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世纪的背景及文艺复兴运动
一般人对中世纪(注1)有两种误解。现代的理性主义认为中世纪是完全黑暗的时期,他们认为中世纪普遍没有个人自由;少数人剥削多数人;眼光狭隘,城里的人视近郊的农人是危险而可疑的陌生人——更不要说他国的人了;以及中世纪的人迷信和无知。在另一方面,多数保守的哲学家以及若干对现代资本主义的进步批评者则把中世纪理想化了。他们认为,在中世纪,人们有团结感;经济的目的在满足人们的需要;人们之间关系是坦真而实在的;天主教教会是超国家性;以及人们有安全感,这是中世纪人们的特征。这两种不同的看法做是正确的,所错的是执于一端,而未看到另一端。
中世纪与现代社会不同的特点在此,中世纪缺少个人自由,在中世纪的初期,每一个人都被锁住了,在社会的秩序里,只能扮演指定的角色。一个人在社会上,没有机会,可以从某一阶级转到另外一个阶级中,他也几乎不能从某一城市或国家,迁往另外一个城市或国家。除了少数例外情形,他必须由生到死,守在一个地方。他甚至不能随心所欲地穿衣服或吃东西。工匠必须按着某一价格,出售东西,农人必须在某一指定地方贩卖产品。行会的会员不准向非本行会的人,泄漏任何生产技术的秘密,同时必须与其本行会的会友分享便宜买进的原料。个人的、经济的、和社会的生活均受条规的主宰,而这些条规把一切行动详尽地加以过问了。
但是,以现代的意义来说,个人虽然自由,却并不感到孤独与孤立。由于人从生下来开始,在社会中便有一个明确的、不会改变的和没有疑问的位置,他已经生根在一个结构固定的整体中,所以,生活是有意义的,根本无怀疑余地。一个人与他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一致的;他是一个农人,一个工匠,一个武士,而不是一个“偶然做了那个职业的个人”。社会秩序被视为如同一种自然秩序,而人成为社会秩序中的一个确定的部分,使人有安全和相属之感。在中世纪,几乎没有竞争,人们生下来,便在社会占某一经济地位,这个地位保障由传统所决定的生计,同样地,在社会阶级中较高地位者也须负经济上的义务。但是,在其社会范围的限制之内,个人在某工作及其情绪生活方面,实际上还是有很多自由。可以表现自己。
固然有很多苦难与痛苦,但是,还有教会解释痛苦与苦难的原因是亚当的罪恶的结果,及每个人个人犯罪的结果,使得这些痛苦成为可以忍受的。固然教会培养一种犯罪感,它却也同时向个人保证,教会对其子女一视同仁,毫无保留地给予爱,并且提供一条道路,使人们可以获得会恩蒙上帝原宥与爱护的信念,人与上帝的关系是一种信赖与爱心的关系,而不是怀疑与恐惧的关系,正如同一个农夫或一个市民,很少走出属于他们的小生活圈一样,宇宙也有限的,和单纯可以了解的。大地与人是宇宙的中心,天堂或地狱是未来生活的地方,由生到死的一切行为,在它们的因果关系中,都是明显易见的。
虽然,中世纪社会是这样建构的,而且予以安全感,然而,它却是把人束缚起来的。这种束缚与以后的独裁主义及压制政策的束缚不同。中世纪社会并不剥削个人的自由,因为那时候,“个人”还不存在;人仍然靠“原始关系(束缚)”与世界联系起来。他尚未认为自己是一个“个人”,他也未想到他人是“个人”,进城的农夫是陌生的人,甚至于城中不同社会团体的人,也彼此认为是陌生人。在那时候,尚未充分发展到发觉自己是个独立的人,或发现他人和世界,是个独立的个体。
在中世纪社会,这种没有自觉到“个人”的现象,贝克哈特(Jocob Christoph Burckhardt,1818-1897,瑞士历史学家——译者)在形容中世纪文化时,曾有深刻的说明:
“在中世纪,人性意识的两个方面——对内与对外——都是像做梦似的或半醒状态地卧在一张共同的面纱下。这个面纱是用信仰、幻觉、和幼稚的先入之见所编织成的,透过这具面纱,世界和历史看起来都是披着奇怪的色彩。人只能意识到他自己是一个种族。民族、党派、家族或社会集团的一份子——人只有透过某普通的种类,来认识自己。”(注:Jacob Burckhardt……“意大利文艺复兴的文明”Civilization of the Renaissance in Italy,The Macmin.Co,New York 1921,p.129)
社会的结构与人的人格,在中世纪后期,发生了变化。中世纪社会的统一性与集中性变得更微弱了。资本,个人经济动机,和竞争日益重要;一种新的有产阶级产生了。日益增长的个人主义已在所有社会阶级中,可以发现得到了,并且影响到人类活动的各方面,如:爱好、风尚、艺术、哲学与神学。这里,笔者愿意强调的是:这整个的过程对一小集团的富有资本家而言,和对广大的农人,尤其是对城市里中产阶级而言,具有不同的意义;对中产阶级而言,这种新发展多少表示财富和个人发展的机会,但是,在本质上,也是对个人传统生活方式的一项威胁。从一开始,便记住这个不同点,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些不同团体的心理与意识形态反应,就是受这种不同点的决定。
与西欧和中欧比较起来,在意大利所发生的这种新的经济与文化发展,更为强烈,而且对哲学、艺术、和对整个生活方式,有更确切的影响。在意大利,个人首次地从封建社会中脱颖而出,并且打破了一直给予他安全和约束他的那些关系(束缚)。用贝克哈特的话来形容,文艺复兴时候的意大利人是“现代欧洲人的大哥”——亦即是 文艺复兴是一个富裕而有权力的上阶层的文化。没有分享到统治阶级的财富与权力的广大群众,丧失了他们以前身份的安全感,于是成为无定型的群众,或许会受到奉承,或许会受到威胁——但是总会受到当权者的操纵与利用。一种新的专制政治便和这种新的个人主义同时产生了。自由与虐政,个人主义与暴动,是不可分离地交织在一起,文艺复兴不是小书商与中产阶级的文化,而是富有贵族与自治市镇公民的文化,他们的经济活动和他们的财富,给予他们一种自由的感觉,和一种个人存在的意识。但是,同时,这些人也失去了一些东西:安全感与相与感,而这是中世纪社会结构所给予的。他们更自由,但也更孤独了。他们利用他们的权力和财富,从生活中压挤出最后的一点愉快;但是在这样做时,他们必须残忍地使用每种手段,从身体上的折磨,到心理上的操纵,来统治群众,和对付自己阶级中的竞争者。人类的一切关系,都因这种为维持权力与财富的生死存亡斗争,而受到伤害,与同志——或至少与同一阶级的人——的团结,已由一种冷嘲式的超然态度所取代;其他的人被视为被利用和操纵的“目标”,或者,为了自己的目的。无情地摧残他们,个人被一种热烈的自我中心,一种对权力与财富的不知足的贪心所吞并。因此,个人与自己的关系,及其安全感和信心也受到破坏。他自己也成为被利用的目标。我们有理由怀疑,文艺复兴资本主义的大师,是否如同他们被形容的那样快乐和安全。新的自由似乎给他们带来两样事情:日益地感到有力量,和同时日益地感到孤独、怀疑、猜忌,以及因此感到焦虑。(J.Huizinga,Das Problem der Renaissance in Wege der Kullurgeschichte,p.159)我们在文艺复兴时代人文主义者的哲学作品中。也可以发现这种矛盾。他们一方面强调人性尊严,个人地位,及力量,同时又在他们的哲学中,显示出不安全感与失望。
这种由于个人在充满敌意世界中,处于孤立状态,而产生的不安全感.就说明了文艺复兴时代中个人的特点,即是对名誉的渴求——而中世纪社会结构里的人,至少不会如此强烈地渴求名誉。如果生命的意义成为可疑的,如果一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不能使他觉得安全,那么,名誉就是抑压一个人的怀疑的方法。名誉的功能是一样的。它可以把个人的生活,从生活的有限及不安,提升到不可破坏的程度;如果一个人的名字能为同代人知道,而且如果一个人可以希望,他的名能永垂不朽,那么,他的生命便可籍着别人的判断对他生命的反应,而获得意义,和重要性。很明显的是,只有那些有实际办法,可以沽名钓誉的某一社会团体中的人,才能靠这种办法,来解决不安全感。但是,对那些在同一文化中的无权力的广大群众而言,和对那些“宗教改革”时期的中坚份子——城市的中产阶级——而言,他们便不能用这种方法来解决他们的安全感。
我们先讨论“文艺复兴”的原因,是因为这段期间是现代主义的开始,而且因为,这一时期的历史家所写的作品,帮助说明了对本书所分析之主要过程,甚为重要的若干因素——这个过程就是,人由“个人存在前期”的状态,演变到完全发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可是,事实上,虽然“文艺复兴”时代的观念,对欧洲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有影响,但是,现代资本主义的根本,其构造与其精神,并不存在于中世纪后期的意大利文化中,而是产生于中欧及西欧的经济与社会情况中,和产生于路德与加尔文的理论中。
这两种文化的主要不同点是:“文艺复兴”时期代表工、商业资本主义的相当高度发展;文艺复兴时代的社会,是由一小群富裕而有权的人来统治,并且为哲学家与艺术家形成社会的基础,这些哲学家与艺术家表达出此一文化的精神。在另外一方面,“宗教改革”本质上是一个属于城市中、下阶级和农夫的宗教,德国也有富商,例如福格</a>家族(译注。住在奥格斯堡的一个家族)在福格二世(Jacob Fugger Ⅱ)时,其财富凌驾一个国家的财富,但是,他们既不是那些新宗教理论所要诉诸的对象,也不是现代资本主义发展所依据的主要基础。如同韦伯(Max Wbber,1864~1920,德国社会学家)所指出的:城市中产阶级才是西方世界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骨干。(见:韦伯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的精神》一九三零年出版)根据这两个运动的完全不同的社会背景,我们可以想象得到,“文艺复兴”的精神,与“宗教改革”的精神是不同的。(见。Ernst Troeltsh,Renaissonce and Reformation,Vol Ⅳ,Gesammelte Schriften,Tufingen,1923)。在讨论路德与加尔文的神学时,便可以发现这两项运动之间的一些不同处。我们所要注意的,是个人解脱一些约束的过程,如何影响城市中产阶级的特性构造;我们也要试着指出,新教教义与加尔文教义,一方面说明了对自由的一种新感觉,同时也使得人们有了逃避自由了重任的方法。
我们将首先讨论,在欧洲,尤其是在中欧十六世纪初的经济与社会情况如何;然后,再分析这种情况对生活此时期的人的人格,有什么影响;路德与加尔文的教旨,和这些心理因素,有什么关系;以及,这些新的宗教学说,和资本主义的精神,有什么关系。(原注:笔者根据以下诸作品,来介绍中世纪后期及宗教改革时期的经济史:[(1)Lamprecht,"Zum Verstandnis derwirlschaftlichen und Sozialen Wandlungen in Doutd,"Vom 14, Zum 16;(2) Ehrenberg, "Das Zertlerder Fugger,"G.Ficher,Jena 1986. (3)Kulischer. "Allgemeine Wirtschaftsgeschichte desMit tlters und der Neuzeit,"Druck und Veg Von R. Oldenburg, 1928. (4) Pascal, "TheSocial Basis of the German Reformation, MartinLuther and His Times,"London. 1933. (5)Tawnev,"Religion and the Rise of Capitalism,"H2rcourt,Brace & Co., New York, 1926 ]。
在中世纪社会,城市的经济组织一直是比较静态的。自从中世纪后期以来,手工匠已组成行会。每一个师傅有一、两名学徒,师傅的多寡,则视社会的需要而定。虽然永远有些人,必须辛苦赚钱,维持生活,但是,大体而言行会的会员可以确信,他们可以靠努力工作,维持生活。如果他可以做出精美的椅子、鞋、可口的面包、舒适的鞍座等等,他必可过着他这一社会地位应过的生活水准。换言之,只要他有本领,就可以靠此为生。行会禁止会员之间的强烈竞争,并且强制他们合作,若干历史家指出:此种工会永远带着垄断精神的色彩,只想保护少数人,排斥新人。但是,多数的学者认为,虽然行会不见得是至善至美的制度,但是行会以互相合作为基础,使其会员有一种安全感。
一般而言,中世纪的商业是由很多很多小商人来做的。零售与批发还未分开,即使到外国做生意的人,例如“北德商人公会”(North German Hanse),也专门做零售生意。到了十五世纪末,资本的积累还是很慢的,因此,若与中世纪末期的经济情况来比较,小商人还是有相当的安全感,因为,那时候大的资本与垄断的商业已日形重要。塔尼教授在谈及中世纪城市的生活时,说:“现在是机械化的,那时候多是私人性,亲密的,和直接的,那时候,根本不可能有大的组织存在。”(Tawney,“Religion and the Rise of Capitalism”)
现在,我们要讨论一个重要关键,这一点对了解中世纪社会个人地位是很重要的,这就是关于经济活动的伦理看法,因为在天主教的理论中,以及普通法律中,都表示过这种看法。由于塔尼的立场是客观的,不致使人们怀疑他企图把中世纪世界理想化,所以,笔者引用他的话,来说明这一点。关于经济生活的基本假说,有二:“一个是,经济利益是受日常生活支配,and Competition among Primitive Peoples,”Mc Graw-Hill Book Company,New York.1937)
当然,资本、市场、及个人竞争的角色,在十六世纪时,还不及在以后那么重要。但是,在十六世纪时,现代资本主义的一切重要因素业已存在,并且对个人产生心理上的影响。
在另一方面,资本主义也使个人获得自由。资本主义使人解脱了全体制度的统制,使人自立和自谋发展。人的命运操在自己手中,命运的好坏在乎自己的作为。金钱成为衡量人的地位的东西,较出身与门 在这方面,必须了解的是,路德对于世俗权威的态度,与他的教义,有密切的关系。他使个人感到无价值与不重要,使人觉得好像是上帝手中的一件无权力的工具,他这样做,使人失去自信与人类尊严感,而自信与人类尊严正是反对世俗的专制权威的要素。在历史的演变过程中,路德教义的效果,是更有影响的。个人一旦失去了他的骄傲与尊严感,在心理上,他便会失去中世纪思想中特有的一种感觉,质言之,就是:人,他的精神解脱,以及他的精神目标,是生命的目的;他准备接受一个角色,即是:他的生命成为达到别人的目的一个手段,这个目的就是经济生产与资本累积的目标。路德对经济问题的看法,较加尔文的看法,更近于中世纪的观点。他可能痛恨认为人的生命应是达到经济目的的手段的这种观念。但是,他对经济事物的想法虽然是传统的想法,他对个人之无价值的强调却与他的经济思想正好相反,而且还为一种发展铺了道路,在这种发展中,人不仅要服从世俗的权威,还必须使人的生命成为达到经济成就的利用品。如今,这种趋势已发展到高峰,法西斯主义强调,生命的目的就是为“较高的”权力,为种族社会或为领袖牺牲。
加尔文的神学对安格鲁·撒克逊语系国家的重要性,不下于路德的神学对德国的重要性;加尔文的神学也和路德的神学一样,无论在神学方面或心理方面,都显示出同样的精神。固然加尔文也反对教会的权威,和反对有目的接受教会的教义,可是,宗教对他而言,也是建立在人的无权力上;自辱和摧残人的尊严,是他整个思想的主旨。惟有蔑视世间的人,才能献身于准备来世的工作。(参考。加尔文著:“Institutes of theChristian Religion”)
他教导说:我们应该屈辱自己,自己屈辱自己是信赖上帝力量的一种方法。“因为没有任何事物,能像由于意识到自己的可怜,而引起自信心的丧失和焦虑感那样地使我们信赖上帝。”(见前注)
他说:人不应觉得,他是自己的主人。“我们不是自己的主人。因此,我们理性与意志也不能主宰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我们不是自己的主人;因此,我们不要以为自主是我们的目标,不要追求人类的欲望,我们不是我们自己的主人;因此,让我尽可能地忘记自己,忘记一切属于我们的东西。相反地,我们是上帝的仆人;因此,让我们为他生存,为他牺牲。人为自己而活,追求私欲,是最可怕的事情,必将毁灭自己,惟有把自己忘记,把自己舍弃,完全听命于上帝的向导,人才能得救,进天堂。”(见前注)
人不应该为了要做好事而行善。到头来,不会有所成就,不过是一场虚空罢了。他说:“因为古有明训,人的心灵中,藏匿着邪恶。除了否定自己,忘却一切自私的顾虑,全心全意地追求上帝希望做的事情之外——而且必须为了这个惟一的理由来追求这些事情,因为这些事情是他喜悦的——没有任何其它补救的办法。”
加尔文也否认,善行可以使人获救。我们根本就不能行善:“即使是一位虔诚者的所为,如经上帝严格的审判,也必然是罪恶的。”
如果我们想要了解加尔文学说体系的心理意义,加尔文的教义与路德的教义一样,在原则上也是大同小异的。加尔文传教的对象是保守的中产阶级,是觉得非常孤独与害怕的人;他的教义认为人是无意义和无权力的,人的努力是无用的,因此,在他的教义中,道出了那些觉得孤独与害怕的心情。然而,我们可以假定说,路德与加尔文两人的教义,仍有少些差异;在路德时代的德国正普遍地处于动乱的情势中,中产阶级、农民和城市里的穷人,都受到资本主义兴起的威胁;可是,当时日内瓦仍旧是一个比较繁荣的社会。在十五世纪的前半叶,日内瓦仍是欧洲重要市场之一。
就整体而论,我们不妨说,加尔文的信徒多半是保守的中产阶级,在法国、荷兰、与英国,他的信徒主要是艺术家和小商人,而不是激进的资本主义集团。
加尔文教义中表达了个人的自由感,也表达了个人的无意义与无权力。它提供一项解决之策,教个人完全地屈服与自我贬抑,然后才能希望发现新的安全。
加尔文教义与路德教义之间有很多细微的区别,但这些区别对本书思想的主旨并无关重要。然而,有两点区别,却应加以强调。其一是加尔文的命定说。加尔文的命定说不同于奥古斯汀、阿奎那及路德的命定说;命定说是加尔文学说整个体系的基石,中心思想。他假定,上帝不仅先已注定某人要蒙受恩宠,而且决定另外的一些人要注定永受诅咒;他的这种臆说给命定说换了个新面貌。
一个人的得救或被打入地狱,并不是他在世时做了什么善事或恶行的结果,而是在他来到人世之前,便已由上帝预先决定了。上帝为什么偏爱某人,而诅咒其他的人?这是俗人不可试图探究的一个秘密。他这样做是因为他喜欢用这种方法来显示他那无边的法力。加尔文虽然尽力试图维持上帝象征正义与慈爱的这种观念,可是,他心目中的上帝却具有暴君的一切特征,而根本没有慈爱或乃至于正义的成份。加尔文在反驳新约时,否认慈爱的至高无上地位,他说:“烦琐哲学家所提出来的,关于博爱较信心与希望更重要的看法,不过是病态想象力的幻想而已……。”
此一命定说的心理上意义是双重的。其一是它表达和提高了个人不重要与无权力的感觉。没有任何学说较此种命定说更强烈地表达了人类意志与努力的无价值。人类完全失去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力,人根本对其命运的决定,就没有过问的余地。另外一个意义是,像路德的命定说一样,加尔文的命定说的作用是想要压抑非理性的怀疑。初视之下,加尔文的命定说似乎是想要增加,而不是想要压抑怀疑。人类在知道他已注定要永受诅咒或得救之前,固然也受怀疑的困扰,但是,在他知道这项事实后,岂不会更要受到怀疑的折磨吗?他又怎么能知道,他的命运将会是怎样的呢?虽然加尔文没有说,有任何具体的证据可以证明此种肯定性,但是,他与他的信徒实际相信,他们是上帝的选民。他们籍着自我贬抑的心理作用,得到这种信心。有了这种信心,命定说自然而然地就是绝对肯定的了;一个人不能做任何危及此种得救状态的事情,因为,一个人的得救不在于他的行为,而在诞生之前便已被决定了。正如同路德的学说一样,此种根深蒂固的怀疑导致对绝对肯定的渴求;可是,虽然命定说已给予了这种肯定,怀疑仍是不能消除,必须一再地靠着一种疯狂的信念,来压抑之,这个信念就是认为,一个人所属的宗教团体,便代表上帝选民的一部分。
加尔文的命定说有一个含意,应在这里加以明白地说明,因为这个含意在纳粹的理念中又复活了:这就是人类基本不平等的原则。加尔文认为,人有两种——一种是得救的人,一种是注定受谴责的人。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这个原则的含意是,人之间是不能团结的,因为人类团结的最基本因素之一已遭否定,这个最基本的因素就是:人类命运是平等的。加尔文教派的人很天真地认定,他们是上帝的选民,而其他的人则是遭天谴的。很明显地,这种信念,在心理上,就表示对其他人类的轻视与仇恨。
加尔文教义与路德教义之间的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是更强调道德努力和道德生活。人的工作并不能改变他的命运,但是,他是有能力可以努力。而有能力可以努力,就是表示他是属于得救这一类人的一个象征。人类应有的美德是;谦虚、中庸</a>、正义、和笃信上帝。随着加尔文教派的日益发展,对道德生活以及无休止努力的重要性的强调,也就更为增加了,其中,尤其重要的一个观念就是认为由于这些努力的结果,世俗生活获得成功,而世俗生活的成功则是得救的一个象征。
但是,对道德生活的特别强调,也具有心理上的特别意义。加尔文强调人类无休止努力的必要性。人必须
按照上帝的话,不断地试图生活。这种说法显</a>然与认为人类努力无关乎人类的得救的说法是矛盾的。既然认为人的命运是生前注定的,人类似乎便不必再从事任何努力了。可是,从心理学上来看,事实并不如此。焦虑的状态,无权力的感觉,尤其是对死后命运的怀疑,造成一种使任何人无法忍受的精神状态。任何受到这种恐惧打击的人,几乎都不能放心地享受生命,和对以后的事漠不关心。为了想要逃避此种无法忍受的不可靠的状态及这种个人无价值的感觉,加尔文教派提出的一种办法就是:疯狂的活动,拼命的做事。在这种意义下,活动是强迫性质的:个人为了克服他的怀疑与无权力感,必须活动。这种努力与活动不是内在力量与自信的结果;它只是拼命地想逃避焦虑而已。
当一个人受到焦虑恐慌的袭击时,便会产生这种心理的机械作用。当一个人在几小时之内,便可知道医生对他的病症——也许是致命的——的诊断时,他自然会感到万分焦虑。通常,他会坐立不安。最经常有的现象是,如果这种焦虑并不至于使他瘫痪的话,将会驱使他从事某种近乎疯狂的活动。他可能会跑上跑下,无论碰到谁,便会缠住他,喋喋不休地问个不停,或谈个不停,或者擦桌子,写信等等。他可能会继续他的日常工作,但是,会工作得更起劲,更热心些。无论他做些什么事情,这些事情都是由焦虑引起的,目的是在想藉着发狂的活动,来克服无权力的感觉。
在加尔文的教义中,努力还有另外一种心理意义。一个人不休止地努力,而不感到厌倦,和在道德及世俗工作方面获致成功,这就表示他属于上帝选民的一类。此种强迫性努力的不合理性是因为,一个人从事这种活动,并非想要创造一个欲求的目标,而是想藉此知道,早已注定的事情,是不是会发生,因为这件事与他的活动是无关的。也是他不能控制的。这种心理机械作用是强迫性神经病患者一个特点。这种病人,在害怕一件很重要工作的结果,并在期待一个答案时,会数着房屋的窗户,或街上的树。如果数目是双数,他会觉得,事情会成功的;如果是单数,他就会认为,这是一种象征他将会失败的征兆。
在加尔文教义中,这种努力的意义是教义中的一部分。最初,它主要是指道德的努力,可是后来,愈来愈强调一个人工作的努力,以及此项努力的结果,质言之,就是强调事业的成功或失败。成功成为上帝恩典的象征;而失败就成为受诅咒的象征。
在这种意义下,努力与工作完全是无理性的。工作与努力的目的不是想要改变命运,因为命运早已由上帝决定了。努力与工作不过是一种预算已定之命运的方法而已;同时,这种发狂的努力是为了逃避一种无法忍受的无能为力感。
就目的之本身而言,对努力和工作的这种新态度,可能表示自中世纪末期以来,最重要的一项心理改变。在每一个社会中,人若想要生活,就必须工作。许多社会,是令奴隶来工作,使自由人可以致力于“较高贵的”职业。在这些社会中,自由人是羞于工作的。在中世纪,工作的负担也是不平等地分配与社会阶层中的各个不同阶级,因而产生剥削利用的现象。但是,中世纪时,人们对工作的态度,与现在人对工作的态度不同。中世纪时,人们工作是出于一项具体的需要,并且有具体的目的:维持生活。许多人工作,因为觉得工作是种享受,是表现生产能力的一种方法;另外有很多人工作,是因为他们觉得有一种外在的压力,所以不得不工作,并且认为这是必要的。在现代社会中,出现的一项新因素是,人被迫工作,并非是受外在的压力,而是受内在的强制力。
内在的强制力可以更有效地迫使人们去工作。因为,人对外在的强制力,总会多少发生反抗;但是,对内在的强制力,便不会产生反抗的情绪了。毫无疑问地,如果不是人们把其大部分精力全摆到工作上,可能根本不会产生资本主义。使人们想要无情地工作的驱策力,是基本的生产力之一,其对工业制度的重要性,不下于蒸汽与电力。
到现在为止,我们一直在讨论中产阶级普遍有的焦虑感与无权力感。现在我们应讨论另外一项特征,就是:仇恨与债怨。中产阶级产生强烈仇恨的心理,并不是件令人惊奇的事。任何人如不能表达他情绪与感官上的感觉,和生存受到威胁时,便会正常地产生敌意;如同我们在前面所看到的,中产阶级,尤其是中产阶级中不能享受到资本主义好处的那些人,既不能表达他们的情绪,又受到生存的威胁。加之,少数有钱阶级的奢华与权力,令中产阶级羡艳不已,更增强了中产阶级的仇恨。但是,当仇意与忌妒产生时,中产阶级却无法直接地把这种仇意与忌妒表达出来,较低的阶级却可以表达出他们的仇意与忌妒——想要推翻有权的人。中产阶级在本质上是保守的;他们想要社会稳定;不想推翻社会;他们想要日益富裕。想要跟上发展的潮流。因此,仇意既不能明显地表示出来,也不能感觉出来;仇意被压抑下去了。可是,压抑仇恨,并不意味着除去仇意,而只是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尤有进者,这种郁积下来的仇恨。由于无法直接表达出来,便会累积发展到某一程度。影响人的整个人格,影响人与他人及自己的关系。
路德与加尔文便是具有此种仇恨的典型代表人物。在他们的关于上帝的概念中——尤其是在加尔文的教义中,非常明显地表示出这种仇恨。加尔文心目中的上帝是专横、独断、且残忍的,他毫无根据、毫无理由地,在凭己意地注定了一部分人类,将永遭诅咒,而他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为了表示上帝是有权的,加尔文心目中的专制上帝,其实就是中产阶级的仇恨与忌妒的具体化。
在个人与他人的关系特征上,也可以发现到敌意或憎恨。它表现出来主要形式是义愤;从路德时代到希特 勒时代,较低的中产阶级的一个特征就是义愤。这一阶级的人心中忌妒有钱有权和可以享受生活的人,但是他们把这种憎恨与忌妒化为义愤,认为,这些高级人士必将受到永久痛苦的惩罚。( Sanulf’“Moral Indignation and Middle ss Psychology”)这种对他人的仇恨的紧张心理,在其它方面也表现出来。加尔文在日内瓦的政权的一个特色就是,每一个人对其他的人都抱着怀疑态度与仇意,根本没有仁爱的精神存在。加尔文尤不信任财富,又不怜悯贫穷。在加尔文教派的后来发展中,时常可以看到的现象是,教人们不要对陌生人表示友善,对穷人要抱着残酷的态度,同时,后期的加尔文教义,充满着猜疑的气氛。
在个人对自己的关系中,也表现出这种敌意。我们已在上文中看到,路德与加尔文是多么强烈地强调人的邪恶,并且告诉人们,自我贬抑和自我羞辱是一切德行之本。他们自以为这是一种极端的谦虚。但是,凡是了解自责与自辱的心理机能的人,都知道这种“谦虚”是一种强有力的仇恨产生出来的,这种恨意不能对外界发泄出来,便转向自己了。为了便于充分地了解这种现象必须明白的是,对他人和对自己的态度,非但不是冲突的,在原则上,而且是并行不悖的。其不同之处是。对别人的仇恨通常是可以意识得到的,而且可以明白地表示出来的,而对自己的恨意则通常是不能意识得到的(除非在病态的状态中),而且经常是以间接和理性化的形式,表示出来。一种形式是一个人之积极强调他自己的邪恶和不重要;另外一种形式则是拿良知或责任作幌子。谦虚与自己恨自己没有关系,真正的良知与责任感也不是产生于敌意。真正的良知形成完整人格的一部分,服从良知便是肯定整个的自我。然而,我们发现,从宗教改革时期以至目前,现代人在生活中开口闭口,离不开“责任”,其实,这种责任感带有强烈地仇恨自己的色彩。“良知”是驱策奴隶工具,它驱使人自以为是按照自己的希望与目标而活动,其实,这些希望与目标不过是外在社会要求的“普遍化”而已。“良知”残忍而无情地驱策着人,禁止他享受乐趣和幸福,使人的整个生活作为某种神秘罪恶的补偿。“良知”也是“内心苦行理论”的根据,而在早期的加尔文教义及以后的清教教义中,内心苦行理论是其明显的一个特色。由仇恨而产生的现代的这种谦虚与责任感,所表现出来的则是:谦虚中带有轻视他人的意味,而自以为是代替可爱与怜悯。真正的谦虚,及真正的责任感是不能这样的。但是,自辱与自我否定的“良知”不过是敌意的一面而已;另一方面就是轻视他人,和仇恨他人。
现在,笔者且把本章的讨论,做一总结。
中世纪封建社会制度的瓦解,对社会各阶层,都具有一项重要的意义:个人受到冷落和孤立。他自由了。这种自由具有双重的结果。人失去了他以前曾享受到的安全感,失去了所属感,感到孤独与焦虑。但是,同时他也可以自由的作为和独立地思考,他成为自己的主人,可以按自己的能力来过生活——不必听命于他人。
可是,照各不同社会阶级的份子的真实生活情况来看,这两种自由的分量是不平均的。惟有最成功的社会阶级才得到资本主义的好处,获得了真正的财富与权力。由于他们自己的活动与合理的打算的结果,他们可以扩展,和聚集财富,这种有了钱而成为新贵的人,和出身门阀的贵族,可以享受新自由的成果,可以得到统治与个人主动的新感觉。在另一方面,由于他们必须统治群众,而且必须彼此作战,因此,他们也不能免除不安全感和焦虑感。可是,整体而论,自由的这种积极性意义,对新的资本主义者是显著的。在新贵族的环境中生长的文化,亦即是文艺复兴的文化,表现出自由的这种积极性意义。在文艺复兴的文化中,表现出人类尊严、意志、与自主的新精神,虽然,也表现出失望和怀疑的态度。中世纪晚期天主教神学教义中,便强调个人活动与意志的力量。那一时期的烦琐派学者并不反抗权威,相反地,他们接受权威的指导;但是,他们强调自由的积极性意义,人也有决定其自己命运的一份。他们并且强调人的力量、尊严、及意志的自由。
在另外一方面,较低的阶级,城市中的穷人,尤其是农夫,渴求自由,切望不再受到经济与人的压迫,他们对教条的细微区别不感兴趣,而对圣经的基本原则感到兴趣,这个基本的原则是:友爱与正义。他们希望积极参加政治革命及宗教运动方面。
但是,我们关心的还是中产阶级的反应。日益兴起的资本主义,固然提高了他们的独立性与主动性,但却也对他们构成一项很大的威胁。在十六世纪初期,中产阶级的个人还不能由于获得自由,而得到权力及安全感。自由带来的是孤立与个人的不重要,而没有带来力量和信心。此外,他对有钱阶级的奢侈及权力,充满了憎恨。新教教义便表示出这种不重要性与憎恨的情绪;新教教义摧毁了人对上帝之无条件慈悲的信心;它教人轻视和不信任自己与他人;它使人成为工具,而不是目的。
于是,新教的教义非但表示出一般中产阶级的感觉,而且,由于把这种态度合理化和系统化了,更加强了这种感觉。不仅如此,新教教义还为个人指出一种克服他的焦虑的办法。新教教义告诉人们,要完全地承认自己的无权力和本性的邪恶,要认为他的整个生命是为赎罪而有的,要羞侮自己,而且还要不停地努力——藉着这种种做法,人才能克服他的怀疑与焦虑;必须完全地屈服,才能得到上帝的宠爱,或者至少可以希望能属于获救的一类人物中。新教教义解答了受恐吓的、孤立的、没有根的个人的人性需要。这种由经济与社会的改变,和受到宗教理论的强化的新个性结构,反过来。又成为塑造社会与经济更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此种个性结构的一些属性——强迫自己去工作,喜爱俭约,把一个人的生活成为达到别人权力之目的的工具。苦行禁欲,以及一种强制的责任感——成为资本社会的生产性力量,没有这些属性,现代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是不可能的。
注释:
( 1):在针对“资本主义社会”而论及“中世纪社会”及“中世纪精神”时,我们所谈到的是理想的形式。当然,事实上,中世纪并不是突然地终止,而现代社会则接着开始。凡是现代社会特征的一切经济与社会力量,都是在十二、十三、十四世纪的中世纪社会里演变出来的。在中世纪,资本这一角色已开始成长,同样地,城市中社会阶级之间的对立也开始发生。在历史上一向如此,新的社会制度的所有要素在旧秩序中便已经发展了,随后,新的秩序便代替了旧的秩序。虽然我们不能否认历史的过程是延续不断的,许多现代的要素,在中世纪晚期便已存在了,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中世纪与现代社会之间的基本不同处,也不能否认“中世纪社会”及“资本主义社会”,这些观念.以科学的客观性及准确性作幌子.忽视或否认这些事实必将使社会研究成为许多琐碎事情的集合体,因而,使我们无法了解社会的结构及其机动性。
(2):【原作者注】免罪令的作法与理论似乎是对资本主义的日益重要的一个很好证明。一个人可以用钱来免除应受的惩罚,这个观念非但表示了金钱的重要而且也显示出新资本主义思想的精神。克里门斯六世(他于一三四三年提出免罪令的理论)说,耶稣与诸圣贤所获得的功劳,悉数委托给教皇,因此教皇可以把一部分功劳赏给信仰上帝的人。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教皇宛如一个专利者,拥有很多精神上的资本,利用这种资本来增加自己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