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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裂痕开始_笑面人

作者:维克多·雨果 字数:16637 更新:2025-01-24 17:32:00

当时伦敦只有一座桥——伦敦桥,桥上还有几所房子。这座桥把伦敦同萨斯瓦克连在一起,这是一个用泰晤士河里的坚实的石子铺街道的郊区,像伦敦市一样,到处都是一条条挤在一起的小胡同,许多大房子、住宅和木屋杂乱的换在一起,这是一个火灾很容易蔓延的地方。一六六六年①就证明了这一点。

①指一六六六年伦敦的火灾。

萨斯瓦克那时读作“萨得立克”,跟现在的读音“萨沙屋克”很相近。最好的英文发音是不要读母音。所以扫桑波顿(Southampton)读作了“斯达波恩特恩”(Stpntn)。

当时的茶坦姆读作Jet-aime①。

①法文:我爱你。

那时的萨斯瓦克跟现在的萨斯瓦克比起来,就跟伏西腊①跟马赛相比一样。它从前是一个村庄,现在是一座城市。尽管如此,当时那儿倒是一个船只集中的热闹地方。泰晤士河岸上有一道长长的、高大的古墙,上面挂了铁环,许多内河的船只都在那儿系缆。这座墙叫作文弗罗克墙,或者艾弗罗克石壁。在撒克逊时代,约克王朝叫作文弗罗克王朝。相传有一个艾弗罗克公爵淹死在这道石墙脚下。这里的河水深得确是可以淹死公爵。即使是在落潮的时候,还有六(口寻)多深。这个适宜抛锚的地方,吸引了海洋船只,一只荷兰商船“伏格拉特号”经常在艾弗罗克石壁抛锚。“伏格拉特号”在伦敦和鹿特丹之间每星期往返一次。其他的商船一天往外开两次,不是到载特福,格林威治,就是到格累甫森德;它们随着落潮下去,潮涨回来。虽然伦敦离格累甫森德不过二十海里,却要六个钟头才可以到达。

①巴黎附近的一个地方,现已并入巴黎市。

“伏格拉特号”那种式样的船只现在已经没有了,只有在海军博物馆里还可以看到。这条商船好像中国帆船。那时候法国总是模仿希腊,而荷兰却总是模仿中国。“伏格拉特号”有两根桅杆,船壳沉重,挡水板是垂直隔开的,中间有一个很深的船舱,前后两个平甲板。跟现代旋回炮舰一样,光秃秃的,它的好处在于碰到恶劣的气候,可以减少波浪的力量,坏处是船员容易被波浪冲到海里去,因为没有舷墙,一点没有办法阻止船员掉到海里去。结果因为常常发生堕海丧命的事情,所以这种式样的船后来就被淘汰了。“伏格拉特号”直放荷兰,中途不在格累甫森德停船。

沿着艾弗罗克石壁底下是一条砖石建筑的斜堤脊,不论是涨潮或者落潮,系在墙上的船只都可以从这儿上岸。离不了多远,石墙上就有一个缺口,缺口的地方凿成石级。这就是萨斯瓦克的南端。石壁上的另外一边有一道高堤,过路的人可以跟站在一道栏杆跟前似的,把胳膊肘靠在艾弗罗克石壁上,俯瞰泰晤士河。河对岸是伦敦的边缘,当时不过是一片田野。

在艾弗罗克石壁的上游,泰晤士河转弯的地方,差不多就在圣詹姆士宫对面,朗培士大厦后面,离开当时叫作“福克司豪尔”的散步场不远的地方,在一座烧瓷器的窑和一座造花玻璃瓶的玻璃厂之间,有一片绿茵满地的空地,这种空地从前在法国叫作散步场,在英国叫作bowling-green(木球草地)。法国却又把bowling-green转化为boulingrin(草坪)。现在呢,我们却把翠草如茵的草坪搬到屋里来了,不过是在桌上铺一块绿毡代替草坪,就叫作台球桌。

法国既已有了boulevard(林荫大道)这个名词,它本身就是英国的bowling-green,不知道为什么还要造出boulingrin这个字。像字典这样一位道貌岸然的先生却还要一些毫无用处的奢侈品,真是够惊人的。

萨斯瓦克的木球草地叫作泰林曹草地,它过去是哈斯丁男爵家族的,他们现在是泰林曹和茂怯林男爵。这块泰林曹草地从哈斯丁爵士手里转到泰德克斯特爵士手里,泰德克斯特爵士在这块草地上办了一个公共娱乐场,正像法国的一位奥尔良公爵扩建洛雅尔宫一样。后来泰林曹草地又转到教区的神父手里,变成了一块光秃秃的牧场。

在泰林曹草地上,天天有集市,变戏法的,踩软索的,走江湖的,在台上表演音乐的,他们面前经常挤满了一些沙伯大主教说的来“看魔鬼”的傻瓜。所谓“看魔鬼”就是说“看杂耍”。

在这个一年到头都是集市的广场上开了几家客店,它们招待客人,送他们去看市场上的杂耍,生意很兴隆。这些木头搭的客店只在白天有人居住。到了晚上,老板锁上店门,就把钥匙放在衣袋里走了。在这些客店当中,只有一家有一幢真正的房屋。除了这所房屋以外,整个木球草地上没有其他房屋,集市上的那些小木屋说不定哪一会儿就突然消失了,因为那些走江湖的都是无牵无挂、到处流浪的人。走江湖的人在哪儿也扎不了根。

这个有房屋的客店叫作泰德克斯特客店,是采用原来的主人的姓。与其说这是一家酒店,不如说是一家客店,与其说是一家客店,不如说是一家旅馆。大门可以客车马进出,院子也很宽敞。

对着广场的大门,是泰德克斯特客店的正门,另外还有一个便门可以进出。所谓便门就是大家都欢喜走的门。所有的人都从这扇小门进出。一进门就是名副其实的酒店,这是一间宽大的房子,设备简陋,烟雾腾腾,天花板很低,里面摆几张桌子。二楼上有一扇窗子,铁窗格上挂着客店的招牌。大门总是拉闩上锁,关得严丝合缝的。

因此必须穿过酒店,才能走到院子里。

泰德克斯特客店有一个老板和一个伙计,老板叫尼克莱斯老板,伙计叫古维根。尼克莱斯老板(尼克莱斯这个名字,我们叫做尼古拉,显然英国人念走了音,就变成了尼克莱斯了)是个吝啬的鳏夫,总是兢兢业业的,生怕触犯法律。此外,他长着两条浓眉和两只毛茸茸的手。伙计的年纪是十四岁,他管倒酒,名字叫古维根,这孩子穿一件围裙,长着一个大脑袋,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头发剪得光光的,这是做奴才的记号。

他睡在楼下的一间小屋里,从前那儿是关狗的地方。

这间小屋有一个牛眼窗,正对着木球草地。

一个寒冷的夜晚,风很大,当然,街上的行人都急急忙忙地走着;这时有一个人挨着泰林曹草地的泰德克斯特客店的围墙走着,他突然站住了。这是在一七○四年底和一七○五年初的冬天最后几个月里。这人穿得像个水手,漂亮的脸膛儿,翩翩的风度,这两样都是在宫廷里混饭吃的人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受到普通老百姓的欢迎。他干吗站住?他在听。听什么?显然是在听一个人在围墙里面的院子里讲话的声音,虽然这是一个老年人的声音,可是声音宏亮,连街上的行路人也能听见。同时还可以听到那个老年人讲话的围墙里面的院子里的嘈杂声。那个声音说:

“伦敦的各位大哥,大嫂子,我来了!我诚心诚意地恭贺你们,因为你们是英国人。你们是伟大的民族。我再说一遍:你们是伟大的百姓。你们使拳头比使剑还要内行。你们的胃口好。你们是一个吃人的民族。你们吸吮世界的骨髓的结果,使英国凌驾在万国之上。在政治和哲学方面,在管理殖民地、殖民地的人口和工业方面,以及损人利己的坚忍不拔方面,你们是了不起的,惊人的。世界上很快就要竖起两个牌子,一个牌子上写着‘人类’,另外一个牌子上写着‘英国人’。我指出这个事实是为了赞扬你们,我呢,我既不是英国人,也不是人,谢天谢地,我是一头熊。除此以外,我还是一位博士。这两种身分一点儿也不矛盾。各位先生,我在教导别人。教什么东西呢?教两种东西,一种是我所知道的东西,一种是我不知道的东西。我出卖成药,奉送思想。请你们走近一点,仔细听着,科学在欢迎你们。张开你们的耳朵吧。如果耳朵太小,那就藏不住真理,如果耳朵太大,愚蠢就都跑进去了。所以,干万要注意。我教的是流行性的自我称赞学。我的同伴会引人笑,我却会引人深思。我们伙计俩住在一只‘箱子’里,笑也跟知识一样,是有来历的。曾经有人问德漠克利特①:‘你的知识是怎么得来的?’他回答说:‘从笑里得来的。’我呢,要是有人问我:‘你为什么笑?’我就回答:‘因为我有知识。’说真的,我可不笑。我是纠正世间错误的导师。我有责任使你们的智慧清醒过来。你们的智慧已经有毛病了。上天容许百姓做错事,容许他们受人的欺骗。用不着自暴自弃。我坦白承认,我信仰老天爷,连他做错了事我也信他。不过,只要一见到垃圾-一错误就是垃圾-一我就拿扫帚扫干净。我怎么能肯定我的知识是对的呢?这是我个人的私事。每一个人都能在可能范围内学到知识。拉克唐斯②对着维吉尔③的铜像的头提出了问题,那个铜头就开口回答他。西微士德二世④跟鸟儿谈话。是鸟儿说人话呢,还是教皇说鸟语呢?这都是问题。

①古希腊哲学家。

② 我们刚才已经认出来:“绿箱子”已经来到伦敦。它在萨斯瓦克开张起来了。于苏斯被这块木球草地吸引住了,他觉得这个地方的好处是天天有集市,连冬天也是一样。

看见圣保罗大教堂的圆顶,对于苏斯来说,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总的说起来,伦敦也有优点。替圣保罗盖一座大教堂是一件勇敢的事情。真正的大教堂是圣伯多禄大教堂①。有人疑心圣保罗是想像出来的圣人,从宗教上说,想像就是异端。圣保罗被列入圣品,本来是很勉强的。他是从艺术家的门走进天堂的。

①圣伯多禄大教堂在罗马,是教皇的教堂。

大教堂是一面旗帜。圣伯多禄大教堂是正教之城罗马的旗帜。圣保罗大教堂是裂教之城伦敦的旗帜。

于苏斯的哲学范围很广,包罗万象,他对这种意见上的分歧自然很清楚。说不定他到伦敦去正是因为他对圣保罗有好感的缘故。

于苏斯选定了泰德克斯特客店的大院子。它仿佛是给“绿箱子”预先布置好的,这是一座现成的戏院。方方的院子,三面都有房屋, 成功是不会受人欢迎的,特别不会受到那些受到它的害处的人欢迎。被吃的人佩服吃人的人的事情是很少见的。笑面人确实轰动一时。周围的那些走江湖的都生气了。舞台的成功好比是吸管,它把观众都吸到它这儿来,于是四周就都空了。对面的铺子已经完蛋了。“绿箱子”的收入增加了,周围的同行的收入,我们已经说过,就跟着减少了。有的戏本来倒很热闹,现在突然垮下来了。这种情形好像低潮的界线一样,这儿越涨越高,那儿却相反的越落越低。吃唱戏这行饭的人都了解这种潮水似的现象,这儿兴隆了,别的地方就一定要冷落。市集上许多在附近戏台上随着音乐的声音献技的人,眼见被笑面人搞垮,在失望之中又感到迷惘。所有的三花脸,小丑,走江湖的,都妒忌格温普兰。瞧!一个有这么一副野兽似的笑脸的人多么有福气啊!唱滑稽的和走钢丝的母亲们,指着格温普兰,气呼呼的望着她们长得漂漂亮亮的孩子们说:“你们没有他这样的脸膛儿真是可惜!”甚至有人因为她们的孩子长得漂亮打他们。要是她们懂得其中的秘密,肯把自己的儿子弄成 所以奥莫就变成了他们的借口。

于苏斯从客店主人那儿听到了这些策划,心里便七上八下。他怕的是两个害人的爪子——警察局和法院。对官家只要害怕就够了,不一定非犯法不可。于苏斯根本不愿意同州长、市长、地保和验尸官打交道。他不愿意看这些衙门面孔。他要见官儿的好奇心跟兔子要见猎犬的好奇心一样。

他开始后悔不该到伦敦来。“‘更好’是‘好’的敌人,”他独自个儿嘟哝道,“我还以为这句格言已经过时了。我错了。愚蠢的真理往往是真正的真理。”

可怜的“绿箱子”面临着联合的势力,丑角们要维护宗教事业,牧师们为了医疗事业大发雷霆,格温普兰有使用巫术的嫌疑,奥莫有狂犬病的嫌疑,只有一件事对它是有利的,那就是市政当局的无能,不过这在英国是一种很大的势力。正因为地方官对什么东西都随随便便,英国人才得到了自由。英国人的自由像英国周围的海水一样。习惯好像潮水,一步一步地掩盖了法律。可怕的立法制度于是沉没在习惯的浪潮底下。即使到了现在,在无边的自由底下还能够很明显地看出残酷的法律章则。英国就是这样一个国家。

尽管那些走江湖的,牧师们,主教们,下议院,上议院,女王,伦敦,以及整个英国在反对他们,只要萨斯瓦克不反对,笑面人、《被征服的混沌》和奥莫就可以安然无恙。“绿箱子”已经成为郊区的居民特别欢喜的娱乐,当地的官员好像对它漠不关心。在英国,漠不关心就等于保护。只要撒来州的长官(萨斯瓦克归撤来州管辖)没有什么动静,于苏斯便可以自由行动,奥莫也就可以搭拉着狼耳朵安安稳稳地睡大觉。

只要这些仇恨没有达到目的,他们的成功就不会受到什么损害。“绿箱子”暂时并未受到挫折。恰恰相反。这些纠纷在群众当中已经透露了风声。笑面人越来越受欢迎。观众一嗅到被人告发的东西,马上就发生了兴趣。凡是受到官家怀疑的,都受到群众的尊敬。老百姓出于本能地接受受到威胁的东西。被人告发的东西有点儿“禁果”的意味,大家于是就争先恐后地去咬它一口。除此以外,要是喝彩能激怒什么人,特别是激怒官府,那真是一件快事。你对被压迫者表示同情,对压迫人的人表示抗议,还能度过一个夜晚,自然是很有趣的。既能保护人,又能自己娱乐。我们在这儿说明一下,草地上的那些耍把戏的仍旧联合在一起,喝笑面人的倒彩。对笑面人的成功来说,真是再好也没有了。敌人的叫嚷刺激他的成就,给他的胜利增加了活力。一个颂扬我们的朋友很快就会觉得腻味,一个咒骂我们的敌人也是这样。咒骂对我们没有损害。这一点敌人是不懂的。他们忍不住要凌辱我们,这正是对我们有利的地方。他们不可能闭上嘴巴,这反而会维持群众的注意。来看《被征服的混沌》的人越来越多了。

于苏斯一直把尼克莱斯老板跟他说的那些阴谋和官家的不满藏在心里,从来没有跟格温普兰说过,因为他怕格温普兰会因为担忧而影响了演出的心情。要是有什么灾害来临,我们总会预先知道的。

不过有一次,为了谨慎的缘故,他认为他应该放弃这种前怕狼后怕虎的态度,应该让格温普兰担点心事。说真的,那是因为发生了一件使于苏斯认为比走江湖的和教会的阴谋还要严重的事情。有一回,在计算当天收入的时候,格温普兰拾起一枚落在地上的铜元,当着客店主人的面,把代表百姓的贫困的铜元和铜元上代表皇室豪华的寄生生活的安妮的铸像,作了一番对比,这种话很刺耳。这番话经尼克莱斯一传,越传越远,到了末了,经过费毕和维纳斯又传到于苏斯的耳朵里。于苏斯着急了。这是煽动。这是欺君犯上。所以他把格温普兰狠狠训斥了一顿。

“要注意你这张可恶的嘴巴。老爷们有一条规矩:什么也不要干;平头小百姓也有一条规矩:什么也不要说。沉默是穷人唯一的朋友。他们只可以说一个字:‘是’。承认和同意是他们的全部权利。对法官说‘是’。对国王说‘是’。老爷们如果高兴,就赏我们几棍,我就被他们打过,这是他们的特权,他们即使把我们的骨头打断,对他们的尊严也不会有什么损害。秃鹰跟鹰是本家。我们应该尊敬国王的权杖,这是 于苏斯后来又被另外一件相当可怕的事情吓了一跳。这次是牵涉到他自己的。他被传到主教门的三个板着面孔的人组成的委员会那儿。这是三个监督,三个人都是博士。一个是神学博士,是西敏寺的院长派出来的;一个是医学博士,是伦敦八十人评议会派出来的; “没有,最可敬的先生。我只是说欧片曾经听见一只犀牛讨论哲学问题。”

“你说一只榉木碟子能够自己生出大家欢喜吃的菜肴的说法不是真实的。”

“我说如果碟子有这个特点,除非你是从魔鬼那儿把它弄来的。”

“是我弄来的!”

“不,是我,可敬的先生!不!没有人!所有的人!”

于苏斯自己在想:“我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了。”不过他那副狼狈相虽然很厉害,还不容易看出来。于苏斯尽力在抑制自己。

迈诺斯又开口说:“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你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信魔鬼的。”

于苏斯没有让步。

“最可敬的先生,对于魔鬼,我并不是不相信。相信魔鬼,相反的也就是相信上帝。这一个可以证明那一个。谁不大相信魔鬼,就也不会很好地相信上帝。相信太阳的人一定相信阴影。魔鬼是上帝的黑夜。什么是黑夜?黑夜就是白昼的反证。”

于苏斯在这儿信口开河,把哲学与宗教的奥妙混为一谈。迈诺斯又沉思起来,不发一言。

于苏斯重新喘了一口气。

现在一场尖锐的舌战开始了,医学监督伊客斯,就是刚才轻蔑地保护于苏斯,反对神学家的人,现在突然变成了一个攻击于苏斯的助手。他握紧了拳头,压在一卷写满了字的厚厚的档案上,冲着于苏斯的脸嚷道:

“现在已经证明冰升华之后变成水晶,水晶升华之后变成金刚钻。从而断定冰要经过一千年才能变成水晶,水晶要经过一千世纪才能变成金刚钻。你否认过这个真理。”

“不,”于苏斯忧郁地回答。“我只说用不了一千年冰就化了,一千世纪计算起来很麻烦。”

审问继续下去,一问一答针锋相对。

“你说植物不会说话。”

“完全没有。不过我说必须把它们送到绞刑架下才能说话。”

“你承认‘曼陀罗华’会叫喊吗?”

“不,可是它会唱歌。”

“你否认左手无名指有治好心病的能力。”

“我只说过向左打喷嚏是一个不好的征象。”

“你谈不死鸟①的时候,口气傲慢不恭。”

①埃及传说:不死鸟每五百年自行烧死,然后从灰中再生。

“博学的法官,波卢塔克说不死鸟的脑子很好吃,可是吃了会使人头痛。我不过说他扯得太远了,因为不死鸟根本就不存在。”

“你这话多可恶!‘西纳马尔克’鸟用植树枝筑巢,‘兰大斯’鸟是巴里撒底用来制毒药的,‘玛奴高底亚大’鸟也叫做天堂鸟,‘赛曼大’鸟长着三重喙,这几种鸟曾经被人误作不死鸟;可见不死鸟是确实存在的。”

“我不反对。”

“你是一头驴子。”

“再好也没有了。”

“你说接骨木可以治疗喉头炎,可是你又说并不是因为树根上有一颗神瘤。”

“我说这句话是因为犹大就是在一棵接骨木树上吊死的。”

“这个意见可嘉,”神学家迈诺斯自言自语地说,因为能对伊客斯还敬一下觉得很高兴。

傲慢的人碰了钉子马上就会恼羞成怒。伊客斯发起脾气来了。

“流浪汉!你的思想也跟你的两条腿一样到处流浪。你有一种令人可疑,令人吃惊的倾向。你已经接近魔术的境地。你跟叫不出名字来的畜生有来往。你同观众讲的那些东西,只有你一人认为是存在的,其实这些东西谁也不了解,例如‘荷美老乌斯’。”

“‘荷美老乌斯’是一种蝮蛇,屈莱梅利士曾经看见过。”

于苏斯的回答把怒气冲冲的伊客斯博士的学问也搅乱了。

于苏斯又说:

“‘荷美老乌斯’的存在跟香鬣狗和客斯推拉斯描写的麝猫一样真实。”

伊客斯用彻底的进攻来掩饰自己的失败。

“这些都是你亲口说的话,真是一篇鬼话。听好。”

伊客斯注视着档案读道:

“‘撒格拉西格尔’和‘阿克拉弗的斯’这两种植物在晚上发亮。白天是花,夜里是星星。”

他凝视着于苏斯问:

“你还有什么话说?”

于苏斯答道:

“每一种植物都是灯。香味就是光亮。”

伊客斯又翻了几页。

“你否认水獭的胞囊跟海狸香有同样的功用。”

“关于这一点,我只说我们恐怕不该相信艾歇斯①的话。”

①古罗马将军。

伊客斯火了。

“你行医吗?”

“行医,”于苏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替活人看病?”

“不如说替死人看病,”于苏斯说。

于苏斯的回答很坚决,但是并不是神气活现。语气刚柔相济,而又显得特别温柔。正因为他讲话的声音非常柔和,伊客斯博士却觉得非侮辱他一顿不可。

“你叽哩咕噜地说什么?”他粗暴地说。

于苏斯吃了一惊,不过只简单地回答说:

“年轻人叽哩咕噜,老年人唉声叹气。啊呀!我不过是唉声叹气罢哩。”

伊客斯说:

“你要记住,如果一个病人找你治病,结果病人死了,你就得判处死刑。”

于苏斯大着胆子提出一个问题。

“如果他的病治好了呢?”

“像这样的情况,”博士回答说,声音放得比较柔和了,“你也得判处死刑。”

“没有很大的区别,”于苏斯说。

博士又说:

“如果发生了死亡,我们要惩罚你的无知。如果医好了病,我们便惩罚你的骄傲自大。两种情况都照绞刑处理。”

“我以前不懂得这个细节,”于苏斯嘟哝道:“谢谢您的指教。我们不知道法律还有这许多妙处。”

“留一点神。”

“跟信宗教一样,”于苏斯说。

“我们知道你在做什么。”

“就我来说,”于苏斯心里思量,“我自己还不知道呢。”

“我们可以把你送到监狱里去。”

“我也看出来了,先生们。”

“你触犯了法律,侵害了别人的权利,这是你不能否认的。”

“我的哲学请求饶恕。”

“他们说你胆大妄为。”

“他们完全弄错了。”

“听说你治好病人。”

“这是别人冤枉我。”

六道对准于苏斯的可怕的眉毛突然皱起来了,三张博学的面孔凑到一块儿,叽叽咕咕地说了一阵子。于苏斯仿佛看见这三个行使权力的人头上画着一顶驴头帽。三位一体的法官低声商量了几分钟,于苏斯很着急,身上一阵冷,一阵热。最后主席迈诺斯掉过头来,气冲冲地对他说:

“滚吧!”

于苏斯当时的感觉有点像从鲸鱼肚子里出来的约拿①一样。

①事见《旧约》《约拿书》 迈诺斯接着说:

“你被释放了!”

于苏斯暗自忖度:

“要是他们再发觉我,可就糟了!什么行医不行医,去它的吧!”

他在内心深处想道:

“从此以后我要细心的让病人死掉。”

他把身子弯成两截,到处鞠躬,他对那三个博士、塑像、桌子、墙壁鞠了躬以后,一步步地退出门,差不多像影子似地消失了。

他慢慢走出大厅,好像一个无罪的人,可是到了街上,他就像个罪犯似地奔跑起来。法官的举动是那么奇突,那么暧昧,连被宣告无罪的人也得赶紧逃走。

他一面逃,一面咕哝:

“总算脱险了。我是山野里的学者,他们是家里养的学者。博士总是要跟有学问的人找碴儿。假学问是真学问的排泄物,他们用它来害哲学家。哲学家教出了诡辩家,就给自己种下了祸根。画眉粪里长寄生树,用寄生树可以做胶,用胶可以捉圆眉。Turdussibimalumcacat①”

①拉丁文:画眉屙出来的粪给画眉带来了灾难。

我们不能说于苏斯是个高尚优雅的人。他粗卤得心里怎么想,嘴里就怎么说。他比伏尔泰风雅不了多少。

于苏斯回到“绿箱子”那儿,跟尼克莱斯老板说他因为盯一个美丽的女人,所以回来很晚;关于他的遭遇,他只字未提。

不过到了晚上,他才悄悄地对奥莫说:

“你要记住,我今天把冥府里的三头恶犬打败了。”

突然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

泰德克斯特客店越来越像一个快乐和欢笑的洪炉。没有比这儿更欢乐,更热闹的了。老板和他的伙计已经来不及倒麦酒、啤酒和黑啤酒了。一到晚上,那间低矮的客厅的窗子就灯火通明,没有一张空桌子。大家唱的唱,喊的喊;那个底部像灶膛的旧壁炉,铁蓖子上装满了煤,正在熊熊燃烧。泰德克斯特客店的光照亮了市集的场地。简直像一所被火和闹声填满了的房子。

在院子里,也就是说在戏院子里,人还要多。

萨斯瓦克郊区所有的人都来看《被征服的混沌》,看戏的人多得不得了,所以一开幕,就是说“绿箱子”的板壁一放下来,就找不到一个位子了。窗子里挤满了人,阳台上也满了。院子里的石板一块也看不见了,它们仿佛都变成了人头。

只有招待贵人的雅座还空无一人。

所以阳台中央还是一个漆黑的窟窿,用土话来说,简直像个“灶膛”。雅座里一个人也没有。到处都是人山人海,只有那儿例外。

有一天晚上,那里突然有人了。

那天是星期六,正是英国人忙着寻欢作乐的日子,因为 ①西班牙文:灵车。

“最亮的还是她那一对眼睛,”于苏斯嘟哝道。

格温普兰没有言语。

蒂在听。

“你知道最希奇的是什么?”客店主人说。

“什么?”于苏斯问。

“刚才我亲眼看见她走进马车。”

“还有什么?”

“她不是一个人进去的。”

“得了!”

“有一个人跟她一起上车。”

“谁?”

“你猜。”

“国王?”于苏斯说。

“首先,”尼克莱斯老板说,“咱们现在没有国王。我们不是在国王统治下。猜猜看,谁跟这位公爵小姐一起上马车。”

“朱庇特,”于苏斯说。

客店主人答道:

“汤姆-芹-杰克。”

直到现在还没开口的格温普兰,也打破了沉默。

“汤姆-芹-杰克!”他叫了一声。

大家因为觉得非常希奇,所以停止了谈话,这当儿,只听见蒂低声地说:

“难道不能阻止这个女人到这里来吗?”

那个“仙女”以后再也没有来过。

她虽然没有在戏院里出现,可是却在格温普兰的脑海里时常出现。

格温普兰或多或少地感到苦闷。

仿佛他一生中 ①拉丁文:深渊呼唤深渊。

另外一个面孔——汤姆-芹-杰克——也看不见了。他突然不再到泰德克斯特客店来了。

凡是能够看到伦敦上流社会的两种优雅生活的人,都可能注意到这个时候的《每周公报》在两段教区记事中间,登载着这样一条消息:“大卫- 于苏斯对轻率的好奇心所造成的痛苦是有经验的。好奇心应该适合好奇的人的身分。要听,我们的耳朵就要受到危险;要看,我们的眼睛就要受到危险。谨慎小心的人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听。汤姆-芹-杰克走进那辆皇家马车,是客店主人亲眼看到的。这个水手居然坐在这个小姐身旁,显然很奇怪,于苏斯于是谨慎起来了。上流人的轻浮对下等人来说,应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切叫做穷人的爬行动物在看到什么蹊跷的事情时,最好是蹲在自己的窝里不要动弹。沉默也是一种力量。如果你不幸不是瞎子,那就把眼睛闭上;如果你不幸不是聋子,那就把耳朵塞起来;如果你有会说话的缺点,还是把你的舌头编起来。大人物做他们愿意做的,平头小百姓做他们应该做的。我们让未知之神去说话吧。我们用不着去跟神话找麻烦;不应该只看外表;应该诚心诚意地崇拜神像。千万不要为了一些我们也闹不清楚的理由,信口开河,把上层社会的事情夸大或者缩小。对我们这种卑贱的人来说,这些事情往往是我们的眼睛的错觉。变形是神仙的事。在大人物中间发生的变化和一时的混乱,好像是在我们头上飘浮的云彩,很不容易捉摸,如果去研究,也很危险。奥林匹斯山上的神有时一时兴起,寻欢作乐,你过分的好奇就会惹恼他们,等到一个沉雷打下来,你才知道你过分好奇的望着的那条公牛原来是朱庇特。千万不要拨开可怕的有势者墙壁颜色的大衣的衣褶。不管闲事就是聪明。一动不动才能保住身体安全。尽管装死好了,这样人家就不会杀你。昆虫的智慧就在这里。于苏斯用的也是这个办法。

客店主人也觉得奇怪,有一天他问于苏斯:

“你注意到汤姆-芹-杰克很久不来了吗?”

“啊!”于苏斯说,“我倒没有注意。”

尼克莱斯低声说出自己的意见,当然提到汤姆-芹-杰克坐在公爵小姐的马车里,简直是男女混杂,这种论调恐怕有点大不敬的味儿,而且说出口来也很危险,所以于苏斯假装没有听见。

可是于苏斯究竟是一个艺术家,对汤姆-芹-杰克不会不觉得惋惜。他感到有些沮丧。他只跟他唯一靠得住的心腹奥莫谈过自己的感想。他悄悄地对着狼的耳朵说:

“汤姆-芹-杰克再也不来了,我觉得做人空虚,跟诗人一样寒心。”

把心里的话对一个朋友倾诉过以后,于苏斯的心情舒畅一点了。

他在格温普兰面前闭口不谈,格温普兰也从来没有提起过汤姆-芹-杰克。

这是因为他一心一意迷恋着蒂,汤姆-芹-杰克来与不来,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格温普兰慢慢把这件事忘干净了。至于蒂,她根本没有疑心到曾经发生过可以引人担心的事情。同时也听不见反对笑面人的阴谋和控诉了。仇恨仿佛已经放松了。“绿箱子”里面和周围都很安静。走江湖的啦,小丑啦,牧师啦,都没有人谈起他们了。外面的责骂也没有了。现在只有成功,没有威胁。命运有时候也会突然安静下来。格温普兰和蒂的美满的幸福现在可以说是一点阴影也没有了。他们的幸福逐渐达到不可超过的顶点。只有一个字眼可以形容这种幸福的境地:“登峰造极”。幸福像大海一样达到了最高xdx潮。对于这种幸福的人来说,最担心的是退潮。

有两种办法可以使人无法接近你,要么是万人之上,要么是万人之下。至少可以说第二种人跟第一种人差不多一样值得羡慕。微生虫被人踩死比老鹰被箭射死的可能性更小。我们上面已经说过,微践者最安全,如果说世上有这种人的话,那就是格温普兰和蒂这两个人;没有比他们更安全的了。他们共同生活,你为我,我为你,你在我心里,我在你心里生活着,简直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心里充满了爱情,就跟充满了使爱情不变的圣盐一样;所以这两个从刚开始生活就相爱的人能够永远心心相印,即使到了老年还能保持爱情的新鲜。世上也有爱情保养法。费勒蒙和包西施①的爱情是从达夫尼和史萝厄的爱情产生的。这样的老年,这种虽然到了黄昏,仍旧跟黎明一样鲜艳的老年,显然是留给格温普兰和蒂的。不过他们现在还年轻呢。

①神话中的一对夫妻,两人恩爱,后遇朱庇特,求赏给他们同死之福。夫妻俩活了很久,变成了两棵树。

于苏斯像一个临床的医生一样,注视着这个爱情。再说,他有当时叫做“依波克拉特的眼睛”的眼光。那双锐利的眼睛盯着纤弱苍白的蒂,嘟囔着说:“幸亏她很幸福。”另外有几次他说道:“对她的健康来说,她还是幸运的。”

他摇摇头,仔仔细细地读他的一本书,正读到其中的《心脏病篇》,这本阿维森纳①的著作是伏比斯古斯-福图纳都斯翻译的(洛文一六五○年版)。

①阿维森纳(980-1037),出生于中亚细亚塔吉克族的医学家、阿拉伯亚里士多德学派哲学家、自然科学家、文学家。

蒂很容易疲倦,常常出汗,精神恍馏,我们还记得,她每天都要睡中觉。有一天,她在熊皮上睡着了的时候,格温普兰不在家,于苏斯轻轻地弯下身子,用耳朵贴在她靠近心脏的胸脯上。他听了几分钟,站起来嘟哝道:“她不能受刺激。一受刺激,病灶就会很快地扩大。”

观众还是络绎不绝地来看《被征服的混沌》。笑面人的成就简直没有限量。所有的人都来了,现在不单是萨斯瓦克的居民,连伦敦一部分的市民也赶来看他的戏了。现在观众的成分很复杂,不但有水手和车夫,根据了解平民情况的尼克莱斯老板的意见,里面还有扮作平民的绅士和准男爵。打扮成平民的模样是优越感的乐趣之一,这在当时是很流行的。贵族和平民百姓混在一起是一种好的现象,说明格温普兰他们的名声已经传到伦敦去了。肯定的,格温普兰的名望已经深入到上层社会里去了。这是实在的情形。伦敦都在谈笑面人。连爵士们经常出入的莫霍克人俱乐部里也在谈论他。

“绿箱子”里的人对这情况都不了解。他们能够高高兴兴地过日子已经心满意足了。蒂每天傍晚只要摸一摸格温普兰鬈曲的褐色头发就陶醉在快乐里了。在恋爱中,没有比习惯更重要的了。整个的生命都集中在这一点上。太阳每天出现,这是宇宙的习惯。天地万物不过像一个情妇,太阳是情人。光亮好像是支撑着世界的一根刻着光辉夺目的女神的柱子。每天一到那个崇高的时刻,被黑夜笼罩的大地就倚在太阳身上。瞎了眼的蒂在把手放在格温普兰头上的时候,也感觉到温暖和希望又回到她心里来。

像这样两个互相钟爱、悄悄热爱着的苦命人,是能够永远这样相依为命的生活下去的。

一天傍晚,格温普兰因为过于幸福,心里很兴奋,好像被花香熏醉了似的,觉得又痛快,又有点儿不舒服,于是他就跟平时演完戏一样,到离“绿箱子”几百步的草地上去散一会步。我们每逢情感勃发的时候,就会觉得非到外边去把心里的东西吐出来一点不可。夜色黑暗,晴朗,星光很亮。整个集市上阒无一人。这儿那儿,泰林曹草地四周的一个个木板屋,都笼罩着睡意和遗忘。

只有一个地方还有灯亮。那就是泰德克斯特客店的风灯;客店的大门半开半掩,等着格温普兰回去。

萨斯瓦克五个教区的钟楼,一个接着一个用各种不同的声音先后报过了半夜十二点钟。

格温普兰在想念蒂。他想什么呢?可是那天晚上,他特别烦闷,心里又快乐,又痛苦,像一个男人想一个女人那样,他在想念蒂。他责备自己。这是贬低她。他隐隐约约感觉到一种做丈夫的冲动。一种温柔而又急切的烦躁。他正在越过那道无形的界限,在这一边是处女,在那一边是妻子。他不安地质问自己;心里觉得一阵惭愧。近几年来,格温普兰慢慢地变了,心里在不知不觉之间滋生了一种越来越神秘的东西。原来的那个害羞的青年已经变成了一个焦躁不安的人。我们有一只光明的耳朵,在那儿讲话的是理智;另外还有一只黑暗的耳朵,在那儿讲话的是本能。在这个宽大的耳朵里,有许多陌生的声音在出主意。不管这个青年的爱情之梦是多么纯洁,某种浓厚的肉欲早晚总要插到他和他的美梦中间来的。意图已经不很光明了。大自然偷偷地把欲念渗进了他的良心。格温普兰觉得自己在渴望一种充满着诱惑的东西,蒂身上却很少这种东西。在他狂热的时候(他也知道这种狂热是不健康的),他就在想像中改变蒂的相貌(也许是朝危险方面想),极力把她那仙女似的风貌改变成女人的形象。女人啊,我们所需要的就是你。

爱情不需要过于浓厚的天国情调。它需要的是发烧的身体,激动的生活,散开的头发,触电似的一发不可收拾的接吻,有目的的拥抱。光想着星星,就会缩手缩脚。太空就会压在你身上。谈恋爱过分地想天国,就跟燃料太多的火一样,火苗儿就给燃料问住。狂乱的格温普兰好像在做一个又美丽又可怕的梦;他拥抱着蒂,蒂百依百顺,突然一阵眩晕,两个人就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女人!”他在心里听见了大自然的这个深沉的呼声。他像梦魂绕绕的毕格马里翁①一样,冒冒失失地在自己心灵深处塑造了一个贞洁的蒂的形象;这个塑像的天国味儿太多,伊甸园的味儿太少。因为伊甸园就是夏娃,而夏娃是一个女人,一个有肉体的母亲,世上的乳母,传宗接代的肚子,乳水不断的Rx房,也是一个替新生婴儿摇摇篮的女人。有Rx房就没有翅膀。童贞不过是母性的前奏。可是在格温普兰的海市蜃楼里,蒂一直到现在还是一个没有肉身的仙体。现在呢,他神思模糊地在想像里抓紧了那根把每一个姑娘都拴在世上的叫做性的细线,想把她拉下来。小鸟似的姑娘们没有一个能够逃脱。蒂也像别的姑娘一样跳不出这条规律。格温普兰虽然没有完全承认,可是却模模糊糊地希望她顺从这条规律。他虽然不愿意这样想,可是却不断地发现自己又落在这个希望里。他把蒂想像成一个女人。突然来了一个奇怪的念头;蒂不但是一个令人心醉神迷的仙女,而且还是一个刺激肉欲的女人;蒂的头靠在枕头上。他为自己这个对不起蒂的活见鬼的念头害臊,仿佛犯了读神罪似的。他尽力抵制这个缠住他的念头。他不再去想它,谁知过了一会儿又想到这上头来了。他觉得好像犯了强xx罪似的。对他来说,蒂仿佛是里在云彩里的。现在他胆战心惊地拨开了这片云彩,仿佛他揭开了她的衬衣。当时正是四月的天气。

①希腊神话中塞浦路斯国王,他雕了一个女像,起名叫卡拉黛娅,他结果爱上了这个雕像。后遇维纳斯女神,赐给雕像生命,两人结为夫妇。

这种天气,连脊椎骨也有自己的梦想。

他迈着孤独的人惯有的那种漫不经心的螨珊的步于,信步走着。在周围一个人也没有的时候,很容易越想越远。他想到哪儿去了?恐怕连他自己也不敢承认。他想到天上去了吗?没有。想到床上去了。星星啊,你们看看他吧。

为什么说是情人?应该说是着了迷的人。被魔鬼迷住,只是一种例外,被女人迷住倒合乎正规。每一个男人都得忍受这种精神错乱。一个美丽的女人简直就是个女巫!爱情的真正的名字应该叫作“捉俘虏”。

我们是女人的灵魂的俘虏。也是她们的肉体的俘虏。有的时候肉体比灵魂还要泼辣。灵魂好比情人;肉体简直就是姘妇。

我们一直在骂魔鬼。其实并不是他引诱夏娃,而是夏娃引诱他。是从女人这方面发动的。

鲁西弗尔安安静静地打那儿走过。他突然看见那个女人,于是就变成了撒旦。

肉体是未知的烟幕。说起来也是怪事,它用贞节来引诱人。没有比这个更迷惑人的了。这个不害臊的,还知道害羞呢。

这当儿折磨格温普兰,使他六神无主的,是对外表的爱。男人渴望女人裸体的最可怕的时刻。这时候很容易失足。在维纳斯洁白的皮肤底下藏着多少黑暗的东西啊!

他心里有一个东西在高声呼唤蒂,呼唤处女的蒂,呼唤做男子的“伴儿”的蒂,呼唤蒂的肉体和火焰,蒂的裸露的胸膛。这个叫声把天神赶走了。一切的恋爱都必须经过这个使理想受到危险的神秘的危机。这是造物者老早安排好的。

这是天上的光亮隐退的时分。

格温普兰对蒂的爱变成婚姻式的了。童贞的爱情只是一个过渡时期。现在时候到了。格温普兰需要这个女人。

他需要一个女人。

我们看见的是斜坡的第一个斜面。

天赋的本能的召唤是难以违抗的。

所有的女人多么像深渊啊!

幸亏格温普兰除了蒂以外不认识别的女人。他只要她一个人。要他的也只有她一个人。

格温普兰模模糊糊地觉得浑身抖得很厉害,这是“无限”的有力的要求。

再加上春天的挑拨。他吸进了星夜的无名的气息。他欣喜若狂地朝前走。充沛的树液发散出来的香味,在黑影里浮动的醉人的热气,远处开放的夜花,错综的小巢,流水和树叶的轻微的声响,万物隐隐约约的叹息声,四五月间的新鲜、温和以及神秘的苏醒,都弥漫着性欲的低语,这种令人头晕目眩的挑逗,使人类的心灵莫知所云了。理想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凡是看见格温普兰走过的人都会说:“瞧!一个醉汉!”

实在的,简直可以说春天、黑夜和他这颗心压得他脚步也踩不稳了。

草地上是那么岑寂,所以他不时地大声讲话。

人在感觉没有人听的时候,反而会自己讲话。

他低着头,背着手,左手放在右手里,伸开手指,迈着缓慢的步子,踱来踱去。

突然间,他觉得有一个东西塞进他的手指缝里。

他连忙转过身来。

他手里是一张纸,有一个人在他面前。

原来这个人像一只猫一样,从他后面偷偷地走过来,把这张纸塞进他的手指缝里。

这张纸是一封信。

在昏暗的星光底下能够看见这人矮矮的个儿,面颊丰满,年轻,严肃,从他的灰色斗篷的敞开的地方可以看见他穿一身火红色的制服。这种斗篷当时叫做“卡帕诺其”,这是一个缩写的西班牙字,意思是“夜披风”。头上戴着一顶深红色的帽子,跟红衣主教戴的小帽一样,不过上面有一道金线,表明他是个跟班的。他的帽子上插着一束织巢鸟的羽毛。

他在格温普兰面前一声不响地站着,像梦中的影子。

格温普兰认出他是公爵小姐的书僮。

格温普兰还没有来得及发出一个惊奇的叫声,就听见这个侍从用又像小孩又像女人的声音对他说:

“明天这个时候,请到伦敦桥头上来,我带您去。”

“上哪儿?”格温普兰问。

“上人家等您去的地方。”

格温普兰垂下眼来,看看自己无意识地捏在手里的信。

等他再抬起头来,书僮已经走了。

只见一个模糊的人影在远处很快地愈缩愈小。那就是这个小小的侍从。他在街角上转了一个弯,就看不见了。

格温普兰望着侍从消失以后,眼睛又望着信。在生活当中,有时候我们会觉得已经发生的事情好像还没有发生一样。因为惊愕的关系,我们一时还跟事实保持一定的距离。格温普兰把信凑到眼睛上,好像要看信的样子,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不能看它。原因有两个:第一,蜡印还没有打开;第二,天很黑。过了几分钟,他才想起来客店里还有一盏灯,于是他向前走了几步,不过看他所走的方向,仿佛他不知道该到哪儿去似的。如果有一个幽灵拿一封信交给一个梦游人,这个梦游人一定也是这样走路的。

最后他才下定了决心,连奔带跑地向客店走去,他站在半开半掩的客店门射出来的光亮中,凑着灯光又把这封没有启封的信端详了一回。封蜡上没有戳子,信封上写着“给格温普兰”。他拆开封蜡,撕开信封,把信纸打开,放在灯光底下,信上写的是:

你是可怕的,我是美丽的。你是戏子,我是公爵小姐。我在万人之上,你在万人之下、我要你。我爱你。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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