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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公权先生学术次第

作者:萧公权 字数:17338 更新:2025-06-10 15:09:57

汪荣祖

北京大学周一良教授惠告,“燕京研究院成立,拟出版燕京学报,决定每期介绍曾在燕大执教学者一人。成都燕大曾有陈(寅恪)、萧(公权)、吴(宓)、李(方桂)四大名旦之说,故本期拟介绍公权先生学术”,只约我为之。公权先生的后半生在美国西雅图市的华盛顿大学执教十九年,我在华大作研究生时,曾幸得列其门墙。他退休后,我也离校,但十余年间,音讯不断,自问对于老师的生平与学术,还是比较理解的。我虽曾发表过一些介绍公权先生的短文,但尚未有系统地介绍他的学术。今承一良先生的好意,能不跃跃欲试、尽力而为吗?

公权先生的专业是政治思想,学术训练是哲学。他于1926年,自当时唯心哲学重镇的康乃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哲学系获得博士学位。他的主任导师是专精伦理学与政治学、曾经留学德国的唯心论派哲学家狄理(Frank Thilly)教授。公权先生于康大三年博士生研究期间,与狄理接触最多,影响最大。体会到这位当时已年逾六十的美国教授循循善诱,注重思考启发,而不取填鸭式的灌输知识,具有自己的哲学观点,但绝不强人从己,而是鼓励学生自寻门径、自辟境界,纵然主张与己迥异,只要言之成理,可任其并行。狄理的教授方法给公权先生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日后他自己教授学生时,亦采用此法。我记得初次选择论文题目时,向他请教,他于谈论时处处引发我自己的兴趣与趋向,绝不代我选题,于讨论问题时也随时照顾到别人意见,从不强加于人。他的“教授法”显然深得业师的真传。

狄理教授之外,公权先生受益较多的还有专精美学和希腊哲学的韩莽(William Hammond)教授,以及讲解形上学与英国哲学的阿尔比(Ernest Albee)教授。他也受到康大政治系一位年轻教师恺德林(George E.G.Crtlin)的启迪与鼓励,恺氏为出身牛津大学的英国学者,原是到康大研究院进修,因其博学敏思,而请其讲课。公权先生选了恺氏的近代政治思想研讨课程,两人非常投缘,时相讨论辩难,建立了深厚的师友之情。公权先生于赴康大继续深造之前,曾在密苏里大学哲学系获得硕士学位,指导教授佘宾(George H.Sabine)亦值得一提。佘宾教授当时尚无赫赫之名,但已饱学深思,而且非常欣赏这位远自太平洋彼岸来留学的中国学生。后来佘教授出版了一本风行一时的《政治学理史》(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eory),自1937年在英国初版后,1949年再版,1951年三版,此后十年之内五次印刷。我于1978年到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教过一年书,当时台北坊间仍然销售佘宾这本书的翻印本,并为一般大专院校所采用。公权先生的博士论文原也是在佘宾的启迪下,打下基础的。

公权先生曾不止一次半开玩笑地向我说,他学的是政治哲学,平生所做的却都是历史工作;他没有一天正规地学过历史,史学全是自修的。不过,无心栽柳柳成荫。并非偶然,他研究的历史主要还是政治思想史。对政治思想有深厚功力的人,来研究政治思想史,必然事半而功倍。何况公权先生于哲学的训练之外,还有细致的诗人情怀,所作《小桐荫馆诗词》,词意瑰玮,斐然成章,诗境造诣高超。诗与哲汇聚于文史之学,遂使公权先生虽非史学科班出身,而其史学著作,莫不是上乘的佳构。

《政治多元论》(Political Pluralism:A Study in Contemporary Political Theory)为公权先生出版的第一本书,原是于1926年在康乃尔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第二年即由伦敦一家著名出版社出版,原稿即已是定稿。一般博士论文须经多年修改才能付梓,可见公权先生的博士论文绝非一般。胡适之与吴国桢的英文博士论文都是研究先秦思想,按当时西方对中国学术所知尚少,理应在西方付梓,竟各各携归上海交商务印书馆出版,而公权先生论述近代西方政治学理的论文,却能由西方第一流出版社出版,相比之下,高于时贤,显而易见。公权先生曾亲口语我,他独学冥行,不入派阀,而能于抗战胜利后当选为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与《政治多元论》一书,大有关系。

的确,此书出版之后,佳评如潮。《伦敦时报文学副刊》(London Times,Literary Supplement)于1927年12月1日评论道,“此书虽由一位中国学者所写,而其论证与语气全是欧式的”,并认为“萧教授的英文和他的西方思想一样道地”。《哲学学报》(Journal of Philosophy)于1928年7月发表书评,认为《政治多元论》一书“极具启发性,值得所有对政治学说有浓厚兴趣者的注意”。同年8月8日,畅销的《国家》(Nation)杂志,大力肯定此书的贡献,认为对政治多元论“作了最具批判力与完整性的研究”。《美国政治科学评论》(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于1928年亦刊登推崇的文字,谓此书出版之前,坊间尚无一本书,对近代政治思想显明而重要的发展,作如此全面的验证,认为“此书展现严密的思维、有力的论证,以及令人折服的公正”。公权先生书中的主要批评对象之一乃当时颇具名望的政治思想大家拉斯基(Hanold Laski),也在《新共和》(New Republic)上发表评论,深佩“此书才力与魅力均巨”,认为是五年以来论述政治思想的最佳著作。类此推崇,并非一般溢美之词,因此很快被列入国际心理学哲学及科学方法丛书之一。牛津大学“当代巨著”(Modern Greats)一课程,并采为必读书之一。此书出版之时,公权先生尚未逾而立之年,而其学已卓然自立,跻身世界著述之林,扬名国际,无疑是侪辈的翘楚。

萧著《政治多元论》开卷指出,多元论者攻击一元体制国家主权,欲使国家从主宰的地位降为公仆。按主权观虽早见于希罗古典时代,然以国家主权为中心的政治一元论,为16世纪法国律令学者布丁(Jean Bodin)首创,霍布斯(Thomas Hobbes)扬其波,遂即风行,成为西方政治思潮的主流。黑格尔(George W.F.Hegel)、奥斯汀(John Austin)诸人,都属政治一元论者。法国大革命虽推翻专制王政,但是并未改变国家理论,政治权威仅从一元的帝政转化为一元的民主,因为国家主权依然是一统的、绝对的,国家在法律上仍是至高的。政治多元论者即欲反其道而行之,认为权威不止一个,国家不能独霸权力;政治意愿不可能被统一,故否定中央集权。法国政治多元论者杜奎(Léou Duguit)强调国家只提供服务,不能发号施令;国家不拥有主权,只与其他社会组织合作运作;否认国家主权为法律权威之至上,所以杜奎主张多元立法以及政治权力下放。但是公权先生评论道,如照杜奎所说,人人都可立法,势必入于无政府之境;若把立法权下放,亦不等于法律多元化,杜氏所言不过是不同地区的立法设计,并未涉及法律权威的本身。公权先生认为,不论权力如何下放,法律如何多元,为了维持整个社会的团结,多元之种种势必重归于一个绝对系统。公权先生更进而批评杜氏未能明白区分最终法律权威之国家与实际掌握政治权力之政府,并指出近代法治不可能建立于否定法律主权之上。然则杜奎的多元设计,并未能取代一元论,以获致其预期的效果。

宪法为一国之根本大法,即最高之法,亦即存在单一的法律系统实与政治多元论的主张相左。公权先生指出权力可以三分,宪法不可能一分为三,多元论者强调均衡与分权,但最后仍然需要最高裁决,而最高裁决必然是一元的。

政治多元论又认为国家主权观与国际法精神不相称,并谓基于国家主权之传统国际法,并非真正的国际法。多元论者如克拉伯(H.Krabke)因而主张一种“环宇性的法律社区”(Universal Legal Commu nity),犹如意大利诗人但丁(Dante)所谓的“世界政府”(Monarchia)。公权先生则认为此说虽具吸引力,然而却是颇含危险性的乌托邦式国际主义,更进而批评克拉伯欲使国家舍弃主权成为国际法之一部分。既然丧弃自主之权,实已非多元中之一体,但丁式的“世界政府”更与政治多元论的目的相距甚远。在公权先生看来,政治多元论者虽未主张取消国家,然而他们想要建立的世界议会或世界社区,无论在法律上或政治上,都无法成为真正的多元体制,反而将世界变成一个庞大的单元体。至于多元论者相信国际性的社会或经济组织较政治性的国家更能保障世界和平,公权先生亦不表乐观,认为和平的保障还须依赖和平的意愿。

政治多元论亦抨击代议制度,认为少数人绝对不能代表多数人,主张以“运作代表”(functional representation)取代之。所谓运作,乃指社会中各种不同的运作,代表不同个人的意愿与利益。所以一个多元国家的选举,不应以行政区域来划分,而应以社会利益来划分。但公权先生认为多元论者并未将由行政区域选出的地区代表与根据社会利益选出的运作代表之间的关系,交代得清楚。因为政治多元论者主张代表权尽量下放,所以事实上并非代表权的问题,而是代表性的问题。于是多元论者要求重组国会,将其一分为二,成为“政治议会”与“社会议会”,分别代表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不同利益。公权先生的评论则是:如此一分为二,并非一般的两院制,而是相互独立而各代表两种不同的阶层与特殊利益,形成两个对等的敌体,一旦无法协调,势必导致国会因相持不下而停顿,何异于西洋中古时期的政教之争?因而多元论的民主在理论上即难以成立。公权先生进而指出,此种多元理论即使被接受,其实质仍然是一元的。一元论大师黑格尔的“公众社区”(Civic Community)说即包含消费与生产两端。黑氏也认识到人类利益与社会组织的多元性,以及运作与阶级代表之必需。但黑格尔以为“公众社区”仍属国家之一部分,国家乃系一“伦理整体"(ethical unity),结合所有社会组织于一自由的整体之内。公权先生据此论证,运作代表之辩的本身,并不能作为多元理论的根据,反而可作为一元论的支柱。

关于政党政治,政治多元论者指出如英美之大党,几乎完全操纵了代议机制,不能充分表达全体政见,因此政党路线亦应按运作分,重组政党为多党,分别代表各种特殊利益。公权先生的疑难则是,利益与职业性的代表甚多,将形成工党、农党等无数的政党,而“社会民主”中之利益集团间的冲突,势必要求最后之政治裁决。运作既无法平衡,职业政党所关切的问题又颇有限,是以萧氏肯定运作政党并无取代传统政党政治的可行性。

政治多元论最关切如何解决政治与经济间的运作关系,欲令政治与经济多元化。政治一元论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以经济为国家致富的手段,经济既为政治服务又臣服于政治。英国哲学家洛克(John Locke)始视财产为目的,而非手段,政府之成立为了保护财产,经济于是高于政治。公权先生则认为,如果政治成为经济之手段,为了更加有效保护财产,势必更有赖于政府,洛克的国家理论也势必导向以财富大小而分的寡头政治,造成政治与经济上的不平等,反而更加不民主。国家既为了财富,则无产者即不相干,势必引发社会主义的抗议,要求经济上的重新组合,马克思主义就是要把社会程序约化为绝对的经济组合。社会主义虽强调经济,但并不意味国家之死亡,反而将造成更强大的国家,以便兼顾政治与经济双方的利益。总之,政治性的国家将永远是超过任何社会组织的最高权力。

政治多元论者也攻击法国哲学家卢梭(Rousseau)所谓的“公意”(general will),并“主权”而同斥之,以为公意难知,尊重公意何异尊重国家之意愿?实属另一种政治绝对主义。然而公权先生指陈,特殊的私愿必须与公意协调,而犯人与疯子的私愿更无法兼顾,认为多元论者柯尔(G.D.H.Cole)所谓政治只能顾及每一个人的实际意愿是荒谬的。所谓接受公意即背弃民主,也非实在。杜奎所谓“社会团结”(social solidarity)实近乎卢梭之“公意”。拉斯基所谓的社会意愿,也近似一元论的观点。公权先生更进而批评拉斯基于论证上的矛盾,谓拉氏既以国家代表全体,需要超越诸多特殊利益,然则又如何能使部分利益反对整体利益;既谓国家为整体利益,为整体服务,必须控制部分组织,然则部分组织又何能反对国家而使不失维持控制之权威?拉氏既然承认国家乃其他组织共同认同的唯一政治组织,则无所谓众多的权威组织,却又说国家仅系组织之一种,并不能代表整体利益。两歧与矛盾显然可见。不过,公权先生虽认为多元论之批判一元论翻不出一元论的掌心,但仍然肯定多元论坚持多样性格,揭出社会利益冲突,社会组织的复杂,以及正当群体意愿的表达。不过,类此优点固不足以推翻公意之说,仅可补其不逮。

政治多元论不仅尚异,而且求变,如否认法律之一成不变,然而一元论固亦重视政治程序中之变动。多元论以社会为“移动的实体”,持续发展,然而发展过程中必有稳固、冲突、统一、分离诸情状。社会发展之总趋势,仍然是经由冲突与分离而导向组合。总之,公权先生指出,求变宜也,但变不仅仅是分化与冲突,主要还是融合与统一。

政治多元论的哲学背景是“实验主义”(Pragmatism),实验主义反对一元论之不容纳个体与自由。事实上,一元唯心主义非如实验主义所认为的“封闭宇宙”(block universe)。实验主义哲学家詹姆士(William James)以其“多元宇宙”攻排“封闭宇宙”,着眼于伦理,而非逻辑与形而上学。以公权先生之见,“多元宇宙”在逻辑上不一定不好,但在伦理上和现实上,并不比一元世界好。如果攻击一元世界反自由,则多元的实验主义势必否定任何的整体,包括个人自由在内的整体。实验主义的吸引处,无疑是特殊的自由与进步性格,但问题是以实验为标准的真理与价值,不一定能获致进步。詹姆士在理论上还有自相矛盾的困难,他不得不承认某些绝对的价值;他热衷于“多元宇宙”,但他的理性实促使他选择一元秩序,其思想中理性与实验两端遂不甚调和。萧氏认为政治多元论与实验哲学精神相契,但并无逻辑上必然的连接,如拉斯基受詹姆士启发而不顺从。萧氏深信实验主义扭曲现实(包括政治现实),故无法产生正确的政治理论。

政治一元论以国家为最高伦理的理想,如黑格尔以国家为完成自由的伦理整体。国家为了执行规范,有权控制与协调,并经由政府动用强制力,甚至武力,以至于模糊了伦理色彩。如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之《君王论》常被视为非伦理或不道德,事实上马氏亦强调政治伦理,诉求秩序与和平,道德色彩仍然显著。他只是认为为了好的目的,可用坏的手段来达到,以恶制恶为最佳利器。霍布斯将政治与伦理分开,不过是把伦理臣服于国家主权之下。政治多元论者如杜奎根本否定政治思想中的伦理因素,整个政治关系不是一个理想结构,只是社会进化的产物。社会不臣属于国家,国家不过是为法律所创的工具,不能视为主权。公权先生则认为杜奎的社会决定论过于简单空洞,“社会团结”虽系社会组合的要素,但并不能穷尽社会组合的全部意义,也不能被视为社会生活的最终标准。

其他多元论者如拉斯基以国家为有权之人的组织,不足以代表全体意愿。柯尔认为政治性质的国家仅系政府运作,不能概括整体社会关系,更不具有绝对的主权和道德,国家反而应臣服于“大众社区”(a general community)之下。拉斯基与柯尔并不否认社会控制所需之整个有机体,只是要把国家变成整体社区合作力的代表,如克拉伯也承认追求社区利益,并不要牺牲社会伦理。然则,以公权先生之见,一元论的黑格尔大致也会同意这些多元论的说法,例如黑氏亦承认政治国家为社区之一部分,然有权控制社区中之一切。黑氏也会同意多元论所说,人与社会有共同利益,不论何种政治和伦理,仍有共通性的政治真理。多元论者不知与伦理一元论有相通之处,斥之甚厉,实因误解伦理为政治绝端的论点。是以柯尔虽反对亚里士多德,却认同阿氏的“理想国家”。联邦不是为个人而设,因它本身是一种目的,个人的自由可藉联邦而获致。公权先生批评多元论者之误解与偏见使他们不能与一元伦理派调和。大多数的多元论者为个人主义者,却不重视个人为社会的一部分,并不是说一切行动都须受制于公共约束,但个人不可能独活,个人自由也不能完全排除强制力。如果一定要把个人与社会分开、把自由与限制分开,则将陷入无法排解之困境。

拉斯基说得不错:作为政府的国家只能执行相对的权力,然国家之行动常被视作无可非议的正义;国家主权不过是法律上的最高,却将法律与道德相混,以至于歌颂主权为绝对伦理的最高境界。但是拉斯基之困难在于既已肯定伦理社会理想的存在以及政治国家之需要,然而又无法保证国家工具不会滥用权力以及损害伦理。此为运用与限制国家权力的难题。公权先生承认此为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但提出两点意见。其一,按照拉斯基的权益体制,国家行动取决于全体国民之同意,全民一致绝无可能,仍由多数表决,然而多数仍须由国家执行,依然是拉氏所不能接受的国家行动。脱困的办法,不是搞什么权益,而是要根本取消国家!拉氏限制国家权力的努力岂非白费了?其二,公权先生驳斥拉斯基宣判主权死亡以及消灭一元国家之意图,认为国家之错误实因执行人之错误,不能归罪于国家,然则最紧要的不是限制国家,而是限制个人,限制个人的无知、没有原则的野心,以及漠视与不关心。努力建设一个有公信力的好政府,总比限制政府与国家要好得多。

萧公权先生批判政治多元论,指出其困难与不一致,但并不反对多元论追求的一些目标,例如重视个人自由,注重政治思想之中的群体观,指出社会组织的具体方法,强调全面而实际的社会过程,注意到除政府与法律之外更广阔的人群关系,以及向绝对国家主义和不能代表全体主权的挑战等等,均足称道。但是多元论言虽美而难信,且终不免自我否定!其意欲以多元国家取代一元国家,欲将国家主权自政治思想中淡出,然而穷尽一切社会力量形成之邦联,终究还是会变成一个完全的整体,又何异于一元之国家?岂非白费心力?

公权先生学成返国之后,又曾以中文发表《拉斯基政治思想之背景》一文,以及拉氏《国家之原理与实践》(The State in Theory and Practice)、柯尔《现代政治指南》等书的书评,对当时西方政治多元论学说,继续作了鞭辟入微的评介。此时为1930年代,拉斯基的声誉已隆,但其学说尚未尘埃落定。今之学者如施尔斯屈(Bernard Zylstra),研究拉斯基政治思想的发展,发现1925年出版的《政治典范》(Grammar of Politics),实为拉氏政治思想自多元论倾向“集体论”(Collectism)的转折点。施氏认为拉氏之转变,由于其心目中平等观发展的结果,认识到个人意愿之实现有赖于整个政治秩序之完成,洞悉到多元论的缺点,肯定了“多样中的一致”(unity in diversity)。施氏书中颇称引公权先生的评论,却未明言拉氏的转变是否受到萧氏的影响。然而有鉴于拉、萧两氏为同时代的学者,拉氏又曾推许萧氏的批评,而萧氏早已洞察拉氏多元论的抵触与矛盾处(即施氏所说的两难),实已发出拉氏思想转变的信号。公权先生的批评有助于拉斯基之反省,实甚显然。

萧公权先生于三十左右年纪,对近代西方政治思想之造诣已如此之高,与当代名宿论学毫不多让,令拉斯基辈敬畏(拉氏长萧氏五岁),足令所有的中国学者同感骄傲。吾今已过知天命之年,重读大师青年时所著《政治多元论》,仍惊叹其外文之精当流畅、论证之严谨细密、与夫识见之晶莹透彻,更自知登堂入室之难,师门之弥高。

公权先生批判政治多元论,要以国家主权之不可废,国家一统之尚无可取代。然而就文化领域言之,既无“主权”,亦不必一统,故公权先生于中国文化,不以圣教与异端之说为然,认为“儒家以外还有许多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学术”,若“舍百川而不受,必定无以成就沧海的洪深”,主张诸子配孔,建议“管、老、墨三子设位文庙,配享孔子”,因深信“民族文化是一个广包兼容的伟大系统,其中是没有门户界限的”。再以中西文化而论,公权先生虽身与五四运动,却力斥极端反传统主义,认为打孔薄古过于偏激,但亦不以尊孔为然;儒学自有其永久之价值,然以孔教可致中国于富强,则“属夸大之妄想”。亦反对全盘西化,讥为浅薄,何异学步邯郸殊,新装窥半面?而认为中西文化各具精神,既有心同理同者,也有相异之端,宜能切磋督实,而并行不悖。公权先生信奉文化多元论,固极显然。

萧公权先生自康乃尔大学归国后,至七七抗战军兴,先后执教于南开、东北、燕京、清华各校,计约十年半。所开课程除专长的西洋政治思想外,另讲授中国政治思想,开拓新的教学与研究领域。当时颇有学者认为政治思想乃西洋之概念,施之于中国或不免捕风捉影、大言欺人。而另一种极端,则由于对政治思想概念不清,将之与其他思想混一而论。公权先生遂从资料的搜集与选择入手,以清晰的概念、敏锐的眼力,以及高度的耐心,将散在群籍有关政治思想的素材抄录出来,在清华大学授课时已陆续印成讲义,题名《中国政治思想史参考资料》,至七七事变起已印成从先秦到明末,总共1400多页,奠定日后著书立说的基础。

抗战期间,公权先生于成都华西坝燕大兼课时,在内迁的光华大学附近农家,租赁几间房屋而居,于两年宁静的乡居生活中,运用政治学观点、历史学方法,于1940年的夏天完成了七十余万字的《中国政治思想史》。全书由教育部审定为部定大学用书,交重庆商务印书馆于1945年初版。书出近半世纪以来,中外学子读之、引之,莫不奉为经典巨著。以此书中某些章节为基础撰成专著者,亦大有人在。美国著名汉学家牟复礼(Frederick Mote)教授,亦列萧氏门墙,独力迻译此书,上卷已由普林斯顿大学于1979年出版,共778页。彼邦学者踊跃争购,益知此书历久不衰,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中国政治思想史》最基本的贡献在于展现明确的中国政治思想,及其在二三千年时间长河里的演变,有力而具体地回应了轻视中国政治思想及其价值的议论,证明中国自有其政治思想与不可磨灭的价值。公权先生兼通中西,当然明察到中西政治思想性质有异;由于整个思想趋向的不同,中国尚实践,西欧工思辨,因而有致知与致用之别,于是二千余年中国政治思想亦多属于政术范围,而较缺乏西洋发达的政治原理与政治哲学,但是仍不能以性质殊异遽言价值的高低。

公权先生写史,为政治思想开拓更广阔的境界,上自文献可征的晚周,下迄辛亥革命,极有系统地述论二千余年中国政治思想的演变,而述论的详略则视创获性与影响力之大小而定,所涉及古来学者六十余人,皆就原作取精用宏,就政治学观点分类征引,并加以综合与分析,不仅使原作者之政论畅所欲言,而使其意义更加明晰。全书各章夹叙夹议,何者为古人所说,何者为近人意见,何者为作史者之评论,都交代得十分清楚,而贯穿其间者则为作者凝聚于民族与文化之精神。

公权先生深得史学微意,故特别重视政治思想的时代背景与史之发展,呈现整个中国政治思想的演进过程。按政治思想的历史背景可分为“封建天下之思想”,包括春秋战国在内;“专制天下之思想”,包括秦汉至明清之二千年;以及“近代国家之思想”,包括清末海通以后至辛亥革命。按政治思想演变之大势,则可分为“创造时期”,自孔子至始皇一统;“因袭时期”,自秦汉至宋元;“转变时期”,自明初至清末;“成熟时期”,自三民主义之成立以迄于今。公权先生视三民主义为中国政治思想之成熟,显有时代因素,因其撰稿成书之日,仍属国民党训政时期,以孙文学说与三民主义为不可侵犯之“圣教”。谄之,心有不甘;评之,恐遭时忌,是以虽原有孙中山一章,终于不予收录,既奉阙疑之旨,复得讳而不隐之效,亦可略见,公权先生心思的细密。

萧著《中国政治思想史》既注意到从各时期去观察整体历史的发展,也重视某一时期政治思想受环境影响而稍变的情况。例如孔孟主张略同而途径有异,即因时代环境不同之故。公权先生说:“二子之异,殆亦时代使然。盖晚周养士尊贤,肇于魏之西河而盛于齐之稷下,二者孔子皆不及见,而孔子德位兼全之理想君子既无由实现,孟子乃承战国之风,发为以德抗位之说,亦极自然之事也。”又如论墨学之衰灭亦极精辟:“墨家衰亡之最大原因,似在乎环境之改变,而墨徒不能修改师说以适应之。嬴氏统一封建易为郡县,诸侯尽灭,皇帝独尊,销天下兵器以为钟金人。如是则尚同非攻之说无所用矣……墨家政治思想本针对晚周之历史背景而产生,其不能昌明于一统之专制天下,诚势所必至。”可以例见作者从历史背景去了解政治思想而出的卓见。

此一巨著对臆说的批驳以及新见的提出也甚可观。自晚清以来,国人每喜作比附之谈,如以孟子具近代民主思想,以墨家具民选制度,以秦政为法治等等,莫不一一据事理驳之,以明学术真理。公权先生治学以平实谨严自期,若无确切事实与坚硕理由,不立新说;但每立一新说,常常是难易之定论。例如比较孔墨,洞见两者相似之处。公权先生指出,“述古学以自辟宗风,立治道以拯时弊,游行诸国,终无所售,乃广授门徒,冀其能行道而传学。凡此皆孔墨之所同也。其相异者一仕一不仕,一由少贱而自跻于士大夫,一则终身以贱人自处……吾人以为就大体言之,墨子乃一平民化之孔子,墨学乃平民化之孔学。”修正了孔墨不同道的旧说,别立令人心悦诚服的新说。又如对两宋功利思想的发挥,亦能超迈前人。公权先生说,“宋代政治思想之重心,不在理学,而在与理学相反抗之功利思想”,然功利思想与理学同为“儒家思想之巨变”,亦时势所致然。两宋功利思想以王安石为中坚,安石显然是儒家中的有为者,而不能把他视为法家。燕京出身专治宋史的刘子健教授对萧氏所论两宋功利主义一章,最表钦佩。

抗战胜利之后,中原局势依然动荡,但萧公权先生仍十分怀念战前的清华,很想重返新南院六号旧居,然而主事者竟置之未理,终于北归成梦。再因国共内战的恶化,先避难台北,寻转往北美,到西雅图的华盛顿大学执教。当时美国东西两岸学术性的中国研究正在逐渐勃兴,华大的远东研究中心即为重镇之一,并将研究工作的重心放在19世纪中国。公权先生应同事们的要求,担任难度较大的中国乡村之研究,以“垦荒”的精神去搜寻材料,于三年期间,翻阅近千种中西文书刊,实际引用亦在半数以上,笔录摘要与札记卡片,亦以千数。当轮廓在胸时,进而探索乡村的形态和情况,考证满清政府管制乡村的制度和措施,以及检讨政府管制对乡村的影响与乡民对管制的反应。写作方法不预设假定,而先“放眼看书”,辅之以“小心抉择”,假设自现。故假设实由证据逼出,非主观臆造。假设既立,仍须继续“看书”,继续“抉择”。如果发现与证据有背,则放弃旧的假设,另提新的假设。公权先生自谓:“证据是前因,假设是后果,并非事先修改旧假设或提出新假设,然后才去继续求证。”

经过搜集资料、解读资料、抉择求证以及立说的过程后,逐章写作,然后分章与同人讨论、交换意见,作为修订时的参考。卒于1955年的秋天,全书脱稿,正文约24万字,附录1.6万字,注脚2180余条,约8.7万字,成为一部共计35万字的巨著。然因校订、印刷费时,于稿成五年后的1960年才由华盛顿大学出版社出版。

《中国乡村》巨著包含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勾画乡村地区的各种区分,诸如村落、市集、城镇以及保甲与里甲之行政分配。第二部分叙述乡村控制,涉及保甲监控、里甲税收、社仓等灾荒控制以及乡约等意识形态的控制。最后部分讨论乡村与宗族控制的有效性,以及农民对控制的反应。附录包括有关里甲、社仓等制度的珍贵资料。从整体内容来看,全书的重心放在政治控制,故副题即为“十九世纪的帝国控制”(Imperial Control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是以乡村研究固然是新辟的园地,然而政治控制牵涉到政治学与政治原理,仍是公权先生素所在行。这本书的成果也不仅属于社会经济史,而且属于政治史与思想史。

公权先生根据大量的原始资料,肯定了晚清帝政对中国乡村控制的实况,并不如一般人所认为村落间组织系自治性的社区,由社区民众自理。事实上,太多的乡村穷困得根本无法自组任何结社。同时也忽略了农民生活的乡村与帝政控制的乡村之分,前者是自发的,而后者则是政府主使的。此一疏忽导致误将政府行动视作乡村自发。公权先生的研究显示,绝大部分的乡村以及复杂的地方组织,皆由政府设立。而这些政府部署,从长远看,对帝国与乡民两蒙其害。此一发现更加澄清了帝政的性格,以及晚清的历史变化。

中国的帝王们无疑以控制亿万人居住的乡村为要务,一般的官吏与军队虽不可缺,却不足以应付乡村控制之需。清朝的州县级官员不过1500人,远不能监控帝国中无数的乡村;军队可以用来平乱,但无力担任日常巡警的任务。是以列朝帝王自然要把控制推广到县以下,以及用武力以外的方式,于是次级行政控制应运而生,且日趋完善,至清朝由极盛再趋衰败。

公权先生的研究告诉我们,清政府对乡村的控制相当严密。最直接的还是保甲制度,统治者知道,若有持续的饥荒,农民会铤而走险,甚至可以造成推翻朝廷的暴乱。保甲可起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保甲的好处可使乡民相互监视而不必动用大量的政府力量。住在乡村的甲长负责登记乡民的行踪,以及向衙门报告各类犯罪实况。所有居民都有向甲长打报告的义务,不遵守者与罪犯同罪。乡民被迫自我监视,既为了保护自己,更为了整个帝国的安全。当然不仅仅保甲,清皇朝一如历代帝王深知乡村税役对整体财政的重要性,于是又有了帮助税吏征收的里甲制度,以及帮助农民缴税与消灾的社仓。里甲和社仓实可被视为对乡村作经济监控的工具。此外,还有各种意识形态控制,例如以程朱理学所强调的纲常,来普及忠君爱国的想法。对乡民思想控制最重要的办法是乡约制度,始于顺治八年。另一种思想控制是取自儒家的敬老观念,年长者较稳重,不太会造反,而敬老的人亦不易成为叛徒。帝国政府自然用各种办法来鼓励敬老。另外还有科举学校也可资思想控制之用,政府可经乡间学校产生意识形态上的影响力,自顺治八年起,清廷规定每一乡村都需设有“社学”,政府于是在政治、经济与思想三方面对群众作了控制。

公权先生指出,整个控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利用当地人来做监控,或即因此有人误会中华帝国下的乡村享有自治。所谓“天高皇帝远”的印象亦不正确。整个监控系统由上而下,经由地方政府,下达乡村中每一个人。如此庞大的帝国控制,显然支撑了200余年的清统治。但自上而下的集权统治实亦松动了帝国的基业。任何集权政体但求安定而忽略了群众生活的改进与参与,以至于变得十分被动,听天由命,似于统治者无害,但当帝国控制最后失控时,被动的乡民不仅没有能力为政府效劳,而且无从抗拒贪官污吏土豪劣绅的欺凌,以至于不信任和恐惧官府。至此帝国控制便有了反弹。更糟糕的是,当农民无从改善悲惨境遇,无力面对灾难,乡村日益穷困时,终于揭竿而起,发生动乱。不过公权先生发现,所谓农民起义实非由农民主动,每由不得意的士人或“劣绅”所领导,农民在农民运动中主要是提供人力。领导不佳的起义多半失败,而大起义的激越并不能永久改变农民心态。即使比较成功的起义,如太平天国时期,一旦稍趋平静,农民又回复到被动以及小心翼翼的本质。长毛统治下的农民,同样被动无助。足见像太平天国这样规模的大动乱,都无法消除帝国控制的后遗症。所以公权先生的结论是:传统中国乡村不存在任何性质的自治政府。

《中国乡村》这部巨著于1960年问世以后,佳评如潮,有人谓此书代表史学界罕见的成熟,亦有人认为乃韦伯(Max Weber)出版论述中国社会宗教之书后的最重要作品,更有人建议应列为政治、社会组织、人类学,以及亚洲研究等课程之必读书。著名的美国人类学家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申言人类学家有此一册在手,始可信而有征地分析中国,并进而作各种“跨越文化的尝试”(cross cultural tests)。施氏名作《中国乡村的市场与社会结构》(Marketing and Social Structure in Rural China)显然自萧著中吸取大量的灵感与养分。美国学术团体协会(American Council ofLearned Societies)即于同年以第三届人文学术奖(奖金1万美元)赠萧公权先生,誉为“融合中西两个伟大学术传统的精华”,肯定早年所著《政治多元论》,表现了“创造性的灼见”,以及《中国政治思想史》显示了“自辟蹊径的史识”(great originality conceptualization),称道公权先生不仅是学者,也是诗人、作家和哲学家,不愧为获此殊荣的第一位东方学者。

萧公权先生的最后一部长篇学术巨著为《康有为变法与大同思想研究》,原由英文撰成,1975年华盛顿大学出版社印行,后由笔者译成中文,1988年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出版。公权先生深入研究康有为,文长40余万言,缘起于大批康氏未刊稿的出现。资料既备,以公权先生精湛的哲学素养来治思想史,自如探囊取物,而且源源不绝,成此大书。

公权先生以“平心”阅读康氏未刊稿之后,对这位中国近代史上的思想巨子,有新的理解和论断。当英文原著出版后,有些读者认为作者于康虽有批评,然大体而言过于同情康有为,甚至有左袒之嫌。此种观点多少受到民国以来革命史观的影响。事实上,公权先生本人早年撰写《中国政治思想史》有关康有为一章时,亦有所不免。如谓康氏反对革命,“貌似成理,而实多强辞夺理”,并谴责康氏“背宗邦而忠于殊类,谬误显然”。又谓:“康氏以立宪为保皇之手段,故其所号召者为假民权,托孔子以为变法之口实,故其所号召者乃假维新”。这些观点经深入检证后,都有所修正。斯乃史家忠于文献、实事求是的态度,故所谓过于同情云云,不过是以“公心述”而已。

“现代中国与新世界”为贯通全书的两大要义,前者意指国家富强的追寻,而后者则在大同理想的寻求。是以在公权先生笔下,康有为既是热情爱国的改革家,也是沉思于遥远的乌托邦建造者。粗心的读者或以为此乃矛盾现象,甚或指责作者未能妥为调和康氏思想上的不一致性。其实并不是不一致,而是同一世界观里的两个不同层次;既不在同一层次,便无矛盾可言。公权先生已在书中明说:

这种不相同的见解并非不一致,而仅仅显示康氏如何在一生中的不同阶段,扮演两种不同的任务:在儒家原则上形成一改制哲学,以及建立一超乎儒家的广泛哲学体系。关于后者,他经常超越今文经的范畴,超越现存制度与价值观。关于前者,他遵从既被接受的社会与道德价值,以及注视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改制考》与《大同书》并不相互抵消,而是代表同一思想中的两个层次。

这一段话足以化解认为康氏思想矛盾者的疑团。

公权先生撰写此书,每能作广泛的比较研究,即把康氏思想放在整个中国思想史的视野来观察,因而常见微知著。例如他首发康有为深受陆九渊与王守仁的影响;又例如他首先指出,康著《物质救国论》实已发陈独秀、吴稚晖等人的先声;又如他在述论康氏经济改革的主张时,涉及现代化的成败问题,并旁及明治日本的现代化经验;又如他推演康氏大同学说时,与世界上其他的乌托邦理论比而观之,因而肯定康氏是一世界级的乌托邦建造者。类此,展示了一种精辟的“宏观”。

精辟的“宏观”之外,还有细致的“微观”。在纵横的议论中,未曾忽略必要的考证,诸如《大同书》成书的年代,康有为与廖平的纠葛,以及康氏是否真正的儒者,对宗教的看法,都能推见至隐,不偏不倚,作持平的解说。

公权先生论述的重点在康有为的思想,然于康氏的性格与情怀,落墨无多,而神貌自显。当我们终卷之后,康氏那种欲与孔子比高的狂态,那种乐利自信的心胸,跃浮脑际,久久难忘。同时也使人们感叹,康氏对国家前途的忧虑,多“不幸而言中”,也令人赞叹康氏对现代化以及工业化的见解并未过时,反而更加真切。例如康氏一再强调译书与派遣留学生的重要,以及政治改良与经济成功的密切关系。他也见及工业化会导致世界化,因而在大同到来之前,工业化须不失为中国,也就是“中国式的工业化”。类此识见,可谓与时倶新。长久以来,国人视康有为“反动”,因其反革命,但革命未及一世纪,终发觉必须回头走改革的路。改革之路,也就是康有为曾经指出的道路。萧氏此书提供了康氏道路的全图。

萧公权先生在美国著名大学执教十九年,退休后又在西雅图市居住了十三年,对美国学界,尤其是中国研究方面,有极为深入的了解。中国研究旧称“汉学”(Sinology),二战以前的旧汉学家大都不是学界中人,有很多是传教士家庭出身,研究中国随兴之所至,无论历史、文学、语文、哲学、艺术等等,没有学科的限制。二战以后,汉学逐步在西方校园扎根与发展。中国被作为世界上诸多区域之一来研究。中国成为区域研究,往往“闭关自守”,关起门来耕耘,而西方主流派人文学与社会科学研究也少与中国研究沟通,因即以公权先生之见,西方人文学与社会科学号称有普及性,实际上也不过是美国学和欧洲学的区域研究。同时由于中国研究的学院化,自然而然导致学科化,新的汉学家必须要有学科训练,诸如史学、文学、哲学、经济学或社会学等,分属各种不同的科系,亦因而造成学科间的隔阂。公权先生弟子牟复礼教授即曾力主“汉学的完整性”(the integrity of Sinology),任何文化必须研究其整体,非从各方面整合研究不能理解整个文化,各种学科代表各种不同的观点,而各与整体研究有关,然没有任何一科可以提供全面。相比之下,旧时代的汉学家因为没有科系的包袱,反而更能顾及整体与全面。公权先生以为,今之学者固不能不要专业,却不应不尝试科际间的整合,从别的学科中获致方法与概念上的启发,以充实自己的学问,才能完成中国研究的完整性。至今中国研究的科际整合以及与西方人文学和社会科学间的交流与整合,仍然是迫切的问题。

据我所知,萧公权先生晚年回顾,对汉学或中国研究的前景,并不很乐观。他认为西方学者由于语文与文化背景的限制,很难真正了解中国,更何况许多标榜以社会科学方法研究中国的人,虽重视方法却更不重视语文的训练,以至于曲解误解,触目皆是。反观中国,当时大陆上“文革”余波仍然荡漾,予人以文化大毁灭的印象,而港台学者的成果,无论质量,均乏善可陈。他也洞悉到,年轻一代的中国文史学者,虽然黄肤黑发,口语流利,但对传统学问实甚隔膜,与清儒所谓“读书必先识字”的标准,相去甚远。就“识字”而论,华洋学者之间也许只有五十步笑百步的差别。

公权先生的不乐观也许象征一个时代的结束,在西方汉学的讲坛上不断会有专家学者,但不可能再出现像萧公权那样兼通中西的通儒,就像在中华大地上,也不会再有像陈寅恪与钱锺书那样博学的通儒。通儒已是濒临灭绝的“生物”,只能有“随风而逝”的无奈。

约十年前,当我写完《史家陈寅恪传》增订本后,试填了一首蝶恋花,自觉也很能表达吾师晚年的心情,谨录于下为结。

隔海江山烟雾外

历尽沧桑

憔悴朱颜改

风雨无情君莫怪

那堪春去情难再

销尽风流心力怠

昔日繁华

梦里相思债

玦月窥窗花影碎

秋虫似泣啼无奈

1994年4月25日

稿于弗州柏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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