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读者都同意我的看法,觉得最近的报纸颇有些看头。首先,上面登载着克利夫兰新近发生的谋杀案,尸体被用快件邮到了外地。然后是短发强盗的故事——报纸没有说是男是女——那个暴徒抢劫了一整个地铁站,卷走了售票处的所有现款。还有那个杀死岳母的恶汉的故事,他拒绝说明任何理由。还有那个十五岁的高中女生枪杀老师的事,她杀他是因为他企图教她代数。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两宗绑架案、三桩著名公民的失踪案、两起腐败堕落案以及大大小小的银行抢劫案和阿肯色州火车大事故。所有这一切加起来,使得早报颇值一读。有了这么一张报纸在手,早上乘街车去上班的就好办了,好像片刻之间就到了目的地。
当然,报纸上也有发生在外国的谋杀案。但这些案子我一般是留到吃中饭时再看。我发现谋杀土耳其人、芬兰人和列特人的案子远不如发生在本国本土的谋杀案那么引人入胜。在我看来,装在一个箱子从克利夫南寄走的一具尸体胜过整整一卡车列特人的尸体。这一具尸体让我更感兴趣。把发生在国内和国外的案子全加在一起,我发现昨天的报纸有百分之三十的篇幅讲的是不折不扣的犯罪。我觉得这几乎创了一项纪录,完全足以和苏联或黑暗时代的犯罪记录媲美。我真怀疑黑暗时代是否有什么能激起我们对犯罪的兴趣,哪怕是在赤道非洲。
我对这一纪录的 在我们现在的条件下,我们不必像两个世纪以前的人那样仅仅局限于我们的邻居的罪行了。我们可以把它们从世界各地收集来。想当年他不得不时地靠绞刑过一把瘾。现在我们每天就有一二十次这样的机会,要是我们乐意把芬兰人和列特人也加进来的话,过一百次瘾都不难。
但是道德家——也就是敝人——不禁要问,这一切要把我们引向何方呢?这种对犯罪的持久痴迷,会给我们的心灵和性格造成什么后果呢?很久以前有人这样写道——
恶行这魔头实在令人讨厌,
你真想恨它就得见它一面;
但见得太多你会习以为常,
会对它先忍后怜直至迷恋。
犯罪行为也是如此。成年累月地描述和细读它,便会耳孺目染,腐蚀心灵——当然不是你的心灵。我亲爱的读者,因为你的心灵很坚强,但脆弱的心灵可经不起它的侵蚀。就我本人而言,我得承认,我曾为了那个杀死岳母而不说明任何理由的人的事想入非非,心想也许是……唉,还是别说了吧。
每个人都知道,整个北美大陆——美国人、加拿大人、墨西哥人和爱斯基摩人——正陷身在一阵以前闻所未闻的犯罪狂潮中。关于它的起因,人们众说纷坛。有人归因于长老会的衰落,有人归咎于汽车的问世。而我的看法是,它主要是由犯罪文学、犯罪新闻和普遍涌现的对罪行的浓厚兴趣熏陶出来的。
自然有人会问,我们对此有何对策呢?很多人会立即建议说,当务之急是修正美国的联邦宪法,以禁绝对犯罪的病态兴趣,然后是各州通过一系列法律,以绞死那些对绞刑特别感兴趣的人。
我认为用这种方式是治不了那种邪恶的。这一招早已经老掉牙不管用了。在美国和加拿大,我们颁布的各种禁令已多如牛毛,致使我们所有的人还来不及遵守禁令就已处在蹲监狱的危险之中了。唯一的救治办法是诉诸缓慢而有效的舆论力量,也就是在有立法机构制定法规之前的那些岁月里所说的精神作用。
治疗社会弊病的当务之急是让社会各界意识到那种弊病。假如社会各界意识到了其对犯罪的病态邪趣,治疗也就是早晚的事了。于是到处都会有明事理的人首先挑出自己眼中的小刺——或小汽车——然后再挑邻居眼中的梁木。报纸和杂志的出版者和电影制作者并没有向公众兜售犯罪新闻的内在欲望。他们说不定还讨厌这样做。要是由他们自己做主的话,他们可能更愿去钓鱼或在花园里挖坑哩。那种认为新闻记者是罪犯的半个兄弟的观念是错误的。在新闻、电影和娱乐方面,公众总是想要什么就能得什么,这可悲可叹,却是事实。
在这件事情上,任何人都没有必要发起一次“全国性运动”。就我个人而言,我拒绝参加。我被拖去参加的运动已够多的了——打苍蝇运动呀,五月十一日看母亲运动呀,除了在家里不随地吐痰运动呀,等等——我所有的时间都被它们占满了。
但任何人都可以开始一场从自己做起的运动。这正是我想要做的。从今以后,报纸编辑向我奉上暴力和犯罪故事是白搭的了。我已和它们一刀两断。我想读些平和的东西——如秋天里的庄稼怎么样了,最近的古生物学讲座有什么新观点,阿拉斯加州的诺姆冷到什么程度了。这类东西能完善人的心灵,有百益而无一害。
不过在我这样做之前,我还是想稍微看一眼我在今天的报纸上看到的发生在艾瓦斯韦尔的谋杀案,凶手因理发师替他剃须太慢而把他给杀了。看来还颇有看头的,不过看过之后我就和这类东西一刀两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