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部小说时,我作了一次试验,据我所知,这种写法以前的小说家从未尝试过。书中的故事,从头到尾,都由书中的人物自己叙述。在一连串事件的发展过程中,这些人物被安排在不同的地位,轮流出面叙述故事,直至结束。
如果用这方法写小说只是为了追求形式上的新颖,那我也就不会在这里烦渎诸位的视听了。事实上,除了形式之外,书的内容也由于采取了这一写法而变得更加完善。这样写法,我就必须使故事不断地向前发展;同时我那些人物,由于应为推动故事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因而也就有更多的机会来表现他们自己。
序言写到这里,我对自己的小说在期刊上发表后受到英美读者热烈欢迎一事当然不能恝然置之。首先,我希望,他们的欢迎证明我可以承担文学创作的重任,因此,就在查尔斯·狄更斯先生以其最完美的艺术创作为《一年①四季》充实篇幅时,我立即在该刊上发表了拙作。
在结束本文之前,我还要向批评家们提出一两个十分天真无邪的问题。
如果有谁要为这部书写篇书评,我倒想冒昧地请问一下:如果不先转述作者的这篇故事,他是否可能赞扬或指摘作者呢?这篇故事是我写的,虽然按照期刊发表文章的惯例,我不得不作了一些压缩,但叙述全篇故事时,我仍旧写了一千多页密排的印张。在这些篇幅中,有不少一部分被几百处小“接头儿”所占,这些“接头儿”本身毫无价值,然而,为了使整篇故事在叙述中读来流畅、显得逼真可信,它们却是非常重要的。
①英国小说家狄更斯主编的一份周刊。——译者注
如果批评家们引述这篇故事时,也保留着这些“接头儿”,那么,他们能在有限的篇幅或专栏内转述这篇故事吗?如果他们引述这篇故事时略去了它们,那么,他们能说是在尽作家们相互应负的责任,对得起从事另一门艺术的同行吗?最后,不管用什么方式引述这篇故事,他们能使读者得到乐趣吗?因为,他们首先就破坏了一切故事的吸引力所具备的两个要素:即好奇所带来的兴趣与惊讶激起的兴奋。
一八六○年八月三日于伦敦哈利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