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的人生观表现在他们的忠、孝、情义、仁、人情等德行规定之中。他们似乎认为,“人的义务的整体”象在地图上划分势力范围一样分成若干领域。用他们的话来说,人生是由“忠的世界”、“孝的世界”、“情义的世界”、“仁的世界”、“人情的世界”及其它许多世界组成的。各个世界都有自己的、特殊的、详细的准则,一个人对其同伴不是把他归之于一个完整的人格, 而是说他“不懂孝” 或“不懂情义”等等。他们不象美国人那样用“不正派”来批评某人,而是明确指出他在哪个领域中行为不当。他们不用“自私”、“冷漠”之类的评语,而是明确指出在哪个特定领域违反准则。他们不诉诸于绝对命令①及金箴②。一个得到赞许的行动总是与该行动所表现的世界相联系的。一个人“为了孝”而行动时是一种方式,而只是“为了情义”或者“在仁的世界”行动时——在西欧人看来——就会完全是另一种方式。甚至各个世界的准则也会随着其内中情况的变化而可能要求采取很不相同的适当行动。对于主君的“情义”,在主君没有侮辱家臣以前,要求尽最大的忠诚;受到主君侮辱之后,就可以背叛主君。在1945年8月以前,“忠”要求国民对敌人作战直至最后一兵一卒。天皇一广播宣布投降,对“忠”的要求就发生了变化,日本人一变而对外来者表现出合作态度。
① 绝对命令:来自德文Katagorischer Imperativ,康德伦理学中的概念,或译为“无上命令”“无待命令”。指任何时间、地点、条件都必须遵守得的一种行动准则。——译者
② 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 西方人对此很难理解。根据我们的经验,人是“按照其本性” 而行动的。我们按照老实或不老实,合作或固执来区分绵羊与山羊①。我们把人加以分类后就指望他们的行动始终如一。他们不是慷慨大方,就是吝啬小气;不是主动合作,就是疑心深重;不是保守主义者就是自由主义者,两者必居其一。我们期望每个人既然信仰某种特定的政治思想,就应一贯反对相反的思想意识。根据我们在欧洲战场的经验,那里有“合作派②”,也有抵抗派,但我们不相信合作派分子在胜利后会改变立场。而且,这种估计是正确的。在美国国内政争中,我们也承认,例如有新政派与反新政派,而且我们断定,在出现了新局势时,这两派也仍然会按其本性而行动。如果某一个人改变立场,比如,非教徒变成天主教徒,“激进派”变成保守主义者等等,这种转变应当名之曰“转向”,并应建立起与此相适应的新人格。
① 见马太福音 ② 合作派:指向法西斯妥协的投降派。——译者
当然,西方人这种关于行为完整性的信念未必都能得到证实,但绝对不是幻觉。在大多数文化中,不论是原始的、还是开化的,男男女女都把自身描绘成为某一特定种类的人在行动。如果他们追逐权力,就会以别人服从其意志的程度作为衡量其成败的尺度。如果他企求受人爱戴,他就应与人接触,否则就要遭受挫折。他们会想象自己是严肃正直的人;或者具有“艺术家气质”,或者是优秀的家庭成员等等。他们自己的性格一殷都具有某种“风格”(Gestalt), 并给人类的生存带来秩序。
日本人从一种行为转向另一种行为不会感到心理上的苦痛,这种能力是西方人难以相信的。我们从来没有体验过如此走极端的可能性。可是在日本人的生活中,矛盾——在我们看来,就是矛盾——已深深扎根于他们的人生观之中,正如同一性扎根于我们的人生观之中一样。对西方人来讲,特别重要的是,应该认识到,日本人所划分的生活“世界”是不包括“恶的世界”的。这并不是说日本人不承认有坏行为,而是他们不把人生看成是善的力量与恶的力量进行争斗的舞台。他们把人生看作是一出戏,在这出戏中,一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一种行动方针与另一种行动方针,相互之间要求仔细酌量平衡,每个世界和每个行动方针,其本身都是善良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循其真正的本能,那么每个人都是善良的。如前所述,他们甚至把中国的道德箴言看作是中国人需要那种道德的证明,证明了中国人的劣根性。他们说,日本人完全不需要那种包罗一切的伦理戒律。用前已引用的桑塞姆爵士的话来说,他们“不愿意抓住恶的问题”。按照他们的观点,不从宇宙的高度,也能恰当地说明坏行为。每个人的心灵本来都闪耀着道德的光辉,犹如一把新刀,但如果不勤于磨炼就会生锈。这种“自身的锈”,如他们所说的,象刀上的锈一样,都不是好东西。因此,人必须象磨刀那样注意磨砺本性。但即使生了锈,心灵仍在锈的下边发光,只需加以研磨,使之脱锈生辉。
由于日本人的这种人生观,西方人很难看懂日本的民间神话、小说和戏剧,除非加以改写,象我们常做的那样,以求符合我们对性格一贯及善恶相斗的要求。但是,日本人不这样看。他们的评论则是围绕主人公陷入“情义与人情”、“忠与孝’、“情义与义务”的矛盾。主人公的失败是因为溺于人情而忽视了“情义”的义务,或者是因为忠孝不能两全。他迫于“情义”而不能遵行正义,迫于情义而牺牲家庭。这些矛盾仍然是具有约束力的两种义务之间的矛盾。两者都是“善”的。对两者的选择犹如债务者该还债时面对多如牛毛的债务,他必须选择先偿还某些债务而暂时不管其它债务。但他还清一笔债务,并不能免除其它债务。
对故事主人公的这种看法,与西方人根本对立。我们认为故事中的主人公之所以是好人,正因为他选择了善的方面,并且与恶的一方进行斗争,如同我们所说的“有德者胜”,结局必须圆满,善者应有善报。日本人则酷爱那种主角,他既拖欠社会恩情,又不能悖于名分,无法调和,只好一死了之。这类故事在许多其他文化中是教人们屈从于残酷的命运,在日本则反而成为启迪主动精神和坚忍意志的题材。主人公在竭尽全力完成其肩负的某种义务时忽视其他义务,但最后又和他们所忽视的“世界”进行清算。
日本真正的民族叙事诗是《四十七士物语》。它在世界文学中的地位虽然不高,却无比强烈地扣动日本人的心弦。每个日本儿童都知道这个故事,不仅知其梗概,而且熟悉其细节。它不断传播、翻印并被拍成电影而广泛流传。四十七士的墓地长期成为著名圣地,成千上万的人前往凭吊致祭,凭吊者留下的名片使墓地周围变成一片白色。
《四十七士》主题是以对主君的“情义”为核心。在日本人心目中,它写的是“情义”与“忠”、“情义”与“正义”的冲突(在这类冲突中,当然是“信义”占胜)以及“单纯情义”与无限“情义”之间的冲突。故事发生在1703年封建制度鼎盛时期,按照近代日本人的想象,那时,男儿都是大丈夫,对“情义”绝不合糊,四十七位勇士为 “情义”而牺牲一切,包括名声、父亲、妻子、妹妹、正义(“義”),最后以自杀殉“忠”。
当时,各地大名定期觐见幕府将军。幕府任命两位大名主持仪式,浅野侯是其中之一。这两位司仪官都是地方大名,由于不熟悉仪式,不得不向一位身份很高的在幕府中枢任职的大名吉良侯请教。如果浅野侯家最有才智的家臣大石(故事的主角)在身边,是会帮助主君周密安排的,但恰巧他返回故乡,而浅野不谙世故,没有向那位在幕府中枢的大名赠送重礼。而另一位大名的家臣则通晓世故,在向吉良请教时不惜重金赠礼。于是,吉良侯就不屑于指教浅野,故意让他在举行仪式时穿上完全违反仪式的服装。举行仪式时,浅野侯按照吉良指示穿戴上了,当发现自己受到侮辱,就拔刀而起,砍伤了吉良的前额,后被众人拉开。从“对名分的情义”来说,他因受辱而向吉良复仇是一种德行;但在将军殿上拔刀动武则属不“忠”。浅野侯正当地履行了“对名分的情义”,但却必须按照规定“切腹”自杀,否则就不能说是“忠”。他回到宅邸,换上衣服,作好切腹准备,只等那最有才智、最忠诚的家臣大石回来。 两人见面,久久定睛凝视告别,浅野侯早已如式端坐,乃以刀刺腹, 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死后,没有一位亲属愿意继承这位已故主君的家业,因为他不忠于幕府、受到谴责。浅野的封地被没收,家臣也成了无主的浪人。
从“情义”的义务来说,浅野家的家臣有义务随其主君一起切腹。主君切腹是为了“名分的情义”。如果他们也从对主君的“情义”出发切腹,自然是对吉良所施侮辱的一种抗议。但是,大石心中暗想,切腹殊不足以表现他们的情义,而应当完成主君 未竟之志。主君因为被其它家臣拉开,未能复仇。他们就应当杀死吉良,为主君复仇。但这样作则势必对幕府不忠。吉良是幕府的近臣,幕府绝不可能批准浪人报仇的行动。按一般惯例,策划报仇的人必须事先呈报计划,确定行动日期,在期限以前若不能完成报仇,就必须放弃。这项制度曾使若干幸运者能够调和“忠”与“情义”的矛盾。大石明白,这条道路对他和他的同志是行不通的。于是,他把那些曾经是浅野家臣的浪人召集一堂,却只字不提杀死吉良的计划。这些浪人数达三百人以上。据1940年日本学校所教授的课本说,他们一致同意切腹。但大石明白,这些人并不那是有无限 “情义”、即日语所谓“讲情义及真诚”的人,因而不是都能信赖对吉良进行报复这种危险大事的人。为了区别哪些人只讲“单纯情义”,哪些人兼有“信义和真诚”,他向大家提问,应该怎样分配主君的财产。在日本人看来,这是一种测验,如果他们的家属要获得利益,那么那些人就不是会同意自杀的人。浪人们对财产分配标准掀起了激烈的争议。家老在家臣中俸禄最高,以他为首的一派主张按原来的俸禄高低分配。大石一派则主张平均分配。这就迅速弄清楚浪人中哪些人只有“单纯情义”,大石随即刻赞成家老的分配方案,并且同意那些获胜的家臣离开同伙。于是,家老离开了,他因此而获得“武士败类”、“不懂情义的人”、无赖等恶名。大石这就看清了,只有四十七个人情义坚定,足以共谋报仇计划。这四十七个人 与大石建立盟约,保证不论信义、爱情、或“义务’,都不能妨碍他们的誓言。“情义”必须成为他们的最高准则。于是,四十七士刺滴指血为盟。
他们作的 所有上述“自重”的含义都符合日本人的人生观,即认为人生应该是小心谨慎地按照“霍伊尔”规则行动的世界。由于他们对自重规定了如上的定义,因而不允许以用心良好为理由来为失败辩解。一举手、一投足都有其后果,人们采取行动时不能不考虑这些后果。施恩于人是好事,但必须估计到受恩的人是否会感到“背上了恩情债”,不可不慎。批评人是可以的,但必须准备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怨恨。当那位年轻画家指责美国传教士嘲笑他时,尽管说传教士是善意的,那也没有用。传教士没有考虑到他在棋盘上走那一步棋的后果,这在日本人看来就是修养不够。
把谨慎与自重完全等同,这就包含着要悉心观察别人行动中的一切暗示,并且强烈地感到别人是在评论自己。他们说:“一个人要自重,因为有社会”,“如果没有社会,就用不着自重”等等。这些极端的说法表明,自重出于外部的强制,毫未考虑到正确行为的内省要求。象许多国家的俗话一样,这些说法未免夸张,因为,日本人对自己深重的罪孽有时也像清教徒一样,反应很强烈。尽管如此,上述极端的说法仍然指明了日本重视的是什么:与其说他们重视罪,毋宁说他们更重视耻。
在人类学对各种文化的研究中,区别以耻为基调的文化和以罪为基调的文化是一项重要工作。提倡建立道德的绝对标准并且依靠它发展人的良心,这种社会可以定义为“罪感文化”。不过,这种社会的人,例如在美国,在作了并非犯罪的不要之事时,也会自疚而另有羞耻感。比如,有时因衣着不得体,或者言辞有误,都会感到懊恼。在以耻为主要强制力的文化中,对那些在我们看来应该是感到犯罪的行为,那里的人们则感到懊恼。这种懊恼可能非常强烈,以至不能象罪感那样,可以通过仟悔、赎罪而得到解脱。犯了罪的人可以通过坦白罪行而减轻内心重负。坦白这种手段已运用于世俗心理疗法,许多宗教团体也运用,虽然这两者在其他方面很少共同之处。我们知道,坦白可以解脱。但在以耻为主要强制力的地方,有错误的人即使当众认错、甚至向神父忏悔,也不会感到解脱。他反而会感到,只要不良行为没有暴露在社会上,就不必懊丧,坦白忏悔只能是自寻烦恼。因此,耻感文化中没有坦白忏悔的习惯,甚至对上帝忏悔的习惯也没有。他们有祈祷幸福的仪式,却没有祈祷赎罪的仪式。
真正的耻感文化依靠外部的强制力来做善行。真正的罪感文化则依靠罪恶感在内心的反映来做善行。羞耻是对别人批评的反应。一个人感到羞耻,是因为他或者被公开讥笑、排斥,或者他自己感觉被讥笑,不管是哪一种,羞耻感都是一种有效的强制力。但是,羞耻感要求有外人在场,至少要感觉到有外人在场。罪恶感则不是这样。有的民族中,名誉的含义就是按照自己心目中的理想自我而生活,这里,即使恶行未被人发觉,自己也会有罪恶感,而且这种罪恶感会因坦白忏悔而确实得到解脱。
早期移居美国的清教徒们曾努力把一切道德置于罪恶感的基础之上。所有精神病学者都知道,现代美国人是如何为良心所苦恼。但是在美国,羞耻感正在逐渐加重其份量,而罪恶感则已不如以前那么敏锐。美国人把这种现象解释为道德的松弛。这种解释虽然也包藏着很多真理,但这是因为我们没有指望羞耻感能对道德承担重任。我们也不把伴随耻辱而出现的强烈的个人恼恨纳入我们道德的基本体系。
日本人正是把羞耻感纳入道德体系的。不遵守明确规定的各种善行标志,不能平衡各种义务或者不能预见到偶然性的失误,都是耻辱。他们说,知耻为德行之本。对耻辱敏感就会实践善行的一切准则。“知耻之人”这句话有时译成“有德之人”(Virtuous man),有时译成“重名誉之人”(Man qf honour)。耻感在日本伦理中的权威地位与西方伦理中的“纯洁良心”,“笃信上帝”、“回避罪恶”的地位相等。由此得出的逻辑结论则是,人死之后就不会受惩罚。日本人——读过印度经典的僧侣除外——对那种前世功德、今生受报的轮回报应观念是很陌生的。除了少数皈依基督教者外,他们不承认死后报应及天堂地狱之说。
耻感在日本人生活中的重要性,恰如一切看重耻辱的部落或民族一样,其意义在于,任何人都十分注意社会对自己行动的评价。他只须推测别人会作出什么样的判断,并针对别人的判断而调整行动。当每个人按照同一规则玩游戏并相互支援时,日本人就会愉快而轻松地参加。当他们感到这是履行日本的“使命”时, 他们就会狂热地参加。当他们试图把自己的道德输出到那些并不通行日本的善行标志的外国时,他们就最易遭受攻击。他们“善良”的“大东亚”使命失败了。许多日本人对中国人和菲律宾人所采取的态度实在感到愤慨。
那些不是受国家主义感情所驱使,而是为了求学或经商来到美国的日本人,当他们试图在这个道德规律不那么严格的社会生活时,就常常痛感他们过去所接受的那种细致周到的教育是个“失败”。他们感到,日本的道德无法顺利输出,他们想说的并不是一般所谓改变文化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很困难的,他们想说的远比这更多。日本人适应美国式生活比他们所熟知的中国人、暹罗人适应美国式生活要困难得多。在他们看来,日本人的特殊问题在于,他们是靠这样一个安全感长大的,只要一切皆按规矩行事,就会得到别人承认其微妙的意义。他们看到外国人对这类礼节满不在乎,就不知如何是好。他们千方百计寻找西方人生活中与日本人类似的细微礼节,找不到时,有的非常愤慨,有的则感到愕然。
三岛女土①的自传《我的狭岛祖国》,最出色地描写了她在道德规则不甚严格的文化中所感受的体验。她渴望到美国留学,并且说服了她的保守家庭,排除“不愿受恩”的观点,接受美国奖学金,进入了卫斯理学院。她说,老师学生对她都特别亲近,但这却使她很不安。“日本人的共同特点是以操行毫无缺陷而自傲,我这种自傲却受到严重伤害。我不知道在这里该如何行动,周围的环境似乎在嘲笑我以往的训练。我为此而恼恨。除了这种模糊而深刻的恼恨以外,我心中再无其他感情。”她感到自己“似乎是一个从其它行星上掉下来的生物,原有的感觉和情绪在这个世界都用不上。日本式的教养,要求任何动作都要文静,每一句言辞都要符合礼貌,这就使我在当前的环境中极为敏感,十分警觉,以至在社交中茫然不知所措。”她花了二、三年的时间才解除紧张状态,开始接受别人的好意。她断定,美国人生活在一种她所谓“优美的亲密感”之中,而“亲密感在我三岁时就被当作不礼貌而扼杀了”。 ②
① 三岛乃婚后夫姓。——日译者
② Mlishima ,Sumie Seo, My Narrow Isle,1941年,第107页。
三岛女士把她在美国结识的日本女孩子和中国女孩子作了比较。她评论说,美国生活对两国姑娘的影响非常不同。中国姑娘“具有的那种沉着风度和社交能力是大多数日本姑娘所缺少的。这些上流的中国姑娘人人都具有近乎皇家的仪表,仿佛她们就是这个社会的真正主人,使我感到她们是世界上最文雅的人。即使在高度机械与速度的文明中,她们也不为所动,其安详和沉着与日本姑娘的怯懦、拘谨形成强烈对比,显示出社会背景的一些根本差异。”
和许多其它日本人一样,三岛女土感到,好象网球名将参加槌球游戏,出色技艺都用不上了。她感到过去学的东西不能带到新环境里来。她所受过的训练没有用处。美国人用不着那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