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我是一个被人捡去的弃儿,我才拥有孤独的童年和青春年华;正因为我是一个小偷,我才相信小偷职业的独特性。我常想,我是一个例外的怪异。事实上,我当小偷的爱好和行为与我的同性恋情结有关,追根溯源盖出于同性恋,正是同性恋把我软禁在一种反常的孤独之中。当我发现偷盗已经发展到泛滥成灾的程度时。不禁大惊失色。我已经陷入平庸的深渊之中。为了摆脱平庸,我只需要以小偷的命运为荣,只需要我愿意去干就行了。大家一看便知道这是连傻瓜都会发笑的奇谈怪论。不是有人说我是一个坏小偷吗?这有什么关系!小偷一词确指其主要活动是偷盗的人。当他被称为小偷时,明确的定位将一切非小偷的东西统统排除在外了。小偷也就被简单化了。诗就孕育在他对自己的小偷品格的最大感悟上。对别的品格的感悟,如果也能基本上达到为您命名的程度,那么这种感悟也一样可以是诗。然而,的确不错,对我独特性的感悟是由与社会格格不入的活动来命名的,那就是偷盗。
无疑,罪犯为自己能成为罪犯而感到骄傲,他的独特性应归功于社会。但他必须先拥有这种独特性,然后社会才会承认,并由此给他定罪。我是想与社会对抗,但在之前社会已经给我判了罪。事实上,小偷受到的惩罚不如顽固不化的敌人厉害,因为社会害怕其独立的精神。于是,社会包容了这种独特性,但这种独特性势必要同社会进行抗争,成为插入社会肋部的一把刀子,酿成社会的一种心病——混乱——留下一道伤口,社会本身怕流的鲜血却从这道伤口流出。如果我不能拥有最辉煌的命运,那么,我就要最悲惨的命运。并非为了离群索居,称孤道寡,而是为了从一种稀有的题材中提炼出一部崭新的作品。
既不在蒙马特尔高地,也不是在香榭丽舍大街,有一天,我却在圣多昂和居伊不期而遇。只见他肮脏不堪,穿着破衣烂衫,满身污垢。他独自站在一群顾客中间,他们比起卖主来就更穷酸更肮脏了。他正拍卖一对床单,无疑是从某个旅馆客房里偷出来的。(我也曾自找苦吃,背上这些乱七八糟的包袱,弄得我的形象和行动极其可笑:腋下夹着好几本书,使得我的胳膊动弹不得;腰上缠着床单、被毯,弄得我臃肿不堪,活像一个大胖子;再加上大腿上挂把雨伞,袖子上别满了勋章、纪念章……)他愁眉不展。当时扎瓦陪伴着我。我们立刻认出了对方。我说:
“是你呀,居伊?”
我不知道他在我脸上看出了什么名堂,只见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非常可怕。
“行了,别烦我了!”
“听我说……”
他立刻把两条床单搭在前臂上,摆出橱窗模特展示布料的高贵姿态。他歪了歪头,似乎是为了加重语气,说道:
“把我忘了吧!”
“可是……”
“老伙计,把我忘了吧!”
他羞辱交加,口干舌燥,竟没有足够的唾液来多说一句话。扎瓦和我只好继续赶路。
为了在自己内心重新找回——通过否定自己是盗贼的动作或恨不能把盗贼一举摧毁的动作——富有魅力的盗贼(其用心和技巧着实让我着迷)的感觉,莫里斯·R发明了许多对付盗贼的窍门并付之实施。他的心灵手巧证明了他的怪癖,表明他心中正暗暗(也许他自己并未觉察)追求邪恶的尾巴。他用精妙的装置把房子装修一番:在窗户护栏上安上一块金属板,通上高压电,配置了警铃系统,所有的门都安装上复杂的防盗锁,如此等等。他并没有什么东西要保护,但通过这些办法,他与坏蛋们灵活而奸诈的头脑经常保持着接触。
上帝:我内心的法庭。
神圣性:与上帝结合。
只有法庭休庭时神圣性才成其神圣性,也就是说无所谓审判者与被审判者之分。
法庭裁决善与恶。它宣读判决书,并科以刑罚。
我不会既当法官又当被告了。
相爱中的年轻人费尽心机追求淫荡刺激,似乎因为发现淫荡的想像力过于贫乏,淫荡手段就越显得离奇刺激,激发淫荡的爱也就越发深切。勒内用他老婆的东西把葡萄捣烂,然后同她分享,把葡萄酱吃掉。偶尔也送给他的朋友们享用,朋友们无不惊讶,竟有人送来如此怪味的果酱。他还在自己的把柄上涂抹奶油巧克力。
“我老婆她嘴可馋了。”他说。
勒内问我是否认识一些男色鬼,可以让他搜刮一番。
“不要你的相好,绝对不要。你的伙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我考虑了几分钟,最后想到了皮埃尔·W,扎瓦曾在他家里住过几天。
皮埃尔·W,一个老同性恋者(50岁),谢顶,做作,戴着不锈钢脚架眼镜。
“要做爱时,他就把眼镜搁到床头柜上。”扎瓦对我说,他是在蓝色海岸遇见那家伙的。
有一天,出于好玩,我问扎瓦喜欢不喜欢皮埃尔·W。
“你爱他,你老实交代。”
“你疯了!我不爱他。不过,他倒是一个好伙伴。”
“你很在乎他?”
“那是呀,他养活我。他甚至给我寄钱。”
他说这话已是半年前的事了。今天我又问他:
“在皮埃尔·W家里难道就没有什么东西可捞的吗?”
“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过,有一只金表。”
“没别的了?”
“可能还有点钱,不过得找一找。”
勒内想了解更具体的一些情况。他从扎瓦那里打听到了,扎瓦甚至同意与老情人幽会一次,把勒内带到潜伏地点,伺机进行抢劫。扎瓦离开后,勒内对我说:
“扎瓦不愧是卑鄙小人,亏他下得了这只脏手。要我,你看好了,我恐怕就下不了这个狠心。”
有一种奇怪的气氛把世界搅得天昏地暗,像举行悲哀的葬礼,又像暴风雨即将来临:我爱扎瓦,他也爱我,但憎恨却让我们互相敌对。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只好互相怨恨。怨恨怒火一旦燃烧起来,我觉得自己烧成了灰烬,看他也消失了。
“你是个混蛋!”
“可你是个下流胚!”
他头一次下了狠心,大发雷霆,扬言要杀我,愤怒把他变得冷酷无情:已不再是掩饰真情的外表,而是真情的外露。我心目中的他已经消失。他心目中的我也已不复存在,但我们彼此警惕着、警戒着克制自己的疯狂,坚信会重归于好,到时候我们一定会抱头痛哭的。
扎瓦其人卑劣,懦弱,举止和情感庸俗,而且既愚蠢又胆怯,但我仍然爱他。他自有他的可爱之处。这些性格因素互相对立、互相混合、互相渗透,造就了一种新的品质——一种大杂烩——我找不到恰如其分的名称。我还要加上扎瓦的体貌特征,身材粗壮,皮肤黝黑。要说明他的新品质,非用晶体的形象来比喻不可,那么,上述种种要素就构成了多面的晶体。扎瓦像水晶一样闪闪发光。他柔情似水,暴烈似火,恰恰是他独有的德行,我将它命名为扎瓦,我喜欢它。确切地说,我既不喜欢卑劣也不看中愚蠢,扎瓦的任何一面我都不欣赏,但各个层面浑然结成一个闪闪发光的晶体,光怪陆离,令我心驰神往。
人们一定会大惊小怪,这些软弱无能的品质结合在一起竟然会得到有棱有角的水晶石来;人们也一定会大惊小怪,我不是把行为,而是把行为的道德用语比喻成可测的物质世界的某些属性。我说过,我对光怪陆离的晶体心醉神迷。只这“光怪陆离”一词,就包含着“束”的概念——更确切地说是水晶闪闪生辉的光束。这一道道闪光是水晶不同断面不同角度折射的结果。我正是把扎瓦身上诸如懦弱、卑劣等熔为一炉的新品质——德行——比作水晶的光芒。
这种德行尚无名称,若要给它一个名分,不妨以其光源命名。让他身上放射出来的耀眼光芒拥抱我吧,因为它已经找到了一种易燃的物质,那就是爱情。我极力在自己身上寻觅我比喻的晶体,经过思考,我身上缺的恰恰是这种种品质。这些品质在扎瓦其人身上融为一体,令我头晕目眩。他闪烁生辉。我的爱火在燃烧;因为他点燃了我的爱火。我暂时搁笔,掩卷思考片刻,脑海中翻腾的词汇无不让我联想到光和热,人们通常用这些词汇来谈情说爱:什么耀眼啦、光芒啦、火热啦、光束啦、光怪啦、烧心啦。不过,扎瓦的品质——构成他的光芒的品质——是冰冷的。从他身上分离出来的每一道光既没有气度,也没有温度①。
①扎瓦的梦。扎瓦走进我的房间——因为,如果他同情妇一起过夜,他就白天来看我——给我讲他做的梦。但先得知道,头天晚上他在地铁里遇见一位水手。
“这是我生平 罗杰终于拿定主意走了进去。我们还以为他会在镜子之间迷路。只见他时快时慢,进退自如,步子自信稳健,低头只看着地面,因为地板没有玻璃镜子那么多虚伪。他心里很有把握,很快就来到史蒂利达诺身边。我们看得见他启动双唇喃喃有词。史蒂利达诺这才站了起来,慢慢恢复了镇定,他们出来享尽了殊荣。他们没有看见我,悠闲自得,嬉笑打闹,继续他们的节日活动,可我却独自回到住所。是不是史蒂利达诺受辱的形象使我如此心慌意乱?我已经知道,他可以把整支香烟的烟雾咽进肚子里。其实,香烟燃烧完了,心中也就埋藏下星星之火。只要他一呼吸,他的脸便容光焕发。我的手刚摸到他身上,就感到他勃然兴起。
“她讨你喜欢吗?”
我没有回答。何必呢?他知道我充好汉没有成功。他从口袋里抽出左手,用胳膊搂住我的双肩,紧紧地把我抱在他怀里,但他仍然衔着那支烟,生怕我吻他。有人走了过来。我连忙低语道:
“我爱你。”
我们彼此分开了。待到我在他旅馆门前向他告别时,他已经胸有成竹,有关阿尔芒的情况,我会向他和盘托出。
我回到旅馆,独自进房上了床。即使我的情人们正在欺骗我或憎恨我,我也绝不会憎恨他们。一堵墙把我和阿尔芒隔开,他正同罗贝尔睡在一起,我很痛苦,恨不能取代其中的一个人,或索性同他们混在一起,或成为其中的一员。我羡慕妒忌他们,但我没有丝毫的怨恨。我上木板楼梯时蹑手蹑脚,因为脚步重了会引起连锁反应,吱吱嘎嘎的响动立刻会吵得附近的房间不得安宁。我想,那天晚上,阿尔芒解下皮带时,没有把皮带当鞭子抽得劈啪作响吧!他该看到自己强烈的男子汉苦闷,他肯定用若干无声的动作示意罗贝尔要顺从地满足他的鱼水之欢。对于我来说,阿尔芒进一步证明了他的高强,这种高强来源于不幸,来源于卑鄙下流。这条纸花边与叫花子的把戏有着同样脆弱的结构,天生就与你们的道德格格不入。它属于造假的骗术之类,与伤口、残肢、瞎眼一样都是为了掩人耳目。
本书并不想成为一部艺术作品,成为脱离作者、脱离世界的东西,像孤鹏独雁在空中继续寂寞的旅行。对我过去的经历,我完全可以用另外一种口气、用其他词汇来进行陈述。我把往事染上了英雄的色彩,因为我心中有这样做的资本,那就是激情。考虑到前后连贯,谐调一致,我有义务从本书的基调出发继续我的冒险。它将有助于使往事给我的提示更加明晰,我一而再、再而三弹指强调贫困和受惩罚的罪恶。我正是冲着它们而去的。但我并不像基督圣徒那样精心策划反复预谋务求达到目的,而是步履蹒跚,并不想极力掩饰我行动的疲劳和恐惧。
但大家能理解吗?这里并不是要实行一种不幸的哲学,其实恰恰相反,我向往的苦役犯监狱——我们如此命名世界之地和精神之所——给我带来的欢乐远远超过了你们的体面荣光和佳节喜庆。不过我还是要寻求后者。我渴望你们的承认,祈求你们给我戴上桂冠。
我的这部英雄化了的著作,成了我的《创世纪》,它包含着——必须包含着——我无法违抗的清规戒律:只要我当之无愧,那么我将获得无耻的光荣,本书便是享誉无耻光荣的大师。因为,我若不按照大师的诫令行事,还能参照谁的训示?单就从最平常的道德观念来看,此书势必将我的罪身连拖带拉送进监狱,这岂不是顺理成章的事?说得更透彻一些,并不是根据你们惯用的从简从快的程序,而是它本身注定难逃厄运。我早已在书中有所安排,正如我所期望的那样,厄运正把我作为证人,作为试验场,作为对它的道德和我的责任的反复考验而保存下来。难道不是吗?
苦役犯监狱里可喜可庆之事甚多,我真想一吐为快,我的身边有那么多受伤害的男子汉,这已经使我受宠若惊了。我刚才只是蜻蜓点水,不过其他途径(如军队、体育等)也能给我带来类似的幸福。《日记》的第二卷,我想题名为《风情杂记》,打算在书中记叙、描写和评论一座内心苦役营的可喜可贺的节庆盛事,那是我穿越我的所谓“西班牙”领地之后心灵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