眨地瞄着我。他把小狗放在咖啡桌中央。小狗先站立了一会儿,全身颤抖,很痛苦的样子,然后突然后蹲下来,开始撒尿。阿瑟斯!你狗娘养的。修女养的。圣路易斯的骗子养的。我抱起她,用很久以前邓尼·福茨送给我的朗万围巾把她包起来,紧紧地搂在怀里。她不再颤抖。她嗤嗤地闻了闻,叹了几口气,酣然睡着了。
阿瑟斯说:“你打算给她取个什么名字?”
“‘狗杂种’。”
“嗯?既然我将你俩带到了一起,怎么说你也该叫她阿瑟斯吧。”
“‘狗杂种’。像她。像你。像我。‘狗杂种’。”
他大笑。“随你吧。不过,我答应请你参加一个聚会的,琼斯。加里·格兰特太太今晚坐堂。很无聊。不过还是请你来吧。”
阿瑟斯,至少是背地里,经常叫小毛头哈顿(温切尔杜撰的一个词)加里·格兰特太太:“这是出于尊重,我可是认真的。在她众多丈夫中,他是唯一配这称谓的。他宠爱她;但她却不得不离开他:如果说哪个怪人不是盯着她钱财的话,那她就不相信也不理解他。”
一个戴深红色包头巾,穿一件白色吉拉巴长袍,身高七英尺的塞内加尔人打开了铁门;进门就是一个花园,园子里的南欧紫荆树上灯笼花开,空气里绣着晚香玉催人入睡的香气。我们经此进入一个生气黯淡的房间,屋子里灯光从象牙白的精丝纱幔后面滤出来。浮花织锦的沿墙条形软座上,堆放着华丽的丝质柠檬色、银色和大红色浮花织锦靠枕。几张漂亮的黄铜桌子在烛光下辉光熠熠,上面放着汗涔涔的香槟桶;地板上厚厚地层层堆叠着出自非斯和马拉喀什纺织者之手的小地毯,像一方方颜色古老繁复的怪湖。
客人不多,全都按捺着性子,似乎一待女主人退出房间,就要放肆地尽情狂欢——就像侍臣候着王室退场的那种时时刻刻的紧张压抑。
女主人穿一件莎丽,戴一串深绿色翡翠,斜倚着埋在坐垫里。她双眼空洞呆滞,像那些被长期监禁的人时常流露的眼神,也像她身上的翡翠那般矿化的漠然。她的视线,她看什么不看什么,有一种诡异的选择性:她看见了我,却半点也不注意我怀里的狗。
“噢,阿瑟斯亲爱的,”她病怏怏地轻声道,“你现在又有什么新发现?”
“这位是琼斯先生。P·B·琼斯,我想应该是。”
“你是个诗人,琼斯先生。因为我是一个诗人。我看人从来都很准。”
不过,她虽然瘦瘪得让人怜悯,却仍算是相当的漂亮——一种好似摇摇欲坠地踩在疼痛之刃上,为病痛磨折的美丽。我记得在某个周末增刊上看到说,她年轻时很丰满,圆滚滚一个胖妹,后来听从一个节食狂的建议,吞下一条或是两条绦虫;现今,看到她那饿得不成人形的样子,她弱不禁风的体态,让人不禁想那些绦虫是否继续鸠占鹊巢,构成了她一半的现有体重。显然,她不知怎的读懂了我的心思:“是不是太蠢了。我这样瘦,我太虚弱了,走路都困难。我去哪里都得人架着。说真的,我喜欢读你的诗。”
“我不是诗人。我是个按摩师。”
她皱了皱眉。“《碰伤》。一片叶子落下,我心忧伤。”
阿瑟斯说:“你告诉我说你是作家。”
“唔,是的。曾经是。差不多吧。不过似乎相对于写作,我更长于按摩。”
哈顿太太向阿瑟斯寻求意见;似乎他们在通过眼神耳语。
她说:“也许他能帮凯特。”
他说——对我说的:“你出门旅行方便不?”
“可能吧。别的似乎我也没什么可做的。”
“你什么时候可以来巴黎见我?”他问道,语气突转冷峻,像一个商人。
“明天。”
“不行。下个星期。周四。丽思酒吧。康朋街店。一点一刻。”
女继承人在浮花织锦的鹅绒填充条形软座里叹了一口气。“可怜的孩子,”她说罢,将毫无创意地涂满杏黄色甲油的弯指甲在一个香槟玻璃杯上敲了敲,意即叫那位塞内加尔仆人扶她起来,助她登上铺着蓝色地砖的楼梯,到火光明亮的内室去——在那儿,睡梦之神摩耳甫斯——对于那些狂躁之人,受辱之人,还有尤其是那些有权有势者而言,他永远是个捣蛋鬼——正乐颠颠等候着一场藏猫猫游戏。
我卖掉了一枚蓝宝石戒指,那也是邓尼·福茨送我的一件礼物,而这又是他的希腊王子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我把它卖给了黑白混血的迪恩——迪恩酒吧所有者,游行队伍酒吧在这殖民地里的上流社会顾客群中的主要竞争对手。虽然只是件随赠品,但它却得以让我飞往巴黎,还有“狗杂种”——“狗杂种”塞在一个法国航空旅行袋里。
星期四,一点一刻,我准时走进丽思酒吧,手里仍提着装在帆布包里的“狗杂种”,因为她拒绝留在巴克大街上那家我们入住的廉价宾馆房间。头发油亮的阿瑟斯·内尔森心情很好,笑容满面,正在屋角的一张桌子边等我们。
他拍拍小狗说:“噢。很意外啊。我没想你真会来。”
我只说了一句:“最好是别让人失望。”
乔治斯,丽思酒吧领班,代基里鸡尾酒专业调酒师。我要了一杯双份量的代基里,阿瑟斯同样也要了个双份的。在他调酒的当儿,阿瑟斯问道:“你了解凯特·麦克劳德吗?”
我耸耸肩。“只是在一些垃圾报纸上读到过。很擅长玩步枪。她不就是曾射杀了一头白豹的那位吗?”
“不是的,”他若有所思地说。“她在印度游猎,本来是要射杀一只白豹,却射中了一个人——没致命,还好。”
酒上来了,我们只顾喝酒,彼此再没说一句话,除了“狗杂种”时不时地汪汪几声。纯正的代基里,爽滑的冲劲儿里微微带着点甜味;不正的代基里就一个呛人的酸味。乔治斯把握得恰到好处。因此,我们又要了一份。阿瑟斯说:“凯特在这宾馆里有一套寓所,我们聊过之后我想要你去见她。她也在等着我们。不过,首先我想给你说说她的一些情况。要三明治吗?”
我们点了普通的鸡肉三明治,康朋街店丽思酒吧唯一的品种。阿瑟斯说:“我在乔特罗斯玛丽中学有个室友——哈里·麦克劳德。他母亲是一位奥蒂斯式的天才,来自巴尔的摩,他父亲在弗吉尼亚州有一块地——具体来说,他在米德尔堡拥有一大片的土地,并在那地方饲养狩猎马。哈里做事非常较真,喜欢争强好胜,而且嫉妒心非常强。不过像他那样富有,那样英俊,那样矫健的人——你很少能听到有人抱怨他。每个人都当他跟平常人没什么两样,除了一件事情很是奇怪——每次大伙儿瞎扯到性的问题,说到他们睡过的女孩儿,想睡的女孩儿,诸如此类的话,嘿,哈里总是嘴巴紧闭。一些人说可能哈里是同志。但我却知道并非如此。这真是一个谜。最后,毕业前的一周,我们喝了好多的啤酒,大家都喝高了——啊,美丽的十七岁——我问是否他家里人都来参加毕业典礼,他说:‘我弟弟要来。还有妈妈和爸爸。’我又说:‘你女朋友呢?哦,我忘了。你没有女朋友。’他盯着我看了好长一会儿,似乎是在决定到底是揍我,还是不理睬我。最后,他笑了笑;那是我曾见过的人脸上最凶狠的微笑。我也说不出为什么,我惊呆了;那微笑让我想要哭。‘不。我有女朋友。没人知道。包括她家人,包括我家人。但我们订婚已经三年了。到我二十一岁那天,我要娶她。我七月份满十八岁,我真想那时就娶她。但我不能这样。她才十二岁。’
“大多数的秘密都不应该说出来,尤其是那些较之于吐露者,对聆听者威胁性更大的秘密;我感觉哈里会与我为敌,因为我哄骗他,或者应该说我允许他吐露了这秘密。然而一旦开了头,就没法中止。他思绪混乱,是神魂颠倒的那种混乱:女孩的父亲——一个叫穆尼先生的人,一个爱尔兰移民,一只来自基尔代尔县的真正的沼泽鼠——在麦克劳德家的米德尔堡农场帮工做马夫。那女孩,也就是凯特,是五个清一色女孩中的一个。这些孩子全都生得有碍观瞻,除了最小的一个——凯特。‘我第一次看见她——唔,注意到她时——她六七岁的样子。穆尼家的孩子全都是红头发。但她的头发,整个儿给剪得短短的。像个假小子。她很擅长骑马。她能策马跳跃,跳得你心里怦怦直跳。她眼睛是绿色的。不仅仅是绿色的。我也解释不清。’
“老麦克劳德家有两个儿子——哈里和小儿子维恩。但他们一直想要个女儿,然后渐渐地,没有受到女孩家人任何的阻挠,他们就将凯特吸纳进了这个大家庭。麦克劳德太太受过教育,通晓多门语言,擅长音乐,喜欢收藏。她辅导凯特学习法语和德语,教她钢琴。更重要的是。她将凯特词汇里所有的‘甭’以及爱尔兰话全清理掉了。麦克劳德太太教她穿衣打扮,带凯特随全家人去欧洲度假。‘我从没爱过第二个人。’哈里如是说。‘三年前,我叫她嫁给我,她答应不会嫁给第二个人。我给了她一枚钻戒。我从奶奶珠宝盒里偷的。我奶奶认定是丢失了。她甚至还申请了保险赔付。凯特把戒指一直藏在一个衣箱里。’”
三明治送了上来,阿瑟斯将自己那份推一旁,倒是点了一支烟。我自己那个吃了一半,余下的就喂“狗杂种”吃了。
“确实,四年后,哈里·麦克劳德娶了这位几乎不到十六岁的奇特女孩。我去参加了婚礼——在米德尔堡的圣公会教堂举行的——新娘扶着她那沼泽鼠小个子爸爸的手臂,从教堂甬道走下来,我这才第一次见着她。实事求是说,她真是个怪怪的人儿。那份优雅,那种气度,那副唯我独尊的模样:甭管她年龄多大,她简直就是一位了不起的演员。你崇拜雷蒙·钱德勒吗,琼斯?哦,好,好。我觉得他是个伟大的艺术家。我要说的是,凯特·穆尼让我想起来雷蒙·钱德勒式的那些神秘莫测的富家千金女主角。哦,不过她却更加的气质非凡。且不管这些,钱德勒这样描写他的一位女主人公道:‘金发女郎处处有,然而金发女郎品相却各有不同。’的确有道理;而对于红头女郎,这句话就更是恰当不过了。红头发的人总是有某种毛病。头发不是卷曲,就是颜色不正,要么太浓太粗,要么太淡如病态。还有他们的肤色——它们排斥所有的自然天气:风吹,日晒,一切东西都会使之褪色。真正漂亮的红发女郎,比一颗四十克拉的完美无瑕的鸽血红宝石还要罕见——或者说有瑕疵的也行吧,对于红发女郎而言。然而这一切都不适合拿来说凯特。她的头发犹如冬日的薄暮,带着最后一抹晚霞的淡淡余晖。我曾见过的红发女郎中,唯一一个肤色能与她相比的是帕梅拉·丘吉尔。不过呢,帕梅拉是英国人,从小深得英国润泽的湿雾滋养——这样的湿雾,每一位皮肤科医生都应该装上一瓶。哈里·麦克劳德对她眼睛的描绘也一点不假。那几乎就是个神话。通常,那双眼睛都是灰色的——蓝灰色,深处闪烁着绿莹莹的光彩。一次在巴西,我曾在海滩上遇着过一个浅肤色的男孩,眼睛微斜,绿莹莹的,跟凯特的眼睛一模一样。像格兰特太太的翡翠项链那种颜色。
“她堪称完美。哈里爱慕她;他父母也非常喜欢她。但他们忽略了一个小小的问题——她非常的精,她脑瓜比他们谁都转得快,她心中的筹划远远超过了麦克劳德的门第。我一眼就看出来了。我属于与她同类的那种人,虽然我不敢妄称有她十分之一的智商。”
阿瑟斯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根炉灶火柴;他将火柴在拇指指甲上呼啦一擦,点燃了又一支烟。
“不,”阿瑟斯在回答一个无人提出的问题。“他们从没有孩子。过了好些年,我每个圣诞都会收到他们寄来的贺卡,通常是一张凯特整装上马,像是要去狩猎的照片——哈里则牵着缰绳,一只手里拿着号角。巴伯·海顿,我们在乔特中学认识的一个伙计,一次来参加乔·艾尔索普在乔治镇的小型闲聊晚宴;我知道他住在米德尔堡,于是问起他麦克劳德一家的事情。巴伯说:‘她跟他离婚了——她已去国外生活,我想大约是在三个月前。闹得挺厉害,我也只知一二。不过我知道的是,麦克劳德家将哈里打点送去了康涅狄格州一个惬意的小小休假屋,出口有保安把守,窗户上装了牢固的铁栅。’
“我肯定是在八月初听说这事的。我给哈里的母亲打电话——她正在萨拉托加卖马驹——问她哈里的情况;我说想去拜访他,她说不行,不可能的事,然后哭了起来,说了一声对不起,就挂断了电话。
“最近,正好我要去圣莫里茨过圣诞;在巴黎,我稍作停留,顺道去拜访了塔蒂·劳克斯让,她曾经为克里斯托巴尔·巴伦西亚加的巴黎世家做过好些年销售。我请她吃午饭,她说可以,但我们必须得去马克西姆餐厅。我们不能在某个安静的小餐馆见面吗,她说不行,我们必须得去马克西姆。‘这很重要。你会明白为什么的。’
“塔蒂预订了一张客厅里的桌子。我们喝过一杯白葡萄酒后,她指了指旁边一张铺陈豪奢,只为一人预留的空桌子。‘等着瞧,’塔蒂说。‘过一阵子,一位最漂亮的年轻女子将会坐在那张桌子前,孤身一人。过去六个月里,克里斯托巴尔一直为她提供服装。他认为,自格洛里亚·卢比奥之后,再没第二人能与她媲美。’(注:卢比奥太太,一位极尽优雅的墨西哥人,在其婚姻生涯的各个阶段曾分别是德国福斯坦堡伯爵、埃及法克里王子和英国百万富翁洛尔·吉尼斯的妻子。)‘整个巴黎都在谈论她,却没人了解她多少。除了知道她是美国人。还有她每天都来这里进午餐。总是一个人。她似乎没有朋友。哈,瞧。她来啦。’
“与客厅里所有人不同的是,她戴了一顶帽子。那是顶非常迷人的软檐黑帽,很大,形状像男式的博尔萨利诺绅士帽。一条灰色的雪纺绸围巾疏松地在喉咙处打了一个结。帽子,围巾,最抢眼的就这两件东西;剩下的就是巴黎世家最普通不过的一套无领直筒帮巴辛绸黑色套装,不过却非常地合体。
“塔蒂说:‘她来自美国南方什么地方。名叫麦克劳德太太。’
“‘哈里·克林顿·麦克劳德?’
“塔蒂说:‘你认识她?’
“我说:‘我应该认识。我曾是她婚礼上的一名引座员。太不可思议了。哦,我的上帝,她最多不过二十二岁。’
“我叫服务生给我一张纸,给她写了个纸条:‘亲爱的凯特,我不知道是否你还记得我,不过我曾是哈里中学时的一位室友,是你们婚礼上的一名引座员。我将在巴黎逗留几天,非常希望能来看望你,如果你愿意。我住在洛提宾馆。阿瑟斯·内尔森。’
“我注视着她看过纸条,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然后写了一份回复:‘我当然记得啦。你离开的时候,若是我们可单独聊一聊,请和我喝杯白兰地。最诚挚的,凯特·麦克劳德。’
“塔蒂未在邀请之列,她竟没半点受到冒犯的感觉,反倒是为之着迷:‘我这会儿就不强求你了,但答应我,阿瑟斯,到时给我讲讲她的事。她是我见过的最最漂亮的女子。我原想她至少三十岁了。因为她的“眼睛”——那才叫真正的见识,真正的品味。她简直就是那种青春永驻的人儿,要我说的话。’
“于是乎,塔蒂离去后,我坐到了独自一人的凯特桌前,在她身旁的红色条形软座上坐下。让我意外的是,她还吻了我的面颊。我乍惊乍喜,不禁脸一红。凯特笑了——哦,她这是怎样的笑啊;这笑声常常让我想起炉火边闪亮的白兰地玻璃酒杯——她笑道:‘干吗不呢?我已经好久没亲吻过男人啦。除了餐馆男服务生、宾馆客房女服务生或商店店员,我也好久不曾跟任何别的人说过话了。我时常购物。我买的东西可以布置一个凡尔赛宫了。’我问她在巴黎多久了,住什么地方,生活大致情形如何。她说她住丽思酒店,她来巴黎差不多一年了。‘至于说我日复一日都干些什么——购物,试衣服,参观所有的博物馆、美术馆,骑马去布洛涅森林公园,看书,昏天黑地地睡觉,还有就是每天在这同一张桌子前吃午餐:我这个人没多少想象力,不过从宾馆走过来还是挺愉快的,而且也没太多的饭店能让一个年轻女子这样惬意地独自进午餐,而不让人多少觉得异样。甚至是这里的店主,沃达布勒先生——我觉得最初他肯定也以为我是个交际花什么的。’我于是说:‘不过这样的生活肯定相当孤单吧。你就不想和人交往吗?就不想有点变化吗?’
“她说:‘想啊。我想往咖啡里加一种别的利口酒。我从来没听说过的那种。有什么建议么?’
“于是我说起马鞭草酒;我想起这酒,是因为这酒的颜色是跟她眼睛一样的绿色。这种酒由成千上万种山中草药制成;除了在法国,我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没见有过,而且即使在法国,有这酒的地方也极少。它的味道很不错;却又有私酿劣酒的冲劲。于是,我们喝了几杯马鞭草酒。凯特说:‘不错,的确不错。真是与众不同。再有就是——我现在认真回答你——我已开始感觉……唔,不是无聊,而是一种诱惑:害怕,但很受诱惑。当你身处痛苦之中太长时间,当你每天早上醒来都有一种愈发强烈的歇斯底里的感觉时,那么无聊就正是你想要的东西——马拉松式的沉睡,内心里的沉寂。每个人都想要我去医院;只要哈里的母亲高兴,原本我做什么都愿意的,只是,我知道自己永远无法再活一次了,永远无法感受到诱惑,除非我不依赖任何人,只靠自己去尝试这件事。’
“我突然冒出一句:‘你滑雪不错吧?’她说:‘没准我本会滑得不错的。可哈里总是拖着我去加拿大这可怕的地方。颜色灰暗的石头。零下三十度。他喜欢那地方,是因为那里所有人都那么丑陋。阿瑟斯,这酒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我感觉自己的血管不容置疑地开始解冻了。’
“我又说:‘你愿意跟我去圣莫里茨过圣诞吗?’她想知道的是:‘这是柏拉图式的邀请么?’我在胸前画了个十字。‘我们住皇宫酒店,你愿意和我隔几层楼就隔几层。’她笑道:‘答案是同意。不过条件是你再给我买一杯马鞭草酒。’
“那是六年前的事情了——老天,想想那之后这桥下曾流淌过多少鲜血。不过圣莫里茨那第一个圣诞节啊!真的,来自弗吉尼亚州米德尔堡的这位年轻的麦克劳德太太是自汉尼拔翻越阿尔卑斯山之后,瑞士发生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任其怎么说,她都是一位相当了不起的滑雪手——可以媲美多丽丝·布林纳、优金妮·尼阿科斯或玛丽拉·阿涅利:凯特、优金妮和玛丽拉成了波布西三胞胎[6]。她们常常每天上午乘坐直升机上科尔维利亚俱乐部,吃过午饭,下午再滑雪下来。大家都非常喜欢她。希腊人。伊朗人。德国佬。意大利面条。每次晚宴,伊朗王无一例外都会邀请她与自己同桌。而且不仅是男人——还有女人,甚至是像年轻美貌的菲奥娜·蒂森和多洛莉丝·吉尼斯这样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也都反应热烈,我想是因为凯特的态度拿捏得非常有分寸:她从不卖弄,每次去参加聚会,她总是随我一同去,随我一同离开。几个白痴以为我俩之间有韵事,而聪明一点的则说——而且确实如此——像凯特这样羽翼的天鹅,怎么也不可能对阿瑟斯·内尔森这样只会玩玩双陆棋的混混感兴趣的。
“再说了,我也没兴趣做她情人。我不过是一位朋友;一个兄长,或许可以这么说。我们那时常常冒雪在圣莫里茨附近白茫茫的森林里漫步。她经常讲起麦克劳德一家人,以及他们对她和她姐姐们——相貌平平的穆尼姊妹——是如何的好。但她避免提及哈里的名字,而且即便言及,话语间也轻描淡写,虽则有些怨恨的色彩——直到一天下午,我们当时正漫步于皇宫酒店下一个冰冻的湖边,一匹经过的雪橇马在冰面上滑倒,两条前腿摔断了。
“凯特尖声大叫。那尖叫声整道山谷里都能听见。她一路狂奔,径直撞上了另一架在街角处拐弯的雪橇。她身上并没受伤,却陷入了一种歇斯底里的昏迷——直到我们把她送回宾馆,她都几乎没任何意识。巴德鲁特先生已叫来医生等候在宾馆。医生给她打了针,这一针似乎让她心脏重新启动起来,眼神也重新聚拢。他想安排一名护士过来,但我说不用了,我会陪着她。于是,我们将她安顿上床,然后医生又给她做了穿刺,以彻底消除她任何恐惧的痕迹;到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在那优雅考究的水面下,一直游弋着一个快要被淹死的恐惧的小孩。
“我调暗灯光,她说求你别走,我说我不会走,我就坐这里,她说不,我要你躺我边上,躺床上来,于是我躺到床上,我们手握着手,她说:‘对不起。都是因为那匹马。摔倒在冰面上的那匹马。我一直想要一匹帕洛米诺银鬃马,两年前在我生日那天,麦克劳德太太送了我一匹,一匹母马——非常了不起的一个猎手,真的好勇敢;我们在一起是那么的快乐。自然,哈里恨她;这一切都是缘于他疯子一样的嫉妒心理,就如自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他对我的那样子。一次,我们婚后的那个夏天,他把我栽种的一园子花全给毁了;开始的时候,他说是狐狸干的,但接着他又承认是他自己干的:他说花园占去了我太多的心思。也因为如此,他不想让我要孩子;他母亲常常提起这话题,结果在一次星期天晚宴上,当着全家人的面,他朝着他母亲大吼:“你想要一个黑人孙子吗?还是你们这些人不了解凯特?她睡那些黑鬼。她跑田里去,躺地里,睡那些黑鬼。”他就读华盛顿与李大学法学院,却因挂科被勒令退学,因为如果不将我置于他的监视之下,他就无法集中精神;他开封并读我所有的信件,甚至是我自己都还没来得及看的信;他监听我所有的电话:你随时都能听见电话另一端他轻微的呼吸声。老早就再没人邀请我们参加聚会了;我们甚至不能去乡间俱乐部——无论哈里是醉酒还是清醒,通常如果是哪个男的邀请我跳舞超过一次,哈里就准备要对他挥拳头了。最糟糕的是——他确信我一直跟他父亲和弟弟维恩有私情。一百次,他夜里将我摇醒,一把刀子比着我喉咙——他说:“老实给我交代,你个贱货,你个婊子,你个睡黑鬼的。自己承认吧,不然我割断你喉咙,把你整个下巴从左耳到右耳割开。我会把你脑袋切下来。老实给我说。维恩是一头种马,你遇到过的最厉害的种马,还有爸爸也是,一头非常了不起的种马。”我们就这样躺上几个小时,阿瑟斯——那把冷冰冰的刀架在我喉咙上。麦克劳德太太,还有所有人,他们都知道这事;但麦克劳德太太常常是哭着求我不要离去,她确信无疑如果我离去,哈里会自杀。接着我的帕洛米诺银鬃马姆姆遭遇了那件事情。甚至是麦克劳德太太也不得不正视哈里精神错乱的严重程度——这种疯狂的嫉妒。因为哈里干了这么一件事:他来到马厩,拿一根铁撬棍,将姆姆的四条腿全砸断。甚至连麦克劳德太太也明白了,一切都无济于事,哈里迟早会杀了我的;她租了一架飞机,我们飞去太阳谷,在那地方跟我待在一起,住满六个星期,以达到爱达荷州的离婚条件。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圣诞节给她打了电话,她很高兴听说我在圣莫里茨,并且出门跟人交往了:她想知道是否我遇到了什么有趣的男人。好像我还要再结婚似的!’”
“可你知道,”阿瑟斯说,“她的确结婚了。而且是不到一个月之后。”
是的:我记起了巴黎报刊亭里那铺天盖地的杂志封面:《星报》、《巴黎竞赛》、《ELLE》。“当然。她嫁给了……?”
“阿克塞尔·耶格。德国最有钱的人。”
“到现在她跟阿克塞尔·耶格离婚了吗?”
“没真正离婚。就因为这原因,我才想要你去见她。她现在处境相当危险。她需要保护。她也需要一位能长期跟她一同旅行的按摩师。一个受过教育的人。看得过去的。”
“我没受过教育。”
他耸耸肩,瞟了一眼手表。“我可以现在给她打电话,说我们正在上楼吗?”
我应该听从“狗杂种”的;她呜呜地哀鸣,像是在警告我。然而,我却让自己被牵着鼻子走,跑去见了凯特·麦克劳德。凯特,一个我将为之撒谎,为之偷窃,为之犯罪,并足以因此被判终身监禁——这危险过去存在,现在依然存在——的女人。
变天了;阵雨——让人振奋的一番浇洒,驱散了曼哈顿臭烘烘的热浪。但这并不是说真有什么东西能清除掉我心爱的基督教青年会里那股护裆和来苏消毒水的味道。我一觉睡到中午,然后给塞尔夫服务中心打电话,要求取消他们给我安排的约会:下午六点见一个住在耶鲁俱乐部的嫖客。但那个被太阳亲吻过的白痴——那个金黄色的布奇说:“你疯了吗?这可是一笔大买卖。一次轻轻松松挣百元大钞的好机会。”见我仍不情愿(“说真的,布奇,我脑袋他娘的痛死了”),他直接接通了塞尔夫小姐本人的电话。塞尔夫小姐让我真实地领教了一回纳粹恶魔伊尔斯·科赫的布痕瓦尔德集中营(“啊,是么?你还想干不?你不想干了?半吊子我们不需要!”)。
行吧,行吧。我冲过澡,修了面,到了耶鲁俱乐部,身穿一件领尖扣衬衫,短发,谨言慎行,不胖,不女性化,年龄三十到四十岁之间,jiba大而适中,彬彬有礼:恰如那位嫖客所要求。
他似乎对我很满意;一点不费事儿——匍匐的劳作,紧闭双眼,偶尔一声装着很享受的哼哼,就如一个人幻想着达到强制性的高潮时那样(“别忍着。给我”)。
那“老主顾”——用塞尔夫小姐的术语来说——非常矍铄,头顶毛发已渐稀疏,坚硬如核桃;这个六十五岁左右的男人已婚,有五个子女和十八个孙辈及外孙辈。曾经丧妻的他,大约十年前娶了自己的秘书——一位比自己年轻二十岁的女子。他曾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主管,现在已退休,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兰卡斯特市附近有一家农场,在那里养牛,并种植“稀有”玫瑰作为业余爱好。在我穿衣服之际,他告诉了我这一切。我很喜欢他,而最喜欢他的,则是他没问及任何关于我个人的事情。我准备离开时,他递给我一张名片(对于匿名意识极强的塞尔夫顾客来说,这的确是绝无仅有的了),并说如果我什么时候想要从脚跟上掸去城市的尘土,随时给他电话:欢迎我去阿普尔顿农场度假。他名叫罗杰·W·阿普尔顿。他完全没半点下流意思地向我眨眨眼,愉快地告诉我说,阿普尔顿太太是一个很善解人意的女人:“爱丽丝是个不错的人。但从来静不下来。她看书相当多。”这话照我的理解,是一种玩3P的暗示。我们握过手——他握手相当有劲,我的指关节麻了足足有一分钟——我答应会考虑的。唉,的确是值得考虑的啊:遍野的牛群,绿色的草地,玫瑰花,不会有……
所有这一切!鼾声。污浊的呼吸。窒息的压抑。搜寻的脚步声,啪嗒啪嗒,哀戚如死了爹娘。在回“家”的途中,哈哈,我买了一品脱清仓处理的杜松子酒——那种不兑水的玉液琼浆,能封住无数贫民窟里的喉咙。我两大口干掉了一半,然后开始打起盹来,开始回想起邓尼·福茨,希望自己能冲下楼去,登上一辆巴士,登上魔幻菇快车,租一个鱼雷,载着我直冲终点,一路狂奔至那个癫狂的迪斯科舞厅:神父弗拉纳根之通宵黑鬼娘娘洁食咖啡馆。
打住吧。你喝醉了,P·B,你是个失败者,一个混账愚蠢的醉酒的失败者,P·B·琼斯。所以晚安啦。晚安,沃尔特·温切尔——无论你正在怎样的地狱里受炙烤。晚安了,美国先生和美国太太,以及所有出海的船只——不论你们正沉入怎样的海洋。我特别要向那个睿智的哲学家——八岁的弗洛丽·罗汤多道一声晚安。弗洛丽——我说认真的,宝贝——我希望你永远也别抵达地球的中心,永远也别找到铀、红宝石,还有原姿原态的怪物。我真心地希望,任那有多么的诱人,我希望你已经搬去了乡下,并在那里开心永远。<hr />
[1] 一般来说,英语散文写作中应尽量避免过多的头韵,否则会给人打油诗之感。
[2] 迪亚吉列夫:塞吉·迪亚吉列夫(1872—1929),俄国著名的芭蕾舞剧团——俄罗斯剧团的创建人。该剧团以其众多一流的芭蕾舞演员而闻名于世。
[3] 美国1930年代大萧条时期的著名银行大盗。
[4] 钻石吉姆·布雷迪(1856—1917),美国镀金年代的商业大亨,金融家。
[5] 巴克老妈:美国一个生养了几个知名罪犯的老妈子。
[6] 《波布西双胞胎》是美国出版时间最长的系列童书,以两对“波布西双胞胎”为主人公。此后用来代指两个气质外形相似,时常成双出现的人。“三胞胎”是对此的引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