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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_情欲之网

作者:亨利·米勒 字数:4644 更新:2025-01-07 14:23:09

没过多久,我们的非法酒店就成了一个私人俱乐部和娱乐中心,厨房的墙上有一串长长的名单,都是我们的朋友和老主顾。名字的旁边相应地记下了拖久的帐目。

有时候罗伯特和乔治。伊尼斯下午过来坐坐。要不然,我就同奥玛拉和内德就在后屋的窗前下棋。如果像马西阿斯这样的大主顾登门,我们就跳窗逃到后院,翻过栅栏,穿过窄窄的胡同,躲到邻街去。偶尔,罗斯梅尔在傍晚的时候来这儿果几个钟头,和莫娜单独交谈。他为此付给莫娜十块或二十块钱。

如果晚上很清闲,我们就早早打烊,把桌子拼在一起打乒乓球。我们定期举行比赛。比赛间歇自然要准备些小吃,喝点啤酒、杜松子酒或者葡萄酒。要是酒喝光了我们就去艾伦大街找些圣餐用的葡萄酒。通常“决赛”是在阿瑟。雷蒙德和我之间进行。我们的争夺异常激烈。最后我总是故意输给他,因为他总是输不起……一直到天亮我们才上床睡觉。

一天晚上,罗斯梅尔带来几个哥们儿,都是新泽西司法界、政界的人物。当然,他们点的东西都是最上等的。

一切都平安无事,直到托尼。莫利尔带着一名漂亮的模特儿进来。不知怎么搞的,罗斯梅尔立刻对他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反感,一是他头发剪得太短,再者,在罗斯梅尔看来,他过于油腔滑调。罗斯梅尔在里间起身离座,准备寻衅闹事的进候,我碰巧在招待托尼。当时罗斯梅尔已经酩酊大醉。即便他没喝酒,也是一个讨厌的家伙。我在一边旁观,心下暗自佩服托尼,面对罗斯梅尔咄咄逼人的攻势,他冷静回避,而当罗斯梅尔的粗暴无礼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时,我决定出面干涉。

“你最好回到你自己的座位上去。”我口气平静但很坚决。

“你是谁?”他咆哮道。

我强压怒气,不动声色。“我?我是这儿的老板。”

罗斯梅尔用鼻子哼了一声,很不以为然。我抓住他的胳膊把他甩了一个圈,他大叫:“别动我!”

幸好在这紧要关头,他的朋友们出面来解围。他们像拖一块木头一般把他拉了回去,然后又向托尼和莫娜道歉。

“咱们一会儿把他们都赶出去。”我对托尼小声说。

“千万别!”他请求道,“这种事我能对付。你知道我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

他认为我是个粗人,所以很恼火。坐下来呆一会儿好吗?来喝一杯。你不必为这种事烦心。“随后他讲了一通他在一战中的经历——先是当侦察员,后来是间谍。与此同时,就听罗斯梅尔的声调越来越高,越来越尖。他好像怒气冲天。我招呼内德和奥玛拉去让他安静下来。

突然,他喊道:“莫娜!莫娜!那个狗崽子在哪儿?我要操她!”

我冲到他的桌前,挥拳就打,下手毫不留情。同时迅速地扫视他的朋友,以防他们群起反攻,可他们似乎显得惊慌失措,十分窘迫。

“我们得把他赶出去。”我说。

“当然,”其中一个人附和着,“你们干吗不叫辆车把他送回家?他真让人丢脸。”

内德、奥玛拉和我给他披上外套,把他推到街上。刚下过一阵雨夹雪,地上积了一层薄薄的雪。没人搀扶罗斯梅尔他根本站不住。内德去找车。我和奥玛拉推推搡搡把他拽到街角。他骂骂咧咧,自然对我格外没好气。这么一来把他的帽子弄丢了。“你根本不需要帽子。”奥玛拉说,“留给我们当夜壶算了。”罗斯梅尔勃然大怒。他极力要挣脱出来,但我们把他抓得很紧,然后突然同时撒手。罗斯梅尔左摇右晃,一步也不敢迈,唯恐摔倒。我们后退几步,开始围着他轻快地跳起舞来,还冲他挤眉弄眼、揶揄笑骂。一会儿把拇指放在鼻子上对他猛扇,一会儿又像猴子一样冲他抓耳挠腮;像小丑一样乱蹦乱跳。这个可怜的家伙气得发狂,一个劲儿地大喊大叫。幸亏这条街很偏僻。后来他再也忍不住了,向我们猛冲过来。结果一失足跌进了阴沟。我们把他拉到人行道上,然后又故伎重演,还用他的名字编了一个小曲儿,把他大大地损了一通。

出租车来了,我们把他塞了进去。告诉司机他喝多了,给了一个在哈伯肯的假地址然后就挥手再见。我们回到酒店里以后,他的朋友们又是陪礼又是道歉。其中一个人说:“他应该进精神病医院。”然后坚持给每个人叫了一杯酒和一些三明治。

“如果那个平足的家伙再来捣乱,就尽管来找我们。”秃头的政治家说。他递了一张名片给我,还提到一个贩卖私酒的人,并答应我们尽可以在他那里赊帐。后来又喝了两杯,都是上等的“苏格兰”酒,可对我来说和马尿差不多。

他们刚离开不久,阿瑟。雷蒙德和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小伙子大吵起来。他非说那个小伙子对莫娜非礼。这个小伙子叫达菲。他虽然略有醉意,但似乎不失为一个正派人。“他必须当众道歉。”阿瑟。雷蒙德一再坚持。达菲觉得这个玩笑开得太过份了。阿瑟再也忍不住了,他起身扭住他的胳膊把他摔倒在地,骑上去把他的脑袋往地上撞。“道不道歉?”他一再逼问,恶狠狠地把这个可怜的小伙子的头撞得“嘭嘭”响。最后达菲含含糊糊地道了歉,阿瑟才罢手。店堂里出奇地沉寂,这令阿瑟很不安。达菲抓起外套和帽子付了帐,一言不发地走出门去。阿瑟独自坐在桌边垂头丧气,面有愧色。一会儿他也站起来大步走了出去。

几天后,他再次出现在店里时竟变成了乌鸡眼,我们得知那天达菲在外面等着,把他结结实实地揍了一顿。奇怪的是,对自己挨的痛打阿瑟似乎很高兴。不打不相识,达菲和他竟成了好朋友。带着惯有的矫揉造作,他补充说每次一打架他都处于劣势,因为他不能伤了自己的手。不过有生以来,他 “嗨,亨利可以替你写呀!”奥玛拉说。

“你们俩都去吧。”福莱彻说。

一想到能找到工作,我们都兴奋地在屋子中央乱蹦乱跳。

“我们来唱那支找朋友的歌吧。”福莱彻恳求道,我们一起哼了起来,但尽量压低声音,唯恐惊醒劳拉。

“不必为她担心。”福莱彻说。

“她睡着时像一个天使,其实她就是一个天使,我很清楚她为何如此,她与我们的世界格格不入。有时我想她之所以如此,是上帝赐予的。”

福莱彻向我们展示他的作品——都收藏在一个大箱子里,还算不赖,至少他是一个国际象棋好手,年轻时他曾游遍整个欧洲——巴黎、慕尼黑、罗马、布拉格、布达佩斯、柏林,还曾荣获一些奖项,小有名气。

“如果能复生,从头再来,”他说:“我就要周游世界,你们这些年轻人为什么不去西方?那里有更大的空间。”

那晚,我们睡在福菜彻的工作室的地板上。 我们只有勒紧腰带,一心一意等待发薪日。只剩两个星期了。

当天,奥玛拉带着我去找一个爱尔兰牧师,曾有人向他提供了地址。开门的修女态度十分冷淡,进了院子,我们看到,那位好牧师正要把车从车库里开出来。奥玛拉上去搭讪,作为回应,从神父嘴上叼的哈瓦那雪茄中,喷出一股浓烟。“快走开,别捣乱。”神父屈尊甩出这么一句。

晚上,我独自徘徊,路过一个犹太教堂时,听见里面正在唱赞美诗,优美动听,就走进去,坐在一个很偏僻的角落里。礼拜一结束,我就走上前,强拉住神父。我想说:“神父,我的处境很糟糕……”可他脸色阴沉,全无一丝笑意。我简述情况,求他给些食物或餐券,如果可能,再提供一个住处,我还没敢说出我们是一行三人。

“可你不是犹太人吧?”牧师眯缝起眼睛,好像看不清我的相貌。

“不是,可我饿坏了,我是什么人这有什么关系呢?”

“你干吗不去天主教堂?”

“我去了,”我说。“再说我也不是天主教徒,我只是一个异教徒。”

他勉强写了张字条,让我去找“救世军”,我立刻奔到那儿,可得到的答复却是没有地方。

“能给我点儿吃的吗?”我恳求道。

我被告知,几个小时之前食堂就关门了。

“什么都行。”我对桌前的那个人仍抱一线希望。“有没有烂桔子,或烂香蕉?”

他诧异地看着我,无动于衷。

“能给我一毛钱吗?——就一毛钱。”我又恳求道。

他厌恶地掏出一枚硬币,扔给我,“现在滚吧!”他说。“你们这些无赖,趁早回北方去吧!”

我没有二话,转身就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卖报的,他脸上友善的表情令我鼓足勇气上前搭讪。

“你好!”我说:“生意怎么样?”

“还不赖,你从哪儿来?——纽约?”

“是啊,你呢?”

“泽西市。”

“幸会!”

一会儿,我就从他那儿要来几张报纸,沿街叫卖,足足花了一个小时才把它们处理掉。尽管如此,毕竟还是挣了几个钱。我奔国青年会,发现奥玛拉报纸掩面,正躺在大扶手椅上呼呼大睡。

“我们去吃点儿东西。”我说。

“好啊!”他一脸嘲讽。“咱们去黛尔摩良克。”

“是真的,我挣了点儿钱。可以喝点儿咖啡,吃点儿面包圈。”

他霍地站起来,抬腿就走,路上,我讲述了经过。

“我们去找他。”他说,“这家伙看来是个朋友。从泽西市来的?太棒了!”

他的名字叫穆尼,他匆匆干完活,和我们一起去吃东西。

“你们可以睡在我那儿,我还有一个沙发,总比监狱强。”

我早把文章忘得一干二净了。可能在青年会时,迷迷糊糊地看了,但压根儿没意识到是自己的手笔。

“亨利,”福莱彻说。“你应该回纽约去,这些小伙子可以在这儿消磨时光,而你得另当别论,我有种预感,你肯定会有所作为。”

我的脸刷地红了。

“行了,”福莱彻:“别害臊。不知你将来会成为圣人、诗人,还是哲人,但勿庸置疑,你颇有才气,这是有目共睹的,而且你尚不陈腐,我感触最大的就是你的忘我精神。”

内德原本就于心不安,对福莱彻的话举双手赞成,“只要我拿到钱,亨利,”

他说:“你就可以乘火车回去,起码我能做到这一点,奥玛拉和我还是留在这里,是吧!特德?你是老手,十岁起就出来闯荡了。”

奥玛拉乐了。现在他已不愁吃喝,所以精神抖擞。

另外,还有穆尼这个机灵鬼,他们俩在一起,能想出许多鬼点子。

“可谁来写文章呢?”

“我早想到了,”内德说。“下星期,他们安排我去干版面设计。这是我的拿手好戏,这回,我可真的要挣钱了。”

“也许还能接我的班。”福莱彻说道。

“我也这么想。”内德说。“如果奥玛拉能解决吃饭问题,我就负责其余的事,再过几天就发薪水了。”

晚上,我们又睡在福家。我彻夜未眠,不是地板太硬而是因为莫娜。现在我归心似箭,于是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天快亮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也许可以向老头借点儿钱,哪怕只是部分路费,只要能到里奇蒙德就行。

一清早,我去邮局拍了电报,傍晚时分,钱就寄来了——是全程的路费,我又向穆尼借了五元钱作饭费。当晚就动身了。

一上火车,我就像换了一个人,不出半小时,就把杰克逊威尔完全抛到了脑后,能睡在软卧上是多么惬意!真奇怪,我又开始创作了——在脑子里。真的,我真想立即奔到打字机前。距离上次写作好像已经隔了一个世纪……我朦朦胧胧地设想与莫娜的未来,心下释然。坐在舒适的车厢里,怀惴五元钱——感觉美妙之极,也许我正蒙</a>一位守护天使垂青,我想起福莱彻临别时的话,我真的有才气吗?当然,可我得证明这一点,不管怎么说,我仍为有这么一段悲惨的遭遇感到庆幸。“经历是无价之宝。”我不停地对自己唠叨。有点儿傻乎乎的,一会儿,便安然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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