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着紧身的波斯套装,系着头巾,样子十分迷人。春天已经到了,她戴上了一副长手套,一条漂亮的毛皮领国随意地围在她修长的脖颈上。我们选中了布鲁克林上区,想在这一带找一处公寓,避开所有的熟人,尤其是克伦斯基和阿瑟。雷蒙德。乌瑞克是唯一一个我们想告诉他新地址的人。那里将是我们真正的“世外桃源”,完全摆脱尘世的侵扰。
去寻找我们爱的小巢的这天,我俩都非常兴奋。每到一幢楼前按响门铃后我总是拥抱着她,一遍又一遍地亲吻她。她的外衣就像个避孕套,她从没有像现在这么诱人。有几次还没等我们俩分开,门就开了,还有几次房主要我们出示婚戒或其他的婚姻证明。
傍晚的时候我们遇到了一位开朗热情的南方女人,她好像一见面就喜欢上了我们。出租的房子简直让人着迷,可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收入水平。莫娜当然决定要租下它;这正是她梦寐以求的房子。这儿的租金是我们计划的两倍,这也无法动摇她。
我把事情都推到她身上——她要“设法”弄到这笔钱。事实上,我是和她一样想租下这套房子,只是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弄来这么多钱。我相信要租下这套房子我们就会陷入困境。
那个女人当然没有怀疑我们俩是在穷冒险。我们被让到她楼上的房间里,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喝雪利酒。这时她丈夫回来了。他好像也把我们俩当成一对情没意合的夫妻。他是弗吉尼亚人,听口气象个绅士。显然我在宇宙精灵公司的职位打动了他们,他们很惊讶我这么年轻竟能谋到如此重要的职位。当然,莫娜把这大肆渲染了一番。若是按她的语意分析起来,我好像已经进入了管理层,而且过不了几年就会当上副总裁。“特韦利杰先生不是这么跟你说的吗?”她说,强迫我点头承认。
结果我们只交了百分之十的定金,这同九十美元的月租金比起来实在有点不合情理。我们怎么才能补上 这也许是事实。乌瑞克所以能够得到解脱是由于他全然没有抱负。他并不渴望得到世人的承认。他想成为一名好画家只是为了得到拥有一技之长的满足感。他喜欢生活中所有美好的事物,除此无他。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享乐主义者。玩棋时喜欢下中国象棋,尽管他的棋下得要多臭就有多臭,那只是因为抚弄象牙棋子能给他带来一种特别细腻的快感。我还记得那几次我们去博物馆寻找古代的棋盘,只要乌瑞克能在一个曾在中世纪的城堡里用过的棋盘上下棋仙会乐上天的,根本就不会在乎棋的输赢。他精心地挑选所用的每一样东西——衣眼、旅行袋、拖鞋、台灯,每一样东西。他选中一件东西时总是放到嘴边亲吻,不管是什么,只要还能补救的他都会缝补、修缮或是用胶重新粘好。说起他自己的东西时就像某些人谈论自己的宠物一般;他对这些东西赞不绝口,即使在他一个人的时候也不例外。有时候我还见到他在同它们谈话,就像对老朋友似的。克伦斯基这个可怜讨厌的家伙,他就像是被父母抛弃了。什么东西对他来说都无所谓,都没有什么意义。任何东西只要一到他手里就会破碎不堪,或者变成破烂。可是有一天——我至今仍不知道是因为什么缘故——就是这样的一个克伦斯基开始作画了。他一开始也十分出色。真是棒极了,我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用色大胆、鲜艳,就好像他是刚从苏联回来的。他的主题也不乏大胆和创意,他一画就是八九个小时,事先或之后胡乱地填饱肚子,并且总是一边画一边唱歌,吹口哨,两只脚不停地倒来倒去摇晃着,总是自己给自己鼓掌。不幸的是那只是昙花一现,几个月后就渐渐终止了。从那以后他便只字不提画画了,显然,他要忘记自己曾经摸过画笔……
在我们这段平和宁静的日子里,我在蒙塔吉大街图书馆认识了一个怪人。他们跟我很熟,因为我一直在找他们的麻烦,向他们借那里没有的书,要他们帮我去别的图书馆借一些珍版的或是很贵的书,还总是抱怨他们的藏书太少,服务不周,简而言之就是想让别人讨厌我。更有甚者,我还总是因为过期归还、丢书(已经在我自己的书架上了)和丢页付高额的罚金。有时我会像个小学生一样受到公众的指责涸为书上用红笔画了线,或是在页边的空白处徐涂写写。后来有一天,我正在圆形的书架前找一本珍版书时——天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同一个学者模样的人聊了起来,他是馆里的工作人员。从聊天中我得知他去过欧洲一些著名的图书馆。碰巧从他嘴里听到了Medrano这个词。这实际上是个希腊词,不过我还记得。不管怎么说,我很喜欢这个家伙,于是我邀请他 那本书摊开着放在桌上,翻开的那一章是路得。上面的几个大字是:路得韦。
那行字的上面是路得书的最后一节,也就是 我喊莫娜,她曾用过玛勒这个名字,可没有口声。我找了一遍但她不在家。我重新坐下,眼里含着泪翻着那些破旧的书页。没有桥,也没有美妙的犹太音乐……
甚至没有一杯威士忌。不要叫我内奥米,就叫我玛勒好了!而玛勒已经失去了她的人民,失去了他给予她的称呼。这是一个苦涩的名字,而她甚至不知它的含意。她的人民就是我的人民,她的上帝也是我的上帝。她已经离开了羊群而且受上帝的折磨。
我站起来来回踱步。这地方的环境优雅、朴素而且宁静。我感到强烈的振奋,但没有一点伤感。我感觉自己就像一条被囚禁的肛鱼在消磨时光。我推动隔在我们的套间与后面空屋子之间的转门。我在空房间里点亮一支蜡烛。彩色的玻璃窗透进街上郁闷的微光。我站到阴影里,任我的思绪自由驰骋。我的心在休息,我恍惚中不时地想她去了哪里。她很快会回来又自由自在。我希望她会记得弄回点儿食物来,我正需要吃点儿面包再喝口酒。在这种情绪中,我想到了我自己,我应该坐下来写作了。我觉得自己成熟、开放、流畅。我可以感觉到写作是多么轻松。我有恰当的环境,从一个打工仔、一个雇用文人、一个奴隶的生活到一名艺术家。独处是如此可爱,可以全然地沉浸在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之中。我几乎忘记需要写点儿什么东西;我所想的只是有那么一天,要是再有这样的情绪我会写的。重要的是自己永远是像现在这样,这样去感觉,去创造音乐。从几时起这就是我的梦想,静静地坐在那儿创造音乐。那时我只以为搞音乐的人必须使他自己掌握一种优美、敏感的乐器。他得停止生活和呼吸,他得脱掉溜冰鞋,他得切断与这个外界世界所有的联系。他只能自言自语,只有上帝做他的证人。噢,是的,就是这样,确实是这样。突然,我对刚才冥冥中意识到的确信不疑……因为你的上帝是一个嫉妒的上帝……。
奇怪的是,我想,差不多我认识的每一个人都把我当成一个作家,尽管我没有做什么来证明这一点。他们认为我是,不仅是因为我的行为总是那么古怪而且无法预料,而且因为我对语言所饱含的激情。从开始读书起我就从来没离开过书,我敢大声给他读书的第一个人是我的爷爷;我常常坐在他缝大衣坐的工作凳旁边。爷爷很为我骄傲,但不知怎么也很警觉。我记得他警告我妈妈叫她最好把那些书从我身边拿走……。仅仅几年之后我已经在给我的小朋友——乔伊和托尼读书了,在去乡下看他们的时候。有时候有一打甚至更多的孩子在我周围听我读书,我会一直读下去,直到他们一个接一个地睡着。我坐电车或是地铁时会站着读书,甚至在高架铁路的月台上,我也在读……读人们的脸,读他们的手势,读他们的步态,读那些建筑,读一条条街道、读激情、读罪犯。每一件事,是的,每件事,都做笔记,分析、比较并且描述——以备将来之需。研究一件东西,一张脸,一个门脸,我用把它写进书里的方式研究它,包括形容词、副词、介词、插入语和其它诸如此类的东西。
甚至在我开始计划构思第一本书之前我脑子里已经有了上百个人物。我是本走动的、会说话的书,一个像在不断膨胀的恶性肿瘤一样的包罗万像的纲要。要是我在路上碰到一个朋友或者一个熟人,或者甚至是一个陌路人,我会在同他说话的同时继续写。这只是一件只需几秒钟的工作,把谈话引入我的话题,让我的受骗者不知所措地就范。如果我遇到的是一个女人我会更加轻松地达到目的。我注意到,女人对这类事的反应比男人要快些。要是一个外国人那就再好不过了。我的语言会使这个外乡人陶醉,首先因为我会努力把话讲得又清楚又简单,再者是因为我调动了他最大的耐性和同情。我对一个外国人讲话时总是表现出我对这个国家的习俗了如指掌;离开后总是给他留下一种我更看重他的国家的印象,这多半是事实。总是在他的心里激起一种把英语学得更好的欲望,这不是因为我把它视为世上最好的语言,而是因为在我认识的人当中还没有人在使用时充分发挥出它的潜能。
如果我读一本书时读到一个精彩的段落,我会立刻合上书出去散散步。我痛恨一本好书就要结尾的念头,我会慢慢地品味它,让那不可避免的结尾来得越晚越好。
可总是这样,当我读到一个精彩的段落,我就立刻停下来。我会出去,不论是刮风下雨,还是雷雪冰雹,去反复品味。一个人可以被另一个存在的精神如此地充实,以至于害怕突然的结束。我姑且认为,每一个人都有这种经历。这“另一个存在”,让我想想,就是一种“另一个自我”。这不只是认识一个类似的灵魂,这是认识了解你自己!这是怎样的一个时刻!合上书你在继续这个创作,而这个过程,这个仪式,我应该这样说,总是相同的:一种瞬间的所有看法的沟通,不再有障碍。比以往更加孤独,却不像以往那样,而是与这个世界紧紧联在一起、溶于其中。你突然间清楚地意识到,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他不是遗弃了它去坐在那儿冥想——在地狱的边缘。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并进入其中,这才是创造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